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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游戏,情事2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0:30:53 字数作文
危险的游戏,情事2字数作文

篇一:2014知识竞赛题目

一、必答题:

1、集团公司实现工作目标,要大力实施哪四大举措?

答:创新驱动、开放合作、人才强企、管理提升。

2、夏季“八防”内容:

答:防触电、防雷击、防风暴、防洪汛、防中毒、防中暑、防坍塌、防压力容器爆炸

3、精细化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注重细节;二是立足专业;三是科学量化。

4、扩边井的定义?

答:油(气)田开发后,发现油(气)田边界有扩大的可能,为了落实扩大油(气)田边界而钻的井叫扩边井。

5、冬季安全生产的“八防”是?

答:防火,防爆,防井喷失控,防油气泄漏,防坍塌,防滑,防冻凝,防道路交通事故

6、水平井的定义?

答:在钻到目的层部位时,井段斜度超过85°,其水平距离超过目的层厚度10倍的井叫水平井。

7、处理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什么"

答: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和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9、气锁的定义?

答:深当深井泵内进入气体后,使泵抽不出油的现象。

(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危险的游戏,情事2)

10、灭火器配置场所的数量基准是什么?

答:(1)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11、抽油机井减速箱的作用是什么?

答:是将电动机的高速转动,通过三轴二级齿轮减速变成曲柄(输出轴)的低速转动,同时支撑曲柄平衡块。

12、动液面的定义?

答:油井正常生产时,井口至液面的距离。

13、什么是特种作业?

答: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14、什么是事故隐患?

答: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5、《六条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什么?

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16、什么是不安全行为?

答: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17、“三不伤害:的内容?

答: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18、安全教育的形式有几种?

答:“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教育。

19、油田公司管理理念是?

答:发现问题比总结成绩更重要。

20、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

答: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二、抢答题:

1、值班室发生电器火灾如何处理?

答:值班室发生电器火灾,值班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向值班干部汇报,火灭后要进行彻底检查,消除余火和隐燃。

2、员工意外伤害如何紧急处理?

答:员工受到意外伤害时,要立即向值班干部和厂应急办公室汇报,值班干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情况严重时,要在实施自救的同时,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求救。

3、“三老四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三老四严”是指: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

4、“四个一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四个一样”是指:做到白天和黑夜一个样、坏天气和好天气一个样、领导不在现场和领导在现场一个样、没有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

5、电器设备必须要有什么装置?

答:保护性的接地、接零装置,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的牢固。

6、何为“不安全行为”?

答: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答: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8、抽油机振动有异响的处理措施?

答: 1)当发现抽油机突然振动有异响,首先观察抽油机响声部位; 2)根据情况采取停机,查清原因进行汇报;3)组织抽保班进行维修,开抽生产。

9、电机突然异响处理措施?

答:1)停机,切断启动柜电源;2)检修或更换电机。

10、为什么禁止用塑料桶盛装汽油?

答:塑料及汽油都是绝缘体,两者摩擦都易产生静电,静电释放产生火花,易引起汽油着火爆炸。

11、岗位人员对消防设备应做到那“三懂三会”?

答:(1)懂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2)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拨打火警电话(119、25920119)、会使用消防器材。

12、抽油机平衡块松动或掉的处理措施?

答:停止抽油机到便于操作的位置;刹车切断电源;调整曲柄块位置调整紧固或重新安装曲柄块。

13、电泵井电流突然升高或下降的处理措施?

答:1)马上停机切断电源;2)检查工艺流程和电泵机组;3)找出原因进行排除。

14、单井管线冻堵如何处理?

答:1)检查流程,查明冻堵情况;2)解堵,禁止用明火烤管线;3)恢复生产。

15、“三清”、“四无”、“五不漏”的内容指什么?

答:“三清”:工房和值班房清、场地清、流程设备清;“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不漏油、气、火、电、水。

16、抽油机主要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抽油机主要由底盘、减速箱、曲柄、平衡块、连杆、游梁、横传、支架、驴头、悬绳器及刹车装置、电动机、电路控制装置组成。

17、曲柄销子冕型螺母松动或掉如何处理?

答:1)停止抽油机到便于检查操作的位置,刹车切断电源;2)紧固螺帽,穿上定位销子或更换曲柄销子总成(视损坏情况而定);3)采取防松措施。

18、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事故可以预防;(2)防患于未然;(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4)全面治理的原则。

备用:

19、什么是劳动防护用品?

答: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一般指个人防护用品。

20、离心泵输出压力不足故障及其处理方法?

答:①介质中有气体:排出气体; ②叶轮腐蚀或严重破坏:更换叶轮。

21、阴雨天为什么容易发生停机现象?

答:阴雨天气潮湿,电泵、电缆、控制屏容易产生放电现象。所以,阴雨天电泵停机后,工人不要马上启泵,应请电工排除故障后再启泵。

三、风险题

20分值:

1、抽油机井电动机振动大的原因有哪些?

答:①滑轨固定螺丝松动或滑轨不水平或有悬空现象;②电动机固定螺丝松;③电动机底座有悬空现象;④电动机轴弯曲;⑤皮带四点一线没调好。

2、安全阀的作用?

答:安全阀是受压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一但容器内的压力超过规定工作压力时,能自动开启,排出气体(或液体),使压力下降,从而防止设备发生爆炸事故。

3、大港油田公司QHSE方针是什么?

答:①质量至上,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科学管理;②安全第一,环境达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③关爱员工,创造和谐,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什么是单井动态分析?

答:通过单井生产资料和地质资料,分析该井工作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原因,进行单井动态预测,并为改善单井生产情况提供新的措施依据的全部工作统称单井动态分析。

5、为什么检查电机温度要先用手指背面接触?

答:检查电机温度,一般都先用手指背面接触电机。因为一旦机体带电,人手接触以后,马上抽缩,手指握起来,就脱离了电机,不致攥住带电体不放。 30分值:

1、什么是抽油机井示功图?有何用途?

答: ①抽油机井示功图是描述抽油机井驴头悬点载荷与光杆位移的关系曲线.②它是解释抽油机井的深井泵的抽吸状况的最有效的手段,有理论示功图和实测示功图;通过比较直观的图形分析可以判断抽油机井工作状况.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

答: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3、注水井什么情况下需要洗井?

答:1)正常注水的井达到洗井周期的井要进行洗井;2)正常注水井停注超过24小时以上的井要进行洗井;3)新投注的井或作业动井下管柱的井要进行洗井;4)注入大量不合格水后的井要进行洗井;5)地层吸水能力明显下降的井要进行洗井。

4、什么是“有感领导”?

答:有感领导是指企事业各级领导通过以身作则的良好个人安全行为,使员工真正感知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感受到领导做好安全的示范性,感知到自身做好安全的必要性。

5、如何提高抽油泵泵效?

答:1、提高注水效果,保持地层能量,稳定地层压力,提高供液能力;2、合理选择深井泵,提高泵的质量,保证泵的配合间隙及凡尔不漏;3、合理选择抽油井工作参数;4、减少冲程损失;5、防止砂、蜡、水及腐蚀介质对泵的侵害。 50分值:

1、集团公司提出的“三个60%、两个倍增”的内涵是什么?

答:“三个60%”:一是公司国内外油气作业产量6亿吨以上、达到全国油气需求量的60%;二是国内油气产量2.4亿吨以上、占全国总产量的60%;三是海外油气作业产量3.6亿吨、占公司总产量的60%;

“两个倍增”:一是企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二是员工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2、总机关汇管穿孔及垫子刺的处理措施?

答:1)切断电、油、气源,打开门窗通风;2)将事故闸门打开,关闭分离器进油闸门;3)将所有油井依次倒进量油汇管:先开单井来油进量油汇管快速阀,关闭单井来油进汇总管快速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关井;4)关闭总机关外

输闸门;5)查明穿孔部位及情况;6)放压,避免污染;7)及时汇报并采取恢复生产措施。

3、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装有哪些要求?

答:(1)探头应安装可燃气体泄漏附近或漏出气体易流经的场所。(2)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探头应安装在泄漏处的下部。(3)密度小、比空气轻的气体,探头应安装在泄漏处的上部。(4)探头处应防止水滴、油烟、灰尘等侵入。探头不应安在有铅离子存在的场所。

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九项原则?

答:1、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2、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3、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4、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5、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6、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7、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8、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9、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5、精细化管理的特征有哪些?

答:精细化管理的特征可概括为精、准、细、严。

精:是做精,精益求精,追求最好,不仅把产品做精,也把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极致,挑战极限。

准:是准确的信息与决策,准确的数据与计量,准确的时间衔接和正确的工作方法。

细:是工作细化、管理细化,特别是执行细化。

严:是严格控制偏差,严格执行标准和制度。

篇二:2012-2013学年新人教版高二语文必修五专题训练(4)古代诗文阅读)

(四)——古代诗文阅读

作业时限:45分钟 作业满分:72分

第一组:(36分)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19分)

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举乡试,署南平教谕,迁淳安知县。布.

袍脱粟①,令老仆艺蔬自给。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都御史鄢懋卿行部过,供县甚薄,抗言邑小不足容车马。懋卿恚甚,然素闻瑞名,为敛戚去。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亲朝,深居西苑,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礼官辄表贺。廷臣无敢言时政者,瑞独上疏。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帝默然。少顷复取读之,日再三,为感动太息。

(明穆宗隆庆)三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视抚应天十府。属吏惮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势家朱丹其门,闻瑞至,黝之。中人监织造者,.

为减舆从。素疾大户兼并,力摧豪强,抚穷弱。贫民田入于富室者,.

率夺还之。下令飚发凌厉②,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窜他郡以避。而奸民多乘机告讦,故家大姓时有被诬负屈者。又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由是怨颇兴。都给事中舒化论瑞,滞不达政体,宜以南京清秩处之,帝犹优诏奖瑞。已而,给事中戴凤翔劾瑞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遂改督南京粮储。将履新任,会高拱掌吏部,素衔瑞,并其职于南京户部,瑞遂谢病归。

帝屡欲召用瑞,执政阴沮之,乃以为南京右都御史。诸司素偷惰,.

瑞以身矫之。提学御史房寰恐见纠擿③,欲先发,给事中钟宇淳复怂

恿,寰上再疏丑诋。瑞亦屡疏乞休,慰留不允。十五年,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取材自《明史·海瑞传》)

【注】 ①脱粟:糙米饭。②飚发凌厉:气势猛然。

③纠擿(zhí):举发纠正。

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署南平教谕 署:委任 .

B.墨者多自免去 .

墨:古代刑法之一,在脸上刺字后涂上墨

C.执政阴沮之 阴:暗中,秘密 .

D.素疾大户兼并 疾:憎恶、痛恨 .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的能力。B项“墨”,指贪污,不廉洁。

答案:B

2.下列句子全部直接表现海瑞正直刚毅、敢作敢为的一组是(3分)( )

①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

②廷臣无敢言时政者,瑞独上疏

③日再三,为感动太息

④中人监织造者,为减舆从

⑤力摧豪强,抚穷弱

⑥诸司素偷惰,瑞以身矫之

A.③⑤⑥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⑤⑥

解析:本题考查筛选文中的信息的能力。①说明海瑞廉洁为官;

③和④分别是从皇上和任江南织造的宦官的反应来间接表现。均不符合题意。排除①③④,故选D项。

答案:D

3.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海瑞迁淳安知县时,为政清廉,洁身自爱,平时穿布袍,吃粗粮糙米,让老仆人种菜自给自足。听说他为老母亲祝寿,才买了二斤肉。

B.明世宗在位久了,不理政务而斋戒修道。无人敢言,海瑞独自上疏。皇帝读了奏章,十分愤怒,把奏章扔在地上,下令左右把他逮起来。

C.海瑞推行政令气势过于猛烈,有些奸民乘机告状,世家大姓有被诬受冤的。朝中多名官员上书陈述他的罪状,皇上迫于压力让他解职而去。

D.海瑞再次上任后,仍然刚正果敢,提学御史房寰害怕被检举揭发,恶人先告状,上疏诽谤海瑞。海瑞也多次上疏请求退休,但皇帝没有同意。

解析:本题考查分析和概括文章内容的能力。C项中“皇上迫于压力让他解职而去”的说法有误,原文中“帝犹优诏奖瑞”“??瑞遂谢病归”可作为佐证。

答案:C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5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已而,给事中戴凤翔劾瑞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遂

改督南京粮储。(5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的能力。(1)句中,“忤”译为“冒犯”;“市”译为“买”;“遁”译为“逃跑”。(2)句中,“已而”译为“不久”;“劾”译为“弹劾”;“鱼肉”,名词活用为动词,译为“把??当作鱼肉”,也可引申为“迫害”之意;“缙绅”,借代用法,译为“士大夫”。

答案:(1)听说他上疏时,自己知道冒犯该死,买了一个棺材,和妻子诀别,在朝廷听候治罪,奴仆们也四处奔散没有留下来的,是不会逃跑的。

(2)不久,给事中戴凤翔弹劾海瑞庇护奸民,迫害士大夫(把士大夫当作鱼肉),沽名钓誉破坏政事,于是改调海瑞去任南京粮储之职。

二、阅读下面的唐诗,完成5—6题。(11分)

题农庐舍

丘 为

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

湖上春既早,田家日不闲。

沟塍流水处,耒耜平芜间。

薄暮饭牛罢,归来还闭关。

5.“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两句中,哪个字用得最好?请简要进行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绿”字用得最好,看似信手拈来,实为精心挑选,生动地表现了不知不觉之间,春风悄然而至,漫山遍野一片春色盎然的景象。

6.这首诗描绘出一幅怎样的图景?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这首诗描绘了一幅恬淡宁静的春日农村风俗画,表现了作者与世无争,向往宁静闲适生活的情感。

三、名篇名句默写(6分)

7.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1)渔舟唱晚,____________________;雁阵惊寒,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勃《滕王阁序》)

(2)桑之未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嗟鸠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诗经·氓》)

(3)______________,风飘飘而吹衣。

______________,恨晨光之熹微。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答案:(1)响穷彭蠡之滨 声断衡阳之浦 (2)其叶沃若 无食桑葚 (3)舟遥遥以轻飏 问征夫以前路

第二组:(36分)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19分)

《寓山注》序

祁彪佳

予家固山阴道上【注】也。家旁小山,若有夙缘者,其名曰“寓”。往予童稚时,季超、止祥两兄以斗粟易之。剔石栽松,躬荷畚锸,手足为之胼胝。予时亦捧土作婴儿戏。迨后余二十年,松渐高,石亦渐

篇三:2012-2013学年新人教版高二语文必修五专题训练(4)古代诗文阅读)

(四)——古代诗文阅读

作业时限:45分钟 作业满分:72分

第一组:(36分)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19分)

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举乡试,署南平教谕,迁淳安知县。布.

袍脱粟①,令老仆艺蔬自给。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都御史鄢懋卿行部过,供县甚薄,抗言邑小不足容车马。懋卿恚甚,然素闻瑞名,为敛戚去。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亲朝,深居西苑,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礼官辄表贺。廷臣无敢言时政者,瑞独上疏。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帝默然。少顷复取读之,日再三,为感动太息。

(明穆宗隆庆)三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视抚应天十府。属吏惮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势家朱丹其门,闻瑞至,黝之。中人监织造者,.

为减舆从。素疾大户兼并,力摧豪强,抚穷弱。贫民田入于富室者,.

率夺还之。下令飚发凌厉②,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窜他郡以避。而奸民多乘机告讦,故家大姓时有被诬负屈者。又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由是怨颇兴。都给事中舒化论瑞,滞不达政体,宜以南京清秩处之,帝犹优诏奖瑞。已而,给事中戴凤翔劾瑞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遂改督南京粮储。将履新任,会高拱掌吏部,素衔瑞,并其职于南京户部,瑞遂谢病归。

帝屡欲召用瑞,执政阴沮之,乃以为南京右都御史。诸司素偷惰,.

瑞以身矫之。提学御史房寰恐见纠擿③,欲先发,给事中钟宇淳复怂

恿,寰上再疏丑诋。瑞亦屡疏乞休,慰留不允。十五年,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取材自《明史·海瑞传》)

【注】 ①脱粟:糙米饭。②飚发凌厉:气势猛然。

③纠擿(zhí):举发纠正。

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署南平教谕 署:委任 .

B.墨者多自免去 .

墨:古代刑法之一,在脸上刺字后涂上墨

C.执政阴沮之 阴:暗中,秘密 .

D.素疾大户兼并 疾:憎恶、痛恨 .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的能力。B项“墨”,指贪污,不廉洁。

答案:B

2.下列句子全部直接表现海瑞正直刚毅、敢作敢为的一组是(3分)( )

①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

②廷臣无敢言时政者,瑞独上疏

③日再三,为感动太息

④中人监织造者,为减舆从

⑤力摧豪强,抚穷弱

⑥诸司素偷惰,瑞以身矫之

A.③⑤⑥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⑤⑥

解析:本题考查筛选文中的信息的能力。①说明海瑞廉洁为官;

③和④分别是从皇上和任江南织造的宦官的反应来间接表现。均不符合题意。排除①③④,故选D项。

答案:D

3.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海瑞迁淳安知县时,为政清廉,洁身自爱,平时穿布袍,吃粗粮糙米,让老仆人种菜自给自足。听说他为老母亲祝寿,才买了二斤肉。

B.明世宗在位久了,不理政务而斋戒修道。无人敢言,海瑞独自上疏。皇帝读了奏章,十分愤怒,把奏章扔在地上,下令左右把他逮起来。

C.海瑞推行政令气势过于猛烈,有些奸民乘机告状,世家大姓有被诬受冤的。朝中多名官员上书陈述他的罪状,皇上迫于压力让他解职而去。

D.海瑞再次上任后,仍然刚正果敢,提学御史房寰害怕被检举揭发,恶人先告状,上疏诽谤海瑞。海瑞也多次上疏请求退休,但皇帝没有同意。

解析:本题考查分析和概括文章内容的能力。C项中“皇上迫于压力让他解职而去”的说法有误,原文中“帝犹优诏奖瑞”“??瑞遂谢病归”可作为佐证。

答案:C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5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已而,给事中戴凤翔劾瑞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遂

改督南京粮储。(5分)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的能力。(1)句中,“忤”译为“冒犯”;“市”译为“买”;“遁”译为“逃跑”。(2)句中,“已而”译为“不久”;“劾”译为“弹劾”;“鱼肉”,名词活用为动词,译为“把??当作鱼肉”,也可引申为“迫害”之意;“缙绅”,借代用法,译为“士大夫”。

答案:(1)听说他上疏时,自己知道冒犯该死,买了一个棺材,和妻子诀别,在朝廷听候治罪,奴仆们也四处奔散没有留下来的,是不会逃跑的。

(2)不久,给事中戴凤翔弹劾海瑞庇护奸民,迫害士大夫(把士大夫当作鱼肉),沽名钓誉破坏政事,于是改调海瑞去任南京粮储之职。

二、阅读下面的唐诗,完成5—6题。(11分)

题农庐舍

丘 为

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

湖上春既早,田家日不闲。

沟塍流水处,耒耜平芜间。

薄暮饭牛罢,归来还闭关。

5.“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两句中,哪个字用得最好?请简要进行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绿”字用得最好,看似信手拈来,实为精心挑选,生动地表现了不知不觉之间,春风悄然而至,漫山遍野一片春色盎然的景象。

6.这首诗描绘出一幅怎样的图景?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这首诗描绘了一幅恬淡宁静的春日农村风俗画,表现了作者与世无争,向往宁静闲适生活的情感。

三、名篇名句默写(6分)

7.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1)渔舟唱晚,____________________;雁阵惊寒,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勃《滕王阁序》)

(2)桑之未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嗟鸠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诗经·氓》)

(3)______________,风飘飘而吹衣。

______________,恨晨光之熹微。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答案:(1)响穷彭蠡之滨 声断衡阳之浦 (2)其叶沃若 无食桑葚 (3)舟遥遥以轻飏 问征夫以前路

第二组:(36分)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4题。(19分)

《寓山注》序

祁彪佳

予家固山阴道上【注】也。家旁小山,若有夙缘者,其名曰“寓”。往予童稚时,季超、止祥两兄以斗粟易之。剔石栽松,躬荷畚锸,手足为之胼胝。予时亦捧土作婴儿戏。迨后余二十年,松渐高,石亦渐

篇四:2011新增考点

司法制度和职业道德

1、司法改革:不断改革、适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途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从人民群众的要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司法改革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是我们推进司法机制体制改革、谋划司法发展完善的根本依据和要求。要吸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司法制度中的优秀成果,要总结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宝贵司法经验,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司法改革要以满足人们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主要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的形式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考试制度,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党外人士形式民主监督司法职能的工作渠道和机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等方面积极推进。

2、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民法

新增考点:情事变更原则、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删除:格式条款合同(概念、订立规则、无效)

解析:1、情事变更原则: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考生应掌握:(1)情事变更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2)情事变更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属于商业风险;(3)情事变更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4)情事变更将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效力:违法建筑的租赁一般无效,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有效。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2)一屋数租情况下确定承租人的顺序:(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3)承租人解除合同请求权:(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3、旅游纠纷案件:(1)诉讼第三人: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2)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告知警示义务、保密义务、救助义务

(3)旅游合同的转让:旅游经营者转让合同应取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转让后造成旅游者伤害的,旅游者可以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刑法

刑法:新增:坦白、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修改:将无过当防卫表述为特殊正当防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

删除: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

解析:此次刑法大纲表面上修改的内容不多,但是由于刑法修正案八的生效,使得刑法很多内容有了变化,尤其是总则部分的修改,考生应当认真掌握,整体来说,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也适用于缓刑)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量刑制度:

2、量刑情节:(1)七十五周岁特殊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

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坦白:可以从轻;因坦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可以减轻。(3)删除了自首加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4)明确了减轻处罚的含义: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处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在法定刑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判处。

3、累犯:(1)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人不构成累犯。即第一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次故意犯罪的,不构成累犯。(2)扩大了特殊累犯的范围:从危害国家安全罪扩展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司考在考察时,可能不直接考察关于累犯的法条,而经常从是否必须从重处罚、能否缓刑、能否假释等角度来考察,这就需要考生更加牢固的掌握关于累犯的基础知识,并且可以灵活应用。

4、缓刑制度:(1)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2)明确了不致危害社会的四个条件;(3)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4)社区矫正。

5、假释:(1)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须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假释;(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6、减刑:(1)死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2)减刑后的刑期: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7、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8、新增危险驾驶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组织他人买卖人体器官罪、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罪、恶意欠薪罪、食品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罪、食品监管人员失职罪。应注意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酒后驾车的区别。

9、取消了十三个罪的死刑,应当特别注意的是盗窃罪,取消了盗窃罪适用死刑的两种情况,可以结合故宫失窃案把握。

民事诉讼法

新增考点:

1、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

(1)从其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来讲,属于基本法的范畴

(2)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属于独立的部门法

(3)从其规范内容上来讲,属于程序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本法108条的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对于本条列举的7种情形,分别处理。考生需要熟悉本条所列举的7种情形,受理起诉后,人民法院依据不同情形作出处理:

认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属于仲裁范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 举证期限的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考生应当注意举证期限的确定方式,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日期限制。

4、 庭前准备

庭前准备阶段,考生需要重点记忆两个考点:一是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外地人民法院在30日内故未能完成调查的,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二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起参加诉讼。

5、传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简易程序

考生在简易程序中需要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审理期限。具体法条见于民事诉讼法第142至146条。

注:2011年卷三87题考过此考点

7、上诉撤回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如果裁定允许撤回上诉,则发生如下法律后果:撤回上诉即是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的上诉期未满,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过了上诉期,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起生效。

5、公民宣告失踪判决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属于特别程序的规定,考生需要掌握:

(1)宣告失踪的前提条件是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

(2)由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4)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时,法院应当重新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

6、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考生需要注意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

7、抗诉对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也就是说,最

篇五:合同法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1. 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9A%XuP#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LvpD7}6~

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国内较大的电大学生专业交流论坛&zQ^y2a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

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

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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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5U6[2hX2L2_其他人发言摘要:

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z*uR7$z0P6G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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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5jZ3s&E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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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魂社区国内著名电大交流社区NPk7DpP%DJ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

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

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wwwchangenne3V3%?2LJn$g9Z6eP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主要观点概括:主要观点是指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因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引起的。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4I%8d1z2Rp1@@

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依靠人民法院才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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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小论文

论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

内容摘要: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在大陆法系及英美系国家均有规定。虽然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由于认识尚未统一而对情势变更原则未予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早已承认,并且还会继续承认。因此有必要加以研究。由此,本文依据有关规定,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设立的必要性、适用条件、界限、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析。

主题词 合同法 情势 变更

正 文

情势变更原则是民事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其起源于大陆法系的德国法,现在在许多国家均有明文规定。我国合同法草案曾经吸纳了这一原则,最终却未被立法机关采纳。但无论如何,情势变更原则作为一项先进的制度,应当在今后适当的时候载入我国《合同法》,特别是随着2001年12月中国迈入世贸组织的门槛,要求国内的经济、法律和文化等方面必须遵守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因此,在未来的立法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并对其适用加以严格限制合乎历史和现实的潮流。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和性质

在民法理论上,对于情势以及情势变更有着种种界定。如情势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即“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局部之情事,并不考虑原来法律行为成立时,为其基础或环境之情事。”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合同原有效力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原则。”我国合同法草案曾规定:“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情势变更原则,能够消除因情势变更所造成的不公平后果,因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流转的法律秩序。但情势变更原则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适用的,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笔者认为,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订立合同后,客观情势发生了异常的变化。

(二)情势变更必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引起的。即情势变更的发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引起的,才可能适用该原则。此种情况下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情势变更须于合同成立后,债务关系消灭前发生。如果合同成立之前已经发生了情势变更,则合同的成立是以已变更的情势为基础的,不会发生情势变更问题。

(四)情势变更须为当事人所不可预见。所谓不可预见,是指当事人对客观情势是否发生不能确定性地预知,并且对客观情势的发生及其后果无能为力。

(五)须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发生以后,通常会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产生显著不利于一方当事人的影响,从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史尚宽先生对于显失公平的具体适用提出了以下几个要件:1、如果不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则对于通常应发生的利害关系,导致巨大变动,其结果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危险。2、适用此原则可免除一方当事人之损害,但不可因此而导致相对人蒙受不当之负担,对于相对人原则上仅应先去除其所未预料之利益。3、不公平之事实,必须存在于法律行为当事人的双方或一方,仅对于第三人生有不公平之结果,不足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4、情势变更与致使显失公平的结果,必须有相当因果关系。

(六)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主张。笔者认为,着眼于民事权利为私法权益,应由自己维护,即情势发生变更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应由有请求权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请求,法院方可适用。社会生活环境,日月有变,其变化是否需要情势变更原则的介入,没有一定绝对标准,情势变更原则,如因关系当事人的行使即发生效力,必然再生不断纠纷。因此,在制度设计上,除经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环境加以适用外,别无他途可循。

三、情势变更原则的界限

(一)正确区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界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合同关系中,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都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都可能造成合同履行不能和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并都是一方当事人的免责条件。两者的关系是:不可抗力可以导致情势变更的发生,而情势变更则不能引起不可抗力的发生。两者的主要区别为:

1、客观表现不同: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影响合同履行的社会经济形势的剧变事件,如国家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价格的非正常涨落、市场的异常变化等等。由于情势变更的情况较为复杂,须凭借法定的公平裁量权认定;而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影响合同履行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事件,如重大水灾、旱灾、地震、战争等。对于不可抗力,只要具有一般大众知识便可感知。

2、造成影响不同:发生情势变更,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仍然能履行,只是履行合同会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后果,即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既可能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履行不

能,也可能造成合同的全部义务都无法履行。

3、适用范围不同:情势变更仅适用于合同法;而不可抗力既可以适用于合同法,也可以适用于侵权法。

4、免责情况不同:情势变更是“裁量免责”。即情势变更原则只是赋予了当事人依法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关系并免责的权利,而最终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责,取决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则是“当然免责”。即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当事人有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可免予承担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二)正确区分情势变更原则与免责条款的界限。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订立的旨在免除其未来所发生责任的条款。情势变更原则与免责条款的适用,都可能导致债务人免予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适用条件不同:情势变更原则须是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才能适用。即须是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且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时,该当事人才能主张适用这一原则;而免责条款的适用则不论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可以预见约定的免责事由,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外,只要发生了符合免责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均可主张适用该免责条款。

2、适用方式不同:情势变更原则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适用,当事人不得自行适用该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责条款则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自由原则所设立的。合同生效后,只要出现了符合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况,当事人之间即可自行适用该条款,并免予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3、适用效力不同: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效力是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并免除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而免责条款适用的效力则主要是导致当事人被免除继续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三)正确区分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界限。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他方急需或无经验商定的,显然对他方有重大不利的民事行为。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和因情势变更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都可以请求司法救济。这两者的主要区别为:

1、造成显失公平的原因不同:情势变更是合同生效后因客观情况发生异常变动,而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害,这种“显失公平”不是行为显失公平,而是后果显失公平。双方当事人对于这种显失公平现象的发生,均无过错;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般表现为一方利用另一方急需或无经验签订的对另一方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对显失公平的结果也有一定的过错。

2、认定显失公平的时间不同:情势变更是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即是否显失公平,应以情势变更后的情况以及对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来确定是否显失公平;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则应以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行情、交易习惯来判定其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而不能以后来的市场行情来认定其是否显失公平。

3、处理方式不同:因情势变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法院应尽量采取调解方式进行处理;而对于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的案件,法院则应依法作出变更或者撤销该行为的判决。

4、法律后果不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后果是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免除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违约

责任;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则有三种:其一,返还财产。即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损失的一方;其二,赔偿损失。即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其三,各负其责。即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司法实践中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所产生的效力及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变更合同。即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

2、变更履行期限,延期或分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延期或分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3、变更标的物。因情势变更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原合同标的物,如果是特定的种类物的,可以允许该当事人以同一类物替代履行。

4、拒绝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依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得先为履行,在履行期到来时,相对方因情势变更导致财产状况恶化或信用发生危机等情况,难以做出对待给付,则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提供能够按期做出对待履行的担保时,可以拒绝先行履行。

(二) 解除合同。即解除(或终止)原合同关系,并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如果变更合同的内容仍不能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或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的变更有悖于合同的目的,或者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时,只有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来消除情势变更带来的显失公平的结果的,该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救济,解除合同关系。在解除合同后,由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可能追究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是存在损害赔偿的问题。依据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受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相对人赔偿损失。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一般学者均主张以相对人现受的积极损害为限,无须填补相对人就契约之存续所应得的利益。

情势变更原则的反面是契约必须遵守原则,维护契约信用,确保契约遵守是契约自由的基本内容,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情势变更是契约履行的例外,必须严格把握其条件,慎重适用,严禁滥用。 参考资料:

(1)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2) 彭凤至:《情势变更原则之研究》,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

(3) 《法学》,1993年第3期

(4) 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5) 关涛:《情势变更原则辨》载《法律科学》2000年

(6) 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资料选》,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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