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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傻瓜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8:18:58 字数作文
那个傻瓜字数作文

篇一:那个傻瓜

那个傻瓜

文 托拉斯基

认识那个傻瓜,发生在一个很烂的桥段里。那个时候,我们都喜欢着文学,写着点自己看的小文字,寂寂寞寞地在不被人发现的角落生存着。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组织—文学社,虽然是高中的社团有点不务正业,所以也就是名存实亡了。

高二的时候,参加了文学社的征文,那个傻瓜代表社里给了我三等,是一本老人与海,不过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看完。那个傻瓜得的是二等,好像是酥油有感,好像也不是。

因为是同班同学,也就算正式认识了。是在学期下半段,交集多了起来,然后慢慢地熟悉对方。

也明白了那个傻瓜,喜欢意气用事,喜欢嘻嘻哈哈地笑,没心没肺。也明白了她是真的喜欢文学,看书速度惊人得貌似是一天一本,时不时就说出点感悟来,让你惭愧地恨不得找个地洞把自己埋下去。也心地善良得像是唐三藏,不过还没到可以忍心到把咬她的蚊子放生的境界。

那个傻瓜,真的拼命地连命都可以不要,不按时吃饭的后果是有严重的胃病。总是让人担心,不过还是会听话得不那么伤脑筋。越来越严重,最后陪着去医院,检查,打点滴。然后精神好点的时候就在一起说话,在那个有消毒水味道的白色房间里。说了好多,无稽之谈也谈得呲牙咧嘴。说些真心话,然后谁也没告诉对方要去保密,当然也明白要像花瓶一样守口。那时候,真的觉得彼此的距离变成了咫尺,不再是开始的参商之阔。

那个傻瓜,简单地生活,却每天快乐。很是没品,一个冷冷的笑话也会让她成为牺牲品。

也似乎是很喜欢哭的孩子,看起来不坚强,当然也并非这样,只是单纯得容易被骗,容易相信别人,一个慌就可以把这个傻瓜弄得恍恍惚惚,到最后恍然大悟,经过的时间长度怕是要用光年来计算。只不过,单纯的傻瓜,在这个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社会活得不苦不累。任何简单的事情,会让她开心得心开花。那个傻瓜,短信给我说她休息日去做志愿,在公交跟外国人讲英语,去学吉他,去参

加文学社。那个家伙,真心让人替她快乐,感染力惊人或者是说逆天得像病毒的蔓延。

也有段冷淡的时期,再坏不过。那时被高三折磨得没了元气,迷迷茫茫得瞎了狗眼,看不见每个人的关心,自己的未来。已经斩钉截铁地想到决定要去放弃一切与快要到来厮杀无关的情感,我不是拿破仑或者是勾践,还可以卧薪尝胆东山再起,我更像是个没有多少能力的项羽,四面楚歌之后会饮剑跟这个世界说再见。那个傻瓜,却在这个节骨眼加重了病情,在个傍晚晕倒在操场。每个人都没有犹豫,给了那个傻瓜很多的关心。忙里忙外的,我卻在角落里躲着看穆斯林的葬礼。我替这个傻瓜担心,却在之前的承诺下软弱了下来。那个傻瓜,哭着说我不再关心她,不再把她当妹妹。她说托拉你是混蛋,狠心的个王八蛋。 傻瓜,我说过我没办法做到总是关心周围人,影响大得我会无法控制。

不过到了最后,关系还是变好,得到了理解。病也不再多么严重,不过还是会痛,只能喝粥。那时记得倒计时差不多倒到了个位数了。

现在,松了口气,又过了坎。那个傻瓜,学医别说自己还有胃病,那样可是不专业。

继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吧,加油,少年!

If the hero never comes to you如果你的真命天子仍未来到

If you need someone you"re feeling blue如果你情绪低落需要有人陪伴

If you"re away from love and you"re alone如果你离爱遥远,孑然一人

If you call your friends and nobody"s home如果你打电话给朋友却没有一人在家

You can run away but you can"t hide你可以逃开却不可以隐藏

Through a storm and through a lonely night经历了风暴忍受了孤独

Then I show you there"s a destiny我要让你知道每人都有他的命运

The best things in life一生中最美的事

They"re free那就是自由

But if you wanna cry如果你想哭

Cry on my shoulder在我肩上哭泣

If you need someone who cares for you如果你需要关怀你的人

If you"re feeling sad your heart gets colder如果你感到悲伤心渐渐变冷

Yes I show you what real love can do我会让你知道真爱的力量

If your sky is grey oh let me know如果你的天空灰沉沉的,哦,要告诉我

There"s a place in heaven where we"ll go如果你的天空灰沉沉的,哦,要告诉我

If heaven is a million years away如果天堂离我们有百万年远

Oh just call me and I make your day哦,只要来个电话 让我与你相约

When the nights are getting cold and blue当夜变冷变深

When the days are getting hard for you当日子变得艰难

I will always stay here by your side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I promise you I"ll never hide我向你承诺,我不会躲藏

But if you wanna cry如果你想哭

Cry on my shoulder在我肩上哭泣

If you need someone who cares for you如果你需要关怀你的人

If you"re feeling sad your heart gets colder如果你感到悲伤心渐渐变冷

Yes I show you what real love can do我会让你知道真爱的力量

But if you wanna cry如果你想哭

Cry on my shoulder在我肩上哭泣

If you need someone who cares for you如果你需要关怀你的人

If you"re feeling sad your heart gets colder如果你感到悲伤心渐渐变冷

Yes I show you what real love can do我会让你知道真爱的力量

篇二:那个傻瓜,你还在吗?

那个傻瓜,你还在吗?

又是夜深人静的时候,

觉得今晚的夜色似乎更加朦胧,

隐隐之间一颗孤星在发着微弱的光

不知你是否也在另外一个窗前看着这一幕?

从前,有一个人

以为只要包裹自己,默默地过

甚至冷冷的面对

就不会又任何人注意,任何人过问

但她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傻瓜

在乎她,喜欢她。

知道吗?在这将近三年中,

她最幸福的事。

是认识了这么一个把自己看的不一样的傻瓜

有时,她会想

不算精致的脸蛋,不算标准的身材,不算所谓的深沉内涵 不算所谓的冰雪聪明

怎么,好像在她眼里就这么...?

是她带善意谎言的夸奖,

还是自己想太多

毕竟爱,并不是单纯的说爱和学出爱

其实,我更想告诉傻瓜,不要为她想太多,

她OK的,你只要心里有一点点记忆,

只要一点点记得她

虽已答应他的无理的“约法三章”

更多的是要为自己想想

至少慢慢的日记本里

不要让“XY”占有太多的位置。

很奇怪,人总是矛盾的,

明知不能,还是想紧握会溜走的幸福

不得不承认自己自私和愚笨

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日后的日子永远有个傻瓜粘在身边 这样永远不变,虽然有时真的好烦

即使以后,有个男傻瓜愿意守护我

我依然喜欢有你在身边,真的。

但是,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

不是说个如果,就可以成真

这个世界总在轮回

我不能自私的这样拥有一个人

因为,说不定那个傻瓜

真的拥有一对羽翼

可以飞向更美丽的地方

让自己幸福

让其他人幸福

之后,衷心希望以后的你依然不失你原来的特性 在人生旅程中,依然快乐真实

篇三:那个傻瓜爱过你

那个傻瓜爱过你

时间:2011-11-03 09:58:01 来源: 编辑:JCracker 阅读: 672

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个傻瓜爱过你。

作者:欣儿

Chapter1

我,26岁,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职务是营销策划主管。我外表张扬,内心寂寞,又有点爱幻想。特别喜欢看琼谣的那部经典小说《一帘幽梦》,总是幻想有一天也能够遇到一个像费云帆那样疼爱自己的男人。爱上了,年龄和距离都不是问题。

流云,35岁,在没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背景。我固执的以为他就是个小说家,他写的文字总是能够让人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了都市男女内心的寂寞,除了伤感之外,更多的是心疼。流云写的故事有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常常说我是他的粉丝,我总是很认真的读他写的每个故事,并在留言上阐述我最真实的感受:你的文章有很细腻的触角,宛如青木瓜一般,诱惑,青涩,让我想起了陈英雄的<青木瓜之味>,压抑,感伤,无奈,彷徨!我一直不停的在Q上加他为好友,整整加了第36遍才通过了我的请求。我在验证消息里附加上:我想倾诉我的故事,希望你的下篇小说里有我的名字。这样的“引诱”才让我有了熟悉他的机会。

深夜上网的女人是寂寞的女人,那深夜上网的男人呢,是不是更寂寞。流云将所有的寂寞情感注入文字里,它就活了。至少在我眼里是的。都说孤单的男人喜欢抽烟,寂寞的女人会爱上咖啡。我喜欢喝香浓的Cappuccino,那白色的奶氲一层层地围绕在咖啡里,亦如我对他的情感,纠缠不清。是喜欢,又或者是迷恋。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喜欢相同的音乐,喜欢相同的食物,喜欢相同的书籍。我们在彼此的交谈中似乎看到了四个字:相见恨晚! 很多人喜欢逃避现实,我和流云就是如此,我们只谈风雅,从不提起彼此生活中的事情。我只知道他在上海,我在温州。我们说好不视频,不语音,只是一种心灵上的知己。话虽如此,我却始终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在脑海中无数次幻想过他的样子:穿着整净的白衬衫,深邃而温柔的眼神,体贴又知性。这种异样的迷恋让我既欢喜又慌张。“不可以,不可以……”我摇着头对自己说。

寂寞的深夜,咖啡,音乐,还有流云,已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像吸毒,从抗拒,到兴奋,到离不开。他是我的毒,我会是他的解药吗?他始终没给我答案。也许暖味的爱情不会变坏。

Chapter2

我们就这样在网上相守了3年。渐渐地,我开始觉得晚上的时间很短暂,与流云聊天总是舍不得合上本本去休息。每每此时,他总是会像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并在晚安这两个字后面带上KISS表情。我们彼此都默许那是晚安之吻,可我内心仍是划过异样的情绪。我们总是若即若离。

今天与往常不同,流云在道完晚安后又意外的发来消息:小傻瓜,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小心变丑了嫁不出去。我飞快的回复:那你呢?你会要我吗?等待答案的时间特别长,我内心很激动,把音乐,网站全部关掉后,放在键盘上的手有点颤抖。似乎过了一世纪那么久,终于看到流云的回复:如果可以,我很想在现实中疼爱你这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总是特别疯狂,就为了这句话,我决定幼稚一次,奋不顾身的去找他。四月,上海,浦东机场。一身黑衣将我的身形衬托的更为苗条。我笑的有点坏,流云,你的意外惊喜来了。

计程车,快送我去医院急救吧,我已经中了爱情之箭。

我知道流云每个周末都会去打保龄球,虽然他只提过一次,但我却深记于心。我进了保龄球馆,看见一男子慢步向前,右脚往后拉开,右手顺着腰身,以极其顺畅,完美的姿势将球投了出去。我潜意识里觉得他就是我想要找的人。“砰!”的一声,一击全中,果然是高手。他顺势转身,我微笑的双眼迎上了他意外的双眸。我快步走向前,用调皮的语气问他:“猜猜我是谁?”他无意外的回答我“婉儿……”没想到我们真的能够第一眼就认出彼此。

保龄球我会点,知道他喜欢我特意学的。打了二场后,流云说怕我累了,送我去休息,他没有领我去他家,而是安排我住在了酒店。当时我并没有去深想,也许他是不习惯带陌生人回家而已。放下行李,梳洗一番后,他开车带我去东方明珠旋转餐厅里用餐。点了瓶沙都拉菲,二份西式牛排,饭后水果甜点。流云竟然记得我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他真的很细心。在温馨浪漫气氛的衬托下,我们不像初次见面的朋友,默契的像相伴多年的夫妻。(老实说我很愕然,一顿丰富的晚餐足以抵掉我二个月的薪水)

外滩的夜景特别迷人,连广告牌都特别有创意。夜风吹起我的长发,抚摸着我的脸庞,我用余光捕捉流云的表情,流云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我拉过他的双手放在我的腰上,闭上双眼,张开双臂,白色的裙角随风起舞。我兴奋地问他:流云,你现在有没有体会到《泰坦尼克号》里露丝和杰克站在船尾上的那种感觉。流云被我这样深情可爱的模样感动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感受到身后的他点头默认了。我们就这样拥抱着看美丽的夜景和满天闪烁的星星。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流云给了我一个真正的晚安之吻,原本以为他的吻会落在我的唇间,却只是轻轻地印在我额头上。“晚安,婉儿,明天我再来接你去玩你一直想玩的。”浅浅地茫然,蔓延在脸上,我有点失落的挥挥手道别。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女人的矜持,让我最终还是没能轻出于口。

Chapter3

次日,流云一早就来接我去骑马场。原来他还记得,我说过我想学骑马的事情,他真的好细心,让我内心又深深地感动了一次。看着他撤马而行,真像童话中的王子。在他的鼓励下,我跨上了马鞍。感觉坐的好高,我有点害怕,马上就要从马鞍上跳下来。流云拉着马头的缰绳用宠爱地语气说道:“傻瓜,我还会让你摔着吗?这匹马是全马场最温驯的马,你就放心骑吧。”在流云的耐心指引下,我终于让马起步慢行了。

第三天,流云带我去了高尔夫球场。穿上他细心为我准备的运动便装,感到特别轻松和温暖。穿休闲装的他更从容,帅气。其实我很想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所喜欢的运动全部都是有钱人常玩的节目。我不想破坏这样轻松,和谐的气氛,话到嘴边又硬是吞了回去。

流云站在我身后,张开双臂轻轻地搂着我,用他那宽大的手掌包裹着我紧握球杆的双手。异样地情愫在我心里浮现,感受到自己的掌心开始在冒细汗。我配合流云熟练的动作挥出球杆,

那个傻瓜

小白球在高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弧线飞的好远。

高尔夫球,比我想象中的简单多了。上一秒我还是这样想的,下一秒就后悔了。都挥了N次了,球杆却连小白球的边也没碰到。一紧张连球杆都打飞出去,真是糗大了。流云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应该怎么摆姿势效果会更好,手应该怎么放,脚应该怎么配合。还说打高尔夫球并不是仅仅是手在动,而是手随着身体而动。

在一次次失败后又不断练习的我,终于让我击中了小白球,我兴奋地又笑又跳。转身看到流云似笑非笑的样子。我带点懊恼地语气说道,“你为什么一直盯着人家看。”流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呢?”哈……尴尬的我竟然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 流云微笑的时候微微上扬的唇角,眉宇间与众不同的神态让我痴迷。三天,流云整整陪了我三天,这三天里我们没有跨越爱的禁区。第四天,他就像束无根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见了踪影。他消失了。男人嘛,他只是不拒绝,你倒以为他接受了?

Chapter4

回忆的片段在我脑海里不断闪过,原来爱情中最大的危险,不是大打出手,也不是移情别恋,而是悄然无息的消失。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在酒店登记处我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址。我几乎是飞奔出去坐上TX,给了司机地址后直接开往目的地。车内偶然响起的音乐让我双眼泛起氤氲气,以90度的姿势仰望车窗外蔚蓝的天,那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相遇一定是一种魔咒,让我甘於被你看守。一切患得患失为了你,所有骄傲自尊全都失守。 你成为我的幸运我的主宰,你医治我心上所有的伤口。为了你,我将充满笑容,报答你在我身边扮演小丑。

每当我掉下眼泪的时候,每当我生气不语皱着眉头。心里的感觉,我说不出口,其实我最怕你,飘然远走。

到了,音乐也停止了,下车后的场景却让我马上愣住了。一眼望去全部是高档的别墅,豪宅。正当我迟疑着是不是来错地方时,我看见了流云,他推着轮椅慢慢的朝我这边走过来。轮椅上坐着一个气质高雅的女人,脸色稍微苍白,但却没有败萎之相,微微一笑的模样真是我见优伶。当流云发现我的时候,他的表情极度复杂,我想他的内心也是相当纠结吧。我起步欲往前走,流云举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我停留在原地,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里。

当他推着女子从对面走过时,他没有看我,我的眼神却像冷箭一样射向他的身体。原来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听到那女子柔弱甜美的声音,“天佑,你认识那女孩吗?她怎么不停地瞅着我们。”她连声音都那么动听,我想如果没有残缺,她是完美的。他平静地说道:“不认识呢,大概是看老婆吧,谁叫你长的这么漂亮。别想这些了,你身体不舒服,我赶紧送你去医院。”

他抱她坐上那辆新型的奥迪A8,从我的视线里渐渐消失了……一生中最爱的人,却是别人怀中的人。我那些被管制了许久的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全跑到了脸上。

他生命里有比我更重要的东西,注定不会为我停留。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生活仍然继续着,并不会因为我的伤心就停止运转了。第二天,阴天,如我的心情,我照常坐拥挤的地铁上班,想起一部电影《爱情的牙齿》——世间最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下班回家再次打开他的博客时,我看到了一行大字:我将停止更新,对不起,梦女孩!

梦女孩指的是我吗?我始终不相信他会是那么绝情的男人。我在网页上输入他的真实姓名和地址查找,让我知道了真相:

左天佑,35岁,林氏房地产公司最年轻的CEO。十年前继承了他岳父的一家小公司,如今发展为跨国企业。他与他妻子在国外留学时认识,回国结婚后一起努力发展事业,经历过许多辛酸风雨。不幸的是三年前他妻子发生车祸,失去了一条腿,再加上心脏病并发症。左天佑却一直无怨无悔地照顾他妻子,期间他妻子曾因自身残缺而提出离婚,他坚决反对。虽然身边一直不缺年轻貌美女子对他主动追求,但他对他妻子始终如一,不离不弃,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后记:

三年前我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没发生意外,我们会有机会在一起吗?三年后我再一次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那天没有心脏病发,他会抛下我消失吗?如果已经没有如果。我不恨他,相反,他的爱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境界,让我更加钦佩他。

因爱而爱是神,因被爱而爱是人。他能够做到神,我想我最起码应该做到人。也许他是爱我的,只是是另一种形式的爱。他注定是我的一片流云,他不再写,我却开始不停的写。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如此,为爱不停的改变,不停的转换位置,只是有的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因转身而永不相见。

常听人说处于爱情中的女人都是傻子,那男人是什么?我试想,男人应该就是陪伴在傻子身边的人吧!有的事,无法驾驭,但却坚持了一辈子。从此以后,我们没有在彼此的生命里出现过,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

篇四:观后感《那个傻瓜爱过你》

从菜头一出场,去考试时一路奔波,到了教室门口发现大门紧闭,于是不好意思地转身,却又想出翻窗而入的想法,进到教室的摔到地上,以及不好意思去拿试卷却又走错,还有那破旧的阶梯教室,老旧的木门等各种场面,让我想起了我的大学,我们的阶梯教室也是这样的。

拿到试卷,却又不会做题,想抄别人,还害怕的胆怯,一个右转头,遇见天仙般的女主角舒曼,营造的氛围是青涩、懵懂的学生时代,是我们曾经的回忆。

因为偷偷看了两眼心中的女神,却一不小心撞进花坛中,惹得舒曼回蒙一笑,一切足矣。

因为弄坏了别人的自行车,所以遇上了麦克,让自己成为了“第三者”,一个胆小的暗恋者,影片将这个羞涩、可爱、纯真的少男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让观众想起曾经的种种。

因为想获得女神的关注,刻意加入话剧社。因为爱慕舒曼,所以会想在自己去的任何地方见到她,可是见到她却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因为话剧的演出,让自己的所有的幻想破灭,不得不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和自己的好兄弟在一起,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对。

但自己躲避他们,不再难过之时,麦克却离去,留下痴情的舒曼,于是他成为了舒曼心中的替代品。却因为自己家境贫困,于是出去打工。留下舒曼在学校苦苦等候,因为一直有人在身边跟随,时间久了,当这个人不再出现时,舒曼内心非常焦虑,在

自己的身边时时寻找他。

篇五:两个傻瓜的爱情回忆1

两个傻瓜的爱情回忆录

累得脚疼,呆呆的一个人把脚放进洗脚盆,不经意的泪落,如今那个傻瓜再也不会帮我洗脚,帮我缓解乏劳,这一刻突然发现原来人真的好贱,当她拥有享受一切他对她的好的时候她从来不知道好好珍惜这样的幸福,从来没有好好对待这个可以连一个男人的自尊都放下去全心全意对她好的男人,可是现在这个傻瓜再也不会出现了,她的心在这一刻痛的近乎窒息。躺在床上,一个人辗转难眠,如今她再也不可能依偎在他的怀里,每每这般,她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默默的抹眼泪,哭到累了,泪在脸颊就这样睡了,睡梦中的她却总是那般不安,噩梦总是走进她的世界,惊醒后空空的房间漆黑的夜,失落总是轻而易举的占据她的心头,反反复复夜夜这般,她努力地不去想起他,可是除了他他们的孩子却没能得以延续他们的爱情,在不经意的到来,却在被得以知道后的短短几天被抛弃,88天,在她的肚肚里存活了88天就离开了她,在医院的那几天她是那般纠结,她怕孩子真的会受药物影响而有所残缺,他怕他的自责,难逃良心的谴责,可是也许是女人的天性,母性,她不想就此放弃这个他们爱情的结晶,她不想放弃这个上天赐给她的天使,如果当初放弃他是她人生的一个重大错误,她真的不想再走错哪怕任何一步,那一刻的她突然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告诉他,这样是不是她就不会面对这么多的纠结呢?不会让他面对那么大的压力和自责呢?最后还是放弃了,只因为甘心的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只是不想宝宝以后如果真的有什么不健全那他会不会恨我。可是那一瞬间怨恨的目光却在她的心里再也挥之不去,甚至于生生的把他推离她的身边,不爱吗?错了,爱深入骨髓,再也丢不掉,可是爱的记忆里却留下了灰色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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