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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酒瓶的男孩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17 09:52:00 作文素材
捡酒瓶的男孩读后感作文素材

篇一:《爱找东西的男孩》的读后感

《爱找东西的男孩》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爱找东西的男孩》的书。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敬礼。

有一个男孩,他叫金敬礼,是一个特别爱找东西的男孩。有一天,

他捡到了一个精美的钥匙圈,他就成了班里样样东西都能找的男孩。 一天,向佐老师来到了他们四(七)班,让金敬礼当上了“失物招领员”。从此,金敬礼就整天在校园里找一些同学们丢失的东西:笔帽、手套、铅笔、饭碗……同学们都不以为然,还有的说金敬礼是一个收破烂的,而金敬礼还是勤奋的找着。金敬礼在找东西的时候,结识了一个女生—丢丢。因为一个丢东西,一个捡东西。金敬礼和糊涂的丢丢成为了好朋友。当金敬礼捡到一个巧夺天工的小别墅花园,同学们都以为他是一个什么也能捡到的人,让许多人找到了自己的物品。在爱心拍卖会上,金敬礼把自己找到但没人要的东西全拿出来拍卖,而丢丢却不让卖掉,在同学们不解时,丢丢的爸爸——一位盲人来到了这里,告诉了大家。原来这个小别墅是丢丢的,为了给丢丢买它,使爸爸变成了盲人。丢丢不想看见它却又十分喜欢它。金敬礼决定不卖它了,把它收藏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人物深深打动了:看起来弱小,不堪一击的金敬礼,却是一个认真、负责的男孩子,他对他所捡来的东西总是认真安放,从不叫别人动它们。虽然他捡来的东西并不是很好,有的还破损了几处,同学们都不在意他捡来的那些东西,但他还是认真努力的去寻找,希望失主会到他这来领物品;任性、糊涂的丢丢,因

为自己老是丢东西,而又被金敬礼捡到,与他成为了朋友。当金敬礼捡到了原本是丢丢的小别墅时,丢丢不让别人在拍卖会上买走它。在这个小别墅身后,发生了许多关于丢丢的感人事情。

捡酒瓶的男孩读后感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金敬礼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是一个坚持不懈的男孩,当人们嘲笑他时,他并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去做好他的“失物招领员”。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和金敬礼一样,坚持认真地去做某一项事情呢?有一些人,还没有办完某些事,就因为旁人说的几句话所动摇,而打了退堂鼓,不再去做,认定自己做不成。这样的心理,是不好的,也是不可取的。

我们应该像金敬礼一样,坚持、认真、努力地去做任何事,成功的机会一定会因自己的努力而出现,只要自己把握机会,充分利用好机会,就一定会成功,实现自己的目标。

篇二:童年高尔基读后感

童年高尔基读后感

篇一:童年高尔基>读后感

读了《童年的高尔基》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相比童年,我问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 5 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退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还是高档的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反而高尔基把别人的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收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上书,沉思了一会儿,不近思绪万千。

篇二:童年高尔基读后感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着。高尔基出生在俄国。早年丧父,住在祖父家十一岁的时候就走向了社会,<童年>是他自己亲生体会而写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又从另一个角度说话了高尔基非常的坚强。

如果只要你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光明一定会到来。

作者在叙述的过程中间断性的穿插了一些心理描写,用以比哦县出一个孩子内心对这个世界的敏锐感觉。所以这本书给读者带来一些不快,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都是这样一处柔软的地方。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

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篇三:童年高尔基读后感

在我的心里,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自从看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从高尔基三岁时跟随母亲到外公家生活写起,到外公让十一岁的他“去人间谋生”结束,再现了他艰辛、坎坷的童年生活。

外公家有一个小染坊,生活还算富裕,但是,除了善良的外婆每天照顾他,给他讲>故事之外,没有人喜欢他。他的外公脾气暴躁,常常无缘无故地打人,染坊里的工人、外婆和我都曾经遭到外公的毒打,有一次我被打得昏厥了过去,躺在小屋里大病了一场。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人,为了争夺家产,常常吵闹、打斗。有时候,他还要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捡废品,来维持他和外婆的生活。

和高尔基相比,我的童年是温馨和甜蜜的。我的家里虽然没有汽车、洋房,但有一个疼>我的妈妈,爱>我的爸爸,虽然有时候我家里也会有一些小风波,但是和高尔基的生活比一比,仿佛都是一些甜蜜的小插曲。虽然我不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但是,他们都非常疼爱我,有什么好吃的都给我留着,常常给我打电话,嘱咐我要好好读书。我的舅舅也很喜欢我,每次到外婆家去,都会带我到河边去钓鱼,到山上去摘甜甜的柿子和野葡萄。

和高尔基相比,我的童年是快乐和幸福的。无论我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回来,爸爸还给我买了一台电脑,我可以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查资料,还能在校讯通博客里上传自己的作文,和老师同学尽情地交流,学习读书和写作文的好方法。

每天清晨,我可以背着书包到学校去读书,学校里有无私奉献的老师和团结友爱的同学。我不用担心同学们会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不用担心老师会找一个借口把我赶出校门。再看看高尔基,他穿着母亲的低帮皮鞋,还有外婆的棉袄改制的旧大衣和黄衬衫到学校去上学,常常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嘲笑,还给他起了外号叫“黄方块”。他渴望读书,但是又没人给他买,有一次,他拿了母亲的一块钱去买书,被母亲狠狠地打了一顿,同学们知道了,又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小偷”。

童年时期的 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艰难的成长着,但他并没有丧失>勇气和信心,依然坚持不懈地学习,最终成了一名伟大的作家。和高尔基相比,我是多么幸运呀!

我不仅要和高尔基比童年,还要和他比学习,不仅要把语文、数学、英语学好,还要学习各种科学知识,丰富我的人生,长大以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篇三:活着的读后感

活着的读后感

《活着》是作家余华创作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

余华所著的《活着》这篇小说共分五部分,分别讲了主人公富贵在不同人生阶段的经历,下面我谈一谈我在阅读每个部分时自己的内心感受,我会主要谈我的第一感受,而且我的这种感受是没有固定框架限制的,它会发散式的展示我的内心世界的种种变化。

小说第一部分讲的是地主少爷富贵不学无术嗜赌成性,最后终于输光了家里的全部田地和家产,变成穷光蛋,全家住进茅草屋,父亲被气死,其妻子家珍也被岳父接回了娘家。家中只剩下他、他娘和女儿凤霞。

这第一部分内容与之后发生的一切形成鲜明对比,是表现之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铺垫。这部分作者以非常朴实的生活化的语言生动的展示了主人公富贵作为地主少爷不学无术的性格特征。其中,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在讲富贵与青楼卖淫女子的生活片段时把一些原本很荤的语言处理得非常艺术、得体,既说清了基本的内容,又让读者读起来特别舒服,没有丝毫不适感,语言非常贴近生活,贴近人们的接受习惯,既没有书面语言的过于儒雅,也没有真实生活中口头语言的过于低俗。

小说第二部分讲富贵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富贵和他母亲身边,与他们一起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时富贵已经没有了以前阔少爷的作风,变得老实本分,也知道疼爱母亲和妻子家珍了。可好景不长,母亲突然生病,富贵原本想进城去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不想半路中被国民党大兵拉去当壮丁,他随部队生活将近两年的光景,后来被解放军抓了俘虏放之回到家中。此时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成了聋哑人。而为了供儿子有庆念书,富贵和妻子曾一度将女儿凤霞送人。

这一部分内容,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家珍能带着儿子回到富贵的身边让人的内心觉得特别温馨,然而他在部队生死一线的生活又让人身切体会到生活在当时动荡的社会生命变得特别廉价,不值钱,体会到在战争年代普通百姓对于生活的无奈,然而在这无奈的生活中富贵却一心只想活下来,因为他还在惦念着母亲和妻子家珍。在富贵回到家中得知母亲早已离世的消息时,让读者也顿觉心情沉痛,就像是自己的老母离世一样。而女儿凤霞原本健康漂亮却突然变成聋哑人,这让读者不禁感叹生活为什么把这一个个不幸全降到了富贵一个人的头上,是因为富贵早年不学无术对他的惩罚,还是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变化无常?富贵和妻子为供儿子上学将女儿送人后又抱回,生动了表现了他们对

于生活的无奈之举,同时也展现了父爱母爱的伟大。

小说第三部分讲的是到了五八年开始吃大锅饭的生活,生产队解散后又逢挨饿,在食物极度短缺之时富贵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命悬一线。

这部分内容中讲到了很多小故事。富贵儿子有庆特别喜欢羊,为了养羊他早晚挤时间给羊割草而之后不得不跑步上学,这其中跑步是很费鞋的,为了不磨破鞋,他又不得不光脚上下学,而鞋只是用来在学校穿的。读到这里,我们会很自然的想到“穷人孩子早当家”这句俗语,同时作者也通过这个情节描绘了建国初期贫困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现状。吃大锅饭的年代对现在的年轻人是非常陌生的,作者在这里对这个特定的时代产物进行了生动的描绘,讲到了当时人们用水煮铁炼钢的无知,这似乎是对这个年代的讽刺。在挨饿时期,凤霞为了一只地瓜和人打架打得难解难分并惊动了队长最后这地瓜还被队长骗吃了一口。富贵妻子家珍好不容易在自己父亲那里弄来半手袋米,回家想煮碗粥喝还生怕被别人发现??所有这些故事情节生动的展现了当时中国挨饿时期人们的饥饿现状。富贵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病到没了拿起针的力气不得不交待后事,命悬一线。家珍的那句“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向读者生动的展现了家珍面对死亡时与家人依依不舍的心情,这让读者的内心也不禁一阵酸痛!

小说第四部分故事情节进展较快,富贵的儿子有庆为县长的女人献血却不幸丢了性命,而县长却又是富贵在部队生活时的生死弟兄春生。时逢文化大革命的时期,黑白颠倒,红卫兵飞扬跋扈,春生被他们毒打身受其辱。富贵在队长的保护下捡下一条命。妻子家珍生命到了最后时刻富贵为其打好了棺材却不料家珍命情又奇迹般转好。女儿凤霞出嫁给了有点偏头的二喜,不过他憨厚朴实能干又懂得疼人让凤霞和富贵家珍都甚是喜欢。

这部分内容中在讲到富贵儿子有庆不幸死亡的情节时富贵咆哮着,而此时读者读到这里内心也如撕裂般剧痛。在那样一个法制不很健全的年代,有庆的命如路边的一根小草,富贵没有办法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让人心痛又无奈。文化大革命时期黑白颠倒,作者对红卫兵的描写生动的展现了他们年轻无知而又飞扬跋扈的性格特征。妻子家珍病到最后一刻即等入土可病情又奇迹般由重转轻,这让读者不禁感叹富贵的跌宕人生,老天似乎是在戏弄着他,而此时这好事也不免让人心情有些酸苦。在故事讲到凤霞出嫁时由悲转喜,对于女儿出嫁,富贵和家珍喜上眉梢,虽然人生喜怒无常,但人活着就应该向前看,为家人而活,为亲情而活,为美好的未来而活!

小说第五部分,凤霞和二喜在哺育胎儿的过程中享受到生活的温馨,而这美好的生活在凤霞生孩子时被打破,虽然孩子平安,但凤霞难产死亡,二喜从此与自己的儿子相依为命。凤霞死后三个月富贵妻子家珍也死去,富贵只三个月痛失两位亲人。读者读到里会很自然的想到有庆的死,为什么老天会如此作弄富贵?即使富贵年轻时有千错万错也不该降给他这么多苦难啊!读到这里会让人们的胸口喘不上气来,似乎窒息的感觉!然而,让人恐怖的死亡并没有停止,之后女婿二喜在工地被失落的水泥板砸死,富贵的外孙苦根又因富贵给他多炒了几把豆子,被豆子撑死。故事的最后,富贵只能和一头老牛度此残生,却依旧唱着山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享受着生活的阳光。

《活着》这部小说我读完了,读过富贵的一生似乎自己也随着走过了漫漫的人生路,

在这条不很平坦的路上忍奈着人生的苦痛,分享着生活的喜悦,体验和感受着生命的过程。走过富贵悲苦的一生,我更深切的懂得了亲情对于生活的重要性,我应该在我的亲人有生之年给予他们更多的爱;走进富贵所生活的年代,我庆幸我生在了一个好时代,相对说来幸福和美好从来都是如蜜糖般包裹着我,我应该无限珍爱这一切并更向上更努力的生活。

《活着》这部小说,作者通过富贵的一生从普通小百姓的角度向我们浓缩了中国的近代史,它是对近代苦难中国的生动写照,然而作者用意并不在咏大,其更着重描绘的是在一个大时代背景下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如何生活,展现普通百姓的心灵世界。在文中作者通过朴实细致的手法生动的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读者很自然的融入故事情节的情感之中,随之微笑、痛哭、咆哮、坚忍??同时又对人生的未来充满期待,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在,我们就应该在我们的心中燃起一点光亮,并为守护这点光亮不断向前向上的永远顽强拼搏的——活着!

篇四:枫林渡-读后感

《枫林渡》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曹文轩写的《枫林渡》。这是一个悲悯有温暖的故事,在凄风苦雨中,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十年后,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到城里。在整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蓝蓝和奶奶。

在枫河边,蓝蓝是一个聪明,伶俐,又能干的小姑娘。可是在城里,就显得笨手笨脚了。过了很长时间,蓝蓝就抱着从枫林渡带回来的叫“短尾巴”的猫,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我并不爱哭,但是这本书却一次次戳中我的泪点,是我一次次落泪。第一次,蓝蓝过生日,妈妈请来了许多有身份的人,觉得奶奶在这里不合适,就用一张电影票把奶奶打发走了。蓝蓝知道后,竟不管客人,本出去找奶奶。看着奶奶瘦小的身影,蓝蓝不禁想起,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在枫林渡过了整整十个生日了!虽然奶奶穷,但奶奶从不马虎的过蓝蓝的生日,每次都是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数日子准备了。看完这一章,我的泪水已打湿了书本,不由得从心里感激蓝蓝的奶奶。还有一次,奶奶回到了枫林渡,那是因为她把蓝蓝的妈妈和外婆惹生气了,被迫离开了。

在蓝蓝的小时候,年轻力壮的人们都要去讨饭,更别提早已失去劳动力的奶奶。于是,奶奶就带着蓝蓝去捡麦穗。捡回来了,炕饼给蓝蓝吃,自己吃草坨坨。冬天,奶奶把自己的棉裤里的棉给蓝蓝做棉衣,而自己一老人家大冬天的穿单裤??不知不觉中,泪水已成河。 我对这几章特别有感触。为什么蓝蓝第一次在城里过生日妈妈要

赶奶奶走,难道就是因为奶奶她老,在那些有身份的面前抬不起头,怕被别人笑话吗?蓝蓝和奶奶相依为命10年了,每个生日都是奶奶给她过的,在蓝蓝心里是离不开奶奶的,凭什么让奶奶走?蓝蓝这十年,不都是奶奶一把屎一把尿养起来的吗?你这个妈妈又不怎么关心她,凭什么让奶奶去看电影而不在家中给蓝蓝过生日?凭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每个人的天堂都是不一样的。我和蓝蓝的当然也是不一样的,蓝蓝的天堂是他的奶奶,而我的天堂是我的父母。我们的天堂都不一样,但是都是这个天堂为我们支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亲情重于一切的道理。学会了尊重别人。我们应该放下我们的骄傲,放下自我的权利。不要有高低之分,只有平等的社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愉快的生活在一起。

篇五:再被狐狸骗一次 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书中讲了作者拿了一只阉鸡在丛林里走,看见了一只公狐狸瘫在地上,口吐白沫,作者想这个便宜不捡白不捡,于是作者放下阉鸡,去抓公狐狸,没想到公狐狸一下子逃走了,另一只母狐狸把阉鸡叼走了。到这我想起了一句话:赔了阉鸡也没抓到狐狸。后来作者又看到那只公狐狸,作者这次没有上当,两只狐狸垂头丧气的离开了,后来作者又一次遇到了这两只狐狸。我想:真是冤家不对头啊。公狐狸又故伎重演,不过这是真的,公狐狸把小腿活生生的咬断了,作者想附近一定是狐狸的家,作者听到了小狐狸的叫声,感受到了公狐狸的父爱,就想了想,有意跟着公狐狸走了,好几次作者追上来了可老是打偏??

我们的中国,也是一个友好的家庭,也是一个美好的家园。汶川

5.12大地震期间,有一些武警战士为了老百姓的安慰,在废墟中夜以断日地工作,自己却因为过度疲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还有一些武警战士,自己的家人在地震中葬身了,却强忍着悲痛,继续做好救灾工作,奋战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

公狐狸的父爱十分伟大,为了小狐狸,宁可牺牲自己,也要让小狐狸好好的活下去,这使我想到了一个词:舍己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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