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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魏晋史探微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8:28:00 字数作文
秦汉魏晋史探微字数作文

篇一:魏晋南北朝史学大家

魏晋南北朝史名家

在魏晋南北朝史研究领域學術界所稱譽的“四大名旦”為:唐長孺、周一良、王仲犖、何茲全。被譽為“四小名旦” 為:田余慶、韓國磬、高敏、萬繩楠。

1、唐长孺(1911——1994 )教授。江苏吴江人。1932年上海大同大学文科毕业。毕业后在兰田国立师范、武汉大学等单位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并任武汉大学历史系主任,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主任,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所长,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早年从事中国辽、金、元史的研究。1944年后,专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并从事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的整理和研究。

自1955年以来,三联书店、中华书局等先后出版他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至九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等学术专著。多次发表研究魏晋至隋唐时期历史和敦煌吐鲁番文书的论文。唐长孺广泛参加史学社会实践。1961年,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魏晋南北朝分册)》。从1963年起 ,主持并参加二十四史中北朝四史(《魏书》、《周书》、《北齐书》、《北史》)的点校工作。1975年,经他倡议,在国家文物局领导下组成“吐鲁番出土文书整理组”,由他任组长主持整理工作,并主编出版了《吐鲁番出土文书》等书。1955年以来,唐长孺招收并培养了多批研究生。他领导成立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是一支学风严谨、成果显著的较完整的学术梯队。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

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历史卷》(隋唐五代部分)、《吐鲁番出土文书》(10册)等。

2、周一良:(1913——2001)中国历史学家。早年曾用字太初。安徽东至人,1913年1月19日生于山东青岛。民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8岁入塾,习经、史、子书,后加日文、英文。周一良对日本史和亚洲史造诣尤深,1949年以前曾讲授日本史。建国后,创设亚洲各国史课程,培养了一批亚洲史及日本史的教学和研究人才。

1944~1946年任哈佛大学日语教员。1946~1947年回国任燕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1947~1949年任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1949~1952年转任历史系教授,并曾兼系主任。1952年以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亚洲史(后改亚非史)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的《人类科学文化史》第三卷编委会编委、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日本史学会名誉会长。

论著已结集者有《魏晋南北朝史论集》(1963)及《魏晋南北朝史札记》(1985)。《论集》包括关于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民族、典制、史学等方面问题的论述,《札记》则重在诠释史料。两书皆立论严谨,富于创见,往往从对具体问题的精当考辨中揭示出重要的历史问题,并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因而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推重,如《乞活考》等文每为有关论著所援引。

3、王仲荦(1913——1986),教授。浙江余姚人。1937年毕业于上海正风文学院。曾任上海太炎文学院、中央大学、山东大学教授。

建国后,历任山东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中国唐史学会第一、二届副理事长,山东省史学会第一、二届理事长,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于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史。著有《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关于中国奴隶社会的瓦解及封建关系的形成问题》、《北周六典》等。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魏晋南北朝史学术研究领域,学术界一致公认有两大家即“南唐北王”。北王就是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王仲荦先生。

4、何兹全(1911年——2011年),山东菏泽人。高中在山东省立六中(今菏泽一中)学习。1935年在北平大学(今北京大学)史学系毕业后,去日本留学,翌年因病回国。曾师从傅斯年、陈寅恪。1939—1940年接受中英庚款董事会的专款资助,在中央大学历史系研究魏晋南北朝史,并在该系讲授“中国通史”课。1941—1944年任国民党中央训练委员会编审。1944年秋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47年赴美国,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书,并受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资助,协助法兰西斯教授将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翻译为英文。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发生后回国,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兼任魏晋南北朝研究室主任。

何兹全主要集中研究汉唐经济史、兵制史、寺院经济和魏晋南北朝史几个方面。是国内最早倡导魏晋封建说的学者之一。早在学生时代,他就发表《魏晋时期庄园制的刍形》、《三国时期国家的三种领民》、《中古时期大族寺院领户研究》等论文,论述了魏晋南北朝封建依附关系的出现和盛行。以后,他又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汉

魏之际社会经济的变化》等论文中比较系统地阐发了魏晋封建说的主张。

此外,他的《中国中古时期佛教寺院》(1934)一文,在学术界颇有影响。80年代,他又发表《佛教经律中关于寺院财产的规定》和《佛教经律中关于僧尼私有财产的规定》两文,把寺院经济的研究引向深入。他在兵制史研究方面,亦有创见,对世兵制、魏晋中军、孙吴兵制、十六国兵制和府兵制前的北朝兵制诸问题,他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是他多年研究古代社会及古代向中世纪演变的重要成果。全书分四部分,对西周封建说、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和亚细亚型东方社会说提出不同意见,并就“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同与异”发表独到见解。

代表作:《魏晋南北朝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中国通史·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 5、田余庆(1924——2014),男,历史学家,湖南省湘阴县人。1924年2月11日生于陕西省南郑县(今汉中市),北京大学史学系1950年毕业,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已退休。

1950年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大学讲师、教授、历史系主任,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兼任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古籍整理与出版规划小组成员、《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编辑委员会委员等职。1985~1986年在美国斯坦福大

学讲学。专于中国古代史,对魏晋南北朝政治史尤有研究。

田余庆先生早年从事中华民国史、中国近代史研究工作,曾与金毓黻合编《太平天国史料》,并参加编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后来从事中国古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侧重秦汉史与魏晋南北朝史,参加编著的大学教科书《中国史纲要》(翦伯赞主编)获国家教委特等奖。他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学术人才。 著作与教材

《太平天国史料》,神州国光社,开明书店,1950年(与金毓黻合编)

《中国史纲要》秦汉魏晋南北朝史部分

《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1年第2版,1996年第三版,2005年第四版

《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11月。

《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学术精品),中华书局,2004年2月新1版,2006年1月第2次印刷。

《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6月第3版第4次印刷。

《拓跋史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3月;修订本2011年1月。

《当代名家学术思想文库·田余庆卷》,万卷出版公司,2011年1月。

篇二:袁延胜推荐:秦汉魏晋南北朝部分参考书目

秦汉魏晋南北朝部分 参考书目:

《秦汉史》,吕思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秦汉史》,林剑鸣,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秦汉史》,翦伯赞,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中华书局,1993年版

《先秦两汉史研究》,吴荣曾,中华书局1995年版

《秦汉问题研究》,张传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阎步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先秦两汉史论丛》,韩连琪,齐鲁书社1986年

《魏晋南北朝史》(上下册),王仲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两晋南北朝史》(上下册),吕思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金明馆丛稿初编》,陈寅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陈寅恪,三联书店1954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周一良,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周一良,中华书局1985年版

《魏晋南北朝论丛》,唐长孺,三联书店1955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唐长孺,三联书店1959年版

《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唐长孺,中华书局1983年版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唐长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读史集》,何兹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秦汉魏晋史探微》,田余庆,中华书局1993年版,

《拓跋史探》,田余庆,三联书店2003年版

《东晋门阀政治》,田余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10卷)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白刚主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祝总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998年版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阎步克,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1996年版

《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阎步克,中华书局2002年版 《秦汉官制史稿》(上下册),安作璋、熊铁基,齐鲁书社1984年版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乙部,严耕望,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0年版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中华书局1991年版

《秦汉法律与社会》,于振波,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思想史》第一、二、三卷,侯外庐主编,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葛兆光,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十批判书》,郭沫若,人民出版社1954年

《士与中国文化》,余英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汉代思想史》,金春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汉代政治与春秋学》,陈苏镇,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理学·佛学·玄学》,汤用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郭象与魏晋玄学》,汤一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篇三:楚汉之际史事辨证

楚汉之际史事辨证

秦汉之际是在继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又一个大变革时期。而通过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刘邦最终取得政权。笔者在阅读《史记》、《汉书》的过程中针对其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得出一些观点。这些观点建立在基本史料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必要的分析整理以求能从另一个角度为思考这一时期的历史提供一种思路。有关于此相关问题已有前人在其他方面写出了极为精彩的著作,如刚刚逝世的田余庆教授在其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的《论张楚》一文中,详细论述了楚在亡秦战争中的深刻含义,并且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线索。其次李开元教授的《汉帝国的建立—军功受益阶层研究》则是更为系统的整理并阐发了有关秦汉之际的政治团体。而陈苏镇教授《春秋与汉道》中第二节论“承秦立汉”问题上详细论述了汉朝对于秦朝相关资源的继承。

一、“先入定关中者王之”背后的意义

怀王之约是秦汉之际极为重要的一个军事协定,这也是日后楚汉战争爆发极为重要的因素。这个协约也是刘邦关中政权合理性的法理依据。此条约原文见于《史记·高祖本纪》:

赵数请救,怀王乃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北救赵。令沛公西略地入关。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①

按照协约所言,入定关中则意味着可以继承秦国的政治遗产。这是基于战国七雄的基本格局上的唯一一次公开以军事盟约的形式而称王的机会,这其中涉及到一种战国王族模式的延续,这样说的原因在于:首先,盟约是在旧诸侯国复立的复杂环境下产生,这时称王的普遍原则大致依据战国传统王族政治的延续,以各国宗族后裔的身份来继承王位(燕国为例

③外),而此时距离六国被灭时间并不是很久,一种合乎传统的合法性便被确立起来,虽然此时的诸国君主并没有实际的作用,但是却担当起被灭国信仰重建的意义(作为楚地诸侯王

④的楚怀王名义上是各路诸侯的共主,也是楚地的王)。唯一空缺的便是秦地,“先入定关中

者王之”这句话的实际意义在于给予了各个反秦势力一个称王的机会。而我认为这其中的背景可以理解为传统六国后裔贵族对于新兴崛起的军功阶层(其社会声望、宗族势力远不及高等贵族)的一种拉拢以及一种平衡,而之后所要论述的刘邦先入定关中可以理解为对这样一个角色的承担。

另外从这就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既然“先入定关中者王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协议,必然普遍适用于诸路反秦盟军,而怀王后来对于刘邦的军事安排明显背离了协约的普遍适用性:

《汉书·高帝纪》:初,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当是时,秦兵强,常乘胜逐北,请将莫利先入关。独羽怨秦破项梁,奋势,愿与沛公西入关。怀王诸老将皆曰……卒不②① 《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xx年,第356页。(出版信息为出版社、年份即可,脚注末尾当有句号,下同)

② 陈苏镇在《春秋与汉道》中对于“承秦”问题在田余庆的《论张楚》提出“承秦立汉”的基础上进一步详加论述。详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中华书局,2011年,第38页。

③ 有关六国复立的情况,在陈涉时期和怀王时期的诸侯王身份有所不同,其中陈涉时期诸侯王中陈涉以及其部将所建立的王政皆为平民,而怀王时期除了燕王仍由陈涉部将韩广担任以外,其余皆为六国旧王族。详见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78~82页。

④ 有关六国后裔在灭秦战争中复立的现象,田余庆在《论张楚》一文中从张楚之立为开端,引发“兴灭国,

许羽,而遣沛公西收陈王、项梁散卒。①

从《汉书》“初”这一记载来看,“先入关中为王”的约定在先,诸将莫利先入关,后来才有怀王与诸将的商议与安排。细致起来分析,个人认为从怀王诸老将的建议来看,诸将推选刘邦入定关中的动机是值得怀疑的。就当时的战争形势来看,章邯军还并没有被项羽击破,灭秦战争似乎并不顺利,刘邦也并不是各路反秦军中最具有实力的一支,诸将也并不认为入定关中是一件有利的事,而诸位老将竟然在秦军主力未被击破的前提下,建议怀王让刘邦入定关中。秦军主力毕竟在赵而且如果怀王早已决定让刘邦入定关中,那么这就不涉及什么“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的问题。所以怀王有关怀王的战略决定在某种程度上必然是得到了刘邦与项羽的默许。

其次要解决上述这个问题必须要阐明怀王在刘邦和项羽之间的角色问题。怀王主要是由项氏家族扶持起来,在项梁死后,怀王也是在通过各种手段试图遏制项羽的势力。在派遣项羽北救赵国时,让宋义为上将,而项羽只是次将,这也明显与项羽特殊的身份不相符。而怀王让刘邦入定关中,普遍认为这是怀王意图让刘邦来钳制项氏势力。可我认为这一点是值得怀疑的,就怀王本身来说他对于刘邦能入定关中究竟有多大的把握。既然不以入定关中为利,那么又怎么确保刘邦能在吞掉关中有实力与项羽对抗。《史记》记事时间往往错乱,个人认为当从《汉书》。从《汉书》“初”这一记载来看,“先入关中为王”的约定在先,诸将莫利先入关,独项羽与刘邦争欲入关,后来才有怀王与诸将的商议与安排。从怀王的安排来看,显然有限制项羽的意图在内,怀王当早已不满项氏家族的控制,从北军统帅为宋义,项羽仅为次将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至于项羽为何服从了怀王的安排,可能与项羽复仇的情绪有关,或对沛公入关并不看好。也有学者怀疑项羽残暴这段对话是虚构粉饰。

在刘邦入关的过程中曾阻止赵将司马卬,也说明在当时准备入关的并不止他一人。(这点很好!)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当是时,赵别将司马卬方欲渡入关,沛公乃北攻平阴,绝河津。”②

从司马卬意图进入关中,也跟进一步证明了怀王之约的时间至少应该在怀王决定让刘邦入定关中之前,所以才使得这个条约实际上是普遍适用的。而这说明了项羽也是有条件去入关的,或者说他的势力是有机会渗透进关中的,但当时项羽并没有,这就证明了北救赵国的军事行动项羽的自觉占了很大部分。

那么在刘邦“意外地”入定关中后,项羽的地位问题就变得十分实际,斗争的对象从秦国自然转移到内部,“先入定关中者王之”这个偶然的机会使得刘邦摆脱了这种矛盾,而此时的项羽在灭秦战争中所取得的军功和名望以及实际实力要远远在怀王之上,传统的约束体制(诸侯王族模式)已经对于项羽诸侯实际盟主形象带来不挑战,为了打破固有模式,项羽不得不否认“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的协约,并确立了新的分封原则。

“天下初发难,假立诸侯以伐秦。然身皮坚持锐首事,暴露于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① 《汉书》卷1《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16页。对于《史记》与《汉书》在《高祖本纪》篇的异同问题,可参考《<史记·高祖本纪>与<汉书_高帝纪>比较研究——马班异同个案研究》,冯鑫,河北师范大学。班固根据《史记·楚汉之际月表》进行过进一步整理,而司马迁在时间线上的记述较为凌乱,有漏记现象,故有些以时间为线索的史料《汉书》较为全面,于是便采用《汉书》记述。在有关时间线索时,采用《汉书》叙事。在有关具体事件描述方面,采用《史记》叙事,并比较《汉书》加以补充。

皆将相诸君与籍力也。怀王亡功,固当分其地而亡之。”①

所以楚汉之际初的权力真空期间,项羽有意于承担盟主形象来改变旧有的以怀王为主体

②的王族复国体制,将一大批凭借军功的人物立为诸侯王,构建了以西楚为中心的十九国。

此外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刘邦在整个入定关中以及入蜀的过程中并没有携带自己的家属,直到了出蜀汉还定三秦后真正与项羽的矛盾正式形成,才慌忙到沛县迎接自己的亲属,在这个过程中还处处被项羽掣肘。

《汉书·高祖本纪》记载“九月,汉王遣将军薛鸥、王吸出武关,因王凌兵,从南阳迎太公、吕后于沛。楚闻之,发兵拒之阳夏,不得前。”③

这难道仅仅只是刘邦的战略失误吗?这个解释似乎十分牵强。也说明刘邦在战略的初期并没有计划会入定关中,至少可以认为没有此时顺利,能在短时间内灭亡秦国。或者其之内有隐情,但绝对不简单。这一点我认为就可以间接提示前面所说的有关刘邦与项羽有关怀王决定的默许,因为刘邦在西入关之始并没有明确的攻入关中的计划,只是随着时态的发展而随时变化,而可能项羽本人也并没有想到刘邦会如此顺利进入关中。(计划入关注应该是有的,不然也不会阻止别的诸侯入关,不过应该比预计的顺利)

所以说,怀王决定让刘邦入定关中很可能只是一个建议性的方针,不具有实际的约束性,真正这个条约是一个针对全国诸侯的广泛性条约,或者可以解释为怀王决定刘邦西入关中只是就楚国而言的选择,他们包括刘邦本人也没有意料到他自己能顺利入关,这也得益于项羽在北方战线上成功地牵制了秦军。而项羽决定救赵,很有可能也是夹杂着个人的情感因素,毕竟章邯军是杀死项梁的。李开元在《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中认为“怀王把西攻关中的任务给了刘邦,就等于把唯一合法称王的优先权给了刘邦。”④,我认为虽然说怀王为天下的盟主,但不能忽视的是“盟主”的约束力是否有那么强,怀王与诸将商量的结果“让刘邦入定关中”至少在刘邦真正入定关中之前并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强大的统一性。赵将司马卬的入关计划便是很好的例证。所以我认为“先入定关中者王之”的协约普遍推行各路诸侯中,各路诸侯将领都有机会参与这次王位的争夺,只不过刘邦在这次权力的争夺中以特殊的机缘获得了胜利。客观上来说,怀王确实为刘邦创造了更好的机缘

而刘邦致胜的关键也在于利用了项羽毁约的名义,这带来的政治利益要远远超出他按约在秦地称王。首先,项羽毁约而以盟主的身份进行分封,这样一次论功封赏的问题在于并没有完全消除在各分封地的武装势力,这一批不满的势力也必然在此后楚汉争期间站在项羽的对立面上,与此同时,被他分封的诸侯在灭秦战争中有着不同的功绩,这些集团与项羽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但并不是铁板一块。其次,凭借怀王之约的刘邦在战争舆论方面占据优势,也标志着刘邦军团仍然是在楚体系之中,是对于怀王政权的继承与延续。这样也才使得刘邦集团王关中拥有了名义上的合法性。

二、刘邦关中所获

史学界普遍认为,由于刘邦最早入定关中后采取一系列亲民政策,因此在他回到关中后,①

② 《史记》卷8《高祖本纪》,中华书局,365页。 对于怀王时期的王政复兴以及项羽封建列国中各诸侯的身份变化,参考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80~84页。

③ 《汉书》卷1《高祖本纪》,中华书局,32页

会得到秦民的大力支持,这也是他能取得楚汉战争的重要原因。但我认为在刘邦利用整个关中作为根据地的过程中,包含了他个人(这是一种植根于山东群体中的心理基础)很复杂的态度,基于这种态度,刘邦对于关中的利用效率也值得思考。

在刚刚入定关中的时候刘邦军为十万兵,这一批部队可以认为是刘邦最为信任并且是他的主力部队:

《史书·高祖本纪》:“汉王之国,项羽使卒三万人从,楚与诸侯之慕从者数万人,从杜南入蚀中。”①

而从汉中重新占领关中地后,关中地区也成为刘邦军队兵员的补充地。在刘邦以关中为根据地与项羽作战的过程中,见于《汉书》卷一《高祖本纪》的秦人随从作战的有三处:一、(汉三年正月)关中卒从军者,复家一岁。刘邦在入定关中后,面对于秦人的第一次征兵。

二、(汉三年)五月,汉王屯荥阳,萧何发关中老弱未传者悉诣军。之前汉军在彭城遭到了楚军的伏击,死亡甚多。三、(汉四年十一月)关中兵益出,而彭越、田横居梁地,往来苦楚兵,绝其粮食。此时的汉军仍不占优势,而且刘邦还负伤。就其具体分析,刘邦的第一次征关中兵,之前可以说做了很多的铺垫,来笼络秦人。而后面两次则是在汉军遭受重大损失,不得已才在关中大规模征兵。而且第二次征兵的要求是极为苛刻的。(发现这些史料很好!征兵关中秦人当是和项羽对决时才有的举措)

而且在军中的秦人似乎并不能得到很好地重用并且不能被山东人所信任。(这点很好!) 《史记·灌婴传》:“汉王乃择军中可为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今为校尉,可为骑将。汉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臣顾得大王左右善骑者附之。’”②

而在更多关键的时刻,正是由于诸侯军队的支持以及其他独立军团的兵员补充,才帮助刘邦集团顺利度过难关。如在刘邦兵败彭城后的九江王以及在包围项羽时的齐王韩信。所以说能够促使刘邦赢得楚汉战争的胜利的关键在于其他军团的支持,而并非单单来自于关中军。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讲,关中秦人对于刘邦的汉王政权来说更像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作为刘邦军团的作战资本,与此相对应的也会给刘邦政权带来威胁,这在后将进行讨论。

无论是之前的韩生还是后来的娄敬、张良,都认为关中土地富饶,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否在楚汉战争期间,刘邦军团的粮草供应大部分均来自关中?我觉得这段时间内,首先一个问题是关中作为秦国的政治中心,秦国贵族的园囿以及秦国的离宫别院占据这大部分土地,这势必会影响到粮食的生产,这也正是刘邦入定关中后首先解决的问题。《汉书·高帝纪》十一月,立韩太尉信为韩王。韩王还归,都栎陽,使诸将略地,拔陇西。以万人若一郡降者,①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367页。此时的汉军构成仍然以关东之人为主,有关刘邦早期进入汉中时的兵员构成问题可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中华书局,2011年,第51页。在整个楚汉战争期间,陈苏镇认为汉军的士兵构成从以“关东之人”向“秦人为主”的过渡趋势。

封万户。缮治河上塞。故秦苑囿园池,令民得田之。①《史记》中此条并没有有关于刘邦定都于栎陽的记载,可能班固根据《史记·楚汉之际月表》所补充。此外经历过项羽”西屠咸阳’也必然对关中的农业生产带来不影响。在汉三年,在关中地区甚至还爆发了饥荒。六月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这都是一些可观的因素。

《汉书·高帝纪》:(汉元年)留萧何收巴蜀租,给军食。②

《汉书·高帝纪》:二月癸未,令民除秦社稷,立汉社稷。施恩德,赐民爵。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③

其中明确说明了刘邦军团的粮草供应主要是依靠蜀汉地区。(这部分论述有理有据,我读书时也注意到这几条材料,楚汉战争中巴蜀地区其实是重要的后方供应地)

可以说至少在楚汉战争期间,关中地区在士兵以及粮草方面都无法给予刘邦很大的支持,至少不能算作他压制项羽的关键,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其他的地区势力来做有效地补充。(军粮供应当面当以巴蜀为主,士兵方面补给虽是多元的,但个人认为关中地区仍然是重要的支援,如说支持不是很大,应该找到更充分的理由。)此一点我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史料方面有待整理。

三、关中威胁论

除却刘邦政权依赖于观众为根据地,获得必要的支持外,由此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即威胁感不得不重视。关中威胁的来源自然是源于秦灭六国整个过程,伴随着这个过程,山东人对于关中人的复杂心态不言自喻。在以关中为中心的秦帝国统治的时间里,关中人与山东人之间的复杂心理状态也深刻影响着后来项羽与刘邦对于关中的态度,这是基于一种普遍心理状态下的不同行为表现。

《史记·项羽本纪》:诸侯吏异时故徭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亡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重折辱秦吏卒。④

这种矛盾的关系一直贯穿秦政权的存在,由此而衍生出一种对于关中的仇恨心理,这也是源自对于秦人深深地恐惧。这是在当时一种极为普遍的心理状态,也正是在这种极为不信任的心理状态下才导致了项羽最终坑杀秦军二十余万的惨剧。

正是在这种仇恨感以及威胁感的前提下,项羽才决定“西屠咸阳”、杀秦王子婴,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也是对于秦人势力的一种瓦解。而三分秦川,很有可能也是基于这种考虑。这一种威胁感是一直存在的,这也影响到了刘邦对于关中问题的认识。

而刘邦的态度也是包容在整个山东体系之中,在刘邦以关中为根据地的楚汉战争期间,秦地的将士并未能得到很好地重用。

《史记·灌婴传》:“汉王乃择军中可为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①

② 《汉书》卷一《高帝纪》,第33页。 《汉书》卷一《高帝纪》,第30页。

③ 《汉书》卷一《高帝纪》,第33页。

篇四:守住科学良心

“守住科学良心”

——追念田余庆先生

12月25日清晨,收到好友高世瑜短信,得知田余庆先生仙逝的消息。虽然前一段时间对田先生病情略有所知,但还是不免心中一惊。回想得自田先生虽次数不多、却深印心底的教诲,只是片段闪亮,但在上午讲授“《汉书》研读”课的讲台上,说到田先生的学术贡献,眼睛仍不免湿润。

这堂课讲授的内容以“西汉边疆与民族问题”为主题,其中有一节涉及“《西域传》‘序’‘赞’”,当课件显示《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如下记载时,我不能不说到田余庆先生的《论轮台诏》。班固写道:“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征和中,贰师将军李广利以军降匈奴。”于是汉武帝“悔远征伐”。而搜粟都尉桑弘羊等奏言:“故轮台东捷枝、渠犁皆故国,地广,饶水草,有溉田五千顷以上,处温和,田美,可益通沟渠,种五谷,与中国同时孰。”建议利用这一绿洲之地理优势,建立军屯基地,创造扩大战争规模的条件,并与河西地方建立共同的军事通讯和防务体系,“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属校尉,事有便宜,因骑置以闻。”意在逐步拓展规模,以谋求战略强势,“稍筑列亭,连城而西,以威西国,辅乌孙。”而汉武帝则坚定地否决了这一建议,有“不复出军”的态度鲜明的决策。此即史称“轮台诏”的发表。“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对以往战事,有“曩者,朕之不明”的检讨,对当前“益民赋”以充实军费的建议,有“是重困老弱孤独也”的斥责。汉武帝说:“乃者贰师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除“悲痛”“不忍”外,他又对边境“卒苦”深表同情,对于外交方式“报忿”等做法亦予以否定。汉武帝明确宣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西域传下》记述:“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

班固就此有肯定性的评价:“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所谓“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所谓“仁圣之所悔”,都体现诏文内容不宜拘限于只是有关西域轮台地区军事部署的局部性问题,只是军事行动的战术调整,而确实有战略意义,体现出了执政路线的改变。从“轮台诏”看,汉武帝晚年确曾努力进行治国方向的重大转折。“富民”语汇与“优民”的宣传相照应,如班固所分析,“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应当并非调整对外作战策略的权宜之计,其实可以理解为基本政策转变的标志性符号。明人吴鼎《读史有感》诗有“汉武雄才世莫伦,轮台一诏见天真”的赞辞。李贽《史纲评要》卷七也写道:“汉武惟此一诏可谢高帝、文帝。”“天下大坏而得以无恙”。又赞赏汉武帝由此表现的非凡的政治胆略:“过天地之风雷,可不勇哉!”由“轮台一诏”、“惟此一诏”语可知,其实据班固《西域传下》的记述,已经可以大致得到田余庆先生《论轮台诏》指出的“汉武帝改弦易辙”,“完成向守文的转变”的认识。

下午课后,我在北大历史系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熊龙来人民大学,说次日历史系将设灵堂,27日即在八宝山遗体告别。我因26日凌晨要飞海口出差,27日夜间返回,28日又将赴赤峰出席会议,不能亲往吊唁,只得请熊龙代为致意。当晚拟挽联发给熊龙,也代表了我的几十位历史学科学生的心意:“深切悼念田余庆先生。史航高桅论议多神器,实证雄识庠序有洪才。学生子今及诸弟子敬挽。”

记得我读田余庆先生《说张楚》,正是刚刚起步迈入秦汉史研究学术界域的时候。初读这篇论文即耳目一新,我想是多数读者共同的感觉。此前二三十年以来,农民战争史是史学界关注的热点。回想我在西北大学历史系77级读考古专业,中国古代史课上,老师组织课堂讨论,主题大概是“朱元璋蜕变的原因和影响”。我想,为什么非要说是“蜕变”呢?朱元璋这样的历史人物,他的政治作为和文化影响,最重要的表现是在这种“蜕变”之前还是“蜕变”之后呢?也许他的历史贡献更多地是以“封建”皇帝身份而并非农民起义领袖身份实现的吧?当时虽然没有大胆地站起来发言,但是心中暗知怀有类似疑问的同学一定还有一

些。虽然对农民战争史研究的问题已经有若干思考,但是读《说张楚》,还是引起了强烈的心灵震动。原来对于农民起义,对于农民军,对于农民出身的政治人物,还可以进行这样的分析,提出这样的认识。

中国史学长期承袭以政治史为第一主题的传统。我曾经写文章说到这或许可以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泛政治主义特色”的表现之一。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一些青年学人厌倦了史学仆从政治、影射史学服务文革政争的恶相,倾向于将政治史从社会史、文化史、生活史中剥离开来,却没有想到还可以进行《说张楚》、《论轮台诏》这样的政治史研究。田余庆先生的论著,是政治史研究的新创制,也在当时谋求史学新生的思想解放浪潮中,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格调,树立起了学术高标。

田余庆先生是中国秦汉史研究会顾问。2006年,咸阳师范学院拟创办《秦汉研究》年刊,作为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刊。我们商定请田余庆先生题写刊名。就其可能性请教罗新教授,得到并不乐观的答复。罗新说,据他所知,田先生从未给任何人题写过此类文字。我和咸阳师范学院历史学院雷依群院长拜望田先生,满怀忐忑地提出题字的请求,没有想到田先生即刻应承。田先生题签“秦汉研究”,我们看作是对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的关爱和取得学术进步的期望。田先生出生在陕西城固。在交谈中,他深情表述了对那里山水草木的眷恋。他说,后来再也没有去过汉中。他还回忆有一次经宝成铁路往四川,行历阳平关路段,由两节车厢交接处的车窗伫望快速闪过的陕南山水,回忆起儿时往事的情形。讲述中有雨水洗刷着车窗的细节,使我们感受到乡情的真切。得知老人对汉中地方的深厚情感,陕西的朋友多次设想接田先生夫妇往陕南讲学考察,探访旧时遗事,可惜这样的计划始终没有能够实现。 我不大同意只是以“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大家”评价田余庆先生的学术地位。其实,田先生在秦汉史研究领域的重大贡献人所共知。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中共中央高级党校请一些历史学家给学员讲授历史课,“秦史”和“汉史”是田余庆先生承担的。我在80年代初读到印制粗陋的讲义,后来前辈同事周奕才、崔新民将这些讲义整理成《中国古代史讲座》,

由求实出版社于1987年10月正式出版。按照主讲历史时期年代次序,讲授者分别为吕振羽、裴文中、尹达、杨向奎、田余庆、唐长孺、邓广铭、韩孺林、吴晗、郑天挺。在这一阵容中,田先生当时的年龄和资历引人注目。他于秦汉史研究精深凝练而成的高明识见,又集中体现于翦伯赞先生主编《中国史纲要》的秦汉史部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4月版《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秦”、“汉”等辞条,以及享誉学界的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版《秦汉魏晋史探微》、2004年2月版《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等论著。

近来,有学者对田先生《论轮台诏》文中所引据《资治通鉴》记录的可信度提出质疑,认为“《通鉴》相关记载不见于《史记》、《汉书》等汉代基本史籍,而是出自南朝刘宋王俭著的小说《汉武故事》,完全不可信据”。论说显示了作者文献学的深厚功底,读来多受教益。相关学术讨论的积极意义应当肯定,但就此进行进一步的深层次的探究也许还有必要。比如,论者指出《汉武故事》“藉取前人相关行事,作为创作的原型”情形,举颜驷故事可见《论衡·逢遇》中“更早的原型”,其说甚是。同样的道理,似乎我们也不能排除《资治通鉴》和《汉武故事》分别采用了共同的可以看作“原型”的早期史料的可能。

其实,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有关战国秦汉史的记述中采用未知出处之史料的情形还有其他例证。例如杨宽《战国史》中关于乐毅破齐故事的记述,先后版次不同,观点曾经有重大改动。原版写道:“乐毅为了拉拢齐国地主阶级,在齐国封了二十多个拥有燕国封邑的封君,还把一百多个燕国爵位赏赐给齐人。”作者注明“根据《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一年”。《资治通鉴》卷四原文为:“乐毅修整燕军,禁止侵掠,求齐之逸民,显而礼之。宽其赋敛,除其暴令,修其旧政,齐民喜悦。”“祀桓公、管仲于郊,表贤者之闾,封王蠋之墓。齐人食邑于燕者二十余君,有爵位于蓟者百有余人。”新版则不再保留这段文字,又特别在“绪论”中“战国史料的整理和考订”题下专门讨论了“《资治通鉴》所载乐毅破齐经过的虚假”这一问题。作者论证《通鉴》所称“齐人食邑于燕者二十余君,有爵位于蓟者百有余人”事不可能发生,又指出,“所有这些,都是后人夸饰乐毅为‘王者之师’而虚构的”。“所有

秦汉魏晋史探微

这些伪托的乐毅政绩,符合于《通鉴》作者的所谓‘治道’,因而被采纳了。”(王子今:《战国史研究的扛鼎之作——简评新版杨宽〈战国史〉》,《光明日报》2003年9月2日)这样的分析,有益于澄清战国史的重要史实,但是所谓“伪托”的判定,仍不免显得有些简单武断。如果探求到有关“后人夸饰”“虚构”之渊源脉络的明确的实证,其论点自然会更有说服力。

我不是田余庆先生直接的学生。这种怀念老师的文章当然由他的学生撰写会传递更深沉的情感和更丰富的信息。不过,因为对田先生的多次鼓励深心感激,而且作为田先生许多学生的好朋友且马齿徒长,也许可以表抒某种特别的深切感受和真挚敬意。

记得有一次在田先生家,他说到自己对秦法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面貌,而我们看到的秦法某些部分或保留早期条文之可能的思考。田先生说因为年迈,这一问题他已经无力完成,嘱我进行相关探索,撰写专题论文。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我当时答应了田先生,现已事过数年,虽然有所思考,但是至今还没有完成这一我设定主题为“秦法小国之构”的论文。不是因为懒,而是长期总在忙乱中,没有细致、科学的计划。

工作似乎有速度,有进度,但是没有讲究学术秩序的合理度。想到这里,心中惭愧,无以言表。

借用农人的语言,其实或迟或速,每位学术耕耘者的“犁沟”总会走到尽头。我想,学界师友无一例外都会有就某个学术问题或某些学术问题的探究有志未逮,没有完成的遗憾。不知道田余庆先生是否还有未曾面世的遗稿。他的人生轨迹与社会动荡、文化变迁、学界波澜、史坛势态多相印合,如有日记,应当可以从一个特别的侧面记录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史。我想,他的书信如果可以和这些文字遗存一并整理,则不仅对于从事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学者有所教益,也可以为中国现代学术思想史和知识人之心态史研究提供有意义、有价值的史料资源。

篇五:秦汉史

秦汉史

一、参考文献

(一)古籍

1.《史记》 中华书局.,1982年。

①(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商务印书馆,1958年;②(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国书店,1987年;③(清)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④(清)梁玉绳:《史记志疑》,中华书局,1981年;⑤徐蜀编:《史记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⑥(日)泷川资言、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⑦陈直:《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2.《汉书》 中华书局,1962年。

①(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②徐蜀编:《两汉书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③杨树达:《汉书窥管》,上海古

籍出版社,1984年;④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3.《后汉书》 中华书局,1965年。

①(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1984年;②徐蜀编:《两汉书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

4.《汉纪》(东汉 荀悦)、《后汉纪》(东晋 袁宏)中华书局,2002年,周天游:《后汉纪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

5.《三辅黄图》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

6.《华阳国志》 东晋常璩撰,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7.《水经注》 北魏郦道元撰,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

8.《汉官六种》 (清)孙星衍辑,中华书局,1990年。

9.《说文解字》 东汉许慎撰,中华书局,1963年;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10.《新语》 陆贾撰、王利器:《新语校注》,中华书局,1986年。

11.《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西汉淮南王刘安集众多学者撰成。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

12.《春秋繁露》 17卷,82篇,西汉董仲舒撰、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

13.《白虎通义》 (清)陈立:《白虎通义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

14.《论衡》 东汉王充撰,吴承仕:《论衡校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

15.《潜夫论》 东汉王符撰、(清)汪继培、彭铎:《潜夫论笺校正》,中华书局,1985年。

16.《盐铁论》 西汉桓宽撰、王利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

17.《太平经》 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

18.《风俗通义》 东汉应劭撰,王利器:《风俗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

(二)考古资料

1.都城遗址

(1)秦都咸阳

《秦都咸阳第1号宫殿建筑遗址发掘简报》、《秦都咸阳几个问题初探》,《文物》1976年第11期;《秦都咸阳考古工作三十年》,《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5、6期。

(2)秦始皇陵

《秦始皇陵考古纪要》,《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5、6期;《秦始皇陵兵马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文物出版社,1988年;《秦始皇陵东侧马厩坑钻探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4期;《临潼上焦村秦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2期

(3)西汉长安城

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2年;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发掘的初步收获》,《考古》1978年第4期;《汉长安城未央宫第3号建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9年第1期;杨宽:《西汉长安城布局结构的再探讨》,《考古》1989年第4期;刘庆柱:《汉长安城布局结构辨析——与杨宽先生商榷》,《考古》1987年第10期;唐金裕:《西安西郊汉代建筑遗址的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2期;《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遗址群发掘简报》,《考古》1960年第7期;黄展岳:《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的位置及其有关问题》,《考古》1960年第7期;《关

于王莽九庙的问题——汉长安城南郊一组礼制建筑的定名》,《考古》1989年第3期。

(4)东汉洛阳: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2年;《汉魏洛阳故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刘庆柱:《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

2.墓葬

这一时期墓葬考古发现数量颇多,难以一一列举,可以参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文物出版社,1979年;《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文物出版社,1991年;《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文物出版社,1961年;《新中国发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

3.简牍

(1)新疆古楼兰尼雅遗址汉晋简、书

楼兰、尼雅汉简与安2.阳殷墟甲骨文、敦煌莫高窟汉唐经书抄卷、明清大内内阁档案文书,被誉为20世纪初四大考古发现。这批竹简是20世纪初外国一些探险家、考古学家发掘的。据不完全统计,楼兰、尼雅遗址共出土728件汉魏晋时期汉文简、纸文书,主要内容是记载汉魏晋时期汉族中央政权任命的统辖西域的西域长史进行屯戍等活动的官府文书,以及这一时期楼兰与中原、西域各地公、私往来书信。此外还有《左传》、《战国策》、《孝经》等典籍和多种医方残篇。关于这批竹简、纸质文书的详细情况,可以参见林梅村:《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文物出版社,1984年;《楼兰尼雅出土文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李永良:《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

(2)敦煌汉简 参见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中华书局,1991年。

(3)(4)居延汉简、居延新简

居延汉简是1930~1931年发现的自西汉武帝末年至东汉光武帝时期的木简,1万余枚。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编》,科学出版社,1959年;《居延汉简甲乙编》,中华书局,1980年。居延新简是1972~1973年,考古工作者在甘肃居延汉代烽燧遗址发掘,近2万枚竹简。竹简内容包括皇帝的诏书、律令、品约、各类簿籍以及《九九表》、干支表、历谱、医方。《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中华书局,1994年。

(5)武威汉简 《甘肃武威磨咀子6号汉墓》,《考古》1960年第5期;沈文倬:《汉简〈服〉〈传〉考》,《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武威汉代医简》,文物出版社,1975年;《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

(6)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出版社,1972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上、下),文物出版社,1973年。关于出土的帛书《老子》的研究,可以参见许抗生:《帛书老子注释与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76年。《战国纵横家书》:《文物》1975年第4期;《马王堆汉墓帛书》(第壹函),文物出版社,1980年;《马王堆汉墓帛书》(第叁函),文物出版社,1983年。

(7)河北定县汉墓竹简 《定州汉墓竹简·论语》,文物出版社,1997年;《文物》1981年第8期、1995年第12期。

(8)安徽阜阳汉墓竹简

《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8期、《阜阳汉简·苍颉篇》,《文物》1983年第2期;《阜阳汉简·诗经》,《文物》1984年第8期;《阜阳汉简·万物》,《文物》1988年第4期;胡平生、韩自强:《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胡平生:《阜阳双古堆汉简与〈孔子家语〉》,《国学研究》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9)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竹简

包括:①《二年律令》,526枚,记载吕后二年施行的律令标题简28种,包括27种律和一种令,包含了汉律的主要部分,内容涉及西汉社会、政治、军事、经济、地理方面的史实。它的发现使已经佚失的汉律得以重现,也为我们探讨秦、汉律关系,进而比较系统的研究汉、唐律的关系及其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②《历谱》竹简18枚,记载了汉高祖五年(前202)四月至吕后二年(前186)后九月各月的朔日干支,这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西汉初年的实用历谱,与依据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西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推测得出的西汉初年的历谱不尽相同。这对于研究秦汉时期历法的演变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③《奏谳书》,227枚简,“谳”的意思是“议罪”。《奏谳书》就是议罪案例的汇编,它是秦汉时期司法诉讼制度的直接记录,和云梦睡虎地秦简中的《封诊式》大致相似,其作用是供官吏工作参考,以及学吏者阅读的文书程序。记载自春秋至西汉的案例22个。《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江陵张家山三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1985年第1期;《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

(10)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汉墓简牍

据内容大致可以分为18类:①东海郡上计集簿;②东海郡吏员簿;③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④武库永始四年(前13)兵车器集簿;⑤神龟占、六甲占、博局占:占卜相关的文书;⑥元延元年(前12)历谱、元延三年(前10)五月历谱;⑦刑

德以时;⑧行道吉凶;⑨神乌傅(赋)。有关研究论著可以参见:《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群发掘简报》、《尹湾汉墓简牍概述》、《尹湾汉墓简牍释文选》,《文物》1996年第8期;《尹湾汉墓简牍初探》,《文物》1996年第10期;《尹湾汉墓竹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尹湾汉墓简牍综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蔡万进《尹湾汉墓简牍论考》,台湾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

(三)近现代国内外学者有关研究论著

1.著作

[清] 皮锡瑞著、周予同注释:《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

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二),人民出版社,1957年。

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高敏:《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

马非百:《秦集史》,中华书局,1982年。

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滕铭予:《秦文化——从封国到帝国的考古学观察》,学苑出版社,2002年。

栗劲:《秦律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

周予同著、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章权才:《两汉经学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

白寿彝、高敏、安作璋主编:《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吴雁南等主编:《中国经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钱穆:《秦汉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

[日] 本田成之:《中国经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英] 崔瑞德、鲁惟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王葆玹:《今古文经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张涛:《经学与汉代社会》,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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