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作文素材 > 教育资讯

青少年法律知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7:16:12 作文素材
青少年法律知识作文素材

篇一: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

前 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青少年朋友们的关爱、培养、教育、引导,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是青少年朋友在漫漫人生长路中需要细细研磨、慢慢体味的人生之道。法律修养对青少年朋友十分重要,为了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素质,我们借鉴并汲取相关资料,编辑了这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该手册的编印旨在不断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意识,使广大青少年在充分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通过该手册法律常识的学习,使青少年朋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

本学习手册,竭尽所能献上一份绵薄之力,希望对青少年朋友有所帮助。由于时间紧迫、水平有限,编审中难免出现错误和不妥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二0一一年六月 1

目 录

第一篇 青少年法律法规基本常识

1、什么是宪法?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

3、什么是公民? ??????????????????1

4、在我国,哪些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5、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

6、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2

7、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涵义是什么? ??????2

8、《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2

9、为什么公民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是首要义务??2

10、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11、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12、爱护公共财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13、遵守公共秩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

14、尊重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

15、未成年人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4

16、“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 ??????4

17、刚上初一年级的小明因家庭困难被父母留在家中不让 他继续上学,其父母这样做对吗??????????4 2

18、中学生王某上初二时,父母就给他订了亲,其父母这 种做法合法吗??????????????????5

19、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

不良行为,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 吗?为什么???????????????????5

20、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被招用。为什么? ???5

2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 成年人进行哪些教育???????????????5

22、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 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6

2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6

24、展览馆、美术馆、公园等场所,对未成年人按成年人 标准收取门票的做法对吗?????????????6

25、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 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对吗????????????6

26、哪些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7

27、哪些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7

28、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7

29、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的精神病人如何进行民事活动???????????7

3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7

31、两名中学生在居民区踢足球,不慎将邻居阳台玻璃踢 碎,使阳台上的儿童被玻璃划伤。邻居财产损失和儿童 3

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8

3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

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 生返还手表吗??????????????????8

33、什么行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向谁去求助???8

34、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9

35、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9

36、父母再婚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吗?????????9

37、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能不履行赡养义务吗???9

38、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产,父母需要赔偿吗??????10

39、夫妻离婚后,谁为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10

40、子女分散在各地的,到哪个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10

41、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10

42、父母双亡,孩子由谁来抚养????????????11

43、父母遗弃、虐待未成年子女,怎么办????????11

44、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12

45、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吗?????????12

46、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在什么情形下依法不执行行政 拘留处罚????????????????????12

47、哪些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2

48、哪些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什么范围内 开设网吧?对网吧营业时间有何规定????????13

49、什么是犯罪???????????????????13 4

50、犯罪的特征是什么????????????????13

51、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3

52、什么是自首???????????????????13

53、什么是立功???????????????????14

54、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14

55、金某(15周岁)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 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金某 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对其如何处罚?????????14

56、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适用死刑??14

5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 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 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14

58、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怎 么办??????????????????????15

59、证据是什么???????????????????15

60、证据有哪几种??????????????????15

61、对于哪些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5

62、“法定代理人”的含意???????????????15

63、“近亲属”的含意?????????????????15

64、询问不满十八周岁的证人,可以通知什么人到场? ??16

65、对于哪些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16 5

篇二: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青少年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5、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有:

1、暴力伤害――最常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2、“拗分”是近几年来在问题青少年群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形式。在学生担心的“校园暴力”中,“拗分”排在了最前面的位臵。

所谓“拗分”就是校外闲散青少年和校内高年级的同学直接向青少年索要财物,这种现象最常发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或者假期里。电脑房、游戏机房也是“拗分”经常发生的地方。更让人担心的是,不少学生小的时候有被人“拗分”的经历,到了高年级自己就变成对师弟师妹“拗分”了。这就是从被害者变成害人者甚至犯罪分子了。

3、盗劫――青少年犯罪又一常见形式

偷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地或者趁人不备窃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是青少年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一种常见行为。任其发展会成为习惯,甚至导致犯罪,很容易扩展并发展为其他类型的犯罪。

4、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吸烟、饮酒的;阅读、观看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逃学、夜不归宿的;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等。

二、遵守法规纪律,抵制违法犯罪,学会正确应对不法侵害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

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要从珍视生命、尊重生命开始,从遵守校规、校纪开始,从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德意识开始,远离暴力,远离违法与犯罪。

那么遇到不法侵害时,同学们该怎么办呢?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机智应对,及时报告,寻求保护。

1、遇事要多动脑筋。“清钱”者往往是找一些借口把人引到僻静处,再进行威胁抢钱。

2、要懂得报警。在校外,可以拨110报警,在校内,可以向保卫干部和老师报警。

3、要学会如何脱离险境。五中曾有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放学时碰到两个陌生人,硬带着他往偏僻的小巷走,孩子很机智,看见远远走来一个中年人,就高声叫:二叔,我在这。中年人还没反应过来,那两个陌生人马上跑了。

4、保证自己的安全。在遇到抢劫等不法侵害的时候,激烈反抗和搏斗并非良策。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一定要注意力所能及,要见义巧为。

5、同学们上、下学时最好结伴一起走,假期里出门要和家人一起。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首先是交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不良的交往会成为青少年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不良交往往往是有劣迹、不轨行为或不良品行的青少年结合在一起进行不良的社会娱乐活动,他们逛街、下饭馆、抽烟喝酒、打牌跳舞、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同时社会上一些有前科、有劣迹的成年人利用青少年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传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以使青少年误入歧途。有不少青少年正是由于不良交往,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娱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市成人娱乐场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比比皆是。由于涉足成人娱乐场所的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青少年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一定要远离这些娱乐场所,交友一定要慎重啊。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 文明上网

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

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

篇三:青少年法律常识1

青少年法律常识(一)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的大事,然而,当前仍存在着不良网吧、毒品和校园暴力犯罪等对青少年造成严重危害的现状,为配合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开展和“和谐家园”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进行,特编印了本期青少年法律常识。

一问: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答: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即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问:未成年人多大年龄开始承担刑事责任?

答: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同样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现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罪行负刑事责任,对8种严重罪行以外的其他行为则不负刑事责任,而这些行为也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只是由于年龄的限制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对实施这样的行为的未成年人,当然不能放任不管。法律规定,对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问: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答: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著作权、专利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

四问:哪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答: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的做工,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等侵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都要依法处理。家庭成员或监管部门虐待未成年人,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应追究刑事责任。 五问: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结伙滋事、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法律后果?

答:上述行为或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给他人造成身体或心理上伤害,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给社会管理造成混乱。对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都有责任进行管教,或送工读学校矫治和接受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问:哪些出版物不能观看、收听?

答: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出版物的消极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下列出版物不能观看、收听: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的;淫秽的。

《教育法》第十八条、《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做童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监护人对10岁以上的未成人的信件不得随意开拆。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钱、物、房产等)。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喝酒吸烟迷游戏,不良行为莫沾染。

打架斗殴好赌博,自毁前程多悔恨。

社会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长成栋梁可参天。

太平社区于8月6日上午,为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培养学生参与社区的意识,结合迎奥运主题活动,特邀有丰富教育经验的退休老教师为辖区内的学生举办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共有42名中、小学生聆听了讲座。王老师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重点讲了三大点:(一)提高法律素质,首先必须懂法;(二)从当前中、小学生道德状况的现状看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

(三)学法、守法。王老师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灌输,而是以许多真实的、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为题材,教导大家如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了遇事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并在生活中养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良好习惯。讲课很精彩,学生们听得很认真。同学们都反映,通过这次专题法律讲座,提高了自己法律意识,充实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将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学年的学习当中去。

篇四:青少年法律常识

仙米中心学校法律常识教案(1)

(根据有关法律知识整理)

学校和家庭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是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或受犯罪分子伤害的最好方法。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以上第一条、第三条),可以怎样解决?

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6、由于对方的原因引起互殴,而在互殴中将对方打伤,为什么只追究我的责任,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

这类问题,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还手反击,将对方打伤,而只追究自己的责任,对方却没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只有达到轻伤时,才构成犯罪。即便对方也将你打伤,但你经过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而你将对方打成轻伤,那么对方不够成犯罪,而你却构成犯罪。因为故意伤害罪是以结果论,看所受伤害的结果: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达不到轻伤不构成犯罪。

7、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犯罪呢?

一是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二是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三是如被迫,应及时报案。四是积极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情况。

8、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一是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不良倾向的学生接触。二是注意端

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三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四是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五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9、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11、在遇到同学欺负自己时该怎么办?

在遇到同学欺负或者发生小摩擦时,要冷静并正确地处理矛盾,可以向教师及时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去冒然解决。

12、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3、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其他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未成年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篇五:青少年法律小常识学习教案

青少年法律小常识学习教案(一)

董桂琴

一、导入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日前记者从某市公安局获悉,在8月25日至30日一周,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近日在该市的石景山分局和东城分局先后在三天内打掉了两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7名是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4岁。8月中旬,朝阳分局连续打掉两个骑摩托车抢夺作案的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骑抢案件24起,被抓获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不满16岁,有2人是在校学生。为此,警方呼吁,青 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应该引起家长、老师以及全社会的关注。

二、新课

(二)青少年法制学习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1、专家指出,初始犯罪年龄与犯罪率有很大关系。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成年犯罪中早年发生犯罪的比成年后开始犯罪的多七倍。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今年1--5月份,在校中学生犯罪情况(含职高、寄宿、中专)共计25件、41人 ,其中未成年人32人,成年人9人,女性5人,

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25%。占所有案件的2.19%。学生主要集中在职高、寄宿学校。涉嫌犯罪的职高生有20名,寄宿生有10名,中专生有4名,普通中学生有7名。 犯罪类型多为抢劫、寻衅滋事等,没有高智商犯罪,基本没有预谋。地域相对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多相识。抢劫物品多为随身听等小件物品,也有手机。校园内、学校附近犯罪的比较多。

分析犯罪原因: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当薄弱。

2、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当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因为要做学问,首先要学会“做人”,懂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保证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

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化事业的现代化合格人才,担负起兴国强国重任。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学生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需求。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进行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它对于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从小培养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增强明辨是非,抵御“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个案分析

(一)案例: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青少年法律知识)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二)案例:争执打架

张*,男,2000级学生。2001年10月7日晚饭时间,该生在深圳大学荔山餐厅一楼与管理学院学生李**发生争执,其后,张*出手打了对方。事发后,该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多次看望了对方并道歉,及时承担了对方的医疗检查费

用。该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本应严厉处罚,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经研究,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张*记过处分。

案例分析:像张同学和李同学为了一点小事而发生争执,继而动武,实属不智。生活中难免有点磕磕碰碰,互相礼让也就过去了,实在过不去了,也应通过正常途径加以解决。

高校扩招使更多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面对暂时存在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的拥挤现象,学校会尽最大的努力加以改善,同学们也应加强自律,互谅互让,珍惜学习机会,把精力集中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与此同时,为使自己的大学生活行有目标、做有规范,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学籍、学位、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条例和规定,也应是每一位同学的必修课。

(三)案例:盗用上网账号

李**,男,1999级学生。该生盗用他人上网账号,致使他人经济损失达数百元,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秩序。鉴于该生事发后能主动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学院对该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做一个合格的网民,应坚决不做侵犯别人或集体利益的事情,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除遵守国家规定的制度外,还应遵守公用机房的规章制度。

在校内上网,为了杜绝和避免账号被盗用,用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查询网络流量,可尽早判断账号是否被盗;

2.经常修改密码,不应采用生日、学号、电话号码等数字信息作为密码,密码应包含字母、特殊字符和数字,长度在6-8位;

3.勿将密码授予他人使用或多人共同使用同一账号;

4.在使用公共机房计算机上网时,要特别注意账号及密码安全,切勿保存密码,离开时关闭浏览器。

互联网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领域影响越来越大,成为联系全社会的共同纽带。每一个大学生都应像爱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爱护计算机网络,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

2001年11月2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同学们,请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和传播者!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训是惨痛的,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每个同学都应该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⒘恕豆赜诩忧壳嗌倌暄ㄖ平逃ぷ鞯娜舾梢饧罚跃踔鞫邮芊ㄖ平逃龅蕉ā⒅ā⑹胤ā⒒しǎ晌桓稣嬲陨缁嵊兴魑?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ren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人。

作文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