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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以后的感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6:21:39 字数作文
读雾都孤儿以后的感想字数作文

篇一: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许晓繁

最近去书店买书,也顺手带了本《雾都孤儿》,用来打发下班后无聊的时间。乍一看书名,就猜到故事的大概内容了,但我并没有去猜想这个孤儿会有怎样惊心动魄的经历。本想利用整个寒假来看完这本书的,出乎意料的是,我只用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读完了它,而且是挤出时间来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个孩子传奇般地故事。整个故事以孤儿奥立佛〃退斯特为主线,生动地描写了他的出身以及生活中遭遇的事情,刻画人物性格上也很巧妙。此外,作品中也写了其他和奥立佛有关的人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南茜。许多学者都对作品中刻画的南茜的性格的部分评论很大,都称赞这以绝妙的手法。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

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这部作品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现在,我倒要回过头来看看狄更斯的艺术魅力和写作才能。狄更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在写这部作品时他还是个青年,这时的他希望运用他的小说改革社会,但他对社会的了解还不够深刻,对当时的统治阶级还寄托着美好的希望。在这部作品中也充分体现了他的这种思想。通常情况下,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特定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同,他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如奥立佛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就是他亡父生前的好友布朗鲁先生;他在盗贼第二首领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巧是他的亲姨妈露丝〃梅里家;还有,他去送信时因匆忙而撞到的人竟然就是他的哥哥蒙克斯,并在这一相撞中就让蒙克斯感到他就是自己要寻找的弟弟。这一连串的巧合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然而,狄更斯自有丰富的想象和巧妙的构思,在具体的情节描写中充满着生活气息和激情,使读者在阅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而且对此产生莫大的兴趣,迫不及待地往下阅读。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魅力。此外,从政治角度来讲,这部作品提出了孤儿的社会地位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以及和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官员的素质问题,社会上一些违法组织问题以及在各阶层的人们的心理倾向和精神疾病长问题。狄更斯虽然提出了这些问题,但他所想到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是不现实的。这也是因为青年时期的他对社会还没有深刻的了解。而随着他的社会阅历的丰富,对社会的了解也更深,他的思想也慢慢地成熟,这在他以后地作品中就能体现出来。狄更斯运用他广阔深刻的语言给予读者的有时是开怀大笑,有时是会意的微笑,有时却是流泪的痛苦的笑或是无奈的麻木的笑。然而,无论是哪一种笑,都给予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尽的讽刺。

我用急不可待的心情读完了这部作品,吸引我的不仅是作品中设置的层层悬念,还有狄更斯绝伦的艺术魅力,而我收获的是无尽的感慨。

篇二: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我很少能一次性、迫不及待地看完一部小说,但《雾都孤儿》却让我做到了。它不像别的小说那样冗长、难以解读,它就像一本故事书,让我兴趣浓厚,急于想知道事情的发展过程。在读的过程中,我会对书中所述情节加以想象,感受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的心情,有点身临其境之感。

《雾都孤儿》这篇小说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此书于1838年首次发行,是一篇很好的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在我所读的这篇译文中它分为十四个部分,分别为:奥利弗的童年、奥利弗的第一个工作、奥利弗到伦敦去、奥利弗在伦敦、奥利弗的生活变了、奥利弗又被找到了、抢劫、盗窃案之后、奥利弗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乡下的一段日子、南希的造访、南希如期赴约、盗窃团伙的末日、揭开秘密。概括的来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育婴堂长大,九岁后到了济贫院,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篇小说处处都让我很感动,看到坏人这么对待奥利弗,我感到很气愤,真想自己能够帮帮他,给那些坏人以教训。看到南希她为了帮助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顾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逃出悲惨的生活而努力,可是最后却惨死于赛克斯,这个她不愿被背叛的男人的拳头之下。我深深动容了,我为她的美好而感动,为她的死而悲伤。看到盗窃团伙的猖獗,伦敦当地治安推事范先生处理案件的不耐心、不公正,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从中更是了解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我为那些人而悲伤,希冀阳光能尽快驱散迷雾,给当时的人们以全新的生活。但一切只是想象,我无能为力,幸而小说结局是完美的,它向世人揭示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

这篇小说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者对于人物的刻画,他以简单的笔锋精湛的凸显了人物形象,在我的眼前活画出那一个个鲜明的形象。曼太太的贪婪,对婴儿的残忍;班布尔的性情暴躁、两面派;费金的老奸巨猾,对同伴的心狠手辣;赛克斯的凶猛残暴、犹如野兽,对南希那个始终忠于他的女子的残忍;蒙克斯的狡诈阴险,不顾手足之情;罗斯的善良可爱;布朗洛的聪明机智、办事果断;南茜的心地善良,她虽命运悲苦但出淤泥而不染;奥利弗的天真活泼、纯洁善良。当然,他的写作技巧也是很值得一提的。个性化的语言,成功塑造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巧而又巧的故事情节,虽牵强但又让人深信如此,展现了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感同身受的想象力是我感触最深的,的确,读着读着我就有种身临其境之感。有时候恨不得自己真的就在里面,这样我就能解救那些悲苦的人们了。

这真的是一篇值得一读的小说,它完美展示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真实地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它在我的内心激起了一股股的冲动,它让我反思自己的行为,它教导我要直面艰难挫折,教我一切向前看。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也能抽时间去看看,领略一下狄更斯的魅力。

篇三: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流浪在伦暾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好的生活的向往永不会磨灭。

当我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想我倾心述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坠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样的生命条件造成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和他做对?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哈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命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和亲的布朗先生,——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苦恼。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得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 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 穿英国每个角落,不暖的孤儿?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 ,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民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传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意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的,就让他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中。

篇四: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的《雾都孤儿》终于看完啦,本来看到半本的时候,都有打算不看了,但是现在我终于没有因为放弃阅读而后悔!

正是由于这种激动地心情,我不得不写点我读完这个小说的感受,再次声明这仅仅是个人感受,也许有文章的主旨有歧义,但是这些也就是我第一遍读完这篇经典之作的收获,也许以后还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出于对作者的尊重,请允许我先简单介绍下作者和作品内容简介:(资料均来自百度,非本人原创,但有所改动)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英语: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从小饱尝人间艰辛的狄更斯最同情劳苦人民和孤苦无依的孩子。狄更斯是高产(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读雾都孤儿以后的感想)作家,他凭借勤奋和天赋创作出一大批经典著作。他又是一位幽默大师,常常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在浪漫和现产中讲述人间真相,以至于马克思也不得不赞叹地称他为“杰出的小说家”。

伟大的作家,造就伟大的作品,于是1838年他的第二篇长篇小说《雾都孤儿》问世了。 小说的主人公奥列佛·特威斯特(Oliver Twist),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班布尔(Bumble)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列佛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列佛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杰克—道金斯(Jake Dawkins)和贝茨(Bates)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劳(Brownlow)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劳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劳及其女管家贝德温太太(Bedwin)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列佛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根(Fagin)指示下,塞克斯(Sikes)和南希(Nance)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劳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根试图惩罚毒打奥列佛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列佛。费根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列佛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根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列佛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列佛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列佛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列佛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ROSE)小姐正是奥列佛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列佛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根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根,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列佛,除非奥列佛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根,要他使奥列佛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列佛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班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列佛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列佛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劳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劳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劳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劳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奥列佛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根派出

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根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劳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劳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班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以下是个人感受: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对小奥列佛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从小奥列佛和他的伙伴身上,你能感觉到食物对于人来说的意义。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深知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也许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即使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奥列佛,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逃跑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但那是生活所迫啊,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是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他会去哪里,能去哪里,从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了,我真的被那种孤独,无助感染了,感触了。当他被南希和赛克斯劫持回费根那里的时候,当他深知会伤了布朗劳先生的心,却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心情,那种心痛,也只有被深深误解的人才能体会。

无可厚非,奥列佛是勇敢的,善良的。他胆小如鼠却为了自己母亲的尊严去和诺顿战斗,为了自己起清白而试图逃离、告发、即使都失败了。无疑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这种品格估计也是作者生活所向往的。

也许故事有点过于巧合,但是无巧不成书啊,但是你看这巧的多么合情合理,这也是作者的写作艺术吧。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贝德文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不光是当时的英国,就是在现在的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也许没有那么严重了。

南希无疑是最可悲的,但是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她罪大恶极,做件好事是多么的困难,是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的卑贱,但是她想保持和别的女人,无论是穷是富,是好是坏一样的东西——爱。这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即使是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也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对于赛克斯杀了南希之后情形的描写,可谓是入木三分,在内心深处发出的恐惧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他,现实也是这样的,一个杀人犯他先安享生活之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做了坏事心里永久的愧疚一样,但这个坏事是无法弥补的。赛克斯感觉南希的阴魂一直跟着他的时候,最后他无处可逃,去救火,是多么戏剧的一幕啊,但是令人发笑的同时也深深的感觉到他那无比的恐惧。赛克斯的狗的死也不乏幽默,个人感觉狗和南希的命运是及其的相似,可恨、可悲、可泣、可敬。

奥列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逃了出来,遇到了贵人,狄克的死,我想也是作者刻意加进来的,因为穷苦孩子大部分命运和他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他存在,也没有人在意他死去,也许奥列佛就有很少,也许就有一个,后也许就跟本就不会有。

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坚挺的活着,也可以高傲的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足以照亮这个世界,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足以温暖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爱。

这就是我读《雾都孤儿》的感受。

注:(文中的内容均是自己看完小说的感受,也许很多地方理解是不对的,希望大家批评、包容。)

篇五: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十一长假,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雾都孤儿》的书。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住了。一直要看到十点才罢休。

本文记录了孤儿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个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往伦敦,却不想被小偷过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赞扬了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我想善良能战胜一切困难。也写出了奥利弗坚持不懈、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品质。令我最感动的是南茜,她冒着生命危险向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报告了他们的邪恶计划,后来被杀害。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刻苦读书学习,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长大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将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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