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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命的保护伞ppt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2:33:09 体裁作文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ppt体裁作文

篇一:法制教育教案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

浙江省温岭市锦园小学 方杰

一、教材分析

六年级上册品德社会《法律,生命的保护伞》编写的目的是让学生简单了解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行为,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勇气和信心,让孩子从小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教学背景

从孩子的心理特点和认知程度上分析,孩子对法律比较陌生,学起来肯定会比较困难。学习本课之前,学生从未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而本课应有的法律知识,大部分学生是缺失的,再加上法律这一话题本身极具严肃性,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学习上的困难。种种原因使得课堂的组织形式与精选的教学内容更要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征、身心特点和认知结构,做到深深吸引其注意力并多引导、多启发、多关心全体学生,还要让不同层次的孩子都有所提高。

根据教材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教案设计:

三、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了解身边存在青少年受侵害的现象,初步掌握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正确判断生活中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通过教育漫画创作赏析、模拟法庭、表演情景、多媒体展示等多种手段,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达到普法的目的。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勇气和信心,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教学重点:

初步了解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形成依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方法和能力;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五、教学难点:

能初步分辨社会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行为;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勇气和信心,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六、教学方法:

充分利用百度搜索引擎的作用,收集并出示材料;老师制作PPT课件、设计板书;学生搜索预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身边的青少年受伤害事例、结合青少年受伤害事例,进行漫画创作赏析;课中教学方法多样,知识大冲浪、分角色进行情景表演、猜谜、朗诵、模拟法庭等。

七、教学过程

(一)猜字谜,激发情趣

请大家做个猜字谜游戏,三点水一个来念什么?(涞)水来了,水去了念什么?(法)轻松的猜谜为大家带来一个字眼“法”(教师板书)

(用猜谜语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减少孩子的恐惧心理)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今天,我们就要围绕这“法”字举行《法律,生命的保护伞》主题班会,共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学法、知法的能力,增强守法的意识,使我们健康成长。

同学们,你都知道哪几部法律法规?(请学生答)其中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有哪些法律?(请学生答)同学们请记住《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与我们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重要的法律。那国家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重要的内容呢?

(初步掌握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的法律法规)

(二)法律天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http://baike.baidu.com/view/49278.htm?fromId=543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名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小组讨论:同学们已经预习过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重要的内容呢?请四人小组合作,结合书中的案例,哪些法律条文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学生答)

(小组讨论合作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

(三)法律大冲浪

知识竞赛: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和“自我保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

课件出示题目、比赛规则。首先,我们以五个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必答题目

l、《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 C )

A、未满12周岁的公民 B、未满14周岁的公民

C、未满18周岁的公民 D、未满20周岁的公民

2、六年级学生王某的妈妈为了解女儿的学习与生活,经常私自拆看王某的信件,王某妈妈的行为( B )

A、可以理解 B、是违法行为

C、不受法律干涉 D、是母亲的应尽职责

3、如果发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A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A、任何组织和个人 B、国家机关

C、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 D、武装力量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A )。

A.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B.监护职责和照管职责

C.抚养义务 D、培养义务

5、适龄未成年人 ( C )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A、在自愿原则下 B、在父母同意后 C、必须 D、 可以

抢答题目

1、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有的( C )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B、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C、中小学校园周边可以设置网吧

D、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2、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C )。

A.经济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3、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的( A )。

A.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B.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C.侵犯了李某的人身安全 D、没有侵权

4、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 D )时间,不得加重学习负担。

A、阅读 B. 体育锻炼 C. 社会实践 D、学习

5、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 D )。

A、行政处分 B、刑事处分 C、刑事处罚 D、行政处罚

(以竞赛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进行检测,小组竞赛符合小学生争强好胜的年龄特征)

(四)教育漫画,引发思考

挑选五件漫画作品(教师板书)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法,对我们十分重要。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有好多不文明的行为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我们班在本次班会之前也组织同学们开展了“法律漫画创作大赛”,现在我们就挑选优秀作品展示。思考这些漫画,查询相关法律条款,发表你评论。

迪亚爸爸带他进歌舞厅是否可以?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断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老师占用孩子的自由活动时间是否可以?不可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犯未

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以自己的名义拿走未成年人的奖金和奖状是否可

以?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

条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

受侵犯。”

(教育漫画,贴近学生实际,激发孩子参与的热情)

(五)表演情景

贩卖虎纹蛙情景表演:一学生扮演文中的李明、一学生扮演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小贩、一学生扮演警察。

贩卖虎纹蛙罪行大

骄阳似火的天气,李明忍不住了,于是他拿了一元钱,去卖冰棍。

李明慢悠悠地走在路上,忽然,听见远处的小贩大声吆喝声:“我的蛙物美价廉!味道鲜美呀!”他走近一看,原来,是那可恶的家伙在杀青蛙,卖青蛙,这种青蛙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只见一只只可来无辜的青蛙被关在笼子里“呱呱——”地叫,好像在向路人求救。

看到这一幕,我想起老师曾经上课讲过,青蛙是害虫的天敌,是庄稼的保护神,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呀!老师还讲过,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贩卖是违法行为,这家伙还当街叫卖,太可恶了。

于是,李明上前劝阻:“叔叔!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贩卖虎纹蛙是违法行为,是要坐牢的。况且青蛙可是人类的好朋友,能帮助庄稼捉害虫。你可千万不能杀了它啊!可他非但不听我的劝告,反而肆无忌惮在我面前杀起青蛙来,一边杀还一边对我恶狠狠的吼道:“小毛孩!别多管闲事,哪里凉快滚哪里去,别挡住老子做生意,老子赚钱你管的着吗?说完,用力推了我一把变本加厉的杀起青蛙来〃〃〃〃〃〃 李明看着小贩,人高马大的,自己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他拨打了110。“警察叔叔,在新街口,我看到有人在贩卖虎纹蛙,你们开过来看看”“谢谢你!我们就来”

不一会警察就到了。警察把小贩抓起来了,把青蛙放回了

大自然。警察还表扬小明是个懂法的好孩子。

看了这个情景表演,你想说什么?为什么警

察表扬小明是个懂法的好孩子。

小明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所了解。《中华

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表演情景,让学生参与其中,让陌生的法律活

起来,也让他们认识到法律问题和我们每个人关系密切)

(六)模拟法庭

一法院审判现场视频http://video.sina.com.cn/p/news/c/v/2009-09-08/140760392870.html 二贩卖法庭审判表演:选择一位同学当公诉机关工作人员、选择一位同学当被告小贩、选择三位同学当法院工作工作人员。

审判程序:

1、核对当事人身份情况。

2、宣读法庭注意事项。

3、宣读起诉书。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小贩捕杀了大量的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书做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我不知道虎纹蛙属于保护动物。我卖的青蛙,价廉

物美,营养丰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我不

需要负担任何责任。

5、法庭组织争议焦点。

公诉机关:被告不知道不能作为推脱刑的依据。

6、针对法庭组织的焦点来举证质证。

公诉机关:根据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日由国务院批

准,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虎纹蛙属于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有人捕杀或倒卖名录内所列的野

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篇二:《法律,生命的保护伞》导学案

《法律—生命的保护伞》导学案

(新授课)

责任学校:铜厂乡中心小学 责任人:李玉波

一、学习目标

1、通过学习,知道保护未成年人的根本法律、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能就法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对身边的现象发表评论。

3、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在成长过程中,知道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复习旧知

(一)、填空。

为了今天和明天,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二)、判断,对的打“√”错的打“×”。

1、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因此,我们青少年要远离恶习。 ( )

2、法轮功害死很多无辜的人,所以我们要坚决抵制法轮功。( )

3、只有有钱才吸得起毒,所以说,毒品是身份的象征。 ( )

4、邪教的存在是来拯救人们的,所以我们要相信邪教。 ( )

三、探究新知

1、课件播放“军军休学”的故事。

2、自由评论故事中的人和事。

3、出示法律条款,依据法律条款再次评论故事中的人和事。

4、自学课文,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时间及规定的条款。

5、课件出示课内图1:合作评论图中的人和事,教师相机指导学习。

6、合作展示自己在课外收集到的相关法律条款。

7、用法律条款合作评论图中的人和事。

四、收获体会

1、知识竞答。

2、新法评旧俗:(选择其中一题发表自己的评论。)

1)、棍棒底下出孝子。

2)、不打不成器。

3)、鲁迅笔下的私塾先生,为了教育好孩子,经常用戒尺打学生的手掌。要是类似这样的事发生在今天,你有何感想?

3、回想你周围的人或事物,看看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请把它记录下来,然后把你们的记录交给另一小组同学解答。

4、诗歌朗诵。

5、课外收集还有哪些法律、法规是少年儿童的保护。

1

篇三:法律,为我们撑起生命的保护伞(李婉莹)

法律,为我们撑起生命的保护伞

高庙九年制学校八年级 李婉莹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律在社会生活在无处不在,但是真正知法、守法的人又有几个呢?

以我们中学生为例,我们每天之所以能高高兴兴地上学,安安静静地学习,与法律对我们的保护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有人说,在现代社会,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护伞,是惩治邪恶的正义之剑,是平安生活的守护神。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至高无上。法律规范则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作(转 载 于: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法律,生命的保护伞ppt)为社会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我们周围,还有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例如青少年犯罪问题,近年来呈逐步上升趋势,已成为倍受关心的一个社会问题;又如还有一些文明人,明明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却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结果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和伤害。这些都是法制观念薄弱、不学法、不懂法而酿成的悲剧。

我国的法律是多种多样的,法律规定、条约是完善的,对公民的要求的严厉的,法不可违!

说到这里,从我的脑海里跳出这样的一段记忆:

某市中学的一名男生陈某,由于受不了父母的唠叨,毅然决定离家出走。陈某的母亲是一名普通的工人,父亲是一名老师,也算得上是小康家庭。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家庭,这孩子怎么就离家出走了呢?这个问题要从上初中时开始说起。陈某的成绩在学校一直是处于中上等,从小受到父亲的熏陶,热爱读书。可是一个学期之后,陈某的成绩就开始下滑。原来他是由于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认什么所谓的“哥哥”、“姐姐”,逃课,上网,在摄像头下挑衅地抽烟喝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对于一个一直成绩优异的孩子来说,这样的结果是让父母难以置信的,于是就询问了陈某一番。父母本是出于好意,但陈某却嫌自己的父母唠叨,就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拿走了家里的2000元钱,还顺手牵羊地带走一部手机,至于随身换洗的衣服,他是一件未带。等到父母醒来早已是人去楼空了。孩子不见了,父母怎么能不着急呢?陈某的父母当即到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可警察却告诉他们,失踪人口报案时失踪时间要超过24小时。这无疑是给父母当头一棒。就在警察询问陈某的一些情况时,得知陈某拿走家里的2000元钱和一部手机,果断地开始寻找陈某。就在一个角落里,

警察发现陈某与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在一起群殴一名男生。警察将他们一举抓获。受害人张某称自己是在回家的路上被强行拖到角落里,硬要搜身,还说不给钱就不许走。张某说自己没钱,陈某一行人就对他拳打脚踢,直到警察到来。回到警察局。陈某的父母要将陈某带回家,可警察却说:对不起,可能你们暂时还不能走。你们的儿子已经触犯法律了,从家中拿走了2000元钱和一部手机已经构成偷窃罪,又在半路向张某索取金钱,造成社会秩序不安,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又因张某反抗对其群殴至伤,构成故意伤人罪,是要赔偿张某的损失的。陈某的父母当场就昏厥过去了,而陈某却不慌不忙地说:“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还未成年呢!”警察告诉他:“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你虽然未满18周岁,但我们有未成年人法庭,不公开审理,但是该有的惩罚一样都不会少的。”陈某一听这话真是被吓到了,他脸色惨白,嘴唇一张一合,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法庭判定陈某的案件已构成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青少年也有承担法律的责任,履行法律的义务,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从一出生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目前,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在办学方向上、治学方法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一是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要划分三六九等,被划分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较大的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甚至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学生道德滑坡,有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他们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流入了社会。

当然,在此案件中并未提到陈某的行为是否受到学校因素的影响,但我想这也与学校不是完全没有联系。也许会有许多的学校管理并非尽如人意,老师也不一定会对每个学生照顾周到,可是每位老师都应该对自己的学生尽心尽力。我并不是要批评和猜疑学校的管理制度,我只是说出导致如陈某这样的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毋庸置疑,学校因素只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也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漫延,渲染色情、暴力、凶杀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

落,走上犯罪道路。其实仔细想想,现代的社会变得如此肮脏,是我们青少年碰不得的“生命警戒线”。如果你一旦踏上犯罪这条不归路,你将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并不是在夸大其词,我只是在诉说事实。

当然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还远远不止这一些。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早,而其心理发育滞后,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差,又缺乏一定的是非辨别能力,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做为一名青少年,应当懂法、守法、知法并且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对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不言而喻,要想自己不误入歧途,应该尽量避免沾染社会当中的不良风气,控制自己的思想理念,尽量不犯罪,不触犯法律。

还有一位女孩子王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小混混盯上。她很是慌张,但就在那几个坏人向她伸出邪恶的双手时,她却比以往更镇定。当那几个坏人劫财时,她说:“我身上真的没带钱,你要如果需要钱可以跟我去家里,我可以拿钱给你们。”几个坏人信以为真,果然跟着她来到一幢楼房下,他们打开门,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哪是什么家啊?分明就是公安局!就这样,几个不法分子被顺利抓获并拘留。

在与社会不法分子进行搏斗时要尽量智取,因为我们的身体还未发育完整,对于凶恶残暴的不法分子的犯罪行径并不能完全阻止,我们应当在尽量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与其作斗争,当然不能忘记拨打――110!

对于王某的事,因为她能遇事镇定,并巧妙与坏人周旋,从而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她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的权益免遭破坏的方式是我们应该借鉴与学习的。

通过以上的事例说明法律是惩治不法分子最有力的武器,也是我们用来维护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由此可见法律是如此的重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既不要触犯法律,又不要去违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但需要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更需要公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常驻心中!让法撑起我们生命的保护伞!

指导教师:王贵华

篇四: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PT

篇五:撑起法律保护伞复习28

召口中学课时备课

时间:_12.5_ 科目: 政治 主备人: 田兆勇 审核人: 刘波 执教教师: 田兆勇

校风: 健体 厚德 博学 笃行 教风:爱生 乐教 勤研 善创

校训:求真 尚善 向美 崇圣 学风:尊师 乐学 好问 慎思

校风: 健体 厚德 博学 笃行 教风:爱生 乐教 勤研 善创

校训:求真 尚善 向美 崇圣 学风:尊师 乐学 好问 慎思

校风: 健体 厚德 博学 笃行 教风:爱生 乐教 勤研 善创

校训:求真 尚善 向美 崇圣 学风:尊师 乐学 好问 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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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