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与同学母亲生孩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2 18:02:55 字数作文
篇一:新西兰11岁男孩与同学母亲发生关系致其产子
新西兰11岁男孩与同学母亲发生关系致其产子 新西兰媒体15日报道,一名11岁少年与同学的36岁母亲发生性关系,后者产下一个孩子。事件中“父亲”的年龄震惊新西兰,引发社会各界对有关儿童性侵犯的法律是否有待改进的反思。 男孩主动向校长认错
新西兰《周末先驱报》报道,事件主角来自南奥克兰一所小学。出于保护那名未成年“父亲”及其孩子隐私的考虑,报道没有公开当事人姓名。
报道说,2002年4月,11岁的当事人经一名同学怂恿,一同请假一天,来到同学家中玩耍,结识同学母亲。在家中,那名母亲给他一瓶啤酒,不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初次相识后,男孩和同学母亲的性关系维持数月。男孩满12岁不久,女子生下和他的孩子。
这所学校的校长回忆,2012学年结束大约三分之二进程的某一天,男孩来到他的办公室,说有事情要交代。“你会因为我而不高兴,”校长援引男孩的原话说,他已经和班上同学的母亲发生性关系,“需要中止”这种关系。
《新西兰先驱报》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两个月前正式接手新生婴儿的监护权,作为父亲的男孩也处于第三方监护中。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警方正在就事件展开调查,但那名女子否认与男孩发生性接触。 暴露新强奸法律弊端
新西兰社会震惊之余,更关注案件所暴露的法律争议。
新西兰有关儿童性侵犯的现行法律中对女性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规定相对缺失。有关强奸的法律只适用于男性,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女性如果实施相同性质的强奸,即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发生性关系,则只会面临性侵犯指控,对应的最高刑罚为14年。 司法部长朱迪思·柯林斯14日说,案件引出一个重要问题,她将就是否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寻求更多司法建议。
徐超(新华社专稿)
新西蘭媒體15日報道,一名11歲少年與同學的36歲母親發生性關系,後者產下一個孩子。事件中“父親”的年齡震驚新西蘭,引發社會各界對有關兒童性侵犯的法律是否有待改進的反思。 男孩主動向校長認錯
新西蘭《周末先驅報》報道,事件主角來自南奧克蘭一所小學。出於保護那名未成年“父親”及其孩子隱私的考慮,報道沒有公開當事人姓名。
報道說,2002年4月,11歲的當事人經一名同學慫恿,一同請假一天,來到同學傢中玩耍,結識同學母親。在傢中,那名母親給他一瓶啤酒,不久兩人發生瞭性關系。初次相識後,男孩和同學母親的性關系維持數月。男孩滿12歲不久,女子生下和他的孩子。
這所學校的校長回憶,2012學年結束大約三分之二進程的某一天,男孩來到他的辦公室,說有事情要交代。“你會因為我而不高興,”校長援引男孩的原話說,他已經和班上同學的母親發生性關系,“需要
中止”這種關系。
《新西蘭先驅報》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道,青少年和傢庭事務部門兩個月前正式接手新生嬰兒的監護權,作為父親的男孩也處於第三方監護中。青少年和傢庭事務部門一名工作人員證實,警方正在就事件展開調查,但那名女子否認與男孩發生性接觸。
暴露新強奸法律弊端
新西蘭社會震驚之餘,更關註案件所暴露的法律爭議。
新西蘭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現行法律中對女性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處罰規定相對缺失。有關強奸的法律隻適用於男性,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女性如果實施相同性質的強奸,即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強迫發生性關系,則隻會面臨性侵犯指控,對應的最高刑罰為14年。 司法部長朱迪思·柯林斯14日說,案件引出一個重要問題,她將就是否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尋求更多司法建議。
徐超(新華社專稿)
篇二:11岁的他与同学母亲在地下室不得不说的往事
11岁的他与同学母亲在地下室不得不说的往事
“新西兰媒体15日报道,一名11岁少年与同学的36岁母亲发生性联络,后者产下一个孩子。
事件中“父亲”的年岁轰动新西兰,引发社会各界对有关孩提性侵犯的法则是不是有待改进的反思。”
新西兰《周末先驱报》报道,作业主角来自南奥克兰一所小学。出于保护那名未成年“父亲”及其孩子隐私的考虑,报道没有揭穿当事人姓名。
报道说,2002年4月,11岁的当事人经一名同学煽动,一同请假一天,来到同学家中地下室玩耍,结识同学母亲。在家中地下室,那名母亲给他一瓶啤酒,不久两人发生了性联络。
初次相识后,男孩和同学母亲的性联络坚持数月。男孩满12岁不久,女子地下室生下和他的孩子。
这所学校的校长回想,2012学年结束大约三分之二进程的某一天,男孩来到他的办公室,说有事件要交代。男孩说他现已和班上同学的母亲发生性关系,“需要中止”这种关系。校长说,男孩显着“非常清楚”他所处的事态,已下定决心与同学母亲断交。
校长说,他对所听到的作业感到震惊,并当即向当局报警。《新西兰先驱报》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两个月前正式接手新生婴儿的监护权,作为父亲的男孩也处于第三方监护中。
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一名作业人员证实,警方正在就事件展开调查,但那名女子否定与男孩发生性接触。
民间组织“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肯·克里尔沃特认为,这一事情中可能存在的性侵犯部分并不为外界所知。他强调,男孩向校长交代事件时说“你会因为我而不高兴”,暗示出男孩认为过错方是自已,而非那名女子。
他说,这种心思阴影今后可能让男孩面临社会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从而让他更可能沾染酒精和毒品药物等危险。
篇三:新西兰现11岁少年父亲 与同学36岁母亲发生关系
新西兰现11岁少年父亲 与同学36岁母亲发生关系
2013-06-16 01:46:00 来源: 北京晨报
新西兰媒体15日报道,一名11岁少年与同学的36岁母亲发生性关系,后者产下一个孩子。
事件中“父亲”的年龄震惊新西兰,引发社会各界对有关儿童性侵犯的法律是否有待改进的反思。
与同学母亲发生关系
新西兰《周末先驱报》报道,事件主角来自南奥克兰一所小学。出于保护那名未成年“父亲”及其孩子隐私的考虑,报道没有公开当事人姓名。
报道说,2002年4月,11岁的当事人经一名同学怂恿,一同请假一天,来到同学家中玩耍,结识同学母亲。在家中,那名母亲给他一瓶啤酒,不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初次相识后,男孩和同学母亲的性关系维持数月。男孩满12岁不久,女子生下和他的孩子。
这所学校的校长回忆,2012学年结束大约三分之二进程的某一天,男孩来到他的办公室,说有事情要交代。
“你会因为我而不高兴”,校长援引男孩的原话说,他已经和班上同学的母亲发生性关系,“需要终止”这种关系。
男孩心理恐留阴影
校长说,他对所听到的事情感到震惊,并立即向当局报警。《新西兰先驱报》15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两个月前正式接手新生婴儿的监护权,作为父亲的男孩也处于第三方监护中。
青少年和家庭事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警方正在就事件展开调查,但那名女子否认与男孩发生性接触。
民间组织“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肯克里尔沃特认为,这一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性侵犯部分并不为外界所知。他强调,男孩向校长交代事件时说“你会因为我而不高兴”,暗示出男孩认为过错方是自己,而非那名女子。
他说,这种心理阴影今后可能让男孩面临社会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从而让他更可能沾染酒精和毒品药物等危险。
案件引发法律争议
新西兰社会震惊之余,更关注案件所暴露的法律争议。
新西兰有关儿童性侵犯的现行法律中对女性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规定相对缺失。有关强奸的法律只适用于男性,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
女性如果实施相同性质的强奸,即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发生性关系,则只会面临性侵犯指控,对应的最高刑罚为14年。
克里尔沃特认为,如果案情得到证实,那名女子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根据性别对同一性质罪行提出不同指控的做法显然错误,应该得到纠正。
司法部长朱迪思柯林斯14日说,案件引出一个重要问题,她将就是否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寻求更多司法建议。
(原标题:新西兰现11岁少年父亲 与同学36岁母亲发生关系)
篇四:一位13岁男孩母亲的自述
来源:QQ群整理 2012-05-24 09:41:43
[标签:穷养 男孩 富养 女孩 母亲] [当前8642家长在线讨论]
口述:周瑛,女,42岁,13岁男孩的母亲 整理:记者 庄小琴
“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大概是在儿子三岁的时候,我听说了这个育儿观念。是的,和所有初听此话的父母一样,我理所当然地认为,穷养儿子,就是要让他体会生活的艰辛,多吃苦,让他有奋斗意识;富养女儿,就要为她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培养温柔、高贵的品质,这样长大以后,才能创造有品位有情调的生活。
我相信,很多父母正自觉或不自觉地按此方法,对自己的孩子施以影响,可是,很少有父母想到未来若干年后,当自己穷养的儿子遇到一个富养的女孩,会产生怎样啼笑皆非的矛盾。
我提前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先说我家的基本情况吧。
我家属于经济状况尚可的家庭。先生经营一家模具公司,我全职带儿子,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没为钱犯过愁。但我坚决奉行“男孩要穷养”的理念,几乎没给儿子买过昂贵的玩具,好像就在他四岁生日时破过一次例,给他买了一辆遥控小汽车。穿着上都是小店淘来的外贸品。上了小学,我告诉他,我们家不缺钱,但这些钱是爸爸挣的,所以给你的零花钱不能乱花。如果要买课外书或是给同学买礼物,必须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就是洗个碗五毛钱,扫次地一块钱,等等。
应该说,我的教育还算是成功的。儿子不贪慕虚荣,接人待物相当有分寸,自控能力也非常强,学习几乎不用操心。用我妹妹的话说就是:姐,你这一辈子不上班,不挣钱,但你培养的这个儿子,就是你最出色的成果。
事情源于春节期间和女友的一次家庭旅行。
女友的女儿比我儿子小两岁,当时开玩笑说两家是要做亲家的。但计划不如变化快,在她女儿两岁时,她先生因为工作调动,全家迁至深圳。但我们经常通电话,聊育儿经,偶尔她也借出差杭州的机会,来看望我。当我把“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的话告诉她时,深得她赞同。
事实上,后来的电话聊天中,她经常告诉我,她又带女儿去香港了,给女儿买了限量版的芭比娃娃,买了gucci的童装??她女儿也时常在电话里甜甜地叫我阿姨,听得出是个见过世面、不怯生的小丫头。
去年12月份,她兴奋地打电话给我,约我春节去三亚度假,笑说两个孩子有些年没见了,趁机让他们培养培养感情。
哈,当时我想,培养感情只是玩笑话,两家找个机会一起聚聚才是真。所以,说服了先生后,我们两家决定去三亚过春节。
因我空闲时间多,女友说由我来安排此行的所有事宜。说实话,三亚的好酒店确实很多,但六天假期都必须住五星级吗?我征求儿子意见,儿子说干净舒服就行。于是,我决定住四晚家庭旅馆,住两晚豪华酒店。这个决定也得到了女友的支持。
先到的我们在亚龙湾的家庭旅馆迎来了女友一家。寒暄过后,小公主非常冷静地环视了一下房间,说:“我们怎么住这里呀?”
我笑着跟她解释说,这里非常干净,而且离椰梦长廊很近,去沙滩也很方便。可小女孩不满地说:“这里没有waiter(服务生),没有游泳池,也没有早餐??”害得女友连忙打圆场。
其实我也没在意,心想家境优越、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有理由要求住得更好一点的。可是儿子替老妈打抱不平了,他私下跟我说,要不是初次见面,他早就让女孩子自己去找酒店了。 这才是开始,后面几天的情形几乎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两个不同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在太多的事情上有着太多的分歧:每去一个地方,儿子都想坐公交车,可女孩就是打的;儿子想去吃海鲜大排档,可女孩就是觉得不卫生??就算是一处海景,女孩子会发出“想要盖幢房子”的感叹,儿子却在一旁笑她太矫情。
幸好两家大人心态还好,认为孩子之间怄怄气是正常的。后来我跟儿子说,你是哥哥,要让着妹妹,尽量听从她的意见。儿子还算听话,尽管心里有意见,但行为上还是尊重了妹妹。
度假的最后一天,两个孩子发生了口角。
那天,我们逛的景点叫天涯海角,附近有个超大的土特产专营店。我们想顺便买点特产带回杭州。已经逛累的女孩子明显不想去,她说:“拎着这么些东西回酒店累不累啊?去机场买更方便啊!”这话明显是针对我们说的,儿子有些不服气,说买不买是我们的事情,你有钱就去机场买!
无趣之下,女孩子认真又天真地说:你这样吝啬钱,小心以后找不到老婆哦!
儿子想也没想,回了她一句:你这样的娇气鬼,才没男人会娶你!
机场告别时,我跟儿子说,这一路过来,妈妈发现你有时候有失男子汉的风度,是不是应该向妹妹道一下歉?小女孩小嘴一撅,说:“口头的道歉太没诚意啦!你得买件礼物哄我开心才行!”
两家的旅行就在两个小孩之间的拌嘴加玩笑中结束了。
我想起钱钟书先生的一句名言:如果你想跟一个人结婚,就先跟他去旅行。我跟儿子说起曾经的娃娃亲,儿子正儿八经地说:妈,你可别害了我,这样的女孩我可HOLD不住! 这次两家的家庭旅行中两个孩子的表现,令我感慨奉行“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弊端。拿我儿子来说,现在看来,他是一个勤俭、自律的男孩,但也随之附带了过分严谨、不懂适度享受生活情趣的缺憾。而女友富养的女孩子,虽然有眼界懂潮流,将来不会被男人的小恩小惠所蒙骗,但她同时也要直面自己因此而养成的骄娇二气,否则将来即使遇到心仪的男孩,其性格也会成为相处的障碍。
所以,“穷养男孩、富养女孩”现在看来也许没错,但等穷养的男孩遇到富养的女孩时,家长才会发现自己错了。
篇五:4岁男童掉进6米深桩井 26岁母亲救子双双身亡 图
4岁男童掉进6米深桩井 26岁母亲救子
双双身亡 图
2013年01月22日 07:12:52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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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记者踏访建筑工地
6米深桩井里 母亲救子双双身亡
如果能第一时间找工友,如果能直接报警,悲
剧可能不会出现记者调查发现,桩井未立即回填导致悲剧,工地安全亟待加强
救援人员挖开这口桩井后,搜救出已没有生命特征的4岁男
孩安桂林。记者杨涛 摄
就是这种桩井,“吞噬”了母子俩。 记者杨涛 摄
母子遇难经过示意图。制图陶刚
前晚,武昌徐东铁机路一在建工地,母亲为救掉进6米深桩井里的儿子,双双身亡。
母亲叫张海霞,小男孩才4岁,还有十几天,一家人就准备回贵州老家过年的。
参与施救的消防员说,如果张海霞能第一时间找工友求救;如果能直接报警;如果能等到天亮再施救,悲剧可能不会出现,但已经没有如果了。
年轻母亲被救出时
是救子的姿势
昨天上午8点20分,工地A1区打桩的老周穿越A4区时,发现一个直径半米的桩井中有一双绿色的棉鞋,一名女子头朝下掉进了桩井中。
他立即喊来工友施救,女子的双脚伸向洞口,工友们扯着女子的双腿,企图拔出来,但空间太狭小,无法拔动,从洞口隐约可以见到,女子的头下还有一个孩子。
随后,梨园派出所的民警、消防官兵和120急救医生相继赶来。
上午10点,记者赶到现场,在工地打工的何金秀说,她是掉进洞中的孩子的伯母,身旁还有孩子的父亲和爷爷。
他们来自贵州铜仁,都在这个工地打工。孩子叫安桂林,只有4岁,孩子的母亲张海霞只有26岁,在工地做饭。“还有十几天就准备回去过年了,没希望了,没希望了。”何先秀喃喃地说,眼角渗出了泪水。
消防救援人员费尽周折营救:固定三脚架,用绳子套住母亲的脚颈,缓缓拉动保险绳,然后利用铲子将周围松动的土层轻轻拨开,不让深洞加固堵死。利用小型挖土机在洞口旁30厘米的位置挖出简易斜坡坑,以便扩充救援。救援到一半时,消防战士跳入斜坡坑里用撬杠、锄镐等工具和手慢慢打通墙壁。
上午11点,张海霞被救了出来。这时,她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一位参与救援消防人员透露,张海霞救出来时,他们母子头部相对,母亲头朝下,小男孩头部向上,母亲的左手伸向井中,手里抓满了泥土,右手握着拳头紧紧贴在胸口。可以想像,她是多么想救出孩子。
5分钟后,她的儿子安桂林也被救了出来,蜷缩着身体,用小手挡着眼睛,同样没有了生命特征。
看到这一幕,参加救援的徐东派出所多位民警都哭了。 孩子父亲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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