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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举人进士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11:19:40 体裁作文
秀才举人进士体裁作文

篇一:16 秀才,举人,进士

秀才,举人,进士

一,教学目标

1.了解秀才,举人,进士三者的区别

2.认识到古代考试制度的等级严格性,了解古代科举考试的社会功能和弊端。

二,课前准备

准备《儒林外史》范进的故事以及历史比较有名的科举人士

三,教学过程

1.内容简介

秀才:读书人被称为秀才始于明清时代,但“秀才”之名却源于南北朝时期,这要从科举制度说起。汉晋以来,朝廷选拔人才实行举荐制,俗称“举孝廉”,至晋末,各路诸侯纷纷入主中原,你争我夺政权像走马灯似的变幻莫测,但打天下的军阀们也知道,若使国家长治久安还得靠专业人才,因此,南北朝时期最重视优秀人才的策举,《北堂书钞》引《晋令》:“策秀才,必五策皆通,拜为郎中。”虽然如此,但那个时候的秀才依然像汉代的孝廉一样是保举的,极少有通过“策论”的。 隋文帝是开辟我国科举制度的先驱,他认为,举荐存在弊端,容易埋没真正的人才,遂废弃举荐制,改革科举制,用考试的办法选拔优秀人才,因考试极为严格,标准较高,隋代考取秀才者总共不过10人,但这充分体现了“学而优则仕”的儒家思想,实在是历史性进步。 《北史·杜正玄传》记载了当时“策论”的难度,主考官拿着杜正玄的《策论》给宰相杨素看,杨素说:“即使周公、孔子转世都不能考取秀才,你们怎么能随便举荐人?”后经杨素亲自考核,乃叹曰:“此真秀才,吾不及也”! 唐朝初年,科举制得以发扬光大,开科取士完全取代了举荐制,秀才科成为科第最高的等级,从唐太宗武德至贞观年间30多年里,每年仅有一、二人得中。看来,考秀才比现在的考公务员都难。《杜氏通典》说:“初秀才科第最高,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此后,秀才科一度废止。 宋代延续隋唐做法,从各地选拔生员参加礼部会试,这些人统称秀才。明清时代,秀才成为府学、州学、县学的生员,参加省里举行的乡试,过关者参加礼部会试,取会试的前几名进行殿试,经过层层考试选拔,最终能够脱颖而出者实在寥寥无几,走这条仕途之路异常艰难。但是能够取得秀才资格,不仅可以在仕途上有所进益,在地方上也可获得尊重,具有一般人所未有的权益,比如:可以免除差徭、见到知县可以不跪、地方不能随意对其用刑等等,正因如此,秀才在老百姓与官府之间起着纽带和桥梁作用。同时,因为秀才“知书识礼”“博学多闻”成为活跃民间的特殊阶层。很多秀才一生未能考取功名,只能以开私塾教书或做幕僚等方法为生。这部分人极为广泛,因为经济并不富裕,被人们称为“穷秀才”。“穷秀才”具有普遍性,因此,人们多把读书人统称为“秀才”。其实“秀才”原本并非泛指读书人,《礼记》称才能秀异之士为“秀士”,这恐怕是“秀才”一词最早的来源。最早有秀才之称的,是西汉初期的贾谊。《史记·贾生列传》记载:“贾生,年十八,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幸爱。”唐代许多诗人吟咏贾生的诗词曰:贾生西望忆京华,湘浦南迁莫怨嗟。圣主恩深汉文帝,怜君不遣到长沙。(李白)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李商隐)贾生名迹忽无伦,十月长安看尽春。顾我先鸣还自笑,空沾一第是何人。(赵嘏)前面说过的杜正玄,最终还是以过硬的文笔使宰相叹服,成为隋朝科举制的第一位秀才,后来,他的弟弟杜正藏、杜正伦均考取了秀才,成为秀才最多的家庭。《唐书·杜正伦传》说,隋朝最重视秀才的选拔,在隋朝的10个秀才中,杜正伦一家就有三个而且成绩都名列前茅,实在是历史少有。

举人: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至公元1905年,清末慈禧废除科举制度共存在1299年,是古代国家通过逐级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是仕途必经之路。科举时代,应考者一般被称为"赶考者",他们必须要跨过四大步,极少数才能到达顶峰--考取"状元"。首先要经过县州级考试,这级考试叫"童试",考中者称为秀才;再经省级考试,这级考试也叫"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再经过国家级考试,这级考试叫"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贡士再经皇上亲监考,这级考试叫"殿试",考中者为进士,前三名为鼎贾三元,考中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其他进士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秀才是一种身份,举人有当官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当官,进士是全国统一分配的官员,状元、探花、榜眼就留在皇上身边当官了。

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中央政府朝廷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一甲授官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辽前朝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元朝时候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明清遵循前朝制度,举人需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进士多入为翰林官。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可考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 四,阅读《儒林外史》,了解科举制的弊端

篇二:秀才、举人和进士

在古代,各级参加考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十分严格,它属于阶梯形式一步步上来的,不是秀才不能参加举人考试,不是举人也不能参加进士考试。至于殿试,只有前几十名的贡生,才有资格参加。

写《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真正的学历也只是个秀才,在古代,秀才也不是好考的,一个秀才也要经过县、府、院三次童试。蒲松龄在童试中算是幸运的,他19岁的时候,在淄川县、济南府、山东省三次考试中,都名列第一,作为“县案首”、“府案首”、“院案首”被颂及一时。可是这个意气风发的穷秀才原地踏步了一辈子,在河北同样是三级“案首”的纪昀一路顺风登到塔顶。

自1995年清末数学家、辛亥革命党人、同盟会元老、一代报人张任天以109岁的高龄去世后,古代的秀才在中国已经“绝迹”,中国从此再也没有健在的秀才了。

秀才参加的考试,就是国家级别的考试——乡试了,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省城进行。考中的就是举人,第一名叫“解元”。明朝画家唐伯虎29岁参加应天府乡试,得中第一名“解元”。30岁赴京会试,因为受考场舞弊案牵连被斥为民,所以他的最高学历是举人,这就是唐伯虎又称“唐解元”的原因。

古代读书人最终的目的是考中进士,因为有了“进士”头衔就是公务员,就能做官当老爷了。中了进士后在政治上有大作为的人,历史上不乏其人,韩愈、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苏轼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都成就了一番伟业。但那些饱读诗书、学有所长的人,也不一定都能“进”上“士”,曹雪芹和吴敬梓应该算这方面的代表了,这两个老先生能写出《红楼梦》和《儒林外史》这样的文学巨著,但穷其一生都没有考中进士,多多少少让人有点遗憾。

参加进士级别的考试就是会试,在礼部举行,考中的称贡生,第一名是“会元”。“会元”不一定就是状元,因为还有更高一级的殿试要在皇上的金銮殿举行,参加殿试的几十名尖子选手都是百里挑一的,殿试的第一名才能称为“状元”。 就是这些让人难以应付的考试,古代竟有17个人连中三元。在那三场国家级别的考试中,这17个人能过五关斩六将,一路摘取“解元”、“会元”、“状元”的桂冠,真是难得。翻开历史看看,除了王名世、王玉璧两个武状元外,那15个文状元分别是唐朝的张又新、崔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宗哲;明朝的黄观、商辂;清朝的钱檠、陈继昌和戴衢亨,他们算是凤毛麟角,科考中的佼佼者了。

篇三:秀才,举人,进士,(解元,会元,状元)

秀才,举人,进士,(解元,会元,状元)

秀才是古代中国对某些士大夫的称呼。明清时,一般指通过了科举中院试的生员,属士大夫中的最基层。

秀才一名在隋朝科举开始以前已有。在汉朝使用举察制时,由各州推举的民间人材称之为“秀才”。隋朝开始开科取士,最初亦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是常科考试的一种。但后来“秀才科”被废,秀才一词一度变成了读书人的泛称。到了宋朝时,凡经过各地府试者,无论及第与否,都可以称为秀才。故此当时有“不第秀才”之称。

明、清时,秀才是经过院试,得到入学资格的“生员”的俗称。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槛。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免除差徭,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秀才中部份人是贫穷家庭出身,但是得到秀才功名不一定可以带来财富。只有生员资格的秀才并没有俸禄,若果未能通过之后的乡试中举,亦不足以为官。很多秀才在功名上未能更进一步,只能回乡以教书等方法为生。这些在经济上并不富裕,但在社会上地位稍高于平民的读书人被称为“穷秀才”。在明清时的中国,秀才是地方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在地方乡村中,他们代表了“知书识礼”的读书人。因为他们在地方官吏前所有的特权,故此经常会作为一般平民与官府之间沟通的渠道。遇上地方上的争执,或者平民要与官衙打交道,经常都要经过秀才出面。而一般平民家中遇有婚丧事,或过年过节,

亦有请村中秀才帮忙写对联、写祭帐等习惯。

状元是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殿试取中的前三名进士,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殿试在唐代已有,至宋初才成为定制。唐武则天时,试贡举之士立于殿前,门下省长官奏状,名次最高者置于最前,因而称为状头,也叫做状元。自宋代起,沿用旧称,以殿试第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状元虽亦被称状头,但已不算正式名称了。

唐无榜眼,却有探花郎。唐代新进士榜公布后,他们在曲江有盛大宴游活动,以最年少者为探花郎;原意只是戏称,与登第名次无关。宋代初期,以第一甲第二、第三名进士为榜眼。因为填进士榜时,状元的姓名居上端正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在进士榜上的位置好像人体的眼部地位,所以称作榜眼。北宋陈若拙并无文才而取中第二名,人们都嘲笑他是「瞎榜」。

到了南宋后期,第三名进士改称为探花,于是榜眼成为第二名的专名。因此说,状元、榜眼、探花作为三鼎甲的三个专称,合成于南宋。

太祖以后,学校与荐举变得有名无实,科举考试却日益受重视。

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阶段。学校生员(秀才)每三年一

次到省城参加会考,教做乡试,录取的人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举人和国子监的监生在隔年春天到礼部应考,称为会试,录取的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同年再由天子亲自在殿上出题测验进士,称为殿试或廷试,把会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一甲三人,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三甲若干人,第一名都叫传胪。

所谓「三元及第」就是指一连考了解元、会元、状元三个第一名 进士一词始于隋炀帝之设进士科进士第一名称状元,又称“魁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宋太祖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即在吏部考试后,皇帝在殿廷之上主持最高一级的考试,决定录取的名单和名次。所有及第的人于是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琼林苑,故称琼林宴。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院?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宋哲宗时,将进士分为经义、诗赋两科,分别举行考试,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诗赋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宋代的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称省试,殿试带有复杂的性质。宋代在正科之外,还设立恩科。连续考十五场不中的,皇帝用“特恩”的办法,赐予本科出身。

篇四:古代进士、举人名录

古代进士、举人名录

中国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沿至清末,1905年始废。一千三百余年间,设闱试,选拔取士,任用官吏。 科举考试分为三级,即: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亦称大比。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痒生),考中的称为举人。第一名俗称解元。乡试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

会试在京城由礼部组织举行,一般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进行,又称礼闱、春闱。会试取中后称贡生,第一名俗称为会元。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又称廷试,考策问。殿试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为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通渭八进士

在古代“科举取士”中,从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至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的四百多年间,共有八位通渭学人考中了进士。

王瓒,字宗器,号中林,生于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今鸡川镇金城村人,后迁居县城。27岁考取举人,34岁中进士,后入仕任工部主事,进员外郎,擢升为工部郎中,先

后出任河南省怀庆府知府、开封府知府。他博学多才,长于诗赋,著有《中林集》、《通渭八景诗》。卒于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

李鏊,今平襄镇人。明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举人,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登第后任行人司行人,主管封藩事宜。

韩三奇,字良玉,今安远镇(1950年划属甘谷县)人。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官至知州。

魏藻德,今平襄镇西关村人。他和安远韩三奇同为明天启年间恩贡,明崇祯十三年“庚辰廷试,上大悦,赐同进士”。曾任四川石泉知县,升云南北胜知州。

牛树梅,字雪樵,号省斋,今鸡川镇牛坡村人。生于清嘉庆四年(1799年),卒于清光绪八年(1882年)。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中进士。在四川省任职。先后任雅安知县、隆昌知县、彰明知县,资州、茂州、直隶州知州,宁远知府。清同治元年(1862年)擢升四川按察使;三年(1864年)四月署布政使衔。他在任职期间,勤政惠民,兴办义学,整顿吏治,昭雪冤情,秉公执法,政绩卓著,川人赞为“牛青天”。著有《省斋全集》12卷,《闻善录》4卷,《湑叶文存》6卷。未付梓的有《周易探源》、《雪樵诗存》等。《清史稿?循吏》有传。

王海涵,字镜潭,今安远镇人。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科进士,十六年(1890年)庚寅恩科翰林。任陕西省陵县知县。光绪十九年《通渭县新志》记载他当时“寄籍伏羌(今甘谷)”。海涵是通渭籍第一名翰林。

牛瑗,字幼樵,树桃子,出嗣树梅,故史皆称树梅之子。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庚寅科进士。任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又升四川绥定知府。诰授通议大夫(正三品)。捐资助修光绪十九年《通渭县新志》,并亲笔撰写跋文。

丁锡奎,字聚五,号黼臣,又号虎臣,今鸡川镇丁家店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壬辰科进士。陕西靖边知县,三边知府。著有《宜园文集》、《宜园诗稿》、《闻善原续录》。新编《通渭县志》收录了他的《劝民种树俚话》。

篇五:清代举人、贡生和监生入仕初探

清代举人、贡生和监生入仕初探

马镛

摘要:清代的举人、贡生、监生人数众多,清统治者为他们进入仕途分别设立了拣选、截取、大挑、就职、考职等多项制度。目前对举人、贡生和监生的入仕制度尚少研究,本文尝试探讨清代举人、贡生、监生入仕制度的推行,并根据对部分清人履历的统计,探讨这些制度的实施效果。

关键词:清代举人 贡生 监生 入仕

在清代,竞争官职者大大多于可供安排的职位,是一个常态。原因在于,全国的官职是个常数,如乾隆三十年(1765年)时,全国“通计各省知县,共一千二百八十五缺。”[1]而作为官员主要来源的进士、举人、贡生、监生,其总量则是个变数,随着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的进行,他们的人数必然越来越多。虽然他们的就业有设私塾、执教书院、入幕等各种途径,但毕竟以入仕为最佳选择,所以形成千军万马争过入仕独木桥的局面,加剧了士人的竞争。

在科举人群中,举人、贡生和监生的人数众多,清统治者为他们进入仕途设立了多种制度,以缓解壅积。目前对清代举人、贡生和监生的入仕问题尚少研究,未见有专门的论述。本文尝试探讨清代举人、贡生和监生入仕制度的推行及其效果,以求教于方家。

一、举人的入仕途径

清代举人人仕,主要有拣选、截取、大挑等途径:

其一,拣选。在顺治年间,就有对下第举人的拣选制度,顺治初“原定:举人会试下第后,愿就选者,考授推官、知县、通判等官。”[2]随着举人数量的增多,顺治九年(1652年)改为举人“会试三科为

限,以推官、知州、知县考用。”[3]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为:“旧例举人会试三科,乃准拣选,就教者不拘年分。今将远省举人酌议仍旧,其余直隶近省举人,会试五科,方准拣选;会试三科,方准就教。”[4]直到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吏部才恢复为:直隶等九省举人,会试三科不中,准其拣选知县。一科不中,改就教职者,以州学正、县教谕补用。[5]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又改为:“各省拣选举人,俱停其考试,远省一科,与近省五科者,照乡榜名次先后挨序,四科、三科者,照其科分先后。若科分相同,则照名次先后。若名次相同,则照省分次序,逐科分榜注册挨选。嗣后一科与三科之人,俱照乡试名次为序。”[6]从此,对举人的拣选主要看科分和乡榜名次、省份的远近与次序,不再进行考试。所谓远省、近省,以及省分次序,在《钦定大清会典》中有具体的规定:“汉举人以福建、湖南、四川、广东、

广西、云南、贵州为远省,余为近省。远省于会试一科后,近省于会试三科后,赴部拣选注册,除国子监监丞、博士、翰林院待诏、知县、直隶州州同,远省率早近省两科。以科分名次为先后,名次同者,以顺天、江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之次为先后,入月选。”[7]

举人经过吏部的拣选,年力精壮者以知县注册,年力就衰者以教职注册,此后还需在籍长期等候官职,许多人需等候十几年乃至二三十年之久。许多举人等到获官时,已年力衰退。如乾隆九年(1744年)吏部尚书讷亲奏言:“臣此次奉差外出,于经过州县询以地方事务,有尚能对者,竟有茫然不晓者,问其出身,多远科举人,或精力就衰,或见闻本陋,以该员等之材质观之,即使勉强供职,其于地方必多贻误。盖远科举人需次常二十年,去拣选之日已甚久。”[8]拣选最大的弊端也就在于此。

其二,截取。所谓截取,就是朝廷划定一个范围,在此范围内的举人可以赴吏部登记候选。雍正元年(

秀才举人进士

1723年)题准:“现在截取丙戌科以前拣选举人,听其赴部照例铨选。其余无论已未就拣选之员,除一科之外,行令直隶各省督抚,每于乡试事竣,会同主考官,将情愿就知县者传集,秉公验看,凡年力精壮、可以作县者,令督抚据实照依科分名次先后,汇造总册,给文各员,赴部铨选。”[9]自乾隆七年(1742年)开始,一般每次截取三科:“远近省举人知县,届应截取之时,每次截取三科,俟选用将完,再行具题截取。”[10]

其三,举人大挑。乾隆以后,举人数量庞大,候选时间漫长,经拣选和截取获官者很少,故商衍鎏先生说:拣选“乾隆间仅成虚名,廷臣屡言举班壅滞,谋疏通之法。”[11]在这种背景下,清统治者对拣选制度加以改造,形成举人大挑制度。

乾隆十七年(1752年)八月乙卯,因皇太后六旬恩科,下诏拣选下第举人:

今岁万寿恩科,各省计偕云集,而中额所收,例有定数。其下第举子中,有年力才具可以及时录用者,特予格外加恩,拣选引见,分别以知县试用,教职铨选,俾得早列仕版。目今巡幸塞外,若俟回銮再行拣选,未免守候需时。著在京总理事务王大臣,及协办大学士阿克敦、尚书舒赫德、刘统勋、孙嘉淦,于会试揭晓后,即行会同拣选,大省四十人,中省三十人,小省二十人,候朕回銮以次引见。其年在七十以上,难以复图进取者,并著该部查明具奏,候朕酌量加恩。仍豫行晓谕各举子知之。[12]

当时虽未有举人大挑之名,但这种在会试后汇集下第举人,派王大臣挑选,分别以知县试用和教职铨选的做法,则是大挑的基本内容。因此乾隆十七年的挑选,被认为是清代实施举人大挑之始。

举人大挑之名,官方记载首次出现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是年奏准:“本年大挑,

大省一百八十名,中省一百二十二名,小省七十六名。”[13]

大挑最初是一种“格外之恩”,属偶而为之,但从乾隆中期开始逐渐制度化,至嘉庆初期,举人大挑逐渐形成一套较稳定的制度措施:

大挑的时间: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开始,每隔六年举行一次。一直延续到嘉庆中期才出现延迟的现象。

大挑的对象:乾隆时期定为把近四科举人扣除不挑,自嘉庆五年(1800年)后,改为扣除近三科举人不挑。[14]从此,大挑一直以近三科以上会试下第的举人为对象。

大挑的标准:以年龄和体貌为去取的主要标准。由于参加大挑者都是多次会试下第的举人,年龄大多偏大,精力不济,所以大挑首重年龄和健康状况,其次则以相貌和言谈应对能力为挑选的重点。据商衍鎏叙述,大挑合格者“须言语详明,于时事吏治能述其梗概,素有研究者即挑取,所谓人文并选,身言之试也。”[15]这些大挑标准的设定,可能是为了适应入选者将要从事州县事务的实际需要。

大挑的任用:大挑入选者分为二等,一等者以知县试用,二等者以教职选用。一等者除了知县以外,还有多项出路,可以借补州同、州判、县丞经历、盐库大使、河工等官。道光、光绪年间大挑一等者也有被派去试用河工的。

大挑优于拣选、截取的地方,就在于大挑一等者可以直接分发各地试用,不必到吏部去候选,减少了等候的时间。但由于各州县官职很有限,即使大挑一等人员也并非全都能立即分发试用,据吏部的规定:“大挑一等人员掣定省分后,按科分名次,将名次在前者先分发一半,给照赴省,其名次在后者,暂令回籍,吏部将各员姓名、籍贯、科分、名次知照各省,俟大挑班补用一员(连前次大挑未补人员一并统计),该省即咨取一员。”[16]

大挑试用后的甄别:大挑一等举人分发到各省,试用一年,须通过该省督抚对之进行的甄别,才能实授官职。但督抚为图省事,或为取悦于众人,往往不详加甄别。为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曾谕令各省督抚,将拣发举人详加甄别,其有实在难胜民社之任者,酌量改教、给衔。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再次下诏,要求各省督抚对大挑一等试用举人察其才具,严加甄别,“其人果能胜民社之责,自应补用知县。而拘执无能,或年老者,即当以佐杂、教职等官改补。”[17]

大挑的人数:每次大挑的人数不等,乾隆中期人数最多,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一等举人八百四十七名,二等举人一千一百五十一名。[18]两者相加近二千名。光绪时被挑取的人数已大为减少。如光绪十五年(1889年)大挑,一等者仅三百六十三名。[19] 其四,考取官学汉教习、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等。

1、考试官学汉教习。清代为满族开设了多种官学,如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等。这些官学都教授满、汉语言文字和骑射,其中需用汉教习的,就从进士、举人等当中选取,尤注重录用举人。嘉庆十七年(1812年)议准:“嗣后咸安宫官学汉教习九缺,仍照例兼用进士、举人。至宗学汉教习八缺,觉罗学汉教习十五缺,景山学汉教习十二缺,共计三十五缺,专用举人。”[20]上述汉教习的选用,从会试荐卷内挑补,还有通过考试录取的。

2、考试内阁中书。内阁中书,是内阁从事撰拟、记载、翻译、缮写的官员。清沿明制,在内阁中置中书若干名,为从七品,由举人考授,或由特赐。进士经朝考后也可任内阁中书,但大多从举人中选拔。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议准:“向例考试中书,阅字与阅文并重。惟本人书写迹涉嫌疑,嗣后即于会试荐卷中挑取,以四十名为额,再备取二十名。主考同知贡举各官,将拟取之卷进呈,交与礼部,转交该衙门传集,随同新进士带领引见,恭候钦定,

[21]交与吏部照例选用。凡会试之年,倘内阁需人,即咨明礼部照例办理。”乾隆五十五年(1790

年)开始,改为由吏部专场考试录用。[22]

3、考试国子监学正、学录。国子监是清代的最高学府,同时也是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学正、学录是国子监教学的低级官员。乾隆初,该员缺也从会试下第的举人试卷中选取:“学正、学录由国子监先期咨明礼部,于会试墨卷内不分呈荐,仍令主考、同考各官校阅录取十数名,随同新进士引见记名,交与吏部,每遇一缺按名次先后传齐三人,带领引见补授。”

[23]到乾隆五十五年,与内阁中书一样改为通过考试录用。

二、贡生、监生的入仕途径

贡生、监生的入仕,有朝考、考职、考试教习、考试誊录等多种途径:

其一,拔贡、优贡朝考。拔贡,沿明代选贡之制,从顺治元年(1644年)开始举行,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雍正五年(1727年)起,每六年举行一次。乾隆七年(1742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改十二年一举。遂为永制。”[24]拔贡朝考一、二等者,分别以知县与教职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定,朝考优等者兼用为七品小京官。 优贡始于顺治二年(1645年),是年“令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25]由于只是选拔至国子监肄业,并不直接授职,所以其吸引力并不大。同治二年(1863年)始议定,自甲子科开始,廷试优生,“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26]自此优贡生也可以通过朝考而任官了。

其二,岁贡就职。清初有廷试岁贡生之制,廷试录取者可以任职。康熙二十六(1687

年)年停止岁贡廷试,改为“其后但由学政挨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27]

其三,五贡就职。清代贡生中,恩、拔、副、岁、优贡这五种贡生被称为“五贡”,属“正途”出身。而捐纳贡生、监生(即例贡、例监)则属“异途”出身。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28]五贡就职,不必通过考试,只需学政会同巡抚验看,主要看年龄和身体状况,如年力精壮者,即咨部依照科分名次先后注册。恩、拔、副贡“俱以复设教谕先用。岁贡亦照年分先后,系同年者遇缺吏部亦代为掣签,以经制复设训导选用。优贡附于本年岁贡之末,系同年者遇缺亦代为掣签选用。”[29]恩、拔、副贡年富力强者还可就职直隶州州判。

其四,贡监考职。乡试之年的五月,进行贡生、监生考职,收考的范围包括正途贡生、监生和捐纳贡监生,只要未就职、就教,都可以送考,按考试成绩分为三个等次候选:“恩、拔、副榜贡生,考取一等者候选州同,二等者候选州判,三等者候选县丞。各省岁、优贡生,考取一等者候选主簿,二等者候选吏目,俱照考案年分名次另立一班,归于双月选用。”[30]各省捐纳贡监生,“考取一等者候选主簿,二等者候选吏目,仍与从前考职人员较年分名次挨选,均毋用另行截取。”[31]

贡生、监生就职和考职的去向,都是州县的低级官吏,即所谓“佐贰”官员,但毕竟有了进身的台阶。

其五,考试官学汉教习。与举人一样,贡生也可以考试教习,但捐纳贡生、监生不能应考。嘉庆十七年(1812年)定:“八旗官学汉教习三十二缺,专用贡生。至八旗官学教习,专用正途贡生,凡例贡及廪生捐贡均不得与。”[32]

其六,考试誊录。清代陆续设置许多修书机构,如国史馆、实录、方略、会典各馆,所需的书写誊录人员颇多。凡遇招考时,贡、监、生员等都可以应考,举人如果愿意也可应考。除了通过考试招收誊录以外,清代还多从乡、会试的落卷中挑取。如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从乡试落卷中挑选:“四库全书、荟要二处誊录,著在京闱乡榜后,即落卷内择其字画匀净、可供钞录者,酌取备用。交与吏部,按照名次拆卷填注,出榜晓示,注册挨补。”[33]此外,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六年(1811年)还从巡幸召试的士子中招收誊录[34]。誊录并非正式官员,清代大部分誊录是没有“公费”的,需要自备资斧。但五年期满以后,可以通过“议叙”得官。实际上确有许多誊录期满后获得官职,如光绪六年进士史继泽,在考取进士前是“试用训导,国史馆誊录,议叙知县。”[35]光绪二十九年进士王安定,在考取进士前是“会典馆誊录,议叙分省补用知县,五品衔。”[36]所以有不少举人、贡生、监生愿意应考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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