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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人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7:15:00 体裁作文
我认识的人作文体裁作文

篇一:小学作文我认识的人

我认识这样的一个人

每天我上学路过时,都会碰见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他是一位修鞋工人,每天从早晨五点起到晚上八点才回家。他总是那么慈祥,和蔼。

他的眼像珍珠一样,释放出璀璨的光芒。那种光芒也流露出他对别人的亲切。头上的白发一天一天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别人对他美好的印象。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微微颤动的嘴唇。他的笑容温暖了人们的心田,他像春天的阳光照耀人们的面庞,像夏天的嫩绿撒下心的空间。他仿佛就是我的亲人。

一天早晨,我上学,哎呀,鞋坏了,怎么办啊,都要上课了。这时,老爷爷出现在我的面前,说:把鞋脱下来吧,我帮你修。顾不了那么多了。我马上脱下鞋,老爷爷钉的很仔细,不一会儿就好了。我一摸兜,糟了,没带钱!我穿上鞋,吞吞吐吐的说:……忘记带……钱。“没关系,快走吧。“老爷爷豪爽的说。因为已经上课了,所以我就走了。

第二天,我把钱给老爷爷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要。虽然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彼此都熟识了。他依然勤勤恳恳,真诚善良。

每天上学,放学,都可以看见这位老爷爷,看见他慈祥的笑容……

篇二:我认识一个人

我认识一个人

---文/小路

初次见到小A是在大学军训的时候,他站在我的旁边,整个人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像一个弱不禁风的富家公子,后来才知道他来自甘肃的一个山区,学费都是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出来的,这也是我所见过的第一个年收入不过万的家庭,我问他为什么他爸妈不出去打工,一年怎么也能挣个四五万。他说他爸妈都没文化,曾经出去在工地打过一年工,他爸砌砖,他妈端水泥,整整干了一年,两个人都晒得又黑又瘦,本来他妈跟他一样白的。后来老板携款跑路了,要不到钱,然后就盲目的跟着别人游行讨薪,却被政府撵回去了,政府说会解决,后来却不了了之了,然后他俩就回了甘肃老家,再也没出去过,说外面的人都是骗子,所有人都是。我觉得这个故事太过悲伤,就没有再问下去。

小A跟我分到了一个宿舍,作为舍友,小A无疑是很合格的,他每天至少拖三次地,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摆放的中规中矩,完全不像别的宿舍臭袜子满地扔,而且性子太过腼腆,如果有谁把垃圾之类的东西乱扔的话,他也不会说,只会默默的去把垃圾捡起来丢进垃圾桶,我就给他说,你性子太软,这样会被人欺负的。他说他爸教过他要以和为贵。我却无言以对了。幸好的是,同宿舍的几个人也都还有点良心,看见每次都是小A一个人打扫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于是贴出了轮流打扫的值班表,皆大欢喜。学校毕竟是学校,不是这个吃人不吐渣滓的社会。

小A平常在学校也表现的循规蹈矩,不抽烟,不喝酒,不上网,不K歌,甚至连学校的社团也不参加,唯一的爱好就是去学校那个藏书量并不多的图书馆看书,他看得大多是一些社交方面的书,我问他你看这些干什么,你又不会用?他只是莫名的一笑,把我笑得找不着头脑。小A平常笑得不多,沉默寡言,但是他笑得很真诚,很纯净,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发自内心的笑,我也学着他试着笑得纯净点,可是始终不得要领,怎么看都有一种猥琐的感觉在里面,最后便无奈的放弃了,我把这归结于因为他比我长得帅,所以才笑得好看。

小A每个周末都会早上五点多钟就爬起来,穿上一身军训服,起初我以为他是去跑步,后来见他每次都是晚上八九点钟才回来,而且军训服很脏,满脸疲惫,才知道他是去工地干活了,筛沙子,搬砖,一天一百块钱,干两天就能挣出下个星期的伙食费,我问他为什么不去派传单,比搬砖轻松,虽然一天八十块钱,但也差不了多少。他说八十块钱太少,周六周天两天还要吃饭,这样算起来过得会比较拮据,工地就不同了,一天一百块,中午还管一大碗牛肉面,吃完这一天都不用吃了,又省了两天饭钱,而且,他说,他想体验一下他爸妈那一年是怎么过得。说实话,我被他感动了,于是决定跟着他一起去工地干活,不过我去工地的原因却是家里打的伙食费被我超前花光了,到月末才迫不得已跟小A去工地。小A听我说要跟他一块去,表现的异常兴奋,说他在工地认识好多人,我却不屑一顾。到了工地才知道小A真的认识很多人,很多包工头都争着抢着让小A去他那边干活,小A看着我,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干活的时候才明白,小A干活不会偷懒,能搬一百块砖就绝对不搬九十九块,而且干的活很细,别人挑不出毛病。那天我和小A一人拿了一百块钱乐的屁颠屁颠的回学校了,当天晚上我用我那一百块钱买了两只烧鸡,一箱啤酒,两个人坐在学校的草坪上吃了起来,为了避免学校领导发现,我们的啤酒是用布袋子装起来的,小A说我太奢侈,硬要跟我分摊一半的钱,被我拒绝了,我说挣的钱本来就是用来享受的。那晚我俩都喝得微醺,我问小A的梦想是什么,他说他想在这座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房子要买在高层的顶楼,在天台上种满鸡冠花,他还说他想坐一次飞机。我问他鸡冠花是什么,他说就是一种开的很红的花,红的像血,红的妖艳。我说买房可能得要

你自己努力了,不过坐飞机的事包给我了,等我将来自己挣钱了,一定请你坐飞机坐到想吐。小A又笑了,每次他笑的时候我都能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愉悦。

磨磨蹭蹭的到了大二,宿舍的几个货都陆陆续续的谈了女朋友,我也不例外,就小A没有,按道理来说小A长了一张很受女生欢迎的脸,找女朋友应该不难啊,后来才知道小A已经拒绝过两个女生的倒贴,我们宿舍集体的自尊心受到打击,为了避免更深层次的打击,我们决定给小A物色个女朋友,并且告诉小A,上大学如果不谈恋爱就等于被大学上了。但是小A太过腼腆内向,我们拉着他去了好几次聚会也没有为他找到一个合适的。后来突然有一天,小A喘着气跑进宿舍,满脸激动的告诉我们他恋爱了,像极了周董的一句歌词“爱情来的快就像龙卷风”,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晚上小A就带着他女朋友和我们吃了饭,说实话,我们对这个女生都不是很满意,脸上的粉太厚,笑容太假,而且还喝酒,看上去倒是蛮漂亮,跟小A挺配的,可谁知道妆卸了是怎么一副样子,还不如我们给小A介绍的那个在学校奶茶店做兼职的奶茶妹。但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只要彼此看着对眼就行了。

小A终于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情人节,可这天小A却看起来很狼狈,他拿着一张纸火急火燎的向我跑来,我摊开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母“PRADA”,我瞬间就有点明白了,问题应该出在情人节礼物了,小A说过程是这样的,他问女朋友想要什么礼物,那女孩说想要个包,小A知道女孩喜欢蓝色,于是跑了好几家店终于找到一个蓝色的包,三百二十八块。没想女孩看到包后却不领情,看到包后留下几个字母扬长而去。我告诉小A这是包的牌子,最便宜的也要好几千,小A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问我借钱,我不得不感叹了一次爱情的伟大,大的就像那个女人的虚荣心。

小A的初恋最终还是夭折了,就像已经夭折的千千万万的初恋一样。问题出在一个叫“兰蔻”的东西上,原因就是因为女朋友让小A给她买兰蔻时小A犹豫了一下,那女人就仿佛把积压在心里近两年的怨气都撒了出来,说了一大堆小A的缺点,比如穷,比如不善于跟人沟通,木讷,不会说话,比如不会任何娱乐活动,还说小A这种人到社会上注定是一事无成,最后回到山里老家去的,她可不想嫁到山里,她要嫁一个有车有房的人,还让小A别怪她太现实,因为爱情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的。小A本来就不会说话,就这样被他女朋友说的哑口无言,最后不等小A想出挽留的措辞,那女人留下一句“分手吧”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小A花了一年半的青春跟无数的血汗钱在那个女人身上,甚至才上到二垒,我不禁又感叹了一次小A的纯洁。

最后小A沉默了一个星期,有一天突然对我说“我想我是爱她的。”我说“我想你是爱不起她的。”于是小A又沉默了。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小A喊我去喝酒,我问他你不是不喜欢喝酒么,就连上次喝酒还是我生拉硬拽的,他说只是突然想喝了。我们去了酒吧,这是我第三次来这种地方,小A第一次,酒过三巡,小A还在一直不停的说那个女人,我不胜其烦,就拍出钱包对他说,看见周围的美女了么,你只要敢过去搭讪一个并且喊过来跟我们喝一杯酒我就给你五百块钱,两个就是一千块,要是不敢就别再他妈的提那个女人。最终我付出了一千五百块大洋买回来一个惨痛的教训,原来从书上看来的东西是可以学以致用的,看着小A在面前的三个女人之间游刃有余的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只能望其项背。让我不禁想起了那个只会在图书馆看交流与沟通的书呆子。难道失恋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我想是的吧!后来那个女人找了一个可以给她买PRADA和兰蔻的开凯美瑞的男人,是的,男人,三十多岁已经开始聪明绝顶的男人!

我们宿舍的毕业聚餐并不伤感,买了十箱啤酒,几百块钱的烤肉,然后坐在宿舍楼的顶层大吃大喝,畅谈未来,喝到半夜我们酩酊大醉,放声高歌,引来宿管阿姨的破口大骂,可能念在我们马上毕业了,所以并未通报。

第二天我们就打包行李各回各家了,我准备去外地工作,小A则留在这座城市,在一家建材市场做建材销售,租了一个月租二百块的房子,潮湿,阴暗,据说还有老鼠,直到我走之前,小A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两个字“落魄”。

后来我们便有一年没有再见,一直靠冰冷的移动信号联络,大概有半年的时间,我得知小A当上了销售经理,我不禁在想那么腼腆的一个大男孩怎么会做销售做的这么好,又过了半年,我得知他首付十万块买了一辆帕萨特,我觉得他的人生走向了巅峰,而我,还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凌乱的踱着脚步。

我休年假回家的时候是小A开着他的帕萨特到车站接的我,见他的时候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说他跟他的同事正在吃饭,叫我一块去,我想推辞,可是硬被他拉了过去。在与他的同事推杯换盏间,我才知道小A的同事有多么的崇拜小A,崇拜他怎么那么会说话,崇拜他怎么认识那么多人,尤其是包工头,成了小A卖建材的主要客源。只有我知道,小A之所以那么能说会道,是因为他看了四年的交流与沟通,之所以认识那么多包工头完全是他大学四年在工地打工用真诚换出来的人脉,而现在,那些包工头该为小A当初付出的那些真诚付费了,是的,真诚不是免费的。至于他为什么换了个性格,我却不得而知!我在席间默默不语。

小A带我回了他的家,说要跟我促膝夜谈。小A另租了房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那个小家被他打扫的一尘不染,井井有条,一如当年我们的宿舍。我们俩谈了一夜当年在学校的生活,那年的放肆,无拘,以及纯洁,我们俩都很有默契的对现在的生活闭口不谈,我不知道小A为什么不谈,我不谈的原因是我过的很失败,不如小A的十分之一。最后临走之时我问小A过得好么,他笑着说挺好的。可是笑容好假,假的就像火车站卖的烟。

过完年我就匆匆忙忙的去工作了,小A送的我,他说他今年准备买房子,我自叹不如。我坐上了汽车,去了外地,不喜欢坐火车,尽管火车安全,但我还是受不了满车厢弥漫的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味道跟脚臭味,或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穷矫情。

时间不急不缓的又过了大半年,我依然浑浑噩噩,小A打电话说他买房了,高层顶层送天台面积,一如他当年的梦想,我说恭喜,然后小A又说他可能要结婚了,跟当年那个要兰蔻的女人,我默然,淡淡的哦了一声,事情的发展太出乎人的意料,我只能用“哦”来掩饰内心的惊讶。他说你能回来么,说实话,如果他跟别的女人结婚我肯定会回去,可是那个女人,我只能说“可能吧,有时间就回”,他却说你必须回来,我呵呵一笑。

小A结婚我还是回去了,毕竟再不待见那个女人,小A却是我的兄弟,婚礼隆重而气派,完后我参观了小A的新家,三室一厅,三十楼,天台上摆满了殷虹的鸡冠花,火红喜庆。

参加完婚礼我就又匆匆的奔波人生去了,没有问小A为什么娶了那个女人,也不想问,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犹如人生在前进。或许我应该恭喜他们,毕竟看人不能只看缺点,那样你会被人性的缺点淹死的,也许兰蔻女从良了呢?哦,从良这个词是无心打出来的!

小A结婚八个月就有了孩子,男孩,长得像那个女人,不像小A,说是早产,我见到孩子的时候,孩子已经一岁半了,孩子咿咿呀呀的向我蹒跚的走来,嘴里喊着“珠珠”(叔叔),小A笑的很灿烂,就跟当时在学校一样,那种快乐是发自内心的,我已经很久没见他这么笑了。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小A,所以他留在我脑海最后的印象是最诚挚的最幸福的笑容。

小A死了,接到噩耗的时间是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我躺在床上思考该给哪个领导送礼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顺利。他是跳楼自杀,在天台上以飞机飞翔的姿势跃了出去,据说人已经摔的面目全非,只留一地鲜血,红的妖艳,像盛开的鸡冠花。他爸妈不同意火化,坚持把尸体拉回山区入土为安。我没有去他老家参加他的葬礼。我不敢去,我怕他父母说我是骗子。

小A的自杀的原因已经在朋友间传遍,小A的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而是那个起初跟兰

蔻女好的那个男人的。据说小A在一次应酬结束后看见了那个女人跟那个男人一块从宾馆走了出来,形态亲昵,当场就冲过去打了起来,后来那个女人气不过,就对小A说了实话,说孩子根本不是小A的,小A扭曲着脸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DNA,结果就不用多说了,小A跟兰蔻女办了离婚手续,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闷了一周,然后就以最耀眼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年假,天气:霾。我徒步走上小A所在的顶楼,路过他家,爬上天台,从这里望下去整座城市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之中,像世界末日,天空中偶尔飞过几只小鸟,发出阵阵哀鸣,像是下一秒就会气绝身亡,小A种的鸡冠花也已经全部凋谢,风吹过,卷起残落的花瓣,跃过天台,摔的粉身碎骨。我想,这些来自大山里的花,是不适合生长在这座肮脏的城市的,因为在外面,不但人是骗子,就连空气都充满一种伪清新的味道。

(完)

文/小路

篇三:自我认识作文

晚饭后,我如往常一样来到了天台。此时,玉兔当空,清亮的银辉倾洒一地。屋前满树的梨花在墨色的叶的幕布下泛着点点柔和的光,好不悦目!

我有些惊诧,为何白天的时候没有发现这美丽的梨花?我抬头望了望头顶的明月,开始明了:正是这月光的反射,才使这梨花在这暮色中显得如此珊珊可爱。这月,在不知不觉中帮助了梨花,而它,也在不知不觉中,成就了“花弄影,月流辉”的美景。是月的帮助,成就了这树梨花,而也正是这梨花,帮助月成就了自我。

忽然间,我想起了鲍叔牙与管仲。管仲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拥有鲍叔牙这个知己。正是鲍叔牙,将管仲推荐给齐桓公,管仲才能发挥自己的治世之才,成为一代贤相,名垂青史。鲍叔牙帮了管仲,也成就了自己“伯乐”的美名,万古流芳。“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然而,事实上伯乐在成就了千里马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又想到了小姐鱼。这种可爱的小生灵,穿梭在茫茫的大海中。帮助其他的鱼儿们免收疾病的困扰,与此同时,他也从受“治疗”的“病号”身上寻找到自己的食物,使自己得以生存。小姐鱼在帮助鱼儿们的同时,也帮助自己成就了“医生鱼”的美誉。

造物主的这种智慧,也为今人所借鉴。耐克公司在代言人刘翔因伤退赛的12小时后发表官方声明以表示对刘翔的理解和安慰。他们因此设计制作了一则主题为“爱运动,即使它伤了你的心”的平面广告。这不仅帮助了刘翔重振信心,也因其充溢着的人性深入人心。该创意广告推出以后,耐克体育用品的销量不仅没有因“刘翔退赛”而减少,反倒大幅度上升!

不知不觉中,我沉思了许久,想了很多很多,终于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帮助他人,成就自我。

迎面的风,凉爽而又舒适,唤醒了我周身每一个毛孔。一阵酥麻的凉意向我袭来,我的心情十分舒畅,又望了一眼那梨花,在晚风的吹拂下,宛若一条流动的银河,倒映着我双眸中闪烁的满足。这一夜,梨花未眠。。。。。。

篇四:我熟悉的人作文范文

1、我最熟悉的人

我最熟的人是我妈妈。

她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卷发,高高的额头,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只要跟她讲上一句话,她就有十句话等着你呢!

我妈妈是一个节约的人,每次花钱都是算好后,才肯出去买东西。因此,我妈妈的朋友给她取了一个外号———“精明鬼”。

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了一把葱,给了那个叔叔五角钱。叔叔说:“一共三角,两角就算了吧!”妈妈一听这话,眉毛就皱了起来:“做生意很难,但做生意靠的是诚信。两角钱也是钱。”叔叔顿时哑口无言,被妈妈的“斤斤计较”惊呆了。虽然妈妈在生活上很节约,但她在帮助有困难的人时,是十分大方的。就说汶川大地震吧,爸爸捐了200元,妈妈就觉得太少了,又从钱包里拿出了300元,毫不犹豫地放进爱心箱里,后来趁爸爸不注意,她又放进了500元。

妈妈的节约值得我学习,更乐于值得我学习的是妈妈助人的精神。

2、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就是邻居家的小玲玲。

小玲玲现在已经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了。她个儿不高,红朴朴的圆脸像个熟透了的大苹果,头上扎着两条喇叭花似的冲天辫,一对圆圆的眼睛总是一眨一眨的,好像会说话。她经常穿着黄绣花褂,蓝色裤,跟她那红朴朴的脸蛋很相称。她聪明伶俐,逗人喜爱。

一天下午,放学后,我正急匆匆的做作业,玲玲背着书包又来了。她每天都到我家来学习,遇到不会的问题就问我。她走进门,看到我正做作业,便习惯的从外屋拿一把小椅子,坐在我身边,掏出作业本,学习起来,写完字,她让我给她检查检查,看是否有错字。当她看到我的作业,忽然叫起来:“哎呀,你怎么画起画来了。”我一瞧,糟了,后面几行字由于我写得太快,都写在一起了。我撕掉那张纸,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去年暑假里的一件事。 那时,玲玲还没有上学,她让我教她识字,我便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纸,写上几个字,让她比着写。开始,她写得很认真,可是到了后来,写的字就连在一起了,简直像画画。我对她说:“写字要认真,得一笔一画的写,才能写出好字!”玲玲很认真的听着,不时的点着头。头上的小辫儿也调皮的跟着点头??忽然我的衣襟被扯了一下,回头一看并没人,再一侧脸,看到玲玲正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我说得不对吗?”我点点头回答她说:“说得对!”说着,我认真的写了一个“对”字,表示接受她的意见。

玲玲笑了,笑得那么甜,那么天真,像一朵含苞欲放的红菊花。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3、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在我认识的人中,最熟悉的要属我的同桌王一伟。

王一伟中等个头,不胖不瘦,一双不大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待人和蔼,乐于助人,被同学们尊称为“及时雨”。

记得有一次正上课时,我流起鼻血,他赶紧向老师请假,拉起我向水房跑去。可能是天太热,洗了半天竟无法止住。我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王一伟果断地拉起我,往校医室跑去。经过校医的处理,鼻血止住了,我静静地躺在校医室的床上,看着忙得满头大汗的王一伟,感激与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前几天,班级组织抗旱捐款,多少不限。班里一个同学由于经济困难拿不出捐款,急得直掉眼泪。王一伟知道后,悄悄地塞给那个同学五元钱,让他献了爱心,了了心愿。其实王一伟家并不比我家富裕,可我却没做到,我又一次被他这种精神震撼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关心同学的人,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一个我最敬佩的人,一个我最熟悉的人。

4、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爷爷。

我认识的人作文

老爷子今年八十三岁了,但身子骨硬朗,腿脚灵便。爷爷个子不高,很瘦,有点驼背。脑门上有几道深深的皱纹。爷爷的眼睛不大,眼神很浑浊,几缕头发不均匀地分布在头上。 爷爷的性格特别古怪,有时像小孩子似的,想干什么,谁也别想阻止他。

这几天,奶奶病了住在医院,爸爸怕爷爷在家里寂寞,就把他接到了我们家。爷爷不爱在我家呆,刚进屋就嘀咕着:“我得回去看家啊!现在的小偷多得很,这家里的东西可值钱着呢!”晚上,老爷子终于不说话了,我们终于可以清净清净了,可谁知道,第二天天刚亮他就打车回家了,等我六点起来上课的时候,爷爷已经到家了,气得我们哭笑不得。

不过,爷爷有时很“聪明”,当他听到别人说话难听的时候,可有一套好方法--装聋。我爸爸和爷爷聊天时,爸爸都用正常的语调和爷爷说话,爷爷能听得一清二楚。可老叔训斥爷爷的时候,爷爷就什么都“停不见”了。

这就是我的爷爷,有着孩子气的爷爷。

5、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表妹曾婧逸,她长着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和一张白里透红的脸蛋儿。曾婧逸最喜欢穿裙子了,她的衣柜里装满了格式各样美丽的裙子,只要一到夏天,她就把自己最喜欢的裙子拿出来。

我的表妹很胆小,有一年秋天,我们一起到乡下奶奶家去玩,我看见树上长满了红通通的柿子,高兴极了,连忙叫爸爸把我抱上树摘柿子,爸爸同意了。我上了树,可我的表妹还在树下,她想跟我一起玩,于是便急切地对三叔说:“爸爸,快把我也抱去吧。”三叔走了过去,把婧逸抱上了树。只见我的表妹上了树后不敢往树下看,还没等在树上采几个柿子就已经吓满脸通红,四肢发抖,我见此情形,只好让爸爸把她抱下来,而我也只好下了树。下来后,我对表妹说:“婧逸啊,你的胆子太小了!”此时的婧逸脸蛋儿害羞得像个红苹果。 过了几年,我和婧逸到舅妈家玩,让我失望的是,她的胆子越来越小了。为了训练一下她的胆量,我带着她爬上卡车,她下得“魂飞破散”,后来我从一米高的卡车往下跳,她却从卡车的梯子上小心翼翼地走了下来。我又说了她:“你真应该好好练练胆子了!”

这就是我胆小的表妹,我希望她的胆子能变大,成为一个勇敢的女孩!

6、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

“球进了!”咦,那群男生中怎么好像有一个女生的声音夹杂在其中。那人是女生,还是男生?这是谁呢?听我向你细细道来。

她,一头齐耳短发;她两弯浓眉;她,大大的眼睛闪着光芒。她呀,不认识她的以为她是男的,认识她的也总把她当男生看。她不仅外貌、穿着像个男生,就连爱好都跟男孩子一样,我们都说她上辈子一定是个男的。她在体育课上总能脱颖而出,这次全镇运动会比赛中,她还得了两项第一名。“下一场算我一个!”她向一帮围在篮球架边的男生喊道。在篮球场上,她比运动员还像运动员。她嘛,不知是天赋还是怎的,体育课上的所有运动项目,比任何男生都选过关!她要是不当运动员,那真是太可惜了。她在体育课上,双手一撑,一个高难度动作漂亮完成,“哗!”博得了在场同学的一阵掌声。

她是谁?她——一个我熟悉的人,我的同学——xxx

篇五:“自我认识与人生成功”话题作文

“自我认识与人生成功”话题作文

【模拟文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和话题写一篇作文。

据报道,一位中学生设计了一项航天飞机科学实验方案,自以为肯定能得到全国一等奖,结果在全国竞赛中只得了二等奖。发奖时,他竟拒绝领奖。还有一位中学生,在学校老师的辅导和同学们的帮助下,完成了一项设计。当他得知工厂要将他的成果投入生产时,却单独和厂方洽谈,要厂方给他两万元,或送他出国留学。 以上两名同学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意识”,而忽略了必要的道德观念。一个人的成长,一个科研项目的研究成功,需要“自我”努力,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与合作等诸多因素,请以“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自选角度,自选文体,自拟题目,联系古今中外实际,字数不少于800字。

【等级作文】

一同摆渡

我们从很久以前开始,就一直行走在追求成功的人生之路上,像是追逐一个美丽而且炫目的理想,有些孤注一掷,但是一往无前;又像是专注地在那条叫做“人生”的河里摆渡,成功就在遥远又似乎触手可及的彼岸。 追求人生成功,对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一种相当强烈的心理暗示——这种暗示往往会唤起我们心底的“自我意识”。它来得迅速而迫切,甚至还有些固执;它催促着我们更加不懈地进行着“自我”努力,然而它的固执又让我们变得不顾一切以致不择手段,它遮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以为我们都是孤身一人。

一切事物都有一定的限度。“自我意识”从来就不是缺点,在很多时候,它是一种坚韧、一种决心、一种勇敢和野心勃勃的自我期待。但当“自我意识”开始变得偏激的时候,一切就都变了质。我们只看见自己一路的艰辛和自己的盼望,却忽略了那曾经搀扶起跌倒的我们的手,忽略了那在我们身后默默注视的目光。我们总是以为只要一个人就可以成功了,或是以为成功只是凭靠了自己——就算真的获取了人生成功,那也不能感到由衷的快乐,因为是自己亲手毁坏了在成功之前本应具有的温暖。

这个星球也许是孤独的,我们却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存在,在“自我意识”之外,是他人的支持、帮助与合作温暖了追求人生成功的整个过程。三国时吴国名将陆逊火烧七百里大败蜀军,是吕蒙的赏识和阚泽的推荐给予了他大展雄才的机会;著名女作家萧红在一举成名前,有着鲁迅先生的肯定与支持;海伦·凯勒健康而明朗的成长,是安妮·莎莉文的微笑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在如今,生物学上的巨大成功——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的绘制,既凭借了每位来自不同国家的科学家的自我努力,亦是他们所有人汗水与智慧的结晶。

让我们在行走得太急的路上停下脚步,让眼中的世界回复到本来面目。我们需要“自我意识”让自己毫不畏惧地走向成功,也需要别人柔和的话语给自己一份抚慰,而不必在疲惫的时候只能独自揽怀。我们追求人生成功,也在追求成功之后的幸福。我们站在船上,让“自我意识”挽住那些伸向我们的友好的手,一同摆渡。

(本文原始评分:56分)

【批阅意见】

这是一篇充满睿智的文章,有几个看点值得一提。

首先,审题准确导致作文思路清晰。该考生全面审读了题干所给的材料与作文话题,从正面认同的角度肯定自我意识在人生成功中的主导作用,又指出了人生成功中除了自我意识的主导作用,不能忽略众人的辅助。审题的准确使得作者能够高屋建瓴地把握作文的思路走向,使全文论说从容自信。

其次,该考生具有良好的议论文写作潜质。从行文思路上来看,由于所给话题是“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作者行文中当即从界定“人生成功”入笔,分析指出追求成功是人生的目标,在对这一目标的追求中自然会产生“自我意识”,然后分析“自我意识”在人生成功中的辩证作用,在肯定“自我意识”在“人生成功”中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辩证地指出这种意识如果超过一定的度,则会演变成个人英雄主义,会阻碍“人生的成功”。从语言表现上来看,定义界说,事理分析的语言比较准确,具有较强的概括力。上述两个方面使这篇文章论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充溢着较强的思辨色彩与理论高度。

其三,抽象思维兼具形象表述,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与感染力。如果按文体分类,这篇文章显然应该划分为

议论文,但这位考生在比较精辟的议论中不时穿插一些形象性的表述,加上开头和结尾以行路、摆渡作为人生追求成功的意象,不仅使全文结构谨严,也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

当然,毕竟是中学生,虽然才气洋溢,但行文语言偶尔还会露出稚嫩之处,譬如开篇第一段语言功力明显见弱,粗粗地看“像是??又像是??”是一个挺有表现力的复句,但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本来这个复句紧跟在“行走在追求成功的人生之路上”,应该是对“行走之路”的修辞,实际上后一个“又像是”修辞的是“摆渡之河”,一个严谨的复句因为修辞对象的改变而致松散。作为高分作文,这样的开篇会给阅卷教师留下欠佳的印象,故56分比较恰当。

我自知,为了你

又是一个雨季,独坐窗前,任迷茫的忧伤在指尖流溢。心情撑着一把小小的伞,在这细雨纷飞的江南小路上,寻觅属于自己的风景。

青春在身后的梦中扬起一路飞尘,在红尘中,我寻找自己的方向,却又迷失在其中。转身,我看见了你。 成功的火光在远处隐现,是你在召唤我吗?我不知。但对你却有种蓝蓝的思念,不知是否是生活的无奈划伤了我,对于这么美好的字眼——“光明”,却让心中有淡淡的酸楚。

蓝蓝的天空,蓝蓝的雨,蓝蓝的思念,蓝蓝的你。

你不知华先生是否为了你,放弃了在他那个时代能带给他丰富物质的教育岗位。在偏僻的小屋中,在昏暗的灯光下,在笔尖与纸接触发出的沙沙声中,一步步向你靠近。但我知道华先生自己明白,不善表达的他,即使用生命燃尽那红烛,红烛发出的那点微弱光芒也照不亮他人的心房。于是世上就有了著名的教学家:华罗庚。 卧薪尝胆,我想我做不到。但那种为了心有梦想,不畏艰险的精神是我的向往。远方,有一个粗哑的声音在喊:“前进吧,为了你的梦想。”于是我上路,去找寻成功的光芒,但仍带着蓝蓝的忧伤。

读过毕淑敏的《珍惜愤怒》,深深的感触在心湖中长久地荡漾。往昔的我也许很懦弱,看见弱小受欺侮,心中愤怒的火苗会升起,但随即熄灭在黑寂的夜里,化为蓝蓝的忧伤。《珍惜愤怒》教会了我运用愤怒,我把它化为激励我前进的力量。在自己到达的每一个驿站点燃希望的火把。回头再看,我已离出发点很远很远。成功的火光仍在前方闪烁,但青春扬起的飞尘已经渐渐沉淀,我看清了路的方向。

我不再迷失,身后的火把发出金色的光,消融了眼中蓝蓝的忧伤,混杂在一起,成了淡淡的绿色。绿色,生命的象征,我又有了力量,带着父母的期盼、友人的关怀、成功的梦想,大步迈在人生的路上。

我渐渐地学会了解自己,我想等到自己完全明了,成功就不再会遥远。

没有了月亮,我还有星星;没有了星星,我还有梦想。

为了你,我要学会自知、自明。

(本文原始评分:56分-3分原卷书面分=53分)

【批阅意见】

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是浓郁的文学抒情性。作者以蓝色的忧伤作为全文的情绪基调:蓝色的天空、蓝色的雨丝、蓝色的思念、蓝色的意象。江南水乡缠绵的雨景与缠绵的小路,还有作者个性化的生活体验、个性化的喃喃细语,使得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份淡淡的伤感,高中学生的作文能达到如此境界很不容易。

但是,综合地评价这篇作文可以发现两个大问题。

一、审题失偏。

本次作文题干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举出两则新闻事实,第二个层次承上启下,不仅就两位同学“拒绝领奖”与“单独要价”进行思想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是过分强调自我意识而忽略了必要的道德观念,还进一步明确地指出被这两个同学“忽略”的道德内涵是:“一个人的成长,一个科研项目的研究成功,需要‘自我’努力,更需要别人的支持、帮助与合作等诸多因素”,然后推出作文话题“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命题者的用意其实很明显,就是要求考生在“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的关系中论述“众人辅助”在其中的作用。当然,考生可以“自选角度”,即你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论述“众人辅助”与“自我意识”在取得人生成功中所起作用的主次、轻重程度,你甚至可以全面肯定“众人辅助”在其中的作用,也可以全盘否定它的作用,但你的作文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不能绕开它自说自话。这位考生显然没有全面审读题干内容,只是抓住第三个层次所给的作文话题“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就开始谋篇布局,结果通篇强调“自我意识的自我调整”与“人生成功”的关系,忽略了题干中强调的“众人辅助”与人生成功的关系。虽然话题作文审题范围比命题作文要宽泛,但并非大而无

边,考生一定要注意审读题干的全部内容,方能争取考场作文的成功。

二、表述晦涩。审题偏颇往往会导致表述晦涩,如这篇文章,除了华罗庚与毕淑敏的作品《珍惜愤怒》两个事实论据外,文中多次出现的“你”,显然是作者精心设计的文学意象,但看完全文,仍不知道这个“你”指的是“成功”,还是“成功的火光”、“光明”、“忧伤”,抑或是题干中出现的“道德”。再加上本来可以使文章观点明朗化的两则事例又都侧重于论述自我意识的调整与人生成功的关系。譬如,作者认为华罗庚是“为了你”而放弃利益丰厚的教师工作,但晦涩的表述无法让人明白“你”的所指。这样不知所云的表述在高考评卷中是很明显的失分点。

有鉴于此,我认为这篇作文判为53分还是偏高了,拟在48分到49分之间。

英雄泪

风萧萧,浪滔滔。一切显得异乎寻常的静,死一般的寂静。

杂乱的马蹄声。

几人驰马奔至江边,纵身跃下马。乌江之水仍如往常般奔流不息,激起滔天的浪花。

其中一人,身着铠甲,气概无双,却只是目光呆滞地望着江的对岸——正是项羽。

“霸王,渡江吧!”有人不止一次地提醒着。

前有滔滔的江水,后有紧追不放的追兵。项羽该是从未想过这样的场景吧。

想当年,那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却狼狈地成为被追杀的对象。要杀他的人,竟还是那个痞子刘邦——那个在鸿门宴上胆小无能甚至央求着项羽分一杯肉汤的人。

项羽,他有着称霸天下的雄心。他的英雄气概盖世无双,两军对阵,他只须怒目而视,对方就没了底气。 他固执地认为,凭自己一人一马,同样可以开创一番霸业。而至于别的什么人,不过是帮手,可有可无。 他的固执,成就了他的霸气,成就了他的孤傲,同样也造就了他的孤独,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甚至最后一个范增,也愤然离去。

追兵的马蹄声更近了,仿佛已能看到点点火光。

“霸王,快渡吧,再不渡就迟了!”

真的就这样走吗?被那个痞子追着狼狈逃走?为什么?就凭那个痞子,不过是有韩信、张良、萧何那些人帮着。他有什么?英雄霸气还是盖世武功?

渡吧!可渡了又如何,他无颜见江东父老!不渡?他誓死也不会成为俘虏的!或者有另一条路——像他的虞姬一样,至少能保持他的气概。

追兵更近了,仿佛能听到马喘气的声音。

“天将亡我矣!”一阵寒光闪过,剑起剑落。殷红的血洒落地上。

举剑时,他脑海中闪现的,却是范增离去时那含恨的眼神。难道真是自己错了吗?难道凭自己的一身武功,一腔霸气真的不够?难道真的要集众人之力,才能成就霸业?也许吧,但一切已太迟了。

一滴浑圆的泪珠落下,滴在那鲜红的血迹上,格外晶莹。

乌江的水继续滔滔而逝,风继续萧萧地吹着,但仿佛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呜咽,悲泣着一个英雄的逝去。

(本文原始得分:48分)

【批阅意见】

与卷二相比,这篇文章评48分似乎太低了点,理由如下:

审题准确,选材恰当。这位考生选择项羽乌江自刎的历史题材作为诠释“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的作文载体,让项羽在乌江边回顾总结楚汉相争成败原因,重点检讨自己过于相信个人霸气,轻视范增等谋士的辅助作用而致失败;刘邦虽然庸碌却依靠萧何、韩信等人的辅助由弱到强直至全胜自己。通过项羽自刎前的心理描写,准确地阐述了对“自我意识”与“人生成功”关系的认识。材料信手拈来便浑然天成的原因在于作者前期对题干诸要素审读全面、准确,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法细腻,形象生动。与前两篇不同的是,这篇文章用的是小说的笔法,从开篇一组景象描写开始,作者一下笔就完全进入了文学创作境界,乌江环境描写、项羽(包括随从)的行动描写、形象描写、对话描写、心理描写配合着故事情节自然地、细腻地铺展开来,构成一幅声色像可闻可感的立体视频影像,而文章的主题也即作者的观点,在文学形象的描述中阐述得酣畅淋漓而不落丝毫痕迹,可见作者具有比较扎实的写作功底。

但若以考场佳作论之,则语言尚须进一步锤炼。如:“几人驰马奔至江边,纵身跃下马”,短短一个句子出现两“马”,语感上颇为不顺,后半句的节奏韵律与前半句也不协调。这样气韵阻滞不畅的情况还如:“其中一人,身着铠甲,气概无双??”四字格一般两句一联,气韵行来恰到好处,或者四句两联,依此类推,但三句五句就容易使文气阻隔。再如开篇“风萧萧,浪滔滔”,后面跟“死一般的寂静”也有不合情理之处。综合评价,我认为这篇文章48分太低,当可打到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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