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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盗版书犯法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4:17:49 初中作文
买盗版书犯法吗初中作文

篇一:盗版书的购买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盗版书的购买者应承担 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09829215 许秋平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是世界各国达成的一个共识,如何更大程度上保护版权人的利益更是各国法律专家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其中对于盗版书的购买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文进行规范更是引起了众多的争论。 这里说的盗版书的购买者指的是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合法权益的盗版书籍而予以购买的消费者。

针对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一部分人主张对盗版书的购买者从法律上进行惩治、处罚,从而更大程度上保护版权人的利益,这也是大部分版权强保护主义者的观点;而另一部分人则主张不能对盗版书的购买者从法律手段上予以惩治、处罚,但应从道德上进行斥责,主要依据是现行法律制度对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无明文规定加以禁止,从而不应视为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上是一种“非法行为”,也不应受到法律的惩治、处罚,而仅仅应接受社会道德的斥责,他们中大部分人的立足点主要是从现行的法律制度出发研究当今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现象。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我较为赞同后一种:对盗版书购买者不适合于从法律手段上加以惩治、处罚,而只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上加以斥责。

理由如下:

一、 从法学理论上讲,购买盗版书亦不适合从法律上加

以惩治、处罚,而只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加以斥责。 著作权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私权”,是法律制度为作者设置的、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种独占性的、排他性的权利。而各国法律制度中的版权制度的设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励智力创造,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的繁荣,为作者设置著作权这一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只是其主要手段之一。而法律对作者这种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的设置只是为作者保护其作品的合法权益提供一种可能,正如著名法律经济学家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 )所说的:“排他性的创设是资源有效率地使用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充分条件”,它还必须考察这种权利设置的根本目的,从根本上实现整个法律体系以及整个社会体系中这种权利资源的有效配置。

首先,从公共利益和私有利益的平衡上讲,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不适合从法律上加以惩治、处罚,而只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加以斥责。

法律上的公正意味着更大程度上地追求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更大程度上为社会和人类的发展服务。

著作权制度上永远存在着一个矛盾即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及其他作品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而著作权制度首先要考虑的不应是实现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权利的保护,而应在更大程度上考虑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秀作品,更多地利用各种作品资源以及现有作品的更佳利用,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而作品这种公有物品的非排他性却又决定了作品著作权人的私有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之间的不平衡。体现在盗版书的这种行为上,著作权人作为私有利益的一方,整个社会作为相对的另外一方,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与收益的不平衡,法律应容认这种现象的一定存在。若从法律上一一加以惩罚也是不适当的,也是不符合著作权制度设置的根本目的的。法律在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独占性、排他性的享有的复制、出版、收益等经济权利时,亦应使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作出一些利益的让步与牺牲,容忍一定程度内、一定范围内的“侵权”行为的存在,更不能一味的追求个人贡献与社会收益之间的绝对平衡(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行的)。这样也容易使作者更着重于现有著作权经济权益的保护而忽视了新作品的创作,从长远上也

是不利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的,因而对与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作者是无权进行限制的。

然而若对这种行为“熟视无睹”,一定程度上是又是对侵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的“消极鼓励”,因此对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虽不适合于从法律上加以惩治、处罚,但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予以斥责。

其次,从法律效益上讲,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不适合从法律上加以惩治、处罚,而只应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加以斥责。

法律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设置的一个重要依据便是法律效益。法律在积极保护一方利益时,不应损害社会上一种更大的利益存在,更不应以牺牲社会这一更大的利益存在为代价,著作权这一独占性权利的设置与保护也不例外。法律制度所保护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独占性、排他性权益亦应小于社会为保护这一利益而作出的牺牲即付出的成本或“交易费用”。试想一下,若从法律上对购买盗版书这一行为进行惩治,由于文化作品的大众传播性的特点,只要著作权人竭尽所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与技术来围剿盗版书的购买者,也就可以掌握到大量的违法事实,从而起诉并得到赔偿,但这样做要花费无数的金钱和时间,这就是著作权人维护其独占性、排他性的著作权利所必须支付的成本,亦即这项制度带来的交易费用,其法律成本或交易费用也可想而知,其实施也是极其困难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能得到贯彻与实施的。再从反面想一下,即使其得到很好地贯彻与实施,其牺牲的利益与成本或“交易费用”也是远远大与其保护的利益。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来说也是一种明显的浪费,因而从法律效益上讲也是行不通的。

二、 从法律实践中看,现行法律制度对购买盗版书这种

现象并未加以明文规定,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因而也不应认定为一种违法行为。

首先,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有关法律责任规定是第45条、第46条予以规范的。其中第46条是规定较为严重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并加以较为严重的处罚,如剽窃、抄袭、非法复制他人作品等,显然购买盗版书还未达到这一层次。而在第

45条中,唯一可以借用的就是第8项的规定: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但从立法原意上讲,却又不能将购买盗版书与此条中列举的其他违法行为相提并论,消费者购买盗版书只是为了自己的个人消费使用,事实上也只是他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一种延续及必然结果,其后果也不影响他人侵权行为的成立与处罚。正如贩毒与吸毒一样,贩毒一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吸毒并不是违法行为,而只是一种“非法行为”。又因为此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一种侵犯著作权的“恶意”,这种行为的存在“间接”造成了他人著作权合法权益的损害,因而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从社会学的角度上讲,应接受社会道德的斥责,但并不应从法律手段上加以惩治、处罚。 其次,由于盗版书的购买者“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书籍而加以购法权益的损害,因而这种行为绝对不是法律所提倡的,也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再则又由于购买盗版书这种行为仅仅是单个消费者的个人行为,只是一种轻微的非法行为,后果较轻,因此也够不上法律加以惩罚、处治的高度,因而也不能从法律上对这种行为加以惩治、处罚,而只能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加以斥责。

篇二:误买盗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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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买盗版书

作者:

来源:《课外阅读》2008年第11期

约翰是个大好人,要是以往,他死后升入天堂是没有问题的,可今年天堂有了新规定:想升入天堂的人必须参加入堂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只能去地狱。

约翰买了一本考试用的指定教材《入堂指南》,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复习,约翰已经能把它倒背如流了。于是,他信心十足地迈进了考场。

可成绩一公布,约翰吓傻了,自己只考了15分。约翰急忙找到上帝:“您一定弄错了,我是按教材内容复习的,不可能考那么少的分。”

上帝温和地说:“你看看你的答卷,错了很多啊!先来看这道题:天堂的大门朝哪儿开?” 约翰毫不犹豫地回答:“朝北开呀!”

上帝摇摇头:“是朝南开的。”

约翰不信。上帝带他来到了天堂的门前,约翰发现,天堂的大门果然朝南开。 上帝又指着另一道题问:“奶牛和山羊哪个个头大?”

约翰答道:“当然是奶牛。”

上帝叫天使领来一头奶牛和一只山羊,约翰这才发现,这里的奶牛个头还比不上山羊的一半。

约翰咆哮起来:“你们都是骗子。教材上明明写的是奶牛个头大,你们在刁难人。” 上帝疑惑地问:“教材上写的是奶牛的个头大吗?怎么可能呢?”

约翰气愤地把教材甩给上帝,上帝看了看封面,又翻开书看了几页,说:“虽然这本书名字也叫《入堂指南》,可它不是我们编写的,你看看封面的下方。”

在书的封面下方有几个不起眼的小字:地狱出版社荣誉发行。约翰一下子就傻了。

篇三:盗版图书屡禁不止的原因及打击盗版图书的解决办法

盗版图书屡禁不止的原因及打击盗版图书的解决办法

盗版图书是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盗版行为,不仅是侵害了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如发表权,还侵害了作者以及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和发行权。然而,这样一种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在全世界各国范围内,都处于屡禁不止的状态。就对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相对较好的欧洲国家来说,西班牙的盗版率最高,其盗版率在百分之八十左右,最低的国家当属英国,盗版率为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在对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要的欧洲国家的导报行为都屡禁不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刚刚起步的中国来说,这样的状况不言而喻。 中国是盗版问题的重灾区,特别是由于图书是广大文化消费者的主要消费对象,这就导致盗版图书在中国的出现和猖狂变得更加突出。在图书市场的任何角落,盗版书就像是病毒一样,只要有适合的营养场所,它就会无孔不入,直到把整个图书市场搞的乌烟瘴气。盗版图书不仅在微观层面的存在而且在宏观层面的各类大中小城市也是普遍存在。以郑州市为例,有人通过对郑州市图书市场的调查得出以下结论:经过对调查所获得资料的整理,我们对郑州图书市场的盗版现象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盗版图书的种类。什么书好卖就盗版什么,是图书盗版的最基本特点。在郑州图书市场发现的盗版书种类繁多:有文学书,有工具书,有大中专教材,有各类考试用书。特别是考试用书,几乎每种考试用书都不能幸免被盗版的厄运。二是盗版的速度,而且盗版之神速更令人瞳目结舌。2000年以来,每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的盗版书都是先于正版书在市场上出现。2002年律师考试用书同样是正版书未发行,盗版书就已在郑州面世。这种速度简直令人不可思议。三是盗版书的发行方法。在郑州图书市场上书市场上,盗版书几乎占图书发行量的60%以上,有些考试书甚至达到90%以上。四是盗版的数量。2003年9月20日,金水区新闻出版局在祭城镇西胡庄查处了一个盗版窝点,盗版书装了20卡车,经清点竟然有100种20万册,案值600万元。从该调查可以看出,盗版的猖獗程度,打击盗版已经成为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2011年一季度全国共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623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1412万件,查办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4004起。这些数据不仅反映了我国图书盗版行为的猖獗,也反映了国家打击盗版,维护权利人利益的决心。尽管如此,盗版现象依然会很猖獗。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也配合国家打击盗版的行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向侵权人积极索赔。这些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盗版行为的嚣张气焰,但并不意味着盗版行为的销声匿迹。

为何盗版图书这样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行为会如此猖獗,屡禁不止呢?我总结共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再来说,没有需求,何来市场。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图书的内容,而不是图书的质量如何。只要字能看清楚,内容与原作相一致,对于纸张的质量,装帧的设计,多数读者都是可以忽视不理的。而对于一些知名作家的作品,盗版图书的发行,往往比正版发行的早,读者当然想一睹为快。这样的消费心理,使得盗版图书的市场需求量巨大,有需求就会有市场,盗版图书的行为自然是屡禁不止。

其次,盗版图书行业之所以会如此猖獗,必然是因为其背后所隐藏的巨大的

利益链条。目前,市场上主要由两种盗版图书,一种是低级盗版图书,一种是高级盗版图书。低级盗版图书一般一眼就能够分辨,这些盗版图书的印刷厂,一般财力薄弱,印刷的盗版图书一般质量很差,因此大多印刷一些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产品,如金庸的作品集,或者畅销小说等。而另一种高端盗版书,一般读者很难辨别,这些图书大多印刷质量较高,一般有实力雄厚的大盗版书商使用高端进口的印刷设备印制而成。但是由于不用支付版权费用和上缴税收,因此成本只剩下印版费,纸张,印刷费三部分。撇去这些成本,盗版图书出版商还是能够获得百分之七八十的费用。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自然有不法分子以身试法。 再次,国内的图书出版业的行业结构不够完善。一本图书的出版大多只经过三个步骤:作者交付作品与发行人,发行人取得作品后交由印刷厂印刷,印刷厂印出作品。如此简单的步骤,自然是漏洞百出。在实际交易中,发行人和印刷厂往往在支付作者作品使用许可费后,私自加印大量的图书。这些图书由其品质与正版图书无异,加之低廉的价格更是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由于这种行为很难查找并掌握有效证据,所以著作权人及作者无法及时有效的维权。

再者,盗版图书的违法成本较小。无论是出版盗版图书还是购买盗版图书,其违法成本都要小。甚至,在国内,购买到盗版图书的违法成本更是为零,购买盗版行为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正常行为。而对于出版盗版图书,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销售额超过了200万元,应当属于情节严重,如果无其他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范围内定罪量刑。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由于盗版图书所得的不法收入难以计算,所以这条法律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而对于贩卖盗版书则大多无法对其进行实质的处罚。

其次,由于盗版图书横行,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易察觉,打击盗版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现在出版物的市场管理分别归属:文化局下属稽查大队,新闻出版局下属版权处,该两处为行政处罚;公安局下属文保分局,施行刑事处罚,但警力配置极其有限,如果异地破案,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势力,另许多出版社望而却步,未敢轻易动用法律武器维权,导致教辅图书盗版猖獗。这就为打击盗版行为,平添了困难。这些打击盗版图书的成本对于国家和权利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甚至打击盗版的收益很低,甚至和打击盗版图书的成本相比不差上下,可能还会出现“赔本”的现象。

最后,追本溯源,盗版图书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是其低廉的价格。低廉的成本反映在盗版图书的制作人并不向作者支付作品使用许可费,这就节省了很大一部分费用。目前对于那些比较有名的作家来讲,他们的优秀著作很受读者欢迎,作品也很畅销。他们的作品使用许可费用就会很高,特别是国家鼓励创作,导致这部分费用更是不断提高。但是盗版图书制作者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得复制件来进行大量的复制,其次,盗版图书的销售渠道成本很低,只要可以卖书的地方都会出现盗版书。最后,盗版图图书的印刷。但是看看正版书的成本因素就不同了,正版书除了要支付较高的使用许可费还要用较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印刷图书,印刷所用的纸张的质量也明显高过盗版图书,各种增值服务也会带来高成本。一本

盗版图书价格很少低廉,除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和被侵权人者外,一般图书消费者也不会在乎自己购买的图书是否盗版。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图书盗版的情况十分严重,打击盗版的任务也很艰巨。盗版图书的泛滥也造成了极大地社会危害。

对于著作权人来讲,盗版图书的存在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在财产权方面由于盗版图书的销售并没有得到权利人的同意和许可,自然盗版图书的制作者和销售者不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权利人的财产权就很难得到保护,这对于权利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因为著作权法的目的就是通过经济和人身上的利益鼓励创作,并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来实现的。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和著作权人的利益被盗版图书的制作者和销售者剥夺了。另一方面未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发行销售图书也是对著作权人的不尊重,著作权人的创造没有得到尊重。作者的创造热情就会被打击,著作权法的鼓励创作的目的就无法得到真正的实现。

由于盗版图书的无序生产和销售对我国的图书市场秩序带来的混乱,国家对它们的监督管理就变得异常困难,为此国家为了维持有序的图书市场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混乱的市场秩序也会影响到正版图书销售者的经济利益,造成图书市场上怨声载道,矛盾的加剧也会影响到图书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这对于我国发展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事业极其不利,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也会受到阻力,对精神文明建设也会形成障碍。盗版图书的存在最直接的还是对国家税收的影响,由于盗版图书并不通过正当的渠道进货和销售,国家对销售者关于这些销售额的征税就没有根据,销售者事实上就等于利用盗版图书来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

盗版图书最终的受害人还是消费者,盗版图书对消费者最大的吸引力是通过其低廉的价格实现的。低廉的制作成本导致图书的质量低劣。错字、漏字、不完整、前后颠倒不一致的现象很严重,有的对原著进行随意的删节。但是盗版图书不能享受增值服务,所附光盘无法正常使用,无法全面阅读和学习。特别是那些医疗养生方面的图书的危害甚至会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不完全统计,盗版《人体使用手册》中有严重错误80多处、盗版《不生病的智慧Ⅰ》有严重错误110多处、盗版《求医不如求己Ⅰ》有严重错误130多处,而近一段时间最为热销的色诊普及图书《察颜观色》的盗版版本则出现了多达140处错误。这些错误也真是五花八门,名词错、穴位错、症状错、药名错??不仅张冠李戴,还能大段的丢字。如果照着这些盗版图书的‘盗版养生法’去做,这10几块钱的便宜恐怕就变成成千上万的医疗费了。这样的医疗养生的图书在市场上销售,那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很难得到保证,并且在遭受损失后也很难向销售者请求赔偿,这样的困境就使消费者不得不自食其果。

对于打击盗版图书的社会措施:

书的制作成本之低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盗版图书的印刷设备和印刷技术极低,根本不会考虑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进行盗版

首先,适当降低正版图书的价格,让盗版行为人无利可图。适当的降低价格会对图书消费者更具有吸引力,正所谓“薄利多销”,利润自然就不会比原来高价格时的低。

其次,在作者和出版商之间应设立经纪人制度。由经纪人负责作者作品的出版发行问题,专业的经纪人可以更好地监督出版商的出版发行行为,专业经纪人的监督会在很到程度上对出版商的盗版行为有所约束力和更严格的监督措施和违约惩罚机制。

再次,改革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大批量购买盗版图书的消费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对购买盗版图书的消费者小施惩罚,一方面可以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对他们消费权利的维护。

最后,采取更加先进的技术和措施来进行正版图书的防伪,扫描技术的不断更新、制版技术的成熟等使得盗版图书的错误率下降。包装也更加精美,因此盗版书已经敢于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正版图书的销售场所与其‘争锋’了。

对于打击盗版图书的法制建议

建议一:宣传法规知识,优化法制环境。

提高全社会反盗版的法制意识,普遍宣传着作权等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版权保护的基本常识,了解侵权盗版对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的严重危害,认识加强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全社会反盗版的法制意识,让正版观念深入人心,使盗版盗印出版物失去生存土壤。 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反盗版合力。一方面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另一方面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搞好各项服务,为印刷、发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盗版盗印活动无处藏身。同时要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

建议二: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对盗版盗印活动一方面要结合每年的"扫黄打非"和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狠狠打击,依法加大对出版物盗版盗印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从事盗版、盗印、发行者为其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制止盗版盗印活动应以预防为主。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实施长效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出版物市场经常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树立超前意识,把工作做到前头,及时发现新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议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打击盗版没有一支高素质、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不行的。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更新执法机构装备,加强执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人、钱、物和设备的投入,保证管理、执法经费到位,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廉洁文明、人民满意的新闻出版监管队伍。 建议四:查处形成制度,抓好案件处理。根据非法盗版书发行的特点,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后,由市县文化稽查大队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拉网式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城区印刷小厂、个体书屋、学校附近的售书点、流动书摊;二是各中小学校及私立学校,重点放在私立学校使用盗版教辅用书上,检查时,吸收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保证在执法过程中,不受任何情况的干扰。三是抓一、二件有影响的大案,公开处理曝光,起到警示威慑作用。当接到群众或学生举报时,应

快速联动,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除根据有关法律没收非法所得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舆论宣传也要跟上,电视台要现场抓拍,集实录、采访为一体,以新闻或焦点时刻的形式,及时在电视台向全社会播放,形成一个打击盗版,人人有责,让盗版书无法生存的局面。

篇四:正盗版书的区别1000份

为什么书会有正盗版之分?

很多人说,一样的书,一样的内容,为什么买书的就说这是正版的,所以贵;或者有些人为了贪点儿小便宜,就去买旧书、盗版书,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各位的这一小小举动,其实是在害人害己,是的,平均一本盗版书,会比正版书要多花五六块钱,可是您想想,您真的省下了吗?

盗版书为什么便宜?

盗版书,之所以称它为盗版,是因为,它是通过非正规渠道所出版的,正如非正规渠道的小食品,不健康、不卫生,所以,您绝不会让孩子去食用这些小食品,同样的道理,您为孩子购买图书是为了孩子好,可是又何苦为了几块钱害了孩子呢?

盗版书的危害

盗版书的印刷,因为是非正规渠道,又便宜,所以,印刷所用的油墨是远远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其里边的超量的化学物质,是对身体极其有害的。

其次,盗版书因为廉价,其出版商并不会请专业的排版人员,所以会经常出现,错字、漏字,甚至排版过密等现象,这些状况,是对读者完全无益的,错字、漏字会误导年纪较小的读者,而排版过密,则会伤眼。

据统计,农村孩子导致近视眼的原因,大部分概率是因为从小阅读和使用盗版书,而不是因为孩子爱看电视和玩电脑,仔细想想,现在孩子因为学习压力过大,再加上家长的严苛教育,大部分孩子根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接触电脑和电视。

盗版书的利益价值

关于盗版书,其实大部分人知道,价格便宜嘛,可是,也许你还不知道,其间对于经营者的利润比正版书可以给经营者创造的利益还要多,很多人,为了少花几块钱而选择用盗版书,可是他却不知道,自己买到的根本是廉价的“毒品”,对于,经营者来说,也许他的本钱只是这本书定价的一折不到,可是卖给你十几块钱,你却高兴得不得了。

而且,在孩子使用后,所有不适症状会随着孩子的年龄慢慢的浮现出来,而因为时间过得比较久,所以大部分家长都不会怀疑到盗版书,这罪魁祸首的头上,往往就这样不了了之……

可是,确实是占便宜,没有便宜到,因为不管孩子有任何不适症状,总要去医治,这期间所要花的费用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几本盗版书所省下的钱了……关键是,孩子受罪啊!!! 再有就是,盗版书所出现的错字错题,不仅仅会误导孩子,而且会花费您很多时间去解释,这样您不是一点儿便宜没占到吗?

篇五:购买盗版者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文字实录

购买盗版者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文字实录

正方: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 新加坡国立大学

反方:购买盗版者不负法律责任 清华大学

主持人:各位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您现在收看到的是“双星杯2011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刚才各位已经用热烈的掌声给了我们一个极大的肯定,我相信掌声其中有许多的期盼,希望看到一场非常精致的、精彩的辩论赛。同时也在给我们场上的选手鼓劲加油。

让我们赶紧来认识一下今天对阵的双方,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本场比赛的正方——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同学们,你们好。本场比赛的反方——清华大学的同学们,你们好。 这是一场巅峰的对决,因为两所学校光名头就如雷贯耳。说是一场比赛,那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才可以。因此,今天我们请到了8位最棒的评委,让我们掌声欢迎他们的光临。

他们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叶海林先生;

台湾新闻媒体人兰萱女士;

新加坡教育工作者赵令茂先生;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彭吉象先生;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董卿女士;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资深记者、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洪琳先生;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路一鸣先生;

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杨雨女士。

欢迎各位。

当然了,作为本届赛事的首席评委,著名的文化学者余秋雨教授,将在之后的环节隆重登场。

那今天我们的辩题是什么呢?和盗版有关。盗版是一个全世界很普遍的现象,各个国家都制定了法律法规来限制盗版。那么,盗版产品的购买者究竟是否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今天我们要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正方的观点是购买盗版者应负法律责任,而反方的观点是购买盗版者不负法律责任。在双方辩论开始之前,我们来逐一认识一下对阵的双方。

正方一辩: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务管理专业大二年级,孙尚业。

孙尚业:大家好。

主持人:正方二辩:新加坡国立大学统计系四年级,石楠。

石楠:向各位问好。

主持人:正方三辩: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大三年级,陈泇境。

陈泇境:大家好。

主持人:欢迎你们。

反方的选手,反方一辩: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大学三年级,王亦舒。

王亦舒:大家好。

主持人:反方二辩:清华大学经济学系,大学三年级郑翔宇。

郑翔宇:大家好。

主持人:反方三辩: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四年级,赵骥。

赵骥:各位好。

主持人:在这里希望和各位再次声明,本次大赛的规则非常有特点,就是我们并不是要分出输赢,而是要通过整场的赛事,决出一名本场的优秀辩手。

马上,我们即将开始今天的辩论赛,做一下准备,进入今天的第一环节——开门见山。 在开门见山这个环节,正反双方的选手将交替发言,每人发言有30秒的时间。 正方一辩,30秒计时,开始。

孙尚业:购买盗版,其实是一种社会公害,而这种行为恰好就是在窃取他人的私有财产。购买盗版这种行为,我们就不应该倡导。因为在原则上,这些人他们就可以通过不用给一些代价,就能够享用他人的劳动,而这个行为恰好就反应了购买盗版者对于劳动者的辛劳付出的一种践踏,在一定程度上更是道德责任的沦丧。所以我方认为,为了肯定这些文艺创作者的付出,我们就应该将这些购买盗版者绳之以法,负起法律责任。

主持人:反方一辩。

王亦舒:我们承认购买盗版有错误,但让我们来看一看实际的情况。一方面是市场鱼龙混杂,真假难辩,连执法者尚且无法辨别清楚,更何况普通的消费者。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知识产品的需求必要而且迫切,但正版商品价格昂贵,且消费者缺乏议价权,转而投向了盗版。如果我们的社会无法给公众提供一个正规便捷的获取知识产品的渠道,使他们会因为真假难辩而投向盗版市场,或者人心所向盗版商品趋之若鹜,使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是不是有失公允呢?

石楠:各位好,其实我们每个人面对盗版的时候,心中都有一杆天秤,天秤的这边是方便与快捷,另一端是有道德约束。可我们看到的现状是什么?游戏、音像、图书产业日益萎缩,盗版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知道,只有道德约束是不够的。所以我方今天提倡立法,希望在天秤的这一端加上法律的重量,当每一个消费者可以规范和要求自身行为的时候,我们才能创造一个鼓励原创的良性社会环境。谢谢各位。

郑翔宇:对方辩友说要维护知识产权,但消费者就一定是侵犯版权的强者吗?我们看看那些山区县城的孩子,他们买不起几十块一本的教辅,也承受不起几百一套的世界名著。他们购买盗版,是因为他们买不起正版。购买盗版对于他们而言,是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甚至对于某些人而言,是唯一的获取途径。如果我们今天因为他们唯一的选择是错误的,而用法律来惩罚他们的话,那么就是让他们无可选择,那么就是让他们无路可退。对方辩友您所说的要保护谁保护谁,谁又来保护这些人获取知识的权利和能力呢?

陈泇境:我想请大家想象一个过程,一个苹果树从成长到开花结果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苹果树上的苹果就是盗版的产品,这棵树是盗版商。我们要这棵树不断给我们产苹果的话,我们就要不断给它填水跟施肥,恰恰就是这些水跟肥料,就是今天的购买者的金钱与消费。好无质疑,是购买者让这些盗版商一直壮大下去,也就是为什么政府无法根除盗版的原因,因为它不是对症下药。

谢谢。

赵骥:今天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说,他们是来对症下药,他们告诉我道德约束远远不够。但让我们来看一下现在的道德约束不够是不是必须要靠法律来补充呢?道德约束不够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没有教化,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自己都在使用盗版系统,它怎么能够起到社会的教化任务,他没有起到教化任务,然后用立法强制我们服从某些义务,这些行为是不是简单粗暴的推卸责任呢?

主持人:好的,我们看到选手利用的时间都非常得好,开门见山非常成功。 那么紧接着我们将进入第二轮辩论,非常有意思的角色争锋。

在这一轮环节里面,我们的6位选手要做一个小小的演员,什么是演员?每一个选手要选择一个有利于本方观点的角色来扮演,并且用这种观点,用这个角色的视角来和对方的三名选手来进行辩论。

正方辩手,告诉大家,你所选择的角色是?

孙尚业:小说创作家。

主持人:来,你有40秒钟时间阐述,而双方辩论时间1分20秒。先是你的40秒,来,计时开始。

孙尚业:写小说是我热爱的事业,但是令我感到万分奥恼的就是,这些读者们,一方面要求我推陈出新,另一方面又吝啬于对我的劳动成果买单。他们的行为简直就像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我真的很伤心,我希望可以通过法律这个管道来唤醒他们,可以通过法律这个管道来增加威慑力,来打击盗版问题,从此以后我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写作啦。

主持人:反方,请质疑。计时开始。

王亦舒:这位作家朋友告诉我说,消费者侵犯他的合法权益,是因为消费者购买的是盗版,或者是消费者是无偿取得的。那我就要请教您了,如果读者们蜂拥至图书馆看您的书,或者在大书店的地上看您的书,您是不是也认为他们侵犯您的合法权益呢?

孙尚业:那当然是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益,因为图书馆他买的就是正版书,买了正版书就给大家的读者分享,这当然没有侵犯我的权益。可是我们来看一看,当这些人买盗版书是怎么样的,他们因为贪便宜,所以就买了盗版,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要怎么样去赚钱呢?

王亦舒:就是说,您是想告诉我说,因为他们买的是盗版,而图书馆的是正版,也就是说只是商品的正版和盗版的区别了。那我就要请教您了,我从地铁站出来,在门口的一个煎饼果子摊买一个煎饼果子充饥,这个煎饼果子本身也是非法商品,您说我也是犯了法律责任了吗?

孙尚业:首先你要看一下你这个行为到底是对还是错,就像你买赃物,买赃物这个行为当然是错的。同样的推到盗版这个情况来看,正因为我明知道盗版这个行为是错误的,可是我还是坚持,因为它便宜就去买了盗版,我想请问你,这个行为是错的,你还继续做,是不是不公平呢?

赵骥: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会认为买煎饼果子是赃物,如果获得了一个执照,是不是煎饼果子就不是赃物了呢?

主持人:时间到。反方一,告诉我们,你所要扮演的角色是?

王亦舒:非常得凑巧,我想要扮演的角色也是一个作家。

主持人:哦,但不一样的是,你扮演的是一个女作家对吗?

王亦舒:对。

主持人:漂亮的女作家。40秒钟,计时开始。

王亦舒:我是一个作家,前不久我收到一个大学的朋友给我来信,说他常常在门口的小摊上买我的书,几块钱就可以买到厚厚的一本,而且读来酣畅淋漓很有共鸣,但是很羞愧自己总是买盗版,但是对正版总是望洋兴叹,因为价格太高。我深知像他这样的读者是处于物质上的底层,精神上的上层。而作为我这个作家来讲,文字是我谋生的生段,更是我与外界交流沟通思想的媒介,所以这样读者的存在才是我作者存在的价值。但是,我拿着不高的稿酬,一字一句的敲出我的书稿,而他省吃俭用却也只能去买盗版,我们就是如此惨淡地经营着文化。而另一方面,正版书商和盗版书商都可以来谋取我们的利益,如果让我的读者为此来付出法律的代价,是不是打着净化文化的旗号而行践踏文化的实质呢?

主持人:谢谢您。接下来的1分20秒钟,由反方开始,计时开始。

石楠:这位作者您好,其实我也是乔布斯的忠实粉丝,我特别喜欢他的产品,苹果第四代。但是我也没有钱去购买,物质上我很贫穷,精神上我就很富有,在这种情况下,我购买水货,违法不违法?

王亦舒:哎,对方辩友,但是我今天扮演的是一个作家,我只能来考虑我的群体,而不是考虑您的群体了。乔布斯的群体,我不买iPad我照样可以活,但是难道说我不来买书,

你就剥夺了我获取知识的权利?没错,我是可以穷一些,但是这个穷不是读者造成的。该属于我的利益流向哪里去了呢?正版书商隐瞒印数,并且盗版书商也大肆横行,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已经规定了我和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不去找他们去要我的权利,并且这个法律已经立了,立而不行,你如果能保证我,您在加一个法律条文,打击范围更大,执行范围更高,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能够保障我的利益呢?

石楠:盗版书商是有错误,大家为什么盗版书商存在,是因为购买盗版读者的存在。谢谢各位。

主持人:时间到,谢谢。正方二辩,你所扮演的角色是?

石楠:我扮演的是一名国会议员。

主持人:来,40秒钟,记者:

石楠:各位好,我是一名国会议员,我希望国会通过立法让购买盗版者负法律责任。首先,购买盗版者、贩卖盗版者是一种共谋关系,有购有求才形成了这个市场。今天只抓一方不抓一方是不公平的,在现有法律下,我们对于购买赃物者也处以同样的法律处理,这就是我们一种公平的体现。其次,今天一部法律的执行,除了起惩罚效力外,还有很重的震慑力。今天,当一个盗版购买者被抓时,有可能被打有终身案底时,我们每个人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慎之又慎。诚然,执行力的增加是一个我们需要考量的问题,我们也必须要平衡资源与效果,但是综合利弊考虑,我方觉得应该推进立法。谢谢各位。

主持人:接下来的1分20秒,由反方开始,计时开始。

赵骥:想请教对方辩友了,您方让我们承担法律责任,是不是因为教化没有作用了? 石楠:在教化非常好的新加坡,我觉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在这个地方大家都认为盗版已经做得很好了,盗版防制已经做得很好了,但仍然有35%的盗版软件存在。这就证明,就算你将教育已经做到很好,我们仍然需要用另外的手段去补充这35%的空白。定一个法律,并不是每一个贩盗版的人,我们都要直接给他留案底,而是对于初犯我们叫他补偿差价,对于累犯我们要使用这样的方法,我们保留这样的权利,就保留这样的威慑力不是吗? 赵骥:保留这样的权利是保留了威慑力,还是实行了对轻罪用重罚的一种暴动呢? 主持人:好的,谢谢。

郑翔宇:我是一个购买盗版的中学生。

主持人:40秒钟,计时开始。

郑翔宇:我是来自贫困家庭的中学生,我购买的教辅书大多数是盗版的。走进书店,囊中羞涩的我面对价格不菲的正版教辅书,我无能为力。我既不能让它降价,却又没有足够的钱来买它,但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却不能不看。我当然知道购买盗版是不对的,是不道德的,我理解维护作家权益的重要性。但是我真的不明白,正版书的价格当中,究竟有多少给了那些付出辛勤劳动的作家们?再看看那些盗版书商,他们的目的是我买他们的书,但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学生,我面对着正版书商对价格无可奈何,面对盗版书商还被压榨暴力,今天面对立法者,我还被法律所惩罚,我买得起的书您不让我买,您让我买的书我又买不起,所以我就失去我的教育机会啊,对方辩友。

主持人:1分20秒,计时开始。

(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买盗版书犯法吗)

陈泇境:这位女同事,我觉得你应该是不了解情况,在教育程度下,我们可以要求厂商给我们更便宜的书,而且甚至间给我们,为什么你就不找这种解决方案,反而要去买盗版这种错误的行为呢?

郑翔宇:其实我知道购买盗版真的是不道德的,我的道德耻辱感时时刻刻在提醒着我“你不应该这样做”,于我一个中学生来讲,我购买教辅这样的需求是必要而且紧要,您希望我究竟怎么做呢?

孙尚业:这里有一个逻辑,就好象之前你没钱吃饭了,那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我没有

钱,社会造成我贫穷了,所以我就应该去偷、去抢呢?

郑翔宇:这当然不是这样的,我们看看社会上有多少人因为吃不起饭去偷去抢,和我们社会当中有多少人会去买盗版,这个比例可是不一样的。当一个社会,有96%的人明知道这个事情不对而还要去做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考虑一下,是什么样的社会把人逼到这样一个地步呢?

石楠:所以我们看到了,对方辩友同学明明可以去借二手书,可以去图书馆借书,却还说没有办法,这是借口。谢谢。

主持人:时间到,谢谢。来,正方三辩,请做准备。

陈泇境:大家好,我是一名商人,我从事的行业就是把一样产品无限地复制出来。大家应该很好奇我怎么致富的吧?理由很简单,就是有你们、有大家支持,我才能够富甲一方。从世界各地开始打击盗版光碟以来,我的组织跟我的分销商时常被抓,常常被罚款,有很多次我被罚得怕了,我想放弃了。但是当我想到你们渴望我产品的眼神和那加油助威不断的声响,告诉我“不可以放弃”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要坚持下去。也因为有你们的鼎力支持,那些款项犹如九牛一毛一般,根本微不足道。大家请放心,只要有你们的支持,我就不可能倒下,我为你们,你们为我。谢谢!

郑翔宇:刚刚您说是因为我们这些人的需求,才让你孜孜不倦地去赚钱。但是我们知道,萨伊告诉我们说,在某一些市场当中可是供给创造需求了。比如说在毒品市场当中,我们都知道是瘾君子在供着养着那些毒贩但是您说是先有了瘾君子的需求呢,还是先有毒贩的供给呢?

陈泇境:刚好就是这样,就是因为那些消费者一直不断给我金钱让我在做,组织一直庞大下去。原本本来要带美国上映的片,原本我们要坐飞机要到七天,可是我现在马上三天内在这边产出来了,所以这些购买者用金钱支持着我,让我组织庞大下来,所以还是要谢谢你们,衣食父母们。

郑翔宇:我们都知道,人性本身有弱点的,我贪小便宜,我有私心,每个人都有弱点,但是是谁给了我这样的能力,让我去实现不该实现的私心呢?

主持人:好的,谢谢。反方三辩,告诉大家,您的角色是?

赵骥:消协的法律顾问。

主持人:好的,40秒,计时开始。

赵骥:作为消协的法律顾问,近些年来,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政府在想解决问题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就是立法,让我们想起了几年前的限塑令。我们通过让一个塑料袋值两毛钱,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控制白色污染,但最后的效果呢?近几年我们没有看到塑料袋的使用量下降,就是因为我们仍然认为使用塑料袋方便而且简捷。同样,在盗版里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如果仍然认为盗版方便而且简捷的话,没有产生真正的道德负罪感,无论多么强的法律,你也只能是让这个行为,给这个犯罪行为定一个性,然后给它进行明码标价,就像两毛钱的塑料袋一样。

主持人:1分20秒,计时开始。

石楠:所以您的预示(律师)的意见,还是说我们的教育做得不够,那您能告诉我们,世界上做得教育最好的国家是哪一个吗?

赵骥:做得教育最好的国家跟德育最好的国家并不成概念,而且我想要告诉对方辩友的是,我们要求政府先要做到一定的教育,然后代来看有没有必要应用法律。

孙尚业:所以我们有必要看一下,卖盗版的人,他们姑且是有错,可是这些买盗版的人同样有错,因为他制造了需求,所以诱导着这些供应者源源不断地供应着盗版货,我想请问你,你只惩罚一方,另外一方你却忽略了,是不是双重标准呢?

赵骥:但真正这些人是恶呢还是被逼无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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