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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2:25:23 体裁作文
台州学院体裁作文

篇一: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根据《台州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原则意见》与《台州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外学分是学校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和技能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是衡量学生综合能力与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准,并作为毕业的必修学分(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第二条 课外学分的组成及计分标准。

(一)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1、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周晓薇)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

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2、发明专利和公开发表论文(高婷)

①被SCI、SSCI、EI检索计5学分, 国内一级学术期刊计4学分,国内二级学术期刊计3学分,国内三级学术期刊计2学分,国内四级学术期刊计1学分;增刊降一级计分,国内四级增刊不计分。

②取得发明专利计5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计3学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计2学分。

③承担纵向课题并完成:国家级计5学分,省级计4学分,市级计3学分,校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

④第二作者以50%计,其他合作者不计分。

3、专题讲座(高婷)

专题讲座由各学院确定开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学生在校期间听取专题讲座每次计0.1学分,5次以上给予相应学分,不足5次不计学分。

(二)文体竞赛活动

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两大类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

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三)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1、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跟随导师做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单位证明,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

①参与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两周以上),计1学分,获校级表彰计2学分,获省级表彰计3学分;学生个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每周计0.5学分,每一假期最高计1学分。

②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40个小时以上的,计1学分。

③理工科学生假期或课余时间跟随导师做实验,每学期(在实验室工作4周以上)计1学分。(周晓薇)

④参与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计0.5学分,每生每个学期最高计1学分。(周晓薇)

2、社会工作是指学生担任校内外各级组织的活动。

①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3学分,省级计2学分,市级计1学分,校级计0.5学分。

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1学分;被评为校级 “星级”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0.5学分。

③参与校内教学管理服务,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考评结果,任期内工作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计1学分。

(四)获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系列技能性活动

①参加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按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和四级(中级工)三档分别给予3、2、1学分。(周晓薇)

②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通过者,按高、中、初三级分别给予3、2、1学分。(张意丽)

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音体美本科、专科标准为四级)。(张意丽)

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给予1学分。(张意丽)

⑤其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如驾照等)给予1学分。

对于获奖集体项目成员,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学生表现酌情予以不同学分,但最高学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相应奖项学分。全国高等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语言文字大赛等群众性个人参赛的竞赛项目以及市级竞赛课外学分加分标准参照校级竞赛加分标准。如果同一学生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不得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各类无设置奖别的竞赛,第1名按一等奖计,第2、3名按二等奖计,4-8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三等奖计。

第三条 课外学分评定时间为每年9月份,各学院于每年9月初负责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9月中旬报教务处。毕业班评定时间为每年4月份。

第四条 课外学分评定程序

学生欲取得课外学分,须经本人申请,认真填写《台州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社会实践课外学分不需填,由二级学院审定即可),还需提供相关资料(获奖证书、文件或杂志原件复印件等),并由专业(指导)教师鉴定,二级学院查实后,交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教务处批准认定。经批准后分别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分成绩一律记为“合格”。

第五条 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课外学分审定领导小组,负责课外活动和学分的审定工作,各审定单位应把每次学分的审定情况在相关工作网站公布,以便监督。

第六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作弊处理。

第七条 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须向教务处申报,经审核认定后方可计课外学分。

本办法自2010级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项目要求及学分评定标准;

附表2: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篇二:台州学院文件

台州学院文件

台学院发?2012?8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工作奖、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和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2012年暑期,全校各级团组织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青春九十年,报国勇争先”的主题,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奔赴广大农村海岛、街道社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旗帜飘扬”团员实践服务、“我们的价值观”践行活动、大学生骨干挂职顶岗服务、反邪教宣传、医疗卫生服务、教育帮扶服务、科技支农服务、安全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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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带动全体、促进工作,推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发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在各二级学院、各实践团队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评比、审核,决定授予经贸管理学院等4个集体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授予人文学院大洋小区“区校共建”服务队等17支团队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授予何林骏等364名同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评出8项成果为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牢记自身职责和使命,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中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附件:台州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台州学院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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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台州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 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一、组织工作奖(4个) 经贸管理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医药化工学院 二、优秀团队(17支)

人文学院“区校携手齐育人,共塑健全价值观”服务队 经贸管理学院“赴农村环境保护宣传调研”服务队 外国语学院“访大陈,探史迹”暑期社会实践队 台州学院反邪教暑期社会实践宣传队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实践队 生命科学学院“知心支教”暑期社会支教调研实践队 医药化工学院“食品安全,百姓安康”暑期社会实践队 体育科学学院安全知识宣传实践队

艺术学院“寻访榜样人物,探讨当代价值观”考察队

教师教育学院“红色之旅忆经典,团旗飘扬映青春”党员爱心宣传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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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岭景支教服务队 机械工程学院健康饮食宣传队 机械工程学院防台抗台宣传队 建筑工程学院“绿色卫士”实践队 医学院“唱团歌,跟党走”实践队 思政部中小型企业核心价值观建设调研队 台州学院“情系民工子女”爱心支教服务队三、先进个人(364名) 人文学院(32名)

何林骏 林江剑 刘 多 毛泽霖 王 巍吴丽婷 钱 颖 应佳妮 林俐俏 薛如意朱佳慧 林芳烨 陈梦洁 姜 玲 魏炜峰毛憶迅 王凯丽 徐婷婷 岑月圆 王桑桑陈金国 牟雅谦 徐含婉 陈 辉 经贸管理学院(35名)

陈 丽 顾崇杰 胡群英 王吉浩 袁洪丽顾盼霞 李士杰 林飞波 施维利 施雅琼章杭波 甘国文 何超琦 吕 婷 傅晓东张雯雯 赵璐媛 朱 晴 董小宝 胡群星陈淑倩 程嘉鹏 金冰冰 杨晔炜 郑 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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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沁强晓霞张玫玫潘晓婷章 杰陈婷婷李伟肖屠窈颖叶永芳汤 璐王红波余伸巍周丹璐陈中举王颖寅熊晓丽郑利亚张丹妮

外国语学院(33名)

吴露翔 柴梦兰 黄白燕 叶瑾苑 李乐乐 袁 瑜 林沛沛 沈晨涛 周超峰 俞敏华 郑雪姣 胡雨婷 孙印华 赵丹晖 罗伟丽 潘惠岚 滕 莉 吴选俊 陈亦可 汪复兴 王丽莎 李建华 张 晓 张旭东 蔡佳珍 王霞琴 王心童 孙梦超 王 苹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27名)

任亚芳 张芳芳 江金滨 张国栋 孙轩展 曾云霞 吴郑浩 周苗苗 王晓春 刘 皓 汪 丽 王云杰 余佳璐 朱祝君 刘云娇 许余杰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8名)

章倩倩 孙科秧 王秀秀 徐旭宇 鲍 杰 陈 静 韩靖靖 朱巧燕 董琦彦 宋俊杰 陆志飞 朱丹丹 金奕娇 张 强 朱耀恩 秦佳佳 生命科学学院(30名)

陈兴志 程园园 冯燚斌 胡佳渭 金浏仁 金伟烽 靳婷婷 柯 娇 邵 杰 汪安乐 王松杰 翁成吉 叶佳玉 叶伟栋 余焕武 俞闽婕 袁渊彬 周 鹏

陈枫源 郑 威 卢 媛 陈良良 周文斌 孙佳峰 洪雪娥 丁梦霞 严超超 廖建旭 黄秋苹 李海侠 吴强勇 虞佳杰 陈梦佳 刘 强 江春维 谷理钦 张益波 何 昀 陈北虎 魏佳萍 吴严婵 姜健运 倪荣伟 吴肖莹 袁畅曼 柯佳佳 张敏乐 黎 阳 王慧娇 张 露 苏裔煌 方 诚 韩沛栋 姜利涛 陆冬成 杨开天 郑 蕾 —5—

篇三: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台州学院文件

台学院发?2013?69号

关于修订《台州学院学士学位

授予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学院

2013年9月27日

—1—

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各二级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三条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学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

3.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4.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5.参加补考(或重新修读)课程学分总和小于等于20学分。

6.在校学习期间未曾因考试作弊或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和进行科学研究时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并且未曾因其他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仍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2.参加补考(或重新修读)课程学分总和大于28学分者。

3.结业后取得毕业资格,换发毕业证书者。

第五条 已达毕业条件的学生,只因参加补考(或重新修读)课程学分总和大于20学分且少于等于28学分,或只受到一次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不能获得学位者,在校学习期间(作弊学生在处分后)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1.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获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者,或三等奖学金至少两次者。

3.参加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及“挑战杯”竞赛,获得省三等及以上奖励者;

体育类专业学生参加浙江省教育厅或浙江省体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或参加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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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教育部、文化部组织的文艺竞赛、文艺汇演、艺术作品展评,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者;或浙江省教育厅、文化厅组织的文艺竞赛、文艺汇演、艺术作品展评,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4.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以《台州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为准)正刊或在《SCI》、《SSCI》、《A&HCI》、《EI》、《CSSCI》统计源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5月31日),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答辩通过者;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与本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所有权人为台州学院,专利授权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5月31日),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答辩通过者;

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在本校考点举行的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水平测试(TEM8),成绩大于或等于70分者。

5.毕业当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者(履职完成后)。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者。

第六条 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初步名单。 —4—

2.对照本办法所列条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符合第五条规定者,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办法的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学位。

第八条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者,可向学校申请补发学位证明书。

第九条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条 本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3级学生开始执行,原2007年版《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到2012级学生为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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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台州学院专业】台州学院招生网站-台州学院分数线

【台州学院专业】台州学院招生网站-台州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台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台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台州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校址(含校区名称):临海校区;椒江校区第九条  办学地点: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市区东方大道605号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第十条  邮政编码:临海校区(317000);椒江校区(318000)第三章  机    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    取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 3.男女比例:各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录取具体方式:(1)调档比例:浙江省按100%-105%以内调档,省外按100%-120%以内调档,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 若六个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则转入专业调剂志愿。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录取过程中以投档高考成绩为主要根据,若出现总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江苏美术、江苏和湖南音乐招生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江西、广西和福建美术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均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80%+文化成绩×20%)从高到低录取。 浙江的艺术、体育类以及外省体育类的考生,专业成绩以本人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体育统考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录取办法执行。 (6)其他: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其余专业录取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收    费第十七条  台州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传真):(0576)85137102/851390332.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台州学院678号信箱,邮编:3170003.E-mail:zsb2004@tzc.edu.cn4.院校网址: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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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台州学院2015-2020年专业发展规划

台州学院2015-2020年专业发展规划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转型升级对应用型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台州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台州学院2015-2020年专业发展规划》。

一、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目标

(一)办学条件

台州学院是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台州师专,在发展历程中先后汇聚了台州教师进修学院、临海师范、台州卫校、温岭师范等多所学校。学校现在临海和椒江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拥有馆藏纸质文献185万册,中外报刊2400余种;已建成校区间的千兆互联;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000余万元。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建立了27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浙江省十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43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864人,其中高级职称410人,博士182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新西兰、韩国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30多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学校秉承“澡身浴德、修业及时”的校训,致力于培养“专业的人、文化的人、世界的人”,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了450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2008年,学校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水平处于国内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二)办学定位及目标

学校在十多年的本科教学办学过程中,通过教育思想大讨论,以教代会形式通过并确立了以“地方性、应用性、综合性、高教性”为核心的办学定位。目前学校正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朝着建设有影响有特色的应用型地方性大学迈进。

二、专业结构与需求分析

(一)专业结构分析

截止到2014年9月,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3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分布在14个二级学院。其中工学类专业16个,占38%;管理学类专业6个,占15%;理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学类专业分别有4个,各占9%。43个本科专业中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是特设专业,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和临床医学是国家控制专业,其余均为教育部规定的基本专业。专业的种类与分布能较好地适应台州及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详见附表)。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1个,市区域优势特色专业3个,校级重点专业6个,已初步形成一定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地方主导产业,凸显地方性应用性

台州目前已形成了极具地方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学校依托台州五大主导产业即交通运输设备产业、特色机械设备产业、医药产业、资源再生产业和石化产业对专业体系进行优化,积极拓展与地方产业需求紧密对接的工科类、管理类本科专业,如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现有工管类本科专业20个,专业设置与地方主导产业紧密对接,凸显地方性,体现应用性。专业结构布局的调整与优化得到省市领导及兄弟院校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第二,专业集群式发展,十大专业群建设有序推进

学校围绕办学定位,充分整合利用教学资源,按照“行业领域相关、职业岗位相邻、学科基础相同、技术平台相近、实训环节相通”的原则,发挥专业间互为带动的集聚与扩散效应,以若干办学基础好、长线需求大的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实现专业集群式发展,初步形成医药化工、材料工程、电气信息、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生物环保、经济管理、教师教育、医学、设计创意”10大专业群,专业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专业人才需求分析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开发各类急需人才。”同时要“重点培育发展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

洋新兴、新能源汽车和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强调“围绕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构建产业集聚区,大力培养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共性技术,能够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的产业人才,大力培养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经营管理人才。” 台州市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以“主攻沿海、创新转型”为主线,以“山海秀丽、富裕和谐”为目标,争取在海洋经济、循环经济、城市群构建、社会管理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台州市2014-2015年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中从“人才培养供给”这一紧缺维度看,以下产业或行业的人才是紧缺的,即特色机械装备产业、石化产业、休闲工艺礼品、新能源、新材料、金融服务、科学与信息服务、生态农业与食品加工业、医药卫生、印刷服务业等。面向浙江省及台州市的人才需求,“十三五”期间,学校拓展的机械电子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海洋科学等专业与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康复治疗学、文化产业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直接服务于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均是浙江省及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是学校已有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两个方向之一,汽摩配是台州主导产业之一,温岭市素有“中国工具名城”之称,对切削刀具和表面工程人才求贤若渴,同时随着设在我校的浙江省工量刃具检测与深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不断推进,成立以刀具材料与表面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为核心的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其条件已经成熟。瞄准台州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实施“机器换人”计划,学校拟设置机械电子工程专业。随着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海洋经济、循环经济成为重点,学校在已储备若干名海洋生物学、水产养殖等专任教师的基础上,整合化学、生物科学、环境工程等专业的教学资源(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台州学院),拓展海洋科学专业。

《浙江省2013年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截至2013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97.83万人,占总人口的18.63%,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140.1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61%,数据显示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台州市及周边地区各级医院的康复科、社区康复机构及一些大型集团化医疗服务集团正在积极建设,对康复治疗技术人才有着很大需求;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居家康复服务的需求也迅速攀升,增设康复治疗学专业是适应需求。台州市目前拥有各类文化企业4000多

家,文化产业年增加值突破100亿元,但由于地理与历史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其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从业人员总量不足20%,专业型的文化生产、服务与管理人才极度匮乏,学校依托现有的汉语言文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商管理等专业,增设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台州正在创建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业正成为我市第三产业中增长最快的产业和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未来几年台州金融从业人数年增长率会维持在8%以上,拥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占台州金融从业人员的约为60%左右;根据调研所得的数据,台州未来每年将需要具有本科学历以上金融人才约2400人左右,可谓需求市场很大,学校拟增设金融学专业。台州是民营经济的发源地,随着各类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管理的日趋规范,市场对会计专业人才尤其是中高端会计专业人才需求强劲,而目前会计行业处于低端人才不缺,高级人才告急的阶段,社会普遍认可的会计专业人才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深厚的理论功底,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为适应这一需求,学校将财务管理专业中的会计方向剥离出来,增设会计学专业。

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本科就业红牌警告专业包括:生物科学与工程、法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以上专业大部分与2013年的红牌专业相同,这些专业失业量较大、就业率较低,薪资较低。2014年本科就业绿牌发展专业包括:建筑学、地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车辆工程、城市规划、船舶与海洋工程、审计学,以上专业大部分与2013年的绿牌专业相同,这些专业的就业率持续走高,薪资走高。根据这一数据分析,我校绝大部分的本科专业均不是红牌警告的专业,只有极少数专业与红牌警告相关;绿牌发展专业如建筑学、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建筑学专业学校于2014年设置,2015年开始招生。

分析人才需求信息,我们认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一致或相关,也体现了专业人才发展的趋势。这些需求信息既是学校专业设置的依据,也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的方向。

三、专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专业建设与发展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发挥优势、优化结构、对接产

业、服务地方”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专业布局,专业发展重点转向内涵建设,对接地方产业,不断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产学研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炼和发展优势特色专业,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提到显著提升,较好地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原则。专业建设与发展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为已任,设置台州及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和民生改善的急需专业,主动对接产业集聚区及区域性主导产业,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以生为本原则。以增强学生的就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改革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样的、灵活的、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学生对专业、课程、教师的选择权,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及复合型人才。

——坚持动态发展原则。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本着有利于学校教学组织的结构优化,有利于校内教学资源的整合,有利于专业特色和学校办学特色的培育和彰显,建立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专业预警和专业退出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三)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专业拓展的数量和速度将放缓,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重心是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设置新专业6-7个,通过专业整合、归并或撤销,使专业数净增1-2个,到2020年,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保持16000人左右,本科专业45个左右;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在建设好现有优势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争取再建设特色专业、优势专业若干个,一些专业建设水平处于国内同类先进行列。

具体目标有:

1.建设合格,分类推进 新设专业按照《《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建设合格专业。各个层面的专业有重点地推进,促进传统专业在服务地方中寻找新的增长点和发展空间,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加强工科专业建设,探索建立专业质量标准,有条件的专业推行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加强教学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专业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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