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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9:36:57 优秀作文
青少年犯罪问题优秀作文

篇一: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 级《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段)

准考证号:

姓 名:

指导老师: (暂时不要填)

时 间:2009年09月1日

【内容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犯罪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70年代末期以来,青少年犯罪率迅速上升,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且直接影响着新一代人的成长。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但仍不能有效地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青少年处于人生特殊阶段,可塑性大,易冲动,行动轻率,不计后果,稍有松懈,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犯罪逐年增长,在校生犯罪也同步增长,已成为全世界关心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很早就发出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通知。加强青少年教育,有可能使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青少年走上正道,成为有用之才;如果不及时引导,很有可能滑向犯罪的泥坑,成为罪犯。因此,全社会都应当关心青少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下面就青少年犯罪问题,主要是在犯罪的表现形式、特点、原因、轨迹、预防及其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粗浅地探讨。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

青少年处于生理变化期,情绪起伏较大,易冲动,行动轻率,不计后果,稍有松懈,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心理发展上具有可塑性和不稳定性,且观察力、想像力丰富,自我意识强,创造欲望强,接受能力也强。所以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全有可能使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青少年走上正道,成为有用之才;如果不及时引导,很有可能滑向犯罪的泥坑,成为罪犯。因此,全社会都应当关心青少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下面就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在校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对策讲几点个人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表现形式

1、侵犯人身权利型。主要表观为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不少案件手段残忍,情节严重,后果、影响恶劣;

2、侵犯公私财产型。主要是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3、扰乱社会秩序型。主要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青少年犯罪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从武夷山市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来看,今年来,经该院提请移送的未成年人案件55件95人,同比去年的45件72人,略有上升。

2、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

国内外资料表明,15岁到25岁年龄段是容易犯罪的危险时期,相当一部分在校生处于这个可塑的年龄段,这个年龄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的影响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容易被引诱,行动比较盲目。因此,他们犯罪同他们这一时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有一定的联系,是其心理不良因素和外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近一、两年犯罪嫌疑人年龄越来越年轻。如:王某抢劫案,年龄为13岁至16岁。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形势严峻,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固然很多,既有青少年自的原因,也有家庭的原因,又有社会的原因等诸多因素。

(一) 家庭教育偏差。家庭是一个社会化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不良的家庭环境与不正确思想教育方法,对孩子的身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 一是家庭过分溺爱。有的家庭将独生子作为“宠儿”,没有正确对待孩子的缺点和错误。百般袒护。无疑助长了孩子的弱点,纵容了孩子的错误行为,导致小孩任性、妄自尊大,对集体漠不关心,缺乏起码的道德责任感,养成心胸狭窄,斤斤计较的性格。二是家庭教育放任自流。对孩子只养不教,放任不管,一旦发现孩子有问题,则转为另一个极端,采用棍棒教育的方式,这样,孩子在家庭中得不到爱和理解,就很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越轨道路。三是家庭破裂创伤。父母离婚,家庭残缺等不幸的家庭生活境遇会在儿童心中投下阴影,随着年龄增长和外界恶性刺激的增加。就会形成各种偏差的错误的价值观念,导致犯罪。四是冷漠家庭氛围。家庭成员缺少情感的交流沟通,特别是父母对子女漠不关心,造成家长与子女的严重隔阂,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下,孩子了愿意回家,不愿讲话,到外界寻找温暖,这样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内容不完整,仅供格式参考,请勿抄袭)。 三、青少年犯罪的轨迹:

不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一般轨迹是:问题青少年—不良游戏群体—劣迹群体—越轨群体—

犯罪小团伙—犯罪集团。

从问题青少年到不良青少年再到恶劣青少年的转化。从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到违反社会法律规范的转化。从违反一般的治安法规到违反刑事法规的转化,最终发展到有组织犯罪集团,问题青少年就这样一步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及其综合治理。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系统的教育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我认为主要抓

好以下几个教育:。(内容不完整,仅供格式参考,请勿抄袭)。。。

另外,我们除了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教育工程来预防青少年犯罪外,还应对青少年犯罪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内容不完整,仅供格式参考,请勿抄袭)。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内容不完整,仅供格式参考,请勿抄袭)。。。

【参考书目】:

(1)杨晓梅:《青少年研究》,2002年第7期。

(2)康惠农、王汉林:《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2年第11—12期。

(3)康树华主编《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

(4)肖剑鸣主编《犯罪学引论》。

篇二:论当代青少年犯罪问题

论当代青少年犯罪问题

姓名:钟杰仁

学号:20101304291

专业:广告1001

摘要:近来,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呈现犯罪年龄提前、手段残忍、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增强、改造难度加大等趋势。社会对此问题仍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和足够的关注重视,青少年犯罪问题日趋严峻。本文试通过社会学知识分析当代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影响,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引起更广泛的社会重视。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问题,社会规范 ,危害,预防

当前,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其危害已经加深并扩散到必须高度重视的地步。编者希望运用社会学的知识,综合地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找出合理可行的解决途径,给社会提供有效改善现状的方法。

一、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来,青少年犯罪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其危害已经和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世界三大公害。而且青少年犯罪还犯罪年龄提前、手段残忍、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增强、改造难度加大等趋势。

根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发表的《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罪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罪总量为68193人,占刑事犯罪的比率为6.78%。未成年犯罪以14至16岁为主,16岁以下占接近80%,低龄化趋势严重。调查显示,84.2%的未成年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其中65.4%有成年人参与,“帮派”问题广泛存在各地校园,已成为燃眉之急。调查还显示,除抢劫、盗窃等主流犯罪类型,故意伤人、杀人,强奸和聚众斗殴等严重恶性犯罪增加,大有增长苗头。

在国内外大学校园,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犯罪时常出现在我们眼前,各种命案不断在校园发生,而作案者大多为在校或开除学生。不仅除此,越来越多的高校

学生投身网络犯罪和高科技犯罪中,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青少年犯罪频繁的发生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大难题,各种不良趋势更是让人担忧,社会各界都必须重视起这一严峻问题,充分意识到其为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二、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首先谈的是内因——自身原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但这并不足以导致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如此严峻,所以下面将主要分析造成现状的元凶——外因。

1. 家庭原因

几乎对每个人来说,家庭都是个体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对个人早期社会化甚至一生的社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父母关系和家庭的氛围影响甚至决定了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当代社会处于转型期,由于种种压力,导致大量家庭矛盾的发生,这种家庭长期的不和谐给青少年留下了难以修补的心灵创伤,埋下了青少年犯罪的地雷,只要稍一触发就会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另一方面,家庭关系的疏远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家庭关系的缺失导致青少年渴求其他方面的填补,继而经不起犯罪的诱惑。

2. 学校原因

学校是个体进行预期社会化的地方,在这里,每个人将学习认识自己将要和需要扮演的角色,起到方向导引和人格塑造的作用。但学校对法制教育的轻视直接导致青少年法制观念的缺乏,从而增大了他们走上歪道的可能。最令人担忧的一点是,学校老师经常以成绩为教育前提,而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往往为“学习”让道,这不仅培养出了一批高分低能的学生,还培养出了一批人格素质低下的犯罪分子。

3. 社会原因

社会的不良现象和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尤其关键,青少年容易收到社会环境的熏染,偏离正确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充斥着“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近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

三、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

青少年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首先物质上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非物质上它危害到社会的和谐,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正视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影响是为其给予足够大重视的前提。

1. 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国家每年在处理犯罪问题上投入的花费是巨大的,更不用提犯罪受害者所遭到的物质损失,其中青少年犯罪所带来的损失尤其值得关注。青少年犯罪不仅在总犯罪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其执法难度也高于一般案件,造成的损失也较难弥补,而且未成年犯罪的反复性较强,容易发生再次作案带来二次损失。

2. 引起社会动荡,破坏社会和谐

青少年犯罪同其他犯罪一样,也会恶化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使社会陷入恐慌,同时它还带来严重的家庭问题和社会伦理问题。青少年犯罪,相当于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现代家庭将孩子当作希望,青少年犯罪无疑将这希望扼杀,使犯罪者家庭将陷入瘫痪,当这些家庭数增加到一定数量,整个社会都会受影响,产生动荡。犯罪青少年应该获得再社会化的机会,但随着青少年犯罪越趋严重恶化,人生安全和道德伦理就被放上了天枰的两端,导致社会和谐的崩坏。

3. 阻碍社会发展

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青少年犯罪直接危害的就是社会的未来。青少年犯罪带来的近忧是直接的物质损失和间接的非物质损失,但其真正可怕的是难以想象的远忧。如果青少年犯罪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将会进一步恶化下去,甚至成为一种在青少年群体的不良文化,引发起青少年犯罪的集合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帮派”的合理正常化,暴力解决问题的普遍化,自我约束的虚无化。当一个大群体的社会行为严重偏离,社会将陷入瘫痪状态,可见青少年犯罪正在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

四、 青少年犯罪的解决方法

1. 优化社会联系预防个人犯罪

美国犯罪学家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之观点认为人都有潜在的犯罪倾向,但社会联系可以防止个人犯罪。从这个观点出发,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以通过切断不良的社会联系和建立优良的社会联系实现。在青少年身边的有害联系来自包括学校周边的坏人,社会上的不法团伙,各种媒介中的“枭雄”“兄弟”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整治和对信息传播的正确监管解决的。而优良的社会联系责是良好的家庭关系,优秀的学风校风,和谐的社会环境可以带来的,使青少年有所依恋,学会奉献,参与到正常的社会互动中,有正确的目标信仰,这是最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途径。

2. 加深细化并落实青少年的社会规范

法国社会学者涂尔干提出的失范理论之观点认为青少年犯罪是由于社会没有为少年提供

明确的规范以指导少年活动,以使少年无所适从。从这个观点入手,我们应该加深细化并落实对青少年的社会规范。首先要完善对青少年的法律规范,更加细化青少年犯罪的相应惩罚,避免模糊不清的情况出现,杜绝青少年认为犯罪是毫无代价的;然后要加深道德规范的约束,在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加强道德规范的全面渗透,让青少年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构建起对犯罪的正确观念。

总之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是社会的毒瘤,必须在危害到整个社会的生命前遏止,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重视并参与其中,更需要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的通力合作,努力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参考文献

【1】 操学诚.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罪抽样调查分析报告.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06)

【2】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 罗大华.犯罪心理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篇三: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

论青少年犯罪问题

0911122班 凌捷 19号

【摘要】现在青少年犯罪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

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特

点。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

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

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原因 预防 量刑

近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热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

的希望。就我国来讲,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

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特点。而青

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

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

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

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

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

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

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

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

一、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一是青少年自

身的心理、生理因素,二是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一)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

展滞后于生理发展。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

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

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因此一旦当

这些青少年的物质性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容易转移所依附的对象既发生“权威者

转移”。根据兴趣、性格等各自组成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

信息影响有犯罪倾向往往就易形成团伙犯罪,这也是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增多的原

因。

(二)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

1、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

的滋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在他们眼里认为打架、斗殴、诈骗、耍流氓

是“有趣的事”是“光荣的”敢冒险、拼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数大犯罪青少年看来大

公无私、舍己救人都是虚的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

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

2、法制观念淡薄。大量事实说明: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

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易走上违法甚至

犯罪的道路。

案例 某校初二学生冯某,利用放学机会,采取打、吓等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的钱。当

干警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回答是:我还钱不就得了吗?这样令干警目

噔口呆的话。还有的仅仅因为想考验公安局的侦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后还以为是在开玩

笑。

(三)外界环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

1、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

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

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案例 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正是缺少父母的

教育,且其爷爷奶奶又过分溺爱使其辍学而后又沉迷上网最终走进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青

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

2、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

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但

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认为开办法制、道德教

育只是形势需要,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还有一些教师自身

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

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后备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

的重要原因。

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一些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是导

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境外种种社会丑恶现象

的侵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起着极度

腐蚀的作用。青少年时期性发育逐步成熟,喜欢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奇心,

如果此时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导,就会因早恋,控制性欲能力差以及贪婪性得不

到节制而犯罪。

案例 原是某县初中初三(1)班学生臧某强奸女同学一案,据他本人交待,就看了黄色

录像和黄色书刊而犯罪的。还有的青少年把影视上的亡命之徒当英雄,把作案手段看成是有

本领,其作案手段很残忍。如某青年严××,他带一个12岁的小孩到上海玩,从家中拿出

600元钱花光了,两人就策划骗租一辆小轿车,在回家的路上,用准备好的酒瓶猛砸司机的

头部,抢劫未遂,当问到他为什么这样时,他回答说:“电影里看到这样可以抢到钱”。

(四)针对青少年的立法体制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可执行性

我国虽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对违法

者都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另外社会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宣传流于形式、对

犯罪青少年帮教不到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一)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

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

1、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

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虽然青少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

社会上的一些道德法制宣传往往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不到位因此要深入加强

对青少年的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

(二)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下大

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

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

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三)家庭、学校、社会各负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

1、家庭。一方面,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既要严格要求,

又要耐心诱导。另一方面,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

意识,不做违法事,起好示范作用,同时在生活中作孩子的知心朋友但又不能姑

息纵容或走上极端,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2、学校。一是要改进教育体制上的弊端,转换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进行法

制教育, 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把这些教育纳入正规教学课程,树立正确

的人生、价值观,增强他们辩别是非和抗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二是增强教师的

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人群。道德

品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学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教师的事。

3、社会。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的大环境优势,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

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

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

行合理配置。二是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

犯罪。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是预

防青少年再犯罪的基础。三是给犯罪青少年足够的尊重和信任,对将来的前途充

满信心,对社会产生归属感。

三 、对犯罪青少年犯罪的量刑

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体系,条款性强。目前一些针对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还不

完善,没有一套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可

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另外由于司法内部各部门之间对犯罪青少年的转化教育还

缺少协调性。

(一)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下对需量刑的青少年实行全程跟踪,借鉴外国

先进经验设立社会调查机构有必要让社会调查员出庭,使对青少年的量刑伤害减

到最低。

(二)不仅设立少年法庭而且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扶挽救,并且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促使其自食其力、积极做人,防止再次犯罪。

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有待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篇四: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有多少青春年少可以重来

——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的思考

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但曾几何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却越来越突出,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近期我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是一个年仅16岁的少女,在看守所里看着面前这张稚嫩的脸,让人很难将她与犯罪联系到一起。通过与张某的交谈,我们了解到了整个案件的始末,更引发了我们对未成年犯罪这一问题的更为深入的思考。

一、花季少女怎样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一)张某的成长环境

张某的父母均在葫芦岛市政府机关工作,家庭收入较为稳定,是典型的小康之家。张某作为家里的独生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对她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从小到大张某不管犯什么错误,最严重的顶多只有父母几句责骂;在生活方面,张某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除了读书以外,几乎所有事情都由父母代劳,十几岁了还不会洗衣服不会叠被子,自理能力很差。

在父母的溺爱下成长起来的张某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任性、骄纵、自私且依赖性强。2008年9月,张某被父母送到阜新市某职专读书,娇娇女的性格使张某在新的学校里很难处理好同学关系而倍受排斥,于是张某开始频繁出入学校周围的网吧,在虚拟世界里寻找安慰和寄托。

(二)交友不慎入歧途

白某是张某的男友,二人在网吧里相识,确立了恋爱关系。白某没工作、没收入身边却有一群酒肉朋友整天游手好闲、花天酒地。趋新求异的张某沉迷于花天酒地的生活不能自拔,最终因逃寝被学校退学。退学后的张某非但没能深刻反省,反而千方百计摆脱父母的管制,于2010年年初只身从葫芦岛返回阜新和白某过上了同居生活。和白某同居后张某每天除了上网就是和白某

及其的一干朋友继续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终于入不敷出生活捉襟见肘。

2010年4月,张某在网络上结识了田某(本案的被害人),通过网上聊天,了解到田某是阜新市另一所职专的学生,家在锦州农村,家境困窘,于是萌生了介绍田某卖淫的念头。2010年5月张某先是以陪人吃饭赚钱为由约田某见面,田某欣然赴约。张某介绍田某同白某的朋友白某某认识,一顿饭过后白某某给了张某、田某各500元。田某见识到

青少年犯罪问题

白某某的“大方”,在第二次和白某某见面时未能抵御金钱诱惑而和白某某发生了卖淫关系,白某某因此而前后给了张某几百元钱作为“好处费”。张某因此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开始在网上发布卖淫信息,通过网络又联系到嫖客王某介绍给田某,之后王某又介绍自己的朋友王某某给田某,这样张某又分别从王某、田某等处获得几百元“好处费”,这种不劳而获让张某尝到了“甜头”。

(三)利欲熏心,无知女孩身陷囹圄

在王某同田某第二次发生性关系时,张某将王、田二人的卖淫过程用手机拍成视频。张某拍摄视频的原因至今三方各执一词,但正是这段视频引发了本案这场闹剧。

拍摄完视频后,张某把此事告知白某,白某脑筋一转立刻想到了一条生财“妙计”。白某唆使张某给田某打电话并教张某如何恐吓田某让其出7000元钱赎回这段视频,田某万般无奈之下答应了张某和白某的要求,双方约定每周末在兴隆大家庭交易,直至付清7000元。双方交易数次后,田某无力承担7000元费用索性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花季少女缘何以身试法——陨落的童真谁来买单?

十六岁正值女孩最美的花季,然而张某在此时却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而使自己的大好年华暗淡无光,让人唏嘘感叹的同时,更加发人深省。综合考量案件的缘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

与以往的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不同,张某有一个完

整的家庭、父母都在政府机关工作、小康之家,集父母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张某却最终走上的犯罪的道路,让人很难理解。

在看守所里,当我们问及张某父母的一些情况时,她的态度很漠然,她坦言被学校退学后曾被父母强行带回家中,后来趁父母上班时离家出走回到阜新,并和男友白某同居。问她为什么这样做时,她回答“不想面对她的父母。”问她不想面对父母的原因时,她说“因为他们不够关心我。”

其实并不是张某的父母不关心张某,而是他们对于女儿的教育陷入了一个误区。客观地讲,张某的父母对张某具有生命的决定权、物质的提供权、照顾的程度权、个性的决定权。如果替她问一问父母:“我”是怎么来的?就可以发现,“我”的胃口是喂出来的;“我”的脾气是带出来的;“我”的观念是唠叨出来的;“我”的残忍是孤弱无助熬出来的;“我”的无耻是百般迁就溺爱出来的……张某的犯罪看似是她自己的选择,其实从一个侧面来讲是父母行为的反作用的结果,家庭抚养不仅仅是物质的,更重要的是心理抚养;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性格才真正决定命运!

(二)学校教育失当

张某于2008年9月来到阜新某职专读书,2009年9月退学。和张某的谈话中了解到,其之所以退学是因为连续逃寝十五天而被学校退学处理。我们不禁要向学校发问:张某为什么逃寝十五天?她怎么能够连续逃寝十五天?这难道不是学校监管不力导致的问题吗?

学校的监管不力导致张某沉迷于网络,每天流连网吧而疏于学业;学校的监管不力导致张某认识白某后更加恣意妄为,夜不归寝,整日沉醉于白某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

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本负有监管的义务,但学校的监管体现在哪里?仅仅是学生连续逃寝十五天后被校方发现而退学么?可以说张某之所以一步一步走向犯罪,学校难逃其咎。

(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谈及社会不良风气,我们不得不提本案的其余几位当事人,白某、白某某、王某、王某某及田某。

白某是一个典型的“三无”社会青年,好逸恶劳、只会和身边的酒肉朋友吃喝享乐,是他一步一步推着张某走向犯罪道路。白某带给张某的不是爱情而是不计后果的放纵和享乐、是灾难。该人在本案案发前即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白某某、王某及王某某三人年纪都在四十多岁,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白某某是一名药剂师,是一名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王某、王某某是事业单位的职工,然而这三个人在个人生活方面的不检点却与其职业形象南辕北辙,让人心寒。田某今年20岁,作为一名学生,她非但没有运用个人学识为自己获得一份正当职业,反而自甘堕落到以出卖个人肉体换取物质上的享乐。从刑事犯罪角度出发,田某是这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但是从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上来讲,田某又何尝不是将不良风气带给张某的媒介之一呢?

这五个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不同,但是从道德层面而言和对未成年人交叉影响的角度而言,这五个人又何尝不是将张某推向犯罪的帮凶?

(四)张某自身问题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风气等皆是外因,相比之下内因——张某自身的问题更加不容忽视。通过和张某聊天不难发现张某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1、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张某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抗腐蚀能力较差,尤其当她脱离父母管教时这一问题就会变得特别明显,面对外界的各种诱惑,很难做到事事明辨。面对新鲜事物时,猎奇心理更会占据上风,容易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或熏染。

2、自身文化水平和阅历局限。张某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终归阅历有限加上过早地脱离学校教育,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对于许多问题的认识仅流于表面,对于诸如犯罪此类严肃的话题更是知之甚少,因此容易被蒙蔽,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3、性格各方面综合问题。作为独生女,父母的溺爱造就了张某自私自利的性格,这样的性格令她难以在新的环境中交到朋友;另外,处于叛逆期的她对于父母的管教抱有逆反心理,内心

渴望独立但经济、人生阅历等诸多方面的局限让她难以独立,白某的出现让她将自己对独立的渴望寄托在白某身上,对于白某产生依赖心理,而被其利用,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三、让凋谢的花儿重新绽放

在和张某谈话的最后,我们问到张某对日后生活的打算,这个16岁的孩子抬起头茫然地看着我们,哭着说只想安安心心地守着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来的发展没有任何的打算,抱着一种听之任之、得过且过的心理,她的回答让人忧心忡忡。其实,在少年成长的路上,面临一个又一个人生的台阶,他们只有稳健地登上这些台阶,才能成长为健康的社会人。在台阶上摔倒并不可怕,让人担忧的是他们自己直接放弃了攀登台阶的渴望,在某一个不被认可的边缘徘徊,这不仅对社会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使其自身承受更大的痛苦,付出惨痛代价。

为了避免这种后果的出现,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迷途的孩子重归正途:

1、张某的性格骄纵、自私,她是一个让人头痛的孩子,但从本质上来讲,她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正确的引导,应加强思想教育同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让她明白哪些事情是一定不可以做的。张某的案例从一个侧面也反应了针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学生,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是不到位的、近乎空白的。应与在各中小学、职专、中专等学校沟通、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让孩子们从小树立守法意识。

2、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回访制度。以本案为例,责成专人负责张某的教育改造工作,定期进行回访,再此过程中,充分重视社区在未成年人犯罪分子矫正中的作用,与张某所在社区积极保持联络,形成“双保险”。了解其近况及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即使沟通,以其杜绝再犯罪的可能性。

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条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等待她有可能是刑罚的处罚,刑罚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而言的确是一道沉重的枷锁,但张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其应当负刑事责任。然刑罚仅仅是一种

篇五: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摘 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及社会变革的快速推进,青少年犯罪行为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它已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家庭、道德等诸多方面,是直接威胁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认真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本文结合所学专业,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发展趋势、原因和减少预防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司法;问题探讨;

引 言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近代社会工业化的产物,这不仅影响到青少年自己、家庭,而且也影响到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民族。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进而也由此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了巨大影响。青少年群体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又称为“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1]。九十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涉案人员的比重始终在70%以上,约为十年前的三倍,并呈继续上升的态势。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在我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现状仍不尽人意,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研究,以预防教育工作为主,惩罚为辅,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并没有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得以明确规定,但却在社会学、犯罪学以及实际生活中常常用到的概念。以刑事法学的观点解读“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即指青少年这一特定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十三条①所述的危害

① 我国现行《刑法》第十三条指出了法律意义上“犯罪”的含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社会的犯罪行为。青少年犯罪的犯罪主体是从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②的规定,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18周岁以下年龄阶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的表现形式是相同的,但却在处罚原则上与非青少年犯罪有较大区别,《刑法》规定对一般犯罪坚持“惩罚、打击”的原则,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最大特点表现在犯罪主体的年龄上,青少年犯罪的年龄层次普遍较低,其中文化水平较低的青少年的犯罪概率远高于文化水平高的青少年。从现阶段的调查统计来看,失学、辍学、无业、失业的闲散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突出。这类青少年普遍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据媒体调查报道,2012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群体中70%以上的青少年系文盲或小学毕业,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只占20%,而具备高中文化程度的则不足10%。八成以上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表示学业上存在受挫及失败现象,在学校生活中也极少受到教师赞赏。这些青少年在义务教育的阶段放弃学业,走向社会,在受到不良诱惑和引导后极易犯错误。

另一方面,与成年人有组织、有计划、目的性强的犯罪行为相比,青少年犯罪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与突发性,并普遍带有物质享受性的心理机制。受年龄层次的限制与生活阅历的局限性,青少年在认知与思维方面存在一定的狭隘性,容易贪图高水平生活的物质享受,形成和别人攀比的心理,心态失衡。还有一部分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没有得到正确引导,以“吃、穿、玩、乐”作为生活的意义、人生的目标,好吃懒做,在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情况下,便会挺而走险、误入歧途。更有甚者,相当一批青少年花费很大的财力在游戏机、台球甚至舞厅等娱乐场所,当经费不足时,便会通过抢劫、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谋取钱财,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2]

②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己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由暴力事件看青少年犯罪现状

黄X光自幼生活在武汉一个经营个体餐馆的普通家庭中,2009年,15岁的黄X光因犯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黄X光从小学习成绩优秀,在三年级之前一直名列前茅。四年级后黄X光沉迷于录像片,尤其是香港、美国的黑帮片、枪战片等,黄X光不务正业荒废了学业,还未读初中就辍学了。2009年四月的一天早上,黄X光帮家里卖食材赚取了五百元,转身便去了游戏厅玩老虎机赌博,转眼间五百块就输光了。黄X光担心钱输光了无法和父母交代,于是动了抢劫的恶念,他拿着水果刀威胁游戏厅的收银员给他五百元钱。受害人是一个21岁的年轻女性,惊慌之下将抽屉打开让黄X光拿钱。黄X光抢到钱后害怕收银员报警,想要杀人灭口,他凶残地向受害人悲伤捅了三刀逃离游戏厅。在听到受害人的呻吟和呼喊后,黄X光又折回作案现场向受害人补了五刀。案发后七个小时内警察局即破案,年仅15岁的少年黄X光锒铛入狱。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现状

现阶段,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处于高发且仍呈上升的趋势,其中以侵犯财产性犯罪和侵犯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为主,如抢劫案、盗窃案、绑架勒索。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层次较低,据统计,201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同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我国青少年犯罪主体在10岁到12岁便初步表现出劣迹倾向,青少年违法的高峰期是在13岁至15岁,而15岁至18岁则是犯罪的高峰阶段[3]。

三、青少年犯罪发展趋势

(一)犯罪总量将持续高位运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

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

(二)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层次越来越低,低龄化趋势凸显。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成员低龄者越来越多,二是犯罪起始年龄越来越小。2000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平均年龄保持在15岁左右,而2010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平均年龄已经降低到13.27岁。进入21世纪的短短十年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便降低了2岁左右,低龄化趋势愈加明显,总体来看,在17岁前实施犯罪的占92.6%[4]。。此外,在校学生的犯罪人数呈增长趋势,从北京市宣武区2012年判决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数据来看,犯罪主体尚为在校学生的概率为38%,高于2005年的30%,年龄集中在13岁——18岁。其中初高中在校学生占比38%,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占比52%。

(三)犯罪类型多样化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类型表现出多样化与复杂化的趋势。一方面,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与我国国门开放性的提高促进了国外优秀文化的熏陶,但同时也为国外多样化的犯罪类型渗透到我国提供了条件。吸毒贩毒、绑架、涉枪和恐怖活动等国际型的违法犯罪逐步侵蚀我国的青少年群体。青少年犯罪主体易于沉溺于渲染凶杀、崇尚暴力的影片,并受这类影音资料的不良影响,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另一方面,20世纪以来网络逐渐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现阶段国民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开放性、自由性、不确定性的特征,每个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包括青少年群体。青少年的辨识信息能力与责任感较弱,同时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不良的影片、小说以及网络游戏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隐患。青少年犯罪中网上诈骗、在线侮辱诽谤、电子敲诈等犯罪类型增加[5]。一些高智商高技术的青少年甚至可以通过网络劫持网站、制造木马、传播病毒,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四)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趋势

纵览19世纪、20世纪我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青少年的犯罪手段简单

原始,作案手段表现出随意化、随意化,而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的犯罪手段日益呈现出成人化、智能化的趋势。过去的冲动冒险型的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演变成有严密组织、有详细计划的团伙犯罪。这类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更大,且破案难度提高。简单的暴力行为向严重暴力犯罪演化,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时有发生,作案也善于科学的手段,如伪装作案、蒙面杀人、绑架人质、恐吓威胁等。

四、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因素的影响

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 5%。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虽然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儿童的发展,但家庭是个体童年期的发展和未来适应的至关重要的影响源,这是因为家庭构成了童年期个体行为得以表现、学习、鼓励或抑制的基本的社会生态系统。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家庭关系存在问题,二是家庭教育方式存在偏差,三是家庭成员有行为劣迹、违法犯罪或精神病历史。随着人们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变革,世界范围内家庭危机或家庭解体的高潮涌现,从而使青少年犯罪出现了不断增加的趋势。俗话说“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家庭缺乏对青少年的关爱与教育是青少年走上歧途的原因之一。

(二)学校教育环境的影响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学校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历史重托,尤其是中小学的义务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重要环节。现阶段我国学校教育环境存在以下问题:

1.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培养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但是由于教育制度和指导思想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很多学校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教书不育人”的不良现象。学校分等级,班级分重点,对成绩较差的学生子以放任,管理相当不力,引起了这部分学生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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