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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文,和谐统一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0:23:34 小学作文
音乐,人文,和谐统一小学作文

篇一:音乐思想

略论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三家的音乐思想

摘要: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思想大解放的时期,形成了一个学术思想极其活跃的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乐”作为当时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的一部分内容,在理论上亦得到进一步阐述。其中儒家、墨家和道家三个流派在音乐的社会作用、审美观点、音乐与政治、伦理道德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形成了各自的音乐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对儒、墨、道三家音乐思想进行分析和思考,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

关键词: 春秋战国时期 儒家 墨家 道家 音乐思想 分析 作者简况:姓名 宋沛,性别 男,籍贯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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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思想大解放的时期。随着西周的解体,奴隶制的瓦解,各个阶级的代言人,各个流派的思想家,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互相拜论,互相影响,形成了一个学术思想极其活跃的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乐”作为当时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的一部分内容,在理论上亦得到进一步阐述。就其学术思想类型来说,大多数属于音乐社会学和音乐美学范畴。其中儒家、墨家和道家三个流派在音乐的社会作用、审美观点、音乐与政治、伦理道德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形成了各自的音乐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中国音乐思想史中具有代表性。对儒、墨、道三家音乐思想的研究和思考,对于深入了解中国优秀传统音乐文化仍有其现实意义。

儒家音乐观的创始人和奠基人是春秋时期重要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其有关“乐”的思想和言论,主要散见在《论语》、《礼记》和其它一些先秦文献中。他的音乐思想为后世儒家音乐思想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但是却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战国后期思想家荀况所著《荀子·乐论》是我国古代第一篇系统、完整的音乐美学论著,其不仅继承了孔子强调乐在政治、道德和社会风气方面所具有的教化作用,从仁爱出发采取“中和”态度去制乐、赏乐的礼乐观,而且还对乐不是人的一种可有可无的行为,而是人思想感情的表现,这种表现需用礼来加以节制的思想作了进一步发挥。这部著作对后世代表着一种普遍的艺术和谐观、明确标举“中和之纪”的《乐记》等音乐论著的问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儒家音乐思想的重要文献。集儒家音乐思想之大成的著作是《乐记》(关于《乐记》的作者,学术界尚无定论:一种说法认为《乐记》是战国中期的公孙尼子所作;另一种说法认为《乐记》是汉武帝时代的‘河间献王’刘德和他手下的一帮儒生采取先秦诸子有关音乐的言论编纂而成的)。《乐记》提出了音乐艺术相关的许多问题。如:音乐的成因和特征、音乐与国家政治的关系、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等,是中国古代音乐思想的重要典籍。

首先儒家充分肯定音乐的政治作用。孔子是非常重视音乐的,其有关于“乐”的论述,承继了西周以来乐舞与政治、宗教、习俗关系密切的传统,充分注意“乐”的政教功能,要求恢复自东周以来已经崩析瓦解的"礼乐"制度,将“乐”和“礼” 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指出“乐”依“礼”而成,施“乐”的过程就是施“礼”的过程,“乐”的等级体现着“礼”的等级。从史料中可以看出孔子在实施礼乐的过程中,要求严格地遵循西周的礼乐等级规范。“天子用八,诸侯用六,

大夫四,士二” (《左传·隐公五年》),是孔子实施礼乐的等级标准,并在极力地维护这一标准。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论语·八佾》),反映出了孔子施“乐”的等级观念。荀子认为音乐是一种“出所以征诛,入所以揖让” (《荀子·乐论》)的统治手段,即音乐可以鼓舞前方将士勇敢征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让人们温良礼让。其在“乐”的政治作用方面的观点与孔子一脉相承。从以上古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儒家学派充分肯定也十分重视“乐”的政治作用,视音乐为国家安定,政权稳固的重要手段之一,从而树立起了“乐”直接为国家政治服务的礼乐观。

在强调“乐”的政治作用的同时,儒家学派也十分重视“乐”在伦理道德和社会风尚方面的教化作用。孔子不仅是政治家、思想家,还是位教育家,对音乐教育十分重视,认为音乐能从道德上感化人,可以达到修身养心、陶冶性情、培养品格的效果,所以具有教育的作用,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孝经·广要道》)。并把音乐作为培养人才的“六艺”之一加以传授。他认为,人之学,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以音乐为学习的最终完结,视音乐为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生性的恶习必须通过教育才能变善,因而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荀子认为音乐能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不同的音乐给人以不同的影响,“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 《荀子·乐论》),因此能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以上文献说明,先秦儒家重视“乐”的教化作用,把“乐”和教育密切联系起来,服从于明确的功利目的,为政治服务。 音乐美学方面,孔子以“美善合一”的主张奠定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美善合一、以善为主的观点,几乎成为先秦儒家的不易之

论” ①。他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而善的观念是真正美的先决条件,离开善,徒有美的形式而无美的内容,那就不是真正的美。所以十分重视“乐”的艺术形式和思想内容的平衡,强调二者要高度和谐统一,认为最好的“乐”,在艺术形式上应当是“尽美”的,在思想内容上应当是“尽善”的,这就是他关于“乐”的“尽善尽美”论。《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这一不完全相同的评价,就具体地表现出了他的这种美、善观念。在这里,孔子认为,《大武》的内容表现和讴歌了武王伐纣的武力征杀行为,未能足够表现出应有的仁爱精神,所以它是一部虽然“尽美”但却“未尽善”的乐舞作品。孔子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还表现在推崇“乐而不淫,衰而不伤”(《论语·八佾》)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论语·阳货》),认为音乐表现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伦理准则。其后,荀子继承并发展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将‘中和’作为一个范畴提了出来”②, 视“中和”为雅正之乐的根本特性,说:“《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 (《荀子·劝学》)。同时认为雅正之乐的社会功用也在“中和”,说:“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 (《荀子·乐论》)。在对于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俗乐的问题上,提出:“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荀子·乐论》),“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 (《荀子·王制》),这些观点与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放郑声”的思想是一致的。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音乐艺术形式——“钟鼓之乐”就是儒家礼乐思想的具体表现,其充分表现了此时期

音乐审美的主要特征,即:以钟鼓乐舞为特色,追求以“中和”为审美准则的庄严、肃穆、雍容、徐缓的金石音乐之美。

先秦儒家的美学思想对我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从音乐史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传统音乐在多声合音的编乐器之后走上了单音音乐为主,注重旋律发展的道路;从音乐风格看,总体而言,中国传统音乐以旋律见长,平静和谐。这些都与儒家追求“中和”、“美善统一”的音乐美学思想有着直接的关系。

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奠基于孔子,成熟于荀子,经过不断阐述、发挥和充实,逐渐系统化、体系化,最终成为一种正统的、占主导地位的音乐思想,在其后两千多年中国社会的音乐生活中,一直产生着广泛而巨大的影响。其从维护礼乐观念和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强调音乐的政教作用和功利目的,给音乐以很高的地位,将音乐作为治国的重要工具。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在我国音乐发展史上也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儒家音乐思想忽视音乐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内部规律,过分强调音乐与伦理道德、社会政治的关系,不把音乐作为审美的对象,而将其视为政治的工具、教化的手段,使音乐不能按本身的规律去发展,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是春秋战国之际的思想家、政治家,其学说影响甚大,与儒家并称“显学”。墨子的音乐思想是与儒家相对立的。他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提出了“非乐”的观点,其音乐思想主要记录在史籍《墨子》的《三辨》、《非乐》等篇章中。 墨子出身于下层,从事过手工业劳动,后来成为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处于春秋时代,身受战争及统治阶级的剥削之苦,因此,从小私有生产者的立场出发,反对战争,反对统治者的荒淫无度,主张为政者应象古代先王那样了解人民的情况,做到兼爱互利。在这样的

篇二:浅谈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浅谈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音乐艺术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来源于社会,同时又对社会产生巨大的作用。这是由无数艺术实践和社会实践所证明的。

在历史中常常观察到:从原始社会开始,音乐就与社会事实相联系。我们回溯人类历史越远,越会发现音乐不仅“以娱乐或作为纯艺术表现的形式存在,而且是作为一种与每日社会生活中的绝大部分尘世细节密切联系的因素”。现代社会,大众媒介的高速发展,音乐信息的快速传递,使得音乐对时空的占有量猛增,这无疑更增强了音乐的社会化属性。而音乐事业的快速发展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经济年增长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经济奇迹,但是,这种高速发展的经济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其惨重的:社会已变得越来越不和谐,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短缺,各种不平等现象突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已变得非常迫切。基于此种社会背景,在2006年的“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明确提出的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和有序。具体地说,就是一种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秩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本文基于以上的社会背景及音乐与社会的密切关系,来探讨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音乐艺术的社会功能价值

对于音乐的功能价值,古今中外的哲人们有多种论述。我国早在春秋时期,认为乐通天、人,要求以平和之乐使人际关系调和、天人关系统一的思想已经产生。孔子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分别强调了礼乐对社会的美育作用和音乐的修身作用。孟子认为,艺术活动有助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安定。荀子则认为:“夫声乐之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到了汉代对音乐的社会功能和美育功能的阐

述就更加完备,指出了“礼”和“乐”协同互补,既是协调社会的因素,又是改善生活的动力,是美育最根本、最重要,相辅相成的两条重要的途径。至《乐记》,通过对音乐的独特性的细致分析,指出了只有“乐”才能以情动人,净化人的心灵,使人生臻于真善美的境界,并且指出音乐可以“修身齐家,平均天下”。“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也在这一时期趋于成熟。可以说,“天人合一”,人际关系、天人关系的和谐统一始终是人们的追求。在社会发展、文化形成的各个时期、各个阶段都是如此。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就认为:“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并且认为音乐的和谐是一种“普遍和谐”,这种和谐不仅仅是音乐的本质,而且是整个宇宙的法则。显然,其思想也包含了社会的和谐统一。“美,节奏好,和谐,都由于心灵的聪慧和善良。”柏拉图的美学思想中,美和善是不可分割的,艺术的美就是善。他进一步发展了毕达哥拉斯的“净化”理论,提出了“音乐美育”的观念,他指出,要用音乐来净化人的心灵,因为“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们就会拿美来浸润心灵,使它也就因而美化”。而亚里士多德则在“美善合一”信条的基础上,在强调音乐教育功能的同时,对音乐的娱乐功能作了肯定,提出了“寓教于乐”的思想。他认为人们在满足闲暇消遣的需要的同时,还可以在愉快的心情中得到道德上的教育,从而使艺术充分发挥其社会作用。基于前人的实践和研究,美国人类学家A?梅里亚姆就音乐的功能进行了归纳,提出了音乐有十种功能的观点,即情绪表现、审美欣赏、娱乐、交流、符号象征、身体反应、强化对社会规范的符合、树立社会机构和宗教仪式的权威、为文化的延续和稳定服务、促进社会的凝聚力。凯普兰则列举了音乐的八种社会价值:共同拥有的财富、个人体验、治疗、一种精神和象征的力量、一种非主要的商品、一种象征性的变化指示器和一种连接过去和未来的纽带。以上如数家珍般的种种功能价值都是在人类社会的不断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从中也体现出了音乐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主要范畴就是“和”。其内涵有两个层次,其

中之一便是“和谐”,即异物相杂,矛盾各方面既有主次之分,又相辅相成,相反相济,对立统一。其二是“平和”,无过无不及,即所谓“济其不及,以泄其过”,使各种因素处于“和乐如一”的平和状态。由此而结合当今社会观之,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作用:

1.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当今社会寻求人与人之间沟通与理解的方法与途径已成为社会的一大课题。音乐艺术应当能够在这一课题上发挥它的重要价值。因为音乐具有审美的超越性,它超越了某些民族、时代、阶级的界限,而最容易使人产生情感上的沟通和联系。就像我们听到《第九“合唱”交响曲》,其普遍意义在于能够产生一种共同感受,即为这种伟大的博爱精神而热血沸腾。人间中的一切美好、善良以及对生命的关切,对他人的理解与爱,都可以通过欣赏者与演奏者在音乐的交流中实现心灵的交流。如在音乐教育中提倡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其中包含的意义就不仅仅是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更重要的一点是:通过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使我们更多地了解五十六个民族人们的民族情感,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音乐真切记录了一个民族的呻吟、痛苦和欢乐,也寄托了一种文化的情感、梦幻与理想,音乐是一个民族情感的血脉,也是一种文化意志的灵魂。”音乐中的民族情感促使各族人民审美心理的沟通和共鸣。因为有了沟通和理解,我们的各族人民才能不互相歧视和排斥,和睦相处,互相依赖,互相支撑于一个大家庭中,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和谐稳定而各出其力。看到如今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集体音乐活动形式,如合唱、合奏、社区的文艺演出等,便能感受到群体和谐的氛围。这种氛围有益于个体和群体的交往、合作,有益于融洽人际关系。而各种各样的音乐会、演唱会场所犹如一个个充满情感的世界,人们在其中分享着共同的情感体验,自我情感自由流淌。在这样的审美场中,“人们获得了一次真挚深切而又无言的集体心灵对话”。在这样的环境中,感受到的不仅仅是集体合作的愉快关系,更是一种审美化、艺术化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充满爱的关系。而爱,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得到协调,使人的情感产生和谐感与幸福感。爱的态度是一种注重过程的态度,这与不计较直接外在功利的审美态度又是内在一致的。爱美、爱音乐可以使人以一种超脱的心境对人对事,从而克服由功利思想带来的人际交往上的障碍,更加珍惜人类彼此交流情感的体验。2.促进

两个文明建设,提升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

作为21世纪的人类社会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艺术产业,它从各种渠道,以各种形式和方式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音乐艺术更是如此,它的消费市场之大 令人难以想象。音响、音乐考级、各类演唱会、艺术启蒙教育等,这是音乐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音乐还有许多间接的经济效益在人类对音乐的不断开发中得以产生,如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所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销售量的增大等。当然,这只能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音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但也不难看出音乐在提升物质文明中的重要价值。相比之下,音乐更重要的是提升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德国著名美学家席勒认为,“审美教育通过既有生活又有形象的艺术培养了人的美的心灵和健全的人性,然后才能克服当前社会的腐败与粗野,以及人性的分裂现象,为将来全人类的和谐做准备。”音乐形态美的审美功能在于可以给人听觉上的愉悦、幻想力的发挥、情绪上的期待。音乐情态美的审美功能在于它对人类情感交流、体验、宣泄、调节等需要的满足,并在移情、交流、共鸣的过程中让人类美好的情态流入自己的心灵,使之更纯洁、更高尚。它可以使人从现实世界中的心累、物累的紧张状态中解放出来,进入神经松弛、心境恬淡的状态。音乐意境美的审美功能则可以使人类从物质的与人为的压抑中,从异化状态中回归到人的自然状态,恢复生命本来的意义。总之,通过音乐审美实践,可以培养人们热爱美的心理定势和审美价值定向,并以此来使他们按照审美理想去审视自己的心灵与行为,对社会的美和丑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价。同时,人们在先进审美理想的引导下,以美的法则来塑造自己、以美的规律来改造世界,使社会结构、生活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在美的旋律中。另外,高度发达的社会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社会凝聚力强。而音乐艺术在这方面无疑是有其独特作用的。1943—1944年,居住在上海的犹太难民在日军当局的高压下,在恶劣的生活状态中,丰富多彩的音乐生活成为他们生存斗争的手段、救济的来源,也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和食粮,乃至维系着他们复国的理想,延续着他们的民族性和民族精神,并在上海虹口凝聚起一个真正的犹太社会。如果中国的公民都能接受良好的音乐教育,都能较好地了解中国的民族音乐文化,较好地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情感,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就会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心灵深处,

并且在社会行为中表现出来。

3.可以加强国际间的理解与交流

在未来频繁的跨文化交流中,我们确实需要发展一种对不熟悉的音乐文化的宽容态度和海纳百川的气度。因为这可以使我们自己具备一种积极的跨文化意识,当然,这也就具备了一种文化理解沟通和与他人相处的前提。以《论语》中的“知言”“知人”“知命”来说明音乐问题,那就是知道他人音乐所言是什么,知道他人音乐所代表的是“什么人”的文化,知道他人音乐存在的“文化生命”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对话的跨文化音乐交流,才能对人类音乐文化的性质作更深入的认识与理解。当今世界并不太平,种族

音乐 人文 和谐统一

歧视、大国欺凌弱国小国等时有发生,其原因就是缺少沟通和交流。而全世界艺术的丰富多样性给国际理解、合作与和平带来了机遇。透过丰富多样的音乐文化,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世界人民的生活、风俗文化、审美情趣等,因为了解才能彼此尊重,因为了解才能平等对之,因为了解才能更好地促进友谊的发展。在弘扬民族文化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忽视对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因为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我们也需要世界的理解和尊重。音乐作为一种“国际通用语言”,其价值就在于更好地促进这种交流与共处。正如罗门所说:“艺术能够也应该被作为获得世界性理解与同情,从而获得和平与积极的文化合作的手段来加以利用。它们可以用来缓冲种族、宗教、社会和政治集团之间的敌对,并发展相互的宽容与友谊。”

总之,音乐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极其显然的,关键是在对待音乐艺术的观念上,我们的政府、社会、学校、家庭能达成共识,并能在艺术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那么,一个和谐的社会就会在音乐艺术的迅速发展中逐渐成长、壮大起来。

篇三:试论中国传统音乐的美

中国音乐史的美学精神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长期以来深受儒道互补的美学思想影响,表现的是人对富有哲理的智慧和境界的追求。儒家重心性问题的仁学兼伦理学解;道家重心性问题的自然哲学解。儒道家入世与出世的“虚实结合”;殊途同归的“天人合一”,共同开拓了深远而灿烂的美学精神之苍穹。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深渊,长期以来深受儒道互补的美学思想影响。讲究人格:把自然理解为生命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人合一;审美方式和追求重人的心理体验,这都是传统文化所推崇的。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受大的文化思想的影响,用独特的、自然的形式,把美学思想渗透其中。儒家重心性问题的仁学兼伦理学解,着重人际关系及人伦情感的联系与沟通;道家重心性问题的自然哲学解,着重人心灵与自然的联系与沟通。他们都关注于人文精神的发展,共同开拓了深远而灿烂的美学精神之苍穹。

一、虚与实的结合

张世英认为,“中国古代文化中,儒与道是其中的两家两派,但究其实质,却代表中华文化之一体中的“虚”与“实”两个方面:儒家虽亦言境界,但主要讲人伦道德的境界,是实;道家虽亦言人事,言实,但它着重推天道以明人事,天道仍居本根地位,所以主要是讲虚。”可以说,儒道两家是人性之虚实两面在文化方面的反映。

儒家的基本思想精神是仁。在《论语》中,孔子多次提到了仁,他所提的“仁”,是基于人的生命之上,从生命的角度看待与处理人伦、人际关系,蕴涵着其美学精神。“仁是对人之生命的钟爱,有一个人际之‘亲’的结构蕴涵在其中,这结构的骨骼’是等级性的‘礼’,而其‘血肉’是居于审美意义的亲情,这也便是‘乐’。‘乐’是人之本在的在这个生命世界中的欢愉和喜悦,是生命本身所洋溢的喜剧性情调。”孔子把“乐”作为感染人情、陶冶人性以及培养“仁”的精神的最佳行为方式。他把音乐看作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主张把音乐的活动与人们的生活协调起来。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他提倡乐教,主张“游于艺”、“成于乐”,强调在诗、歌、舞的审美活动中,获得自由与愉悦,最终在“乐”中实现个人主观修养的提升与全面发展。中国的传统文化以伦理为本,决定了音乐的“陶冶功能”。上古周代,谈“乐”就必然涉及“礼”,如《周礼》、《仪礼》等古籍文献记载,古代雅乐中的乐舞用于吉礼,如人神、鬼神相通等重大典礼场面,诗乐与乡乐用于嘉礼、宾礼和人际交往及亲近的愉悦的仪式场面。礼乐思想的根本在于维护、巩固社会既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游于虚”乃道家思想所要求于审美意识的核心。“游”是一种精神之游,属于心灵活动的范畴,就必然决定它具有虚无性的特征。庄子所首创的道家思想和审美观点之所以酷爱大自然之美,就在于一个“虚”字。庄子崇尚自然美,他的美学思想是“法天贵真”,即认为音乐的本质是“民之常性”,音乐要摆脱礼的束缚,合乎自然、合乎人的本性。音乐美的准则是自然而不造作,朴索而不华饰。强调“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心斋”、“坐忘”。要求审美主体忘掉自身、忘掉功利,超越个人的生理感官、摆脱个人之机心,用心灵去感受、体验、想象,从而达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自由审美境界。庄子对自然之乐倍加推崇,他把声音分为三种:“人籁”、“地籁”、“天籁”,是指人为的乐音,风吹草动的声音、完全自然的音响,这种音乐“听不闻其声,视之不风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游于虚”具有自然无为性,是一种完全超越时空、超越现实的自由精神状态,这也是一种审美的境界。

儒家重视道德修养,直截地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作实在的政治、伦理的建构,以积极入世的精神实现其自我惯常的道路;道家则主张修道、淡泊名利,心游于无穷。道家审美精神之“虚”与儒家之“实”相辅相成,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之精髓。

二、天人合一的美学境界

“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史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儒家和道家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天人合一”观。儒家的“天”具有道德性,是人与“义理之天”、“道德之天”的合一;而道家的“天”则指的是自然,不具有道德含义,是人与自然意义之“天”的合一。孟子是儒家“天人合一”的倡导者,他认为,“人在于人心,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即包括封建伦理纲常等所有的道理都可以在人们的心中找到。努力挖掘自己的内心世界,扩充内心固有的善端,理解了人的本质特性,也就认识了外在的天理。这样的“穷理”,既是求知的方法,也是道德修养的方法。孟子继承了孔子“仁”的文化思想精髓,他认为“仁”是人生来就固有的,音乐可以陶冶人性,进而规范人的行为、意识。他还要求“以德行乐”,用音乐来表现喜乐之情,宣扬仁、义之德。苟子在“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艺术审美标准的“中和”观点。中和源于上古时期人们对宇宙万物和谐统一的运动规律的认识。后来人们认识到,音乐中五声、五律、八音的相济相成,协调统一,就体现了天地之和,给人以美感。苟子提出中和之乐能给人以平静安宁,唤起人们的仁爱之心,有利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和是真善美的统一。孔子对音乐的要求是尽善尽美,美善统一,即中和之乐。“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是舜乐,体现了舜的仁的精神,既仁中有乐,乐中有仁。因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武是周武王之乐,含有发扬征伐大业的意思,充满了武力,虽然“尽美”,却未能“尽善”。这种战争之乐是“仁”所排斥的。只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合乎中的乐,才是尽善尽美的,而只有尽善尽美的中和之乐才能唤起人们自觉行仁的要求,才能把审美与艺术和政治教化联系起来,达到孔子所追求的治国平天下和个体人格与人生自由的最高境界。

道家其根本在于自然之道,如老子所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通行本25章)道家注重天人关系、即人与自然关系,主张人与自然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人应该顺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道家这种自然人文主义的精神特质是指向对“道”合规律与合目的性的洞察与想往,洋溢着浓厚的人文情结。从中国传统音乐存在的整体状况来看,道家自然人文主义与音乐的关系主要显示在中国传统音乐与自然生命生态相统一的力量和意趣,筝曲《寒鸦戏水》前半部分的慢板节奏写出寒鸦在岸上蹒跚的步态,憨态可掬,趣味盎然;后半部分的快板则写出寒鸦们在水中的活泼敏捷,焕发出旺盛的生机。中国的传统音乐如中国水墨画上空灵意境所显示的自然图景:千里山川、无垠天空、滚滚江涛、静静田园,是自然生命场、地理场、物理场所构筑的宇宙生命能量的相互力动,是天籁、地籁、人籁的合一。

儒家通过重视人格修养“与天地合其德”以达到天人合一,道家则是通过崇尚自然之天并把人复归到天以达到天人合一,儒道两家可谓殊途同归。

张世英说:“审美意识正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意境’、心境’或“隋境’。审美意识或意境即非单方面的境,亦非但方面的情或意,而是人与世界,天与人一气流通、交融合一的结果。”这种审美精神乃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三、结语

中国文化重艺术,是因为中国艺术重精神,它表现的是人对富有哲理的智慧和境界的追求。中国美学是一种典型的将人生追求与审美体验结合起来的修养美学,“修养美学所展示的是天人合一的、知天、事天、乐天、同天的人生境界,是从内善到外美的文质彬彬的统一,是无为而无不为的超自由的玄妙,是有无相生虚实与共的辨证统一,是于瞬间见永恒的心灵创造。而所有这些,既是人生的智慧、人生的境界的基础,也是中国古典艺术精神、艺术境界和艺术情趣的本根所在”。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散发着永恒的艺术魅力。

篇四:情美和谐 技趣统一 打造有效的音乐课堂

情美和谐 技趣统一 打造有效的音乐课堂 作者:李芳远

来源:《学周刊·下旬刊》2014年第04期

情美和谐 技趣统一 打造有效的音乐课堂

音乐是一门情感艺术,情感是音乐教学的灵魂,是信息传递的催化剂,积极的情感因素不仅有益于认知因素的发展,其本身也是音乐教学的目标之一。有人说:“学习音乐,不是去培养音乐家,而是要让孩子在音乐学习中有一个良好的品格,有一颗美好的心灵。”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在音乐教学中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标呢?这就需要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勇于创新,不断摸索。在近几年的音乐教学实践中,我发现要从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入手,与培养学生的情感相结合,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使课堂教学情美和谐,技趣统一,更好地让学生学习知识技能,这样才能实现更加有效的音乐课堂,切实做到学生学得有兴趣,有效果,使他们的音乐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在音乐教学中,技、情、趣三者是相辅相成的教学活动过程。技、情、趣,不是孤立进行的,它们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只有将技、情、趣相结合,合理地运用到音乐课堂教学之中,才能使音乐教学生动活泼,使学生获得对音乐的美好情感体验。

一、激发学生的情趣,学习知识技能

(一)从兴趣入手,学习知识技能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调动学生思维、探求知识的内动力。正如托尔斯泰所说:“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有了兴趣,它就是学习音乐的动力,只有学生对音乐产生浓厚兴趣的时候,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因此,在学习知识技能的时候,教师要结合音乐形象进行教学,注重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使技趣相生,从而达到“以悦助情、以趣激情”的目的。

1.编儿歌,学乐谱。在低年级学习读谱知识时,为了使学生对枯燥无味、难学难记的读谱知识感兴趣,把一些读谱知识编成儿歌,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加深他们的记忆。例如,教学生认识五线谱的线数和间数时编的儿歌:张开右手掌,手心向外翻,五个小手指,就是五条线,四个手指空,就是四个间,从下往上数,一二三四五,好像上楼梯,越上音越高。由于儿歌易懂易记,学生乐于接受,也对学习五线谱产生浓厚的兴趣。

2.打节奏,做律动。小学生天性活泼好动,他们非常愿意做各种体态律动。在学习四三拍歌曲《小燕子》时,学生掌握不好歌曲中连贯与跳跃的节奏区分,我们就可以通过身体律动来让学生体验和理解四三拍的节奏感。如连贯的四三拍节奏,让学生强拍做捻指、弱拍做拍肩的

动作,跳跃的四三拍节奏,让学生强拍做拍手、弱拍做拍腿的动作,这样学生做起来既有兴趣,又形象地理解了四三拍节奏,更好地提高了学生音乐的节奏感。

3.创情境,悟情感。教师要善于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让学生在学习中明白做人的道理,并将良好的行为带到日常生活中去。例如,在欣赏乐曲《龟兔赛跑》时,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戴上头饰来饰演不同的角色:太阳、花朵、乌龟、小白兔、小猴子等各种小动物、森林中的大树、各种鸟类的头饰,让学生在生动形象的氛围中,不知不觉地进入教师所创设的课堂情境,从而用心去感受与体验音乐的情感,感悟乐曲所要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的道理。

(二)与情感相结合,学习知识技能

教学艺术是一种交流艺术。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伴随着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可以说是在师生交流情感的过程中去掌握知识,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交流着情感。学生的学习兴趣,只有与情感相结合,才能持久,知之深,爱之切,学生的情感随着学生知识的深入而发展。首先,要为学生创造一种精神振奋、生气勃勃的学习气氛,课堂上师生关系很融洽。教师生动有趣地教,学生主动活泼地学,在饶有兴趣中,不知不觉地学习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其次,激发学生在愉快的情绪中,展开丰富的联想与想象,产生情景交融的美好意境,这样就很好地掌握了知识技能。

通过音乐教学活动,可以塑造学生的美好心灵,在实践中加深情感体验,进而产生对音乐的共鸣,从而实现音乐教育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作用。例如,《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是一首以教师为培养一代新人而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为题的歌曲,尽情抒发了学生对教师的热爱之情。在教唱时,应注意到歌曲的叙事性及抒情性,引导学生充分投入感情,动情地歌唱。学生在演唱时情真意切,充满了对教师满腔的爱。在生动的感情体验过程中,我又以《我爱老师》为主题,开展了一堂班级音乐会,学生参与的热情高涨,节目形式丰富多样。深切地表达了对教师的尊敬和热爱之情。这样学生的情感体验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也进一步受到了艺术的感染、熏陶和教育。

二、学好知识技能,提高学生表现音乐的能力

引导学生在音乐的感受与理解的基础上,运用知识技能,用语言、行为、歌声、表情等,来表现音乐。实现从音乐课堂中流出动听的歌声,从动听的歌声中,感受音乐带给我们的美。

(一)运用知识技能,使歌声更美

在唱歌教学中,始终要求学生用正确的发声方法,以情带声,咬字要正确,吐字清晰,字正腔圆。把歌唱的技巧运用到表现歌曲的艺术形象之中。如学习民歌《太阳出来喜洋洋》时,学生不能很好地掌握这首歌曲中衬词的演唱技巧。我采取分解范唱的方法,又采取典型示范相结合,让学生加深形象记忆。学会歌曲后,安排为民歌编排更好的演唱形式活动比赛。活动

中,学生在演唱技巧、演唱姿势、歌曲感情处理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这样教师把活动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有效地增强了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教师适时抓住契机,让学生更好地体会和表现歌曲的美。

(二)运用知识技能,在欣赏中感受音乐的美

在音乐教学中,我引导学生运用知识技能分析音乐作品,感受音乐作品的意境。产生情绪的共鸣,得到美好的享受。如欣赏柴科夫斯基的作品《四小天鹅曲》,把节奏训练运用到欣赏之中,让学生感受到乐曲中鲜明的节奏,活泼的情绪,并让几名学生到前面亲身感受一下,用脚踏出的节奏像不像一只白天鹅在跳舞。学生很快展开联想将自己想象成一只白天鹅,随着乐曲节拍的强弱跳动。通过欣赏,加深了学生对乐曲的印象,提高了学生对乐曲的感受、理解能力,又发挥了学生想象、表现音乐的能力。

综上所述,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以生动有趣的教学形式,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启发学生在情感体验中促进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实现课堂有效性的重要形式。通过最富有情感的音乐形象让学生认识客观世界,并通过课上学到的丰富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发现生活中的美,感受生活中的美,并创造出音乐中更美好的音符。

(责编 田彩霞)

篇五:简谈中西方音乐文化差异

中西方音乐文化差异 中西方的文化源远流长.,两者既紧密相连,又互存差异。语言文化的差异,饮食文化的差异,建筑文化的差异等等,今天,我就来讨论一下,中西方音乐文化差异。我个人认为中西方音乐的差异不只是乐曲风格的差异,更是东西方文化背 景差异在音乐审美观点和艺术表现形式上的体现。 中国音乐精神的核心是“同天地之和”,这一核心的音乐实践是:贵意不贵曲,重神不重技。但以神气与天地相结,无意音声妙悦耳闻,简谈损之又损,以至于无。在乐器上,独尊弦琴;在乐曲上,玩小令单曲。在演操中,重心神意会,不以曲谱为意。“静琴以明心见性”、“心”、“性”又是天地之意。

由陈刚、何占昊演绎的《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为例,整首曲子宛转悠扬,此起彼伏。曲子分成三个部分: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分别用小提琴、大提琴以不同的曲调、曲式演奏出梁祝见面、结拜、共读共玩、抗婚、楼台会、投坟、化蝶一系列的场景。演绎生动富有变化,将梁祝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演绎的栩栩如生。 在中国古代,音乐是最被重视、并且获得高度发展的艺术,甚至可以说是各门艺术的中心和源泉,西方的音乐重娱人、重技巧、重新旧之分。而中国的音乐更加重自娱、重情味、重雅俗之分。在美感形态方面,西方音乐注重主题的深刻、表现的强度和音响效果的绵厚浓实。而中国的音乐则追求韵味的深邃、表现的力度和音响效果的虚淡与空灵、余韵悠长。,在表现形式方面,西方音乐注重乐音的固定,织体的网状结构、节奏的整齐规则,而中国音乐则注重乐音的变化、织体的单线延伸和节奏的灵活等。

传统的中国音乐作品在旋律进行上常常以单旋律的方式进行,对和声的应用较少。再次,中国传统音乐与舞蹈、诗歌等姊妹艺术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古代,音乐一般都离不开舞蹈,如远古时期的《六代乐舞》、唐朝的歌舞大曲以及唐宋以后兴起的戏曲音乐都体现了音乐舞蹈结合古代的诗歌一般分为诗、词、曲三类,开始都是用来演唱的,只是后来诗歌的功能有了分化。从现代音乐角度来看,歌曲的歌词大都是押韵的,一首好的歌词本身也是一首好的诗歌。

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173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又称维也纳古典乐派。此乐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古典主义音乐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出现了多乐章的交响曲、独奏协奏曲、弦乐四重奏、多乐章奏鸣曲等等体裁。而奏鸣曲式和轮旋曲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最常见的曲式,影响之深远直至二十世纪。

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的传统音乐作品有《高山流水》、《渔舟唱晚》、《广陵散》。而西方的古典音乐我比较偏向于贝多芬的作品,如《命运交响曲》,喜欢它所呈现的“扼住命运的咽喉”的那种高亢、激昂与催人奋进;又如《欢乐颂》中的热情洋溢与幸福饱满。

我认为具体的中西方音乐审美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西方由于音乐地域、民族以及时代的差异,所以中国音乐美学和西方音乐美学也存在着差异。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的源头是儒道两家提出的音乐美学思想,皆由春秋前萌芽状态的诸多音乐美学观点发展而来。中国两千多年的音乐美学发展史,一直都是以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为主流。既追求音乐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宇宙的和谐统一,又强调“洪天音真”。反对束缚人生、束缚音乐。所以中国音乐的审美标准是有情感而不狂放,有欲望但却含蓄。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对中国音乐的营造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音乐追求意境深远、模糊朦胧,以含蓄、淡泊、空灵为上品,以抒情为主和追求意境深远为特征。它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意境,美好的意境可以给欣赏者留下美好的想象空间,带来思想上的深化和情感上的升华。

而西方美学发展过程中则主要有两大思想流派,即“他律论”和“自律论”。所谓“他律论”强调的是音乐的美受音乐形式之外的(包括情感社会)影响,它强调一种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即情感音乐美学;而“自律论”正好相反,它强调音乐的美仅仅来自音乐自身,内在的要素决定音乐的形式美,强调音乐的内容。

从音乐作品特点的比较,中西方因思维方式不同,在音乐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简而言之,中国为“一曲多用—重再创;西方为专曲专用—重原创。”“一曲多用”是以尊重原有作品的风格和原有欣赏习惯为价值取向的,创作中仅将某“基本曲调”稍加变化,可赋予该曲以新的内涵。“专曲专用”则以作品的个性为追求目标,无论在作品的形式上还是在创作技法上,均以不重复别人、不重复自己为原则。 从音乐作品的创作方式上看,中国与西方的创作也有所不同。中国传统音乐作品的创作方式,具有集体性,一二度创作的一体性等特点。所谓集体性,是指作品中所凝聚的劳动不是某一作曲家的个人行为。所谓一二度创作的一体性,是指创作时,作曲家是歌唱家或

演奏家于一身的。作曲的同时也就是歌唱或演奏的过程,没有一二度创作的分工,具有极强的即兴性。而西方音乐作品(主要指西方专业作曲家的作)的创作方式,具有个体性,一二创作分离的特点。西方音乐作品属于作曲家个体劳动而为,体现出浓厚的个性特征。同时,在一二度创作上呈分离状,即作曲家的创作仅仅是完成乐谱而已。

从审美观念来观察中西方音乐我们发现,中国音乐讲究作品的意境、气韵,强调创作的神妙,风骨,注重表现的含蓄、婉转,喜好艺术形式的中和适度。而西方音乐一开始就带有浓重的宗教气息和道德教化色彩,表现形式较为固定,常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神圣感。随着其自身的发展,西方音乐逐步加入上生活气息和现实性,对感情的表达直白、激烈,具有强烈的情感表现能力。

到了20世纪,西方光怪陆离的音乐现象已很难被人理解和接受。但是,中国的艺术歌曲创作将中国诗歌文学、中国民歌与欧洲传统技法、中国传统音乐技法,现代创作技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和风格的艺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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