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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教育网工作通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16:15:17 字数作文
大荔教育网工作通知字数作文

篇一:2014陕西渭南大荔县计划招聘高中教师80人公告

2014陕西渭南大荔县计划招聘高中教师80人公告

关于2014年大荔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教育发展改革推进会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应届及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2. 各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类专业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3. 音乐、美术(艺术)、体育等专业性院校学科教学方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为各高中招聘以下学科教师:语文10人、数学12人、英语12人、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5人、历史8人、地理8人、政治5人、体育3人、音乐3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

三、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大荔县从教;

2. 持有教师资格证(已报考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6月份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参加复审),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四、应聘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到4月18日。

2. 报名地点:大荔县教育局人事股。

3. 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小二寸免冠近照4张、个人简历。

五、招录程序

报名人员,须经过资格初审、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具体时间以及相关事项见大荔教育网(www.dljyw.com)。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中,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情况,立即取消报考

资格。

六、新任教师待遇和义务

1. 新任教师入职后,其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 为新任教师优先提供公租房;

3. 实行新任教师服务期制度。所有新任教师须与教育局签署《就业协议》,并承诺服从组织安排,在我县从事高中教育工作至少8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

本公告由大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3-3266015 (宋老师)

大荔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日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a.offcn.com)

篇二:大荔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大荔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大荔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如下:

一、假期类别和期限

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等种类。 (一)病假。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请假一周以内,须经当地医院诊断证明;请假一周以上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按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但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

(三)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7天婚假。 (四)生育假

1.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10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期内,其产假时间向后顺延。

2、计划生育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给假15天,怀孕满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的,给假30天;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生产给假。

(五)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可给予丧假7天。去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新就业人员在见习期间请长假(含生育假、事假、病假),其见习期顺延,顺延时间等同请假时间。

二、请假程序

(一)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教职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假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凭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请假理由和要求,按规定权限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请假期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须书面报告,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人事股。(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在销假上岗时应提供健康证明);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书面续假手续。

(二)有关请假所需证明材料

1.凡请病假的,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单。 2.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非重大私事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

3.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材料,若

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 (三)请假审批权限

1.病、事、婚、丧、生育假。教职员工请事假累计1周(含1周)以内或请病假2周(含2周)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程序审批;请事假1周以上或请病假2周以上的,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并在人事股、干部股备案。婚丧假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程序审批,生育假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并备案。高度伤残、精神病、传染病等患者,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无法正常上班的,由本人写出病退申请,并提供医院病历单和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指定医院复核,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其待遇按退休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学习培训。应鼓励教职工参加业余学习培训,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请假审批制度。

外出学习一周以内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周以上的,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教职工申请脱产性质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脱产离岗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中心小学校长、初中校长、局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须向干部股请假;请假在三天以上者须经干部股审核报局长审批,干部股备案。

三、工资待遇

(一)病假工资待遇

1.当月病假在15天(含15天)以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当月病假在15天以上者,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

(二)事假工资待遇

1.当月事假累计在7天以下(含7天)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当月事假累计7天以上的,但不享受绩效工资。

(三)婚丧产假待遇

在国家规定婚丧产假内,全额享受绩效工资。

四、旷工及其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参加本单位规定的学习或活动,以及擅自停课、调课 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的; (四)因工作变动未按时到岗或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五)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内从事其他与请假事由无关的活动或非法活动的;

(六)利用病假外出经商,到外单位工作,医疗证明弄虚作假的。

旷工3天及以上的,停发全部工资,并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辞退(解聘)或自动离职处理。教职工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的,学校要及时用书面督促其本人返回单位,通知书应有返校时间限定以及届时不返校将予以解聘处理等内容。通知书要送达本人或亲属签收。若拒签,由送达的两个人签字,并注明送达时间、对象、拒签情形。如果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辞退,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相关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任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学年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事管理。

(二)各校负责人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请假登记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用人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因考勤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不到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未尽审核职责或虚报、缓报、瞒报、不报等违规行为的。 (三)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校(本单位)教职工请假制度,把教职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 重要依据之一,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 本制度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教职工请假制度自行废止。

篇三:关于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欢迎来到辽宁教师招聘网,中公教师考试网是中国教师最权威门户网站,提供历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培训、面试辅导、最新教师考试讲座等全方位教师考试信息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关于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继续按《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

[2008] 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74号)等文件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按 《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2013]40号)文件执行(详见www.lnjyrc.cn辽宁教育人才网)。

二、总体安排

(一)系统开放及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各认定机构使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和认定。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网上开放时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第一时间段:

认定范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系统开放时间:4月1日—7月18日

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6月30日

时间安排:

⑴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 —5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21日—5月30日

⑵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 —6月14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5日—6月30日

7月18日前导出认定数据,7月20日信息系统关闭。

2、第二时间段

认定范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除外)。 系统开放时间:9月11日—12月8日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30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1月1日—11月30日

12月8日前导出认定数据,12月10日信息系统关闭。

(二)相关工作要求

1、2014年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两类,我省申请人员应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必须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报名(

2、申请人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段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自行按A4纸双面打印,本人若有工作单位,在封面处必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所有学历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无法进行网上查询的须提供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学历认定证明);

⑷学生毕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或《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⑸《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居住在市、区的申请人到丹东市中心医院体检,居住在县(市)的申请人到各县(市)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测试工作详见丹东教育网

(www.ddedu.com.cn)“通知公告”中的《关于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培训的通知》);

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⑻《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另需提供与申报资格种类相同层次的实习学校至少20节本学科讲课教案和至少50节听课笔记(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还须提供省里统一发放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⑼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小二寸彩色证件照四张。要求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的冲洗印照片(彩喷打印照片无效),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注册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第二时间段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在11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丹东教育网(www.ddedu.com.cn)。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秋季开始“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使用USBkey密钥系统,各县(区)级认定机构用户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各认定机构认定工作开始前,操作员须做好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的设置及参数文件生成;系统关闭前,完成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两个时间段统筹安排,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

本地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做好通知、宣传并确保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

根据《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辽教发

[2013]40号)文件要求,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制定了《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 2号)工作通知。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每年春季举行一次,3月份在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公布本年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相关通知。参加测试人员于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每年只限报名一次,5月份组织实践能力测试,6月初上网查询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省里统一发放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全省共设三个测试点,分别为沈阳、大连、锦州。

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能力测试的幼儿园教师,于6月1日-6月15日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6月14日-30日持学历证书、综合笔试合格证书、实践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毕业生可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四、丹东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2536761 元宝区教育局2305185

振兴区教育局2027389 振安区教育局2890148

凤城市教育局8136692 东港市教育局7122530

宽甸县教育局5130583

2014年4月11日

篇四:关于转发做好201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1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的

通 知

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3〕5号)、《201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的通知》(淄教师字〔2013〕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转发201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总体规划,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组织中小学教师分别围绕Intel未来教育《基于项目的学习》、教育技术能力、基于新课标的课例研究等主题,在课程专家引领下,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对话交流,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36学时的全员远程研修,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研修项目

(一)高中教师Intel未来教育《基于项目的学习》全员远程研修

研修对象包括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15个学科的专任教师。研修内容以“基于项目学习的课堂教

学实践”为主题,围绕基于项目学习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21 世纪课堂学习的特点、评价策略、评价方法、评价实施等内容开展研修。

(二)初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远程研修

研修对象包括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和美术12个学科的专任教师。研修内容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以单元教学设计作为主要任务,突出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三)小学教师新课标课例研究全员远程研修

研修对象包括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品德与生活(社会)8个学科的专任教师。研修内容以基于新课标的课例研究为主题,聚焦新课标贯彻和混合式课例研究,主要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教学中的学生研究、基于课标贯彻和学生学习的教学设计与研究、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贯彻课标的混合式课例协同研究、课例研究常态化及其变式应用等。

三、研修时间安排

2013年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各集中研修6天,每天1个专题,共36学时。

初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7月15日—20日

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7月23日—28日

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8月19日—24日

四、研修模式

(一)研修组织

(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大荔教育网工作通知)

2013年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采取“省课程专家团队--市县学科指导组--研修小组--参训学员”的教学组织模式。高中教师远程研修以市为单位组建各学科指导教师组,初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以县为单位组建学科指导教师组,每个学科指导教师组设组长一人。指导教师数原则上按照本区域学科研修组4:1(学科研修组数:指导教师数)的比例遴选配备。

各中小学校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成研修组,每个研修组人数以15人左右为宜,人数较多的学科教研组,可以学科年级备课组为主体分成若干研修组;研修组原则上不跨校组建,但少于5人的学科教研组,高中以市为单位、初中小学以县为单位跨校编组。每个研修组设组长一名,研修组长原则上由学科教研组组长或学科备课组组长担任。

为确保研修指导活动顺畅、有序进行,每位指导教师要明确所负责的研修组(每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4个研修组),与研修组长建立明确、稳定、双向顺畅的沟通联系和指导机制。指导教师所对应指导的研修组,高中由市教育局指定,初中、小学由县教育局指定。

(二)教学形式

1.学员登录。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上参加过远程研修的教师可凭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首次参加远程研修的参训学员、研修组长和指导教师以默认账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姓名的全拼<小写>)登

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研修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2.学员学习。参训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视频课程和网上课程资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阅读课程简报,发表随笔感言;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专题研讨;进行学习反思,学以致用。集中研修期间,各学校或培训点根据统一要求,组织参训学员集中观看或以单机(电脑)播放方式学习视频课程。

3.学习指导。远程研修期间,研修组长、指导教师和课程专家负责参训学员的学习辅导、引领和管理等工作。

——研修组长阅读点评本组学员全部作业,审核确认本组学员作业均为原创;参与学科指导小组活动,组织本组学员参加在线研讨和线下各项活动;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学习简报。

——指导教师协助课程专家团队,帮助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组织研修组长和学员熟悉研修平台、了解研修流程,指导、督促和组织学员学习;阅读点评学员作业和文章,推荐学员作业;编辑学习简报;回答学员问题,归纳学员疑难问题并反馈给学科专家团队;做好学习评价、总结、合格学员确认以及优秀学员推荐等。

——课程专家团队点评和推荐学员作业,对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定期在线与学员进行交流,编辑课程简报,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

远程集中研修结束后一年内,所有参训人员仍可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参与教学研讨,开展校本研修,享受平台提供的资源服务和网络研修的跟进服务。

五、组织工作流程

(一)参训教师报名及信息更正

报名全部通过“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信息数据整理工作,各级管理员要做好参训教师的信息添加、删除、更正和校对工作,防止参训教师信息出现错误。信息更正对象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正副校长和各级教研员。参训教师报名工作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三个批次进行。每位教师只允许填报一个学科。所有参与研修人员在同一个研修项目中只能以一种身份(学员、研修组长、指导教师、课程专家)参与研修。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二)编组和配备指导教师、研修组长

组建研修组、配备研修组长和指导教师的工作,高中学段由市教育局负责, 初中和小学学段由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参训人员信息确认

6月20日—30日,各学段参训教师、研修组长、指导教师和课程专家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首页()进入报名系统确认,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和身份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远程研修平台参加远程研修。信息有误者,请在确认时间内联系市、县级管理员及时更改。研修开始之后,不再开放报名信息的更改功能。

(四)学科指导教师与研修组长培训

篇五:大荔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大荔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形式,加速现代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农业厅财政万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5年】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农民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实训基地为平台,坚持“政府主导,基地牵头、各方配合,突出技能、系统培育,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围绕“瓜、果、菜、畜”主导产业,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服务业,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育,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培育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满足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全县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农业发展需求,围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具有高难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业建设要求,掌握农业生产知识及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应用型,完成60名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三、培育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育对象:一是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二是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是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四是农业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五是从业稳定,创业激情高,热爱农业,并有志于终身投入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

(二)培育内容:根据农业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结合《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大纲》,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育内容,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相关专业技能、职业道德与能力要求、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

(三)培育方式:一是将财政投入、系统培训、专业指导、产业扶持、自我发展紧密结合,实现职业农民培育一条龙服务;二是将培育活动与农时季节、关键环节、主要技术、生产实践、农民需求紧密结合、让职业农民在产业链中培育;三是将成人教育、田间办班、远程教育等紧密结合,满足不同类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需求;四是将培育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现代农工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紧密结合,让职业农民再生产职业中成长;五是将专家教授、专业教师、农技人员、乡村能人,培育对象紧密结合,组织技术人员与学员结对子,切实增强职业农民的实际操作能力,帮助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四)培育能力

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加强培训班管理,由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建立班委会引导学员自我管理。制定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台账(信息)

(五)培训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在大荔县就、羌白镇留村益农专业合作设。

五、统筹大荔县农业局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建立职业农民指导教师库,依托教师团队进行帮扶指导。组建指导教师队伍,促进技术人员和职业农民结对子,定期有重点的开展指导,帮助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成熟壮大。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选拔培训对象,确定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学员和师资库,征订编印培训教材。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建立信息服务平台。

(二)实施阶段

结合我具有农业产业分布特点,认真抓好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异地交流、技能鉴定、跟踪问效等每一个培育环节,完成培育任务和评估考核及新型职业农民认证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培育档案资料,切实保证培育效果。

(三)总结阶段

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提炼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模式、新典型,剖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培育方式方法,打造具有本县特点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项目要求,确保培训质量,2015年大荔县农广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建立完善的培训机构,袁三虎校长总负责,成立了教育培训小组,明确工作小组组长、成员、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要求工作小组做到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全面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二)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

根据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新要求,及时充实培训内容。在培训形式上,结合农时季节和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农学结合、田间课堂、实践培训等形式。保证培训效果,切实促进增收。

(三)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营造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农民踊跃报名参加培育;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树立农民创业就业的成功模式,大荔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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