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媒之第一毒后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2 14:14:23 体裁作文
篇一:蓝港指责腾讯封杀《佣兵天下》广告 腾讯已回应 - 蓝港,腾讯
蓝港指责腾讯封杀《佣兵天下》广告 腾讯已回应 - 蓝港,腾讯
IT之家(www.ithome.com):蓝港指责腾讯封杀《佣兵天下》广告 腾讯已回应 导读:改编自说不得大师的3D魔幻网游《佣兵天下》日前召开全球发布盛典,宣布首先在国内进行开放测试。然而,就在游戏迎来测试之际,王峰却在微博愤怒发文称,游戏遭受腾讯互娱封杀。事件回顾:“门里藏刀”还是新戏码蓝港遭遇腾讯互娱封杀蓝港在线历时四年研发的3D网游《佣兵天下》在上线之际,却意外遭受腾讯互娱封杀。CEO王峰随后发布多条微博,表达了对此事的愤怒,16日再度召开媒体见面会,就封杀一事向腾讯互娱发布七条“愤怒”声明,并称由此造成的游戏损失或达20%。蓝港在线CEO王峰 会上,王峰首先透露了15日公测后《佣兵天下》的现况,他表示这款耗时四年制作的重要产品,现已冲入百度产品指数前十,位居第九;蓝港在线也首次在公司排名中升至第六,为四年来最高位置。百度网游排行榜:《佣兵天下》排名第九网游运营商排行榜:蓝港在线排名第六 他介绍,在过去的四年中,蓝港在线一直与腾讯进行广告业务合作,旗下《倚天剑与屠龙刀》、《问鼎》、《东邪西毒》、《西游记》等多款产品均曾在腾讯平台进行投放,投放金额已超过2000万。而此次原本已敲定的《佣兵天下》广告投放,却被腾讯互娱部门以“竞品”之名强行制止,严重打乱了原本的测试推广计划。 蓝港在线总裁廖明香称,腾讯的广告业务需要广告主到指定的代理公司下单,并非直接与腾讯进行沟通。此次《佣兵天下》的广告投放需求,早在8月底便向代理公司提交了订单,却迟迟未收到回复,得到的答案是腾讯互娱因内部问题需要协调。此后虽然等待了一些时间,不过最终达成了合作。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佣兵天下》公测之时却突然遭受封杀。虽然随后蓝港经过多次沟通上的努力,依然无果。 王峰认为,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在于腾讯庞大的商业机器所形成的垄断,而这种垄断已致麻木。《佣兵天下》原计划连续四天的密集广告投放,也因封杀而错过了最为关键的增长期,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达20%。对于未来的合作走向,蓝港在线将会重新考虑是否继续保持这种合作关系。 据悉,腾讯依靠垄断地位封杀同业竞争对手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蓝港在线将保持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蓝港在线发布的愤怒声明如下: 1、作为与腾讯公司广告业务有4年合作的蓝港在线,我公司旗下《倚天剑与屠龙刀》、《问鼎》、《东邪西毒》、《西游记》等多款产品均曾在腾讯平台进行投放,投放金额已经超过2000万元。近几天我们接到腾讯方面消息,腾讯互娱竟然将蓝港旗下3D网游《佣兵天下》列为竞品,并且在内部封杀该产品。据腾讯内部人士称,其互动娱乐部门强行制止蓝港在线《佣兵天下》与腾讯媒体平台的广告合作,让本已达成合作事实的投放计划流产,已经严重的影响了蓝港在线《佣兵天下》产品开放测试的推广; 2、腾讯方面在获知我方抗议后,对外谎称“广告位紧张而暂不能安排”,故意隐瞒“歧视性竞争”的丑恶心态,对此,我司希望腾讯能够正视事实,还事实以真相; 3、《佣兵天下》凝聚了蓝港在线120多名优秀游戏设计师4年的智慧与汗水,但当产品正值开放测试之际,却被作为行业第一的腾讯公司封杀,这令尚处于创业阶段的第三代网游公司蓝港在线异常愤慨。我司希望腾讯公司放弃恶意竞争的念头,向蓝港在线及《佣兵天下》项目组全体成员道歉; 4、面对腾讯刻意隐瞒封杀《佣兵天下》的现实,我司已经保存了足够的证据,如腾讯继续隐瞒真相,我们将不得不将其公布于众,还原事实以真相; 5、腾讯作为业内领先的大公司,应当为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家大公司应有的贡献,而不是肆意封杀潜力型公司,从而达到一家独大的目的; 6、腾讯依靠垄断地位已经严重违反了随意封杀同业竞争对手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7、综上所述,我司正式呼吁,全社会、全行业以及新闻媒体能够高度关注此事,关注腾讯公司肆意封杀同行的行为,关注恶性竞争市场环境下创业企业的生存空间,共同抵制垄断行为,还中国互联网市场以一个良性、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 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新浪科技)腾讯回应:蓝港在线游戏公测广告今日正常上线针对蓝港在线发声明指责腾讯封杀《佣兵天下》广
告一事,腾讯公司今日凌晨发出声明,称蓝港在线在腾讯的广告投放有清晰排期,且按排期正常进行,蓝港在线的游戏公测广告将自本周六起正常上线。腾讯声明称:“上周五客户临时要求在本周六追加aio广告,由于排期原因,我们暂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但蓝港在线此前完成订购的广告不受影响。蓝港在线的游戏公测广告将自本周六起正常上线。为了帮助客户更好地完成推广,我们在按其原计划投放广告的同时,也赠送了部分广告资源。我们后续会继续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做好服务。”腾讯的边界与冲突对于腾讯开放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止过。此前,很多创业者私下找到本报记者,说“腾讯太过份了,能不能报道下”?但只接受不具名采访,因为“得罪腾讯,后果很严重”。王峰微博公开指责腾讯后,有网友跟评:王峰算第一个站出来点腾讯名的,指马化腾鼻子的,不容易。去年“3Q大战”,周鸿祎公开指责马化腾,那是对手博弈,王峰在“被压迫的人们”中第一个冒险挺身。王峰在微博中说“我发这条微博,曾被建议考虑后果,他们告诉我这是腾讯惯例,之前也有别人,大家都忍了,只不过今天被撞上了”。3Q大战之后,这不是腾讯第一次遭遇指责。天使投资人,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在“Q+平台”推出当天即在微博中留言评论“Q+平台”怎么这么多“禁飞区”?只是语多隐晦,未能公开指责。Q+平台推出当天,腾讯CEO马化腾在台上演讲,台下坐着数百开发者。一些开发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终于看到腾讯迈出一小步,但对于腾讯开放的胸襟与态度则表示疑问。该开放会议还没有结束,开发者就开始私下抱怨:腾讯的“三七分”比苹果还苛刻,腾讯凭什么?不过,一位开发者说:“不管如何,应用开发商都应该感谢腾讯,至少可以赚到钱了,只是少些。”他将依赖腾讯类比为“饮鸩止渴”,饮鸩可止渴,苟延残喘一会会,而不饮鸩则会立渴死。360创始人周鸿祎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互联网行业有两座大山,一是腾讯,二是百度,前者垄断了客户端,后者垄断了网页流量。按照alexa最新流量排名,百度排名第一,腾讯排名第二。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网游企业CEO说:腾讯应该被拆分,就像当年被分拆的AT&T一样。面对3Q大战之后的质疑,腾讯试图通过“开放平台”来解决问题。但李学凌说,腾讯开放的实质是“我没有的应用,让你上来陪我玩,我分你的钱;我要做的应用,你可能形成威胁,我就下封杀令”。李学凌认为,腾讯虽然号称学习苹果,学习Google,但其开放模式与后者的“生态链”的做法完全不同。“生态太链”的做法有两个特点:一是做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的东西,比如微软的windows生态链,苹果的iTunes生态链,Google的android生态链;二是大家相安无事,一个做平台,另外的做应用,有清晰的边界。“开放”与“封杀”的边界在哪里?王峰说:“腾讯内部也很拧巴,广告部门来拿订单,互动娱乐部门要审查和他们哪款游戏有竞争关系。”对于腾讯的边界,李学凌认为,这取决于腾讯自身:站在现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腾讯的帝国没有边界;如果继续山寨,提防竞争对手出现,构筑自己的“马其顿防线”,则腾讯已至巅峰。腾讯第二财季财报显示,腾讯QQ最高同时在线账户为1.36亿,环比下降0.4%,这是腾讯自2004年上市以来,其同时在线账户数首次出现下滑。同时,腾讯公司的网游营收环比增长1.9%,低于分析师预期。(21世纪经济报道)本文来自: www.ytjld.com1.76微变 1.76大极品
篇二:消费者行为学之社会化媒体营销
社会化媒体营销就是通过现今大众化媒体去和消费者建立联系,通过消费者之间的反馈建立一个整体的营销网络。
1996年
“益达”无糖口香糖在中国推出,试销广东市场,翌年推向上海和浙江市场。
2000年
“益达”无糖口香糖登陆北京。
2001年
“益达”无糖口香糖蓝莓口味上市,经过3月和8月启动的两轮营销攻势后,益达无糖口香糖已经覆盖了全国所有主要城市。
2003年
“益达”木糖醇无糖口香糖上市,行销超过150城市。
2004年
“益达”洁白无糖口香糖隆重全面上市,益达产品线扩展到一个全新的领域。
2005年
“益达”木糖醇口香糖蜜瓜口味瓶装在中国上市,目前已经跃居同类木糖醇口香糖产品的销售量第一。
“益达洁白·笑出彩色人生”全国大型笑容征集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赢得了消费者的积极反馈,还摘取了国际金奖,品牌形象充分得到了肯定。
2006年
推出“益达”轻便装,包括益达洁白无糖口香糖柠檬香梨味,“益达”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冰凉薄荷口味、香浓蜜瓜口味等品种。
9月,“益达”草本精华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在全国33个城市上市,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热烈的反响。
2007年
3月,“益达”木糖醇无糖口香糖又隆重推出清爽西瓜味,为消费者带来全新的清爽体验。 2008年
“益达"木糖醇香橙薄荷口味在全国上市,迅速成为深受消费者欢迎的口味之一。
2009年
富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E的“益达至尊”西柚口味无糖口香糖全新上市,为消费者带来“优+滋养”的全新体验。自2007年中国卫生部批准营养素维生素C和维
生素E可添加入胶基糖果以来,“益达至尊”是箭牌产品组合中第一款富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E的产品,在胶基糖果行业也属领先。独特的活性配方加上广受喜爱的西柚口味,“益达至尊”将成为箭牌产品组合中的又一款“明星产品”。
2010年
4月,益达向全国市场隆重推出另一巨星——木糖醇无糖口香糖清爽西瓜味。作为中国人最喜爱的水果口味之一,这位新明星必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愉悦体验。
2014/5/29 14:34:01
黄日益
2014/5/29 14:34:01
社会化媒体营销就是利用社会化网络,在线社区,博客,百科或者其他互联网协作平台媒体来进行营销,销售,公共关系和客户服务维护开拓的一种方式。一般社会化媒体营销工具包括Twitter,博客,LinkedIn,Facebook,Flickr和Youtube等。
在网络营销中,社会化媒体主要是指一个具有网络性质的综合站点,而它们的内容都是由用户自愿提供的,而不是直接的雇佣关系。
社会化媒体营销三个重要的方面
1、创建大量的有价值的新闻事件,视频,tweet,博客来吸引关注,并且自然成为了病毒性内容。病毒性传播不是通过购买广告位,而是用户自发传播。
2、建立多种渠道让公司品牌的粉丝或者公司能够以多种方式来推广自己(双向的),比如Twitter,Myspace,Facebook等。
3、开展对话。社会化媒体营销不是全部都是由企业控制,他允许用户参与和对话。一个设计糟糕的社会化媒体活动可能会产品适得其反的作用。社会化媒体营销必须要全员参与并且尊重用户。
同样让社交网络沸腾的一部电影:郭敬明的《小时代》。与《爸爸去哪儿》不同的是,《小时代》的口碑并不算好,其在豆瓣上的评分甚至低于5分,但郭敬明、杨幂等一批娱乐名人的效应还是吸引了大批年轻粉丝,数托邦(DATATOPIA)分析发现观看《小时代》的观众平均年龄为20.3岁,这批典型的90后成了《小时代》票房的最大贡献者,也成为了《小时代》在社交网络上传播的最大贡献者。
点评:这部电影上映的第一天开始,就一直处在争论的风口浪尖,究竟是好是坏,黑《小时代》一派与挺《小时代》一派在社交媒体上展开了旷日持久的骂战,这反而让《小时代》引起了更大的关注。2000多万的投资,近5亿的票房收入,郭敬明让我们看到了粉丝经济的力量。
微博宣传,话题讨论量,转发量,评论量,电影票房 弱化小时代,提高重视概念
1.发布话题 在新浪微博上建立益达口香糖“说不出的酸甜苦辣”活动专区并注册官方微博,团队在@益达-酸甜苦辣 每天转发、更新网友关于活动及彭于晏、桂纶镁的相关微博,利用明星效应,对益达业务本身进行宣传、推广。 2.主题活动 举行抽奖等主题活动:新浪微博注册用户使用输入#说不出的酸甜苦辣#活动关键词,发表您的说不出的酸甜苦辣,分享微博,就有机会赢得各种精美礼物,包括益达酸甜苦辣套装礼盒和旅游券,契合活动营造的“生活是充满酸甜苦辣的旅行”概念。营销策略 1.借助平台,普及信息 通过微博日常的信息发布宣传益达酸甜苦辣这项产品以及相关活动,包括每周共抽取51名用户获得奖品,一次激发用户参与。 2. 明星效应,吸引关注 益达此次不仅为两位代言人拍摄系列广告并通过电视、视频等渠道进行投放,同时配合“酸甜苦辣”主题活动开展“明星快递员”活动,请代言人见证粉丝的酸甜苦辣,并坚持每天在官方微博上进行跟踪宣传。 3. 情感营销,引起共鸣 让用户通过微博平台发表自己的酸甜苦辣经历,引起用户间的讨论以产生情感共鸣,拉近品牌与用户间的距离,增强用户对益达的品牌好感度,从而帮助益达更有效地将参与活动的微博用户转为品牌的消费者。 4. 品牌维护,持续有效 通过持续的官方微博维护提高益达品牌的美誉度,吸引更多用户加入,从而增加益达消费者的忠实度以及两位代言人粉丝对益达的关注度。
篇三:〓■世界经典广告词欣赏 ■〓
〓■世界经典广告词欣赏 ■〓
1. Good to the last drop.滴滴香浓,意犹未尽。(麦斯威尔咖啡)
2. Obey your thirst. 服从你的渴望。(雪碧)
3. The new digital era. 数码新时代。(索尼影碟机)
4. We lead. Others copy.我们领先,他人仿效。(理光复印机)
5. Impos*le made pos*le.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佳能打印机)
6. Take time to indulge. 尽情享受吧!(雀巢冰激凌)
7. The relentless pursuit of
perfection.不懈追求完美。(凌志轿车)
8. Poetry in motion, dancing close to
me.动态的诗,向我舞近。(丰田汽车)
9. Come to where the flavor is. Marlboro Country.
光临风韵之境——万宝路世界。(万宝路香烟)
10.To me, the past black and white, but the future is always color. 对我而言,过去平淡无奇;而未来,却是绚烂缤纷。(轩尼诗酒)
11. Just do it. 只管去做。(耐克运动鞋)
12. Ask for more. 渴望无限。(百事流行鞋)
13. The taste is great. 味道好极了。(雀巢咖啡)
14. Feel the new space. 感受新境界。(三星电子)
15. Intelligence everywhere.智慧演绎,无处不在。(摩托罗拉手机)
16. The choice of a new generation.新一代的选择。(百事可乐)
17. We integrate, you
communicate.我们集大成,您超越自我。(三菱电工)
18. Take TOSHIBA, take the
world.拥有东芝,拥有世界。(东芝电子)
19. Let?s make thing btter.让我们做得更好。(飞利浦电子)
20. No business too small, no problem too big.
没有不做的小生意,没有解决不了的大问题。(IBM公司)
21.M&Ms melt in your mouth, not in your hand.(M&Ms)
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M巧克力)
22.Good to the last drop. (Maxwell) 滴滴香浓,意犹未尽。(麦氏咖啡)
23.Time is what you make of it. (Swatch) 天长地久。(斯沃奇手表)
24.Make yourself heard. (Ericsson) 理解就是沟通。(爱立信)
25.Start ahead. (Rejoice) 成功之路,从头开始。(飘柔)
26.Things go better with Coca-Cola. (Coca-Cola)
饮可口可乐,万事如意。(可口可乐)
27.Connecting People.(Nokia) 科技以人为本。(诺基亚)
28.A diamond lasts forever. (De Bierres)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第比尔斯)
29.Mosquito Bye Bye Bye. (RADAR) 蚊子杀杀杀。(雷达牌驱虫剂)
30.A Kodak Moment. (Kodak) 就在柯达一刻。(柯达相纸/胶卷)
31.校园“光棍俱乐部”——男人的世界!(金利来服饰);
32.大学生正常消费——不买贵的,只选对的。(雕牌洗衣粉);
33.每天有约会——精彩每一天。(雀巢咖啡);
34.生日大聚餐——美好时光,美味共享……(麦当劳快餐);
35.好不容易从失恋中解脱——原来生活可以更美的。(美的空调);
36.朋友间的承诺——真诚到永远!(海尔电器);
37.面对导师的赞赏,常说——让我们做得更好!(飞利浦电器);
38.应付别人的指责,常说——我就是我……(雪碧饮料);
39.九月十日写给导师的贺卡——我们的光彩,来自你的风采。(沙
宣洗发水);
40.大学生与他们的父母——沟通无极限……(康佳移动电话);
41.一个星期突击复习,搞定所有考试——就是这样自信!(飘柔洗发水);
42.考试作弊高手——天外有天……(红塔集团);
43.寝室电脑无病毒——健康新概念。(LG空调);
44.就业偏向外企——非常可乐,非常选择!(非常可乐)。
bigmouse_5920 2005-7-26 00:49
〓■搞笑广告词■〓
〓■搞笑广告词■〓
某音响公司广告———“一呼四应!”
某饺子铺广告———“无所不包!”
某石灰厂广告———“白手起家!”
某当铺广告———“当之无愧!”
某帽子公司广告———“以帽取人!”
某理发店广告———“一毛不拔!”
某药店广告———“自讨苦吃!”
某戒烟协会广告———“千万别找吸烟女子做朋友,除非你愿意去吻一只烟灰缸!”
某打字机广告———“不打不相识!”
某眼镜店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为您的窗户安上玻璃。”
某香水公司广告———“我们的新产品极其吸引异性,因此随瓶奉送自卫教材一份。”
某公共场所禁烟广告———“为了使地毯没有洞,也为了使您肺部没有洞,请不要吸烟。”
某公路交通广告——“如果你的汽车会游泳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
某新书广告——“本书作者是百万富翁,未婚,他所希望的对象,就是本小说中描写的女主人公!”
篇四:媒介审判
传媒与司法的较量-媒介审判
章雯雯 叶丹露 陈佳雯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人文科学分院广播电视新闻学1201 1202 )
【摘要】大众传播媒介在信息时代掌握了“话语权”的绝对优势,其舆论监督是“柔性监督”。但是让媒介去凌驾于法官之上,以道德评判取代司法审判,实质上是以新闻自由为由干预司法独立。“媒介审判”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改变了媒体角色的定位,干扰司法,降低司法公信力。而司法的缺位,利益的驱动,媒体的越位,公众的人治情结和制度规范的空白都是造成“媒介审判”的主要原因。从1997年的张金柱案到2010年的药家鑫案再到2013年的陈永洲事件,都是“媒介审判”的典型案例。为了避免出现“媒介审判”,媒体必须要坚持新闻原则,公正客观地报道,而且新闻报道节奏要和正常的诉讼程序同步。而传媒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是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
【关键词】媒介审判 司法公正 舆论监督
【正文】
2013年的陈永洲事件引起社会不小的反应,央视公开的派出所审问视频更是让我们联想到“媒介审判”这一新闻伦理问题。从1997年张金柱案到陈永洲事件的十几年间,新闻报道扭曲舆论监督功能,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日渐增多,如何避免“媒介审判”,值得我们深入分析,从而唤醒传媒和司法的良性互动。
一.媒介审判的定义及表现方式
“媒介审判”又叫“新闻审判”、“舆论审判”,指新闻媒介利用其公开传播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干预、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即犯罪嫌疑人尚未经法院判决是否有罪,传媒已经在报道或评论中对其定罪,或传媒对嫌犯在法庭的辩护作倾向性的评论,作出定罪的判断。 它主要表现在媒体超越司法程序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案情分析、案件定性、涉案人员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公开的判断和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一种足以影响司法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其公正性。实质是以新闻自由干预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消司法审判,以媒介的“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
二.媒介审判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媒介审判”的发展过程进行宏观考察,可以发现一起舆情案件的形成大致要经历这样几个过程:舆论的开端(“自媒体”如微博焦点言论)-舆论发展(主流媒体跟进,进行集1
中报道,头版头条,博客推荐,论坛置顶)-舆论膨胀(媒体深入挖掘,专题报道,网络言论争鸣,网络行动,“意见领袖”引导)-舆论整合(意见趋于一致,舆论群体出现)-舆论消散。
第一,媒介审判加剧了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冲突。新闻自由强调通过信息公开来实施对包括司法权在内的社会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司法独立则排斥各种非司法的因素对司法者的指令、干扰和影响。关于司法的独立性,西方的学者概括为七个方面,分别是国家和社会各种势力,上级官署,政府,政党,新闻舆论,国民时尚与时好,自我偏好、偏见与激情。
第二,它容易误导受众,造成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在信息社会里,大众传播媒介拥有选择信息和解释信息的权力,具有“话语权”的绝对优势。而司法机关则由于其封闭性和独立性,因而同社会的信息交流相对较少,表现出一定的沉默性。这样就很可能造成事实上的信息不对称,受众只能根据新闻媒体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对案件审判的公正性作出判断和理解。一旦媒体提供的信息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不充分的、不客观的,就有可能误导受众。使公众对司法部门办案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信心动摇、减弱,从而危害法治。1简单来说,人们会怀疑法院的判决受到舆论的影响。传媒先给嫌犯定罪,不按程序法办事,即使后来的判决正确无误,人们也会怀疑这是传媒影响的结果。至今怎么解释都难以扭转人们的认识:法院受到传媒报道的影响才判了当事人死刑。2
第三,它扭曲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干扰司法。在我国的监督体制中,舆论监督是一种特殊的“柔性监督”的形式,让媒体去充当“法官的法官”,“凌驾于司法之上,干预和影响司法”。这种变形的舆论监督实际上等于否定了舆论监督,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无罪推定原则,则是要求控审分离,审判权独属法院。它提出法律上无罪的概念,以区分事实上的无罪,“有罪”与“无罪”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对事实进行法律评价的结果,这一评价结果只能由行使国家审判权以裁判的形式作出,而做出相对公正的最终判决。3
第四,它改变了新闻媒体的角色定位。一是干扰了新闻界的正常工作,并有可能使媒体陷入讼累之中;二是道德与法律的冲突问题。另外媒体所渲染的主题故事湮没了证据搜集的必要与可能,而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须以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而且,法官既承受来自各种媒介的舆论干预,又受到因舆论影响而站出来“主持公道”的行政干预,法官艰难地秉持着法律公正与道德公正的天平,又承受着法律与敬重领导的双重考验。法律无罪在道德面前站不住脚,变成“民意的傀儡”,在行政指示前变得腿软,沦为“政府的喉舌”,“有罪”也就这样产生了。
第五,“个体暴露”决定“未审先判”。新闻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发动者和传播者,它依仗
自己强大信息优势足以主导舆论的霸主地位,对案件“口诛笔伐”,形成一种先在行的强势“审判设定”。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判刑或变相定罪,判刑。被追诉者的人权受到严重侵犯,特别是名誉权和隐私权。3
第六,“故事多变”置换“事实认定”。现代传媒技术使人们可以通过非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舆论可以很轻易地聚集和整合,但是司法程序远远跟不上及时性很强的媒体,所以会出现各种敏感性,趣味性,异常性,讽刺性的语言表达,多个事实版本中充斥着虚假,主观,道听途说的细节,这样直接言词原则的基本精神就被消解了。
第七,“证明标准下降”催生“疑罪从生”。强大的舆论压力使法官不得不屈从主流观点,被告人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以扭转舆论的倾向,那么最终往往是被判有罪。这种举证责任的转移必然伴随着证明标准的降低,冤假错案更加容易发生。
三.媒介审判产生的原因
第一,司法缺位。极少数司法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业务素质低下,有些司法人员法治意 识淡漠,人情案、关系案,时常不断,实现司法公正常常需要外部因素包括媒体监督的推动;因而新闻舆论也就成为救济司法缺失和司法不公的一种特殊的救济手段。
第二,新闻界越位。中国的新闻媒体大多具有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借助于其所依托的强大的政治权威,传媒或多或少都有评判是非、解决纠纷的能力。如果这种能力处置不当,越过了一定的界限,异化为凌驾于司法之上或越于法治之外的裁决权与处理权,就可能构成实质上的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和对抗,危及社会权力结构的平衡。
第三,媒体经济利益的驱动与恶性竞争。一些媒体竞相追逐法制报道这个热点,吸引受众的眼球,提高媒体的发行量和收视率,刺激广告商投放广告的热情,为媒体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热炒“卖点”而出现失控,形成对司法独立的非法干预。
第四,公众人治情结的执着。中国目前情况下,一些地方实现司法公正还时常对外部干预因素(如上级指示、媒体报道)有一定的依赖性,就更容易助长公众产生“找法院不如找记者”、“记者是法官的法官”之类的心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介审判”是现代法治社会里由新闻界和公众共同制造的人治的神话。
第五,制度建设空白。寻求司法独立与媒体报道的平衡是保证舆论监督合度、到位的基本前提,但目前我们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对监督的对象、范围、方法、措施、限度、要求等等,都有相当多的法律和政策的空白,缺乏完备而又便于操作的法律规程,致使新闻媒体面对舆论监督或者手足无措,或者违规犯忌。
四.中国社会上出现的“媒介审判”实例
在2013年,一起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拘捕事件引起公众不小的关注。整个事件过程是这样的。由公开资料显示,从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2013年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微博上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公开,称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10月22日,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带走。23日,中国记协联系公安部要求保证新快报记者安全。24日,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26日,陈永洲承认收钱发不实报道。28日,《新快报》就陈永洲事件致歉。30日,新快报陈永洲被批捕。
而在26日央视的《朝闻天下》早间新闻栏目中播出陈永洲自述有罪的采访片段。新闻中陈永洲在面对民警的质问,声称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央视在这起事件中触犯了两大法律底线。
首先中国的刑法应该是无罪推定原则,但是央视并没有采访他委托的律师,也没有他任何的自辩,只有纯粹的有罪供诉,这本身已经违反了《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公安没有等法院审判这么快就把这些所谓结论性意见抛到央视上去,我觉得它是强化社会受众一种有罪认定,形成陈永洲就是有罪的舆论引导,使公众对该事件提前有了判决。
其次,从另一个角度看,央视能够进入看守所拍摄,这本身就违法。因为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只有办案人员、律师和家人可以见到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嫌疑的公民未被法律判定有罪时,官方媒体就公开他们的信息,会严重侵犯他们自身和家人的隐私权。而且在视频中没有对陈永洲的面部做马赛克处理,在法院还未做出判决前,他只是犯罪嫌疑人,应享有自己名誉权不被侵害的权利。
在26日,陈永洲事件法院还处于调查当中,尽管陈永洲收受了钱财发表报道,该报道内容是否与事实不符,并没有定论。给他文章的第三方也没有出来给予解释,中联重科也没有提供资料来对质,在事实的真相还未明了之前。央视就进入到派出所,公开播放民警审讯陈永洲的视频。画面中陈永洲被剃了头发,穿着囚服,戴着镣铐,被冠以有着严格标准的损害商业信誉罪。这完全是一场赤裸裸的媒介审判。这是央视,作为我国最具有权威的电视台所不应该犯的错误。
陈永洲的案子绝对不是个案。2010年10月20日22时,药家鑫在驾驶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怕张妙记住车牌号找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
案自首。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事件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舆论铺天盖地。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后,整个社会都在以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关注此案,而纵观各家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报道不难发现,在报道的过程中,媒体已经给药家鑫下好了定义,认为他“穷凶极恶、罪大恶极、非死不可。”《齐鲁晚报》中一片名为《药家鑫的人性拼图》的文章是这样开头的:“一个别人眼中的‘好孩子’,一只会弹钢琴的‘羊’,却在‘狼性发作’时做出了让全国震惊的举动。”“狼性发作”这一类措辞带着明显的主观色彩, 是在变相地对公众舆论进行引导。
药家鑫案是国内首次采用微博进行庭审直播的大案,微博的现场性、及时性、互动性和它同时覆盖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的特征激发了公众的极大兴趣,也让案件审理处在众目睽睽之下。盘点针对药家鑫案的网络舆论,不难发现大多数人都认为药家鑫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公众在网络上进行“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感情宣泄,出现了“药家鑫杀一百次也不为过”的言论,甚至还有人说“中国和药家鑫,只能活一个”。信息的病毒式传播和舆论的核裂变效应造成网络舆论的偏执,甚至呈现非理性的舆论“一边倒”的现象。媒体的“下定义”报道和网络舆论扭曲了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大大干预了司法公正性。
再往前追溯,1997年的张金柱案在当时轰动一时,也被认为是媒介审判的典型案例。1997年8月24日晚9时左右,张金柱因酒后驾车,致使父子俩一死一伤于他的车轮下。8月27日,张金柱被刑拘;12月3日,郑州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张金柱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执行死刑。临刑前,张金柱哀叹:“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
肇事事件发生后,《大河文化报》(即现在的《大河报》)刊登了张金柱的身份:原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这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强大的冲击波,引起了民众的愤怒,强烈要求严肃查处肇事者。媒介介入使张金柱案从中原走向全国,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甚至在法院审理期间,出现了市民奔走相告,法庭外支起了音箱“直播”庭审,近万名市民聚集收听的壮观场面。
在本案中,媒介几乎众口一词,河南的一份报纸更刊出了一篇《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评论,舆论呈一边倒的态势,社会大众更是表现得“同仇敌忾”。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法院的压力可想而知,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但也不能忽视民意,最终终审判决死刑,不能不谓之为“民意的胜利”,“司法公正”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下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司法尴尬”。
篇五:媒体真实性分析
【摘要】
自从出现了大众传播媒介,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先进的传播技术使人们的感官不断地得到延伸和扩张,由报纸到广播,到电视,再到如今的网络,使人们足不出户也能尽知天下之事。可是面对这样一种扑天盖地而来信息化社会,我们被各种各样的信息包围了,更确切的说,是我们被媒体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给包围了,越来越多缺乏真实性的信息在媒介中泛滥。因此急切需要找出导致媒介虚假信息泛滥的原因,并针对性提出改正措施,还这个社会多一份文明与和谐。
【关键词】
大众媒介 媒体 新闻 真实性 问题 虚假报道
进入大众传播媒介时代的今天,人们习惯并默认了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中直接传递信息、交流情感、把握社会、认识世界。这种获取信息的方式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成为他们所信任和依赖的途径。与过去相比,大众传媒确实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作用,让人们都有机会了解接触到外面世界的信息。但是,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大众媒介的真实性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受到民众不断的质疑和反对。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度大幅下降,甚至蒙受社会公众的猛烈抨击,使媒体本身蒙受羞辱。
一、 当今大众媒介真实性存在的问题
对于大众媒介的真实性的缺失,首先,以12月初发生的“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一事为例:
事情发生后有媒体报道:2013年12月2日,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倒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正常无恙,并死命撕扯外国小伙,造成其衣服被撕烂。随后该女子死命抱住了男子所骑车不撒手。女子多次瘫软抽搐,坚称被撞倒并让男子负责,急哭外国小伙。事发不久警方到场,双方前往煤炭总医院。经医生检查后诊断该女子并未受伤。女子随即再度瘫软大呼难受。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
以上报道内容,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广泛关注,评论过万条,很多国人都义愤填膺,感觉这个女子丢人丢到国际上了,谴责大妈讹人到外国人身上。当时,我看到这个报道也感觉很气愤,觉得这人简直就是丢了国家的脸。然而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正当人们纷纷谴责大妈讹人的时候,此事的现场视频在媒体上爆出来了,开始越来越多事实证明事情和之前的图片报道说明截然相反,真相是外国小伙的车没牌照,无证驾驶,撞到大妈后,大妈坐在地上,抱着外国小伙的摩托车不放,小伙站在一旁用流利中文大骂脏话,还不时冒出英文粗口。
拍摄者只是拍到了这样一组照片,对于事件的真相缺乏调查,就想当然地添加了个人一些文字说明上传到网上。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未经事情证实,盲目引用网络上的图片报道,并且加上自己很主观的想法判定大妈就是在讹诈外国人,热衷于爆炸新闻博取新闻效应,哗然取宠,以搏得大家的眼球。直接导致媒体报道与事实真相大相径庭,误导了大众。同样地辽宁卫视《说天下》报道此事
时,根据是那组图片报道。最让人不解的是,两位主持人你来我往,连讽刺带打击中国大妈,轻易下定论说“大妈碰瓷”,而对外国小伙却同情有加。如果有留意最近的新闻,我们会发现还有很多类似的事例,比如4月18日的《北京“的哥”习近平总书记坐上了我的车》的新闻同样如此,发布后迅速成为当天关注度最高的新闻。然而,当天下午发布该条新闻的《大公报》便公开致歉,称该新闻为虚假报道。因此,媒体自身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价值观的不同、经济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吸引读者的眼球,导致对八卦新闻的追捧等等,无时不在腐蚀着媒体人的责任意识,使他们不惜抛弃真实科学的道德底线,发布夸张、虚假的信息误导社会大众,从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有时甚至引发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不良效应。
大众传媒所传播的不实信息,由于信息的放大效应,会误导公众的价值取向,从而偏离真相。曾经的“扶摔倒老奶奶案”,曾经的“抢盐案”,曾经的“砸烧日系车”,这些事件虽然影响恶劣,但毕竟是极端个例,可是由于信息传播的放大效应,激化了公众的情绪,误导甚至扭曲了公众的价值取向,使情绪激昂的公众难以冷静下来去看清真相,然而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却并非一定是真相。比如扶摔倒老奶奶反被讹诈本是极少一些案例,然后媒体或者网络的过度解读却导致了整个社会价值取向的扭曲,使人们真正遇到老奶奶跌倒时都不敢去帮助了,这不得不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在报道农民工方面,有的报道刻意放大农民工的劣行,从而造成大众对农民工的反感,并由此而形成变通民众与农民工的对立。在城市中属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得不到社会的关怀,反而被社会所歧视,这正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如果无法更好的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只能引来更多的麻烦。
除了新闻方面,另外再比如在广告方面,广告本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可惜的是,生活中的虚假广告却是比比皆是,举其中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为例,由于名人的效应大,这类广告往往给社会造成比较大的恶劣影响,好比如在2013年3月,儿童感冒药优卡丹被曝对肝肾有毒性后,其广告代言人宋丹丹也因此陷入了舆论漩涡之中;再比如年底台湾艺人林志颖代言的“爱碧丽”胶原蛋白饮品被方舟子质疑是把托人定牌加工的产品说成是自己研发的新产品,编造“营养科学研究”,虚假宣传其效果,是一个欺骗粉丝的商业骗局。我们可以看出近几年被曝出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可真不少,可是却屡屡出现,名人的道德感、自律性应该更强。
二、 造成当今大众媒介真实性缺失的因素
首先,我们要知道,每个新闻人都在强调新闻客观性,但是完全意义上的客观在实践中很难做到,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首先,新闻报道是新闻发布人对客观事物进行能动的反映,因此无论怎样强调新闻的客观性原则,都无法抹除报道和采访中的主观性倾向。新闻发布人的各种主观因素(包括文化背景、个人憎恶等)会在不自觉中渗入到客观的报道之中,而给受众创造一个再生成的媒介事实而非真正的客观事实。其次,媒体是一个社会的组织,因为所有权与定位问题,所以每一个媒介组织都有自己风格与倾向,这种大环境会在不自觉中影响新闻发布人的判断,从而在新闻的发布过程中,有着不自觉的流露,这也会从很大程度上影响新闻的客观性。因此一定程度上,媒体里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也是正常的,但是存在主观因素不能代表着真实性的缺失。
当今大众媒介真实缺失肯定有其原因的,根据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理论,大众传播往往为受众提供一种环境,并且引导受众哪些是重大的、值得关注的事实,
哪些是不重要、可以忽略的事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不同人群来说事实的重要性并不相同。而媒体的这种选择报道,必然会忽略部分群体的利益,甚至在无形之中通过它所营造的环境将部分群体边缘化,甚至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从而造成媒体与大众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媒体袭断着话语权,一部分大众便成了受害者。从根本来说,大众媒介虽然以传递信息、报道事实为己任,但是它也有它的局限,即并不会报道所有的发生的事实。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的社会组织,传媒对于新闻事实的选取必须经过其自身价值观念的筛选,而正是因为这种筛选,从而使媒介所营造的环境偏离了现实环境,它只可能是部分真实而不可能全部反映现实环境,甚至是歪曲现实的,有些媒体为了某些经济目的甚至不惜采取各种手段。
另外,大众媒介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自律规范和有效的规范执行机制。尽管从1991年起,全国记协就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后又经过两次修订,但该准则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更缺乏执行和监督机制,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我国新闻业行业协会的影响力有限,难以发挥切实的指导、约束和惩戒作用。
还有,如今的媒体间竞争异常激烈,不仅报纸和报纸之间竞争激烈,就是在同一新闻单位的记者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记者为了能够完成工作量,拿到奖金,便“不遗余力”写新闻,更多地是表现在数量上,造成记者采访作风轻飘,没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就下笔,对于主要事件、情节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走马观花,稿件数量是上去了,“萝卜快了”难免带出“泥”,结果陷入了“捕风捉影”的泥潭。还有生活类的报纸增多了不少,这使报刊竞争更加激烈,一些报刊编者社会效益观念淡薄,为追求经济效益和知名度,热衷于“热点新闻”和“轰动新闻”,从而使虚假有乐新闻得以出笼的。诸如有的报纸对自由来稿把关不严,报道失实;有的只凭道听途说等,导致虚假新闻屡有发生。这种无情的竞争,必然会造成悲剧。
三、解决当今大众媒介真实性问题的建议
避免媒介失实更要从源头开始。首先,虽然我国实行的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法律. 法规. 行政规章制度已经较为全面,问题在于如何把这些制度性的东西细化和可操作化,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字面上,流于形式,可参照国际上有关规定和相关条例更加细致以增强可行性。加强关于大众媒介法规法则的建设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便于实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大媒介的管理。
其次不妨效仿外国的先进经验,成立一个由学界、政界和业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的、权威的媒介批评和处理受众投诉委员会,负责监督媒介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并使其裁决在国内各媒体具有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另外,该组织应设立一个媒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在这种机制的制约下,假新闻多,信用度低的媒体其等级就会相应降低,同时权威性强、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媒体就会脱颖而出,受到受众的信任和支持。还有,西方一些媒体会定期的发给记者一份新闻道德准则和一份调查问卷,每位记者都必须认真阅读,填写然后签名为证。在经常强调下,使每个记者都深深自省自己的职业活动是否违反了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我国媒体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各媒体行业自律的检查工作日常化,达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此外,媒体还可以设立专职的受众意见调查员,专门负责将受众的意见分析汇总并反馈给媒体决策者。
更重要的是在于媒体人员尤其是记者身上,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
职业道德教育,把握好以下几点:1、必须从事实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事实在先,新闻在后。记者在采写新闻报道时必须从事实出发,以事实为依据。2、必须分清事实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新闻所报道的事实,必须是整体和局部都真实,只有掌握大量事实,并对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3、采访对象必须有权威性或代表性。要保证报道真实、立论有据,记者在采写新闻报道时只有认真挑选采访对象,才能保证报道的权威性和代表性。4、要始终坚持客观立场。记者在采写新闻报道时,必须坚持事实第一的原则,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进行深入的采访,在掌握大量的事实依据后,认真分析哪些只是表象,哪些反映了本质。只有建设新时期的新闻职业道德,加强新闻自律,从源头上制止虚假新闻的产生。同时要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养成良好的新闻职业素质和新闻职业道德素质,严格遵守从业范围,才是根除虚假新闻的最根本途径。
随着时代的发展,毫无疑问,在网络时代新闻的发布渠道增多了,包括绝对专业的新闻报道,也包括通过社区网、聊天室、在线聊天工具??都可以从事新闻的传播工作,于是也催生新闻发布人身份的改变,换句话就是,普通受众也有可能成为新闻的发布者,而在这个层面上做到真实性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因此只有当人们的素质提高了,这个社会的信息传播才会更加真实。
媒体的责任是以真实、准确、客观地将获得的信息迅速传达给社会,因而,准确真实永远是媒体的生命。要使大众媒介真正做到具备真实性,媒体人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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