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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5:22:09 小学作文
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作文小学作文

篇一:见义勇为

我们首先看看“见义勇为”的定义:“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对于这个定义,早就有学者、专家提出异义,认为不全面,不严谨,存在缺陷,要进行修改)。正因为如此,长江大学的三名大学生在救人以后,按照相关规定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应该说,即便是这三名大学生在救人时没有牺牲,他们的行为也是“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受到表彰——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笔者在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对于包括长江大学救人牺牲的三名大学生在内的“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来说,他们同样“并非职责所在”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因为“并非职责所在”而“见死不救”,反而是勇往直前,用人链搭起了一道“见义勇为”的爱心锁链,救起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少年。

其实,“见义勇为”就是对“见死不救”的一种无声的鞭达和谴责。我们国家之所以提倡公民“见义勇为”,就是要唤醒少数人的“道德低下病”、“人性冷漠病”,倡导社会公众互帮互助,互爱互救的民族精神。

“见义勇为”既然是一种倡导,当然就没有“职责所在”或“并非职责所在”之分了。而有关职能部门在面对“见死不救”质疑的时候,公开声称“并非职责所在”,是一种“集体道德冷漠病”。对于职能部门的这种行为,在受到舆论声讨的同时,至少在行政上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从“见死不救”和“并非职责所在”这些社会不和谐情形看,有关专家、学者关于对“见义勇为”定义的修改无疑是需要的。笔者以为,“见义勇为”不仅仅是“公民”的事,同样应该是“集体”的事——如“打捞公司”、海事部门等等。只有这样,当再出现长江大学大学生“见义勇为”时,不再上演“见死不救”的悲剧! 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鼓励成年人采取正当、有效的方式见义勇为,不仅是弘扬社会正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社会上涌现出许多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和事迹,为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

社会各界为表彰见义勇为人员也作了很多工作。但是,由于社会保障机制和见义勇为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见义勇为人员的正当权益没能得到较好保护,特别是无工作单位的因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医疗、生活补助及牺牲后家属的抚恤等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调动,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和“见死不救”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了在全省建立统一的见义勇为法律制度,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死亡时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成年公民的见义勇为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必要制定本《条例》。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省综治办对我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借鉴了兄弟省、市、自治区的立法经验,2007年底代拟了初稿,于2008年2月正式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在接到代拟稿后,书面征求了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事、公安、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卫生等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2008年7月至8月初,先后去了长沙市和益阳市进行立法调研,听取了基层政府、部门和见义勇为人员的意见。2008年7月31日和8月1日,又两次召开省人事、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省直部门参加的协调会。2008年8月18日在省政府法制网上公布再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先后六易其稿。9月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现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

《条例》第五条规定,见义勇为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见义勇为行为主要是指制止犯罪、抢险救人、抓捕逃犯等行为;第二,行为人没有实施该行为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第三,实施该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即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

因为要对公民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并对伤亡人员给予医疗、抚恤,因此有必要对公民实施的上述行为是否是见义勇为进行认定。《条例》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应当由行为人向县级综治办提出申请,县级综治办也可以主动确认。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条例》重点对县级综治办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时限、步骤作了规定,以保障确认行为的高效和准确。

(二)关于有关部门的职责

《条例》第四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但是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与人事、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公安、卫生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组织有直接关系,比如财政拨款是专项基金的第一来源;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受伤的见义勇为人员;民政部门对因见义勇为伤亡造成家庭困难的要给予救济,等等。《条例》强调了这些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只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才能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鼓励更多的人投入到见义勇为事业中来。

(三)关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

为了保障奖励的先进性,《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对一般的见义勇为行为由县级综治办出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对事迹突出的,才由县级以上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和颁发奖金。《条例》对授奖的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作了规定,为适应不同时期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各种情况,《条例》对颁发奖金的数额只规定下限。

(四)关于见义勇为人员的伤亡待遇

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抚恤等费用,是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最基本、最迫切、最现实的要求,也是解决“英雄流血又流泪”问题,维护社会正义、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因见义勇为伤亡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实行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医疗和死亡抚恤,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的医

疗、死亡抚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上级人民政府视情给予补贴。被民政部门评定残疾等级的,不管是有用人单位还是无用人单位,均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发给伤残抚恤金。

(五)关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经费保障

要做好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工作,县级以上政府需要投入一定 的经费。我省于1 993年成立湖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挂靠在省综治办,由省综治办担负日常工作,目前基金已达1 200多万元。多年来,基金在表彰奖励和慰问救助见义勇为人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设立基金会需要本金200万元以上,目前,全省各基层政府有的设立专项资金,有的设立基金会。《条例》第二十三条对上述两种形式作了规定。让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基金会,一方面可以将其纳入管理范围,按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要求定期检查和审计,防止在资金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力度。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只能用于:无工作单位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抚恤,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费用以及依法或者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可以支付的其他费用。

我的说明完了,请予审议。

我们知道,在毛泽东时代,人们更加有正义感,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富于见义勇为的精神。而现代中国,则人们更加地没有正义感,更加地不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甚至有一辆公共汽车上大家看着武力其实并不怎么强大的歹徒们肆意妄为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本文打算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至少,现在政府的人员和一部分知识分子,总不喜欢社会道德沦丧吧?总是喜欢社会上富有正义感的人多一些吧?那么就必须从技术上找出原因,解决问题。

首先比较一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体系之不同。其实,体系之不同并没有关系,只需要将相应的术语进行翻译,就可以起到相互沟通的作用。共产主义世界观强调人是社会的动物,强调要将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二位。如果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有需要,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国家的利益,他人的利益,共产主义世界观鼓励这一点。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则主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认为所有的人的本性就是追求个人利益的,即使是牺牲个人来为国家为社会,也被解释成为追求的是另一种利益,就是名誉上的利益,即希望受到人们的尊敬这种利益。

因此,我们不妨将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宣传方向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宣传方向统一起来,将共产主义世界观中宣传的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牺牲个人的行为解释成为追求另一种利益,即非物质利益,名誉利益,那么社会就应当鼓励人们更少地追求物质利益,更多地追求名誉利益,更多地追求非物质利益的那种个人利益,认为这是值得社会鼓励的,则整个宣传并无大碍。

那么,现在就来分析,那边有一个歹徒,这边有一个普通的人,怎样能够鼓励他见义勇为呢?一种办法就是重奖。可是,与歹徒搏斗是有付出生命的代价的,如果生命都没有了,你奖给他物质利益有什么用处呢?当然,这个人可能有家庭,并且一心为了家庭,则奖金多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他会以生命的代价来换取物质利益的。但多到什么程度呢?比方说,二十万元够不够?我认为是不够的。一百万元有可能够,会让一些非常穷的人冒一冒险。但是富人则可能不会,实际上,一个月薪在五千元的人,十年的薪水就有六十万元,已经不大可能用生命来换取一百万元。可是,见义勇为基金会能够给见义勇为者奖励一百万元吗?付得起吗?

实际上,一个人如果打算冒着生命危险来为社会做一件好事的时候,他往往已经不看重物质利益了,除非这物质利益极多极多,比如多到一千万,区区几万元的奖金是他看不上的。这个打算冒着生命危险来做好事的人,如果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看,通常是希望得物质利益之外的利益。对于相信宗教的人来讲,可能是希望死后的利益,比如死后上天堂。可是按照唯物主义观点,人死如灯灭,因此宗教的宣传是虚幻的宣传。而对于相信唯物主义的人,如果他打算冒着生命危险为社会为国家为它人做好事,我们又假设新自由主义的观点成立,就应当推出他是希望他死后的一种名誉上的利益,即人死信息不死,他希望他死后他的英勇事迹会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社会上的人民会纪念他,不会忘了他,把他当作真正的英雄。

那么,从这个观点来解释为什么毛泽东时代的人更愿意见义勇为,现在的人为什么更加不愿意见义勇为,

就容易了。

那就是,毛泽东时代对于英雄人物,虽然没有什么很大的物质利益给他们,对于他们所希望的名誉上的利益,是努力兑现了的,社会上确实下了大的功夫来宣传英雄,宣传江姐,董存瑞,黄继光,罗盛教,邱少云,雷锋,给了他们至高无上的荣誉,又是出书,又是拍电影,因此,广大人民是看得到这种政府给英雄人物的名誉上的兑现的,是讲信用的,因此人民当然也就乐意在英雄行为上面进行“投资”。

在毛泽东时代,一开全国或者各级代表大会,那些参加会议的英雄模范人物,确实是职务最低的普通的工人农民战士,这也是对“荣誉”这种个人利益的兑现。当时的战斗英雄从来就不是团级以上的干部,比如说林彪,邓小平,杨成武这样的人物就从来不是战斗英雄。那时的劳动模范也确实是普通的工人农民,而不是什么厂长经理。因此,那个时代普通的工人农民,社会最低层的人们,从这一点看到了“投资方向”,他们相信无论自己是一个怎么样低下的普通人,只要努力,就可以成为战斗英雄,成为劳动模范。

在那个时候的文艺作品,也是以歌颂最普通的工人农民士兵为主。象高玉宝写的小说《高玉宝》,就是描写最普通的人民的生活。象小说《铁道游击队》,《平原枪声》,《烈火金刚》,电影《地道战》《地雷战》《英雄儿女》歌颂的也都是普通的士兵和农民。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于“名誉”这种个人利益进行投资的人的一种“回报”。因为,名誉上的回报和宣传的力度成正比的,你对于付出生命的英雄们的宣传,报纸上占了多大的版面?出了多少字的宣传材料和小说?拍了多少电视剧和电影?如果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则“投资者”当然不会努力投资“英雄行为”。而如果知识分子们对于普通工人农民战士的英雄行为极力丑化,则对于“投资者”来讲就是血本无归了,则普通的工人农民战士当然就不乐意再往“英雄行为”这方面进行“投资”。

而现在解释为什么近二十年社会风气变坏,道德沦丧的基本原因。首先知识分子们是对过去毛泽东时代的英雄们不遗余力的全面丑化,导致当年的那些英雄人物在这方面的投资老本全部赔光。而且随着全球反革命势力的猖獗,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倒台,而倒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前共产党员全部被丑化成法西斯希特勒似的坏蛋,那么,人民也就会想我现在做的英雄没准过了几年就是狗熊呢?这也造成了“英雄”投资者的犹豫和观望。

而现在的文艺作品,主要都以歌颂“帝王将相”为主,即歌颂当官的。比如央视,即使是歌颂共产党的事迹,也是歌颂共产党中当官的事迹,比如最近的片子叫“导弹旅长”就歌颂旅长而不是歌颂普通士兵。还有一个片子歌颂的则是一些市长,和海南的一些从事资本冒险的总经理董事长之类的人物。还有大量的将共产党的各级历史上的将领一个一个地拍成电视剧的做法。还有大法官歌颂的是大法官,反腐片也以歌颂市长省委书记为主。

那么,如果我是一个工人农民,我就会选择先往上爬当上旅长市长省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后,再想办法当英雄,获得名誉上的利益。那么,当我还没有爬到这样的位置的时候,当我还是一个普通人乘坐在公共汽车里的时候,我是会对一切事情麻木不仁的,当英雄有什么用?报纸也不会宣传,电视剧也不会拍我,网上的一些网友还可能骂我蠢,最多得到二十万左右的奖金,我凭什么就非要对奖金感兴趣?要我拿命换钱我可不干。

现在的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也都不是普通的工人了,也都是一些厂长总经理之类的人物。而现在的书大都宣传什么某某留学人员归国,某某人上了哈佛,某某人是亿万富翁打算买下某处景点。那么,普通的人民群众也是会想办法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因此,在考上哈佛之前,在当上总经理董事长之前,在爬到科级处级之前,他们是不打算在“英雄行为”方面投资的,而是等到在其它方面“成功”之后再考虑弄一些名誉的事情。

任何社会的普通的人民都是跟着主流的舆论走的,这并非什么封建,是因为中国如此,美国也如此。因此,既然现在的主流的舆论是董事长总经理大法官师长旅长博士留学生哈佛学子是社会英雄,那么老百姓们就努力地想办法自己或者让自己的子女去当董事长总经理大法官省委书记师长旅长留学生哈佛学子,当然不会在见义勇为的“英雄行为”方面进行投资。这正是知识分子们这些年来坚持不懈地向人民群众教育的结果。

既然知识分子们认为这样的现象是对的,是好的,社会就应当这样,广大的人民群众就应当去努力发财当

老板升官留学,既然知识分子们认为任何鼓动宣传人民群众的英雄事迹的行为都是什么洗脑,什么愚民政策,那么知识分子们就不必对于人民群众在另一方面的麻木不仁,自私自利感到痛心疾首,声泪俱下地大声呼吁,而应当对这种现状露出满意的笑容,赞许的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希望的社会,即人民对于各种歹徒的肆意妄为麻木不仁,这个社会实在太好了。

【摘 要】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赏。当今社会勇斗歹徒、救灾抢险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但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见义不为的事件时有发生,在那些面对歹徒行凶作恶或者身遭危难者需要救助时,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的“看客”大有人在;另一方面,“英雄流血再流泪”的现象亦时有发生,一些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及至献出生命的英雄,甚至得不到基本的治疗和抚恤。对待此类问题,我国法律并无十分明确的解决办法,理论上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人们呼吁进行立法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见义勇为立法属道德法律化范畴,有着可能性、必然性和现实性,对见义勇为立法应有完整的理解,从而在借鉴各地见义勇为立法经验,包括刑法、民法上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见义勇为法,将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救助、安置、抚恤等各项事宜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尤其是明确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对国家和社会的救助请求权,明确国家、社会以及相关当事人对见义勇为者的责任,从而使见义勇为的义举受到法律的支撑,使见义勇为者真正解除后顾之忧。

【关键词】见义勇为;道德法律化;立法思考

近年来,频频见于报端的见义勇为行为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但同时又引发了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试从立法的角度来探讨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分析

见义勇为,《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最早出现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在我国古代,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时至今日,见义勇为作为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更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现实意义。然而,“见义勇为”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理论上的研究并不多见。不过,现在已颁布的一些保护见义勇为的地方法规对此有界定。有的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①也有的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不负特定职责的公民,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利益,置个人的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②还有的地方规章,如《山西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规定》将“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检举、揭发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的罪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重大犯罪案件的行为”也归为见义勇为。通过对这些地方法规的比较分析,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见义勇为是否仅限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抢险救灾是否属于见义勇为。重庆市的何某为勇救落水儿童而献身,然而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何某的行为却不能评作见义勇为,因为该条例限定见义勇为必须是“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抢救落水儿童,“显然不在此列”。2、见义勇为是否一定要事迹突出。如《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的”。

笔者认为,见义勇为应当是: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公民,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危险,挺身而出,积极实施救助的合法行为。要构成见义勇为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公民。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公民实施救助行为,其实是其执行职务的必需(如警察抓捕犯罪分子),不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便可能构成失职。应当说明的是,“负有法定义务”,是指这一义务与其所实施的救助行为是相适应的,否则,便无所谓“法定义务”。如,消防员负有灭火抢险的义务,却不负有抓捕罪犯的义务。虽然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却负有与被救助对象约定的义务的人,其实施救助行为,即是履行约定,亦不是见义勇为。

2、见义勇为者救助的对象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并且这些利益正在或将要遭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见义勇为救助的不应当是自己的利益,救助自己的,构成自

篇二:关于一件让我震撼的事作文

关于一件让我震撼的事作文

在我的内心深处,曾经“住”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在,许多事情已经渐渐淡忘了。然而,有一件令我震撼的事情却久久无法忘却??

那是几年前发生在市场的一件事情。那一天,我拿着好不容易才攒够的一百元,独自走在通向市场的马路上,打算买一些肉回家,让妈妈给我烧红烧肉。离市场越来越近了,我正准备走进去买肉时,从市场里传出了一声“救命啊,抢劫啊!”随后就看到一名妇女追着一个抓着手提包的中年男子跑出了市场,进了小巷。一向好奇心强又好管闲事的我也顾不上买肉,一路小跑跟了上去。我心想:那中年男子一定是小偷,而后面的阿姨一定就是被劫者了。

到了小巷里,小偷吹响了口哨,从拐弯处又走出了几个拿着水龙管的男人,阿姨只好退到一旁。正当小偷们要离开时,从人群中冲出了几个见义勇为的叔叔。他们在地上捡起了木棍,木棒等木制品当武器将小偷团团围住了。小偷们笑了笑,说:“就凭你们几个就想挡住我们?哼!可笑!”说罢,他们向(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作文)叔叔们冲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叔叔们眼疾手快,抢先将小偷们的水龙管一一击落在地。“哼!还有两下子嘛!这可是你们逼的!”一个小偷一边说一边从衣袋里掏出了匕手,指向了叔叔们。“啊!不好!”人群里有不少人发出这样的声音。“你们完蛋了!”小偷们奸笑着,我的心里像海里的波涛一样起伏着。这时,几个警察悄悄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绕到小偷的身后,用枪堵在了小偷们,“不许动,我们是警察,放下武器,快!”小偷们只好乖乖地和警察回了警察局。人们不禁拍手叫好,阿姨则一个劲地向几个叔叔们道谢。但是叔叔们却摆摆手,消失在茫茫人海里了??

我心想:世界上要是没有坏人,那该有多好啊!我??到肉店,买了肉,回家了。

篇三:东小见义勇为征文(美,就在我们身边)

人人需要见义勇为—我和我身边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

美,就在我们身边

美,世间无处不在的旋律。美,她是一位卓越的音乐家,为我们谱奏一支优雅的乐曲。美,她是一位崇高的思想家,为我们讲述含义深刻的道德伦理。为陌生人指路是美,为老奶奶让座是美,见义勇为是美,拔刀相助是美,拾金不昧是美,诚实直率是美,海纳百川的宽容是美,永不言败的斗志是美,金石可镂的坚持是美,逆流而上的拼搏是美,把果皮扔进垃圾箱是美,把歪倒的小树扶植是美……要问我最钦佩什么美?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见义勇为。何为见义勇为?顾名思义:“见”就是看见;“义”就是正义;“勇”就是奋勇;“为”就是行动、作为。见义勇为便是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的去做。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传统美德又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得到发扬光大。前不久,在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

2013年7月的一天,我乡的一位女孩在河边洗衣服时不慎滑入河中。正在河边散步的一位中学学生胡敬波听到呼救声从一百多米外跑来来不及脱掉衣服、鞋子便纵身跃入河中在湍急的河中迅速游到这位女孩身边,把这位女孩救了上来。上岸后别人询问他的名字,胡敬波笑而不答裹着湿透的衣服从人群中悄然离去。后来,在当时在场人和那位女同学的辨认之下,才找到了我们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当人们问他救人时是怎么想的,不怕死吗?他笑着说:“我什么也没想,因为没时间想。”瞧瞧,这是多么简单而又伟大的行为啊!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如果你努力去为他人着想,那么你的生命就很有价值——见义勇为不正是如此吗?

是啊,在我们生活中,正因为有了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我们的生活才变得这么美好。其实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得眼睛,更需要见义勇为的这种美。有没有见义勇为精神是检验和衡量每个人社会公德的尺度。见义勇为,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了创造一个和谐社会,我们更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创造群众见义勇为的社会条件,树立浩然正气之风,共同投身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提倡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的需要,是社会公德的需要,是美的更高体现。让我们大家擦亮我们的双眼,共同发现我们身边的见义勇为的美,和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一同携起手来,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

纳雍县东关小学 赵飞

纳雍县厍东关乡东关村街上组

联系电话:13984792259

篇四:见义勇为徐贵荣老师事迹简介

见义勇为徐贵荣老师事迹简介

徐贵荣,男,生于1971年,现年43岁,大专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数年来一直在乌江镇中心学校担任教师,是一名奋战在教学一线的普通人民教师,现在乌江镇大湾小学任教。

从90年代初参加工作到现在,数年来,徐老师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学生、家长、同事以及社会的好评,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而就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六一儿童节那一天,他更是用自己舍己救人抢救落水儿童的壮举,在甘州大地上谱写了一曲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赞歌。

时间回到2014年6月1日,这本是一个令所有儿童都欢呼雀跃的日子,对于小鹏这位普通的10岁男孩来说,意义却非同寻常。6月1日下午16时许,小鹏和他的母亲正在甘泉公园内过着快乐的六一儿童节,母亲和友人在湖边喝茶聊天,而贪玩的小鹏却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坐在湖边玩耍,全然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小鹏和小伙伴越走越远,商量着去没人的地方准备抓鱼,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大人们的视线,天真的孩子根本没想到危险已经步步紧逼,就在小鹏踩在露出水面的石头上用小手捞鱼的时候,脚下没站稳一个趔趄滑

进了水里。湖水瞬间没过了小鹏的头顶,湖面上只露出挣扎的两只小手在胡乱拍打着水花,另外的两个小伙伴被眼前的惊险一幕吓呆了!

就在险情发生的危急时刻,正在附近陪着自己的女儿和家人逛公园的徐老师听到了“扑通”的声响,在学校里专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的他敏锐的意识到可能是有贪玩的孩子落水了!他返身猛跑,跑过眼前一人高的小松树,眼前的一切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只见湖里有两只小手在拍打着水面,拍打了几下沉下去没了动静,而岸边的两个5、6岁的小孩子却哭成一团。就在这危急时刻,徐老师二话没说,纵身一跃跳入湖中,向小鹏沉下去的地点奋力游去,湖水淹没到了徐老师的眼睛,徐老师毫不畏惧,艰难的向前游去,当他游到小鹏落水的地方,下意识的在水中努力寻找落水的儿童,摸到小鹏的胳膊,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托起孩子,缓缓游回了岸边。而此时,小伙伴们的哭声和湖里的动静引来了围观的群众,也引来了就在附近而没有发现孩子落水的母亲及友人。

将落入水中的孩子交回着急万分的母亲手里,徐老师拖着湿淋淋的衣服转身走入了人群中,而那位年轻母亲却挽着徐老师的手说什么也不让他走,语无伦次的表达着自己的谢意,并明确提出要留下徐老师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说要给徐老师一份大礼。面对这份意料之中的感谢,徐老师却执意不

说出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姓名,在学校里话多的徐老师此时只是微笑着说:“没事,小事情。”说着拉起旁边家人的手,向甘泉公园的大门口走去。

这位年轻的母亲为自己孩子的转危为安欣喜,更为人间有这样的好人在自己孩子生命陷入险境的时候出手相救而感到欣慰,一股股暖流传遍了全身。年轻的母亲带着惊魂未定的孩子追了出去,一定要留下恩人的电话号码和名字。带着这个信念,年轻的母亲在甘泉公园门口截住了徐老师,面对年轻母亲留下电话号码的要求,徐老师掏出还在滴水的手机,笑着说:“没事,不留了,小事情,以后要多加注意安全。”说完与这位年轻母亲告别,和家人走入了人流中,年轻的母亲最后执意将一张被水浸透的名片塞入了徐老师的口袋里。

他面对险情毫不畏惧,勇于牺牲;他面对感谢,甘做无名英雄。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人生信念,他用自己跳水救人的壮举,诠释了一名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他舍己救人的行为,弘扬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文明新风,在今天社会氛围里传递出了气场强大的正能量。

篇五:《记一件令人感动的事》作文教学设计

《记一件令人感动的事》作文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学会把一件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清楚,突出感动的地方,并注意情感的自然流露。

2.会在生活中寻找感人的材料,逐步养成留心观察生活的习惯。

3.学会在叙事中恰到好处地抒情、议论。

教学重点:

学会把事情的经过分几步写具体。

教学难点:

如何选择生活中感动的素材写一件事,如何把事情中感受最深的部分一步一步地写具体。

教学准备:

1.课前收集的图片。

2.课件。

教学课时:3课时。

教学过程:

一、交流导入,唤醒记忆

1、播放音乐:《隐形的翅膀》

2、同学们听过这首歌吗?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3、这首歌的背后,有着一个动人的故事,想听吗?(师动情地讲述故事)

4、再次播放《隐形的翅膀》MTV。在歌声中,当我们再次想起那个故事的时候,你有什么样的感受?

5、尽管你们的表达不一样,可老师从你们的眼神中却看到了同一个

词:感动

(板书,揭示主题。)

二、深入探究,拓展思路

1.同学们,我们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一定经历了很多事情,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今天老师也为大家准备了一件生活中的平凡小事。

2.看例文:(课件展示)《妈妈的爱》这位同学经历了一件什么事?他的感受是什么?

3.同学们,刚才我们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了作者巧妙的运用了在叙事中抒情的方法,让读者深受感动,这就是我们这次习作中需要尝试的地方。

(1)板书:在叙事中抒情

(2)阳光使鲜花开放,雨露使禾苗茁壮,真情使人心灵激荡。

写事时,恰到好处地表达真情实感,能够增加文章的感染力,使读者产生共鸣。写作文“真”是根本。板书:真

三、审清题意,明确要求

1.看了这个题目,你想告诉同学什么?

(①从题目看,这是一篇记事的文章;②题目中的“感动”,应把自己的感受最深的部分写详细、写生动)

2.习作要求告诉我们可以选择哪些事来写?

生活中所发生的令人感动的事,包括难忘的的事。

3.引导小结,明确范围:生活中有些让人感动的人和事,往往都是作文的材料,能反映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只要我们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就能感受到。

四、指导选材、交流心得

1.提示问题,打开思路

①谁做过哪些好事?怎样做的?为什么做?为什么让你感动? ②你经历过什么难忘的事,让你倍受感动?

③家里发生什么事使你高兴?其中让你感动的地方是什么? ④你做错过什么事情?受到老师教育并从错事中记住教训?

⑤有什么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同学之间的真挚友情使你感动? ……

2.指名学生回答

指名学生列举日常生活中值得回忆,印象深刻的事,从不同角度鼓励学生举例子,激发学生作文的兴趣,丰富学生写作内容。(课件展示感动的图片)

五、写下回忆,交流评价

1、请大家把自己身边最感动的事用笔记录下来,把最感动你的那个画面写具体。

我们知道一篇文章由几段话组成的,一段话又是由好多句子组成的,把每句话的意思写具体了,文章不就具体了吗?(让学生明白,可以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情、心理活动的细致描写把句子写具体。) 板书:写法:抓住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心理活动

2.(课件展示)开头,结尾的佳句,供学生参考。

3、交流作品,师生共同评价。

好的作文是修改出来的──“三分文章七分改”,要“不断修改,反复推敲”,还要“多读、多思、多改”。

六、总结提升,感悟生活

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把它们交换,那我们手中还有一个苹果。如果你有一份感动,我有一份感动,我们把感动交换,我们就会有两份感动。继续交换的话,我们会获得许多的感动。同学们,在生活中,我们要细心观察,愿大家都能在感动中成长,在成长中感动。

七、板书设计:

记一件令人感动的事

感动——真

写法:抓住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心理活动

小学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