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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23:15:05 体裁作文
读热爱生命有感体裁作文

篇一:读《热爱生命》有感

姓名:邵诗娟 班级:中文1001 学号:1012030134

读《热爱生命》有感

人,或者所有的生命,在处于绝境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求生欲,那求生欲就是支撑他们战胜常人无法想象的一切而活下去的动力。

——题记

首次知道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实并不是从《外国文学史》的书上,

而是因为当初看《穆斯林的葬礼》时,从满怀激情与热血的楚雁潮口中得知。他

的概述,让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与饥饿和残酷的自然在搏斗,感受到了他对生命

的热切渴望,于是便将这本书放进了心里。可是放着放着就慢慢单淡忘了,直到

课本中提到杰克·伦敦,提到他的作品,突然就眼前一亮,才想着应该好好去看

看,是什么样的一种与命运相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楚雁潮,打动了千千万万的读

者。

虽然教材中对《热爱生命》只字未提,但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那种心灵震撼

绝不亚于任何一本名著。在图书馆找到的是一本以《热爱生命》命名的小说集,

它由《寂静的雪夜》、《监狱》、《为赶路的人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

《老头子同盟》《意外》《热爱生命》《黄金谷》《马普希的房子》几篇组成。这都

是些发生在阿拉斯加冻土带和北美荒原上的故事,那些吆喝着雪橇狗的冒险者和

印第安人,以及交织着爱情和仇杀的心理内容,直到今天仍然显示着美学的震撼

力。他的作品用质朴却又刚劲的笔力展示出了一个陌生却又充满了探险精神的异

域世界,这个世界里好像总是充溢着生命的热烈。其中有几篇给了我很深的感触。

《寂静的雪夜》里说“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说;生长在北极地带的人,早就

懂得空话无益和实际行动之可贵。在零下六十五度的气温里,一个人只要在雪里

多躺几分钟就活不了的”,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他们还是坚毅地前行,即使不得不

抛下自己奄奄一息的、最好的朋友,离开自己相伴已久的丈夫,也只能做出这样

的决定,因为在你能选择生的时候就必须想尽办法活下去。基德在等待朋友梅森

断气,可是时间有限、干粮有限,最后他也只能遵照朋友的遗嘱:一枪结束了他

的生命。那是人与人,狗与狗,人与狗、与自然和死亡的搏斗。而《监狱》从某

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社会某些方面的反映,犯人都是踩着别人的身体来抢着呼吸

有限的空气,他们互相利用、合作、交易,那里没有人情可言,只有殴打、恐怖

手段和冷漠,如果你不伪装自己、冰封自己,那下一个死的人很可能就是你。这

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有种类似的感触。《北方的奥德赛》让我们

看到了与世隔绝的小岛相对于外面世界的落后,看到了一个用尽一生时间去寻找

自己被夺走的爱人、寻找报仇机会的男人最终却发现自己错了,人、事早已不是

当初了,结果令他心寒。他历尽千辛万苦、从死亡之神手里侥幸逃脱了无数次,

可是到后来,漫长的时间和外部世界的文明改变了他深爱的女人,她爱上了当初

抢走她的男人、习惯了外面的生活、见识了广阔的世界,她和现在的丈夫生活得

幸福、和睦,她不想回到过去、甚至已经忘了那个岛、那个她曾经爱过的人。当

以前的丈夫设计用淘金的计划杀死了现在的丈夫时,她选择的是刺伤那个为她付

出了一生的人、陪着已死的人一起长眠。她疯狂的笑着,眼中含着冷冷的愤怒,

抚摸着已死丈夫的黄发。可以说在这场漫长的寻找与谋杀的战争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而主人公纳斯的命运似乎比奥德赛更具悲剧性。《强者的力量》可以看作是文明历史进程的一段变相缩影。人们从穴居到栖息于树上,再到定居于陆地,从凭借力气大自相残杀、单个与敌人抗争到结成群体保卫家园,从毫无制度可言到确定简单的法律、议会,从野蛮愚昧到部分人的文明开化。里面有类似于“圈地运动”的资本集中,有类似于“珍妮纺纱机”这种机器创造的“捕鱼机”,有垄断经营,有早期的商品交易和货币“蚌壳”,有类似于君主专制和臣子狐假虎威、溜须拍马,压榨民众的现象。

而其中最震撼人心的是作为这本书名字的小说《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作为一个当过童工、劼豪贼、流浪汉、淘金者的人,他尽量按生活原貌适当揉入浪漫主义成分,以粗犷刚健、朴素真实的风格,塑造了一个意志刚强、有强烈求生欲的形象。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在阿拉斯加的淘金者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独自行走在茫茫荒野上。他的目标是前面藏有食品和子弹的地窖。饥寒交迫的他跌跌撞撞,大脑出现幻觉,梦见酒肉宴会,夜里却被饿醒。有鹿从眼前跑过,枪里已没有一颗子弹。他觉着有蛀虫啃自己的脑髓。熊的咆哮使虚弱的他振作起来。六天六夜,他只吃到三条小鱼和一些草根。不远处,一头病狼跟上了他。狼的双眼布满血丝、昏淡无光却直勾勾盯着他。狼舐着他留在石子上的血迹。他再也爬不动了。狼走过来舐舐他,用牙扣住他的一只手正在咬下去,他用另一只手摸过来抓住了狼。人与狼扭打在一起。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咬住了狼的咽喉。半小时后,他觉着一股液体滚入喉咙。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作为一个淘金者,其实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完全无法想象和体会,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印象深刻的还有文中对他饥饿感描写的变化,“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

道肚子饿了……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英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了。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十分难过”,“饿的痛苦已经不那么敏锐,但他却感到了虚弱”,“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似的......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看着他对食物欲求变化的过程,心里真的有种疼痛,一个人要经历怎样的饥饿,才会从发了疯的想吃一切能吃到的东西到食物已经引不起他的兴趣、胃已经没有知觉,纯粹为了生而去进食?而这种对生命的渴求感反应得愈发强烈和撼人心魄。“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还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这段对一个男人哭泣的细致描写更是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在绝望境地中快要失去希望却仍不放弃希望、渴望活下去,并从万分之万要置人于死地的环境中活了出来的坚强形象,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让我们懂得,也许我们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因为有了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变得无比伟大。

篇二:读后感2--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篇三:《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正好完美的阐释了这句话。《热爱生命》主要是讲去北极圈内淘金会来的主人公在遭遇同伴抛弃,周围环境的威胁,自身的饥饿,恐惧??等一系列因素的阻碍,凭借自己“生”的意志活下来的故事。作者用细致而逼真的方式描述了一个具有强大感染力的故事,其恶劣环境的描写与主人公内心强大的生存意志形成了强大的对比,让主人公完成了一个几乎不能完成的征程,更加突出他对于生命的珍视,对生命的热爱。文章最后写考察船发现他的时候,已经看不出他作为人的样子了,但我们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坚持终于获得了回报.

那么什么才叫做了解生命呢?首先我们要感激我们存在与地球之上,这个神奇的球体给了我们生存所需的光,热,水,空气??等。在这个环境中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生物得以生存与繁衍。其次,我们应该感谢我们的祖先,经过大自然的打磨、筛选;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各种社会的的锻炼才将生命的火种延续至我们这一代,并且给了我们优良的基因。再次,我们应该感谢自己的父母,假如没有他们,我们也不可能存在。所以,生命本身就是一件伟大而神奇的事。它的存在也是一种奇迹。

在存在的基础上,我们时常探讨,时常反思,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人说是为了生活,为了吃饭,为了繁衍下一代;也有人认为活着是为了名利,让自己流芳百世;还有人说是为了把想做的事都体

会一边遍;有人说是为了爱情、亲情、友情而活;更高尚的人则是为了他人,为社会,为国家而活??其实,不管是哪一种原因,所有一切存在的条件都是以活着为前提,所以,活着就有希望,活着有意义。著名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曾经写过一首很著名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与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其实,我并不是很赞同他的观点,假如生命都没有了,何谈爱情与自由呢?相比较起来,我更喜欢中国的一句古话:留得青山在,不派没柴烧。只要生命的星星之火得以存在,那么其他的理想才得以燎原。

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就好像一名言所讲:“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只能享受一个季节的热烈的或者温柔的生命。”人的生命也只有一次,当生命逝去,所有的一切也随风而逝了。所以,在了解完生命以后,我们更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那么,什么是热爱呢?词典的解释是一种强烈的爱。其程度肯定要大于喜爱的一切表示爱的词语。在《热爱生命》一文中,我们就能深深的感受到、甚至震撼于这种锲而不舍的爱,无论是严酷的自然环境,还是其他食肉动物的威胁;无论是自身非常糟糕的身体条件,还是内心无助与恐惧,都没能打倒他。这篇文章对人的震撼是难以想象的。闭上眼睛,似乎还能想到主人公裹着破烂的毯子,拖着破烂的身体,爬行在寒冷的荒原上。身边还跟着一条时刻虎视眈眈的老狼。他又冷,又饿,又累??但是这些他都感受不到,他只知道:要爬到海岸边去,那里有一艘大船带我离开这里??这个故事残酷的有些不真实,但所有的一切又那么合情合理。因为:人对于生命的追求与热爱

所激发出来的意志是强大得无法形容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记得高三复习时老师常常安慰我们所讲的一句话就是:“学习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学习苦不苦,想想红军长征二万五。”红军过草地沼泽,雪山荒原,吃树皮草根的年代离我们并不久远,在那个年代,那个背景下,生命更是可贵。在总结长征的意义时,其中的一条就是:保存了中国革命的火种。这就是生命。近一点来说,我们都还记得2008年的汶川地震,那些在废墟中埋了几天、靠吃作业本,靠喝自己的尿存活下来的就是热爱生命。那些埋在废墟中,感觉到同伴一个个死去但依然撑到最后的就是热爱生命??那些,我们将其称之为奇迹,那是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奇迹。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

那么,我们所说的热爱生命,是不是只热爱自己的生命呢?当然不是。我们看到在汶川地震现场那些冒这生命危险抢救别人生命的官兵也是热爱生命;那些为拯救伤者日夜劳作倒在手术台上的医生、护士也是热爱生命;那些将学生保护在身下,而自己却献出生命的老师也是热爱生命??只是他们热爱的是别人的生命,是更高一层次的热爱。

那么,我们所说的热爱生命是不是指生命本身呢?当然不是。大多数情况下,正常人的生命是没有受到严重威胁的。这时,我们就需要爱惜时间、热爱生活。一个著名的设问是:“你热爱生命吗?那么请珍惜时间吧,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的确,人短短的一生就是有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组成的。划分得越

小,就感觉生命流逝的越容易。就好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时光易逝,容颜易老,一不小心,我们就老去;一不小心,我们就将步入坟墓。所谓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我们回首往事,发现我们一事无成,那将会是多么的无奈与遗憾。而热爱生活本身就属于热爱生命的一个方面。生命的存在产生了生活。无论是困窘的生活,还是贫苦的生活,我们都应该去热爱,俄国诗人普希金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告诉我们: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忧郁/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这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终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变成亲切的怀念??热爱生活,并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有意义就是在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存在的形式。

然而,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都不断进步的今天,在大多数人都在追求美好的生命,但却有人主动走向死亡??而这些人群中,高校学生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到2005年,全国共有281名学生自杀,共集中在90多所高校;2006年,在某机构的调查中,有25%的高校学生表示曾经有过自杀的想法;而在2007年,仅5月的某一周,北京就发生了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人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四所高校学生连续自杀。这一周在北京

被称为学生自杀周。有人在网上用一副对联写到: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生生不息;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楼楼可跳。横批为:空前绝后。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我们可以从内因与外因两各方面来找原因。首先,这种现象与大学生所处的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背景这些外因是分不开的。但我们知道,内因是事物发展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大学生的自杀行为与其自身心理素质有很大关系。面对的压力大,心理承受能力差,很多人立刻就想到了死。或许,在他们看来,死是一种解脱,但是,这些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带来的痛苦他们却永远无法体会。在我身边也发生过这种事:一个邻居家的大学生因为不满意自己的工资而自杀了。后来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以后可别干这样的傻事。圣经中,神在圣经里给人类颁布了神圣的永远有效的十条诫命,其中第六条是“不可杀人”。违背神的诫命就是犯罪,就是得罪神,只要自己是人,杀自己就是故意杀人。自杀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是对神所造的最高级生物的自我破坏,是人对自己的陷害,是自己谋杀自己,因为不爱惜自己而罪孽深重。其实,那些所谓的为爱情而自杀的人是最自私的,爸爸妈妈养了自己一二十年,自己毫无感恩的心。但却可以因为交往了几年甚至几个月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死。既没有爱心也没有责任感,让父母,亲人,朋友为自己的死买单,自己轻轻松松的走了,留下一群人为自己痛苦??

除了自杀,当代社会中也存在着各种视别人生命如草芥现象,我们最熟悉莫过于近年来发生身边的一系列车祸事件,其中著名的有河

篇四:读《热爱生命》有感

读《热爱生命》有感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萎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着,找到了枪。他把包袱从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那头狼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的几段。在这部小说里,“他”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叫“比尔”的同伴,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走下河岸时,就开始了他们那死里逃生的故事。但是,很快,走在前面的“比尔”甩掉了他,让扭伤了脚腕的“他”落在后面。于是,艰难的求生的跋涉开始了。

求生的欲望,点燃了他的生命之火。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走过、爬过多少路途,在同强壮的熊的遭遇中,疲惫不堪的他竟然像个发疯的怪物一样凛然怒吼,硬是吓跑了那高大的熊;在与同样病弱的野狼的较量、跟踪中,他最终咬死了狼,他吮吸了狼血。

他爬着,滚着,无天无日,无时无刻,微弱的生命能量不断从强烈的求生欲望中得到补充,生命之火就这样燃烧着,支撑他同死亡同恐惧斗争。他终于爬到海滨。他被捕鲸船上的人发现了。船上的人救了他??三个星期后,他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他活过来了。

这是一篇宏扬热爱生命的赞歌,我们从文章的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究竟有多大的力量呢?它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这种能量是无法形容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疾病的折磨,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当我们面对死亡,苦苦的、顽强的抗争时,生命永远都会与我们同在!请不要轻易放弃,那么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神奇与伟大。

过去的2003年,在中国突发的非典比战争是残酷的,它时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它让我们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灾难,同时也是一场“热爱生命”的斗争,一场生与死的较量,死亡的威胁并不那么遥远,人类的生命有时竟是如此般地脆弱。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有的人倒下了,而更多的人,在病魔面前,看到的是希望。拿出的是勇气,是胆量。因为我们坚信,人类最终会战胜死亡。当勇敢的白衣战士义无反顾地冲到抗击非典第一线的时候,我们从他们身上读懂了每个人生命中最真挚的关爱,最神圣的职责。再看我们身边,自己的老师也在用实际行动让我们体会着这种关爱和责任,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时时给我们传递着生命的勇气。非典时期,我们经历了灾难、危险和恐惧,但我们加深了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热爱。让我们为正在和病魔斗争的人们祈祷,为第一线的白衣使者祈祷,为热爱生命的人们祈祷。正如诗中写的那样:

也许,人的生命中会有痛楚,坎坷与苦难,生命的幼苗正在这片苦难中茁壮成长,人生的辉煌也是在这坎坷的路途中逐渐到来的。

我们播洒汗水,耕耘希望,

决不轻言放弃,

用自己的意志和勇气去开辟属于自己的天地,

只有这样,

生命中那一颗闪亮的星星才会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生命如此宝贵,我们应当珍爱生命”愿更多的人拥有健康、珍惜健康、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篇五:读《热爱生命》有感

姓名:邵诗娟 班级:中文1001 学号:1012030134

读《热爱生命》有感

人,或者所有的生命,在处于绝境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求生欲,那求生欲就是支撑他们战胜常人无法想象的一切而活下去的动力。

——题记

首次知道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实并不是从《外国文学史》

的书上,而是因为当初看《穆斯林的葬礼》时,从满怀激情与热血的

楚雁潮口中得知。他的概述,让我仿佛看到了主人公与饥饿和残酷的

自然在搏斗,感受到了他对生命的热切渴望,于是便将这本书放进了

心里。可是放着放着就慢慢单淡忘了,直到课本中提到杰克·伦敦,

提到他的作品,突然就眼前一亮,才想着应该好好去看看,是什么样

的一种与命运相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楚雁潮,打动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虽然教材中对《热爱生命》只字未提,但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那

读热爱生命有感

种心灵震撼绝不亚于任何一本名著。在图书馆找到的是一本以《热爱

生命》命名的小说集,它由《寂静的雪夜》、《监狱》、《为赶路的人干

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老头子同盟》《意外》《热爱生

命》《黄金谷》《马普希的房子》几篇组成。这都是些发生在阿拉斯加

冻土带和北美荒原上的故事,那些吆喝着雪橇狗的冒险者和印第安

人,以及交织着爱情和仇杀的心理内容,直到今天仍然显示着美学的

震撼力。他的作品用质朴却又刚劲的笔力展示出了一个陌生却又充满

了探险精神的异域世界,这个世界里好像总是充溢着生命的热烈。其

中有几篇给了我很深的感触。

而其中最震撼人心的是作为这本书名字的小说《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作为一个当过童工、劼豪贼、流浪汉、淘金者的人,他尽量按生活原貌适当揉入浪漫主义成分,以粗犷刚健、朴素真实的风格,塑造了一个意志刚强、有强烈求生欲的形象。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在阿拉斯加的淘金者扭伤了脚,被同伴抛弃,独自行走在茫茫荒野上。他的目标是前面藏有食品和子弹的地窖。饥寒交迫的他跌跌撞撞,大脑出现幻觉,梦见酒肉宴会,夜里却被饿醒。有鹿从眼前跑过,枪里已没有一颗子弹。他觉着有蛀虫啃自己的脑髓。熊的咆哮使虚弱的他振作起来。六天六夜,他只吃到三条小鱼和一些草根。不远处,一头病狼跟上了他。狼的双眼布满血丝、昏淡无光却直勾勾盯着他。狼舐着他留在石子上的血迹。他再也爬不动了。狼走过来舐舐他,用牙扣住他的一只手正在咬下去,他用另一只手摸过来抓住了狼。人与狼扭打在一起。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咬住了狼的咽喉。半小时后,他觉着一股液体滚入喉咙。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

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作为一个淘金者,其实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完全无法想象和体会,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印象深刻的还有文中对他饥饿感描写的变化,“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英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了。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

酒席和一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十分难过”,“饿的痛苦已经不那么敏锐,但他却感到了虚弱”,“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似的......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看着他对食物欲求变化的过程,心里真的有种疼痛,一个人要经历怎样的饥饿,才会从发了疯的想吃一切能吃到的东西到食物已经引不起他的兴趣、胃已经没有知觉,纯粹为了生而去进食?而这种对生命的渴求感反应得愈发强烈和撼人心魄。“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还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这段对一个男人哭泣的细致描写更是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在绝望境地中快要失去希望却仍不放弃希望、渴望活下去,并从万分之万要置人于死地的环境中活了出来的坚强形象,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杰克伦敦的《热爱生

命》让我们懂得,也许我们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因为有了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变得无比伟大。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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