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背上的法庭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6:39:43 字数作文
篇一: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有关司法问题的几点思考—《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近日,我在电影频道观看了由李保田领衔主演的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观后颇有感触。故事发生在偏远的西部山区,三名法院工作人员(老冯、老杨、阿洛)用租来的马驮着国徽和生活日用品,徒步翻山越岭,开展巡回法庭。老冯、老杨已经这样工作了几十年,而阿洛则是第一次。全剧以开庭审案为主线,穿插着些许友情爱情故事。在剧情发展过程中,不时有法律与现实、法律与习俗的碰撞,老杨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灵活多变的办案手法,逐一化解矛盾冲突,维护了村寨的安定团结。然而故事的结尾,老冯一人牵着马,孤单的走在返程的山路上(老杨因文化水平不高,被迫提前退休,办案结束就留在家乡了;阿洛因与老杨发生冲突,提前离开),面对二十多年前同事长腿牺牲的峡谷,老杨黯然的说道:“我老啦,昨天掉了颗牙。”。山谷无音,老杨悲切的喊道:“长腿,我想你啦!”。影视的镜头最后定格在老冯轰然倒下,天色渐黑,马儿孤寂的守在山道旁。看到此处,我不禁潸然泪下,同为法院工作者,这部剧引起了我的强烈共鸣,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法院调解问题
法院工作是以开庭审判为基本工作方式,但在具体工作中应注重对调解的运用。本剧主要贯穿了四个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都可看成是以调解结案的,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真
正做到案结事了,恢复正常邻里关系,维护村寨的祥和稳定。其中第一个案件是妯娌二人为挣一个瓦罐而闹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老杨耐心劝说双方,因为老冯他们知道,即使案件通过判决,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但被损害的妯娌关系却得不到恢复,从此以后,他们之间可能就会形同陌路了,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老冯自掏五块钱买下罐子,给妯娌二人各两块五,案子得以最终解决。
二、关于法与习俗问题
法不能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因此对法所调整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借助于其他的规则加以调整,习俗就具有这样的补充作用。在鸡头寨,一家的猪拱了另一家的罐罐山(祖坟),另一家要求赔两头猪外加一场法事。阿洛跑去不到一刻钟就回来告诉老冯说案件已结,老冯问是如何结案的,阿洛一脸正气的说:“法无明文规定,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当事人请求。”老冯听后大惊 ,他告诉阿洛如果是这样就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正说间,双方族人就要发生械斗,因为法院未能给予处理。最后老杨通过假意让原告家的猪去拱被告家的罐罐山,让被告将心比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老冯的做法就很好的证明了习俗在特殊情况下的非凡作用,也化解了法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捉襟见肘的尴尬。
当然,某此时候法与习俗也存在冲突。在鸡肚寨,村民制定
公约约定,如果别村的家畜吃了该村的庄稼,该家畜就为该村所有,该约定虽为全体村民一致通过,但它违反了有关公平正义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这样的习俗也是不能为法律所接受的。
这些案例反映出了法与习俗在共存过程中的辩证关系,故在具体司法过程中应注意对善良习俗的尊重,对不法习俗的摒弃,尤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更应当关注习俗,关注民风,只有做到了法与习俗的有益结合,才能将法院的工作深入到人心中,树立法院的权威。
三、关于法官形象问题
何为法官形象?一个看似清晰却又模糊的概念。阿洛认为老冯在审判过程中,为化解矛盾,帮一方当事人牵猪,满村子的跑,损害了法官形象;而老杨则认为阿洛为了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而不顾乡风民俗,和爱人一起出走是损害了法官形象。老冯的行为从表象上看,确实不值得提倡,然而他的行为得到了村民的认同,其实老杨不是损害了法官形象,相反他是树立了一种法官形象。阿洛和爱人是合法夫妻,从法律角度讲,他们为抗拒无理的婚姻干涉而出走是正当的,然而他们的行为却不能被当地习俗所接受,也造成了村民对法官乃至法院的不信任,以至于最后老冯为村民开庭审案时,村民们不愿配合,并且说再也不找法庭审理了,通俗的语言表现出对法庭的不信任。简单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法官形象
不仅是法官群体自己界定的,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所以法官在注意自己形象的时候一定要多倾听人民的心声,他们才是准确反映法官光辉形象的一面镜子。
四、关于法官的信仰问题
老冯和老杨几十年靠着双腿穿行于村寨之间,为民排忧解难,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以至于老冯的爱人和孩子都离他而去,老杨则因为工作不能走婚(当地的风俗),以至于耽误了婚姻。他们何以坚持下来,我觉得就是他们心中装着国家,装着群众,充满了信仰。在鸡肚寨老杨的老家,老冯他们租来的马不慎被盗走,老冯的第一感觉就是国徽还在不在,当知道国徽也在被盗之列,老冯顿时失魂落魄,当地人劝他不要难过,说那不过是一块铁罢了。老冯的回答让人很是敬佩,他说:“国徽就是法官心中的神,就像你们对于你们所信仰的神。”国徽象征着国家,象征着法律,它是老冯心中公平正义的化身。作为法官我认为应当以老冯为榜样,树立起自己的价值追求,工作信仰。在当前形势下,“三个至上”应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方向。
五、关于司法保障问题
剧中三个人出发,最终一人踏上归途。翻山越岭凭借的是一头租来的马匹。虽然是为剧情的需要而有意进行了矛盾集中,但也反映出现实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在广大中西部地区,法院工作普遍存在这案多人少,人才匮乏 ,保障不济等情
况。法官需要信仰,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法官首先是一个社会人,需要最基本的生活、工作保障,只有让他们无忧了,才能使他们工作起来无畏。老杨的被迫离休、阿洛的愤愤离去、老冯的孤寂呼喊,发人深思。当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推进,相信关于司法的保障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法制现代化会最终实现
这是一部反映云南基层法官生活的影片,导演刘杰从一个基层法官的真实生活取材,描述了边远山区的流动法庭成员,为解决民事纠纷而翻山越岭,走家窜户的故事。这是一部朴实无华的电影,却处处震撼人心,发人深省,赢得了威尼斯国际电影节大奖。
法官老冯,摩梭书记杨阿姨,大学生阿洛,一匹老马构成了法庭的全部成员。一个国徽,几张桌子则是法庭的全部设备。审案现场颠覆了传统的法庭形象,我们并未觉得滑稽可笑,反而感觉到了它的庄严神圣。这个特殊的法庭解决的也并非想象中的惊天大案,而只是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其实这些已经够了,因为他们给百姓办了实事,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法律尊严。
篇二:马背上的法庭 观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法律的尊严与信仰
《马背上的法庭》全片可以说只有三个主角,县上的法官老冯、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彝族大学生阿洛。杨阿姨是与老冯合作多年的老搭档,却因为“法官职业化”而面临着退休离开这一职位,接替杨阿姨的就是大学生阿洛。经验丰富的法官老冯处事老练,处处为村民们着想,而阿洛初出茅庐,浑身上下还满是校园里的书卷气,两个人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摩擦和冲突。虽然全片都只是淡淡而质朴地叙述着山区里的小事,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感悟。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山区,山区地形复杂,崇山峻岭,层峦叠嶂,十多个少数民族零星散落于大山中,保留着十分浓厚的封建色彩和传统习俗,经济落后,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他们三个只能牵着马匹,驮着国徽,去需要他们,需要法律的地方解决纠纷。他们一起处理的第一个案子的法庭就设在一个破落小村庄里。当时国徽就悬挂在门桩上,摆放了几张桌椅就形成了一个法庭。老冯却对国徽的摆放十分严格,总要“左一点,再左一点”,要摆正了才可以。我不禁想到前些日子新疆昭苏垦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一个蒙古包前悬挂了国徽,设有法官席,原告、被告席,这样一个真心简陋的设置居然也就是一个法庭所在。但条件虽然简陋,却更显出法律的神圣与尊严——无论如何,法庭的设立要有国徽在,国徽就是国家权利的象征;要尊重原告与被告的权利;要在维持法庭庄严的纪律。
影片出现的第一个高潮就是国徽丢失。马匹丢了,物品丢了,都
没关系,国徽不能丢!然而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国徽,却发现国徽在草海里——鲁莽地走进草海可是会丧命的。最让我感动的一段对话是摩梭族人问老冯,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老冯说,你们摩梭族不是烧香拜佛吗,它就和你们的佛一样重要!摩梭族人二话不说就卸下家中的门板搭桥帮助老冯取回国徽。看到这里我止不住热泪盈眶,不仅为了摩梭族人的热情与义气,更为那一句——他和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法律的尊严神圣而不可侵犯,也许我们没有绝对的宗教信仰,但是在不知不觉中,法律的威严已经根植在我们心中,我们把它当作心中的信仰,将会誓死保护它、捍卫它。
阿洛作为刚出校园的大学生,在影片中更是对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形象十分在意。他说老冯牵着猪在村里跑是有伤法官形象的行为,更是对老冯自己掏钱买下被告家里的小猪以解决纠纷而不解甚至不满。老冯说他不懂。是,阿洛不懂。他不懂这些贫苦不堪的农民,不懂这山区里的落后思想和旧规矩,更不懂老冯为了解决村民的纠纷,平衡法律的威严和传统习俗,这几十年都经历了多少苦痛。
老冯对阿洛的媳妇儿说,你一定要和他好好过日子……在想说什么就忘了;在和杨阿姨告别前对杨阿姨说,有些话一辈子都没说出口,今天要和你说……再想说什么时竟也忘了。我想老冯不是忘了,而是把这一切想说的话,这些年受过的苦,都自己承受,埋在心底……
老冯一辈子都行走在各个村寨之间,为村民解决纠纷、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然而大多村寨还只是保留着落后、传统的旧思想旧规矩,
他们有自己的处理问题的方式。面对法律的裁判他们甚至会蛮不讲理、冥顽不化、反抗法律。老冯却苦口婆心地为他们讲解、耐心地处理各种纠纷,执着地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心中的信仰。其实就算在今天法制发达的文明社会,处处倡导依法治国,还是不难想象在我们所不了解的地方还延续着封建落后的规矩。然而,中国的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做的是更要加大普法力度,让法律的权威也延伸进那些边远山区,渗透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影片的最后阿洛和老冯的矛盾最大化,阿洛带着媳妇儿跑了,杨阿姨也因为退休没办法在和老冯继续合作。老冯只身一人牵着马匹上路,继续行走在各个村落之间。老冯最后说,这条路,他会一直走下去的。因为他心中的那份执着,那份对法律的信仰,他一定会坚持下去。
这部电影成功塑造了老冯这样一个维护法律的形象,高大却悲壮。然而也让我们深思,我们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决不能忘记贫困山区在传统习俗和普及法律中有很多问题仍待解决。而我们如果选择了法律这条路,是否有信心有勇气一路坚持一路信仰,一直走到底?
篇三:马背上的法庭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我国偏远地区司法实践的启示
这是一部反映云南基层法官生活的影片,影片的情节很简单,剧中的主角平实得就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普通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法官故事,在不经意的那一刹那,感染你,猝不及防!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空洞的说教,一切如同你在山寨里亲眼所见一样朴实无华,让你觉得这本身就是一部未加装饰的纪录片。没有渲染,没有通常影片所炫耀的特技,就像一部老掉牙的放映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每一个人的内心缓缓回放。这就是影片《马背上的法庭》留给我的最初印象。
没有具体的名字,就只有一个个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因政策即将被清退的摩梭族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大学生;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这就是一个巡回法庭的全部成员。这个法庭处理的事无非是妯娌分菜坛子、猪拱了罐罐山、羊偷吃了菜之类邻里之间小纠纷。没有复杂离奇的情节,没有说教,就连打官司也很少听到那枯燥的法律术语,听那带有“嘎”字尾音的语言,让人感觉那就象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族长在调处族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正是这些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普通的几件事,让我们感受到真实和亲切。所以,在接下来的情节里,我们丝毫不会因为法官们在火塘边灰头土脸地吃土豆而认为他们土气,也不会在法官老冯处理猪拱罐罐山事件拉猪时感到他的狼狈,更不因为阿洛结婚时老冯发酒疯而感到可笑。恰恰相反,这才是我们有血有肉的边疆基层法官,这才是我们生活中最真实的边疆法官的高大形象。恰恰是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
《马背上的法庭》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我国大西南地区司法实践的现实,首先片头就以杨阿姨的被通知这是她的最后一次深入山区做法官,因为现在司法实践的要求是要讲究法官职业化,法官要跟上时代潮流,要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杨阿姨就是这样被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所接替,但是她还要和老冯,还有阿洛再去山区提供司法援助,化解那里的民事纠纷。单就从城市里通往山里乡村的路而言,
就让老冯难以忍受,眼看就要退休的人了,还要拖着羸弱的身躯坐车前往,然而山路的崎岖,让老冯晕车难忍,之后三人又牵着马,让马驮这国徽和行李上路了,在那个彝族聚居的山寨里发生了很多事情,以及老冯悲戚离去的歌声,及黄昏日落下停止不前的马蹄所透露出的人性的闪光让人看来无不感动??
对于进入山寨的派出法庭来说,这个法庭很特殊,他就是在马背上来,在田间村头支其一张桌子来调节当地老百姓的纠纷。也许会有人提及这会不会有损法院或者法庭的权威呢?我认为有的学者提出的观点是比较合理的,法庭开在老百姓的面前,法官和大家同处一个露天的场地,法官审理案件,这就让他们置于阳光下运作法律,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法官贪贿、徇私枉法的可能,当然从影片的背景和所反映出的现实来说,当地人行贿法官,进而牟取不当利益,似乎也不大可能。笔者看完此片有以下几点感想:
1.民族传统习惯与法律规范逻辑的协调问题
对于第一起纠纷,由于一家的猪捣毁了另一个家族的祖坟,而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该家族就用最朴素的方法把他家的猪抬到了法庭,让法官断案,山村的老百姓依然怀着他们那朴素的、传统的思想,我认为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使之,当这个案子摆在阿洛的面前时,他却完全依据自己的所学判定这是一起封建纠纷,两家的标的不应该受法律保护,而排除了应用法律解决两家冲突。可是这样并不能真正将矛盾化解,而且只是将矛盾更深层次地埋在了两家之间。这让我想起了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的一句话,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阿洛主要是学会了在大学里书本上的逻辑推理,但是我认为他的逻辑推理也并不是那么的完美,当然博登海默的这句话也有值得检讨之处,阿洛他是用自己涉世不深的逻辑来去应用现实的复杂,当然他的这种做法并不能将法律更好地去调整社会,这是法律的憋足之处吗?我认为不是,这只是阿洛没有深刻的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应用的问题,老冯是一个经验法官,他懂得用自己的法律逻辑和现实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而不是像阿洛那样“削现实之足,适自己的法律逻辑之履”,当然这里并不是说老冯就是一个冥顽不化的人,在这样的时代还要支持封建迷信,民族的习俗,传统的习惯始终就要和现实的法律找到一个好的契合点,这样才能让法律去更好地规整社会。
朱苏力在其最近的调研报告《坚硬的软法——以农村结婚彩礼为例》中,笔者认
为,它其中就渗透着法律在现实的芜杂面前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无力来的时候,遵循当地的传统习惯并不会导致法律权威的旁落,反而更有利于体现和渗透法律的本源目的,同时在理论上讲,遵循当地的习惯并不是滥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法官要遵循当地的传统民族习惯,这样就限制了法官借题自由发挥、信马由缰的范围。
2,法官代为执行判决是否有损法官的形象问题
当阿洛、老冯和杨阿姨判决一家将猪赔给对方后,败诉方严厉拒绝对方直接执行,这时老冯就充当了法院执行局的职能,老冯拖着瘦弱的身体牵着一头猪在村里艰难前行,之后胜诉方一家人欢呼自己的官司打赢了。而此时阿洛反说老冯把自己的形象弄毁了,身上的天平形象损害了。笔者认为在这样的山区彝寨里老风的代为执行行为不但没有损害法官的形象,反而提升了法院的权威,毕竟当时的情况就是整个彝寨地区就这么三名法官,老冯的行为正好弥补了缺少执行局的不足,因为在中国当代,法院的执行难是导致法院权威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老冯加强了执行力,因而可以认为他为提高法院在当地的权威还是很有积极作用的。 而阿洛的观点并不能说他不正确,只能这样认为,他的观点还是与现实有些脱节的,在当地现实的面前,尤其是当地群众的心中还是欠缺合理性的。
3. 使用民族语言诉讼是尊重当地习惯,保障当地人民诉讼权利的重要体现 在由阿洛、老冯和杨阿姨组成的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那位妇女在法官面前哭闹,用着彝族人的语言进行陈述、抱怨时,给他配备一名翻译是很重要的,三人做的就很好,很好保证了这位妇女的权利,这样给她与法官的交流搭建了平台,免除了法官因语言不通而对该案件置之不理的不好局面。
我国广阔的领域中很多偏远的地区老百姓与东部沿海与大城市的交流是很有限的,他们对汉语几乎不通晓,如果仅仅因为他们不懂汉语就将他们挡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法院大门之外是不人道的,而且也是违宪、违背我国立法初衷的。 小结:我国偏远地区司法实践应遵循实事求是、逐步渐进与遵循当地的习惯相结合的道路
本影片中年轻的法官阿洛与他的妻子逃避当地民族结婚习惯私奔,虽然在法律程序上、实体上是合法的,但是却导致了当地老百姓对法院的漠视——再也不找法院打官司了,虽然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之处,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
当地而且娶的是一个彝族姑娘,遵循当地习惯并不会导致他信奉的法律的理念的倒塌,反而会更容易让当地人民进一步领会法律,进而尊重、信奉法律。影片最后老冯的离去,怆然的歌声和杨阿姨的歌谣让本片增加了浓重的人情味道,让人凄凄落泪。老冯的话更是让人深思,他还会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
题外话,我觉得老冯当时说的话,其实透露着老冯早没有老婆了,只是他的羞涩没能让他大胆地在杨阿姨面前表白而已,昏黄的余晖下一匹马踟蹰不前,我认为当时已经暗示老冯飞快地跑回了杨阿姨的家中??
近些年来,有关法制主题的电影不断的推陈出新,让人眼花缭乱。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它揭下了法律那层神秘的面纱,使之走进千家万户。如几年前的《秋菊打官司》,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讨论。而2007年上演的《马背上的法庭》虽未引起人们多少的街谈巷议,但却以一种温情但不乏理性的艺术手法,让人近距离的接触了中国农村司法,悄无声息的夺走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地平线”单元故事奖,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一)简陋的法庭v法律的尊严
法庭是一个体现国家权威的地方。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古代的中国,都比较注重一些仪式性、仪表性的设施来“装点门面”,以增强法律的威严。例如,法院的大门前总有多层的台阶,这就是建筑家的杰作,它象征着法律的至高无上。中国古代的县衙、府衙,门口无一例外的都会摆放着一对石狮,这象征着江山社稷的神圣不可侵犯。建筑的雄伟与肃穆,可极大增强法律的威严。在现代社会,法院的设施更加完善、先进了。沿海地区的法院,基本上都拥有高大宽敞的办公楼,出则有车、入则电梯,设备相当豪华。但许多海外学成归来的法律学者,仍在大力批判中国法院的落后,在唾沫横飞的言语之间,让人感到中国的法院一无是处。
然而,《马背上的法庭》展示的却是中国基层法院的另一场景。电影以“在云南西北部,散居着十几个少数民族”为背景,在开幕就展示了一个法庭的所有成员和设备:泥腿子出身的老法官老冯、曾享受政策优惠但又因政策变动而退休的杨
阿姨、大学毕业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一匹久经风雨的老马,还有放在马背上的国家象征——国徽。如此简单的人员组成,如此简陋的设备,就构成了中国司法系统的最基本单位。他们行走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从鸡头寨走到鸡肚寨,再从鸡肚寨走到鸡尾寨。办案时,法院就在山寨的空旷处,露天而行。办案结束后,就在阴暗的小木屋里,三个人席地而寝。如果真遇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情况,他们只能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他们没有雄伟的办公楼,不能拥有出则有车、入则电梯的享受,也没有丰厚的工资待遇。这与东部法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海归派”也许会满腹狐疑:“这样的法庭能保证法律的权威吗?”因为在西方,法院的办案效率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优良的办公设施上的。没有了设备,老百姓会信服法院的判决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电影里有很多处都展示了法院在村民中的权威地位。老冯他们每到一处,都会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当老冯跨进摩梭老大妈的家时,老大妈简直就像看到亲儿子回家一样高兴。后来,国徽被盗,惊动了整个鸡肚寨,所有村民都忙碌了起来,都在帮忙寻找。国徽最后被发现扔在了淤泥潭中,如果硬闯沼泽地将面临生命危险,就在老冯他们无计可施的时候,老百姓拆掉了自家的大门,搭成了门板路去“营救”失落的国徽。当国徽“重现天日”的那一刻,村民们欢呼了,许多人因为这一场景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也许,村民们做出这一举动,并不是因为懂得国家尊严的道理,而是基于对老冯和杨阿姨的信任,但正是因为这种信任,直接的促进了法律在农村中的施行,最终让法律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根。虽然带有一点人治的色彩,但在无法实现西方式的法治时,我们退而求其次,采取这种本土化的法治方式又何尝不可呢?从这部电影中,我们欣喜的看到:在基层,法庭与村民、法官与村民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相互融合、血浓于水的亲密关系。这同时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法理:真正的法律不是写在纸上的那些条文,而是那些活在人们心目中的法官形象。在一种人治化、乡土化的社会里面,我们依然需要包青天式的职业工作者,他们才是起实际作用的法律。
(二)老冯与阿洛:泥腿子vs职业化
篇四: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
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
观看《马背上的法庭》让我感受颇深,虽然是第一次观看这部影片,但给我的震撼却是这样的真实。或许是得益于这学期上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这门课的关系,通过观看这部电影,让我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电影的背景选定在云南的一个小山区,归功于高中的地理知识,我对云南山区有一点了解。崎岖的山路,一座座的大山,少数民族的风俗,以及那云南方言,在这部影片中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当老师说观看《马背上的法庭》之时,我就猜想开场画面应该是一座威严的法庭,但是电影的开场部分就是一座座大山、稀稀疏疏的树木,村民放牧的吆喝声。虽说与我所想的相差有点远了,但是也在预期的观影之内。这吆喝声对于我这个外省的人来说略显陌生了,却也带给了我不一般的震撼。
《马背上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云南山区法院巡回审判的故事,以老冯、杨阿姨、阿洛三个人物的视角来讲述。该片比较客观真实的反应了我国广大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的法制建设、法制观念、法制水平落后的情况。办案的法庭也是属于流动性的,哪里有案子,就在哪里只个凳子、桌子,挂个国徽,然后开庭审理案件。然而审理案件的过程可以说是滑稽可笑的,也可以说是带有讽刺意义的。按理来说,送法下乡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可以帮助老百姓无偿办案,解决纠纷,也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而这部影片里,帮助老百姓解决纠纷几乎是没有运用到法律,或者说没有根据法律程序来办理。
让我印象较为深刻的是猪拱罐罐山事例。一个村民家的猪在村边拱了另一个村民家的罐罐山(祖坟)。祖坟被拱的村民认为祖宗因此受辱并且带给家里晦气,要求猪的主人赔两头猪和一场法事来消灾解难。两个家族的人互不让步形成打斗的架势,关键时刻老冯亲临现场以将心比心的策略化解这场武斗之前的纠分。让人意外的是,猪主人不让其他的村民牵猪,只能等外出办事的老爷爷回来才能牵猪,无奈之下老冯以法官的身份将猪牵到另一家,官司才算告结。在此之中阿洛忽略了一个问题,书本上的法在运行中是不一样的,因为一些客观因素法律实际执行效果往往不如立法者预期的好,运行中的法律效果可能会打折扣,如果依据阿洛的观点对该案例不予受理,这样一方面是很好的坚持了法律的规定,但是这样操作的社会恶劣影响是非常大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冲突和矛盾。而冯法官就是一个司法经验非常丰富的司法人员,在实际司法过程中能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做一些变通和换一种方式来执行法律,这样的方式不仅符合了法律的要求也更加符合了我国司法的客观实际,最为重要的是这样的操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虽然其中可能有一些与法律规定不太吻合,但是其目的和结果都和我国的立法、司法是一致的。所以从该影片中我有一个很大的感触是我国的立法者在立法时更应该注重实际运行法律的效果而不是只是期望和预计的法律运行效果,立法机构在立法过程中更应该倾听最基层司法人员的意见和看法。通过此段,我了解到书本知识如果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话,办事的成功率是不会高的。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了。
最终老冯一行三人,经过一次丢国徽之后,也变成了一行一人,陪伴他的只剩一匹马。他对着大山喊了一句“我要坚持走这条路,一直走一辈子!”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决定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可是影片的结尾也让我心里一沉,走山路打瞌睡的毛病,让老冯在之前老友坠落的山崖那里结束了生命。心里一阵沉默,说不出此刻的心情,为老冯生命的结束悲哀,也为他执法的艰难心酸。
篇五:马背上的法庭读后感
《马背上的法庭》
《马背上的法庭》讲述了庭长、记录人、大学生转展于各个山寨调查、审判的感人故事。从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国人法治意识不太强,基层法院组织机构不完善。这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电影的第一幕就让人深刻的了解到什么是马锡五审审判。电影中他们三个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并采取调解与审判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公平地解决案件。电影中给我影像最深地要属于当他们马丢了时,他们求助于当地群众------摩梭族一个现在还处在母系氏族并有着走婚传统的民族。她们的做法是求助于神。可以大胆地说在这样一个民族里还存在着严重地神权思想,这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大敌。
法在我们法学学生心目当中是神圣的,是不可以被侵犯,被亵渎的。可在当地人的眼中只不过是一个玩具,是可以亵渎地,是想来就来的,想去就去的,这是法学学生最忌讳的。在审理一个民事案件中的离婚案件时,那个妇女在法庭上又哭又闹为的是干扰审判,得到房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地是由李保田饰演的庭长,他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誓死保护国徽。在他心目当中它就是法,它就是正义的象征,它就是威严,从中我们足见庭长大正义之心,他是我们法学学生心目当中地英雄,这是影片的成功之处。
影片也深刻的揭露了影响中国司法的因素------外部压力。当大学生在选择维护法律地尊严还是维护岳父的脸面之时,我们欣喜的看到他经过再三思考后选择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他------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所做地仿佛就是四年后我们所要经历的吗?他是我们法学学生的缩影。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为的敢于会影响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尤其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干预是影响司法的重要因素。值得一提的是在当代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地社会,权钱交易也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这也就要求我们法学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时候不断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它也给当代的立法者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怎么才能提高司法的更正性?
中国法治建设同时需要德治,它们二者是相辅相成却一不可的。我们不能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求助于法庭,这样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特别是这样一个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也许有人会认为我是传统的中国人-----具有很强的厌诉情绪,
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法学学生最忌讳的。但影片中妯娌俩为了一个小坛子大打出手,最后闹上了法庭,这有必要吗?那完全是可以私下里解决的为什么一定要闹上法庭呀。当庭长把坛子摔碎给她们一人二块五的时候,她们都不愿意要,这分明是在赌气。这样做只会影响法律的威严,同时给这样一个条件艰苦,人手不够的基层法院组织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她们的做法是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坚信中国的法治进程离不开德治。 影片中给我们展示了三个人组成的最基层的人民法庭,他们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自己所爱有所恨的法律事业,为了它他们牺牲了自己的小家庭,为了它他们愿意一辈子辗转于各个山寨,为了它他们干脆自毁自己法律人的形象,为的是能调解更多的矛盾与纠纷。他们的敬业精神是值得称赞的,但从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够健全,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一系列机关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体系,这也是国家必须解决的重大问提。
在影片中我们也看到了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法制意识不够强,搞笑的是影片中村长所谓的民主是大多数人认为的就是民主,完全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是站不住脚的。加强公民法制意识的教育有利于减少不少干部群众的政策失误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矛盾冲突。同时也有利于人民通过法律这种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从另一方面也给司法机关减轻了一定的工作压力,使人民群众明白什么应该诉诸于法律武器,什么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范围,毕竟像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工作的工作人员确实太不容易了。他们面对的不仅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更重要的是家人的不理解,不支持,这对法律人是多大的痛苦啊。
纵观整部影片,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中国基层法院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设备缺乏,法律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威严,群众对法律的公信度有待提高,他们都认为老式的武力更能够解决问题。但我们也欣喜的看到与前些年相比,人们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至少人民能够求助于法律武器了,是中国法治进程的重大一步,这样的进步是与普法教育分不开的。
《马背上的法庭》深刻的总结了我国法治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普法教育的成就。但作为新时代的法律人我们不得不警醒自己----中国法治进程还有一段很长的路。我们要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同时
要吸收世界优秀法律文化,然后再通过实践,在实践中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为中国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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