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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泽禹监理公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9:22:12 体裁作文
天津泽禹监理公司体裁作文

篇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3年9月

编制:审核:

审批:

目 录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3 1、总则 ............................................................................................................. 3 2、安全管理机构 ............................................................................................. 4 3、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 4 4、安全管理责任 ............................................................................................. 6 5、施工安全措施的批准与开工申报 ............................................................. 8 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9 7、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 10 8、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 12 9、奖罚办法 ................................................................................................... 1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监理合同的规定,本监理机构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控制目标:

(1)防止和避免发生监理人员及所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3)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交通和火灾等事故。 (4)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5)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项目达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标准。

1.2本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施工安全和施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文件以及工程施工规程、规范或有关规定。

1.3 本细则适用于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1.4监理部全体监理工作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的办法,“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进行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5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批,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1.6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承包人施工安全保证与监理机构检查监督的管理机制。监理机构执行“安全监督与施工监督相结合、安全预控与过程监督相结合、安全监理工程师巡查与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相结合”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的预控、检查和监督,督促承包人按章作业、文明施工,促进各项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

1.7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工程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致使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达到施工合同投标承诺目标。

1.8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不替代或减轻承包人对施工安全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责任。

2、安全管理机构

2.1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接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理任务。公司在现场成立泃河辛撞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的项目监理部(简称监理部),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实施监理业务的项目组织机构。

2.2项目监理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责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见图框2.2-1。

2.3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单位授权,领导监理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2.4监理机构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专职负责本监理标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5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本标段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保修期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各施工单位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施工用电、施工机械、消防等管理,制定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设施。

3、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是监理单位监理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细则,领导监理部的一切施工质量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确定监理安全管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签发监理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2) 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安全保证体系文件,审定监理部制定的安全计划,审批监理部所属部门编制的监理安全实施管理细则、施工安全控制程序等;

(4) 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

(5)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或安全事故报告,对重大安全事故应及

篇二:验收批复

(泽禹监[2010 ]批复 004 号)

合同名称:大邱庄泵站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YDBZJL/HT-2009-02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1份。

2、一般事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重要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本通知单可用于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的批示。

(泽禹监[2010 ]批复 005 号)

合同名称:大邱庄泵站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YDBZJL/HT-2009-02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1份。

2、一般事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重要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本通知单可用于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的批示。

(泽禹监[2010 ]批复 006 号)

合同名称:大邱庄泵站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YDBZJL/HT-2009-02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1份。

2、一般事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重要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本通知单可用于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的批示。

(泽禹监[2010 ]批复 007 号)

合同名称:大邱庄泵站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YDBZJL/HT-2009-02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1份。

2、一般事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重要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本通知单可用于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的批示。

(泽禹监[2010 ]批复 008 号)

合同名称:大邱庄泵站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YDBZJL/HT-2009-02

说明:1、本表一式3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1份。

2、一般事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重要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本通知单可用于对承包人的申请、报告的批示。

篇三:关于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公示

2012-08-20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0号修改)规定,我部开展了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延续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联 系 人:熊平、王竑

联系电话:010-63202982、63202715

传 真:010-63202685

电子信箱:jgs@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邮 编:100053

请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转登到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示。

附件:

附件:同意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

附件:

同意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一)甲级:

1、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

2、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

3、丹江口汉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武汉长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7、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8、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1、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2、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河南宏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天津市华朔水利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7、广州新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

19、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公司

21、北京华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延续资质1年)

22、北京安能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3、北京阳光政信投资有限公司

24、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5、天津市金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7、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延续资质1年)

28、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

29、河北天和监理有限公司

30、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31、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2、山西黄河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内蒙古河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延续资质1年)

35、赤峰市禹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6、内蒙古融力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7、内蒙古同洲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8、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9、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1、辽宁燕东土木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

43、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44、黑龙江省北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5、黑龙江农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6、黑龙江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7、黑龙江百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8、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9、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50、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1、盐城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52、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南京江宏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4、江苏省苏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5、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56、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7、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

58、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9、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0、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1、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2、浙江中水东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3、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64、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5、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6、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7、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8、安徽省阜阳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69、安庆市宜兴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部

70、安徽淠史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71、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72、福州市闽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延续资质1年)

73、福建省龙岩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4、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5、江西省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6、上饶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77、江西省建洪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8、江西省宜春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9、九江市科翔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0、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81、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2、济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3、山东省聊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篇四:上诉人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

上诉人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长沙泽禹

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长中民二终字第4155号

民 事 判 决 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40号。

委托代理人彭开文,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尹红星,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捞湖垸牛角湾。

委托代理人程建宏,男。

委托代理人,男。

上诉人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09)开民二初字第20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原、被告于2007年4月10日签订《合作协议》一份,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商品?,单价以C30165元/立方为界,往上增加一个等级加15元/立方,往下降一个等级减15元/立方;结算方式,被告派专人到原告搅拌站签收,原告以被告签收的实际数量,办理结算;付款方式,每500立方结算一次,货款全部付清;质量管理,原告保证出厂混凝土质量合格,由于混凝土在工地停留时间过长,施工不规范,私自加水等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原告概不负责;合作期限为2007年4月10日至2007

年7月10日。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07年4月16日至2007年6月2日共计向被告提供混凝土6397.6立方,共计款项1202 532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700 000元,还有502 532元未支付。另在原告向被告供应混凝土期间,被告向原告供应了922.54吨水泥,共计货款276 817.38元,且在此期间被告向原告出租混凝土搅拌车,租金为6725元,以上原告应向被告支付的款项合计283 542.38元,该款项原告未向被告支付,故从被告应支付给原告混凝土款项中扣除上述原告应向被告支付款项,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218 989.62元,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该款项。二、被告是华美欧大厦建设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被告向原告购买混凝土系用于华美欧大厦建设施工。后发现华美欧大厦四层的部分钢筋混凝土柱出现麻面,经检测为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为对华美欧大厦四层的框架柱进行补强加固,被告与北京市中华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签订《技术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的项目名称为华美欧大厦框架柱加固设计,主要是对华美欧第四层框架柱(KZ14,15,9,3四根)进行优化加固设计方案及完善加固设计施工图,合同价款为4万元,被告于2007年6月25日向北京市中华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了4万元。另被告与湖南金泰特种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就华美欧第四层框架柱(KZ14,15,9,3四根)的框架柱增大截面加固签订了一份《结构改造加固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5万元,被告已向湖南金泰特种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支付工程造价款8万元,尚有7万元没有支付。被告为对华美欧大厦四层的框架柱进行补强加固共计应需开支19万元。三、被告称导致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是因为原告向被告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被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出示了《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报告》一份,该报告显示,华美欧大厦5层楼面,4层柱,梁的成型时间为2007年7月17日,试压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混凝土抗压强度平均(Mpa)为38.5。原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认为自己向被告提供了合格的混凝土,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本院提

供了《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产品合格证》《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强度评定表》《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混凝土抗压强度实验报告》予以证明,原告提供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实验报告上盖有CMA章(盖有CMA章显示混凝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ISO质量规范),原告检验混凝土合格的资质。以上事实有《合作协议》,结算单,付款凭证,会议纪要,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技术服务合同》,《结构改造加固合同书》,产品合格证,混凝土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单,当事人陈述及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原审法院认为:一、关于华美欧大厦四层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因原告提供的混凝土不合格的问题。导致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很多,有原材料不过关,砂石泥含量太重,混凝土原材料配比不合格,外加剂浓度不够等混凝土供应商方面的原因,也有施工现场施工工艺欠妥,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不能满足国家要求,振胆,养护不到位,模板走模漏浆,人工加水等施工方的原因,被告的主张不具有排他性,不能证明是因原告(反诉被告)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的混凝土不合格,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有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本院对于反诉原告(被告)要求反诉被告支付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反诉原告对工程结构改造加固支出的19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原告(反诉被告)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当事人的意思真实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合同签订后,原告(反诉被告)依约向被告(反诉原告)提供了混凝土,被告(反诉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对原告(反诉被告)要求被告(反诉原告)支付拖欠的混凝土欠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另原告(反诉被告)应支付给被告(反诉原告)的水泥价款和混凝土搅拌机租金可从被告(反诉原告应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的混凝土欠款中扣

除。据此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反诉原告)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长沙泽禹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18 989.62元。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本诉受理费4585元,反诉受理费2050元,财产保全费1615元,合计82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上诉称: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有检测混凝土合格的资质,且被上诉人对其出厂的混凝土提供了合格证。现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有问题,根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本案中被上诉人实际提供的混凝土有6000余立方,按照每100盘,不超100立方不少于一次的抽样的要求,上诉人仅提供一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不符合国家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况且,导致混凝土形成构件强度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华美欧第四层钢筋混凝土柱强度出现问题是被上诉人的混凝土导致的。上诉人所欠被上诉人混凝土价款应予偿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处正确,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4585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肖 志 红

审 判 员 赵 建 刚

审 判 员 王 晓 虹

二0一0年 月 日

书 记 员 詹 毅

篇五:准予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附件:

准予延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资质的单位名单

(2012年)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天津泽禹监理公司

(一)甲级:175个

1、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

2、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

3、丹江口汉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武汉长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6、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7、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8、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9、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1、河南立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2、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河南宏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天津市华朔水利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7、广州新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吉林松辽工程监理监测咨询有限公司

19、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公司

21、北京华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延续资质1年)

22、北京安能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3、北京阳光政信投资有限公司

24、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5、天津市金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7、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中心(延续资质1年)

28、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

29、河北天和监理有限公司

30、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31、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2、山西黄河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内蒙古河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35、鄂尔多斯市明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6、赤峰市禹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7、内蒙古融力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8、内蒙古同洲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9、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0、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2、辽宁燕东土木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

44、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45、黑龙江省北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6、黑龙江农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7、黑龙江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8、黑龙江百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9、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0、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51、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2、盐城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53、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南京江宏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5、江苏省苏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6、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57、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8、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

59、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0、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1、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2、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3、浙江中水东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4、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65、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6、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7、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68、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9、安徽省阜阳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70、安庆市宜兴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部

71、安徽淠史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72、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73、福州市闽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延续资质1年)

74、福建省龙岩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5、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6、江西省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7、上饶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78、江西省建洪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9、江西省宜春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0、九江市科翔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1、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82、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3、济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4、山东省聊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5、山东省淮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6、青岛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7、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88、山东省调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89、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0、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1、河南华北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2、洛阳洲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3、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4、安阳市润安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95、河南天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6、郑州市水利工程监理中心

97、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

98、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9、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00、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1、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102、武汉市江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03、湖北兴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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