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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9:20:46 高中作文
秋菊打官司高中作文

篇一:秋菊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

班级:2010级金融一班 姓名:朱智聪 学号:2010517096

目录

引言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2 案例简析 总结·············································3

秋菊怎样讨“说法”

——“民告官”案例 引言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不断提升。为了不断促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局面的形成,国家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打造法治国家。然而,在法律不断普及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偏远地区居民法律知识空白,法律意识单薄,不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一些乡风纯朴的农村地区,人们不懂法律,伦理道道的观念却是深入人心,有些事情做得不对,你就得给个“说法”。《秋菊打官司》就是一个典型的吃亏讨“说法”的故事。 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村民万某和村长因锁事发生争吵,村长朝万某的身上踢了几脚,万某受伤,治疗了一段时间仍不见好,万某的妻子秋菊同村长商量没有结果,就告到了乡上,乡里的李公安出面调停,让村长付给万某200元钱。村长不服气,在点钱给秋菊的时候,仍说着气话,甚至把钱扔到地上。秋菊不愿接受,又告到了县上。县公安局让她写个状子递上,秋菊花钱请人写了状子,公安局收下了,数日后送达了处理意见,给秋菊的通知是由村长转交的。县上的处理意见同乡里的处理意见大体相同,村长仍没有给秋菊一个说法。秋菊还是不服,又告到了市里。市公安局复议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理意见。秋菊还是没有得到自己要求的一个说法。于是请教律师,律师说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秋菊就同吴律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开庭的时候,才知道与她对薄公堂的,不是村长,而是市公安局的严局长,秋菊虽不同意,审判还是进行了。一审判决,维持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吴律师对秋菊说,官司输了,还可以上诉。秋菊委托他继续做自已代理人。二审法院接受上诉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已超出一般民事纠纷的范围。因为拍片结果证明万某肋骨断了两根,已构成轻伤害。于是在秋菊的小孩过满月那天,全村人都围在一起喝酒,村长被一辆警车带走了,呼啸的警笛声中,秋菊满脸的迷惑不解。??

二、案例简析

在这个故事中,秋菊感觉自己丈夫被村长踢中要害,村长就应该给个“说法”,而这个“说法”就是贯穿着整个故事发展的主线。看了影片的人都知道,秋菊想

要的“说法”不过就是村长给他们赔礼道歉罢了,但是倔强的村长就是不肯道歉。所以这个小小的村民就要告村里最大的“官”,从村里到县里,再到市里,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她的这一系列行为很不为村里人理解,甚至是她的丈夫最后也要放弃,但是认理的秋菊就是不肯罢休,好像是没有“说法”就不会善罢甘休。 虽然秋菊倔强的精神让人很是佩服,不畏强权,不怕挫折,坚强勇敢,但是我并不认为她是一个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她所认的就是她所受的委屈肯定能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就是她认为正义和真理依然存在。这只是她单纯纯朴的表现。在这个影片中,中国那种纯朴的农村风情被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虽然村长的孩子叫秋菊为“姨”,但是秋菊还是坚持要告村长,虽然秋菊一直要告村长,但是在秋菊生死攸关的时候,村长还是毫不犹豫地去救秋菊,村里人之间互帮互助好像都是理所当然的,真的是一个字“纯”。就我个人认为,秋菊真的是勇气可嘉,不敢想象她的那些行为会被多少村里人指骂,而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像秋菊那样的坚持呢?

从法律层面上讲,秋菊的那一系列行为就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表现。从村里的调节不成,到乡里的调节,再到市里的调节,似乎结果都是差不多,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解决这样的民事纠纷还是以民事调解为主。然而这样的调解结果并不是秋菊想要的“说法”,所以,最后秋菊像法律提起了诉讼(我想直到村长被警车带走的那一刻,秋菊仍然还是没有明白这样的说法到底是怎么回事)。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在《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在这部影片中,她的法律诉讼行为并不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范,影片最后秋菊的案子变成了刑事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村长的行为构成轻度伤害罪,拘留村长15天。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总结

《秋菊打官司》从艺术层面来说真不愧为大家称赞的一部好电影制作片,它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的法律知识在不断普及,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我

想经过秋菊打官司的一系列过程,她的那个村里的人肯定对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法理与情理之间总会有一些摩擦,有点时候情理能解,但是法理却难容。或许很多事物之间的矛盾总是难以调和的,因此,情与法的不断交融促进法律还要不断完善。要打造一个法治国家,不仅需要不断完善法律,还需要不断加强人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篇二:秋菊打官司

法律何以深入乡村

——从观看《秋菊打官司》说起

摘要:从《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出发,剖析农村中不成熟的法制思想,由此引发对法制与人性接轨,法制环境创建的条件的感想。在农村中,应使村民明白法理与法律的不同,发挥司法部门的作用,并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得法律思想能在农村中深入发展。

关键字:送法下乡 法制与人性 理与法律

一. 从《秋菊打官司》谈农村法律现状

(一) 故事梗概

《秋菊打官司》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二) 故事感悟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村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这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秋菊混淆了理与法律的观念。整个影片以秋菊讨说法作为主线,经过了重重部门,结果秋菊想要的说法只是村长的道歉,她并没有意识到,当案件到了法定程序时,就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当村长在秋菊难产挺身而出时,秋菊已没有了讨说法的想法,但在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场纠纷时法律给的结果却来了,村长被拘留了,秋菊感到茫然与失落,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法律自然没有错,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应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利用强制手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还会带来一些其他的问题。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在我们送法入乡的过程中,倘若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引起的必然也是法律在农村中普及的失败。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遭到村民们的冷眼。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没有人再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得住的。 其次,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因为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二.法律何以深入乡村

(一)从秋菊角度出发

影片的最后,村长被公安抓走了,但这却不是秋菊所希望的,这就是法律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的冲突,也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更是法治的无奈。法治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一点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而在中国的农村,有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因此,以秋菊为代表的想讨说法的村民们应该意识到,当你顾及道德伦理,考虑人情时,就应该想到这不是靠法律能解决的事情,或许你可以私下处理,找个可靠的人协调协商,一旦你上升到法定程序上来,那就必须得依法办事,考虑人情,罔顾法律,这样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就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然而,在农村中,由于几千年的封建“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农民维权意识不强,对法律存在陌生感和不认同感,村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并不成熟,还有很大一部分有旧社会的影子。因此,我们应该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也懂得用法。 当然,我们必须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形成学法用法的热潮。因此,必须强调普法宣传的群众性。镇里可以专门开展以县、镇文艺团体为主体,深入乡村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充分发挥民间山歌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由司法所将身边发生的案例编成山歌下发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关于土地管理法规方面内容的,可以编成“地权所有要认识,属于国家和集体。承包只有经营权,莫把一切归自己。”这种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的普法山歌,[1]这样一来,就能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当每个人都有了学法的自觉性以后,依法办事便成为一种共识。此时,法制观念已深入民心,学法守法自然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

(二)从李公安角度出发

由于法律思维的人总是无法忽视程序问题,因此,在法律的普及活动中就会产生问题。

正如影片中的李公安一样,在接到秋菊报案时,他的第一反映不是调查伤情的严重状况,因为公安部门是否立案的标准是看伤残等级,达到轻微伤以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在这里,李公安并没有这样做而仅仅是前去调解。殊不知犯罪和民事纠纷是两码事,犯罪并不像民事纠纷那样可以用来调解的。李公安之所以犯错误在于他没有严格的遵守程序,轻信这仅仅是一起一般的民事纠纷。另外,李公安还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将市里的裁定书送到不服调解的当事人秋菊的手中,直接助长了村长的气焰再一次导致秋菊的上告。这反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和程序正义的淡薄。

秋菊打官司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深入乡村的初期更需要农村中能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咨询制度。这样,村民可以更好的了解自己需要的法律,并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实际上。

(三)从社会实际出发

在现实生活中,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人们要么因为畏惧权势而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于不顾,以暴制暴。又或者,因为家境贫困,支付不起一系列的官司费用。这都造成了农村中的法律无法普及的原因。

因此,法律在农村中的普及,不能照搬城市中的一套方案,应依据不同的乡土民情,采取不同的普法方法,在营造乡村法治环境的同时,不破坏乡村的和谐。海南乡村禁碑与乡村民约文化便是一个很好的实例。

禁约能被村民认同并得到较好的遵循,其中原因对今天的“乡村法治”建设当不无启迪。首先,禁约通常是由村老、士绅起草,村民会议通过,是维护村民利益的,村民把遵守自己参加制订的禁约,当作做人的信条,便会自觉严格遵守;其次,禁约既然是自己参与制订的,自己有约在先,有禁在先,若有违禁,受罚亦安然,毫无怨言;再次,禁约由村众约定,由村众监督执行,违禁者受罚,即使不心悦诚服,也众责难辩;最后,禁约一般都有“送官究治”的表述,对村民而言,国家威权的殿后仍有一定的震慑作用。[2]

通过村民自己制定的与国家法律相符的禁约,既能培养起村民的法律意识,又能营造法治的环境。这对于农村实现法治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四)从政府部门角度出发

“法律进乡村”是指村组的干部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民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然而,作为熟人社会的乡村,与日益陌生人化的城市在对法治的接纳过程中,表现出的不适与水土不服是自然而然的现象。“送法下乡”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输送一大堆对乡村社会无甚意义的“法律”下乡。在政府大力倡行“送法下乡”的同时,我们应该学会根据每个乡村的特点,送适合的法下乡,而不是那些在乡村中压根用不着的法律。“法治”之于乡村,更应看作是“规则之治”,而非与城市无分别的“法律之治”。我国在数次组织大学生下乡普法的过程中,都遇到过这样的尴尬——村民们对大学生们向他们宣读的法律知识毫无兴趣,而村民们急欲知悉的法律规则大学生们又知之甚少。任何无视城市与乡村区别的“送法”都注定了只会是一厢情愿,但这并不表示乡村无法实现“法治”,也并不表示村民缺乏规则意识——决定乡村法治的其实是规则的内容。

在不少学者看来,国家法律对乡村社会的影响是相当有限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可谓这一论点的代表人物。的确,国家法律在乡村社会的运行面临着种种难题,但这决非意味着国家法律在乡民社会中无效。在传统的中国治理模式下,就不乏通过各种方式接纳作用于乡民社会的乡规民约成为国家权力的延伸。即便在今天,乡村自治也是经宪法和法律认可的国家制度。

当然,实现乡村法治与乡村自治的前提是村中的干部们必须都熟知法律。因此,我们应该多开展普法运动,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区”为主题,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村干部和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两委”干部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其次,利用农闲、工休时段,组织村民参与集中学法,观看普法电影、电视法治节目、法制文艺演

出,听普法大鼓书,组织农民到普法夜校学习。 接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几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俗称“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还应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3]

法治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无情的法治只能使人望而生畏,避而远之。法治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法治才更有威信。因此,在法律深入乡村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弘扬人性化的法律,才能在农村中得到更好更有效的回应。

参考文献:

[1] 中国教育资源网 《法律进乡村经验材料》

[2] 王琳,《乡村法治何以实现(213)》

[3] 卜范慧,《镇“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三: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 20111352 王智慧

第5周上课,在王老师的推荐下,我回寝室观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刚开始看着还觉得不是很起劲,像一般我们这种90后的小女生,不是喜欢那种有高大帅气男主角的韩剧,就是那种重口味爱看血淋淋的恐怖片,谁也不会主动去看这种特定年代的片子吧,换做是你,你会吗?我觉得也不会。可是随着农民妇女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的漫漫告状路途情节的发展,越看越觉得巩俐的装扮真的是非常贴切也非常的到位,把一个农村妇女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不过现在说实话,这部片子确实是有很多的看点的,比如乡村人民的耿直和淳朴,勤劳和不屈,甚至可以说农村经济的落后思想的单一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

《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主要讲了西北以为农村妇女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因为盖房子发生了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对这个行为感到不满(ps:如果是我,我也会不满)。之后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让我们措手不及。

这是一种尴尬的“胜利”,我觉得这就是《秋菊打官司》的最卓越的地方,戏剧的令人深思,耐人寻味。它并非只讲一个足以引起百姓共鸣的“民告官”事件,而是从侧面地表现了“权力”与“权利”、“法理”与“情感”的辩证关系,不但抓住了中国民主进程的关键要素作为创作根基,更是给予了最具中国味道的“人情”、“面子”以辩证的刻画。在这个影片中就是因为村长的不肯认错,秋菊的不依不饶,使得局面僵化,两个人互不相让。该影片中的亮点和高潮也是最激烈的时候,秋菊把村长告上中级人民法院,但是碰巧秋菊又难产,村长帮忙把秋菊送到医院,恰恰秋菊又生了个村长求之不得的男孩。在这个过程虽然在影片中显得很平淡,但紧张的气氛感觉都被冬天的寒冷给冻僵了。而人性的善良却仿佛是冬天的一把火给人的温暖,这里面没有激烈的心理斗争,也没有背后的暗斗,有的只是默默地行动。

而在现在咱们农村,最大权力者是村长,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维系人们的纽带,面子是人们追求的东西。村长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在官方秩序中,权利者是公安局、政府,法律评判行为,是国家强制机关,人们追求利益,这利益和面子则成了这两大秩序的核心。所以我们从村长的视角来看,刚开始因为面子问题不肯认错,但在与最后需要他的时候,村长根本不是思考着什么“以德报怨”的宽阔胸襟,而是想着作为一村之长的责任和一个人性的光辉,这也是让我们感动的地方。而在最后切纠结在这些之间,所以形成了“尴尬”的胜利。

电影当中秋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泪水也有委屈,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的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在我们南方人普遍的观

点里,北方人性子直,拿得起,放得下,言出必行。这一切已经明明白白地从秋菊的言行之中发散出来了。秋菊不讲情面的层层上告,虽然有点过犟,但从好的方面或大的方面来说,这体现了她对真理的执著。虽然最后她官司成功了但她又觉得自己是失败了,她自己都觉得这是一种“尴尬”的胜利,她迷茫的眼神表达了她自己的疑惑与不解就像我们看不到中国法律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一样。

在影片中张艺谋导演把秋菊坚强、倔强、朴实的个性表现的淋漓尽致,同时在秋菊讨要说法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再后来秋菊去法院提起诉讼,也是“民告官”案子的一个典型提现,而在这过程中,也深深的体现出了秋菊法律知识的欠缺,后来村长被拘留与秋菊讨要说法的初衷大相径庭,也说明了秋菊并不懂法律,并且法律规定与自己的小农朴实思想相矛盾。所以,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矛盾,有时候只是因一时间的冲动或许可能仅仅只是面子上的事而造成的,记得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一休哥》里面有个故事叫“解铃还须系铃人”,讲的没错,一切的恩怨都只能用人性中最精华的部分来化解,这最精华的部分即是善良。换句话说,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可以给我们一个公道,但它不能给我们一个说法,更不能给我们一股互相谅解的温暖气息,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体谅那才是更重要的东西。我们生活中,真正有的东西不是法能解决的,就像钱不能解决有些事情一样。

回归到现实,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这一过程离不开广大公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而现在,我们应该加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我们不能光顾着为发展农村经济而给多少多少的资金,也要注重设立专项资金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像影片中秋菊压根不知道起诉为何物,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离我们的法制国家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就是要努力的提高官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官员能找到象影片中市公安局局长那样的不多了。

虽说秋菊的时代离我们有点远了,这部片子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东西,同样对我们有启示意义。张艺谋导演确实是一个看到了我国社会发展不足和缺陷的优秀导演,让更多的人幡然醒悟。也深深的震撼了我自己。

作为中国的新一代大学生,我深深领悟到学法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崇拜学法的人,当然,这不是一种盲目崇拜,只是一种感觉。

而我们国家必须要加强国家的农村建设,要将法律有机的结合在农村实施。要在农村普及法律意识的学习,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等等。我相信,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潮流下,中国的法制化仍然会沿着顺利的轨道继续前进!

重庆大学

环境艺术设计01班 王智慧 20111352

篇四:秋菊打官司剧情介绍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小山村。秋菊(巩俐饰演)的丈夫万庆来(刘佩琦饰演)与村长王善堂(雷恪生饰演)因为盖房子发生争执,庆来被村长踢中下体并造成肋骨骨折。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以为意而不肯认错。秋菊不服,要讨个说法,前往乡里公安局上访。乡里的李公安与村民们都有交情,决定以调解矛盾并赔偿二百元结束。村长口头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心里则认为不应该赔钱,将钱甩在空中。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是踏上了漫漫的路途到县公安局去上访,县里公安局复议书维持原判。秋菊还是不服,来到上级城市。初来乍到因为不熟悉环境被当地三轮车夫所骗。得到好心人建议后,来到一家价格低廉的旅店。旅店老板是个好心人,见秋菊千里迢迢上访不易,又有孕在身,便告诉她市公安局长的地址。市公安局长没要礼物,并亲自把秋菊送回旅店。市里的复议书仍然维持原判,只是要求多加五十元钱赔偿金。复议书同往常一样直接交到村长手里,村长仍然不以为意。男人从村长那里拿了钱,没想到倔强的秋菊又把钱还给了村长,重新去了市里。市公安局长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并推荐给他了一个律师,帮忙起诉村长。而法院则判决市公安局处理得当,维持原案裁决复议。秋菊不服,决心向市中级法院上诉。过年时,秋菊难产了,然而村里人都去相邻的王庄看戏了,庆来只好去求村长去请人回来抬秋菊去医院。孩子顺利出生了,秋菊一家都感谢村长鼎力相助。然而在孩子满月之时,中级法院判决拘留村长十五天,这让只想得到一句道歉的秋菊十分意外,便出门追赶警车。

《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拍给外国人看的片子,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由于他对风俗的重视,他对中国社会的描述倒是很真实。这部电影给了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此间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令人深思。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分明是在刁难秋菊家。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秋菊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总说“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去踢”。可见秋菊对于现有的乡村秩序是认可的,她并不追求第一等的公正。

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我认为村长说得很有道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村长既然已经赔了钱了,那事也就了解了。秋菊的丈夫就是这样的。但秋菊死死不放的是“给个说法”。为什么秋菊要“给个说法”呢?她宁愿不要钱也要个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对正义有着坚定的信仰,她认为这个世界有个天理存在。对正义的信仰正是其生命的希望所在,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去追求一个“说法”。其实普通小民也是有信仰的。

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我们看到,李公安一个人要负责整个乡镇的治安司法工作。因此,秋菊来时他总是在忙碌中。我曾想公安与检察院应该分工,检察院负责调查,公安负责治安抓捕等具体工作。看到这里,我不包此希望了。中央政府能够为地方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极为有限的。何以见得?由中央直接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昂贵的,更好的公共服务需要征更多的税来维持。而过高的税收水平可能会导致官逼民反的结果。并且,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更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僚不仅提供公共服务,他还会鱼肉百姓。在市里时,一些听了她故事的市民说像她这样的事一个市里起码上万起,大家都到市里来要求解决,市里哪能管得过来。也就是说市公安是不会理她的。这句话很有意义,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往上一级,其成本就上一个台阶。

秋菊从镇上一直上诉至法院,其成本已远远超过了秋菊所能得到的赔偿。这些成本包括乘车去镇上、县里、市里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获取打官司的可靠信息的成本。其中获取信息的

成本最为高昂。她需要了解国家的政策、告状的程序、相关部门的地址、领导的意图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大部分都垄断在官僚阶层手中,这就更加大了难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不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因为成本太高了。进而由此导致地方治理的恶化。《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里秋菊所遇到的官还都是好官,尤其是那个市公安局长。可现实中清官总是少数,贪暴之吏居大多数,这是更令人畏惧的。 这里的困境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本片中的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的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地方事物靠民主来解决,在熟人社会里解决问题只需较小的社会成本,而且由于大众的参与其结果的合法性、公平性高于中央任命的官僚,哪怕决策错误民众也不会有怨言。总之地方自治使得地方治理的成本低,且结果更为公正。这使的地方的善治成为可能。

秋菊家要建一个辣子楼,村长不让,因为上头文件在这里,这是现代秩序,是法律文明。 但是秋菊的男人骂村长“下辈子断子绝孙,抱一窝母鸡。”村长一生气,踢了男人的下身这又是乡土社会的经典作为了。

中国社会分为两套秩序,一是乡土社会的民间秩序,一是官方的秩序,这在中国农村尤其体现得明显。

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长老,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面子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政府,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关系或者利益,利益是人们的追求。

而这里的秋菊,她就是要通过现代秩序,法律程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因为通过乡土秩序她无法解决,而总认为法律,公安这些外来的官方物事是高高在上的,是有效的,可是,这些适合的也许是城市社会,并且即使适合你,它给你的也只是它们觉得重要的东西,比如钱,那两百块钱就是最好的赔偿,他们认为。可是,秋菊要的是一个说法,不是钱。

但是从这里,你是找不到的,你要赔礼道歉,这是面子问题,是乡土社会看重的东西,法律上没有这东西。

而且到最后,这两套体系的冲突到了极其尴尬的地步。

村长不计前嫌半夜抬难产的秋菊去生孩子,还是大雪天的,如果没有村长,秋菊可能就死了,儿子也可能没有了。

秋菊感谢村长,要村长来喝满月酒,可是在喜乐的热闹气氛中,村长却被抓走了,因为按法律程序,村长构成了犯罪,要坐牢。

然后影片以秋菊的尴尬结束了。

这种尴尬其实也是两种体系的冲突尴尬。

这种冲突的产生就是秋菊这个倔强的女人跳出来,非要讨个说法,于是,产生了冲突。

当然,我们甚至在这个普法的时代背景下将秋菊作为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典范,特别在那个

九十年代,更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乡土社会的规范又该怎么办?

那毕竟是已经形成了几千年的,并且一直存在着,忽略不了的。

篇五:秋菊打官司

论秋菊打官司

——以法理学角度分析问题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管系金融1202B 赵正奇 12011340047

论 《秋菊打官司》

日期:2013-11-5 作者:赵正奇 文字数: 4571

论文属性:作业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摘 要: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除了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改革,文化观念的调整与法制意识的确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秋菊锲而不舍地"讨个说法",乃是体现了一个农村妇女的觉醒,或者说在秋菊身上表现出了她周围人们所不具备的某种现代意识.由于她的努力最终事与愿违,这又展示了人生某种荒诞性的悖论.其实这部影片的主题既非表现秋菊的什么觉醒或现代意识,也没有任何人生的荒涎和悖论.相反,秋菊全然是一个被传统浸染了的农村妇女,她的经历及其结局完全是合情合理,顺乎逻辑的 。

关键字:《秋菊打官司》 改革 法制意识 农村妇女 觉醒 荒涎和悖论 矛盾 思考 制度与文

化 法律与人性

一.影片回忆:

故?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⑸谥泄鞅币桓鲂∩酱濉G锞盏恼煞蛲蚯炖从氪宄ね跎铺梅⑸苏矗淮宄ぬ咧幸ΑG锞栈匙派碓腥ハ虼宄ぬ指鏊捣ǎ宄げ豢先洗怼G锞沼值较缯孀矗宄ご鹩ε獬デ锞占业木盟鹗А4宄ぐ亚釉诘厣希苋璧那锞彰挥屑袂忠淮翁ど狭寺母孀绰吠尽G锞障群蟮搅讼毓簿趾褪欣铮嵌及芩吡耍锞詹环詈缶龆ㄏ?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ren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二.问题与分析

首先,秋菊打官司,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她打官司也是在蒙昧与觉醒的人文环境下无意识的一种个人行为。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

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在秋菊不断上访,不断地进行权利上溯的同时,她与她的“战争”对象,真正的诉讼被告“村长”之间却总夹杂着一层基于乡里、邻里、村带性和人情世故的交往关系。村长不断抵制秋菊的“道歉要求”,不断地给秋菊找难堪,甚至辱骂,但他从未阻止过秋菊的上访,从未通过行贿等手段以期在秋菊成功上诉后能够减轻处罚和赔偿。秋菊和丈夫一直尊重地叫他村长,交涉与辩解的过程中有时还表现出与村长之间的亲近感。但双方在“道不道歉”的问题上却一直僵持着,摆道理的时候来的是硬碰硬。火药味十足。他们可以用截然相反的态度自由转换于“融洽”与“对峙”两种关系间,这场“战争”显得敌对意识模糊,敌我关系另类。 其次,表面上,秋菊对“权利”二字有着超越一般村民的主体意识,但更多的,她最初打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自身的性格决定的秋菊只是一种从人格尊严出发,目的仅仅是为了出一口气,她对权利的理解止于“天理不容”,而不是法制化的。然而在事情慢慢的演化之中,她的法律意识也开始慢慢强烈起来,然而最终法律体现出来的严肃性,又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包括很多观众也无法接受,村长帮了秋菊那么

大的忙,按道理说这场官司也就到此结束了。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村长由于伤害罪被逮捕。从人情事故,从情理上看,这样做的确欠妥,但是法制社会法律的严肃性恰恰就体现在这里,法制社会与人治社会的根本区别也正在于此。

再次,秋菊最终在半推半就中进入了司法程序,按照规定,市公安局应该首先成为被告,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长应该出庭候审,秋菊却茫然不知所措。在整个上诉过程中,公安局长扮演的是好人角色,一直在帮助她,甚至还用小轿车载了秋菊一程(这在当时的农村人看来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荣誉)。然而现在,公安局长却首当其冲要成为挨板子的对象,这完全超出了秋菊对整个事件的理解范畴,成了秋菊遭遇的一次奇幻。甚至她喃喃地说:“我告的是村长,不是局长,局长出庭,我就是不去。”这是一位农妇最真实的心声,对于保守的国人来说,道理就该如此,对于一个需要被唤醒的民族来说,这显得太无奈。

最后,来讨论一下剧中的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村长,他不批准秋菊家建辣子楼,是因为国家有规章制度在上面,他没有办法,可是秋菊丈夫恶语中伤他,使得他气不过踢了秋菊丈夫一脚,在中国的农村中,这是很常见的,可是他没有踢好地方,又遇上了倔强认死理的秋菊,他让秋菊捡钱代认错固然有些蛮横,但是从他的角度来看也确实是村长受了委屈,毕竟自己是为国家办事,受了阻力还要道歉,这对于好面子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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