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林语堂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7:16:29 小学作文
篇一:林语堂
人可能一不经意就失败了,但绝不可能一不经意就成功了!
林语堂
林语堂
学者
19世纪
原名 林玉堂
别名 和乐
性别 男
出生 1895年10月10日
大清福建省平和
逝世 1976年3月26日
香港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 廖翠凤
亲属 父亲 林至诚
女儿 林相如、林太乙及林如斯
学历
圣约翰大学英文学士
哈佛大学文学系比较文学硕士
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
经历
清华大学英文系任教
北京大学教授和英文系主任
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
厦门大学文学院长
中华民国外交部秘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
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
国际笔会副会长
代表作
开明英文读本
吾国与吾民
京华烟云
唐人街家庭
明快中文打字机
《无所不谈》一集、二集
勋章奖章
两度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查 · 论 · 编
林语堂(1895年10月10日-1976年3月26日),中国文学家、发明家。福建省龙溪人,生于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1][2],乳名和乐,名玉堂,后改为语堂。美国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硕士,德国莱比锡大学语言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英文系主任、厦门大学文学院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1940年和1950年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3]。 目录
[隐藏]
1 学术
2 生平
3 杂志
4 林语堂的作
品
4.1 小说
4.2 散文和杂文文
集
4.3 教育
4.4 评论集
4.5 传记
4.6 译著
4.7 发明专利
5 评价
6 林语堂故居
7 林语堂纪念
馆
8 参考资料
9 外部链接
以作家言,林语堂既有扎实的中国古典文学功底,又有很高的英文造诣;此外,他还致力于现代白话文的研究推广,并对其作出了独特贡献。他一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留下了数量颇丰且涉猎颇广的中英文著作,包括小说、散文、文学批评、文化评论、人物传记、英语教材、辞典、翻译作品等。
林语堂的中英文作品质量都很高,而风格却截然不同。他的中文著作多为各种形式的杂文。这些作品体现出他深厚的古典文学修养之余,亦显露出他忱挚的真性情。其笔锋犀利而笔力刚劲,其见解深刻而其言辞恣意酣畅不拘一格;行文随意随情随性,痛快淋漓处让人喝彩,幽默诙谐处使人莞尔,真情流露处令人动容,嬉笑怒骂间每每发人深省。相对而言,他的英文作品则题材更为宽泛。其小说及人物传记主要以英语写成:小说《京华烟云》以纯正的英文讲述纯乎中国人的故事,英文传记《武则天传》、《苏东坡传》则以中国著名历史人物为主角。他另外一部份作品(包括最广为人知的《吾国与吾民》、《生活的智慧》)则着力于对中国文化传统的介绍、对中国社会现象以及民族特性的分析与探讨。此外,他还通过《孔子的智慧》等书阐述了对孔孟、老庄等思想的理解;又以中国民间传说及古典文学作品为素材,写成了英文版的《故事新编》。他对翻译领域亦有所涉猎,以流畅优美的英文翻译了《浮生六记》等文言作品。
以学者言,林语堂学贯中西,对东西方文化均有相当通透的领悟与颇为独到的见解。在各种中英文著述中,一以贯之的是他对家国故土的热爱,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文化与传统的理解与尊重,以及跨越国族界限的人文关怀。通过早期创办的《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他将当时的一些西方理念介绍给中国读者。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华人学者,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并始终为此不遗余力。他的英文著作,以渊博的学识、深刻的洞察力、豁达的胸怀为根基,以一片赤诚之心贯彻始终,
语言通达典雅,措辞机智幽默,行文灵动潇洒,在文学界获得很高的评价,在英语读者当中也相当受欢迎,遂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在当时西方世界对中国普遍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这一点尤显难能可贵。事实上,《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智慧》在美国甫一出版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图书排行榜,成为一时热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销量居高不下;多年后仍数次重新出版,成为了华人作家的作品畅销于美国的先例。
以发明家言,林语堂早年即已立志发明中文打字机。当时,科学严谨的汉字检索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又由于汉字本身是符号文字而非字母文字,长期以来人们对制成中文打字机的可能性多持怀疑态度。为解决这一难题,林语堂在数十年间锲而不舍地研究探索,自斥资金,购置设备,坚持不懈地一再尝试,以致一度倾尽家财、负债累累,而最终成功发明 了“明快中文打字机”,并于1946年在美国申请专利。六年半以后,到了1952年,他才取得该项发明的专利权。此打字机以“明快”命名,乃取其明易快捷之意,寄托了他希望人人都能顺利操作使用的心愿。除开“明快中文打字机”,他另有若干项小发明亦获得了专利——例如,其中一件是可以挤出牙膏的牙刷。
以语言学家言,林语堂编有《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教材,还著有关于语言研究的其他作品。他并首创了汉字笔划、笔顺、汉字偏旁部首的概念,进而开辟了以笔划、笔顺、偏旁部首为依据对汉字进行拆分、解构、归类的全新理念,更在此基础上发明了“上下形检字法”。这套系统性、普适性、操作可行性并具的全新方略,不仅为汉字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为当时中文输入法的研究开发创造了条件,更被后来者继承改进,而演变成如今全国通用的的标准化“部首检字法”。除此以外,对于汉字注音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林语堂所作的努力与贡献同样可圈可点。他曾向另一位语言学家赵元任提议制定一套以罗马字母来标注汉字读音的方法。赵定下基本方案后,带同林语堂及另外三名语言学家作进一步的研究设计,历时两年,创造出“国语罗马字”的汉字注音方法。“国语罗马字”曾被定为国家正
篇二:林语堂
1.目标
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这个目标认定,方法才不会错误。若把英文看作死的,固定的语言,将来对于文法,读物,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呆板的读音,结果就所学非用了。
2.听讲写读四事并重
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所以在会话写读都得注意。语言之为物,自身不能存在,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然后完成语言之功用。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譬如讲文法,以简单的“你”一字为例,这you字,在中文无不译为“你”,但是在语言活用上,你不必you ,you也不必你,因为在实际上,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有身份高低、交情疏密之不同。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然后可谓懂得you字之意义。中文对非深交的人,总避免“你”字,或称“杨先生”,或称“石甫先生”,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再如英文wife,或通常译为“妻”,然在实用上或等于“夫人”或等于“内子”,或等于“太太”,或等于“老婆”,或等于“女人”;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以上二例,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文章无缠绵,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诗歌无悲壮,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不有听讲写读,何以有语言文字?假如偏于任何方面,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相貌犹存,音容已邈,发生不起恋爱。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3.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能讲几句英语,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自然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但即使目的不在口讲的人,在学习之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这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如在班上,大家肯讲,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名英语,对不对且不管,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每课最多交三句,已经有点困难。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有一句话,不费心思,脱口而出,初有疑难,久而久之,自能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似多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矫揉造作。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英文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有这口讲为基础,写出来才读
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所以概括的讲,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第四,文字之有音调,犹如人之有声容,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挫之妙,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不会读好的人,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所以口讲的练习,于将来文学之玩昧,也很有裨益。
4.直接教授法之用处与范围
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臂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鄱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鄱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 will rain soon,可译为it is going to rain now 也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 rain already 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
5.注重仿效与熟诵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 article,the是definite 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 , the 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 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 . it will stop soon . he will come soon. You will die soon .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 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 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6.普通原则
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文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1) 打定口讲的基础。只要能达到这目的,任何方法都可用。
2) 学生在课堂上,必须踊跃参加练习,不怕错,不怕扣分数。假如分数足减少学生练习的勇气,则教员应暂时毅然废弃分数。
3) 凡遇新字,必耳闻口讲手写阅读四事并重。
4) 应尽量在课室里操英语,听英语,借以吸收英文句法。
5) 注重仿效与熟诵为养成正当习惯之最好方法;不可偏重理智的分析及文法规则等。
6) 句义字义不明时,可鄱译方法,但不可专用翻译为练习方法,翻译句义之用处,在于作比较,研究本国语与外国语说法之不同。
7) 注重字之用法;字义应看做活的,生动的,有变换的。不知一字之用法,不能算为懂其意义。
8) 注意日用成语虚字;常见之字用好,大体已备,生僻之字不难安插下去。
9) 凡有意思要表现,必因教员的利导,毅然尝试。
10) 凡说英语,必说全句,不可仅限于yes, no 等字。初时或觉其难,日后必有进步。
11) 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的指示,以为解决。得了文法的指示之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12) 必须有写作的练习。
13) 拼音须精,读音须正。
7.方法要领已如上述,兹更就学习阅读、文法及语音的方法要点分列叙于左。作文会话等表现动作即附于文法项下。
语汇
8.语汇语法语音之分
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l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业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必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讲文字的变化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
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
9.目标之重要
语汇既为语言之本身内容,其概本重要可知。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你炊,必先有米,然后用得着巧妇的烹饪功夫。学英语者每病辞字缺乏,不能达意,犹如初写白话文的人,只能说美人“好看”,她也“好看”,而别一个她也“非常好看”,第三个她“不大好看”,却不能用“娉婷”,“曼丽”,“轻盈”,“绰约”等字样。说人不好看,就说“难看”,也不能用“其貌不扬”“面目可憎”等字样。反过来说,文章做不好的人,专会堆砌僻字,使弄玄虚,用些什么“颜如舜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等搔不着痒处的俗套,而不能用明眸皓齿,纤妍洁白,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等自然通用的成语。所以对于学习语汇的目标不能不注意。
10.语汇贵自然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总说一句话,文贵实质,后人徒取腴词而弃实质应用动作之名词,文遂疲靡不振,到了后来要用文言做描写文写小说简直为不可能的事,至于文人集中的什么墓志铬,行状等寻常的叙挛模 丫排6 ⒅ ψ龀桑 疗鹄椿故强闪 秃埽 ΥΩ芯跏 浚 羧酰 接梗 褪且蛭 怯锘阒猩俟糯 抵拭 剩 执 抵拭 视制 梢安桓矣τ谩w镎吣擞酶∶揽辗褐 涔蚀蔷湟晕 谑危 厝ザ恋恪蹲蟠 贰妒芳恰返奈模 讼喙耸 酒湮?ldquo;高不可及”。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色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萎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 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现在且举几个例。我在《开明英文文法》第188页曾经说到这个道理,举五个例。在这几个例中,B条的成语都是最易而最好的英文,A条的成语都是不如B条的成语的生动达意。
(甲)有一位大学教务主任说所计划的课程科目足以代表中国今日社会的各方面变迁,用了这么一句
(A)”it epitomizes the processes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这是真正哲学博士的英文,同这
一句话,可以说(B)”it sums up ,in a nutshell ,the various phases of changing China.” (乙)有一位文字极漂亮的语言学家沙比尔氏,他要说语言演变之趋势不说(A)the tendency of language ,却用一个比较不抽象的drift 字,说(B)the drift of language
(丙)要说劳意乔治与守旧党吊膀子,与其说(A)Mr. Lloyd George’s efforts at pleasing the Conservatives,不如说(B)Mr. Lloyd George’s flirtations with the Conservatives
(丁)要说麦唐纳首相认真对付问题,与其说(A)Mr MacDonald began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directly.不如说(B)he came to close grips with the problem.
(戊)要说根究经济困难的焦点,与其说(A)try to locate the economic distress不如说(B)try to find out where the shoe pinches.
所以英文要学好的人,不应先注重epetomize, processes ,modernization, tendency, locate 等字,应先注重nutshell, drift, grip, flirtation ,shoe ,pinch等比较不抽象,比较有实质印象的字。这一类字用得好,英文必好。
11.注重常用的字
照上所讲,这道理已很明白。凡学者必由所谓成语学起,常用成语学好,抽象的字如“趋向”(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难安插下去。中国学生喜欢读Macaulay的论文,其实这种文章尽管到大学程度时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语,还是读Stevenson ,Dickens ,Bennett 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戏剧、游记、书札一类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语,因为近于语体。
12.注重近代文
近代英文历史虽不很长,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现代人总须学现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纪的文章固然很好,但决不能给我们学习现代成语的机会。现代语言是与现代文化俱进的。所以学生到了第四五年时候须赶紧读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报的能力,但是选得精当,实在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材料,如通常应用会话等。好的文法也应用现代话为例,不应如纳氏《文法》,专引英文名家著作之句为例。能做文法的人,为什么不会做几句现代语为例?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例都是由通常报章集下来的,或由作者自撰(见该书序言),并不要去引经据典,拉一莎士比亚、米尔顿等人做招牌。这部字典的好处,就是名副其实,真正是现代通行英的字典“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我久有意编一现代文选,作《开明英文第四读本》,材料全由现代报章搜集,可惜到现在尚未着手,至为抱歉。
13.学习语汇的方法
凡一人讲话时所用的字必与看书时所不懂的字不尽同,看书时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时都能使用。譬如
篇三:林语堂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文学家
林语堂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文学家,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历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厦门大学文学院长,新加坡南洋大学校长。1966年定居台湾,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逝世于香港。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他倡导的文学风格与他的创作,都具有幽默的特点,被人们称为“幽默大师”。
一、幽默的话语非凡的智慧
林语堂的幽默,并不是单纯的搞笑,他的幽默,折射出他的机敏与睿智,同他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凝结而成的哲理密切相关。
一次,林语堂应邀参加一所学校的毕业典礼,在他前面有不少人做演讲,都讲的冗长乏味。轮到他演讲时,时间已经过了正午,学生们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林语堂走上讲台,开口就说:“绅士的演讲,应当像女孩子穿的裙子一样,愈短愈好。”此言一出,全场哄堂大笑,听众们精神为之一振。林语堂的这句幽默语,对那些“懒婆娘的裹脚布”似的演讲,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紧紧抓住了听众的心理。这句话就成为演讲界知名度极高的名言,广为流传,至今不衰。林语堂曾经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去做关于中国文化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大谈中国文化的优越性,认为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人生哲学,中国的都比西方的好。美国学生既觉得耳目一新,又觉得颇为怀疑。有一位
女学生实在忍不住了,举手发言,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最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的吗?”林语堂略加思考,乐呵呵的回答:“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要比中国的好啊!”这机智的回答,引起满堂哄笑和议论。林语堂在这里幽默的指出美国人追求物质享受的特点,是大实话,但似褒实贬,发人深思。
二、幽默的故事深刻的道理
林语堂在演讲中善于讲一些幽默故事,讲的绘声绘色,妙趣横生。
有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去访友,校长得知名人林语堂来了,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就临时请他给学生做演讲,林语堂很为难,无奈之下,就讲了一个笑话:
古罗马时代,皇帝常派人将活人投到斗兽场中给野兽吃掉,皇帝就在活人撕心裂肺的喊叫中、在淋漓的鲜血中观赏取乐。有一天,皇帝命令将一个人扔进斗兽场,让一头狮子去吃。这人见了狮子,并不害怕,他走近狮子,在它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只见那狮子掉头就走,不吃他了。 皇帝见了十分奇怪,他想,大约是这头狮子肚子不饿,胃口不好,见了活人都懒得吃。于是他命令放出一只饿虎来。饿虎两眼放着凶光扑过来,那人依然不怕,他又走到老虎近旁,向它耳语一番,那只饿虎竟也灰溜溜地走了。
皇帝目睹这一切,觉得难以置信,他想,这人究竟有什么法术令狮子、饿虎不吃他呢?他将那人召来盘问:“你究竟向那狮子、饿虎说了些什么话,使它们掉头而去呢?”那人不慌不忙地说:“陛下,其实很简单,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掉我当然很容易,可是吃了我以后,你得开口说话,要做演讲的。”
说罢就坐下了。听众想了一会儿,才响起热烈的掌声和笑声,校长被弄得啼笑皆非。
林语堂在这里既委婉的用故事表露了对校长强人所难的不满,也用这个幽默故事说明了演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巧妙的告诉同学们:练好口才、善于说话还可以使自己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呢。
纽约某林氏宗亲会邀请林语堂去演讲,希望借此宣扬林氏祖先的光荣事迹。这种演讲出力不讨好,因为不说些夸赞祖先的话,同宗会失望,若是太过吹嘘,又有失学人风范。只见林语堂不慌不忙,娓娓道来: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商朝的比干,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无敌的林氏祖先,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我们姓林的旅行家、航海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诗人、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跃大西洋的林白……我们林氏家族可说是人才辈出、光宗耀祖啊!
林语堂这一段精彩的演讲,令台下的宗亲雀跃万分,禁不住鼓掌叫好。然而我们仔细体会他的话,就会发现他所谈的许多是文学作品中虚构的人物,甚至是与林氏毫无关系的美国人,并没有对本姓祖先进行无原则
的吹嘘。这个演讲既满足了林氏宗亲的要求,又不失学者严谨求实的风范,而且以幽默故事的方式讽刺了那种务虚荣、好夸饰的世风。
林先生讲学从不正襟危坐、拿腔拿调,他喜欢在讲台上踱来踱去侃侃而谈,有时会走到听众中间与大家直接对话,从不念、不看讲稿。他第一次到东吴大学法学院讲课,登上讲台后,不慌不忙的打开皮包,里面竟是一包带壳的花生。他把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自己就从吃花生讲起:“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愈有味道。”同学们饶有兴趣的边剥边吃边听。林先生继续说:“花生又叫长生果,诸君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我讲课从不点名,诸位吃了长生果多长记性,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全场活跃,热烈鼓掌。
三,半截演讲留美谈
在法国蒙顿举行的世界笔会第36届年会上,轮到林语堂发言时,他向主席要求讲15分钟,但主席拒绝了,说别人发言都是5分钟,不可破例。林语堂表示,5分钟他不讲,经过商量,主席终于答应了,而大会秘书长答应说先安排10分钟。
林语堂登台后,全场鸦雀无声,他讲的也很投入。不知不觉10分钟已到。主席说时间已到,请林语堂结束发言。林语堂二话不说,径直走下台。与会者正听得入神,于是热烈鼓掌,希望林语堂继续讲下去。
但林语堂却说什么也不讲了,于是便留下了这次半截子的精彩演讲。
林语堂此举,并非生气,而是借这种幽默的做法,,让他的演讲与众不同,这是林语堂在演讲史上留下的又一段佳话。
篇四:专题:走近鲁迅
专题:走近鲁迅
鲁迅是谁
钱理群
这是一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就好像问“我是谁”一样。老师可能会告诉你,鲁迅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还有革命家,这都不错。不过,我们今天换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看看鲁迅是怎么称呼自己的。
一头白象
这里我要请同学们先来看鲁迅写给他夫人许广平的两封信的复印件,那是1929年5月鲁迅到北京看望老母亲时,写给留在上海的许广平的。信的开头把许广平称作“乖姑”—这好理解:是夫妻之间的爱称,就好像小时候爸爸妈妈叫你“乖娃”一样;但同时又叫她“小刺猬”——这是什么意思呢?更有意思的是,鲁迅在署自己名字的地方,却画了一头大象;而且在两封信里,大象的神态不一样;长鼻子忽而高耸,忽而低垂,这是什么意思?大概是心里高兴,就得意的大笑起来;心里不痛快,就哀哀的哭了。——这显然是在讲鲁迅自己写信时的心情;那么,鲁迅就是这头“象”了。
你们看,夫妻两人,一个叫“小刺猬”,一个叫“象”:这多好玩,多有意思!
而且这背后有故事。
先说“小刺猬”。同学们大概有去过北京阜内大街鲁迅故居的,就在那个小院子里,有一天,不知从哪里跑来两只小刺猬,鲁迅的母亲看了很喜欢,就把它们养起来了。这个院子里的另外两个“小朋友”鲁迅和许广平就常常和它们一起玩:“两只手一去碰它,缩成一团了,大大的毛栗子,那么圆滚滚的可爱相!走起来,那么细手细脚的??”不知怎么一来,它逃脱了,找不见了。有一天,落雨了,许广平撑着伞来到院子,没有见到小刺猬,就回去了。第二天,她却收到鲁迅的一封信,里面附了一幅画:一只小刺猬拿着伞走,真神气!——可惜这幅画后来找不到了。但从此以后,许广平就被叫做“小刺猬”了。
鲁迅为什么会成为一头象呢?许广平说,这是鲁迅的老朋友林语堂给他取的绰号:他说鲁迅是头“令人担忧的白象”。许广平解释说,我们在动物园里看到的象,大多是灰色;遇到一头白色的象,就显得“难能可贵”,同时,又让人感到“特别”,特别就不放心,“令人担忧”。
后来,海婴要出世了。鲁迅就和许广平商量:管他叫什么呢,干脆把父亲的绰号送给儿子,就叫它“小白象”吧。但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住在上海的里弄里,地方那么狭窄,到哪里去寻找“抚育白象那么广大的森林”呢?到海婴真的生下来了,鲁迅“五十得子”,高兴极了。许广平回忆说,当鲁迅第一次尽父亲的职责,将孩子抱在怀里时,只见他把海婴横在他的两只弯起来的手臂上,在小房间里从门口走到窗前,再来回的走着,只听见他一边走着,一边唱着:
小红,小象,小红象,
小象,红红,小象红,
小象,小红,小红象,
小红,小象,小红红。 (鲁迅手绘白象)
不知怎么的,“小白象”变成“小红象”了——大概是看到新生婴儿红润的皮肤而引起的联想吧。 许广平静静的在一旁观察着这父子俩:“一遍又一遍,十遍二十遍的,孩子在他两手造成的摇篮里,安静的睡熟了。有时听见他也很吃力,但是总不肯变换他的定规,好像那雄鸽,为了哺喂小雏,就是嘴角被啄破也不肯放开它的责任似的。”——在许广平的眼里,鲁迅与海婴变成了“雄鸽”和“小雏”:多么可爱,多么动人!
胡羊尾巴
你知道吗?鲁迅小时候还有个绰号,叫做“胡羊尾巴”。“胡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绵羊”。想想看,绵羊的尾巴,短短的,圆滚滚的,摇来晃去,多好玩。这是因为小“树人”长得矮小灵活,动作敏捷利落,所以大家叫他“胡羊尾巴”。少年鲁迅俏皮而活泼,大家从他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早就知道他喜欢捉蟋蟀,掘蚯蚓,摘覆盆子,可能不知道他还会骑马。当年他在南京读书的时候,还和民国初年流落在南京的旗人子弟比试过。我们知道,旗人的祖先是很擅骑马的,这位旗人后代骑术大概也不错,就想暗算鲁迅,故意挨近过来,使两匹马擦腹飞奔,自己把脚蜷起来提到马颈上,却用马的鞍子去刮鲁迅的腿,鲁迅猝不及防,险些摔下马来,但还是巧妙的避开了。倘不是驾驭得法,人又机灵的话,腿骨早就刮断了。——你看,鲁迅从小就是这么一个好动的、活泼的、机灵的人,就和我们中的许多同学一样。
但这样的鲁迅,和我们心目、印象中的鲁迅,好像有点不一样,因为我们读鲁迅的作品,总觉得他很
严肃,甚至有点凶。和鲁迅接近的朋友却告诉我们,鲁迅是严肃的,然而严肃不等于死板,晚年的鲁迅,
在日常生活中,他还是个“胡羊尾巴”。唐弢先生就在他写的《鲁迅的故事》里回忆说,有时候,兴致来了,鲁迅先生用手往桌子上一搭,全身就霍的坐了上去,好像鞍马表演—他还是那么机灵,那么调皮!还有这样的回忆:“鲁迅先生说话的时候,不但内容生动,而且姿态也很活泼自然,往往一面做手势,一面学样子,给人极深刻的印象。比如他讲一个故事:一个读书人,因为鞋袜破旧,向邻居的女人借到一套新的,穿着去赴宴。不料他丈夫不答应,赶来当场索回。读书人没办法,只好伪称肚子疼,伏矮身子,让长衫盖着光着的两脚,勉强遮掩过去。鲁迅讲到这里,忍不住站起身来,学着读书人的样子,双手按着肚子,微微蹲下身子,用绍兴话叫道:‘我肚皮痛煞哉,我肚皮痛煞哉!’听的人无不大笑。这种时候,你会觉得鲁迅先生已经完全恢复了他的青春,似乎有一个‘胡羊尾巴’在你面前晃动,真是满室生春,连空气也换了样,显得分外活跃了”。因此,许多人都说,晚年的鲁迅是一个“老小孩”,这是一点也不错的,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星斗其文,赤子其心”吧。
再谈“白象”:特别在哪里?
这样看来,鲁迅似乎很平常,和我们一样。但我们也不可忽视另一方面:鲁迅又很不平常,和我们不一样。
我们再回过头看看林语堂给鲁迅起的这个绰号“白象”。大多数象是灰色的,鲁迅这头象却是白色的:他和别的象“不一样”,是一个“另类”;在象群中,他很“特别”,是“少数”,是“稀有动物”:这就是鲁迅。
那么,他“特别”在哪里?
鲁迅自己说,如果让我做研究,我可以“说出别人说不出的话来”。这就是说,鲁迅看问题的角度、方法,他的思维方式,他对人对事的观察、看法,都不同于一般的人,不同于大多数人,他能说出别人看不出,想不到,不能说,不愿说,不敢说的话,听起来就有点让人扫兴,叫人讨厌。所以,林语堂说鲁迅是“一只令人担忧的白象”。
鲁迅《野草》里有一篇文章,题目是《立论》。同学们写作文,参加中考、高考,老师都要教我们怎样“审题”,怎样“立论”。鲁迅就设想了这样一个学生: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激。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你瞧!多么??阿吆,哈哈!呵呵!呵,呵呵呵呵!’“
这里有三种说话方式。
一种是说别人喜欢听的话,大家都这么说的话——“发财”“做官”之类。
一种是说摸棱两可的话,谁也不得罪的话——“阿吆,哈哈”之类。
一种是不看别人眼色,不考虑别人希望什么,讨厌什么,只说出真实,只说出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孩子将来要死的”之类。
前两种是多数人,所有的“灰象”的选择。 后一种是少数人,只有“白象”,才会做出的选择。 而鲁迅几乎是命中注定要选择说真话,公开说出真实,揭示真相,因为他本质上是一个“真的人”。他确实是一头白象,特别的,令人担忧的白象。所以他一辈子被各式各样的人“合力的痛打”,以至今天还不断有人找出各种名目来“痛打”他,这都不是偶然的。
鲁迅的“特别”,还在于:他的眼光特别,他有“第三只眼”,能看到普通的两只眼睛看不到的东西。 许多事,人们司空见惯,于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更不去想,特别是向深处想。而鲁迅却要看,要听,而且要仔细看,还要向深处想,就看出了,也想到了许多隐蔽的,人们不想,不愿,也不便说破的东西。
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鲁迅写过一篇奇文,题目就很特别:《论“他妈的”》。——“他妈的”堪称中国的“国骂”,男女老少,但凡是中国人,都会骂,即使不在公开场合骂,私下的暗骂也是有的。鲁迅在他的文章里,还提到这样的一个趣闻:我曾在家乡看见乡农父子一同午饭,儿子指一碗菜向他父亲说:“这不坏,妈的你尝尝看!”那父亲回答说:“我不要吃,妈的你吃去罢!”鲁迅说:“这里的国骂,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
问题是,全民都在这么骂,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去认真想过:这样的“国骂”意味着什么,其背后隐藏着什么意义,更不要说就此写成文章:在人民心目中,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但人们忽视之处,正是鲁迅所要深究的;人们避之不及,鲁迅却偏要大说特说,而且要公开写文章,而且特别要“论”,还要考证一番:这“他妈的”的国骂起源于何时。——这在许多自命“正统”的学者文人看来,都是大不正经,是有意犯忌,因此特别可恶,至少让人不大放心。
鲁迅不管这些,依然认真的做他的考证。考证的结果,“他妈的”成为“国骂”,可能起源于晋代,和那个时代的风气直接相关。晋代强调“门第”,即所谓“出身”。出身于大家族,子弟就可以当官:这就是“依仗祖宗,吃祖宗饭”。这样的遗风至今犹存:过去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是“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那些出身低下,没有“好爸爸”的人,面对这样的不平等的等级制度,自然不服气,心怀不满,但又不敢公开反抗,于是走一条“曲线反抗”的道路:你不是靠着父母,吃祖宗饭吗?我就攻击你的出身,骂你的妈:“X他妈的”,出一口恶气,心里就取得平衡了。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反抗,但却是卑劣的反抗,是典型的“阿Q精神”:阿Q不是被别人打了,说一声“儿子打老子”就忘记了一切屈辱,什么事都没有了,天下也就太平了吗?——鲁迅正是通过“国骂”,看透了中国社会无所不在的等级制度,看穿了中国人一切依仗祖宗,不思反抗,自欺欺人的国民性。鲁迅说:“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依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今天尚未麻木的中国人,读到鲁迅这句话,大概仍不免脸红心跳。今天同学们听了鲁迅的分析,以后再有意无意的口出国骂,大概也会有某种反省与警戒。鲁迅把我们中国社会制度的弱点,我们中国国民的心理弱点,实在是看得太透了,而此种弱点,都是人们不想,不愿,也不便说破的。鲁迅一说,就成了“刻毒”。这样的“毒眼”与“毒笔”,是许多人讨厌和害怕的。
因此,鲁迅又有了一个绰号——
(鲁迅手绘猫头鹰)
鲁迅曾亲手绘过“猫头鹰”,也可以说是鲁迅的自画像。鲁迅的朋友回忆说:“他在大庭广众中,有时会凝然冷坐,不言不笑,衣冠又一向不甚修饰,毛发蓬蓬然,有人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做猫头鹰。”
猫头鹰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特点。
首先,它在不同民族文化体系里,有不同的意义。在古希腊,它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原型,雅典城徽就是猫头鹰。但在中国,它却是不祥之物,有点象是乌鸦。在中国人看来,猫头鹰习性古怪:总是在黑夜活动,白昼栖息,即使睡着,也睁开一只眼,发出怪叫,难免使人惊悚,如鲁迅所说,它发出的是“恶声”。
但恰恰是这样的猫头鹰,引起了鲁迅的共鸣。鲁迅说,中国是一个喜好吉祥,欢迎喜鹊,忌讳恶兆,讨厌乌鸦、猫头鹰之类不祥之物的国家,从来就有粉饰太平,报喜不报忧的传统。或许正因为如此,鲁迅就偏要当一回让人讨厌的猫头鹰。他有一个著名的命题,就是要像猫头鹰那样,即使睡着,也要“睁了眼看”。孩子一出生,当他睁开眼时,就看见这个世界了。但对于世界,有两种态度:一种是“闭了眼睛”,再大的灾难,痛苦,不幸,一闭上眼睛,就什么都没有了;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太平,也就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正是这“六无”掩盖了人世间多少不平事,多少血和泪!社会也因此停滞不前。只有鲁迅呼唤人们要“睁了眼看”。同学们应该记得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里的那段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猫头鹰上生活在黑暗中的;鲁迅也习惯于夜间写作。他像猫头鹰那样,有“会看夜的眼睛,会听夜的耳朵”,“自在暗中,看一切暗”。于是,他看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弥漫着的“惊人的真的大黑暗”。他勇敢的揭露这大黑暗,发出愤怒的反抗的声音,有人因此惊醒,有人为此痛恨,因为搅乱了他们的美梦。
猫头鹰的第二个特点是“冷”,所谓“凝然冷坐,不言不笑”。鲁迅给人的第一印象,也往往是冷。诗人殷夫第一次见鲁迅,第二天给鲁迅写了一封信,说很后悔和鲁迅相见,因为他的话多,鲁迅的话少,“又冷”,“好像受了威压似的”。我们读鲁迅的著作,也会觉得很“冷”。因此有人说,鲁迅的作品,第一是冷,第二是冷,第三还是冷。鲁迅回应说:我只是把我内心里所感受到的冷说出一小部分,你们就觉得冷得受不了了;有一天,我把我内心最冷峻、最冷酷的方面都说出来,那时候,如果还有一个人仍愿意听我讲,那么,那个人才是我真正的朋友。这样一个敢于正视现实的冷酷,冷峻面对人生的“猫头鹰”鲁迅,和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个被叫做“胡羊尾巴”的热情、活泼的鲁迅,好像有些矛盾,其实是构成了鲁迅内心世界的两个方面的。
这就使我们想起了鲁迅《故事新编》里的小说《铸剑》所描写的那把著名的剑。
这是一个神奇的传说故事:有一天,楚王的妃子因为抱了一回铁柱而受孕生下一块铁,楚王命令当时最有名的工匠莫邪将其铸成铁剑,日日夜夜的锻炼,费了整整三年的精神??
“当最末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的骇人的景象啊!哗啦啦的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用井水慢慢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的转成青色了。这样的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这“正像两条冰”的剑,恰恰是几千度高温“烈火”锻炼而成;它本体“通红”,经过冰水的浇淋,才转成“纯青,透明”这里,冰与火,红与青,冷与热,都是最极端的,最不能相容的,却统一于“剑”之一身。而这剑,就是鲁迅的化身。
鲁迅就是这把烈火淬成的冰也似的剑。
纠缠如毒蛇
鲁迅《野草》中有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讲恋人之间互赠礼物。恋人赠我“百蝶巾”“玫瑰花”,我回她什么呢?鲁迅说,就赠她“猫头鹰”和“赤练蛇”吧。——恐怕没有人这么送礼的:这自然是开玩笑。但也有严肃的成分:因为鲁迅确实喜欢猫头鹰和赤练蛇。
赤练蛇生活在山林和草泽地区,经常出没于鲁迅故乡的山村里。大家读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他童年的乐园百草园里,就“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而且又有长妈妈讲的神秘的“美女蛇”的故事,是鲁迅终生难忘的。
赤练蛇无毒。但在鲁迅笔下,更多的出现的是“毒蛇”——
“这寂寞又一天天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呐喊〉自序》)
“我听到呻吟,叹息,哭泣,哀求,无须吃惊。见了酷烈的沉默,就应该留心了;见有什么像毒蛇似的在尸林中蜿蜒,怨鬼似的在黑暗中奔驰,就更应该留心了:这在预告‘真的愤怒’将要到来。”(《杂感》)
鲁迅说,我们无论爱什么,大到爱国家,爱民族,爱人类,小到爱异性,都要有执著的“韧性精神”,就是认准了目标,就不屈不挠的去追求,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十次,百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他说,这就是“纠缠如毒蛇”。
鲁迅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与“蛇”有着不解之缘。
我们再回到开头说的“小刺猬”的话题上来:鲁迅以“小刺猬”称呼许广平,表现了他对小动物的特殊感情。于是,我又想起了——
兔和鸭,隐鼠和墨猴——鲁迅笔下的小动物
前面说到了鲁迅的冷,但他一旦写到小动物,笔下就流露出不尽的柔情和暖意。
在鲁迅著名的小说集《呐喊》里有一篇并不著名的小说(也有人把它看做散文)《兔和猫》,但我却经常向年轻的朋友推荐这篇作品,甚至建议:要读鲁迅的作品,就从这一篇读起。因为鲁迅写了一对小白兔,向我们展示了他内心深处最柔和的方面,而这正是常常为人们所忽视的。
你看,这对“似乎离娘并不久”的小白兔已经向我们走来了。而且我们还听到了鲁迅的介绍:“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浪漫来。”——这正是提醒我们注意: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可爱的生命啊!
他们“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显些惊疑的神色,大约究竟觉得人地生疏,没有在老家时候安心了。”——这神态,你也很熟悉,是不是?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不也有过这短暂的“惊疑”?鲁迅笔下的小动物与你竟是这样相近!
于是,“孩子们时时捉他们来玩耍;他们很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想想看,小兔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多么和谐,多么可爱!
你再想象一下:还有一个人,就站在孩子的身后,用欣赏的眼光,默默的观察着小兔子,以及这些孩子
——这就是鲁迅呀!你能感觉到此刻鲁迅内心的温暖和柔和吗?
这时候,你又听到了“鸭鸭”的叫声——这是同时收入《呐喊》的鲁迅另一篇作品《鸭的喜剧》。鲁迅这样写道:“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请体味“蹒跚”两个字:“遍身松花黄”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着:多么可爱!
“待到四处蛙鸣的时候,小鸭也已经长成,两个白的,两个花的,而且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荷花池也早已容不下他们盘桓了”“夏雨一降,院子里满积了水,他们便欣欣然,游水,钻水,拍翅子,‘鸭鸭’的叫”。——请想象这情景:蛙鸣——游水——钻水——拍翅——“鸭鸭”的叫??这“欣欣然”的岂只是小鸭子?
鲁迅笔下的小动物,还有《朝花夕拾》里的《狗·猫·鼠》写到的“小隐鼠”“小墨猴”。这是鲁迅美好的童年记忆:它“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捡吃些菜渣,舐舐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的游行,看见砚台便舐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舐尽了砚台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哪里有,哪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
——这里,无论对隐鼠“从容的游行”的神态的描写,还是对墨猴的神往,都非常的动人。
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追问:鲁迅为什么一写到这样的小动物,就特别的动情?
我们还是继续读鲁迅的《兔和猫》。鲁迅在充分的展现了小兔子的种种可爱之后,笔锋一转,就写到:小兔子竟然被猫活活的吃了!这突然而至的“无辜的生命被吞噬”的悲剧,是惊心动魄的。
而且还有鲁迅式的反省——
“夜半在灯下坐着想,那两条小性命,竟是人不知不觉的早在不知什么时候丧失了,生物史上不着一些痕迹??我于是记起旧事来,先前去住在会馆里,清早起来,只见大槐树下一片散乱的鸽子毛,这明明是膏于鹰吻的了,上午长班(按:会馆里的仆人)来一打扫,便什么都不见,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我又曾路过西四牌楼,看见一匹小狗被马车轧得快死,待回来时,什么也不见了,搬掉了罢,过往行人憧憧的走着,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夏夜,窗外面,常听到苍蝇的悠长的吱吱的叫声,这一定是给蝇虎咬住了,然而我向来无所容心于其间,而别人并且听不到??
假使造物也可以责备,那么,我以为他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了。”
请听听鲁迅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在鲁迅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那些小兔子,小鸭子,隐鼠,墨猴,以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而且他们的命运,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自己息息相关:这是一个“大生命”的观念。鲁迅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更是在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了无尽的爱。小动物的生命的“断送”,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反响;他为自己对同是生命的苍蝇的挣扎,竟然听而不闻,而痛苦的自责:这都表现了他的博爱的
精神和胸怀。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鲁迅那样反省自己:你听见了你周围的弱小生命的挣扎声了吗?你关爱身边的小动物吗?我们在前面讲“小白象”的故事时,已经说到了鲁迅对他的儿子海婴的爱;现在,我们懂得了鲁迅对小动物的爱以后,对鲁迅的亲子之爱,就会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这同样是一种生命之爱,特别是对幼小生命的爱,或者如鲁迅自己所说,这是一种“幼者本位”的爱。但鲁迅对他儿子的爱,还有更深的意义,即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篇文章里所说,不仅要“保持生命”,而且还要“延续这生命”“发展这生命”父与子之间,是存在着生命的传递的,鲁迅把自己的“白象”的称号传给海婴,就包含了这样的意思。而且还自有期待,就是“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鲁迅由此而提出:“前者(即父一辈)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子一辈)”,于是,又有了鲁迅的自我命名——
孺子牛
大家已经熟悉鲁迅的诗句“俯首甘为孺子牛”。这里的“孺子”当然首先是指自己的儿子,但又不限于此,更是指年轻一代。鲁迅明确的说过:“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的新人。”鲁迅并且具体的提出了三条原则:他认为,父亲对儿子, 年长者对年幼者,第一要“理解”,承认孩子既不是“成人的预备”,也不是“缩小的成人”,“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一切设施,都应以孩子为本位”;第二要“指导”,但只是“指导者协商者”;第三是“解放”,“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
鲁迅因此为自己,也为中国的首先觉醒的人提出一个历史使命:自己“肩住黑暗的闸门”,放年轻一代“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从此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这也是鲁迅的自我写照。
关于鲁迅和海婴的关系,关于“孺子牛”的自我命名,还涉及“作为人之子和人之父的鲁迅”这样一个大问题,我另有一个专题演讲,这里就不多说了。
我们还是回到“鲁迅笔下的动物”这个题目上——
野猪·野牛·巨獒——鲁迅笔下的猛兽
鲁迅最爱写的,除了幼雏之外,就是猛兽。而且写到前者,笔下充满怜爱之情;写到后者,就抑制不住内心的向往之情。——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些文字:
篇五:走进名著
走进名著
——名著阅读主题班会
■■224500江苏滨海县三中 陆可爱
3409
活动目的:
1、了解祖国文化的悠久历史,鼓励学生走进名著世界,激发学生品赏名著的读书情趣。;
2、教会学生在合作学习中汲取思想养料,感受美的熏陶,积淀文化底蕴;
3、让学生在体验读名著、赏名著、演名著的快慰中,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展现自我的意识。
活动准备:
1、 提前给学生布置好阅读内容和方向,指导阅读方法;
2、活动前把学生分为2个大组,论坛组和表演组。
活动步骤:
(名著,是“具有推崇价值的有名的作品”。经典名著的价值在于典范语言的熏陶,在于心灵的滋养,在于对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今天,让我们一起在经典名著的殿堂里徜徉,去领略名著的魅力,汲取智慧,净化心灵,丰富精神,愉悦人生。)
一、走近名著,亲近经典
1说一说,我心目中的名著经典
学生1:长大后,我明白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懂得了“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于是,我放下童话,走进名著,在另一种书籍中寻找自己的快乐与幸福,于是,在节假日、茶余饭后,一切闲暇的时间里,我在《红楼梦》里做客,去《水浒传》中感受,上《西游记》来游览,到《三国演义》串门……
学生2:我喜欢在阵雨后的夏日,翻一翻《红楼梦》,不仅宝黛的爱情故事令我悲叹不已,书中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教会了我认识纷繁杂的大千世界,世事的沉浮,让我有了一份平淡的心境。
学生3:我很喜欢看《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没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尤其是那篇《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历尽了人世沧桑,终于在合家团圆之夜离开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在她有生之年,她只能拥有美丽的梦,但梦终究是梦,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我心中不禁充满了对小女孩的深切同情,也为她摆脱这种黑暗的生活高兴。
学生4: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陆离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2想一想,我记忆里的名著逸事
学生4:公元1605年,西班牙王宫院墙外的街道上,一个年轻人正手捧一本书边走边读,不时地手舞足蹈,并哈哈大笑。西班牙国王菲力浦三世站在王宫阳台上看着这一情景,对身边的大臣说:“你们看那个青年,如果不是有神经病的话,那他一定是在读《堂吉诃德》。”大臣们忙派人去问,那青年果然在读《堂吉诃德》。这个故事说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经出版,就震动朝野,十分受人欢迎。事实上像《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等中外文学名著都名震中外,影响深远,它们都是整个人类智慧的甘露,滋润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
学生5:瑞典一所乡村中学,一个老师是这样向学生解释《西游记》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中国和尚去西方旅游的经历,这种旅游的性质实质是一种探险。他骑着一匹白色的马,带着一位名叫沙僧的仆人。为了打发旅游途中的寂寞,他还带了一只宠物猴和一头宠物猪。路
上,这个和尚经过许多高山,渡过一些大河大川,受到许多惊吓,艳遇过一个只有女孩的女儿国。据说他带的猴子本领很大,一路上替他扫除了很多障碍,其实不过是一只蝎子、两只蜈蚣、五只黄鼠狼、七只蜘蛛等而已,大的动物有一头牛、两头狮子和三只狼。猴子还有一些让人不解的行为,比如一发火就烧,一路上烧了几个山洞、一棵柳树和几座漂亮的宫殿,还围着一堆白骨狠打许多遍才罢手。和尚带的宠物猪看起来没有什么作用,只是充当旅游的解闷工具罢了,据说他一口气吃了四个西瓜,把和尚、用人、猴子的一份都吃了,还说他调戏了七只蜘蛛,被蜘蛛们狠咬了一口。那个仆人却什么用也没有,整天挑着一副破行李,听任摆布。和尚花了13年才到印度,寻了一些印度佛经,象得了宝贝一样凯旋了。学生们听罢非常惊讶:一个是想不到中国人这么热衷于冒险,二是想不到一千年前中国人就喜欢宠物猪了。
学生6:名著内容浓缩成一句话。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荷马史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哈姆雷特》;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浮士德》;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向你发誓,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无法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无法离开你一样。虽然上帝没有这么做,可我们在精神上依然是平等的。——《简?爱》;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海明威《老人与海》;只要你是天鹅蛋,就是生在养鸡场里也没有什么关系。———《安徒生童话》;盲目可以增加你的勇气,因为你无法看到危险。———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
二、走进名著,走进名人
3夸一夸,我喜欢的名作家
学生7:名著的作者在我们的心中,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理想的化身、神秘的偶像。我喜欢在明净的秋阳下,倾听泰戈尔的诉说、走近徐志摩的康桥,那悠悠的文字,或酣畅淋漓,或行云流水,总会让我有太多的泪水与感动。也喜欢在初雪的冬日,读林语堂、读钱钟书、读刘墉,大师们豁达的胸怀、睿知的灵性,使我的头脑更灵活、心灵更善感,生活也因此而变得五彩缤纷,充盈、生动而美丽。
学生8:读了冰心的《繁星》、《春水》,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学生9:托尔斯泰是伟大的作家,他的高超的,无与伦比的写作技巧,他的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他对社会丑恶的毫不留情的批判态度与变革思想最终成就了〈〈复活〉〉这不惊世骇俗之作。他写〈〈复活〉〉前后花了十年。虽然大量引用〈〈圣经〉〉章节反映了托尔斯泰的不彻底的宗教观与精神苦闷,看不到更新更远的社会前进之路,但毕竟反映了他的世界观已在巨大的转变之中,反映了他对旧制度的否定与极力思变的革命精神。
4议一议,我喜欢的名主角
学生10:名著和名著中的人物是相映生辉的,没有《西游记》当然不会有孙悟空,因为孙悟空的横空出世,《西游记》更加熠熠生辉。孙悟空其实是一个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学生11: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学生12: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三、走向舞台,演绎名著
5续读名篇 拓展延伸
学生按照要求写好课本剧剧本。
学生14:《皇帝的新装》课本剧。
学生15:《三打白骨精》课本剧。
学生16:《范进中举》课本剧。
6活学活用 自编自演
学生小品表演名著经典片段。
学生组1:表演滑稽剧《皇帝的新装》。
学生组2:表演武打剧《三打白骨精》。
学生组3:表演故事剧《范进中举》。
(人的道路上有书相伴,成长会多一份睿智;走进名著世界,你才能享受精神富有。中外名著斗奇争艳,灿若星河,大多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独创的个人风格,有利于开拓视野,领略古今世界的五光十色,一览中外各国风土人情的生活画卷,吟味不同流派的艺术风格,理解作家对人生深邃剖析的思想哲理。让我们都能静下心来品味揣摩一下那韵味隽永的经典名著,让名家名篇真正叩开我们窥探心灵的窗扉,去掀开我们触摸人生的金页,去引领我们走进更高的人生境界。)
小学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