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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07:17:52 体裁作文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体裁作文

篇一: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江源区和平小学——马秀华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龙,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 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 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 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有给他钱。可出乎他们的欲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自己的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这年寒假,阿龙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 附近的雪地上,在绑架的过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这个11岁的少年才上小学五年级,学习优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怎样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他发现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8000块钱来赎人。 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从家里骗来的钱在网吧里玩呢。

这个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玩物丧智的代价太大了!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小学生迷上了游戏,就像上面讲的年轻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教师,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替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

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

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本是一种小小的娱乐麻将但却使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法律概念,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 初二(2)班 吴 秀 指导老师:魏晋生)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

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

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所以,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问题。青少年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各自的家庭,社会应对迷茫的青少年采取法律教育,使其“浪子回头”。

我希望所有的青少年能拥有自己美好的蓝天!

篇二: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我们生活的学校那么美丽而且井然有序,那是因为学校有规章制度,我们师生都能很好的遵守和爱护;我们生活的社会那么安定和谐,那是因为社会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高素质的人们都能严格的遵守和维护。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认为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酒后驾车、驾车不要超速,行人不要乱穿马路等,正因为有了这些很简单交通法规,人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可是,这么简单容易的制度总是有人破坏,给自己给他人带来无尽的苦痛。

记得那是一天放学的时候,当我和同学快要走到叉路口时,身旁突然闪过一辆自行车,骑车的是个年轻人。我感到他骑得太快,就跟同学说:?这么快,太危险。?话音刚落,就传来了‘咣铛’、‘啊’的声音,还夹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我俩赶紧走过去一看,原来那个年青人撞在了一辆刚要转弯的卡车上。那辆自行车坏了,车旁跌坐着一位老年妇女,青年人摔在地上,头顶血流如注,生命垂危……

看到这一幕,我联想到一次次从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则则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还有那一声声失去亲人的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哭声,我的心也像裂开似地疼痛起来。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

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亲人,为了别人,更为了自己,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珍惜生命!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篇三: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法”的古体写法,无可置疑那的确实是中国方块字的神奇之处的体现。偏旁是水,寓意公平;右边的上面是一种兽,和天安门跟前华表上面坐着的“朝天吼”有点类似,又听说就是以前审案的官员比如狄仁杰背后屏风上画着的那个兽,总之这种兽是传说中正义的化身,是疾恶如仇的;右边的下边是“去”,正义的化身铲除的当然是邪恶,保护的当然是公平。这古字,反映了我们民族对法的理解和盼望,对法律公平的追求。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也是因为法律法规,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作为社会行为规范,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社会就是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间. 不要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律就近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今年我爷爷70岁生日,正因为是老人家的一个重要的生日,所以爸爸妈妈便决定给爷爷办一个较为隆重的生日会,宴请了很多亲戚朋友及爸爸的同事,他们当中很多人家里是有车的,但是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都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几位亲戚都很自觉的在自己的酒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是处以刑事拘留。但是还是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想着不会出什么事的,但是我们要是知道一旦出了事那时候就晚了。那天来的那几位开车的亲戚,他们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们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滴酒未沾。我也是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交通法》,但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还是不停地发生?有些司机动为了拉客,看见马路上人少,又没有电子眼的路口,就随便闯红灯,有些行人为了方便,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还有的行人在红灯亮时,还勇往直前,大摇大摆走过去。我给家里打电话时,爸爸妈妈经常叮嘱我走路要小心,一定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两边看,一定要走斑马线,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人为地造成许多的血的交通事故,给国家与个人造成许多的经济损失。在有些人眼里根本就没有交通法规,幼儿园小朋友

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他们就是做不到。每年因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达几十万,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难道还不能警醒吗?我想,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走路这个简单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吧!

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里,一切都要按法办事,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珍惜这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取将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法律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

指导老师:张悦

电子邮箱:1575971756@qq.com

电话:15226526709

作者:徐丽芳

篇四: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记河北大学“我爸是李刚”事件

2010年我正在努力备战高考之际,闻名全国的“我爸是李刚”事件爆发啦!当时作为高考生的我也很是震惊,试卷上的充斥着各种议论,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声讨,即使省长也是表态要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拼爹的时代已经开启了,不管怎么样,我是一名高考生并不对其有过多的关注,心里一直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收获高考的硕果,拼爹对高考来说都是浮云。也许是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2011年我来到这个事件的发源地—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当我考入河北大学的时候,首先心里是非常的高兴,终于可以逃离高中那种监狱式的学习,开启新的梦想征程。可是当我来到学校本部报到的时候,老师告诉我—外国语学院已经搬到新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啦!那个时候我的心情又是一落千丈,因为在我心里工商学院就是负面的,“我爸是李刚”就是其代言人。心情不好归心情不好,可是大学还得念啊,于是背负着沉重的心里压力和行李,踏进了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到了河大工商之后,作为一年级的新生,在与高中同学也是大一新生联系的时候,打他们知道我在河大工商上学时,反映竟然是高度的一直,是不是“我爸是李刚”事件的发生地啊?刚开始我就跟他们解释我是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的,跟工商学院不是一回事,商学院是独立的本三院校,我们与他们不是一个体系的,我们外国语是河大本部的体系。可是无论我怎么解释也无法改变他们对我们学院的看法,

也是,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与处者焉。我们独立于整个工商学院只是名义上的划分,上课、生活等等都是在一起,可以说是我们其实就是工商学院的,唯独我们可以做的是做好自己,尽可能影响不受影响。面对同学们的误解我也对“我爸是李刚事件”进行了全面了解。

河大校园交通肇事案刚一发生,该案的肇事经过和现场照片便很快出现在多个网络社区,那篇“河北大学两女生被撞飞,肇事司机却扬言不怕告”的帖文,首次提出“我爸是李刚”之说。

10月18日,某通讯社的网站发出的报道《河北官二代大学内撞飞2名学生后接女友(组图)》,沿用了网上帖文中“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的说法,同时将“我爸是李刚”一说与“官二代”相联系,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的焦点话题,在网上迅速掀起波澜,网民情绪被迅速升温。而据保定警方证实,此篇报道的作者在采访过程中从未向警方了解核实相关内容。

记者采访的保安和学生均表示,未曾接受过这家通讯社的记者采访。18日后,不少媒体的网站相继采用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未经核实的说法来报道河大车祸案。

其后,随着保定警方公布肇事者被刑拘的消息,网民情绪稍有疏解,但随着21日大洋网“河北大学目击者‘集体失声’”的报道,网民情绪再度升温。李刚接受央视《法治在线》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被指为“逢场作秀”,网民开始对李刚进行“人肉搜素”,

“李刚有5套房”、“李刚岳父是河北省副省长”等等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网民新一轮的关注。而网民新一轮的关注,反过来又推动、“引导”着媒体和舆论对此事件的跟进——不断地谴责和声讨。

10月19日,一家媒体刊发《“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权力骄横》的评论,肯定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

10月27日,另一家媒体刊发《李刚父子的5套房如何征税?》一文,该文沿用并支持了李刚父子有五处房产的说法。

多家电视台在报道和评论中,也认可“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一说法。

在没有相关部门及时出来澄清事实的情况下,各种媒体的声讨和谴责,客观上强化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这句话的真实性。

一起普通的交通刑案就这样一步步演变成沸沸扬扬的“李刚事件”。

毫无疑问,在河大校园交通肇事一案中,李启铭作为一个已经走出大学校门的成年人,醉酒驾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受到法律追究完全属于咎由自取。李启铭究竟该接受何种惩罚、应为之付出什么代价只能由法院的判决说了算,而不应由网络言论或者媒体舆论来做出裁决。

有专家就“李刚事件”尖锐地指出,某个传言一旦传出,许多人是根本不问有没有权威的信源、有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传言,并将这些传言当作判断的依据和批评的由头。网络浮躁也

就罢了,遗憾的是,一些媒体和评论人也面对传言而放弃基本的考证和辨别努力,不经调查就将其搬到了新闻版上,不加分析就将其作为批判的论据。

在李启铭河大车祸案中,一些媒体将案中人、受害者以及周边的人和事,都仅仅当成自己文中图解某种概念或宣泄某种情绪的道具,将之随意裁剪、摆布。

通过对以上事件的回顾我对事件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我爸是李刚事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歪曲,但事实上还是影射了当今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够严格,老百姓不相信法律可以按法惩治官员,对政府和权力存在一定的信任危机。同时作为弱势群体的百姓没有很好的渠道去同政府和权力进行法律的抗衡,也就加剧事件的发展。

无论是媒体、网民还是各种权力都不能左右法律,从封建社会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到现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不是一句口号,法治精神也不是一片两片论文就能弘扬的,法制需要我们关注我们的国家,关注我们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全民族一起促进法律的完善,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自己,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1级英语2班 侯方冰 18730223707

篇五: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无 需 美 丽

深州市东安庄中学 九年级104班 程璐

罂粟胜过一切美丽的花,得到的不是玫瑰、百合花的赞美,而是人人都痛恨的话语。-------题记

在那五彩缤纷的世界,有红红火火的玫瑰,有纯洁无暇的百合,有斌如晚霞的牡丹,这些都夺人眼目,可是你可曾见过那娇艳美丽的罂粟吗?它的鲜艳胜过火红的太阳,它的美丽胜过一切的花朵,然而在这如此光艳的外表下却藏着罪恶的种子,你可曾想过?请将它那光艳的花瓣剥下,看看它那黑暗腐朽的内心,我们记得1840的鸦片战争,鸦片使我国受到很大的损害,罂粟就像鸦片一样使人骨瘦如柴。

劣质食品,就是这样的一枝独秀的奇葩。

当你正在回想早餐的丰富时,你是否想过致人发病的红鸭蛋?

当你正在品尝美味佳肴时,你是否想过当年狂扫世界的禽流感?

当你正在选择食品时,你是否想过食品添加剂?

我想请问你是否还敢往下想,如果你认为那只是偶然的一项食品罢了,那你是否想过超市里的色素超标,饭店里的味精超标,蔬菜里的农药超标,曾经的三鹿奶粉事件........最后导致你的体重超标,血压超标、血脂超标、血糖超标........

世界上有那一个人不希望自己能够健康长寿,又有谁会想伤害别人?但总有人会做一起令人世人厌恶的事,曾经震撼整个中华民族的非典、曾经震撼整个世界的甲型H1N1,这些不都是食品安全所引起的吗?关于食品安全,我想我们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最高权力,但是商家,请收好你的贪心,还给人们一个放心!请收好你那被利益所冲昏的头脑,你不为自己着想,那你的子孙后代呢?你难道就是铁石心肠吗?你难道没有爱心吗?我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爱心。希望你把你的爱心释放出来,别再为了利益而做伤天害理的事了。给他人一个健康,换自己一个安心。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人们愿笑语常在,家庭愿和睦美满,企业愿兴旺发达,国家愿繁荣昌盛。没有安全,这些该如何实现呢?安全好似一个纯洁的天使,将一个个美好的愿望送到人们身边。我们带着这些愿望低声吟诵:“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天使的保护,我们才能高声放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让我们呵护天使,让生活绽放更绚丽的光芒!

我们喜欢那多姿多彩的花丛,但我们更欣赏那平凡的小草。

收好那一枝独秀的奇葩,让世界更加干净、清新、美丽!

本文作者:深州市东安庄中学程璐

指导教师:周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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