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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怕路艰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21:24:27 优秀作文
男人不怕路艰难优秀作文

篇一:作为一个男人,我不怕苦,不怕累唯一让我害怕的就是失去自我的人格魅力和尊严

作为一个男人,我不怕苦,不怕累唯一让我害怕的就是失去自我的人格魅力和尊严

我们一生当中,并不可能只爱一个人,但往往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因为陌生,所以勇敢,因为距离,所以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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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走多远?这话不要问双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登多高?这话不要问身躯,而是要问意志;人能创造多少?这话不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智慧;人能看多远?这话不要问眼睛,而是要问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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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男人,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困难,不怕麻烦,唯一让我害怕的就是失去自我的人格魅力和尊严,那样的生活是我所不能忍受的,庆幸的我的生活一直都很平静,也没有出现什么打破平静的事情,直到前年夏天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差点摧毁了我所拥有的一切,至今想起来还感到钻心之痛,那就是我的早泄风波,传企安全延时喷剂治愈了我的早泄,平息了这场风波,同时也稀释了早泄给我带来的痛苦。人都说女人如水,所以说女人需要性ai的灌溉,才能够更加的美丽和青春,对于我和妻子来说,那个时候才刚刚结婚不久,对于此可能更需要多多关爱和呵护,但是妻子却没有跟我计较这么多,即使我整日忙着工作,她依然用笑脸相迎我夜晚的归来,但是女人都是寂寞的,长久下来一次不经意间我发现,妻子居然有一些电动玩具,大家都懂的。这让我感觉到如同狠狠的甩了我一耳光,我感到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那段时间我甚至有的时候管不住自己而打了妻子,但是我还是很爱她的,她的行为让我自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那方面不行呢?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两分钟完事,然后就是呼呼大睡。我本就对性ai不是很在意,在我看来性ai只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而已,没必要那么认真,但是我没想到我这种想法差点让我们的婚姻走向破裂,那一次由于我个人的原因,上班回来很累,妻子想要了,但是我却没那个心思,这是一个导火线,这彻底激发了妻子的愤怒,包括以前的总总,妻子和我大闹了一场,甚至提出了离婚,最后我们都冷静了下来,算是没有走到决裂,但是这件事也让我清晰的认识到也许自己真的有问题,于是我背着妻子,自己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得出的我是早泄的结果,拿到结果后我感到很难受,因为之前我确实没有尽到一个作为丈夫的本分,这一切都怪我,我决定要治愈早泄,之后好好的去爱我的妻子。于是我开始了寻找如何治疗早泄的道路,道路是艰难的,前途是光明的,在我试过第八种药物传企安全延时喷剂以后,我看到了治愈的希望,我感觉这种药给人的感觉很特点,温热而不失强劲,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使用一段时间我感觉,小解都越发的有力了,于是我连续使用了一个疗程,我的早泄彻底的治愈了,如今我再也不用为早泄而烦恼,不过早泄给我留下的痛苦却还在,虽然被早泄喷剂带来的希望所稀释,但是烙印是挥之不去,反而这些印记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如今我和妻子已经有了我们爱情的结晶,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的jing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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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古代独身男人为何都不怕“绝后”

赵炎:古代独身男人为何都不怕“绝后”

文/赵炎

关于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后”的释义,学界历来有两种观点。一是儿孙对长辈要尽后代的责任;二是娶妻生子,延续子嗣。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前者。我的理解是,二者并无冲突,前者宽泛,后者具象,实则前者已经包含了后者。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怎么去理解,若一个男人“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在古代都属于不孝。

中国古代确实出现过不少独身男人,独身即意味着“绝后”,“绝后”即意味着不孝,而古代男人之不孝,即意味着要承受来自家庭、社会及儒家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诸多压力。但赵炎意外地发现,这些独身男人似乎并不惧怕压力,他们面对“绝后”往往各有说辞,且均能大义凛然、自圆其说。

茶圣陆羽:生“不知何许人也”,死亦何惧无后?

陆羽,寿72岁,婚史不详,从其自传及各种史料记载来分析,多半是未婚。他是一个弃婴,不存在父母之命;相貌丑陋,不认字,还口吃(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当过优伶,二十岁以前,一边演戏一边学文化,未曾结婚;其后考察茶事,先后出游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在苕溪(今浙江吴兴)隐居,开始闭门著述《茶经》,一直到公元780年,呕心沥血三十载乃成,其时他已年近五旬,依然未娶。

小时候的陆羽曾经拿“绝后”不孝一事讥讽过他的和尚师傅。据《新唐书》载,有一次智积禅师要他抄经念佛,陆羽反问:“终鲜兄弟,而绝后嗣,得为孝乎?”并公然表态:“羽将授孔圣之文。”把智积禅师气得够呛。

但陆羽成年以后,虽皈依儒家,修习孔孟文章,却并无“绝后”不孝之困扰,于二十九岁时写《陆文学自传》说出理由:“(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什么意思呢?就是孝道是针对先人的,我连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何谈“祖祀”?既然无需祭祀祖先,那么,“绝后”也就说不上是不孝。这个道理无可辩驳。 诗人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家财不为子孙谋。

罗隐的寿数更长,活了77岁,前半生基本都在考试,且次次名落孙山,史称“十上不第”。或许正是因为如此,罗隐养成了愤世嫉俗的性格特点。他的诗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于浅显直白中蕴藉深刻哲理,尤以讽刺散文成就很高,堪称古代小品文的奇葩。生平跟女性有过一次接触,《唐才子传》记载:隐初贫来赴举,过钟陵,见营妓云英有才思。后一纪,下第过之。英曰:“罗秀才尚未脱白”,隐赠诗云:“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可惜二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黄巢起义爆发,罗隐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其55岁,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

罗隐之所以屡试不中,今天看来有两个恶性循环。一是没有及时“齐家”,惹人物议,他也就破罐破摔,作诗云:“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二是自编其文为《谗书》,惹权贵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而他自己更加显得毫不在乎:“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对于最终的“绝后”,他的理由显得非常堂而皇之:“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也即男子汉大丈夫要献身国事,如果有了子孙,就不能置之不顾,而为子孙谋家财,其结果只能是家财败尽,家风败坏,子孙败落。

北宋林逋: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

在《宋史》里,林逋这个人非常了不起,寿61岁。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年及长,拒不参加科考,也不结婚,常年隐居西湖,自谓 “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人称“梅妻鹤子”。他作诗随就随弃,从不留存。有人问:“何不录以示后世?”答曰:“我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有心人窃记之,得300余首传世。林逋死后,仁宗皇帝赐溢“和靖先生”;大儒朱熹更是对其赞誉有加:宋亡,而此人不亡,为国朝三百年间第一人!

那么,林逋“绝后”明显有违儒家孝道,为何朱熹不贬反褒呢?跟他的表白有关。

大中祥符五年(1012),真宗向林逋示好,人多劝其出仕,但林逋虽感激,却婉言谢绝:“然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据赵炎分析,林逋所言,表白了这样一个意思:我的志向不在“治国平天下”上,因此,只要修身即可,无所谓齐家。

中国的隐士文化,在古代具有极强的普世价值,儒、道、释三教中人概莫能免于其熏陶。尤其儒家学子,往往达则显于朝、穷则隐于野,能够真正不求闻达者,是为真隐士、大逸才。从这个角度来看,林逋做的比陶渊明更加彻底而决绝。对这种人,哪怕他们真的独身“绝后”了,儒家对其的评价亦能客观地做到“不为己甚”。

宋末郑思肖:此世只除君父外,不曾轻受别人恩。

郑思肖,宋理宗淳佑元年(1241年)生,元仁宗延佑五年卒。原名不详,宋亡后改名思肖,因肖是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字忆翁,表示不忘故国;号所南,日常坐卧,要向南背北。元军南侵时,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未被采纳。后客居吴下,寄食报国寺。他擅长作墨兰,花叶萧疏而不画根土,意寓宋土地已被掠夺。有诗集《心史》、《郑所南先生文集》、《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等。一生未娶,78岁时“疾亟”,属其友唐东屿为画一牌位,曰:“大宋不忠不孝郑思肖”,语讫而卒。

郑思肖一生悲苦凄凉,唯气节不亏。他22岁丧父时,其母托人为他说媒,欲延续子嗣,他坚辞不肯,还在家族所办的郑子书塾题诗表明心迹:“此世只除君父外,不曾轻受别人恩。”除了接受大宋皇帝和亲生父亲的恩德之外,其他的一概不受,包括“一日夫妻百日恩”;36岁时,母亲去世,友人再次劝他娶妻成家,他大声哭泣说:“一心中国梦,万古下泉诗”。也即国家都没有了,我还要祖宗香火干什么?时人闻之莫不流泪。

郑思肖宁愿“绝后”也不娶妻的做法,让我想起一句话:“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历史上还有许多著名的独身男人,如蔡伦、郑和等,都是太监,不能算。唯一的例外是大诗人王勃,28岁去世,按当时婚俗,他不应该未婚,但我查了不少资料,愣是找不到他的婚姻记录。如果王勃确实未婚,那么,他的“绝后”理由可从其作品中找到,如“小径偏宜草,空庭不厌花。平生诗与酒,自得会仙家”;“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虽然有些牵强,但其志不在家室,或恐不谬

篇三:我曾经那么爱你,用尽所有

花开无声,泪落成雨

2008年农历七月七晚上,我对他说,我可能喜欢他。于是,我开始了长达四年的爱情,这是我的初恋。那个时候的我,真的很勇敢,同时也害怕,第一次遇到爱情,内心很混乱,但是爱情就那样一天天浓烈。思念、失眠、对白、目视、牵手、拥抱、接吻,甚至……一切都那样来的理所当然。青涩的、甜蜜的,同时也有忐忑和不安,因为爱情来的那样快,我们爱的那样真,那样热烈。相爱的时候,以为这会是一辈子的,以为会嫁给他,做他贤惠的妻子,和他生儿育女,生活一定是温馨和睦的,同样,我和他的爱情,永不会消失。我曾经一百次一万次在想,我们的未来,会有一栋房子,阳台上种着我爱的百合还有水仙,家里养一条可爱的哈巴狗,白绒绒的。连墙壁刷什么样的颜色,厨房的地板,卧室的朝向,床的样子,床单的花纹,我全都想了不下百次。在那个未来里,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孩子。你喜欢女孩,你说生个女孩子家里就有两个宝宝,一个大宝,一个小宝,女孩乖,省心,以后还能常常回来陪咱两。我喜欢男孩,因为我想同时被两个男人爱着。我想象那种每天你下班回家,咱们一起吃晚餐的温馨场景。晚上,咱们还可以一起看你喜欢的动漫,看我喜欢的电影。我可能在电影的情节里哭的稀里哗啦,而你会粘着我的鼻子,笑我傻,夸我可爱。

我们没事的时候也会讨论结婚的事,你说女人最美的时刻就是穿上婚纱的时候,结婚戒指即便买不到带钻的,但也要买好的。当时心里面觉得很幸福,有一种想马上结婚的念想,白头偕老的冲动。我觉得我一定是特别幸运的人,因为那时候我觉得他是世界上的最好的男人,也一定会是全心全意爱我到终老的人,我们的将来,一定是幸福的,我们的爱情,一定是长久的。

那是真正以书传情的岁月,虽然他们班就在我们班隔壁,一门之隔,但是,我却很想念他,但是我却不敢见到他。于是就写信,不敢寄出去,几乎都是通过刘攀来传书的。很多情愫写在日记本里,写初次喜欢一个人的恐惧,写混乱的内心,写越来越热烈的爱情,写他的好,写我们每一次的擦肩而过,写每一次的对白和眼神交流,写每一次怦然心动……

那时候,他每天都在教室走廊外面站着,我每次经过的时候,我们相视而笑,但是很少言语,当时我是怎样一个羞涩的女生啊!我记得我们每一次约会,我记得我们是怎么牵起对方的手的,我记得我们是怎么拥抱的,我记得我们第一次怎么拥吻,我记得……可是在后来的很多时间里,我告诉他我不记得那么多,他很生气,于是耐心地告诉我那些我“忘记”的情节。其实,他不知道,那只是我想听他说我们的故事给我听。高三有一天,国庆的时候,我第一次失约了,他一直在等我,这事他一直没忘,也许他一直没有原谅我那次的失约。那天,我在志云家,晚上高烧不退,第二天醒来很乏力,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染上了流感,那一年全国上下对猪流感很敏感,传染很快,有疑似症状的都要马上隔离起来,我害怕,但是我也想见到他,我想他。但是我又怕传给他,天,我该怎么办才好?我要是告诉他,他一定担心。那天,下午还是和我朋友们去清水江边弹吉他唱歌,但心里却很想他,一直在想他。晚上天黑了,我想在回去之前,见他一面,我那样想他。可是,坏了,他生气了,但最后,他还是很轻易地原谅了我,那一天,我觉得他的手好温暖,那一天,我更加喜欢他,更加想他,想要和他一直呆在一起。第二天,我和他一起去河边,就我们,在河边呆了四个多小时,晚上很黑了,他背着我过河,那一天,我被他牵着手去医院量了体温,之后回民中进行隔离……

思念。还是思念。我被隔离在一家宾馆里,手机被我锁上了,不能接打电话。我一连几天高烧不退,诊室里都是我最后一个离开的,我很想他。有一天,我借旁边病友的手机给他打了电话,多么熟悉多么温暖的声音啊,顿时就两眶眼泪,差一点泣不成声。他也是,说在家里很担心我,因为太担心都哭了。那时候,我的世界多么美,我的世界有那样一个人担心着我的一切。爱情真的是个美妙的东西。我想象他陪在我身旁的场景,一定是让我痛并快乐着的。国庆假回来,他来宾馆看我,但是我们是隔着铁门观望,那时候,多么希望有一个拥抱。

以后的日子,我们常常操场上牵着手围着操场散步,他也会背着我跑。他给我讲了很多关于诛仙的故事,我就像是他喜欢的小说里的陆雪琪,他希望我永远做个纯净的女孩,他希望我全心全意爱他,他希望我们一辈子。他说我就像是个降临尘世的天使,像是个从书中走出来的女子,那么甜,那么纯洁,那么真,那么让他思念。

很快就到了元旦,大家都在各班的教室开派对,他没有来,一个人在宿舍。不喜欢那样的他,因为我想要他合群一点,尤其是这样的时候,我喜欢的人不该是个孤立的人。于是我一下子心情很不好,就和刘攀蒲昕玲再乾几个去食堂买清醇喝,用大碗喝。喝完了我也就东倒西歪地醉了,天花板和地板交错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因为酒精的作用,我一下子很难受起来,我是要没事找事了。摇摇摆摆回到教室,我伏在栏杆上哭,任凭谁都劝阻不了。后来,你就出现在我面前,很生气地把我拉到操场上,于是起身去食堂又买来一瓶清醇,自己喝了一口就把酒瓶潇洒地扔到很远的地方。那天,你的唇贴近我的唇,越来越靠近,然后,我们接吻了……我不知道那一口清醇是因为你一时生气还是你只是想要也同时麻醉自己,营造一个气氛,但都不重要。

我说过,什么还是不要有第一次,一旦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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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对,我们越靠越近,越靠越近。我在你的宠爱里,任性地做个矫情的小女人,我喜欢想念的煎熬和见面时的欣喜。

很快就到了我十八岁生日,这是对我来说非一般意义的第一个生日,不仅仅因为我从此成年,还有你的出现和加入。我一直都期待和你一起度过这一天。你会送我什么样的生日礼物呢?我期待着。但是,那天,我们没有在一起,你真的送了我一面镜子,很小的镜子,没有包装,上面写着字儿。接过你的镜子,我很失落,这和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我以为男朋友的话会送女朋友玫瑰花什么的或者代表着爱的一盒巧克力也行,但绝不是镜子。姐妹们一直追问我男朋友送什么生日礼物,我说这是秘密。在刘攀的桌上看见很多可爱的盒子还有一些卡通人,她说那是男朋友送她的礼物。。。。。。那时候,竟是那样羡慕着我的朋友们。因为生日的事,我一直不理他,他一定不知道原因,对,那时候,我觉得我的男朋友是那样不懂得浪漫和表达。但是,我还是爱他。

我记得我们去离学校很远的河边打水仗,湿透了衣服,我记得我们去爬山,我记得那天天黑了,他背着我走在公路上,说了很多故事给我听,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怕了,天是黑的,但是我什么都不怕了,我不怕有坏人,不怕走不到目的地,不怕路难走,不怕路远,只因为,我那时候有他!他就是整个世界!

……

我相信,海枯石烂的爱情是存在的,我相信世间有不变的真爱,我相信,此生我们会陪伴彼此到老。我不怕你变老,我不怕身边的人反对,我不怕,只要你愿意,我们就能相爱到老,这一定不难。那些年,我真的很坚定我所相信的。

很快就高考了,很快,我们毕业了。我上了南邮,你决定再补习一年。好,我等你! 分别的第一年,时间过得很慢,过得很辛苦。我每天都打电话给你,说着我的生活,说着想念的话,还有,爱他的话。他多半是沉默,我想知道他的生活,他说,高四的生活很无聊,每天都在重复,没什么好说的。我感觉到受挫,但是很快就理解。大一寒假,我跑到他补习的学校找他,我们在宾馆里住下来,一个礼拜,我们每天都在一起,那时候,我觉得我所以的辛苦都是值得的,这个男孩,不是别人,是我一生要守候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委屈的。终要分别,他送我上了车,我们就那样分别了,我直接去凯里没有回老家,站了三十多小时艰难地到了南京,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是我庆幸,我还活着。在辛香汇一个月的工资就差不多花完了,但是,我没有后悔,不为什么,只因为那是个我要一辈子守候的男人(如果已经足以当男人)。我不怕生活艰难,我真的相信,爱情胜过一切,哪怕再穷,我也会死心塌地跟他一起,对,我绝不后悔!

补习一年后,他高考没有得利,还是考砸了,他很沮丧地说着抱歉的话。我说,不怕,你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读,学校什么的不重要,就选一所省内的学校吧。但或许,我当时的语气有些责怪的意思吧,我不知道,对于他的成绩,我真的很沮丧,我就很悲观地以为从此我和他就不再可能了,异地恋迟早分的。但是,他还是选了一所南京的学校,顺利地拿到了南工程的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短信给我。但是,他可能不知道,那时候的我们的关系,已经有了一些微妙的错位。时过境迁,我们给对方忽冷忽热的关怀,我们越走越远。

他来南京这两年,我们更多的还是分别,不管他来仙林还是我去江宁,我们不免都要挤地铁,都要奔波劳累。每一次,都上演着离别的车站。我害怕,害怕每一次的离别,我不愿那样。但是我希望我们各自努力,学习或者各方面,都要努力一些,我希望,我们每次见到对方的时候,都能看见更棒的彼此,我希望我们都给对方鼓励和正能量,我希望,我们都一个比一个更加努力去实现我们未来的梦想还有关于我们的未来的家。

我们吵架,越来越多的吵架和冷战,我们不再那么想念对方……他怪我变了,变得陌生。我怪他不懂浪漫,怪他不能很努力地去实现我们的未来的梦想。距离之所以可怕,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对方是思念还是忘记,于是有了猜忌和不安。沟通越来越没有效,就让时间解决吧。把问题交给时间,我们却没有再愿意主动做一些些改变,我们相信时间的万能,但是我们都忽略了,两个人的事情,时间是不知道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有一天,我说有另一个人走进我的心里了,你不再是全部。他生气地走开,我们不理彼此。我们只知道去责问对方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但是,我们有理性地想过原因吗?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原本坚固的内心还有我们坚信的爱情,开始动摇了?我们需要悲观吗?我需要做什么呢?我们以为从此陌路,我们甚至对对方发狠话,一句一伤,我们以为我们自己是最委屈的那一个,为了我们自己内心的气愤,我们什么都说,只要想到的话,管他好听不好听,好像说的越多越能解一时之气。可是,我们不知道,我们这是在亲手折杀了爱情,解剖着越来越脆弱的心。

去年五月,爱情终止了。我们以为那就是结束,那一次一定是尽头了。我的爱情,瞬间,化为乌有。我想过分手的情景,很多种,但绝不会是那一种。我们在电话里相互说着伤人的话,四年的爱情,仿佛从来没有过,我们在那一刻,已经全然忘记,我们正在用语伤害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说着要一起终老的人,我们曾经相爱过,我们曾经有过轰轰烈烈的时候。可是,怎么办,那一刻,我们还是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只知道自己有多痛,那时候,我们只顾自己。人,或许就是爱自己胜过爱爱情的吧。

……

又过了多久,我们断断续续地关心对方…….

然后,我们试着在一起。只是,爱情,他变了,我们都变了。时间变了,心境变了,爱情到底是伤人的。但是,人、青春好像总是与爱情相伴着。关东野客说,治愈失恋的办法永远只有一种,那就是时间足够长和遇到新欢,如果还是走不出来,那只能说明时间不够长,或者新欢不够好。情未了,我们会自然而然复合。只是,破镜能重圆吗?不,破镜永远不能完好如初。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不再那样爱对方,我们甚至可以不需要知道对方过得好不好,我们已经不那么想念,不再那么想见。我们不再知道对方的心事,对话都简洁陌生。终于,我们爱自己,胜过爱爱情。

你曾经纵容着我的一切,任凭我在你怀里翻滚,任凭我的任性,任凭我的矫情,任凭我欺负你,任凭我的缺点……你爱我的一切。你总会与我的青春绑在一起的,一直。除非我忘记了青春,要不我不会忘了你。是你,教会我学会爱,懂得爱,享受爱,这份爱,不染风尘,青涩洁净,真挚热烈。

还能坚持多久,我们一点一点消磨的爱情余温?我们什么时候,会坦然去成全找不回来的爱情,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在这时光围城里,转圈圈?

我怀念那个无论到哪里都牵着我的手,担心我的冷暖,把我捧在手心里的男孩;我怀念,那个为了爱义无反顾的我自己;我怀念我们高中的走廊……

我们需要向前走,但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你的无力感,不应该是理由。我们不应该是对方的牵绊。我们不至于无话可说,不至于处处语出伤人。我们把我们的爱情封存,会不会更好呢?我们在一起,不应该是不甘心或者为了报恩,而应该是在有彼此陪伴的日子,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

现在想起那一次,你认真地对我说,要是我有事,咱们就结婚,再不就你出去打工供我继续读书。当时心里觉得很幸福,就像是电影的情节,就像是梦,美好的!但童言无忌,关于你的承诺,所以承诺,我当童言无忌。我会怀念那个第一个对我许下很多很多诺言的男孩,我会记得!

你是我最美好年华的记号!但愿我们都能努力地去寻找幸福,创造幸福,守护幸福。我们没什么好悲哀的,不是每个人都遇到对自己百分百真的人,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持续那么多年,不是每个人在离别时依然注视着对方,心里默念着祝福。

我们都应该感到惭愧,我们对欲望的贪婪,对对方的条条框框,我们自己又为对方改变着什么,努力着什么?后来,我们扭曲着爱情的旨意,我们应该为我们的贪婪感到惭愧。我并不确定,我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与我产生真正的爱情,我并不确定,我是否动摇了对爱的笃定,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爱情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不应该再相互牵绊,我们应该成全我们自己,我们都应该相信,我们的未来决不绝于此一处。

篇四:30岁的男人一事无成并不可怕

30 岁的男人一事无成现在社会不必过去,别说 30 岁一事无成,50 岁一事无成的都大有人在,有的时候不是你不 行,而是没有那样一次机会,或者你的人生际遇还没有到,那你所要做的就是学习,积累自 己,等待着机会。永远都不要轻言放弃,永远都不要看不起自己,只要心中那块明镜还在亮 着,你就有救!举几个例子吧,姜太公 70 岁才出道,秦国宰相百里奚,也是 70 多岁才当的 宰相,武帝时期的公孙弘 70 多岁才考上,被汉武帝招用,刘邦 40 多岁还是个流氓,无赖, 刘备 40 岁还在卖草鞋,等等太多太多,拿近些的商业名人例子来说 1. John Sperling 以投资盈利大学推动美国的教育事业发展。John Sperling 在进入大学前是一名水手,后执 教于 San Jose 州立大学,在 1976 年 53 岁时,John Sperling 作出了他人生的一个重要决定, 放弃长期的稳定工作,创建盈利性大学 Phoenix,直到他 73 岁时,他创建的教育服务公司 The Apollo Group 才上市。 2. David Duffield 1987 年 David Duffield,47 岁,作为前 IBM 高管的他,创建了 PeopleSoft,2005 年被甲 骨文收购,2007 年,66 岁的 David Duffield 重回商业战场,创建了 Workday,与甲骨文在 ERP 市场展开竞争。 3. Gary Burrell 1989 年,52 岁的 Gary Burrell 遇到了以后的合伙人 Min Kao ,两人共同创建了 Garmin, 一个全球定位技术公司, 公司最初将目标客户定位在船员和导航上, 接下来将产品扩展到汽 车导航。Garmin 最初的办公室只有一张桌子和两张折叠椅。 4、John Abele 42 岁的 Abele 在 1979 年的一场青年足球赛中,遇见了合伙人 Peter Nicholas ,并一起创 建了医疗器械公司 Boston Scientific。 5、 Sheldon Adelson 46 岁的 Sheldon Adelson 在 1979 年创建了 COMDEX 计算机博览会,在他 55 岁时,他收 购了 Sands Hotel & Casino。开始参与酒店和赌场生意。 6. David Cheriton 这位斯坦福的理科教授作出的人生第一笔大投资是与当时还是斯坦福大学学生的拉里佩 齐和谢尔盖布林以及一些风险投资家一起作出的。作为第一批投资 Google 的人,目前, Cheriton 从 Google 上市中就获得了 290 万美元的收入。1995 年,David Cheriton43 岁,他创 建了 Granite 系统,用于开发十亿位的以太网产品。转年,Granite 就以 2 亿 2200 万美元的 价格被思科收购。 7. Dwight Schar 51 岁时,这位房地产开发商在 1992 年走向破产,现在他从出售 NVR, Inc。公司的股票中 套现上百万美元,同时他是 Six Flags, Inc。公司的董事长,拥有 Washington Redskins 的些 许股份。 8. Chaleo Yoovidhya 1987 年,55 岁的 Chaleo Yoovidhya 与 Dieter Mateschitz 合作,将泰国的能量饮料红牛带 到西方。2010 年,他以总资产 41 亿美元的身份登上十亿富翁排行榜的

第 208 位。 9. Dietrich Mateschitz 他用了 10 年时间读大学,在他 30 岁和 40 岁的时候,他靠卖去污剂和牙膏磨练了他的市 场营销能力,最后他作出了自己的产品——红牛饮料,起初看起来并不起眼。 10. John Morgridge 1988 年,John Morgridge 成为思科的网络总监,两年后,这家公司上市,接下来,这家公 司的销售额从 500 万美元增加到 1996 年的超过 10 亿美元, 这时的 John Morgridge 初次入选 福布斯财富 400。现在他执教于斯坦福商学院研究生院,个人资产达到 16 亿美元。(编译: 徐琳然)

篇五:揭秘:古代历史上独身男人为何都不怕“绝后?

揭秘:古代历史上独身男人为何都不怕“绝后?

关于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后”的释义,学界历来有两种观点。一是儿孙对长辈要尽后代的责任;二是娶妻生子,延续子嗣。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前者。我的理解是,二者并无冲突,前者宽泛,后者具象,实则前者已经包含了后者。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怎么去理解,若一个男人“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在古代都属于不孝。

中国古代确实出现过不少独身男人,独身即意味着“绝后”,“绝后”即意味着不孝,而古代男人之不孝,即意味着要承受来自家庭、社会及儒家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诸多压力。但赵炎意外地发现,这些独身男人似乎并不惧怕压力,他们面对“绝后”往往各有说辞,且均能大义凛然、自圆其说。茶圣陆羽:生“不知何许人也”,死亦何惧无后?陆羽,寿72岁,婚史不详,从其自传及各种史料记载来分析,多半是未婚。他是一个弃婴,不存在父母之命;相貌丑陋,不认字,还口吃(有仲宣、孟阳之貌陋;相如、子云之口吃),当过优伶,二十岁以前,一边演戏一边学文化,未曾结婚;其后考察茶事,先后出游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在苕溪(今浙江吴兴)隐居,开始闭门著述《茶经》,一直到公元780年,呕心沥血三十载乃成,其时他已年近五旬,依然未娶。

小时候的陆羽曾经拿“绝后”不孝一事讥讽过他的和尚师傅。据《新唐书》载,有一次智积禅师要他抄经念佛,陆羽反问:“终鲜兄弟,而绝后嗣,得为孝乎?”并公然表态:“羽将授孔圣之文。”把智积禅师气得够呛。但陆羽成年以后,虽皈依儒家,修习孔孟文章,却并无“绝后”不孝之困扰,于二十九岁时写《陆文学自传》说出理由:“(陆羽)字鸿渐,不知何许人。”什么意思呢?就是孝道是针对先人的,我连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何谈“祖祀”?既然无需祭祀祖先,那么,“绝后”也就说不上是不孝。这个道理无可辩驳。诗人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家财不为子孙谋。 罗隐的寿数更长,活了77岁,前半生基本都在考试,且次次名落孙山,史称“十上不第”。或许正是因为如此,罗隐养成了愤世嫉俗的性格特点。他的诗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于浅显直白中蕴藉深刻哲理,尤以讽刺散文成就很高,堪称古代小品文的奇葩。生平跟女性有过一次接触,《唐才子传》记载:隐初贫来赴举,过钟陵,见营妓云英有才思。后一纪,下第过之。英曰:“罗秀才尚未脱白”,隐赠诗云:“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可惜二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黄巢起义爆发,罗隐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其55岁,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罗隐之所以屡试不中,今天看来有两个恶性循环。一是没有及时“齐家”,惹人物议,他也就破罐破摔,作诗云:“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二是自编其文为《谗书》,惹权贵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而他自己更加显得毫不在乎:“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对于最终的“绝后”,他的理由显得非常堂而皇之:“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也即男子汉大丈夫要献身国事,如果有了子孙,就不能置之不顾,而为子孙谋家财,其结果只能是家财败尽,家风败坏,子孙败落。北宋林逋: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在《宋史》里,林逋这个人非常了不起,寿61岁。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年及长,拒不参加科考,也不结婚,常年隐居西湖,自谓“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人称“梅妻鹤子”。他作诗随就随弃,从不留存。有人问:“何不录以示后世?”答曰:“我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有心人窃记之,得300余首传世。林逋死后,仁宗皇帝赐溢“和靖先生”;大儒朱熹更是对其赞誉有加:宋亡,而此人不亡,为国朝三百年间第一人!

那么,林逋“绝后”明显有违儒家孝道,为何朱熹不贬反褒呢?跟他的表白有关。大中祥符五年(1012),真宗向林逋示好,人多劝其出仕,但林逋虽感激,却婉言谢绝:“然吾志之所适,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据赵炎分析,林逋所言,表白了

这样一个意思:我的志向不在“治国平天下”上,因此,只要修身即可,无所谓齐家。中国的隐士文化,在古代具有极强的普世价值,儒、道、释三教中人概莫能免于其熏陶。尤其儒家学子,往往达则显于朝、穷则隐于野,能够真正不求闻达者,是为真隐士、大逸才。从这个角度来看,林逋做的比陶渊明更加彻底而决绝。对这种人,哪怕他们真的独身“绝后”了,儒家对其的评价亦能客观地做到“不为己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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