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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5:25:29 高中作文
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高中作文

篇一: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或破坏者

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或破坏者

人类是/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教练陈词:

一.辩题分析

人对自然的保护行为与破坏行为在今天同时存在,因此正反双方都无法通过简单的事实罗列与比较证明人是保护者或破坏者。这是一个必须超越经验事实的命题。对经验事实的超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必须判定在保护行为与破坏行为背后人的本性是什么,才能进而做出人是自然的保护者或破坏者的定性;二是必须在人类实践的总体意义上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仅仅根据人类实践的阶段性状况做出人是保护者或破坏者的定性。

二.双方立场的利与弊`

1.人类所面临的环境问题直观而强有力地表明人对自然有过强烈的破坏,这构成证明人是自然的保护者的巨大障碍。对此,正方将采取正视现实同时指明人不具有破坏自然的本性的对策。

2.人作为异养生物必须从自然获取物质与能量才能创造文明,这可能被反方用以论证人对自然的破坏具有必然性。对此正方将强调人在自然的承载力范围内的利用符合自然之道,不能看作对自然的破坏。

3.人作为自然进化的产物不可能以对立于自然的方式存在,相反只有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文明才能够延续,因此,人就其本性而言是保护自然而非破坏自然。辩题并不是对保护行为与破坏行为的简单陈述,而是必须结合对人的本性的判定而确认人是保护者或破坏者。反方无法否认保护行为的客观存在和人具有保护自然的本性。这是正方立论的有利之处。

4.如果承认人类能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能够实现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那么在人类实践的总体意义上就必须承认人是自然的保护者。反方将面临两难境地:要么坚持人对自然的破坏的必然性与恒久性而认为文明将由人类自身加以毁灭,要么承认文明能够得到延续而无法在人类实践的总体意义上证明人对自然的破坏。

三.正方的逻辑设计与策略

1.“破坏”只能是指打破自然的动态平衡。否则只要从生态学角度指出人是异养生物就足以证明反方命题,这显然过于简单化并使辩题丧失中立性与公正性。正方将坚持对“破坏”的界定。

2.走出中世纪的人类一方面从禁欲走向贪欲,另一方面又陷入新的蒙昧即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无知。这是破坏的原因所在。今天的人类正通过对享乐主义的否定与对自然的重新认识迎来文明的新曙光。正方将坚持破坏的相对性、阶段性和有限性的观点。

3.人类有保护自然的本性和保护自然的能力,这两方面在今天由正方总结的七个方面的保护行为中得到体现。

4.正方将防守两个方面的攻击:一是需求的无限性与资源的有限性的矛盾。正方认为这一矛盾可以通过物质消费的适度性和对精神追求的日益重视加以解决。二是理性的有限性。正方认为理性的有限性只能说明绝对的、理想的保护或许不存在,不能说明人不能保护自然。 上述逻辑设计使正方得以超越经验事实而证明人是自然的保护者。

一辩陈词:

古老的东方智慧告诉我们:天地之大德曰生。大自然的价值就在于生养万物,这包括了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因此,损害自然生养万物的能力,导致生态系统的恶化,就是对大自然的破坏;反之,合理利用自然,促进大自然价值的实现,就是对大自然的保护。

今天,我们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但要了解保护行为和破坏行为,更要认识到:对于自然,人的性质是什么。正是对人的本性和人类行为的综合分析,我方认

为,人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第一,人有保护自然的内在要求。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破坏自然无异于自毁家园。这决定了人类不能以破坏自然的方式生存。同时,无论是孩子对幼鸟的疼惜还是诗人对山河的赞美都说明人有对生命的爱护和对自然美的追求,破坏自然决不是人的本性。请问,有谁看到江河湖泊被污染成露天的阴沟反而心旷神怡了?

第二,人有保护大自然的能力。人类拥有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那就是理性。它正引导我们深入探索生态平衡的机制,逐步走出对自然认识的偏差。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到海克尔的生态学,从卡普拉的生态世界观到利奥波德的土地道德观,从增长极限论到自组织理论,都说明人类有能力认识自然规律。

第三,人想保护自然,人有能力保护自然,这正转化为我们保护自然的积极行为。环保意识不断普及,环保教育正开启孩子的心灵,塑造着新一代的保护者。对保护行为的赞扬和对破坏行为的谴责已成为人类道德机制的重要部分。您是否知道,中国12部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覆盖了自然保护的所有领域,国际环保法是国际法体系中发展最快的部分。我们还看到,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的设立到环保模范城市的评定,从民间性的绿色和平组织到政府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从无污染无废料的清洁生产到节俭消费重新被视为美德,都说明保护行为正在逐步展开、不断深入。而且,为了减轻自然的压力,人类正自觉节制生育、控制自身作为物种的繁衍。中国正因此而将在2050年实现人口回落。

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正努力放弃工业文明无视自然的发展模式,积极向生态文明转变,这已经不是对过错的零星修补或对破坏的简单预防,而是对人类已有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正在用全部的心力保护神圣的自然。我们也承认,今天的破坏依旧触目惊心,那时因为先前的破坏将沉重的包袱甩到今天,它的杜绝需要一个过程;而保护效果具有延后性,保护行为又不是那么浅显直白。我们更知道,在今天,我们经历着新文明诞生的阵痛,矛盾重重,困难重重。但我们相信,未来不再是以往的简单延续。世纪的晨钟已经敲响,当您问起生态文明“孩子,你究竟是谁”时,他会告诉您: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 二辩陈词:

在我方一辩论证了保护与人性、理性的内在联系之后,我将通过对文明史的回顾向诸位证明:破坏自然是同人性的扭曲、反理性的蒙昧联系在一起的。扭曲和蒙昧可以解释破坏的阶段性,而不能论证人是自然的破坏者,因为没有永远的扭曲和蒙昧。

通过启蒙运动打破中世纪禁欲的枷锁无疑是伟大的进步。但是,刚刚认识到自己不是自然的奴隶的人类很快矫枉过正地陷入享乐主义的误区,科学技术被过多地用来满足无度的欲望。当我们认识到破坏行为背后隐藏的是对欲望的放纵,我们就不能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因为我们绝不容忍用贪欲代替人性。要知道,被压抑的和被放纵的都是被扭曲的,扭曲的人性不能说明人本身。

工业文明的到来曾经使我们相信我们已告别愚昧。其实,我们还远未做到这一点,尤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只承认社会物质生产却否认自然物质生产,只承认人的创造价值却否认自然的自在价值,乃至忽略生态美。这使自然越来越不自然,人也越来越不像人而像破坏者。当我们认识到破坏行为背后隐藏的是对自然的无知,我们就不能同意对方辩友的观点,因为我们绝不容忍用蒙昧代替理性,就像我们不能容忍中世纪对人的无知。

这一切并非不可克服。今天,我们就是要把被颠倒的一切再重新颠倒回来。所以,和几个世纪前一样,我们面临着文明模式的转化。保护自然,我们做的还不够多不够好,但这仅仅是因为新的文明刚刚有一个开端。透过生态文明的表象,我们看到的是人对自己的重新认识:是保护者,不是破坏者。

记住拉兹洛的预言吧:只要我们没有先毁灭自己,人类生态学的文明将在21世纪渐放异彩。

请相信,我们不会毁灭自己!

厦门大学辩论队1997年参加由上海教育电视台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名校辩论邀请赛。经抽签半决赛的立场是“人是大自然的保护者”。以上分别为教练陈词、一辩陈词、二辩陈词。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已成为辩论赛中的老问题了。许多辩论队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卓越的智识。希望厦门大学辩论队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能够对关心这一问题、关心校园辩论的人们有所益助。

人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作为人类的一员,我们当然希望人类拥有超自然的力量,成为自然伟大而神圣的保护者。这将使我们无限欣慰。也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对这一问题有审慎的思考。我们的思考包括两部分:一,人类是否具备作为自然的保护者的条件;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何种定位对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合适的。

人类不具备充当自然的保护者的必要条件:

第一,人类不能够充分地认识奥妙而精致的自然,也不能够充分地认识人类

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因此人类充当自然的保护者在技术上是困难的。

第二,人类难以有效地克服其行为的自利性,无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

当满足人类的需要和对自然的尊重相矛盾时难以有效地自我克制。因此人类充当自然的保护者在价值上也是困难的。

第三,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同时又是人类自身的内部关系,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相处需要人类首先解决好自身的内部问题。如果人类不能够达到“大同”的文明状态,如果人类依然像今天一样存在着巨大的族群对立、存在着难以消弭的各式各样的疆界,人类就必定不能够善待自然,更不用说成为自然的保护者了。

在生态问题如此急迫,从而文明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的今天,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定位,绝不仅仅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极为严肃的实践问题。

人类曾经认为自己能够征服自然、凌驾于自然之上,以自己为万物之灵长和尺度。我们认为,今天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正是根源于人对自然的狂妄和自大。人只有摆脱自己的狂妄和自大,他才可能和自然和谐相处。人对于自然是或者不是保护者哪种判断对于人类未来的实践、对人类在未来真正作到与自然和谐相处更为有利呢?我们固然需要从过去的征服者努力转变为今天和未来的保护者,但是我们更需要对自然充满敬畏和谦逊。如果我们坚持人是自然的保护者,我们就极可能延续我们过去的狂妄与自大;只有承认我们保护不了自然,我们才可能面对自然敬畏而不狂妄、谦逊而不自大。我们认为,这才是人类理性而审慎的自处之道,也才是人类的自救之道。

因此,不论是一个认识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恰当的回答只能是: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立论提要

人类认识的有限性和行为的自利性决定了人类不可能是自然的保护者,人类自身的种种壁垒和疆界决定了人类难以步调一致地善待自然。

辩题:人是大自然的保护者/人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正方:电子科技大学

反方:厦门大学

知已知彼

正方二辩:诸位好 从逻辑上来讲 对方今天必须彻底地否定人类 而非一少部分人是大自然的保护者才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 对方同学有可能立足于人类和大自然的区别性 将保护仅

仅理解成为保持不变或不介入 在逻辑上 对方辩友有可能偷偷地来论证 人类是大自然的其他什么者 来偷换今天的辩题 那么怎么立论才最有利呢 对方有可能会选择 与保护者对立的就是破坏者 利用少数破坏的势力 来代替今天的全称否定论段 那么对方的主要论点可能有三 第一 对方可能会把人类和大自然截然分开 认为它们处于两个不同的系统 第二 对方认为人类是自私的 人类的一切行为 都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和繁荣 所以人类是自己的保护者 而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第三 对方可能会认为 人类繁荣发展 都是要对大自然进行索取 而今天的保护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去获取 或者作为破坏者的一种心理安慰 猜测完毕 谢谢 反方:谢谢 人们常说 人类常说人类文明的进步史就是一部征服自然的历史 可是人类却因此自食其果了 所以今天的辩题就需要我们双方在这里 正视人类自身的行为 正视人类自己的特点来做出判断 今天对方辩友要论证他方的观点 就必然告诉我们 人有作为自然保护者的相应能力和内在意愿 以及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这样一个观念 对解决实践的问题具有实际意义 所以我方猜测对方有可能这么来论证 第一 把所有的破坏性行为 都归结为阶段性的失误 第二 认为人与自然的利益 是息息相关的 所以有人保护自然的内在意愿 第

三 认为科技能够解决一切 认为现在面临的问题 可以在未来解决 第四 人作为万物之灵长 有能力和责任来保护自然 好了 以上便是我们的猜测 希望于下环节能听到对方的新思路 谢谢

正方一辩:谢谢主持人 大家好 有一个孩子 他有过无知 有过任性 他在跌跌撞撞中成长 可始终不变的是对于那份舐犊之恩的跪乳之情 人类就是这个孩子 他是大自然母亲 最高级的生命形态 他是唯一具有理性的生物 因此 人类会去保护大自然 我方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第一 从动机上看 人类会积极主动地去保护大自然 人类生长于大自然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因此保护大自然 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另一方面 人类作为大自然最璀璨最神奇的创造 因此大自然发展的规律 也正是人类发展规律的体现 人类发展正是大自然的发展 从低级到高级 从简单到复杂的一个结晶 因此保护人类 也就是保护大自然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人类具有理性 认识到保护大自然也是大自然对人类的一个自身要求 是人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 从实际情况上讲 人类会去保护大自然 一方面大自然的动态平衡 总会由于自身的因素 而遭到破坏 因此人类通过调整大自然内部中的各种关系 来对大自然进行着保护 从对光和电的控制 到万有引力的运用 人们不断地探索自然规律 人们通过发展科学 来调控着这些不和谐的因素 来对抗着火灾干旱 洪水等因素 对于物种多样性 对于生态平衡的破坏 人类孜孜不倦地向大自然 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另一方面 人类通过约束自身的行为 来对大自然进行着保护 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人类的确有少部分为了眼前局部的利益 而使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中 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 可是个体的人不能代替整个人类局部短期为行为 不能代表人类的行为 人类正通过法律 道德 良知等手段 来约束着这些行为 来消除着这些与人类自身截然对立的状态 从古时候的天人合一 到现在的可持续发展 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到环境立法的建立 人类正用自身的行动 向我们诠释着 保护者这一角色的含义 大自然母亲给了我们生命 我们可以去创造这个世界的美丽 让我们人类去保护我们大自然的母亲 实现人类与大自然的双赢发展 谢谢大家

反方一辩:听了对方的立论 我有两点置疑 其一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 人有理性 而且人可以通过各方面的协调 一起来 保护环境 可是我们知道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而且人的利益 其实往往是难以协调的 那么怎么能够通过这种有限的理性和难以协调的利益来达成足够保护自然的能力呢 第二 如果人没有足够成为自然保护者的能力的话 那么今天又自以为自己是大自然的保护者对我们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到底是利是弊 其实我们发现 要判断人是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就必然有一个外在于人与自然之外的第三个立场和角度 也正如今天我们

辩论的双方 需要有在座的评委一样 但是浩渺的大自然 却滑给我们这样一个第三只眼睛 所以我们没有办法 通过第三只眼睛来看问题 于是今天作为我们人类自己 没有办法自己来判断 是不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但是这样的逻辑分析 也并不否认 今天辩题的意义 而是我们必须意识到 今天这道辩题的争议 到底在哪里 就是来看 就是一起来确定 人作为人到底在解决 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过程中 到底应该持有怎么样的一种心态 其实随着工业文明的进步 我们看到了人类自食其果了当人类开始提倡保护环境的时候 却又发现自己非但没有保护了环境 反而引发了新的环境问题 所以最新的环境科学研究表明 人类要达成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应该做的是维护自然的自在状态 减少对自然自在秩序干扰 所以少一点对自然施加干预 但是如果我们今天把持的人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这样的心态的话 就会积极而自信地主动去干预自然 这样的话不但不利于人类 去解决环境问题 相反有可能好心办坏事 像除四害运动中 捕杀麻雀的例子恰恰告诉我们这一点 而如果我们今天秉承着人不是大自然保护者这样一个命题的话 我们就更有可能谦卑地敬畏地来看待自然 更有可能减少对自然 不必要的干预 减少对自然不必要的作为 使得自然能够保持其自在的秩序和内在的状态 使得人不要夫为地去干涉自然 谢谢。

防守反击:

反方二辩:谢谢主持人 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自认为人类有能力保护自然 可是在对方同学的立论中 有三点困难显然无法解决 第一 人类内部关系 相互协调的困难 对方辩友难以解决 我们知道 要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 可是个人与个人的利益难以协调 国家与国家的利益难以协调 人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如何解决人与自然的问题呢 第二 人的认知有限的问题 对方辩友无法解决 我们知道自从工业革命以来 人的认知水平 有了很大的发展 要是在绝妙无比的自然面前 人的认知水平还是肤浅的 我们曾经以为一种叫大米划的植物能够防风固沙 可是我们现在却发现 大米划使滩涂的生物多样性遭到了巨大的破坏 对方辩友如何保证你们现在所进行的所谓的保护行为不是正在产生着危害自然的后果呢 第三 人的自立性的问题 对方辩友无法解决 人永远是保护自己 不可能是为了自然而保护自然 当人的利益和自然发生矛盾的时候 人永远保护自己 而不会去选择自然

正方二辩:谢谢 对方刚才无非是告诉我们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一将功成万古枯 这个我不能同意今天我在这儿只想说一句公道话 对方刚才说 人类的内部关系 内部协调 可对方一号选手开始就只字没有提人类 我们今天在谈人类 也解决对方的第三个问题 人类是有理性的 而人类的自立性是什么呢 人类的自立性就是可持续发展 而小一部分的人 才会谈到贪欲和自私 而人的动物性 才会说不顾一切 为所欲为 解决了对方两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 对方一直说 人是排除于人类之外 排除于大自然之外的 第三者的眼光看问题 我今天很奇怪了 人伸开了双臂 拿着平衡的杠杆 进入大自然 他如何就不是大自然的一分子呢 我们站在一个旁观的地位 难道对方辩友今天来谈人对大自然的破坏 是从外星球来拯救地球的吗 所以我们说 当孙悟空都知道它是从大自然的石头里蹦出来 在花果山食朝露 饮百果 而对方辩友却在告诉我们 人应该区别于动物 那岂不是让我们的血肉之躯 娶了媳妇忘了娘 和大自然划清界线 这我们怎么能接受嘛 所以我们今天站在这里 应该做为人的角度 来审视这个问题 站在人类的高度 来看待这个问题(正方时间到)谢谢

正方三辩:谢谢主持人 各位好 首先解决反方一辩提出的问题 他说人没有能力保护大自然 可是我们知道 一位医生 也许他无力回天 难道这时我们就不能称他为白衣天使了吗 我们就只要他表现出了保护的行为 就应当称为保护者 今天我们讨论的重点 不是概念与逻辑之

篇二: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从古到今,人类环保的意识和行为始终处于上升趋势!

首先先解释下几个名词! 一:环境,是一个相对于主题而言的客体,它与其主体相互依存,它的内容随着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文环境,二是自然环境,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二:所谓保护,是人类顺应自然规律,使自然更好的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发展而对自然加以开发,利用和改造.保护并不意味着对自然原始状态的修复,只有促进自然与人类的协调发展才叫保护. 三:破坏,它是一个不含褒贬的中性词,它分为无意行为和蓄意行为.其中,无意行为的原因是由人们认识水平有限造成的.

其次我方的观点是,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第一,人是有理性的高级动物,他从来不会有意破坏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没有主观故意,就不能随便判断人类是破坏者的属性.人的行为动机主要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发展.尽管在一段时间内,人类使自身生存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势,但在人类理性的支配下,一旦发现自己由于认识上的缺陷而犯下的错误时,都会采取措施加以改正.因此,人类不是环境的破坏者而是保护者.

第二,从保护人文环境来看,我们之所以到现在仍能够领略文人骚客的佳作,拥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及无可匹敌的科学技术,无不和人类的保护意识密切相关.

第三,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发展就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现代社会的进步离不开人的探索.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还要分清现象和本质,我们人类所做的一切的本质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

第四,由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不足,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请对方辩友注意,这并不能作为对人类行为性质加以判断的标准.只有全面的考虑问题,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面对今天的环境问题,我们忧心忡忡,但要提醒对方辩友,只有那些背离人类标准行事,为破坏而破坏的人才叫破坏者.

第五,自然环境实际上是人所赖以生存的具体环境,没有了人类的利益,谈自然环境是没有意义的。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只要人对自然环境的改造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和长远发展,那就是保护环境。至于目前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从本质上说也是不利于人类的长远发展的。所以,只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来改造自然,就可以说人是环境的保护者。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人类的理性,智慧,责任存在,这些发展的问题必将在发展中得以解决.此外我方认为,这个辩题是包含价值判断的性质判断,它不是简单的事实判断.握紧事实不代表接近真理,只有通过理性的对人意识的正确判断才能清晰的认清人类自己,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人类是一个整体,尽管部分人有破坏自然的行为,破坏大自然是要看是否破坏了自然系统的稳定、平衡与发展但从整体上看,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人类行为不等于人的行为 我今天看一个日本人不爽,打了他一顿,这是我的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呢? 同样的道理,一部分人的破坏行为能不能被叫做人类的破坏行为呢? 人类是一个整体概念

我来告诉对方辩友人类保护自然的成果:

1、黄河千年泛难成灾,是人类不断地改造,修护,才制止了环境的恶化。

2、引滦入津工程,解决了天津饮水困难。

3、北电南调,为华南用电送来一片光明。

4、长江三峡,高峰出平湖,世纪壮举,化水灾为水利。

5、西北植树,抵挡风沙,绿化沙漠。

论据。

1.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人类为了发展改造社会环境同时会影响到自然环境,但是总体是旨在适当改造和保护环境.

2.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壤, 为了自身的存在与发展,人类必须保护环境.

3.人类在为自身存在与发展时,对环境的改造是必然的,其旨不在破坏.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个战场, 优胜劣汰,天灾不断,人类为自身的存在发展改造环境属于物竞天泽, 无可厚非.

4.工业的发达是人类的发展,是必然的,虽有污染,但人类正在想方设法弥补,而不是放任自由;

5.现在报纸上天天在那里讲什么地方又在植树,国家为此还规定了植树节了!动物也一样,不合法的捕获是要范法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人类在环境中起到保护的作用,而除了人类这高级动物还有谁会为环境做出保护呢?

6.不要因为车祸,就否认了交通建设的存在以及他的必要性和积极性.

7.相信对方辩友也不想自己患感冒,生病吧.但有时候你偏偏就感冒了.环境问题也正如感冒一样是谁也不想它出现的,但即然已经出现了,我们应当尽可能的去保护它.爱护它.

8.破坏是片面的,保护是共同的,为了生存,认识环境,分明概念,承认吧,你就是环境的保护者.

9.我们也看到在我国大西北的沙漠上出现了一片片的茂密树林,翠绿的草地.使环境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和.环境问题不是一朝两夕便可解决的,它是全球性的,它需要全球人们的高度重视与保护.

10.我想请对方辩友明白工厂生产衣服是干嘛?是给人类保暖,工厂生产食品又是干嘛?是为了不使人类饿肚皮呀.人类砍伐树木是干嘛,是给人类造房子,做家具呀.如果人类做这些都是所谓的破坏环境,那你还有衣服穿?还有充饥的食物?还可以坐在这里辩论吗?

所以对方说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是不是太冤枉了.

11.不可否认,反方所举人类对环境破坏范例是客观事实,但作为人类的我们不能据此抹杀了人类对环境的主导作用与保护作用。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里约宣言>首条:人类是可持续性发展所关以的中心,他们被誉为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健康富有生灵。

12.早在冰川时期,当冰川把复波动时发生的重大气候变化曾持续几千年,打破生态系统的平衡,许多生灵濒临灭绝(如恐龙),能说这也是人类的破坏吗?当然不能,因为当时人类并末出现。也就是说人类如不存在的话,自然界的照样会破坏。恰恰相反,如果没有人类的创造与维护,地球还是蛮荒时代,哪有这么方便的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哪有我们今天这么发达的衣食住行,哪有这么多闲暇发展兴趣爱好?

14. 对方持着一种消极悲观的态度以及片面的看待了问题,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是把发展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和保护环境有机的统一起来,提高人类利用自然的科学性与道德性,作自然界的朋友,爱护自然,培育自然,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全面的和谐关系.

15.我想说的环境的破坏不单单是人类干的,动植物的自然死亡,植物与动物间的损坏、自然的灾害……也是有的,但说到保护却只有人类能做到的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16.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每个人的环境意识都有大幅度的提高。绿化面积每年都在增加,治理工厂的三污,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些无疑是说明人类正在保护环境,正在美化环境,所以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17.要生存,就必然要与残酷的生存环境作斗争。在这个前提下,影响环境是在所难免的。那么,能够因此就断定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吗?不能。因为人类不同于动植物,人类有思想,有智慧,有主观能动性。人类对环境的所谓“破坏”,是为了满足“生存”这一最根本的本能。人类对环境进行了有目的的开发和利用,是为了使环境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单纯恶意的“破坏”,其本质和出发点是不同的。

18. 关于人类与环境,不能只看表面。也不能只看一段时期,而是要以长远的眼光,从本质上看问题。人类难道真的想无限制地破坏环境,毁掉自己生存的家园吗?不是的,人类几百年内恐怕还无法离开地球而生存,所以,本质上,人类是想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

19.《环境保护法》总则中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说明了人类已经意识到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并早已开始了有意识的保护环境的活动。

20.请问:可有哪一个国家有关于“允许蓄意破坏环境”的法规或条款?不要拿人类曾经的错误,以及现在个别的极少数人的为谋私利而蓄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来概括并代表整个人类的意愿和行动。对全人类来说,这是极不公平的。

21.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环境的破坏与保护也构成一对矛盾。要讨论这一问题,有必要弄清两者的定义。保护:爱护使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现代汉语词典》page38)破坏:1、摧毁;毁坏2、使受到损害3、变革;破除4、物体的组织损坏5、违反(《现代汉语词典》page885)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制造和使用工具,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界。因此,在人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方认为,这种变化主流是保护。定义中很明确,保护是不受到有害的影响。所谓有害,也是相对于人来说的。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自然,是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的;而人类也不会故意跟自己过不去,自己干对自己有害的事的。同时我方也承认,由于生产力等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人们也做出了一些破坏。但这些是不可避免的,是违背人类本意的,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结果。保护环境和人类自身的发展是统一的,是主流,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人类也在努力使不利因素减少到最低.

所以我方相信人类是、应该是而且只能是环境的保护者

篇三:人类是大自然保护者

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人类为了发展改造社会环境同时会影响到自然环境,但是总体是旨在适当改造和保护环境。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壤,为了自身的存在与发展,人类必须保护环境。

人类在为自身存在与发展时,对环境的改造是必然的,其旨不在破坏。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个战场,优胜劣汰,天灾不断,人类为自身的存在发展改造环境属于物竞天泽, 无可厚非。

工业的发达是人类的发展,是必然的,虽有污染,但人类正在想方设法弥补,而不是放任自由;

你不知道现在报纸上天天在那里讲什么什么地方又在植树,国家为此还规定了植树节了!动物也一样,不合法的捕获是要范法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人类在环境中起到保护的作用,而除了人类这高级动物还有谁会为环境做出保护呢?

不要因为车祸,就否认了交通建设的存在以及他的必要性和积极性。

相信对方辩友也不想自己患感冒,生病吧。但有时候你偏偏就感冒了。环境问题也正如感冒一样是谁也不想它出现的,但即然已经出现了,我们应当尽可能的去保护它。爱护它。

破坏是片面的,保护是共同的,为了生存,认识环境,分明概念,承认吧,你就是环境的保护者。我们也看到在我国大西北的沙漠上出现了一片片的茂密树林,翠绿的草地。使环境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和。环境问题不是一朝两夕便可解决的,它是全球性的,它需要全球人们的高度重视与保护?

我想请对方辩友明白工厂生产衣服是干嘛?是给人类保暖,工厂生产食品又是干嘛?是为了不使人类饿肚皮呀。人类砍伐树木是干嘛,是给人类造房子,做家具呀。如果人类做这些都是所谓的破坏环境,那你还有衣服穿?还有充饥的食物?还可以坐在这里辩论吗?

所以对方说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是不是太冤枉了。

不可否认,反方所举人类对环境破坏范例是客观事实,但作为人类的我们不能据此抹杀了人类对环境的主导作用与保护作用。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里约宣言>首条:人类是可持续性发展所关以的中心,他们被誉为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健康富有生灵。

早在冰川时期,当冰川把复波动时发生的重大气候变化曾持续几千年,打破生态系统的平衡,许多生灵濒临灭绝(如恐龙),能说这也是人类的破坏吗?当然不能,因为当时人类并末出现。也就是说人类如不存在的话,自然界的照样会破坏。恰恰相反,如果没有人类的创造与维护,地球还是蛮荒时代,哪有这么方便的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哪有我们今天这么发达的衣食住行,哪有这么多闲暇发展兴趣爱好?

所以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我来告诉对方辩友人类保护自然的成果:

1、黄河千年泛难成灾,是人类不断地改造,修护,才制止了环境的恶化。

2、引滦入津工程,解决了天津饮水困难。

3、北电南调,为华南用电送来一片光明。

4、长江三峡,高峰出平湖,世纪壮举,化水灾为水利。

5、西北植树,抵挡风沙,绿化沙漠。

对方持着一种消极悲观的态度以及片面的看待了问题,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是把发展科学技术与生产力和保护环境有机的统一起来,提高人类利用自然的科学性与道德性,作自然界的朋友,爱护自然,培育自然,建立起人与自然的全面的和谐关系。再者,我想说的环境的破坏不单单是人类干的,动植物的自然死亡,植物与动物间的损坏、自然的灾害……也是有的,但说到保护却只有人类能做到的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每个人的环境意识都有大幅度的提高。绿化面积每年都在增加,治理工厂的三污,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些无疑是说明人类正在保护环境,正在美化环境,所以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要生存,就必然要与残酷的生存环境作斗争。在这个前提下,影响环境是在所难免的。那么,能够因此就断定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吗?不能。因为人类不同于动植物,人类有思想,有智慧,有主观能动性。人类对环境的所谓“破坏”,是为了满足“生存”这一最根本的本能。

人类对环境进行了有目的的开发和利用,是为了使环境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单纯恶意的“破坏”,其本质和出发点是不同的。

关于人类与环境,不能只看表面。也不能只看一段时期,而是要以长远的眼光,从本质上看问题。人类难道真的想无限制地破坏环境,毁掉自己生存的家园吗?不是的,人类几百年内恐怕还无法离开地球而生存,所以,本质上,人类是想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

《环境保护法》总则中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说明了人类已经意识到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并早已开始了有意识的保护环境的活动。

请问:可有哪一个国家有关于“允许蓄意破坏环境”的法规或条款?

人类是大自然的保护者

不要拿人类曾经的错误,以及现在个别的极少数人的为谋私利而蓄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来概括并代表整个人类的意愿和行动。对全人类来说,这是极不公平的。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环境的破坏与保护也构成一对矛盾。要讨论这一问题,有必要弄清两者的定义。保护:爱护使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现代汉语词典》page38)破坏:1、摧毁;毁坏2、使受到损害3、变革;破除4、物体的组织损坏5、违反(《现代汉语词典》page885)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制造和使用工具,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界。因此,在人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方认为,这种变化主流是保护。定义中很明确,保护是不受到有害的影响。所谓有害,也是相对于人来说的。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自然,是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的;而人类也不会故意跟自己过不去,自己干对自己有害的事的。同时我方也承认,由于生产力等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人们也做出了一些破坏。但这些是不可避免的,是违背人类本意的,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结果。保护环境和人类自身的发展是统一的,是主流,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人类也在努力使不利因素减少到最低。因此,我方“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的观点是正确的。我的陈述完毕。谢谢大家。

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和各位来宾:

大家晚上好,我是正方二辩。正如我方主辩所言,如果一定要使环境没有一点污染,没有一点破坏,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立马停止一切工业生产?那人类还能生存吗?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我们只有在污染后及时去治理,怎样最少的去减少污染,怎样在全球范围内改善环境,这就是保护。

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及社区的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我是正方三辩。过去人类为了追求发展确实在环境上犯过错误!但就象交通肇事死亡不会被判故意罪杀人一样!人类从来没有过破坏环境的故意!不能因愚昧和缺乏远见指责人类是环境的罪人!相反我们应该看到人类已经在努力的目标明确的为保护我们的环境而不懈努力。!完毕谢谢大家!

请对方三辩分别举出国际和我国的环保机构、颁布的与环保相关法律名称、民间的环保组织以及网上的与环保相关的网站各十个。并请告诉大家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铁力林业局退休工人马永顺曾因为伐木超过35000棵受到过原国家领导人接见!后来在发现砍树的破坏环境的后果后,自觉许愿将自己砍的数按量栽回来,从此带领家人自发的绿化荒山。江总书记称“马永顺很了不起”96年联合国受给马老世界环保最高奖——全球500佳!请问马老是环境的保护者还是破坏者!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人类对环境的保护是有意识的。请问对方辩友人类被排除不是环境的保护者,那有谁会担当这个责任?请明确答复!

由于发展的需要对环境确实产生了不利影响但我们更应看到正是由于人类的努力,非洲黑犀牛、北美野牛、中国朱HUAN已经自灭绝的边缘恢复了种群数量!

我再次提问对方对于环境保护者还是破坏者的问题上是不是对方认为比联合国更权威?

一个生命体要生存,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已。人类对环境的保护,究其根源及实质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其出发点是以人类自身根本利益为前提,不要因为车祸,就否认了交通建设的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性。

关于人类与环境,不能只看表面。要以长远的眼光,从本质上看问题。人类不会破坏环境,不会毁掉自己生存的家园,人类几百年内恐怕还无法离开地球而生存,所以,本质上,人类是想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回答完毕,请问对方三辩:可有哪一个国家有关于"允许蓄意破坏环境"的法规或条款?

不要拿人类曾经的错误,以及现在个别的极少数人的为谋私利而蓄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来概括并代表整个人类的意愿和行动。对全人类来说,这是极不公平的。

人类签署了保护环境的各种公约!制定了各种法律,建立保护区!都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我方认为,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对环境所进行的开发和利用,并非是绝对的"破坏",而是"改造"。对方辨友为何只看到"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作用,而忽略了其主要作用及其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性呢?对方辨友未免本末倒置了!

我方再次请求对方明确判断保护者和破坏者的标准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者都应该有这样一个常识:人类对社会的认识中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我们正是在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才提出对环境的保护。人类的生存与环境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人类不破坏环境,不采集,不狩猎,不耕种,如何生存到今天?

如果人类做这些都是所谓的破坏环境,那你还有衣服穿?还有充饥的食物?还可以坐在家里舒舒服服的上上网、聊聊天、参加辩论赛?

何谓"物竞天择"?

我想请问对方一个问题:自人类产生到现在,有可能不"破坏"环境而生存吗?环境是什么?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啊。人类之所以能够在地球上产生并繁衍,就是因为地球的环境适合人类生存。我们制定了很多对环境人保护措施,这就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决心。人类的这种行为,不是什么破坏,而是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是与大自然的对抗,将环境改造得利于人类生存。你能说,这是"破坏"吗?

就假定如反方辩友所说:影响了人类生存即为破坏者!请问现在是停止一切发展搞环保影响大还是边发展边治理影响大?!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 并不能说明人类是环境破坏者~,相反~ 人类的不断为环境的努力才是一个环抱者的证明!,完毕谢谢。

谢谢对方的发言,我来做结辩陈词!确实,在人类的历史上,特别是现代社会科技高速发展以来!人类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令我们大家一样痛心疾首!但是就象我方一再重申的,人类从来没有过毁坏环境的故意!相反现在人类正在为弥补自己的过错而不懈的努力着!在世界范围内保护区在不断的建立和扩大,各国环保立法也不断的完善和加强!正是由于人类的努力,非洲黑犀牛、北美野牛、中国朱鹮已经自灭绝的边缘恢复了种群数量!既然马永顺老人能由“伐树英雄”变为联合国认定为最杰出的环保者——世界环保500佳,人类就

也一定能成为合格的地球的主人!我们在准备辩论上网搜集资料期间,发现了数十个象我们社区一样由个人主办的,以“环保”、“绿色”为主题的社区,而环保主题的个人网站更是不计其数!就象我在这个社区看的了信仰和忠诚一样!在那些社区里我看到了世界的希望,和人类的主流!所以我方相信人类是、应该是而且只能是环境的保护者!谢谢评委~ 谢谢观众~

各位评审、主席、对方辩友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大家好!

我们今天所持的观点是: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以下是我要论述的主要理由: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环境的保护和破坏也构成一对矛盾要讨论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还是破坏者的问题,先得弄清两者的确切定义。保护:是褒义词,是发自人类内心的爱护本意,并尽力使其免受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而破坏是贬义的,这里的含义主要是指摧、破坏或受损等。

首先人类主观上不可能破坏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换句话说对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不存在主观故意。相反,人类会自觉的想方设法保护对自身有利的一切事物,这是不容否认的,因此人类不可能是环境的破坏者。

其次,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制造和使用工具,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界,因此,在人类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方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这种变化的主流仍是保护。人类只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改造自然,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这难道也有错吗?

第三,我们不否认由于生产力等种种客观因素的限制,人们也做了一些影响环境的事实。但这些是不可避免的,暂时性的,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和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方法与能力,必将得到改善,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一定会越来越小。光凭现有的一些不利因素的存在,就断定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未免显得过于武断,对人类自身也是不公平的。

第四,只有承认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人类才有继续生存和发展的可能和理由,反之,人类就是在自我毁灭,这是连动物都不会去做的选择。愚公移山也是为了发展交通不是吗?所以我们说愚公不愚,愚公精神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五,如果说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那么,人类对自身造成对环境的一切改变,都不应该自称“破坏”,“污染”、“毁灭”等一些贬意词也就不会在环境问题上被人类自己提出来。再说,排除人类是环境破坏者,那么,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保护者呢?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事实人类都是环境保护者,谢谢!

想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就像我们所居住的房子”(承认)那我倒想问你会故意把这房子破坏掉,让自己杵在荒野之中吗?

对方辩友认为,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那么,有那么多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到底是谁制

篇四:四辩稿 人类将是大自然的破坏者

四辩稿

各位观众,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下面我来做结辩陈词。

首先,对方辩友刚才提到:人类既有保护大自然行为,又有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导致破坏了大自然,他们看的是谁为主流并且他们认为是保护者居多。也可以这么来说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数量的问题,说许多人已经开始着手保护大自然,破坏者绝对占少数。但是就我方而言,这绝对不是数量是多是少的问题。可以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今天我保护了一棵小树,我可以说我保护了一片森林吗?答案显然易见:当然不可以!更何谈去成为这片森林的保护者呢?或许一个人保护了一些资源,或许一些人保护了几许资源,难道我们就能说是人类保护了大自然吗?答案是一样的,当然不能。此外,人类是一个高智慧物种,即使这样,不可否认,我们同样有国家之分,有民族之分,甚至还有地域之分;我们有好、坏之分,有聪明、愚钝之分,有保守与新进之分。人类是整个由全体人组成的集合体,包含于其中的人好坏参半,参差不齐。我们能够一同协商好将大自然完全的保护起来吗?要做到这些必定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做不到将大自然保护起来,我们有怎么能声称我们自己将成为大自然的保护者呢?

其次,对方辩友又重申一点,人类已经认识到过去破坏大自然是错误的,从现今开始要成为大自然的保护者。然而人类已经将自己比作这个世界的主宰者------其实不然,我们都清楚明白的知道大自然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对于大自然而言,我们的过度索取,这种在几千年前就被养成了的习惯,能够确保在将来得到改变吗?人类能够做到不再自私?更何况现如今资源日益缺乏,各个国家虽然都在呼吁要节能减排,保护大自然,然而不都还是在求更好的发展?落后地区要发展的更好,必然要消耗资源,用资源来打开经济大门;更不要说发达国家,他们处于世界的顶端,难道会减少自己国家的能源来实行保护大自然的计划?相反的,他们所做的会是,夺取其他国家的资源,伊拉克石油问题不正是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么?我们自然界中的各种资源在不断减少,石油、煤矿等已然要成为要争夺排行榜的第一位,可想而知,以后因为此些能源的归属权问题,免不了要进行一番争夺。而一谈不拢难免会发生战争问题,发生了战争需要更多的资源,这样我们人类怎么可能成为大自然的保护者呢?相反的,我们将是大自然的破坏者。

最后,我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人类将是大自然的破坏者。

追溯过去,落实现今,人类破坏自然的历史已然很悠久,在这样悠久历史的背景下,人类的确是难以转变为地球的保护者。并且,在如今这个资源逐渐匮乏并且高举发展大旗的世界,人类也难以保持与大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在今天,的确有人在为自己以前的行为做补救,努力弥补被自己破坏掉的大自然.但是,在这个资源日益缺乏,经济快速增长,人类已经形成破坏大自然/来满足自己需求/的惯性行为的/今天,人类又怎么可能快速转变为大自然的保护者.所以,我方坚决认为,人类将成为大自然的破坏者.

篇五: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谢谢主席,??

一是必须判定在保护行为与破坏行为背后人的本性是什么,才能进而做出人是自然的保护者或破坏者的定性;二是必须在人类实践的总体意义上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仅仅根据人类实践的阶段性状况做出人是保护者或破坏者的定性。

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在向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目标努力,在为人类更好的发展而奋斗。在漫长的发展阶段里我们的经济水平和知识层次都具有局限性,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伤害。然而,人类也在一直努力减少和弥补着这种伤害,早在周文王就要加强山林川泽的管理,保护生物,因为国家治乱兴亡都要仰仗生态的好坏。显然古人已经懂得在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一定要有节制,要注意时令。

说古论今还要看未来,我们清楚看到人类和环境的关系是越来越和谐的,显然这种和谐的关系绝不是破坏者的所要达成的目的,破坏者也不会这样做。对方辩友今天有一个观点就是破坏就等于破坏者,什么是破坏者,就是本着破坏的目的存在的一类人,这一类人能代表全人类吗?各位观众想一想,人类文明中有没有那一条规定,哪一种制度要求我们去破坏环境?反而我们却建立了各种环保公约,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环境保护理念、措施和规定。《环境保护日》、哥本哈根会议应对全球环境问题、节能减排措施等等。

今天对方辩友还提出一个观点,即人类的活动干扰了自然环境的正常运转,首先这个观点就很狭隘。我们说,环境不仅包括自认环境还包括社会环境。其次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只要人类不存在与地球上环境就能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发展,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一定是坏的!所以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按照对方逻辑举个例子,比如毁坏草原,按照对方的理论,如果是兔子干的那就是自然环境的发展,而人干的就成了破坏自然环境。如果把兔子及其他生物也都当成破坏者。兔子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实际上也是,大自然发展会有破坏自身的情况,而人却会调整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兔子吃了草却不会种草,人却能在这片草原上调整兔子和草的数量是这篇生物圈得以稳定发展。这就是人类保护环境。这也是人类作为环境保护者的一种义务。

1、环境需不需要保护?

2、由谁来保护?(是阿猫阿狗还是老虎狮子又或者是外行人?)人类的能力问题。

3、既然对方辩友也知道靠人类去保护环境,显然他具备这种良好的意识。那么,一个真正的破坏者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破坏并且试图努力去弥补吗?

4、破坏等不等于破坏者?(我们的保护行为可不是某一类人的行为啊,是全人类的行为趋势)

51亿6千万年之久它们有没有利用资源?他们是不是环境的破坏者?

6、人类是抱着破坏环境的目的诞生存在的吗?

8、人类改造环境的目的是什么?

9、人类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是不是有限的?

10、人类在发展历程中能不能提前认识到利用资源产生的恶果?

11、秀美的自然风光,深邃的历史遗迹都是人类保护环境成功的例子。

12、怎样理解各国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

13、怎样理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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