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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1:23:23 体裁作文
长江证券体裁作文

篇一:长江证券(五力模型法简析)

长江证券—五力模型分析

长江证券是一家发迹于湖北本地的成立时间较早、经营范围广泛、具有较强实力的证券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北证券公司,1991年3月18日在武汉成立,并就地注册。2000年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增资扩股至10.29亿元,并改名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再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增资扩股至20亿元。2007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再次更名,新名称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2月27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83。2005年以来,长江证券两度被评为“中国证券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而2007年,在“中国券商奖”评选中,亦荣获“最具发展力券商奖”,另外长江证券还曾获得“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中国证券市场20年最具影响力证券公司”、“中国最佳证券经纪商”等多项殊荣,在行业和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目前,长江证券已完全形成集团公司架构,旗下拥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期货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全资和控参股子公司。目前,公司已在全国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百余个城市设立了100多家证券营业部,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近30年的发展,诞生了一批有态度、有质量的券商。目前,从总体上看,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等十余家券商属于中国顶级券商,而包括长江证券在内的,诸如安信证券、光大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东北证券等近三十家券商则属于中国一流券商,而国内其他一般券商则很难对这些券商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相对于中国顶级券商,长江证券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在2013年国内第一的中信证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到达了160亿元和45亿元,而长江证券则分别只有32.08亿元和10.06亿元,但这种差距又并非是不可逾越的。而相对于中国一流券商,长江证券目前已经建立起一定的优势,可以乐观地说在很多方面都已经超出其他同档券商半个身位,例如长江证券已在香港证券市场开展业务三年之久,各方面运作相当成熟,而国内其他一流券商大部分目前还处于研究或准备阶段(雷声大、雨点小,会炒作的券商可以参考国金与西南)。其一,长江证券的管理很到位,长江证券在业内一直以稳健著称,多年来长江证券的内控工作一直都是国内券商的典范,并且风控一直都做得相当好,各项指标持续达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2005年1月14日,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长江证券托管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的31家证券营业部和2家证券服务部,就是长江证券的管理在业内出众的一个有力证明。这是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顶级证券都无法做到的;其二,长江证券的实际控制权在湖北国资委手中,同时,长江证券的股东资本亦足够强大,构成也比较合理(持股前八位具体为:海尔投资14.72%、湖北能源10.69%、上海海欣6.45%、天津泰达4.78%、广东粤财3.62%、上海锦江3.46%、中国葛洲坝2.99%、湖北日报1.13%),确保了长江证券在资源分配上的优势和资金保障上的稳定。相信有心人一定都注意到了,近几年,每当证监会开始进行某些新业务的试点工作,长江证券几乎总能成为拿到新业务试点资格的首家或第二家或首批券商,而这也是基于以上两

点。而从2013年长江证券四个季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依次为72.6153、20.0547、:47.7959、47.2676)可以看出长江证券的业绩情况是相当喜人的,如此强硬的业绩表现也足以证明长江证券的基础坚实,潜力巨大,发展稳定,在中国一流券商中已然是强者,基本具备了冲击中国顶级券商的可能。

再从当前的大环境上看,其一,中国经济总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的态势,且经济增长的拉动方式正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结合消费等多方面共同拉动转变(参考目前中国楼市的供求现状带来的阵痛),因此总体上中国百姓的金融投资能力、投资意识和投资愿望是在增强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增强。其二,近年来,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紧跟国际金融动态并结合我们特殊现实情况陆续颁布、实施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使中国金融市场制度日益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健全,而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越发成熟与到位,这些进步使得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其三,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扩大改革开放的成果的国家行为之下,中国金融市场在近几年的开放速度前所未有,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空前扩大,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交流日益增多(如融资融券业务、QFII业务的试点与迅速正规化),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和活跃度更上一层楼。基于以上三点理由,坚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金融市场将会更加的成熟并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以长江证券在业内的地位以及自身的实力、潜力,完全可以在市场中有更大的追求,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综合以上三个段落的分析,长江证券虽在行业内面临着众多顶级与一流券商的竞争,但这种竞争对于长江证券而言,承受起来压力并不大,可以这样说:长江证券在行业内面对着很多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

证券业是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中流砥柱之一,由于其巨大的重要性,所以做为一家证券公司需要具有相当多的要素与条件,因此,本着对社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目的与要求,大陆任何证券公司的成立都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核之后,方可依法成立。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是极其严格的,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净资本、从业人员的专业性、相关专业人才的数量、公司本身及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记录、公司自身的内控与风控制度、公司的交易系统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要做到完全达到这些要求,难度不可谓不大,因此证券行业的进入门槛是比较高的。并且,中国证监会是按照不同的业务范围对券商授予从事资格的,包括证券自营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等,在这里,就要求券商不仅在公司整体层面上达到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要求,而且要在各个单项业务的层面上也达到要求。这无疑也会令有意进入者更加谨慎,增加新企业进入证券行业的顾虑,实质上,也是对进入门槛的一个提高。

由于证监会对各种不同证券业务合同的总额和单个客户参与额都明确规定有最低限额,并且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限额(例如: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单个客户参与的最低限额是100万元人民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限定性和非限定性计划的限额分别是5万元人民币和10万元人民币),因此,对于单个客户自身而言,自己投入的这项投资的资金就是一笔不小的财产,所以,客户在选择券商时,自然就倾向于业绩出色、声誉度良好、资本雄厚、服务体系完善的大券商、老券商。而且,由于证券行业做为一个专业性和服务性特征都

相当强的行业,新成立的券商在上述方面的差距带来的竞争劣势相对于其他行业无疑更大、更加难以逾越。同理,由于以上的劣势,行业内的大券商、老券商对付或者围剿新券商难度相对其他行业难度也要低得多。总而言之,一个新券商要想在证券行业当中生存下来,难度是比较大的。当然了,如果新券商发展战略和战术都恰当的话还是完全可以扛过这第一波压力的,关键在于抓住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的机遇,在客户源增加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大券商、老券商压制自己的注意力被转移的双重利好的作用下,迅速扩张站稳脚跟。不过这不是本文的重点,这里就不做详细讨论了。

长江证券

不过,证券行业尽管进入门槛相当高,且做为新券商生存和发展的难度都相当大,但好在退出门槛并不高,由于证券行业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不同于实体经济存在大量的厂房、设备等实体资产,不存在因退出行业而造成的巨大的资产浪费。而这也是证券行业的优点所在。

综合以上三个段落的分析,长江证券做为一个具有优势的一流券商,基本不会受到新券商进入的影响,因此无需在这方面发费太多精力,稍加提防即可。

总所周知,金融的四大支柱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基金业,在我国券商也是可以从事基金业的,而长江证券自己旗下也有基金管理公司,因此证券业与基金业相互之间的竞争态势并不明显,而一般情况下,人们投保与投资也是有明显的目的差别,相互之间的影响并不大,因此证券业与保险业之间的竞争并不剧烈,所以,基金业与保险业都不是证券业的主要竞争行业。而银行由于在服务方式、客户群上都与证券公司有着巨大重合,并且,国内有着大量银行有实力的银行,所以,银行业是证券业的最主要竞争行业。

在金融发展的道路上,银行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重要的金融核心体,同样一直都在与时俱进,银行自身也会结合社会需求设计出许多的理财产品和提供理财服务,由于银行本身的金融专业性,这些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往往并不低,理财服务也会做得相当到位,并且由于银行本身具有存贷款、承兑汇票等业务,会使理财更加便捷。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国政府对所谓的商业银行的巨大控制和干涉,使这些市场中最重要的商业银行一直都不那么“商业”(没错,我说的就是“四大行”!),影响了人们的对金融的思想观念,影响了人们对银行、对证券等金融事物的理解与看法,造成了竞争天平的倾斜,使券商在此方面一直都处于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而且是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的不公平。因此在理财这一块上,证券业在总体上稍处弱势,不过,对于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大券商而言,大银行的这些优势对它们基本没有影响,甚至有的大券商由于更好的专业性和服务性,如更远期投资模型的设计、更低的费率等等,在弥补上先天的劣势的基础上能够相对于银行确立起自身的优势。

而将银、券之争具体到长江证券上来说,长江证券毕竟不是顶级券商,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银行的冲击,而承受不小的竞争压力。那么,这个压力到底有多大?会不会让长江证券伤筋动骨呢?我想说如果这样想那绝对就是杞人忧天、危言耸听了,之前在行业内部的分析中,已经谈过长江证券的两大优势,这两大优势不仅有助于长江证券的行业内竞争,同样也是有助于长江证券的行业间竞争的,长江证券毕竟底子够厚,且发展态势很好,所以,银行业带来的竞争压力长江证券是完全有能力承受的,并且,长江证券毕竟是国内一流券商,银行业内有实力与长江证券展开竞争的也只是那些大银行而已。

聊了这么久关于竞争对手的问题,好累啊,有木有?!那我们就来换个口味吧,我来谈谈人生吧,嘿嘿~额~~~不对,我好像说错了点什么,咳咳,对了,我来谈谈供给者和购买者的问题吧。(笑脸)

提到证券公司的供给者,相信很多同学立马就会反驳我,证券公司的产品不都是自己设计的吗,哪还有什么供给者呢?不错,券商推广的计划等确确实实是券商自己设计的,但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券商的任何一项业务、计划等都应向证监会申请(这个就不同于餐饮、家具等一般行业仅仅取得营业许可证就行了),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得到书面批复后,才可依法运行,所以说,券商的产品、服务能否进入市场,证监会是有决定权的,券商要去取得这个“权”,而中国证监会就是这个“权”的供给者。只是得到这个授权不是通过money,而是通过计划本身的质量,计划符合各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划的设计具有足够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才会被证监会认可,同时,券商在过去的内控制度、风控效果以及经营成果也会被做为审核的重要依据。由于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同样拥有着大量的专业人才,因此,证监会是有能力判断出一项计划的合规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说句玩笑话:这样一来,证券公司也就根本不可能像我们平时买白菜、买萝卜那样去“侃价”了。那么,就可以看出,证券公司要想扩大自己的“货源”,关键也确实还是在自己身上,用心做好自己。至于在对待供给者的问题,长江证券一直以来都是做的很好的,这在前文也是有提到的,此处就不在赘述了,并且,有这样的基础,我们有理由相信,长江证券未来一定会做得更好,建立更大的优势。

而购买者,毫无疑问就是社会上的广大投资者了,既然是投资者,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亦无论投资者的经验、偏好如何,必然都是喜好收益、厌恶风险的,因此,有能力设计出收益尽量高或风险尽量低的投资组合的券商自然是更受投资者欢迎的。长江证券到目前已有20余年的发展历程,早已形成了自身的独特风格(稳健型),人才的储备以及更新换代都做得很好,因此长江证券的设计水平与运作水平、管理水平在国内而言是很高的,绝对不弱于国内的顶级券商,所以说,长江证券在国内的认同度和受欢迎度还是比较高的,这就保证了长江证券客户源的稳定扩大,相对而言,客户的侃价能力也就被削弱,确立了自己面对购买者的优势地位。

综合全文的概括与分析,长江证券目前所处的情形是:面临着同行业内顶级券商和银行业中大银行,尤其是“四大行”的不小的竞争压力,但这些压力对于长江证券而言又并非不能承受,更不至于影响巨大;而对于本行业的新进入者和基金业、保险业这些竞争对象,目前则并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另外,在同其他一流券商的竞争中,长江证券已然占据高点,并且,在国内市场上为证监会和消费者所充分认可;同时,国内大环境未来必然相好,且长江证券自身的管理工作也相当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因此可以推断未来长江证券的发展除周期性波动外将会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之上,创造出更大、更令人瞩目的成就;且可以预计,在不出现失误等利空的前提下,中短期期内可以成长为国内顶级券商。

篇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报价转让推荐挂牌业务内核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报价转让推荐挂牌业务的内核工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颁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推荐经国家批准进入试点的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公司”)股份到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业务的内核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立股份报价转让推荐挂牌业务内核小组(以下简称“内核小组”),负责推荐挂牌业务的内核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和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报协会备案,并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本制度或内核小组成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协会备案,并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更新披露。

第二章 内核小组的职责

第五条 内核小组工作职责包括: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本工作制度确立的工作程序,对园区公司股份拟推荐挂牌项目进行整体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并就其是否符合挂牌条件作出判断;

(二)在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程序结束后,向公司出具是否推荐其挂牌的意见;

(三)核查拟报送协会的推荐挂牌申请文件及其他书面意见,确保文件不存在严重误导、重大遗漏、虚假和欺诈;

(四)制定编制推荐挂牌申请文件的质量标准;

(五)组织内核小组成员的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六)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 内核小组通过内核小组会议(以下简称“内核会议”)履行职责。在内核会议上,内核小组成员依据本工作制度独立发表意见并享有表决权。

第三章 内核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七条 内核小组由十六名内核小组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分管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公司领导、场外市场部成员、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部成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研究部等熟悉财务、法律、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

第八条 内核小组成员的组成及变更由场外市场部提名,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核后确定。

第九条 内核小组设组长1名和副组长2名。组长全面负责内核

小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组长指定一名副组长代行其职权。

第十条 内核小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律师资格并在其专业领域或投资银行领域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

(二)具有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

(三)具有相关行业高级职称的专家或从事行业研究五年以上的分析人员;

(四)其它协会或公司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 内核会议设内核专员一名,内核专员由内核小组组长针对每个项目指定,内核专员承担以下职责:

(一)整理内核意见;

(二)跟踪审核项目小组对内核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审核项目小组对备案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四)就该项目内核工作的有关事宜接受协会质询。

第十二条 内核小组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一)任期内因职务变动不再适合担任内核小组成员的;

(二)任期内两次无故缺席内核会议的;

(三)任期内严重渎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四)不适合担任内核小组成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内核小组成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核会议,依法履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内核小组工作职责,并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调阅所有与履行内核职责有关的项目资料;

(二)有权就相关问题质询项目小组成员;

(三)有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核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四)有权对备案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项目小组予以落实;

(五)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

第十四条 内核小组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报并回避对该项目的内核:

(一)担任该项目小组成员的;

(二)持有该园区公司股份或者在该园区公司任职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十五条 内核小组成员应按照下列要求严格自律:

(一)严格遵守试点办法、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对推荐挂牌申请材料的核查职责;

(三)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谨言慎行,不泄露拟推荐挂牌公司的有关信息;

(四)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 内核会议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 内核会议为内核小组对拟推荐挂牌申请材料进行内部审查的必备程序。针对每个项目的内核会议由其中七名内核小组成员出席,其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专家至少各一名,并且场外市场

部的成员不超过四名;如发生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达不到七人,由内核小组组长另外确定内核会议的具体时间。项目小组成员应当列席会议,介绍相关情况,解释有关问题,回答内核会议的质询。 第十七条 拟推荐挂牌项目材料经项目小组负责人质量自查,场外市场部业务管理岗位审核,并且由项目负责人和业务管理岗签署《项目内核申请表》后,项目小组负责人提交给内核小组组长申请召开内核会议。

第十八条 内核小组组长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召开内核会议召开条件的,决定召开内核会议,确定内核会议成员名单并指定一名内核专员。

第十九条 内核专员负责内核会议的召集,并确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其它可行、合规的方式。 第二十条 内核专员确定内核会议召开时间后,项目小组在内核会议召开前五天将拟提请内核会议审核材料的文本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套送达内核专员,由内核专员将电子文档传送至确定的该项目内核会议成员。

第二十一条 内核会议成员必须准时出席内核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及时通知内核小组组长,同时,将不能出席的原因、独立制作的审核工作底稿、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包括陈述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投票表决及签字等)送交内核小组组长。每次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内核会议成员不得超过二名。

篇三: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信息一页通0715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宝11号产品信息一页通

篇四:港股通与长江证券(香港)港股业务的不同

1、投资标的

通过港股通投资:

投资标的受到限制,只能够投资以下范围内的股票(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联交所可调整港股通股票的范围):

(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二)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三)A+H股上市公司的H股;

依照目前状况,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机制可以投资的香港股票数量仅为266只。 在现有机制安排之下,投资者无法投资除了(受指定的)普通股之外的任何其他类型的证券,如权证、债券等;亦无法参与认购新股。

投资者在实际交易中有可能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而取得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权益。对这部分权益,目前的规定是: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可以投资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的全部产品,包括香港本地股票及认股证、本地期货及期权、环球商品期货等,可以参与新股IPO认购。

2、融资融券业务

通过港股通投资:

港股通机制下,券商无法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长江证券(香港)公司可为投资者提供保证金买卖(孖展融资)服务。

3、投资者资质

通过港股通投资:

个人投资者如欲参与港股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国内券商已经开立账户,且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具备港股通股票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

(三)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四)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情形。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个人投资者在长江证券(香港)开户,则无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一资产额度限制。当然投资者同样必须不能有任何被法律规章限制投资港股的情形,长江证券(香港)也会对投资者进行投资经验及知识的审查以判定客户投资港股的风险程度,从而决定是否接纳该客户。

4、投资货币及额度安排

通过港股通投资:

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以人民币结算。港股通投资者只需在内地券商开设人民币账户,使用人民币买卖股票,货币的结算过程由沪港两地登记公司完成。货币汇率波动的风险仍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沪港通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沪港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如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使用完毕,沪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单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单申报;如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沪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于下一交易日停止接受买单申报,但仍然可以接受卖单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沪港通的总额度以及每日额度均按照买入卖出抵消之后的净轧差计算,这意味着沪港通支持的实际成交额可以超过额度本身。此外,交易手续费、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因素引发的资金流动,不占用沪港通额度。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不会受到投资额度限制。

交易及结算货币均为港币,内地投资者需要自行将国内货币兑换成港元并转出至香港,收款时也必须将香港货币转换至国内。 投资者的资金在出入境时均会受到限制,这是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港股较之港股通的便捷性有所不如之处。

5、交易方式及订单类型:

通过港股通投资: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仅限于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可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或者增强限价盘委托。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交易方式方面,除了在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之外,亦可参与场外交易。 订单类型方面,除了限价委托之外,亦可以下达市价委托

6、交易时间:

通过港股通投资:

原则上,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休市时间,按照联交所的交易时间、休市时间执行。其中,每个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9:30至12:00为上午持续交易时段、13:00至16:00为下午持续交易时段。

但是,沪港两地假期安排不同,导致两地休市时间互有差异。只有当某一交易日是沪港两地股市的共同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港股通方能正常执行。这意味着以下情况:

(一)当香港市场因为香港假期休市时,港股通无法执行;

(二)当内地市场因为内地假期休市时,即使香港市场照常开市,港股通依然无法正常执行;

(三)关于“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是指,如果香港市场下一交易日休市导致无法完成结算时,则当前交易日的沪股通交易也将停止。由于香港市场采用T+0结算,该条限制对港股通的影响或较为有限。

总体上,沪港双方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及时向市场公布交易日、交易时间安排,开户券商也会在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应的提示。沪港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交易时间提示。 通过长江证券(香港)投资:

有关交易日及日内交易时段的安排,完全依据香港市场开市时间为准。

上海证券账户交易港股的缺失

一、投资标的的缺失:只能交易不足20%的港股,对于希望投资香港成长型的 中等市

值股票以及题材型的小市值股票的大陆投资者来说,无法满足要求。对于有衍生品投资经验的成熟投资者,无法交易香港权证更是不便。(附注:内地投资者愿意在中型成长股和小型题材股上\甚至香港权证上进行风险投资,博取高收益,只能在长江香港开立香港证券账户)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缺失:无法利用上海证券账户在港股交易时使用融资融券工具,失

去了放大及对冲的机会。(内地投资者基本适应了国内融资融券交易,但想在港股上做孖展,只能在长江香港开立香港证券账户)

三、资金结算的缺失:使用上海账户交易港股,资金封闭运行,存在人民币与港币的两

次兑换,对成本及效率均有影响。(人民币到港币出去,再从港币到人民币回来)

四、货币选择的缺失:对意欲全球投资、配置资产的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交易港股资

金全程还是封闭运作,以人民币为标的;投资者在人民币进入双向波动、未来存在贬值甚至较大贬值的预期下,意欲也持有部分港币(与美元直接挂钩)资产,用香港证券账户交易港股可以实现此目标,使用上海证券账户则达不到此目标。(内地投资者本身就是想在未来持有部分美元或港币资产,但沪港通账户交易港股股是人民币封闭运转,不能真正达到全球资产配置分散风险的效果) 五、高频交易的实现。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表示,香港市场交易实行T+0,A股市场还是T+1,港股通整手买卖支持回转交易,将会衍生出许多新的玩法。“比如通过港股通,可以做高频交易,一天好几个来回。而境内T+1的交易规则,让高频交易一直无法成行。”

(若要实现盘中的高频交易,只能在长江香港开立香港证券账户)

结论:投资者同时拥有内地证券账户及香港证券账户,才是最优选择,实现这一点没有任何为难之处,内地居民投资港股业已存在多年,相关手续及服务已经相当完备。

篇五: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频监控敢死队盘中突击涨停股免费下载每日消息股汇总:3月25日提示10只股票4只强势涨停一、重要提示

(一)本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长杨泽柱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水元先生及财务总部总经

理熊雷鸣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主要财务数据(母口径)

注:

于2014年7月9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最新

股数为4,742,467,67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故调整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均以4,742,467,678股计算;

②2014年,财政部陆续?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⒉蓟蛐薅┝?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本已于本报告期执行了这些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期初及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财务报告具体说明);

③本报告中同比增减均指与调整后的上年度或上年末数进行比较。

(二)母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国内经济运行整体平稳,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结构性调整取得新的进展。二级市场股指大幅上涨,上证综指全年上涨52.87%,深证成指全年上涨35.62%;成交量迭创新高,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额79.11万亿元,同比增长63.62%。紧紧围绕年初工作部署,抓住市场有利因素,加快业务转型和创新发展步伐,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48亿元,同比增长49.23%;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17.05亿元,同比增长69.43%。

2014年,整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多项业务取得长足进步。信用业务规模持续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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