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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0/03 21:20:06 字数作文
舞钢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字数作文

篇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小结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

情况小结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共出动执法和监管人员50余人次,并对奶牛养殖场进行了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监管措施,保证了奶牛生产和生鲜牛奶的安全。

一、我县奶牛业的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奶牛养殖场6个,奶牛总存栏2509头,其中产奶牛1282头,后备母牛744头,平均日产鲜奶25100公斤左右。二、安全监管情况。一是摸清奶牛养殖场的底数。深入全县各个乡镇,到场到站,逐一检查,摸清了全县6个奶牛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实行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生鲜奶的质量。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台帐。组织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奶牛养殖场,逐一检查,并帮助其建立完善了规模养殖场(户)的饲养台帐、防疫台帐、投入品(兽药、饲料)使用台帐及消毒制度、监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实施驻场监督。对全县所有规模奶牛场派出了驻场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畜牧兽医站明确一名负责人、乡镇畜牧兽医站明确一名业务兽医具体负责一个奶牛场的监管工作,督查奶牛场的免疫情况,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另外对规模奶牛场签订了“规模养殖场(户)饲料质量安全责任状”及承诺书,书面承诺不使用任何违禁药物,不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承诺接受动物防疫监督,形成了较为安全的质量监管网络。四是加大生鲜奶质量抽检力度。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规模奶牛场进行了抽样检测,共采集生鲜牛奶样品10个批次,均未检出有违禁添加物。五是加强饲料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自配料的检查监管,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制度,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农委开展“瘦肉精”专项等违禁药物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扎实开展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环节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了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生猪养殖户220余户,定点屠宰场46个,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126户。同时对48个存栏50头以上生猪饲养场

(户),4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监测抽检,共抽检尿样364个。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未发现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是当前农产品安全监管主要内容、我县高度重视,县农委成立了 “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采取“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包片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我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街设点宣传和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张贴省人大《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识别“瘦肉精”猪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知识。全县共印制打击添加“瘦肉精”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2条。三是落实责任,实行分片包干。按照要求,我县组织精干力量,抽调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1人成立了7个监管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站(所)长作为片区监管负责人,2名技术骨干作为单元监管人。每个乡镇也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制度,站长作为乡镇监管责任人,村防治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我委与各分片包干责任人签订了《沭阳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分片包干监管目标责任书》,确保做到分片包干,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人得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承诺制度。(一)畜产品养殖环节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检查行动,对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的免疫记录、兽药饲料投入品登记台账、检疫防疫消毒制度及生猪产地准出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同时与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签订了承诺书。(二)畜产品屠宰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实施屠宰准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屠宰检疫人员对调入生猪抽取尿样进行“瘦肉精”检测并与检疫同步实施,严格落实屠宰场不屠宰无耳标、无检疫证明生猪,不销售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并实施无害化处理制度,生猪屠宰场建立生猪来源及销售台账、“瘦肉精”检测台帐等,完善了检疫防疫制度及检疫人员驻场(厂)制度。(三)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巡查监管,重点检查畜产品经营者进货台账及销售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畜产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亮证亮照

制度,同时对全县8个农贸市场,4家大型超市的畜产品进行巡查,督促经营者健全购、销、存台帐。(四)饲料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全程监管,严防“瘦肉精”流入饲料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了辖区内7家饲料生产企业和126家饲料经营企业的生产批准文号、生产标签、饲料标识管理、生产记录、检验设备及留样记录等质量管理情况。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现状和建议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畜产品安全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如何抓

好畜产品安全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畜牧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及媒体关注的焦点。动物卫生监督对于打击危害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畜产品的安全隐患,促进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不同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人员机构和现状

XX县地处三省八县交接处,辖13个镇,167个自然村,

共计人口23万人。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8人(其中借调处2人),全县申办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证的的共计22人(其中县级3人,乡镇19人)。从学历上看,本科3人(县级1人,乡镇2人),大专4人(县级1人,乡镇3人),中专15人(县级6人,乡镇9人)。从人员年龄上看,其中30岁以下7人,30到40岁5人,其余均为40岁以上。

虽然恢复了县级单设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我县依法负

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等监管工作,要求人员在8-14名,我县监督所人员是8名(其中借调出2名)。人员与承担责任相差很大,在现有6名人员,其中2名驻市场和XX县宏源食品屠宰场,1名兼职本单位会计,1名兼职本单位内

文秘,平时执法人员明显不足,法定要求执法过程必须2人。

二、承担责任

我县定点屠宰场1个; 个动物产品交易市场; 个活

禽交易市场; 个兽药经营门店, 个冷冻产品经营店; 个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管,尤其是养殖场的监管,养殖场分布

比较零散全年至少对所有养殖场巡检2次。全年大小交易量

年均在 万头(只、羽),据这一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工作任务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

弱,特别是乡镇一级人员明显 不够,很难顺利开展各个环节

的工作。

三、存在问题

从人员情况和构成情况来看,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水平不高,对贯彻《动物防疫法》的动物疫病预防为主,

以检促防的工作方针难以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既是一项

管理性很强的执法工作,又是一项技术性很高的业务工作,

需要一定素养和技术的人员来执行,目前动物卫生监督队伍

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偏少,工勤人员较多,年龄偏大

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编制不足,体制不顺,执法力量薄弱。动物卫生监督的

监管面既有农村又有城区,服务全体群众,需要充足的人员

做该项工作。我县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8人(借出2人),虽

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但人员还是明显不足,工作任务重、

压力大。乡镇没有派出机构,产地检疫工作完全依托乡镇农牧来完成,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没有的到明确,不能适应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要求。现人员编制难以把监管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监督监管职能。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实行同级财政负担的原则,作为在一线负责监管工作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需执法经费理应由县级财政保障,但绝大多数县级财政仅负担人头经费,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投入很少。动物卫生监督定期不定检查、防疫条件实地审查、“瘦肉精”监测、办案、检验检测职能大大受限;人员培训、普法宣传无法开展。

四、对当前动物卫生监督的几点建议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继续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使改革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二是扩编增员,设立乡镇派出机构,作为县级动物卫生所得排除机构,延伸监管,硬性的进行机构改革和扩编,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的考核。三是继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把每年人员培训列入工作计划,把每次培训内容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监管设备。改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公条件,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与其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目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装备通讯、交通、取证、监控

设备,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需的装备水平。

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解除工作困惑。建议在同级财政负担的原则下,省市应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补助资金,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真正的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各项业务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畜产品安全意识,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和政府领导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争取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配合。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畜产品安全监管,营造人人关心畜产品安全,人人重视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的联合执法,对一些案件联合公安、药监局、工商局等联合出动,扩大打击面,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维护好肉品市场、兽药经营的良好环境。

篇三: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

目 录

一、动物防疫管理

1.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有哪些?

2.《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是指什么?

3.《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产品有哪些?

4. 禁止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哪些?

5. 什么是官方兽医?

6. 什么样的动物要佩戴畜禽标识?

7. 给动物加施畜禽标识的意义?

8. 动物防疫活动的范围?

9.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的方针是什么?

10.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网站地址?

11.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由几个层次组成?

12.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公众网主要栏目有哪些?

13. 如何查阅检疫监督相关的国家法律、部门法规、行业标准?

二、管理相对人的法定义务

14.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15. 养殖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办理将如何处理?

16. 从事动物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将如何处理?

17. 如何理解《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中关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的问题?

18. 销售、收购未加施标识的畜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9. 养殖户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 养殖户拒绝兽医部门开展疫病检测、监测等相关工作,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1. 什么人不得从事动物生产经营活动?

22. 无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将受到如何处理?

23. 无执业兽医资格行医会有什么后果?

24. 从事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或贮藏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三、动物产地检疫

25. 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6. 出售或运输动物前为什么要检疫申报?

27.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需要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吗?

28.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可以饲养吗?

29.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审批手续?

30.动物出栏前的检疫都有哪些项目?

31.为什么要实施动物检疫?

32.检疫是公益行为,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

33.动物检疫由谁来实施?

34.饲养的动物可以不接受动物检疫吗?

35.什么是强制免疫?

36.饲养户所饲养的动物不接受强制免疫会怎么样?

37.饲养的动物经检疫不合格怎么办?

38.饲养户饲养的动物卖给邻居,需要检疫吗?

39.什么是动物检疫?

40.饲养的动物用于出售,临卖之前申报检疫就可以吗?

41. 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如何获得?

42. 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需要哪些条件?

43. 开办养殖场需要什么动物防疫条件?

44. 自宰的猪肉能卖吗?

45. 哪些动物产品必需销毁?

46. 什么情况属于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7.可以用过期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直接换新的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么?

48.畜禽标识上的数字是什么意思?

49.屠宰场出售猪血,需要检疫合格证明吗?

50. 从外省购仔猪需要注意些什么?

51.检疫需进行实验室检测时,可以由养殖户自行寻找实验室进行检测吗?

52.申报检疫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能不受理的原因有什么?

53.一般动物产地检疫的实施由几部分组成?

四、动物屠宰检疫

54.什么是动物屠宰检疫?

55.屠宰检疫有哪些环节?

56.在生猪的屠宰检疫中,必检哪些部位?

57.在生猪屠宰检疫中,必检哪些淋巴结?

58. 屠宰检疫结果处理有哪几种?

59. 回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该保存多长时间?

60. 牛和羊的屠宰检疫记录要保存10年以上?

61. 买肉时应注意什么?

62.没有《防疫条件合格证》如何处罚?

63.动物屠宰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4.检疫的合格肉应该具有怎样的标识?

65.屠宰动物时的副产品骨、角、生皮、原毛、绒,需要达到哪些要求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6.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是否可以直接在当地分销?

67.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是否能够直接调运或者分销?

68.为什么炭疽动物不允许剖检?

69.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五、动物检疫监督

70.何谓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

71.何谓伪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

72.何谓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

73.转让、伪造、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74.发现官方兽医未对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即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如何处理?

75.何谓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76.对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77.销售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78.养殖户不依法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检查,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79.什么是无害化处理?

80.常用消毒药品的种类及其作用?

81.什么情况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对动物产品进行封存留验?

82.什么情况下,要对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83.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如何处理?

84.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需要什么条件?

85.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86.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动物尸体及相关物品可随意处置吗?

87.运输途中发现动物发病应如何处理?

六、动物产品安全

88.什么是“放心肉”?

89.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90.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哪些职责?

91.食用私宰肉存在哪些问题?

92.什么是白肌肉(PSE肉)?可以食用吗?

93.盖章肉的章印是墨水吗?对人体有害吗?

94.如何鉴别畜禽生鲜肉?

95.如何鉴别变质肉?

96.如何识别注水肉?

97.如何识别老母猪肉?

98.如何辨别病、死猪肉?

99.如何识别肉品的好坏?

100.鲜鸡蛋的鉴别方法有哪些?

101.鲜牛奶的鉴别方法有哪些?

102.如何选购安全的畜禽产品?

103.在食用畜禽产品是有哪些注意事项?

104.如何鉴别牛肉?

一、动物防疫管理

1.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有哪些?

答:《动物防疫法》赋予职能,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是指什么?

答: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家畜指马、骡、驴、牛、羊、猪、骆驼、鹿、兔、犬等,家禽包括鸡、火鸡、鸭、鹅、鸽子等。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指各种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3.《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产品有哪些?

答:动物产品是指来自动物,供人食用、饲料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舞钢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产品。包括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肪、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4. 禁止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哪些?

答:禁止屠宰、经营、运输、储藏、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1)封锁区内与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或疑似染疫的;(5)病死或死因不明的;(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5. 什么是官方兽医?

答: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6. 什么样的动物要佩戴畜禽标识?

答:《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目前主要在猪、牛、羊上佩戴畜禽标识。

7. 给动物加施畜禽标识的意义?

答:加施畜禽标识的意义在于实施可追溯管理。每个畜禽标识记载了该动物饲养地及强制免疫等相关信息,不论运到什么地方,只要通过识读器便可知该动物的相关信息,实现对动物疫病可追溯,其目的在于:能有效地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为动物检疫提供相关信息数据,保障动物食品安全;有利于动物疫病的检测、控制和消灭,为建立全国性有效的动物疫病应急反应机制提供技术上的保证;有利于及时追溯疫源,迅速防控动物疫病,阻止疫情扩散,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动物源性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监管。

8. 动物防疫活动的范围?

答:动物防疫包括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动物饲养、经营、屠宰、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中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各种活动,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从事这类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

9.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的方针是什么?

答:《动物防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10.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网站地址?

答: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一个综合平台,连接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县、市、省以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地址www.cahi.gov.cn 或者www.cahi.org.cn

11.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由几个层次组成?

答:“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是公众网---任何人均可浏览,对社会公众公开,不需要登录,作为信息发布的平台,提供综合服务;第二层是内网----检疫监督内部人员浏览,需要登录。作为对内信息发布、中央和基层交流平台(账号密码登陆);第三层是核心网---省级、市级、县级填报和审批动物卫生监督年报和月报;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间的文件传报:对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回复咨询。(通过帐号密码、密钥双重验证身份,保证系统登录安全)

12.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公众网主要栏目有哪些?

答:主要栏目有:信息要闻、行政公告、法律法规、国际动态、省市动态、知识窗、政务公开、咨询台等。栏目内容由中央统一维护。

13. 如何查阅检疫监督相关的国家法律、部门法规、行业标准?

答:“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 公众网中的法律法规就可以查到检疫监督相关的国家法律、部门法规、行业标准。

二、管理相对人的法定义务

14.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的法定义务主要有:

(1)依法履行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并按照兽医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

(2)发现动物疫情,及时向兽医部门报告的义务,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3)按照兽医部门的规定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义务;

(4)遵守兽医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配合兽医部门关于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等工作的义务;

(5)开办养殖场要取得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销售或屠宰、运输动物前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并按规定标准交纳动物检疫费用。

15. 养殖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办理将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向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其次,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如果不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6. 从事动物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7. 如何理解《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中关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的问题?

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篇四:长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简介

长武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简介

长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根据国家畜牧兽医体制改革

要求,按照县编办(2007)年8号文件《关于改革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调整机构设臵的通知》设立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位于创业一路,灯塔向北200米,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的监督执法机构,隶属于长武县农牧局。人员编制9名,现在职人员22人,其中在册正式职工18人,临时人员3名,借调人员1名;本科学历31人本科学历以上3人,大专学历10人,中专学历9人;取得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8人,其中1人获得省级,6人获得市级先进工作者称号。内设机构6个:县境内检疫组、动物卫生监督组、公路监督检查组、屠宰组、办公室、财务室;下设分所9个:昭仁分所、地掌分所、彭公分所、相公分所、亭口分所、巨家分所、丁家分所、洪家分所。各分所检疫人员由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管理。

单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依法行使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协助县农牧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负责组织公路动物

监督检查站及实施公路运输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

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及违

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检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

标志、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

证章标志、标识的管理;负责全县动物动物诊疗机构、官方

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全县兽药、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的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

负责辖区内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

疫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

监督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

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全县官方兽医、执业

兽医、乡村兽医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动物养殖场、屠宰

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

作;负责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负责指导、监督

各分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

息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成立以来,在农牧局和省市相关

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履行工作职责。始终坚持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统领

全局,以建设学习型、创建型单位为目标,以保护全县畜产

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规范执法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向前迈进。使得我县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取得较大成效,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较为显著。为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所得到了省市上级部门和县农牧局的高度评价。2008年荣获陕西省农业厅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2009年荣获陕西省农业厅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规范执法优秀单位、咸阳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先进单位和县农牧局先进集体;2010年荣获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县农牧局先进单位;2011年陕西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挥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比武三等奖、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长武县农牧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2007年以来,省农业厅、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先后来我所视察工作,对我们在动物防疫监管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也使我们感到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制度建设 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我们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梳理好制度建设这道渠,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为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跨越式发展,我所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先后起草了以下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公开承诺制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制度》、《工作人员交接班制度》、《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秉公执法制度》、《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党员干部服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交接班制度》。有了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制定,将对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起到强制性、约束力和保障作用,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逐渐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

产地检疫 动物产地检疫是一项维护养殖业和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动物产地检疫的性质和法律依据是:《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实施检疫工作是代表国家的执法行为,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法律依据是《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动物产地检疫的法定范围是:动物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鸡、鸭、鹅、鸽等,以及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特种经济、观赏、演艺、伴侣、水生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动物产品包括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动物源性产品。动物产地检疫的法定对象是需要检疫的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我县共有10个基础产地检疫申报点,即9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1个屠宰检疫申报点,22名产地检疫人员。目前各产地检疫申报点已全部装备,建立健全了分所标志牌、申报点标志牌、标徽、检疫人员公示牌、报检电话、监督电话等,统一制订并上墙了产地检疫申报4项制度、检疫检测室6项制度和检疫申报公示牌。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布。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产地检疫覆盖全县9个乡镇160个行政村,散养户产地检疫率达85%以上,养殖场地检疫率达到100%,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长武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依据2001年8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公路检查(收费)站的通知》设立,收费依据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

篇五:2012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总结 报告

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11年4月5日和玛沁县兽医站分离单独办公,现有8名工作人员,其中大专6名,本科2名,中级兽医师3名,初级3名,高级计算机录入员1名,技术员1名,检疫员8名,全县辖6乡2镇,总牲畜471549头只,其中牛191749头,羊273741只,马6059匹。目前县内有屠宰场2个,其中牛羊屠宰为季节性,生猪均为个体户从省内、外购进成年猪进行屠宰销售。年初与各乡镇兽医站签订《2011年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8 份,与经营户签订《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目标责任书》23份。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动物产品“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诣稳定。八月份于猪肉经营户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签定《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8 份、《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 3份。一年来未发生重大行风事件,未发生一期肉源性食品安全事件,

多次受到省、州领导部门的好评。

现就2011年玛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理论知识

一年来,我所在农牧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始终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大”两会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检疫员职责》、《检疫员八不准》、《检疫原则》、《考勤制度》、《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全体职工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有章理事,依章办事,按章治事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运作。全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现已逐步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

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和信息 ,及时向省、州动物卫生监督报告本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情况,向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上报监督信息共计192份,省动物卫生监督网发送工作要点和简报共22期,县农牧局、州动监所发送总结、简报、通知、报告共29份,全年发送报表、信息等共计

297份。并做好了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专人专管,明确责任,加强票证的管理。

实行票证统一管理,严格票证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登记制度。要求票证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票证的保管、发放、领用、回收、销毁、登记。建立专门的登记薄,详细登记领取单位(人员)、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对每月的使用、领取、库存、发放和回收的

数量进行汇总,做到数字清楚、明确,发放和回收相符。

四、落实屠宰检疫工作

强化驻场检疫 ,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把“四关”即把“入场关 ”畜禽入场前要严格查证验物。严把“待宰关”严格实施宰前检疫,严把“同步检疫关”屠宰过程中严格实施同步检疫,操作符合要求,检疫到位,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加施验讫印章,全年共检疫生猪1193头,牛2548头,羊2321只,检疫持证率达100%,为了杜绝动物疫病在屠宰场发生蔓廷用生石灰、消毒灵等消毒液对待宰圈、通道、屠宰加工场所、车辆进行彻

底消毒。保持屠宰场的清洁、卫生。

五、狠抓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场、牛羊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改正。推进综合治法,全面开展屠宰、流通、检疫等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对流通、市场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保障流通、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可靠,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加大抽查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开展动物及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5次,对23家经营户进行了查证验物,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重要节假日(双节、五一、五四)专项整治4次,粮油市场12号经营户苏计划无二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给予警告无效,责令停止经营,对未出售的动物实施了补检。粮油市场3号猪肉经营户杨凤霞经营的冻猪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证明。根据签订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目标责任书》、《流通环节动物产

品“瘦肉精”检测证明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经营户给予警告,对不合格的3公斤冻猪肉当场给予没收。加大了兽药市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活动,查处没收过期、不合格兽药11种,价值共计460元人民币。根据县发改委的要求,为了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管理,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从10月21日下调为牛6元,羊2元,猪4元。

六、开展大武地区供奶奶牛基本信息摸底调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武地区生鲜乳制品质量的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利益,对大武地区23户、512头奶牛进行

了基本信息情况的摸底登记。

七、加强队伍培训

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全面准确掌握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的样式、用途和填写应用规范,保证动物检疫工作有效衔接。对本单位人员和各乡镇兽医站站长进行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证件的填写使用培训。经过认真讲解,反复填写,均达到了相关要求。检疫证章标志实施专人负责制, 9月底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动物检疫技术大比武,我所两名职工措毛吉、张军良在团体比赛中取得团体总成绩第二的好成绩,措毛吉在个人赛中获得“检疫能手优秀奖”、“法律文书制作优秀奖”。为了适应当前局势的发展,6名职工正在考取“动物医学”本科学历,使监督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先后组织开展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使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重要

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形成了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八、全面推进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建立动物检疫报检制度,统一检疫申报程序,以乡镇兽医站为单位设立报检点。公示报检方式、受报人、报检时间及要求,做到检疫记录、档案、完整规范准确。牧户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报检点报检,检疫员到牧户家中凭《动物免疫证》和佩带的免疫耳标进行检疫,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的动物进入屠宰场或交易市场。全年共产地检疫牛2177头,羊2506只,马300匹。产地检疫面达90%以上,并与各乡镇兽医站签定了《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

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和交易市场。

九、跨省县调运动物的管理

为了加强跨省县饲养动物检疫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实施严格审批制度,强化调入动物隔离观察、抽样监测、查证验物等监管措施。

全年共审批调运生猪36次,1179头。

十、认真落实虫草禁限采工作

在虫草禁采工作中加大排查力度,认真进行夜间清查和坚决杜绝车辆拉运虫草采挖人员进入虫草产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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