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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人民政府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8:25:47 字数作文
水城县人民政府字数作文

篇一:水城县人民政府网 2013年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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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人民政府网 2013年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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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翔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水城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2.业生到村(“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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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职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一览表中的为准。

5.面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水城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3年12月21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6.具备招聘职位一览表中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录到六盘水市及下属县(特区、区)的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12月21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4.截至2013年12月21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的人员。

8.

9.

10.

(一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每天9:00至17:20,中午就餐时间除外)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考生凭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要求的专业资格考试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可凭相应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报名)参加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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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审原件交复印件,但户籍证明交原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在职教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县级以上人资社保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面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交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一届的证明。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 需提交由所在县区“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出具的证明。任职”人员需提交由所在县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水城县2013

(五)资格审查

聘职位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考煤矿安全监管员的考生,分三个职位报名,统一笔试,

2:1方可开考,达不到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可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2013年12月26 日。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六、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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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成绩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6.

7.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2014年1月4日,具体

七、面试

(一)面试

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年11日。

2.

3.

4.100分。

2:1比例时,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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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均并列,则采取加试(笔试)决定,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月16日。

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具体体检结论。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医生提出需要复查的考生,由县招聘可复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范围人员

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 1月 28日。

,各招聘单位抽人配合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

篇二:水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水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准确、便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推进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 行政机关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及时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编制并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机关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办公室及信息化、监察、法制、保密和其他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

监察机关依照职责监督实施本办法。

法制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中涉法涉诉问题的有关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机关负责公开。

第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应当与有关机关进行沟通、确认,并书面征求意见,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发布机关报请县政府办公室指定机关办理。

第十一条 发布政府信息,依照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三条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由县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九)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三)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到位资金及落地实施情况; (十四)年度重大目标绩效考核结果;

(十五)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的有关情况;

(十六)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八)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九)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二十)国有企业改制及集体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二十一)重要人事任免。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媒体等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政府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指定位置等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第十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委托代理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申请人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 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已经准确、完整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没有联系方式,致使行政机关联系不上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该申请书登记后留存,留存时间为1年。

第二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予以更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篇三:水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水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市人通〔2006〕5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水城县2013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翔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水城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水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职位一览表中学历、专业、报考条件要求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水城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职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一览表中的为准。

5.面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水城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3年12月21日期满一届的人员。

6.具备招聘职位一览表中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录到六盘水市及下属县(特区、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聘到水城县事业单位的工作

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4.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一览表中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每天9:00至17:20,中午就餐时间除外)。

(二)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考生凭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要求的专业资格考试未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可凭相应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报名)参加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交复印件,但户籍证明交原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在职教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县级以上人资社保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面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交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一届的证明。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 需提交由所在县区“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出具的证明。“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职”人员需提交由所在县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水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材料,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和招聘职位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空缺均不予递补。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报考乡镇统计组的考生,按同一职位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报考煤矿安全监管员的考生,分三个职位报名,统一笔试,分组面试,拟聘用人员由县安监局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

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可以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6 日。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六、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含笔试和专业测)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6.笔试成绩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具体事宜由水城县电视台、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2.面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实际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时,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均并列,则采取加试(笔试)决定,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月16日。

体检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具体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签字确认,并经体检医院盖章即生效;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生提出需要复查的考生,由县招聘办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向县招聘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 1月 28日。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抽人配合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 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录到六盘水市及下属县(特区、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聘到水城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5.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名时隐瞒个人工作单位、伪造学历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0.截止到政审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或人事)档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招聘办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

用。

(二)选岗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人员,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选岗。报考乡镇统计组、煤矿安全监管员的考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并列的,并列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10:00。

选岗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实施方案》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8935678

附件:2013年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表 2013年12月14日

篇四: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2013年工作情况汇报

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2013年

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园区工作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已经完成高标准种植业基地2.68万亩,2.68万亩已经由水城县绿产中心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园区入驻企业18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1家,省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5家;园区现有农民合作社24家,促进“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园区现有水城猕猴桃地理标志登记证书1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1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4个。

根据《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水委办字[2013]116号)文件要求,园区已经配备农技人员11人。2013年,园区共培训农民从业人数400人,占2013年目标任务170人的235.29%。根据六盘水市交通局农村公

路建设办公室《水城县米箩园区15条通村水泥路竣工验收会议纪要》,2013年米箩园区道路计划里程为133.5KM,实际验收里程为142.5KM。2013年,园区已建成渠道16.55KM,已建管道216.3KM,灌溉面积达到23191亩,设施农业面积32660.7亩,21000m的塑料采摘大棚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区所属的米箩乡、猴场乡的办公区宽带及所有行政村的电力线路和通讯网络覆盖率达100%。

(二)园区投入与效益

2013年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现已完成投资4.06亿元;2013年部门整合资金用于园区建设的资金为2.87亿元,园区已经完成融资贷款1.01亿元,正在申请融资贷款1.59亿元。

2013年园区总销售收入为2.82亿元,占2013年目标任务2.8亿元的100.64%;总销售利润0.96亿元,占2013年目标任务0.95亿元的100.74%;农民人均纯收入8840元/年,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490元/年的161.02%,示范带动全县农民人数2.95万人,占全县农民人数80.97万人(2012年数据)的3.64%。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其2

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办委局主要领导和涉及乡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县领导和部门挂帮园区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农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调度园区建设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水城县米箩园区管委会和猴场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分别由副县级领导任管委会主任,涉及乡党委书记、农业局相关负责人、水城县绿产中心负责人任副主任,县乡有关部门人员任成员,经过水城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解决15万农业园区办公室办公经费,并且园区办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根据《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考核及奖惩办法(试行)等>的通知》(水党办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园区已经出台了保障建设用地、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成立了水城县兴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园区融资担保机构,由贵州水城县宏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开展项目开发、项目投融资、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代建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2013年,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共签约项目7个,签约资金达15.6亿元,现已到位资金6.55亿元。

(三)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

一是建立猕猴桃产、学、研基地,由市分管农业的市长和市农委的主要领导担任基地负责人,聘请省农业技术有关专家及市农委的相关技术人员担任基地学术带头人;引进猕猴桃优良品种10个,完成优质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园120亩,优质种苗繁育30亩。二是组织全县50余名中级以上农艺师组建园区技术服务工作组,重点支持、服务农业园区建设。三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雨露计划培训等,加强应用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土专家”、“田秀才”和农户的培训,共开展园区技术人员培训1500余人次,培训农户1200余人。四是充分利用中央农机具补贴优惠政策,在省农委的帮助下,委托省农机化设计公司对园区进行了农机化喷、滴灌设计,解决基地建设的肥水科学管理,提高园区机械化使用率和园区建设的效率。五是为满足园区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与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9名硕士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现有4名农业硕士已到园区工作;市人民政府与科学院武汉所共同建设的人才基地有关工作准备就绪。园区已经申请1个实用新型专利。

(四)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顶层设计 为做到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县委县政府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上海国黔设计公司、云南农业大学、贵州农机研究院借鉴国内外农业园区建设的成功经

验,按照《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导则》和《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完成了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在规划设计方面,突出主导产业,配套实施蔬菜、杨梅、红梨和养殖业、农产品物流、加工等产业,集生态旅游、民族传统文化、休闲观光等于一体,以物流促进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产业互补发展及农业产业多元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业效益。整个园区规划充分体现了生态性、实用性、前瞻性、示范性的统一。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枝工矿区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等6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规划的批复》(六盘水府复[2013]100号)文件,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根据《省农委关于水城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的批复》(黔农委函[2013]32号)文件,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已经由省农委审核通过,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取得成效

(一)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园区基础设施摆在最突出位置,以水、电、路、通讯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各类投资已建成标准果园喷滴灌工程、园区土地整治、河道治理、小农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

篇五:2013贵州六盘水水城县事业单位考试试题

2013贵州六盘水水城县事业单位考试试题

2013贵州六盘水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

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含笔试和专业测)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6.笔试成绩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具体事宜由水城县电视台、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参考试题

第一部分政治理论知识(每小1分,共40分)

1.区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是对()问题的不同回答。

A.物质与精神谁为第一性

B.物质是否决定精神

C.物质与精神是否具有同一性

D.世界的本质或本原

2.下列选项正确反映物质和运动关系的是()

A.运动是内容,物质是其形式

B.运动是现象,物质是其本质

C.运动是暂时的,物质是永恒的

D.运动是物质是固有属性,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3.某些地区以耗费大量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发展的做法在哲学上属于()

A.不敢承认矛盾,回避矛盾

B.一点论

C.分不清主流与支流的差异

D.一刀切

4.“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这句诗句含的哲理是()

A.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http://v.huatu.com

B.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客观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

C.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D.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

5.“想”是认识活动,“做”是实践活动,“做”总是在意识指导下进行的,盲目的实践活动是有的,这里所说的盲目是指()

A.没有以正确的认识为指导的实践

B.没有人的参与的活动

C.没有实践目的、实践手段的活动

D.没有一定理论作指导的活动

6.“善弈者,得势。初学者,顾子而不谋势,得小利而失全盘”。从哲学上看,“谋势”就是要()

①坚持联系的观点,着眼全局看问题②坚持发展的观点,预计事物发展的趋势③重视发挥主观能动性④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实际出发

A.②③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7.“不观高崖,何以知颠坠之患?不临深渊,何以知没溺之患?不观巨海,何以知风波之患?”下列对这一说法,理解正确的是()

A.直接经验比间接经验重要

B.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C.感性认识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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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一切从实际出发

8.要正确实现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使理论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因为()

A.群众是人口的大多数

B.群众的行为都是合理的

C.群众的意见是正确的

D.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9.正确反映资本主义剥削程度的概念是()

A.工人工资水平

B.剩余价值率

C.工人劳动时间

D.资本的有机构成

水城县人民政府

10.商品的使用价值反映的是()

A.人与人的关系

B.人与自然的关系

C.生产关系

D.交换关系

11.资本主义利息的本质是()

A.剩余价值的特殊转化形式

B.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C.银行利润的来源

D.借货资本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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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产业资本循环中为生产剩余价值准备条件的阶段是()

A.生产阶段

B.流通阶段

C.购买阶段

D.销售阶段

13.一块土地若出租的话,每年可得租金100元,此时银行利率是5%,则此块土地的理论价格是()元。

A.100

B.1000

C.1500

D.2000

14.毛泽东在()中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

A.《改造我们的学习》

B.《整顿党的作风》

C.《反对党八股》

D.《反对本本主义》

15.毛泽东说,我们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政策而不采取那样的政策,是以现时的()为基础的。

A.党的方针路线

B.中国国情

C.党的中心任务

D.群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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