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字数作文 > 教育资讯

孤单遇到你小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0:24:32 字数作文
孤单遇到你小说字数作文

篇一:孤单的时候看小说

孤单的时候看小说

我常常会因为封面上的一句话喜欢一个作家,比如年少时的张抗抗,严歌苓;比如现在的郭敬明,辛夷坞。从小学五年级起偷偷看小说,到现在为止我真的看过很多书,但似乎从来没有看懂过一本,那种走马观花式的浏览只引来过同学的惊讶,他们常常说,你看的书真多,你看书真快!现在才知道,“真快”用在这个地方是多么滑稽的赞美。 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喜欢看小说,直到最近才发现,原来捧起一本书,把万物隔在自己之外,是多么好的一种逃避方式。既然这样,看不看得懂又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从小我就是这么孤独寂寞的一个人。

父亲严厉,但妈妈是爱我的,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过妈妈对我的苛责,但对父亲的记忆似乎永远停留在他发脾气时的暴怒,他和妈妈十几年如一日的吵嚷,他对我们姐妹稍有不对就怒目圆睁的责备。说这话,我其实很没有良心,因为妈妈说我是四个孩子中父亲最为疼爱的,尽管父亲几乎从不抱我们。然而,我搜寻遍记忆的内存,却总是找不到半点像别家父亲爱孩子的场面。

在懵懵懂懂觉得我的家并不幸福的当口,她出现了。其实我们是一个村的,一起长大,只是因为她比我高一级所以才没有过多的交流。那一年,她留级做了我的同桌,然后我就断断续续知道了她拥有着一个如何和蔼可亲的父亲和一个幸福的家.她的爸爸会唱戏,每年正月里的戏台上,她的爸爸都是出演薛平贵,陈世美,李彦贵这样的小生,那些

都是我感觉中最最帅气的男人,尽管陈世美很坏;她的爸爸会拉二胡,拉二胡时她总是趴在爸爸爸爸膝头聆听美妙的音乐;她的爸爸会把她抱在怀里挠痒痒,亲她的脸蛋、、、、、、我像听天书一样享受着她幸福的童年,听的次数多了心里竟然有了酸楚,疼痛,最后看到她姣好的,没有一点恶意的面容时,竟然会嫉妒,是嫉妒!

我开始逃避了,放学路上我不再和她同行。听到身后的脚步声,我总会掏出书包里一本被妈妈生火撕得只剩中间一部分的写满了繁体字的小说,她看不懂。我唯一比她强的是,我成绩比她高,她的作业总抄我的。而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又算什么呢?其实,那本虽然缺了两头但依然有四五本语文书一样厚的书我其实也看不懂,我只是认了几个人名,感觉里面的有些人怎么能那么不怕死,比如成岗,比如老许,比如江雪琴。那本书我反反复复翻阅,竟然伴我度过了童年,直到上了中学,我才知道,那本书叫《红岩》。

乡里的中学是我的自卑风一般滋生的所在,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容貌对一个女孩来说是多么重要,而我呢?我看着镜子中的面孔,平凡的底板上还要命的撒了几颗黑芝麻,这样的自己就连平凡的群体都挤不进去了。古往今来都是一样的吧,那可是情犊初开的美好时节,我竟也自不量力的有了心仪的男生,可是拿什么和他身边的那些花朵一样的女孩相比呢?

《绿血》是我在这个时候接触的第一本和爱情有关的书,虽然对那个书名从来不理解,可我是那样喜欢这个故事,虽然也有悲伤,但爱多么美好呀。只是我自己永远都只能像书中的“小耗子”一样卑

微、、、、、

后来上了师范学校,也曾向大多数男生一样迷恋古龙,更像大多数女生一样看遍了琼瑶,就在我连续三年租小说居班级排名榜第一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不是爱情的爱情却毁了我对感情所有的期许。那是个小我两岁的男生,可我竟然陷进去了,陷进去才知道,我,不过是他打发寂寞的一个工具。虽然事隔十年的现在,他依然不承认这点,但我知道的,有什么比知道这些更让人痛苦的呢?

我那么喜欢小说,却再也提不起兴致去看了。从前,我用小说阻挡现实,彼时,我用沉默隔离了小说。只因为,他喜欢小说更甚于我。 有多久呢?十三年,我丢弃这个爱好整整十三年。也偶尔买书,但再也没有那种一口气读完的冲动。倒不是放不下那个男生,十年时间,会有很多经历,恋爱,分手,结婚,生子。岁月会沉淀很多东西,后来才发现,当时的迷恋根本就是孩子般的游戏,根本无关爱情。 、、、、、、

我是这样一个心思细腻,感情脆弱的女人不是吗?却偏偏遇上了鼓不起勇气相爱的男人,只因为我的未来还是个未知数?继而是粗枝大叶的丈夫,我怎能忍受他的忽视,甚至背叛?痛!我九年间零零星星的日记中居然很少有快乐,有的全是眼泪。回味一次就是更深一层的伤害。

我用笔头把一次次的伤痛放大,看着看着就觉得人生真没意思,还不如死了好呢。我很奇怪,我为什么记不住好的东西呢?就像脾气不好的父亲其实是爱我的,可我偏偏看不到一样,我记不住生活中的快乐,

或者没有那么痛吧,或者没必要那么痛吧,现在的社会,结婚离婚很儿戏,劈腿出轨很容易。

于是我想,可能我是个先天悲情的女人吧,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 一定少给了我一些开心的因子,仅此而已!

而且我惊讶的发现,我伤心时写的日记竟然也不错,最起码在平静时看到时会有些不相信是自己写的。这难道得益于我曾经一目十行浏览过的那些 小说?

我又喜欢起小说了,只是现在不会先看故事梗概再买书了,只要有一句话让我喜欢得不得了我就买。伊能静说,原是为逃避孤独而去爱,最后却悲凉的越爱越孤单,我就喜欢她了,无所谓她身上有多少绯闻;素瞳槿说,悲伤,快乐,都不需要别人的成全。我就把那本《时光流逝后的再见》抱回了家。去年像高中生一样喜欢郭敬明,就因为他言语中的淡淡的忧伤;近几日,我忽然就迷恋起了辛夷坞,一周里读了她的三本小说才知道,原来是个和我同一年出生的女子。唉,惭愧! 理想不能实现,爱好可以重拾吧?

丈夫白天上班,晚上总有陪不玩的朋友,或者玩不腻的业余爱好,冷清的床头有一本喜欢的书不是很好么?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 你孤单吗?

篇二:微小说,在你孤单寂寞的时候,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一直在等着你

引导语:男孩和女孩夜晚站在海滩边望着皎洁的月亮和闪闪的星星,女孩望着夜空问男孩星星好美啊,以后你会做我的星星吗?男孩说:看到那个最亮的那颗星星了吗?那就是我,于是没多久男孩变成了最亮的那颗星星,永远的照耀着女孩。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孤单遇到你小说)

一。

一次KTV,分开了一对幸福的恋人。羞涩的她不敢坐在他的身边。

反而和别人男生说说笑笑。

气氛的他终于隐忍不住。向她提出分手。

有时不是得不到,而是不珍惜。

二。

他暗恋了她一年,终于鼓起勇气说出口。

他才知道,她也爱着自己。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交往了七天,这对情侣就分开了。

她反追了他一年,没有结果。至今她还爱着他。而他,已不知身在何方。

有些人,错过,就真的过了。

三。

她,喜欢星星。一次,她突然的痛哭起来。自习课安静的氛围被她带动了起来。

她跑去阳台找星星。

乌阴阴的天空没有一颗星。“看,星星”声音从身后传来。

“以后,不许你难过。我就是你的星星”

四。

安静的夜晚,没有一丝杂音。她在寝室安静的看着书。

只听到寝室楼下在喊“XX,我爱你”她惊喜的走到阳台,往下望。看到的是用蜡烛围成的心。

而他在正中央拿着喇叭喊。她,又惊喜又感动。

虽然感觉用喇叭喊很丢人,但心里还是说不出的甜。

五。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

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

“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六。

她和他从小一起长大。

在她满18岁生日时,他对她说:“以后你的生日都由我为你准备,生日快乐!”她听到这句话笑得很开心,一句话也没有说。

在她25岁生日的时候,他对她说:“对不起,以后我不能陪你一起过生日了。”她看着他,一句话也没说。

只是娇美的脸上略显苍白,浮现一丝苦笑。他转身离开了。

(她只是把一句“我爱你”藏在了心里。)

七。

他每天都跟她发短信、打电话,可是她从来没有理过他。

他的短信是这样写的:老婆,在干嘛呢?我想你了。

下一条:老婆,今天我生**可以跟我一起过么???????他的留言是这样说的:“老婆,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星星么? 你知道我还在这里等你吗?我会等你回来陪我看星星。”

(就算人不在了,可他还是在等着她回来。)

八。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怎么办?”她笑着对他说。

“那我就陪你一起不在。”他握着她的手,眼神诚恳。听到这里她更爱他了。

过了几年后,她生病了,因抢救无效真的不在了。

他曾经对她说的承诺也就遗忘了,他重新牵上了另一个女孩的手。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说的承诺是假的。)

九。

他和她的恋情就像樱花,很美。她和他争吵闹、想分手。可是始终都下不了决心。她很爱他,快乐、悲伤都是为了他。

他却无所谓,她终于决定离开他了,这个决定几乎比窒息还痛苦。

他现在没有下雨天为他打伞的人,没有了跑累了给他送水的人,没有了在他伤心时安慰他的人。

(现在才懂珍惜,已经晚了。)

十。

他很花心,有过许多女朋友。

他一天跑过来对她说:“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她很爱他,可是她讨厌他的花心,但还是笑着答应了。

过后她便问:“你是真的喜欢我吗?”他迟疑了,正准备开口。

她却马上说:“不用说了,答案我知道了。”转身背对着他,泪如泉涌。便和他分手了,时间只不过几分钟。

(即便伤心,也想换来真实的答案。)

十一。

她和他读同一所幼稚园。她趴在玻璃窗上看着外面牵着爸爸或妈妈手的孩子幸福的笑脸。

而她只能在教室里呆呆地看着。

篇三:那个傻瓜爱过你

那个傻瓜爱过你

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回忆过往时,不要忘记,曾有个傻瓜爱过你。

Chapter1

我,26岁,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职务是营销策划主管。我外表张扬,内心寂寞,又有点爱幻想。特别喜欢看琼谣的那部经典小说《一帘幽梦》,总是幻想有一天也能够遇到一个像费云帆那样疼爱自己的男人。爱上了,年龄和距离都不是问题。

流云,35岁,在没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背景。我固执的以为他就是个小说家,他写的文字总是能够让人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了都市男女内心的寂寞,除了伤感之外,更多的是心疼。流云写的故事有很多读者喜欢看,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常常说我是他的粉丝,我总是很认真的读他写的每个故事,并在留言上阐述我最真实的感受:你的文章有很细腻的触角,宛如青木瓜一般,诱惑,青涩,让我想起了陈英雄的<青木瓜之味>,压抑,感伤,无奈,彷徨!我一直不停的在Q上加他为好友,整整加了第36遍才通过了我的请求。我在验证消息里附加上:我想倾诉我的故事,希望你的下篇小说里有我的名字。这样的“引诱”才让我有了熟悉他的机会。

深夜上网的女人是寂寞的女人,那深夜上网的男人呢,是不是更寂寞。流云将所有的寂寞情感注入文字里,它就活了。至少在我眼里是的。都说孤单的男人喜欢抽烟,寂寞的女人会爱上咖啡。我喜欢喝香浓的Cappuccino,那白色的奶氲一层层地围绕在咖啡里,亦如我对他的情感,纠缠不清。是喜欢,又或者是迷恋。我们有很多的共同点,喜欢相同的音乐,喜欢相同的食物,喜欢相同的书籍。我们在彼此的交谈中似乎看到了四个字:相见恨晚!

很多人喜欢逃避现实,我和流云就是如此,我们只谈风雅,从不提起彼此生活中的事情。我只知道他在上海,我在温州。我们说好不视频,不语音,只是一种心灵上的知己。话虽如此,我却始终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在脑海中无数次幻想过他的样子:穿着整净的白衬衫,深邃而温柔的眼神,体贴又知性。这种异样的迷恋让我既欢喜又慌张。“不可以,不可以??”我摇着头对自己说。

寂寞的深夜,咖啡,音乐,还有流云,已成为一种习惯。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像吸毒,从抗拒,到兴奋,到离不开。他是我的毒,我会是他的解药吗?他始终没给我答案。也许暖味的爱情不会变坏。

Chapter2

我们就这样在网上相守了3年。渐渐地,我开始觉得晚上的时间很短暂,与流云聊天总是舍不得合上本本去休息。每每此时,他总是会像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并在晚安这两个字后面带上KISS表情。我们彼此都默许那是晚安之吻,可我内心仍是划过异样的情绪。我们总是若即若离。

今天与往常不同,流云在道完晚安后又意外的发来消息:小傻瓜,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小心变丑了嫁不出去。我飞快的回复:那你呢?你会要我吗?等待答案的时间特别长,我内心很激动,把音乐,网站全部关掉后,放在键盘上的手有点颤抖。似乎过了一世纪那么久,终于看到流云的回复:如果可以,我很想在现实中疼爱你这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女人。

恋爱中的女人总是特别疯狂,就为了这句话,我决定幼稚一次,奋不顾身的去找他。四月,上海,浦东机场。一身黑衣将我的身形衬托的更为苗条。我笑的有点坏,流云,你的意外惊喜来了。

计程车,快送我去医院急救吧,我已经中了爱情之箭。

我知道流云每个周末都会去打保龄球,虽然他只提过一次,但我却深记于心。我进了保龄球馆,看见一男子慢步向前,右脚往后拉开,右手顺着腰身,以极其顺畅,完美的姿势将球投了出去。我潜意识里觉得他就是我想要找的人。“砰!”的一声,一击全中,果然是高手。他顺势转身,我微笑的双眼迎上了他意外的双眸。我快步走向前,用调皮的语气问他:“猜猜我是谁?”他无意外的回答我“婉儿??”没想到我们真的能够第一眼就认出彼此。

保龄球我会点,知道他喜欢我特意学的。打了二场后,流云说怕我累了,送我去休息,他没有领我去他家,而是安排我住在了酒店。当时我并没有去深想,也许他是不习惯带陌生人回家而已。放下行李,梳洗一番后,他开车带我去东方明珠旋转餐厅里用餐。点了瓶沙都拉菲,二份西式牛排,饭后水果甜点。流云竟然记得我喜欢吃七分熟的牛排,他真的很细心。在温馨浪漫气氛的衬托下,我们不像初次见面的朋友,默契的像相伴多年的夫妻。(老实说我很愕然,一顿丰富的晚餐足以抵掉我二个月的薪水)

外滩的夜景特别迷人,连广告牌都特别有创意。夜风吹起我的长发,抚摸着我的脸庞,我用余光捕捉流云的表情,流云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我拉过他的双手放在我的腰上,闭上双眼,张开双臂,白色的裙角随风起舞。我兴奋地问他:流云,你现在有没有体会到《泰坦尼克号》里露丝和杰克站在船尾上的那种感觉。流云被我这样深情可爱的模样感动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感受到身后的他点头默认了。我们就这样拥抱着看美丽的夜景和满天闪烁的星星。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流云给了我一个真正的晚安之吻,原本以为他的吻会落在我的唇间,却只是轻轻地印在我额头上。“晚安,婉儿,明天我再来接你去玩你一直想玩的。”浅浅地茫然,蔓延在脸上,我有点失落的挥挥手道别。其实我很想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陪我,女人的矜持,让我最终还是没能轻出于口。

Chapter3

次日,流云一早就来接我去骑马场。原来他还记得,我说过我想学骑马的事情,他真的好细心,让我内心又深深地感动了一次。看着他撤马而行,真像童话中的王子。在他的鼓励下,我跨上了马鞍。感觉坐的好高,我有点害怕,马上就要从马鞍上跳下来。流云拉着马头的缰绳用宠爱地语气说道:“傻瓜,我还会让你摔着吗?这匹马是全马场最温驯的马,你就放心骑吧。”在流云的耐心指引下,我终于让马起步慢行了。

第三天,流云带我去了高尔夫球场。穿上他细心为我准备的运动便装,感到特别轻松和温暖。穿休闲装的他更从容,帅气。其实我很想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所喜欢的运动全部都是有钱人常玩的节目。我不想破坏这样轻松,和谐的气氛,话到嘴边又硬是吞了回去。

流云站在我身后,张开双臂轻轻地搂着我,用他那宽大的手掌包裹着我紧握球杆的双手。异样地情愫在我心里浮现,感受到自己的掌心开始在冒细汗。我配合流云熟练的动作挥出球杆,小白球在高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弧线飞的好远。

高尔夫球,比我想象中的简单多了。上一秒我还是这样想的,下一秒就后悔了。都挥了N次了,球杆却连小白球的边也没碰到。一紧张连球杆都打飞出去,真是糗大了。流云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应该怎么摆姿势效果会更好,手应该怎么放,脚应该怎么配合。还说打高尔夫球并不是仅仅是手在动,而是手随着身体而动。

在一次次失败后又不断练习的我,终于让我击中了小白球,我兴奋地又笑又跳。转身看到流云似笑非笑的样子。我带点懊恼地语气说道,“你为什么一直盯着人家看。”流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呢?”哈??尴尬的我竟然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

流云微笑的时候微微上扬的唇角,眉宇间与众不同的神态让我痴迷。三天,流云整整陪了我三天,这三天里我们没有跨越爱的禁区。第四天,他就像束无根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见了踪影。他消失了。男人嘛,他只是不拒绝,你倒以为他接受了?

Chapter4

回忆的片段在我脑海里不断闪过,原来爱情中最大的危险,不是大打出手,也不是移情别恋,而是悄然无息的消失。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在酒店登记处我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址。我几乎是飞奔出去坐上TX,给了司机地址后直接开往目的地。车内偶然响起的音乐让我双眼泛起氤氲气,以90度的姿势仰望车窗外蔚蓝的天,那样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相遇一定是一种魔咒,让我甘於被你看守。一切患得患失为了你,所有骄傲自尊全都失守。

你成为我的幸运我的主宰,你医治我心上所有的伤口。为了你,我将充满笑容,报答你在我身边扮演小丑。

每当我掉下眼泪的时候,每当我生气不语皱着眉头。心里的感觉,我说不出口,其实我最怕你,飘然远走。

到了,音乐也停止了,下车后的场景却让我马上愣住了。一眼望去全部是高档的别墅,豪宅。正当我迟疑着是不是来错地方时,我看见了流云,他推着轮椅慢慢的朝我这边走过来。轮椅上坐着一个气质高雅的女人,脸色稍微苍白,但却没有败萎之相,微微一笑的模样真是我见优伶。当流云发现我的时候,他的表情极度复杂,我想他的内心也是相当纠结吧。我起步欲往前走,流云举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我停留在原地,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里。

当他推着女子从对面走过时,他没有看我,我的眼神却像冷箭一样射向他的身体。原来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听到那女子柔弱甜美的声音,“天佑,你认识那女孩吗?她怎么不停地瞅着我们。”她连声音都那么动听,我想如果没有残缺,她是完美的。他平静地说道:“不认识呢,大概是看老婆吧,谁叫你长的这么漂亮。别想这些了,你身体不舒服,我赶紧送你去医院。”

他抱她坐上那辆新型的奥迪A8,从我的视线里渐渐消失了??一生中最爱的人,却是别人怀中的人。我那些被管制了许久的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全跑到了脸上。

他生命里有比我更重要的东西,注定不会为我停留。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生活仍然继续着,并不会因为我的伤心就停止运转了。第二天,阴天,如我的心情,我照常坐拥挤的地铁上班,想起一部电影《爱情的牙齿》——世间最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下班回家再次打开他的博客时,我看到了一行大字:我将停止更新,对不起,梦女孩!

梦女孩指的是我吗?我始终不相信他会是那么绝情的男人。我在网页上输入他的真实姓名和地址查找,让我知道了真相:

左天佑,35岁,林氏房地产公司最年轻的CEO。十年前继承了他岳父的一家小公司,如今发展为跨国企业。他与他妻子在国外留学时认识,回国结婚后一起努力发展事业,经历过许多辛酸风雨。不幸的是三年前他妻子发生车祸,失去了一条腿,再加上心脏病并发症。左天佑却一直无怨无悔地照顾他妻子,期间他妻子曾因自身残缺而提出离婚,他坚决反对。虽然身边一直不缺年轻貌美女子对他主动追求,但他对他妻子始终如一,不离不弃,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后记:

三年前我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没发生意外,我们会有机会在一起吗?三年后我再一次认识了他,如果他妻子那天没有心脏病发,他会抛下我消失吗?如果已经没有如果。我不恨他,相反,他的爱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境界,让我更加钦佩他。

因爱而爱是神,因被爱而爱是人。他能够做到神,我想我最起码应该做到人。也许他是爱我的,只是是另一种形式的爱。他注定是我的一片流云,他不再写,我却开始不停的写。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如此,为爱不停的改变,不停的转换位置,只是有的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因转身而永不相见。

常听人说处于爱情中的女人都是傻子,那男人是什么?我试想,男人应该就是陪伴在傻子身边的人吧!有的事,无法驾驭,但却坚持了一辈子。从此以后,我们没有在彼此的生命里出现过,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

本篇文章来源于 [读者文章阅读网-情感文章-美文故事-散文欣赏].源网址是:/aiqingwenzhang/201107/26-30360.html

篇四:如果再遇到你

如果再遇到你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有一天如果你也看到三毛这句话,你是否会想起我? 风很疼,而你真的很美。

邂逅在三月的某个黄昏,我们羞涩的目光不期而遇,你清爽的容颜,阳光的笑容,成熟稳重和安之若素的清淡性格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底。你的举手投足都牵绊着我的心,你悄悄地扣开我的心扉,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住进了我的心房。

夕阳无限好,我们手牵手在黄昏下小河边漫步,我吟了欧阳修的一句诗:月上柳稍头,人约黄昏后。你的嘴角微微上扬,指着天边的落日,你说:“希望你的生命中有更多的云翳来营造一个美丽的黄昏,回家的灯火如果暗了那就让我的温柔伴着你”。你那让人难忘的对白早已让我醉了,抬着头看天边的被染黄的美丽,听着林梢的风声和鸟鸣,我依偎着你,我们都笑了。记得在那个约好的黄昏中我们聊了许多,你和我说着近来发生的社会新闻,你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沉着淡然,我感觉你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想说:风很疼,而你真的很美。

我们一起穿过单薄的青春,在“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中依然风度翩翩,留下些潇洒的印痕。很多次的黄昏下我们一起互诉互听着似水流年,握紧着令人歆羡的韶华与纯真。踮起脚尖,我们站在最高的地方手舞足蹈着聊着梦想。不知不觉中我有了那样一个习惯,收集你的心情,收集你的笑容,收集黄昏里这个角落中我们的一切。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最美的东西总是稍纵即逝的,恰如这手中的流沙,握得越紧,却流得越快。恰如这美丽的落日,总要沉下山去,照亮着西半球,却孤单着东半球。 我们因追逐梦想的道路岔开而相互远离,因现实的无奈而松开了紧握的手,因没有能力去改变而选择离开,因曾经已无力挽留而选择缅怀。郭敬明写道: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我们在繁华中欢笑,可繁华之后却是碎了一地的忧伤。我们用认真的心血来镌写青春,却经不住人生的戏说。我那没有念完的诗:“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稍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依旧在黄昏中回荡。

而今我已没有太多的抱怨,因为人生如戏,缘来聚,缘尽散,没有谁会永远陪谁。人生如列车,倘若有人上了车就必定会有人下车,不要担心她会在某个时刻下车,因为每个上车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终点站,只是对面的她比自己早些时候到站而已。如果自己遇到的她曾经给旅途中增添一份快乐,那真的很幸运。引用沈从文先生的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好年龄的人”。因为曾经刻骨铭心,所以才会经久不忘,因为难忘,才会历久弥新。这杯已发酵好的酒每每品尝起来总是让自己沉醉不已。我明白有些时候有些东西不是只有拥有才称作幸福,它可以让别人带走,同时留在自己的心底。人生的蜕变就在一次次选择之中,在选择中升华。纵使生命中有许多次的无奈和忧伤,但我们始终要相信无论路有多坎坷,我们都能披荆斩棘,即使曾经狂风暴雨,也会有风平浪静的那一天。不如给自己一份释然,还自己一份快乐。愿这生命中有更多的云翳来营造一个美丽的黄昏,让我们依旧幸福的活着??

时光弹指老,如果,我能再遇见你,我想约你在黄昏下,听着那年我们的歌,吟着那年我们的诗,抚摸着那年我们一起镌写的青春年华,然后等日落,等月上柳梢头。不是忧伤,而是快乐地。然后我们再轻装上路,登上火车,周转回旋,听鸣笛悠扬。

从此,各在天涯,岁月静好。始终不变的是那年黄昏下的你我!

篇五:微小说写作指导

■中考写作指导

写作指导——微小说,大生活 短篇小说,顾名思义,就是指“篇幅短小”“单一性原则”“人物单纯”“细节精简”“情绪简单”“时距简短”“风格单纯”、“语言简约”。其中篇幅短小,千字左右,是它的外部特征;选材精、结构巧、含意深,是它的本质特点。

其中,微小说除了具有微型小说或小小说的短小精焊,语言简洁等特征,还具有自己独特之处:

1.字数在140字以内。在字数上有一定限制,从这点上说应该是更短的小小说。

2.设计出乎意料的结局。结局总是出人意外,超乎常人的想象,具有新意。

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

马克·吐温(美国)

招聘女打字员的广告费(支出金额)

提前一星期预付给女打字员薪水(支出金额)

购买送给女打字员的花束(支出金额)

和她共进一顿晚餐(支出金额)

给夫人买衣服(一大笔开支)

给岳母买大衣(一大笔开支)

招聘中年女打字员的广告费(支出金额)

【赏析】

小小说是文艺作品中的一朵奇葩,它的突出特点之一是:简约而不简单——用简洁的文字和笔法描述和揭示生活丰厚的内涵。美国的马克·吐温是世界上公认的写作小小说的高手之一,而《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则是马克·吐温小小说作品中的妙作之一。

这篇小说的诞生比较偶然而有趣。一次, 某报社请已成名的马克·吐温写一篇短篇小说。马克·吐温当即应允,但提出了一个条件:他将写一篇很短的小说,但报社应按长篇小说付给稿酬。因为在这篇短篇中“浓缩”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内容。报社给予发表大家之作,并答应了这个苛刻的条件。马克·吐温很快就把文稿送到了报社编辑部,即是这篇《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整篇小说果然短到只有一页,以“流水帐”的形式列举七个短句,每个短句独立成段,却写出一个情节完整、波澜起伏的故事,且透出意味深长的世相人情。 一个丈夫招聘了一个女打字员,提前付薪水,送花,共进晚餐,为此花费了一点小钱;随后,给夫人买衣服,给岳母买大衣,付了两大笔开支;再后,又登广告招聘中年女打字员。整篇故事粗看极像一页“流水帐”,但再细品一下丈夫态度和行为之间的互相联系,才恍然大悟作者以特有的幽默含蓄暗示的“剧情”:丈夫因与年轻女打字员亲密,以致后院失火,赶紧不惜“大笔开支”为夫人、岳母买衣服以平息她们的怒火,并不得不辞退年轻女打字员,重新招聘中年打字员。

你不能说丈夫“出轨”或“准出轨”,你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吗?但你也不能不怀疑丈

夫的清白,不然,他的夫人和岳母为什么那么怒气冲冲,而丈夫又为何表现得那么“乖”,更没法解释为什么又要招聘中年(还可能是不太漂亮的因而“电量”较低因而安全系数比较高的)女打字员——作者像是什么也没说,又像是说了很多,作者认为它是一部“浓缩”的长篇小说,也许并没有自夸。

!!!!!! 路东之

车站旁有一棵婆娑的老树。

老树下两个孩子做着游戏——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欣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哑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车不来。孩子依旧做着--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陶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惘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车不来。孩子依旧做着--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慨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

我愕然--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了!!!!!

车依旧不来。孩子也依旧做着??

老树下----我已怆然!!!!!!

【赏析】小说写的是两个孩子在老树下做游戏:“我们都是木头人,不会说话不会动。一不许笑,二不许动,三不许交头接耳听,看谁的意志最坚定。”单看这个片断,很难知道作者在说什么。可是作者将这个片断一再重复,重复到第六次时,作品的意味就一下升华了:我们终于看到了这最习以为常的游戏后面,有着某种愚昧而不合理的东西。我们看到了儿童天的被扼杀,甚至从中体会出民族传统中的隋气质所形成的一种消极的心理定势。

【优秀微小说】

1.五岁“妈妈,烧红烧肉吧!” “行,烧!”十五岁“妈妈,别烧红烧肉了,换换味道!” “行,买别的菜!” 三十五岁“儿子,啥时候回家吃一顿啊?妈给做红烧肉!” “不行,最近忙!” 五十岁“妈妈今天路过你家,给你带红烧肉!” “不行,今不在家!” 七十岁“妈,我想吃红烧肉!” 那边,已经没有了妈妈的声音。

2.一场车祸,我变得又聋又瞎,男朋友走了,只有妈妈一直陪在身边。知道我喜欢雨,她就常扶我出来,感受雨水拍打双手,所幸的是今年雨特别多。 “妈,我想回去了。”“好。”回去时我强忍眼泪,刚刚耳朵突然剧痛,隐约听到,“看,又是那两个人,大晴天雇人洒水,真可笑,又不是拍戏??

3.她在杂志上看到那篇报道,她发现自己爱上了封面上的男人。她要进入他的圈子,她开始努力,考大学,留学,创业。终于有一天,她出席某场酒宴,遇到那个男人,却只举杯擦身。为了接近他,她奋斗到金字塔顶端。如今,她忘记了初衷。有一天,她接受访问,上了杂志,终于成为了别人的初衷。

4.《喜事》“小王,听说你上月买房了,恭喜啊。”“哎,都花的父母防老的钱,不是啥喜事。”“那你老婆刚给你生了一对双胞胎总是大喜事了吧!”小王一言不发,狠灌一口二锅头。“难道??难道两个都是男娃?”小王依旧一言不发,两行热泪已悄然流下。

5.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6.如豆的灯火将面桌而坐的二人在对墙投下巨大的影子。“想好了?不读了?”“不读了。爹!”驼背的爹双眼浑浊:“爹穷,爹对不起你哇!”爹正卷旱烟的手颤抖着。“爹,我帮你卷。”爹默然婉拒,然后将卷成喇叭状的旱烟递过来:“儿子,你抽!”儿子内心悲壮,他知道,这是父亲给自己的成年礼。

7.“其实,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你的一颦一笑都让我迷醉。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他对着电线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段表白,越说越流利,也越有信心。她看到了他,挥了挥手,笑着走过来。“真巧,在这儿遇到你。”“恩,真巧。”他挤出三个字,目送她慢慢离开。

8.《丢失的眼睛》离开村庄16年之后,阿布终于硬将失明多年的奶奶接进城,治好了她的眼疾。奶奶在城里住了半年,终于还是决定回去了。阿布不解,奶奶笑着说:“从前,奶奶虽然眼睛瞎了,但庄稼的味道,我全都能看得见呢!现在在城里再也分辨不出食物的颜色和味道,奶奶的眼睛,还生长在故乡呢!”

9.1949年之后,有一士兵,每天早上都会凝视母亲,目光温柔。他不与母亲对话,母亲也

看不见他。只是看着母亲喂鸡,看着母亲坐在门口,偶尔一声叹息。在母亲入土那天,他轻轻地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在海岸上,对着母亲沉睡的厦门磕了一个响头,缓缓地的走回自己在台湾的家。

10.公司倒闭,妻离子散,他落魄地走在马路上。一个黑衣女人出现,问他,名声,钱财,真情,你想要什么?他沉默良久,选择真情。人一笑而去。他不知不觉走回即将拍卖的家。但见养了四年的狗欢奔来,它一直不眠不休等他归来。若干年后,他东山再起,名望更盛。他的第一桶金,是一大碗狗肉而换。

11.躺着的老人对老妇人说:“真快啊,清雅,有你陪我40年,我知足啦,虽然当时为了救你,我盲了双眼,你也哑了,可是,我从来没后悔过??”老妇人拍拍老人的手背,站起身,走了出去。客厅里,老妇人对着墙上的照片说:“清雅姐,你走了40年了,我也瞒了他40年了,可是,我从来没后悔过??”

12.电话里面“This is a wrong number.Please check up and take the telephone number again??”;电话外面“孩子,你为什么每天都说外语,妈听不懂,但是妈真的想你。”

13.“我们分手吧。”他说。“好,我找你也是这件事。”她回答。他心很痛,却不肯回头她流泪了,却不敢去擦。“忘了我吧,我没有爱过你。”他说。 “我会的,我祝你幸福。”她回答。他们背对背离开了,背对着背,走了。他紧紧攥着手中的病危通知单。

14. 有一天女孩问男孩:ABCDEFG是什么意思?男孩回答:A boy can do everything for girl。(一个男孩可以为女孩做任何事情。)女孩很感动。有人告诉她别忘了后面还有HIJK ——He is just kidding!(他只是在开玩笑!)女孩回答:就算他骗我也没关系。后面还有LMNOPQ——Love Must Need Our Patience(爱情需要付出耐心。)

15.“在吗?”“嗯。”“有个事想对你说。”“嗯。”“我喜欢你。”“嗯。”“你喜欢我吗?”“嗯。”“自动回复?”“不是!”

16.一个单身女子搬了家,晚上突然停电,她赶紧找来蜡烛。突然听到有人敲门,原来是隔壁的小孩子。只见他紧张地问:阿姨,你家有蜡烛吗?女子想:天哪刚来就借东西,以后会没完没了的。于是她握紧身后的蜡烛,冷冰冰地说:没有!小孩笑了,还带着一丝得意:我就知道你家没有,妈妈怕你害怕,让我给你送蜡烛来了。

17. 她离乡打工,独子豆豆交给爷爷带。豆豆调皮,经常跟隔壁的妮妮打架。她恨铁不成钢,春节回家,训斥豆豆:“不准打架,跟妈妈去隔壁道歉!”豆豆委屈地哭:“谁叫她骂我是骗子。”母子到了邻居家。一见到妮妮,豆豆攥紧妈妈的手,骄傲地对妮妮说,“哼,你看!我没骗你吧?我也有妈妈!!”

字数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