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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可以补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04:21:16 作文素材
功可以补过作文素材

篇一:功可以补过,辩论一辩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功可以补过”。首先,请允许我明晰辩题中几个重要的概念,所谓功,即“功劳”,是指成效或表现成效较大的事情,在此指对客观事实造成积极的影响;过,则是指“过失”,是由于人们的失误而造成的不好的结果,具有负面的影响;而补,则是补救、弥补。所以我方判断是否可以“补过”的标准是:能否减少或弥补由于过失而造成的不好的影响。而且我方要明确的一点是,“可以”是说能够或可能,考虑的是他得一个者可行性的问题,并不是说一定要去实施。

所以我方认为功可以补过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功可以补过具有其一定的可行性。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或轻或重的犯下一些过错,这也就说明“过”是客观存在的,当有过错出现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去进行弥补,而用“功”去对这个“过”进行弥补不仅可以用“功”的积极影响去减少一部分“过”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以为这社会做出了贡献,那么对方辩友是不是也认为这样是可行的呢?

第二、功可以补过具有其自身的合理性。首先,从法理上讲,刑法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同时也肯定了我方的第一个观点。其实,惩罚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使犯错人得以醒悟,进而以功来补过。其次,从情理上讲,当一个人犯了错的时候,如果真心悔改,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弥补自己的过失,那么虽然那个“过”已经不可改变,但是可以让伤害过的人得到一点补偿,减少对人、对己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既然,以功补过符合法理、情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

第三、功可以补过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对社会而言,我们承认“过”已酿成便无法改变,但是若其所做功的积极影响确实减少了过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我们也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就要承认其确实做到了“补过”,这样能够体现出一个社会的公平性和包容度。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当然,我们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功可以去补所有的过,在有功的时候并不能一味的居功自大,无所顾忌,我们所说的“功可以补过”是为了提出一个可行的、合理的、有人情味的一个功过关系的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功可以补过,谢谢!

篇二:功可以补过辩论赛资料整理

定义

“功可以补过”。过,即过错。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补,是弥补、补救,并不等于抵消。而这个“补”为我们今天的辩题提供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过在前,功在后。我们要讨论的是已经出现过错后能不能够通过立功来弥补。具体来说,有两层含义:一是可以通过立功来补救已犯的过错。二是在功大于过时,功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压倒过。对方辩友否定了功可以补过,必须说明所有的功都“不能”“不可以”补过。而我方则是对功补过的部分肯定。只要辩出某种功可以补过即可。

论据

1、从功和过的关系来看,功和过是矛盾相互对应的两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内涵上功和过能够互补。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当叱咤网络的中国黑客幡然悔悟,组成绿色兵团,构建中国本土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先前年轻冲动时犯下的过错么?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2、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的认同。

3、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4、一个人犯了过错并不可怕,也不用过分自责。因为除了上帝谁也有犯错的时候,请相信,即使我们犯了过错,社会也不会藐视我们,只要我们知错能改,在生活中以公正、率直、磊落和坦然面对我们的人生,在各种教训中不断调整自己,在乎忠义,以“国运复兴系我身”为理想,脚踏实地的前进,我们坚信,我们所犯下的过错会得到社会的包容,得到全人类的理解,因为功可以补过!

5、事物是有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要看一个事物有利还是有弊,就要看好处大于坏处还是坏处大于好处!好处大于坏处,就是好事物,坏处大于好处,就是坏事物!我们之所以说他是好事情就是功大于过,功劳大了,补了他的过。19世纪初,英国一所贵族学校里有个特别调皮的孩子,贪吃,顽皮,以致他不得不转学,在青年时还吸食过鸦片;同是19世纪初,俄罗斯一个酒厂老板的儿子,嗜酒如命,还毒打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那么这么严重的错误是不是证明了他们的过错无法弥补呢?恰恰相反,他们就是在二战中反法西斯战争中的两个伟人,前者是英国首相丘吉尔,后者是苏联二战时期最高领导人斯大林。真是因为他们在二战中的赫赫战功,弥补了他们以前犯下的错啊,如果功不能补过,那么后人眼中只会有他们的负面印象了!

需要反复陈述的观点

1、功可以补过,指的是可以,不是所有!对方辩友为什么要那一些不可以弥补的过失否定功可以补过这个观点呢?

2、功可以补过,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3、正因为功可以补过,才使得每个犯过错误但是做出攻打贡献的伟人流芳百世!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们哪里来的伟人,我们拿什么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4、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5、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6、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都不需要坐牢,直接一枪毙命就行了。正因为要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才会设立监狱,让他们通过劳动改造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7、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8、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9、“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一定可以补过”。第二,“功可以补过”不等于“所有的功都可以补过”。第三,“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可以补所有的过”。第四,“功可以补过”不等于“功可以抵过”。

问题

A:1、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3、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4、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5、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B:1、杀人是不是过?

2、你是不是认为所有的开国元勋都没有杀过人的?

3、你们说功不能补过,那么杀过人的开国元勋是不是都应该被拉起枪毙呢? C:1、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2、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D: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介个问题不知道问了有什么意义。。但我们还是问问吧)

反驳

1、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

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啊!

2、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不能补过”吗?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爬山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友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吗?

3、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上,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等。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而这些显然是可以做到的。

4、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功可以补过)相矛盾的呢? 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5、不是用“功”补偿就能证明功不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说“功可以补过鼓励人们犯罪”。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不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呢?反正功不可以补过。

7、说“你们所说的补过只是补了过的损失”。损失正是过的一种体现,如果没有损失这个过还能称的上是过吗?补了这个损失正是在弥补过错,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小了过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篇三:功不可以补过辩论赛

辩论赛

需要反复陈述的观点

1:功可以补过,指的是可以,不是所有!对方辩友为什么要那一些不可以弥补的过失否定功可以补过这个观点呢?

2:功可以补过,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3:正因为功可以补过,才使得每个犯过错误但是做出攻打贡献的伟人流芳百世!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们哪里来的伟人,我们拿什么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4: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5: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6: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都不需要坐牢,直接一枪毙命就行了。正因为要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才会设立监狱,让他们通过劳动改造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二辩问题集锦

1.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2.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3. 吸过鸦片的丘吉尔,毒打妻儿的斯大林,我们该给他们正面的评价还是负面的评价呢?

4.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5. 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啊!

6.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7:怎样理解:个人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将被保留5年,刑事犯罪记录保留7年?

8: 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 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9: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如果功可以补过,那么清朝康熙时,即使康熙创造了太平盛世,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人要反清复明,杀掉康熙呢?

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可以并不等于一定。 我们的问题

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

3. 对于犯罪人来说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是提供重要线索,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4.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5.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6. 现代也有。刑法第449条规定……如何理解?

7.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呢?

8. 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9. 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10.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11. 对方辩友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一跪民恩仇,得到世人的好评与赞誉如何解释呢?

12. 德国帮助以色列在全球范围内抓补战犯,得到全世界人的赞扬。可谓为和平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如何

理解?

13. 足球明星范尼因补冷静的言行被主教练排除在国家对名单之外,但事后他诚恳的道歉获得了教练的谅解,并在随后的比赛中建功折服观众,如何理解!

14.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15.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自由辩论的对策

1. 是不是鼓励犯罪?

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2. 部分命题与全命题

1) 大部分可以吃海鲜,可是有少部分人吃海鲜。对方辩友您能说人不可以持海鲜吗?

2) 大部分的人吃猪肉,可是我们少数族的同胞由于民族的信仰忌食猪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就不能吃猪肉阿

3. 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补不好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 爬山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从而剥夺了我爬山的权利吗?

4. 客观损失无法补偿

1)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

2)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 好。我们暂且抛开功不谈。来看对方辩

友的这个问题。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辨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5.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补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补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补可以补过。

唐太宗的例子: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人人都像唐太宗那样,那法律的尊严何在?之所以出现唐太宗这样的例子,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啊!也正是因为现代法律对功与过划分了明显的界限,才有了现在繁荣的社会主义中国啊!

孔子的例子:孔子只是思想家和教育家,并不是哲学家,也不是政治家,他的思想也不是能运用于任何事情上的。

我们评价一个人必须从功与过上客观全面的分析,那才叫公平,绝对不能因为某个人有功就抹去他的过。 吕不韦的例子:辅佐

联军攻击利比亚:我们姑且不看这场战争是否正义,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战争带来了伤亡,难道您认为联军能够通过什么行为来使死去的人复活,让心灵受到创伤的利比亚人获得慰藉。

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贯通有多种表现方式,主要的是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或相互渗透。概而言之,同一性有两个含义: 一是共居,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一个统一体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否定、相互离异的趋势。 墙上的钉子拔出来还是会留下洞。

犯罪自首------只是改正错误的态度。

社会公平------可以改正,这是公平,但是弥补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1今天我家洗衣服的搓板坏了,我找块木头把它修好这叫做补,那么我重新买了一台洗衣机的话这叫不叫做补呢?是的话,请问这台洗衣机又是怎么补了那块搓板的呢?(对方辩友说得太好了,这正是我们要提出的比较标准那,只有同一性质的功,才可以去补同一性质的过。而并非所有的功可以补所有的过,因而刚才对方辩友所举的……例子是不对的阿)(对方辩友说功是向上的积极的有益的,所以和过不属于同一性质。那我想问问了,对方便有这样的定义,是不是只有那些向下的颓废的有害的才和过属于同一性质呢?那是否只有这些才在对方定义的范围内可以补过呢?这样的定义公平吗?

1 今天我们与对方辩友都是刚经历过高考的人,我们知道高考中原有一种对特长考生的加分制度,但是国家现在已经开始逐步削减加分的幅度,这是不是代表着国家认识到功不可以补过,无论你的特长,你过去的功有多大多好,都不可以补你在高考中犯下的过失吗?(我想试问对方辩友,高考加分是否是对低分学生的一种特殊优惠,显然不是,高考状元也一样享有加分的权利,那么他在高考中所犯的过又何在呢?其实加分政策反映的是国家对于某方面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机制,和今天的功可不可以补过的辩题完全无关阿)

2 请问对方辩友了,唐太宗李世民,文治武功名震天下。但他也有小过,就是在玄武门前杀死兄长。请问历史是否让唐太宗的功补了他的这个过呢?(当然是补了的拉,否则我们今天为什么称唐太宗是一代明君呢?)对方辩友这就大错特错了,我们说唐太宗是一代明君是基于价值比较的平台的,我们毫不否认唐太宗的功大于过,但大于真的等同于补吗?那么二大于一,二又在哪里补了一呢

3 林彪对于共和国功勋卓著,位列元帅,但是为什么我们今天仍然说他罪行累累呢?(那是因为他所犯的过要大于他所建立的功阿,我们早就说了,小功不可以补大过的嘛)那对方辩友今天又说功可以补过是指一个价值和效果上的挽回作用,那我就不明白了小的功照例也可以抵消一部分的过的不良影响啊,那我们为什么不说林彪只是小有过失呢?

4 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解决了半个中国的用电问题,功不可谓不大。然而与此同时,因为修建三峡工程而遭到破坏的大批文物古迹却无法挽回。如果功可以补过的话,对方辩友又要如何用三峡发的电来补回三峡破坏的文物呢?

5 三国中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例子尽人皆知,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马谡对于蜀国的重大贡献呢?如果功可以补过的话,诸葛亮为什么不饶了马谡,以奖励他对蜀国的重大贡献呢?(对方辩友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可没说所有的功可以补所有的过阿,马谡有功,可是他的过远远要重于他所有的功,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功就不能补过了。但是同样是三国,为什么关羽就可以用他过去对刘备的忠心耿耿,来补华容道上私放曹操的过失呢?)

6 康有为和梁启超,发动戊戌变法推动资本主义发展可谓有功,但是他们反对革命,维护帝制的过历史上也记载得明明白白。请问功可补过的话,为什么历史不对他们这一段不光彩的历史避而不谈呢?

7 武则天女子称帝,古今一人。而且她治国有方,延续和发展了唐太宗的贞观盛世,于国有功。但是她滥杀无辜,大搞白色恐怖的过因为她的功而受到弥补了吗?是那些枉死的人因为他的治世有方活了过来,还是他们的家人因为盛世情景而欢喜异常呢?

8 对于在美帝国主义飞机狂轰乱炸下死去的我国驻前南使馆的工作人员,这个过要怎么补?(建议不要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一来不可以讨论有关所谓美帝国主义的功,二来这个问题已经认为说过失是不可以弥补的,那么这个例子,实在是太强盗了)

一个小偷偷了东西是过,又把东西放了回去是功,而我要问的是:他的本质是不是小偷?——是,所以功不能补过! 功不可以补过,荣誉不是护身符。过失已经造成,就不可能能够补过来。除非是没有形成实质性的过失。否则再怎么,功也不能抵过。他再有功也只能说明对于此次事件他有功。功劳和他的过失不能相提并论。

就贪官而言:一个省长如果他贪了几千万,就算他日后如何去做福世人,一经被发现了,一样无人情可言,而且受到的惩治可能更重----死刑!!!所以说:功又如何能补过呢!!

刑法是为了净化犯人的心灵,使犯罪的心重回正轨。犯人立的功是他心灵得到净化的外在表现。所以说国家就没必要用更长的时间或更残酷的刑法来净化他的心灵,因为这对谁都是一种浪费。所以犯人能获得减刑并不是功可以补过的表现。用一个并不支持它的论据来证明这个论点,你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那我想请问:现今世界灭绝的动植物越来越多,这是什么功可以弥补的吗?不要用诸如:人类发展了经济、科技等的借口来试图说明,因为人类的经济再怎么发达,岂可脱离自然?自然少了其它生物,还叫自然?

我们的生活旅程是不断前进的,用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坐在疾驰的列车上,丢下了一个塑料袋--当然这是个过,当你意识或人家提醒这是个过时,你想弥补,你能叫火车停下吗?

于是你再扔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下去?相对而言,钱的价值是比塑料袋的大,但在扔塑料袋的地方还是塑料袋,并不因为你扔了钱它就消失了,顶多给自己一个解压的理由.

过失是已经发生了的事情,它所产生的后果不论是大还是小,已经是既成事实。即使你在过失发生之后而取得多么大的功劳,虽然可能这个功劳较过失大得多,但是和过失是毫不相干的事情!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比如说你打碎了一个碗之后,你有再做出了十个碗,这并不能弥补你打碎了那个碗的过失,如果那个碗没有打碎的话,你就应该有了十一个碗了。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秦桧 ,他的才华完全被他的罪行所掩盖,以致后人都记得他的坏,没人提起他的才。他创造了宋体。历经近千年,时至今日,“宋体”、“仿宋体”在印刷品和电脑字体中,仍是当之无愧的主旋律,为汉字的阅读、书写、普及、传播立下功劳。但他的功能补他的过吗?想必对方辩友的辩稿用的也是宋体吧?

篇四:功可以补过。

二辩问题集锦

1.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2.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3. 吸过鸦片的丘吉尔,毒打妻儿的斯大林,我们该给他们正面的评价还是负面的评价呢?

4.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5. 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我们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啊!

6.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7:怎样理解:个人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将被保留5年,刑事犯罪记录保留7年?

8: 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 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9: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需要反复陈述的观点

1:功可以补过,指的是可以,不是所有!对方辩友为什么要那一些不可以弥补的过失否定功可以补过这个观点呢?

2:功可以补过,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补并不等于抵消!

3:正因为功可以补过,才使得每个犯过错误但是做出攻打贡献的伟人流芳百世!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我们哪里来的伟人,我们拿什么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4:如果功不可以补过,何来减刑之说,何来戴罪立功之说?如果功不能补过,立功凭什么可以减刑?

5:有人丢下了一个垃圾袋,犯了错,但是他又捡了起来,弥补了他的过错,而且对环境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如果功不能补过,难道他捡起垃圾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6:如果功不可以补过,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罪犯都不需要坐牢,直接一枪毙命就行了。正因为要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才会设立监狱,让他们通过劳动改造来弥补自己的过错! 四辩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然而华丽的词藻却难掩其中的逻辑错误!

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过仅仅是指过带来的客观损失,却没有发现过还包括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对“过错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等等。而补偿的手段也不仅仅是恢复原貌,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补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所以对方辩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某些过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补的。其实抛开功不看,什么都不可能补。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在论证的是过本身不可以补。而在之前的提问中对方已经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要正确的评判功于过的关系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秉着一颗客观而又公正的心。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与无奈的心情。也理解对方辩友情词恳切的辩驳。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冤家宜解不宜结。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

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化腐朽为神奇。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

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谢谢大家!

我们的问题

1. 不用功,过,可不可以补?

2. 是不是所有的过都可以补?

3. 对于犯罪人来说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是提供重要线索,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

4. 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刑法第68条?

5. 古代有戴罪立功一说,如何理解呢?

6. 现代也有。刑法第449条规定??如何理解?

7. 文学泰斗托尔斯泰少年时也曾酗酒,赌钱。放浪不羁。然而,《战争与和平》和他那简朴的坟墓却给了我太多的财富和太深的印象。对方辩友如何理解呢?

8. 对方辩友我们判断功能不能补过是不是要考虑到社会公平的因素呢?

9. 对方辩友社会公平包括对有过错人的公平吗?

10. 不是没个人都是十恶不赦,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意犯过,对方辩友为什么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呢?

11. 对方辩友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下跪,一跪民恩仇,得到世人的好评与赞誉如何解释呢?

12. 德国帮助以色列在全球范围内抓补战犯,得到全世界人的赞扬。可谓为和平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如何理解?

13. 足球明星范尼因补冷静的言行被主教练排除在国家对名单之外,但事后他诚恳的道歉获得了教练的谅解,并在随后的比赛中建功折服观众,如何理解!

14.毛主席曾对反动派说过:革命不分先后,立功者有赏,放下武器,将功补过吧!如何理解。

15.据美联社报道,曾经的黑客大卫。史密斯。如今正为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跟踪打击黑客。FBI将词行为这次合作视为他将功补过之举。如何理解?

自由辩论的对策

1. 是不是鼓励犯罪?

1) 人会不会因为裤子可以补好就将新买的裤子剪得百孔千疮呢?不会 !

2) 那人会不会因为感冒可以治好就在寒冬腊月光膀子呢?显然更不会!

2. 部分命题与全命题

1) 大部分可以吃海鲜,可是有少部分人吃海鲜。对方辩友您能说人不可以持海鲜吗?

2) 大部分的人吃猪肉,可是我们少数民族的同胞由于民族的信仰忌食猪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就不能吃猪肉阿

3. 补不全,补不好,补不彻底,补不及时,补得不令人满意就是补不好

举个例子解释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 爬山 我可能由于体力等各方面原因爬不高,爬不快。爬不远,爬不到山顶,爬不到尽头。那对方辨就能说我不可以爬山从而剥夺了我爬山的权利吗?

4. 客观损失无法补偿

1)对方辩友仅仅把过定格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却没有看到过还包括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个人社会评价的下降。

2)对过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恢复原状,还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 好。我们暂且抛开功不谈。来看对方辩友的这个问题。对于过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但功不能补,什么都无法补。所以对方是不是在论证过本身就不能补呢?而对方?辨又承认过是可以补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的呢?

5.是补偿而不是用功补偿

不是用功就能证明功补可以补过吗?对方的逻辑很有意思。杀鸡可不可以用牛刀呢?当然可以。为什么有的时候不用呢?因为没那个必要!

6.鼓励人们用于犯罪,因为功可以补过。

对方辩友的逻辑很奇特,我们试着按这个逻辑倒着推导一下。是不是对方辩友说功补可以补过就是在鼓励大家坚决不自首,不揭发,不举报,不立功。反正功不可以补过。

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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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BitterChoco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其实按照对方今天的逻辑和观点,无非就是告诉我们,如果今天我犯了过错,那无论我再做什么也是无法弥补的。但是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认同,因为这样只会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导致犯错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不和谐,甚至世界会变成一个邪恶的世界。

但事实不是这样,事实在告诉我们,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也变得越来越和谐,这正式在功可以补过的理念下才得以实现!!

对方辩友,你们可否想过,无论是成吉思汗,努尔哈赤还是文天祥,关羽(关云长)。他们这些历史大英雄,又有谁没有犯过一丝一毫的错呢??而古往今来,他们的英雄之气与天地间驰骋,在不同的境遇中演化出无穷的故事,不变的是他们留在世人心中的英雄地位,这正是功可以补过的结果啊!!

大家要知道,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人是眼前需要你帮组的人,最重要的事情是马上要做的,最重要的时间就是现在,如果像对方辩友所说的功不可以补过,就会使犯错的人产生消极情绪,带来恶性循环,这样就会迫使犯错之人失去了生命中所有最重要的事!那人的生存还有什么价值可言呢??

以上种种无一不证明对方辩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哪怕我们都非常欣赏对方辩友对语言和文字的玩味能力,但是玩味的前提是要用事实说话啊!!而事实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不断地告诉我们功可以补过啊!!

在座的各位,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人活着不能只想着自己,因为还有更多的事需要我们去做,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我们去温暖。其实,一个人犯了过错并不可怕,也不用过分自责。因为除了上帝谁也有犯错的时候,请相信,即使我们犯了过错,社会也不会藐视我们,只要我们知错能改,在生活中以公正、率直、磊落和坦然面对我们的人生,在各种教训中不断调整自己,在乎忠义,以“国运复兴系我身”为理想,脚踏实地的前进,我们坚信,我们所犯下的过错会得到社会的包容,得到全人类的理解,因为功可以补过!!

篇五:功不可以补过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下午好:

很高兴今天与对方辩友在这里探讨功可不可以补过这个问题。开宗明义,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功是功劳的意思,代表积极的前进的对事物起推动作用的事物;是过错过失的意思,代表消极的、对事物发展起阻碍作用的事物;不可以即为完全没有发生的可能性。而补的含义则是还原、修复使其恢复原有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功是功,过是过。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某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更不用说补了。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驻史册,永不改变。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从功过对我们造成的主客观影响来看。过对客观事物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不仅无法使其恢复其原样。而且对主观个人情感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弥补的。我们说一个杀人犯杀了一个人,但他在逃亡途中救了另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说这个杀人犯不是罪犯了吗?他的罪名依然存在啊,他依然给被害者以及其家人的情感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啊。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为过消得人憔悴的人可大有人在。

第二,就本辩题来看,过指的是曾经的过错,而功指的是你现在的功劳。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功与过是发生在两个时间段内相对于统一主体但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客观存在。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这样的功过,是如何在时间及空间里神奇地相遇并互补的?而且,在历史不断地前进与发展过程中,功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就拿。。。来说。。。。。只是这种转化,我们无法定义为补。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罢了。

第三 ,功不可以补过这种思想可以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以及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一个人一旦形成了功可以补过的思想,他的价值判断就会发生偏离。价值导向也会产生错误。一个社会一旦纵容这种思想的存在并任其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陷入“好人不犯罪,犯罪也可以补。”这样一个怨念地而且无法挽救的深渊。我想对方辩友难道不记得去年中政法学生砍死教授这桩血淋淋的案件吗?那个学生品学兼优或者还经常拿奖学金为学校争过荣誉,但依旧在砍死教授后落得一个杀人偿命的下场。这不就在体现我国法律严格具有震慑力的同时也阐释我方功不可以补过的观点吗?可见,功不可以不过,不是不近人情,而是为了真正的公平。

综上所述,我方站在发展的角度上,坚持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辩论赛求助]功可以补过,这些是我想到的,希望听听大家的看法,谢谢![4.8][正方]

功可/不可以补过。我是正方。

我的想法是:

1。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

2。功的积极影响可以弥补过的消极影响

3。“补”不是“抵”

4。虽然功过都是既成事实,客观存在,但在人的心里感情上是相通的

问题:

1。功过是放在一个人身上说好,还是可扩大到某人的功补另一人的过?

2。如果反方不断宣扬“承认过错高尚,然后才能人能更好做出功劳”怎么反击?

3.我方(正方)哪里最易被攻破?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的,我只是打过两场比赛的新手,经验不够,希望大家能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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