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作文素材 > 教育资讯

家庭官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7:13:37 作文素材
家庭官司作文素材

篇一:家庭“官司”

家庭“官司”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家就发生了这样一件麻烦事。 我家有个规矩,爸爸妈妈谁先下班回家谁做饭,第二个回来的洗碗。以前都是妈妈先回来做饭,爸爸第二个回来洗碗。可是有一天,爸爸妈妈同时回来,这可怎么办呢?于是引起了一次小小的家庭“官司”,谁当法官呢?当然是我啰!在审案之前,爸爸向我眨眨眼,意思是让我帮帮他。我想:法官应该是公正的,不能讲私情。于是,我向爸爸摇摇头,意思是不行,爸爸见状,只好无奈地吐吐舌头。 法庭调查开始了,爸爸抢先坐在左边当“原告”,妈妈不慌不忙地坐在右边当“被告”,我正襟危坐在中间当“法官”。我郑重地宣布:“‘本官’今天对谁洗碗、谁做饭这件案子进行审判,首先由‘原告’发言。”

爸爸听了,连忙说:“‘法官’,我走上楼梯时,‘被告’已经跑上来了,所以我们是一起上来的。”

妈妈不甘示弱,连忙说:“我看见‘原告’站着不动,肯定是故意逃避做饭的!”

爸爸听了说:“我根本没有停在楼梯上,只是稍微看了一会儿书。” 妈妈马上反驳道:“‘稍微看了一会儿书’就不算停吗?”说完气哼哼地撇了爸爸一眼。

听完“原告”和“被告”的争论,我用笔在桌上敲了两下,说:“案情已经清楚,现在宣判,‘原告’做饭,‘被告’洗碗。”听到这里,妈妈得意极了!爸爸只好溜进厨房。

我有点于心不忍,就跟爸爸进了厨房帮忙。爸爸悄悄地跟我说:“你怎么不帮我呢?如果你帮我,我就可以给你买好吃的了,现在好了,买不成了。”

我说:“爸爸,你看妈妈,平时做饭多累啊!也该让妈妈轻松一下吧。你说对不对?”

爸爸笑着说:“好一个菁菁!真是你妈贴心的小棉袄!”

我调皮地说:“现在这个小棉袄不正贴在你身上吗?”

“哈哈哈??”一场家庭官司就在笑声中圆满结束了。

篇二:家庭“官司”

家庭“官司”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今天我就当了这么一回?清官?,断了这么一件?家务事?。

我家有个规定:大人第一个回到家的要烧饭,第二个回到家的要洗碗。而一般都是妈妈下厨,爸爸洗碗。可是,今天爸爸妈妈同时进家门,这可怎么办呢?那就有我来当一回?官?,来打一场?官司?。这时,爸爸向我眨了眨眼睛,意思是让我帮帮他。我摇了摇头,想:?官可不讲私情!?

?官司?开始了。左边坐着爸爸,是?原告?,右边坐着妈妈,是?被告?。我坐在沙发上,说:?开庭——。今天处理谁洗碗,谁烧饭的问题,先由原告发言。??原告?连忙说:?我今天走上楼梯,‘被告’已经上来了,所以我们是一起进家门的。??被告?连忙说:?我上来时‘原告’在楼梯上停了一会儿,是故意逃避烧饭的责任!??我那时在看书!??原告?连忙狡辩。?那也停了!??被告?又说。我说:?肃静——。‘官司’结束,由‘原告’烧饭,‘被告’洗碗。散了!?

爸爸说:?让你帮我,你不帮,小气鬼!?爸爸垂头丧气地走进了厨房,而妈妈则得意洋洋的休息去了。我走进厨房,说:?官可不讲私情,再说,每天都是妈妈烧饭,今天你下厨,让妈妈休息休息,不好吗???好你个乐乐!?我们俩开心地笑了。

这场官司就这样结束了······

篇三:一场家庭婚姻官司化解在基层

一场家庭婚姻官司化解在基层

吴琼花于1991年与我乡大山村4组颜向阳结婚,同年迁移到大山村4组定居,婚后分别在92年、94年育有两个女儿。夫妇于1996年外出务工,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4年2月20日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离婚登记证书,协议上两个子女由丈夫颜向阳抚养,妻子吴琼芳一次性付给其3000元的抚养费。在2007年12月11日吴琼花与成都市的付寿君再婚并领取了结婚登记证。2011年2月20日吴琼花到大山村办理户口迁移。颜向阳的父亲颜文彬阻止不让吴琼花办理手续。吴琼花向颜文彬说明离婚协议的内容,颜文彬仍然不听,坚决阻止。吴琼花提出要到法院起诉颜文彬破坏婚姻自由定居政策。颜文彬就到我乡司法所反映了这一情况,并说明了他阻止吴琼花办理迁移手续的理由是儿媳以前外出务工八年期间,都是自己抚养两个孙女,吴琼花没有付给过抚养费。乡司法所接到此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双方的情况和诉求。通过反复的劝导做工作,双方达成了协议,吴琼花付给颜文彬自己在外务工期间抚养子女的生活费误工费2000元。付清后随时都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履行协议后,吴琼花打消了去法院起诉的念头。双方矛盾化解。

玉龙乡司法所

2011年11月28日

篇四:20150820_家庭_家为什么会伤人_罗辑思维

罗辑思维60秒语音

20150820_家庭.mp3

2015-08-20_家庭

很多华人初到美国,很难理解美国法律为什么对做父母的那么苛刻,别说打孩子了啊!就是让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单独呆着,父母都是要吃官司,甚至是坐牢。

有这么一个案例,一对瑞典夫妇带着孩子去美国旅行,可能觉得咖啡馆里的空气不好吧!就把婴儿车留在了咖啡馆的橱窗外,两口子继续在里面喝咖啡,就这么个破事儿,结果就被逮捕了,还有被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

一位美国朋友是这样跟我解释的,她说,美国人的基本价值观是自由,这就意味着要把这个社会上人对人的强制减到最小的程度。那成人好办啊,孩子在受教育的时期是不可能不被父母强制的呀!那怎么避免父母滥用这个强制权力呢?所以只好国家介入。从表面上看,这是政府多管闲事,而实际上,体现的是这个国家对于人对人的强制状态的深深的恐惧。

今天您回复“家庭”两个字,给你看发生在中国的事儿

家为什么会伤人

最近,有两则新闻很受关注。

一是上海奉贤区一产妇,其家人相信产妇应该“捂月子”。产妇遵循家人意见,在不开空调的房间内休息,并盖着棉被。后中暑死亡。

春节期间,也是在上海,一名产妇在坐月子期间坚决不活动身体,导致肺动脉血栓死亡。

这种事发生在中国经济文明最发达的上海,似乎令人不可思议。一个人在这地方,怎么可能不知道所谓的“月子”是怎么回事?怎么可能不知道正常的产后恢复与护理是怎么回事?

但悲剧确实发生了。我估计以后也还会有。

有人说,产妇多是年轻人,但是架不住妈妈婆婆没常识啊!逼着产妇伤害身体。

身体是自己的,只要你接受了,责任多在自己,说明你内心是认同的。 当然,如果长辈有常识,或者不那么强势,知道尊重晚辈的选择,那么,情况确实会好一些。

愚昧、固执、强迫,很遗憾,很多人是从家庭里感受到的。

另一则新闻,听起来更惊悚,但后果轻一些,至少受害者保住了性命。 广州一16岁的女孩,被媒体曝出遭生父猥亵多年。其母亲也知情,事发后还抱怨女儿不听话,导致其夫被抓。

其实,新闻只是冰山一角,家庭里的很多伤害外人看不到。

比如“捂月子”没死,身体受伤害,上不了新闻。

又如父亲猥亵女儿,但家庭之外无人知情,也上不了新闻。正如广州那位受害女孩的舅舅所说,这事在农村多被隐瞒。其实这位舅舅低估了城市里的隐瞒。

家,总是被描述成甜蜜、温暖、没有伤害,这是假象。多数伤害,是来自家庭。“坐月子”坐死,是以爱为名的伤害,只要我认为是“爱你”,给你毒药都得喝。猥亵孩子,是毫无借口的伤害。结果都是伤害。

美国有位研究暴力的专家GavindeBecker,提供了以下数据:

20%的谋杀案,作案者是陌生人;80%的凶手,是你的家人、朋友、工友等熟人。

连环杀手,100%在孩童期经受过暴力、忽视和羞辱——当然,来源主要是家庭。GavindeBecker本人,小时就目睹其母枪杀继父,幸好,他没有成为连环杀手。

因为本能,多数人会结婚、生子,组成家庭,但家是爱之源,还是害之源,你却得做选择。

如果你认为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如果你拒绝新知,违背常识;如果你习惯以肉体或语言暴力胁迫家人,那么,家必然成为害之源。

越是我们熟悉的人,我们越无法容忍他们不一致,即使生活方式也得相同,这种强迫症,时时都在伤人。

有些婆婆和母亲(天可怜见,很多也就四五十岁的人),即使看到上面那个产妇死了,她们也会没事一样,继续回家逼自己的孩子“捂月子”。

(备注:下载文档后,直接点击“MP3”即可播放语音;若是语音播放存在问题,请直接联系作者,百度云分享给你)

篇五:教你如何打官司

教你如何打官司

现在的官司是越来越多,可是打官司往往出现许多问题,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作为涉案的当事人自己不懂法,遇到事不知道该怎么着,所以我来讲一讲怎么打民事官司,希望对大家在打官司时能有所帮助。

一、打官司的第一步--起诉

起诉,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告状,下面我们就告诉您一些起诉方面的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

(一)起诉要找对人儿

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说:您父亲的私房长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房,法院就不会受理,因为,您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作当事人的条件,另外,原告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代理人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其次,告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您要弄清被告的基本情况,如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被告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要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这些都要写在起诉状上的。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单位不能作为当事人。

(二)起诉要找对门儿

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譬如东西被别人占了,毁坏了,身

体被别人打伤了,撞伤了,就属于这类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譬如两口子闹离婚,一个想离一个不愿离,或者离是都愿意离,但是就财产的分割,小孩的抚养相执不下的,可以到法院去打民事官司。

3、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工人被厂里开除了、辞退案件等。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案件,譬如因为商事关系发生纠纷或者因为经济关系发生纠纷,这类案件也都可以打民事官司。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您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一般案件都是由最基层的人民法院受理,重大的案件才会由高一级的人民法院受理。在我们泰州大市范围内,基层人民法院就是海陵区人民法院、高港区法院、姜堰市法院、泰兴市法院等等。那么究竟选择哪个基层法院去打官司呢?这个就要看被告住在什么地方,被告住什么地方,就到他住的那个地方的法院去打官司。譬如说要求对方还钱的案件,欠你钱的那个人住在什么地方,你就到他的住的地方的法院去打这个官司。当然特殊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到原告住的地方或者其他地方去

家庭官司

打官司。

(三)起诉要会写状子

打官司首先得有诉状。起诉状的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这里,我告诉您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起诉状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离婚官司,案由就写离婚;您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借贷。

3、在诉讼请求部分,您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请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誉权纠纷案件起诉中,其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人民币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在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在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这是我给大家讲的第一点,起诉中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二、打官司也要交钱

打官司需要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如果您确实无力交纳,而您的合法权益又急需得到法律的保护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向您介绍有关诉讼费用的一些问题。

(一)诉讼费用的种类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

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的交纳,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计算公式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交纳的,当然,如果这类案件中也涉及到了财产问题,那么就按照财产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费。譬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3)申请费

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4)其他诉讼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

诉讼费是由原告在打完官司之前预交的,预交也就是不一定真正由原告负担,但必须由原告先交上。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交钱,法院会给您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般来讲,是由败诉也就是官司打输了的一方负担的。当然,如果原告不按照规定如期预交诉讼费,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您的案件将不能得到继续审理。同样,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金额和方式。

三、如何提起民事上诉

在提起诉讼并预交了诉讼费用之后,法院会对您的案子进行审理,并且做出相应的判决。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案件就进入二审程序。

四、执行--打官司的"最后一道工序"

法院做出了生效的裁判,如果对方不执行怎么办?譬如判决书上写了被告要给你赔偿金,可是他就不赔偿,那我们怎么办?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要首先了解案子应该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一般来讲,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一)执行期限

执行还有个期限问题:申请执行的期限,被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也就是说判决书生效超过一年不得再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6个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不再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执行您应该准备好下列文件:

1、您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主要就是指法院的判决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您自己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人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您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法院决定受理后,应该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慝财产;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

其实打民事官司涉及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但我们今天因为时间原因只能讲这么多了。讲的不好,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作文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