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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8:21:10 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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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蒙医学专业简介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蒙医蒙药系简介

蒙医蒙药系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一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配备有价值800多万元的新型实验设备,可满足各门专业课的实验操作需要;目前开设了蒙医医疗、蒙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口腔医疗技术四个专业,其中口腔医疗技术专业就业率达到85%以上。蒙医蒙药系先后与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等15家医院建立了长期定点实习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就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2015年计划招生情况

蒙医学专业简介

一、专业概述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蒙医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以及一定的现代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受到蒙医临床操作和辨证施治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蒙医理论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能力。 二、专业培养要求及目标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蒙医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蒙医临床治疗技能,掌握一定的现代自然科学和现在医学等方面的知识,接受蒙医临床技能和现代医学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蒙医各科疾病的临床诊疗技能。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诸方面协调发展的,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一定研究能力的多素质的蒙医专门人才。 三、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蒙医基础理论、蒙医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蒙医学基础、蒙药学、蒙医方剂学、蒙医诊断、蒙医温病、蒙医五疗、蒙医骨伤、蒙医内科、蒙医儿科、蒙医妇科、蒙

医外科、蒙医五官科、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免疫学、西医诊断、西医内科、西医外科、西医妇科、西医儿科、传染病等学科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采药认药、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

四、专业特色

蒙医是蒙古族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传统医学。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是蒙古族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也是一门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医学科学。在诊治疾病中具有药量少、疗效好、经济简便等特点。

特色疗法有蒙医放血疗法、拔罐穿刺法、酸马奶疗法、蒙医整骨术等。

篇二:2016内蒙古特岗教师考试公告

2016内蒙古特岗教师考试公告

欢迎来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这里为您提供最新的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内蒙古特岗教师考试、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等相关资讯,并且提供内蒙教师考试真题、模拟题、面试指导等备考资料及内蒙教师考编培训等,内蒙古中公教师预祝众考生考试成功!

2016年内蒙古特岗考试公告尚未发布,可以参考2015年的内蒙古特岗考试公告,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实施的目标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农村牧区学校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吸收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牧区任教,逐步优化农村牧区学校教师结构,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农村牧区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的范围

“特岗计划”实施的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农村牧区学校。

三、实施的原则和要求

(一)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必须是在各旗县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设岗旗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能确保3年内通过现有教师空编或自然减员腾出的教师空编,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全部解决编制。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盟市、旗县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总体规划,科学配置,要按照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设置岗位。岗位的设置要以旗县为单位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1所学校安排“特岗教师”不少于2人。

(三)“特岗教师”安排到旗县以下农村牧区初中和乡(苏木、镇)中心校及村小、教

学点。蒙古语授课学校可以安排在农村牧区生源较多的旗县所在地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凡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的旗县,今后补充新教师,必须将所招聘计划的90%纳入“特岗计划”招聘范围,其余10%可通过其他方式招聘。各地要不断总结“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新教师补充机制。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官网)

四、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2.7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财政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组织招聘“特岗教师”考试等相关工作费用;盟市负责“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用;旗县财政负责解决“特岗教师”工资高出中央财政拔款部分和地方性津贴补贴、必要的交通费及按规定享受的当地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统筹经费落实,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各盟市和旗县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特岗教师”的各项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各地在组织面试过程中,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花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和参加过3个月“国培计划”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2011年以后毕业),可以报考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1.“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2.“内蒙古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程序

“内蒙古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确定招聘名额,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与确认。2015年5月4日8:00—5月10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现场完成指静脉采集和照相确认。

各招聘“特岗教师”旗县(市)所在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网络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

5月24日8:00—5月29日24:00,考生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3.笔试。报名人员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项笔试。笔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内蒙古特岗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同一张试卷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答卷。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9:00—11:30。全区分设6个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笔试

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进行。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入场进行指静脉验证。笔试期间自治区将派出巡视组,检查相关盟市的考试组织工作。

内蒙古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在2015年6月15日后公布,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自治区将考试成绩以盟市为单位转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笔试合格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再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数按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设置的岗位中,如某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 人,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如报考人数超过3人但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则减少该岗位计划招聘数,并按照笔试合格人员1:3进入面试。(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4.内蒙古特岗教师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参与面试工作。盟市纪检部门、人社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要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内蒙古特岗教师面试(试讲)时间:2015年6月28日---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若因学校原因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可携带学校开具的具有报考条件相关内容的学历证明,但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参加面试。)、教师资格证书、《准考证》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上述证件与面试名单信息或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特岗教师”在招聘和服务期内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3年服务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其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和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6.公布名单。各设岗旗县根据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加盖旗县人民政府公章后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盟市将所辖旗县拟招聘情况汇总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加盖盟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7月25日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厅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核,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8

月3日─8月12日。

7.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标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为5-7天。

8.签订合同。拟聘“特岗教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特岗教师”聘用合同》)。“特岗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有关聘任情况专题向上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汇报。

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于9月1日前将招聘的“特岗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设岗学校负责安排教学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七、保障政策

(一)聘任期间,“内蒙古特岗教师”的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招聘的“特岗教师”,可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中途离岗后剩余的国家补助资金,要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

(二)“内蒙古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农业部、卫生部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6〕5号)、《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对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设岗旗县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其落实编制和工作岗位,财政部门负责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入编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篇三: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公告尚未发布,考试相关事宜可以参考2015年的,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3月2号-8号,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号,成绩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日,成绩单及合格证的领取时间2015年7月1日—8月1日,资格认定时间2015年10月份,面试时间2015年11月份,资格证书领取时间2015年12月份。中公内蒙古教师网会第一时间更新,建议收藏本网页。

相关推荐: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5年3月2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4月18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成绩公布时间、卷面分数复查办法和范围

成绩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日,凡是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2015年6月1日—6月8日提交卷面分数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四、成绩单及合格证的领取时间、地点

2015年7月1日—8月1日,凭考生准考证和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到注册时填写的报名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其指定地点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无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上述地点领取。

五、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1、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2、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其中,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1、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2、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5年教师资格”(各地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3、凡需征订《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的考生,请与赵老师联系。

4、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3年、2014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5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3年以前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5、2015年考试仍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对考生进行入场身份验证,各盟市要认真做好考点的遴选与相关考试设备的调试维护,做好对监考员及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收到实效。

6、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点需准备能上网的计算机,为《准考证》丢失考生补打《准考证》。

7、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根据本盟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等规定做好2015年的各项考务工作。

8、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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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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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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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2016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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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

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现在处于非统考到统考的过渡阶段,已经考过一科的同学着重准备没通过的一科即可,无论改革与否,这类考生都会给一个补考机会的,之前没参加过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同学可以复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通卡科目也会涉及到两学内容,这两本书里的知识也是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里的必考内容。

非统考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1、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2、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其中,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统考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内容也将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中小学和幼儿园考试综合素质主要考查内容: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学前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内容: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内容:每个学科的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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