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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1:31:55 字数作文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字数作文

篇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沅江邮政局2014年度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沅江市邮政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党支部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2014年沅江市邮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体系

二、各支部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评分:

第一部分:对县市局考核评分细则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25分)

1、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总结的得5分;此项工作未做的扣5分,有部署没有总结或有总结无部署的扣2-5分,此项最多扣5分。

2、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得2分,未建立的扣2分;纪检监察工作有指定专人负责的得1分,未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员或虽配备但不主动积极开展工作的扣1分,纪检监察监督员没有起到监督作用的扣2分,此项最多扣3分。

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分解任务、有具体落实措施的得3分;未制订计划的扣3分,此项最多扣3分。

4、年内组织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分析研究落实情况的得4分,组织检查考核落实不彻底的扣1-4分,党委(党总支)未进行分析总结的扣4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得5分,没有贯彻落实的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扣5分。

6、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规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效果好的得5分,效果不好的每项扣2分,没有开展的扣5分,此项最多扣5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情况(35分)。

1、按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明显的得5分,开展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扣2分,未开展的扣5分,此项最多扣5分。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获好评的得5分,不到位的扣2分,没开展的扣5分,此项最多扣5分。

3、坚持党员公开承诺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得5分,未实行的扣5分,有一项未实行的扣2.5分,少一人参加的扣0.5分,此

项最多扣5分。

4、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各一次,县市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应提前一星期以上向市局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有市局派人参加且会议质量较高的得5分,未组织召开的扣5分,民主生活会主题不明确,质量不高的扣2-4分,未向市局报告的扣2.5分,此项最多扣5分。

5、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严格制度和规定的得10分,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0分。

6、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得2分,未执行的一项扣1分,有一名领导干部未执行的扣0.5分,报告表有一项报告情况不实的扣0.5分,副科级以上干部情况未及时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的扣2分,此项最多扣2分。

7、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监督机制,重大技术改造和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招投标和报告、审查制度,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的得3分,未建立监督机制的扣2分,未执行报告、审批等制度的每次扣1分,此项最多扣3分。

(三)开展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的情况(20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范围、程序,凡属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要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程序记录的得5分,未明确范围、程序和记录不全的扣2-3分,没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过程监督的扣2分,造成不良反映的扣3分,此项最多扣5分。

2、认真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班子勤政廉政,执行力强,做到廉洁经营、合法经营,实事求是,行业风气好的得5分,开展不全面扣2-3分,未开展或存在问题的扣5分,此项最多扣5分。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报告

民农发行发?2012?号 签发人:卢 锋

关于民乐支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量化考核情况的报告

市分行:

今年以来,民乐县支行根据党中央的部署,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臵,结合开展的“合规管理年”、学习“贷款新规”和总行制度整合后出台的信贷制度等活动,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1-

工作,避免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经济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四无”目标,有力地保障了业务有效经营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

(一)支行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行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支行党支部在年初认真分析、研究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健全组织,制定措施,落实部门责任,从组织领导上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营管理目标,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乐县支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支委成员明确分工,并将各项量化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室和各岗位职工。同时,支行党支部还与全体党员和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在了实处。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了 “一把手”负总责、各部室和各群众组织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按照《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责任制量化考核工作,坚持定期分析、严格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根源,认真整改,有力的促进了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支部8名党员都制定了各自的工作目标规划和措施,支行党支部从党员责任目标、争优活动目标、党的建设目标、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责任目标等5个方面与每个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个党员严格要 -2-

求和约束自己,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起到了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是根据省、市分行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支行党支部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民乐县支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民乐县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了相关的责任单位,其中共同职责5条,党支部9条,团支部5条,工会3条,支行办公室9条,计划信贷部11条,会计出纳部13条。并明确了责任人,由责任人逐项量化落实到岗,由责任人监督贯彻执行,对贯彻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在召开的例会上进行通报,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二是抓检查考核。支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例会2次、组织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责任制落实情况2次,上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1份,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

(三)认真贯彻上级行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对上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规定、要求,及时在职工大会或支部大会上学习传达,并结合本行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先后学习了《十七大会议精神》及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等中央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严格执行省分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认真落实总行违反信贷等四个处理暂行办法。在学习教育中,做到了按计划有序进行。共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14次,针对不同主题制作学习专栏2期,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自律意识和自我教育意识,全 -3-

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四)落实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

建立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市分行党委的要求,年初制订了《民乐县支行党支部201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要求,支行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11次。支行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支行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支行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11次,班子成员参加11次。

(五)狠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我行按照市分行党委和纪委的要求,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狠抓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自身建设。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行长负总责,纪检监察员专门抓,其他支委成员配合抓。并实行“一岗双责”,即每个班子成员不但要对所分管的部室业务工作负责,而且要对自己所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部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既要管人又要管事管思想。二是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我行党风廉政建设,行长与分管行长、各部室负责人签订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保证政令畅通。在做决策、订制度时,让大家出主意、想办法,反复讨论,一旦形成决策、订出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领导坚决不做。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 -4-

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业,为全行干部职工做出榜样。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坚持勤俭办行,反对铺张浪费,完善费用开支、大宗物品采购和接待制度,每季度向职工通报一次招待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开支情况。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合规办事,切实管住自己。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收受过客户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收取好处费和回扣;没有违反规定接受客户在公务活动方面对公正执行政策、制度有影响的宴请和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向贷款企业“吃、拿、卡、要、报、借”等行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没有用公款支付应有个人支付的学习、培训、医疗等费用,没有违反总行不得逾越“五条红线”之规定指使他人做假帐、虚列费用、截留收入、搞帐外资产、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行领导班子注意从讲政治、讲正气、维护党性原则出发,搞好“班长”与班子成员以及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团结,做到“班长”既能成为支行党支部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又能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凡是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坚持把个人 -5-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

甘 肃 省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营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

党风廉政建设

营双高速公路第四驻地监理办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

一、能否认真学习执行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及厅党组、公司党委、项目办的有关廉政制度,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做到遵纪守法、遵规守约、勤政廉洁。

二、能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扎扎实实的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项目办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

三、是否在营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勤政廉洁,一手抓工程管理,一手抓廉政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拒腐防变,不吃、拿、卡、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能否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令行禁止,做出“五不”,即:不索贿、受贿;不收取回扣;不收受礼物;不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的公款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介绍自己的亲友参与工程承包。

五、工作中是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工程材料进场关,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与设备不准进入工地,一旦发现少量不合格品混入工地,则立即令其清退出场。

六、能否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职工开展一次廉政建设学习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七、能否及时组织和召开驻地办职工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

八、能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项目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项目廉政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

九、能否认真实行营双高速公路项目各项事务公开透明,对项目管理、材料采购、人事任用、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十、能否做到廉政管理工作到位,其项目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项目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营双高速公路第四监理驻地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2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党办[2007]13号)《2007年第9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

马鞍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县、区和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的正职。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类考核;

(二)客观公正、奖惩严明;

(三)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

第四条 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第五条 考核方式

(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性质和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不同,将其分为三类,实行分类考核:一类单位为三区一县;二类单位为设有纪委、纪检组的单位及牵头承担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单位;其他单位均为三类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三)对各被考核单位,除年终组织全面考核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还将于每年年中组织重点督查,每两年组织一次重点抽查。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2、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并实行目标管理情况;

3、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实行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情况;

5、承担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情况;

7、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

8、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9、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10、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11、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情况;

12、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执纪执法情况;

13、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确定需要考核的其它内容。

上述内容,第1—3项仅考核一类单位,第4—5项仅考核二类单位,第6项仅考核三类单位,第7—13项考核一、二、三类单位。

(二)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情况;

3、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4、遵守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

员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6、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情况;

7、其它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单位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评分细则逐条自查,打出自评分数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考核组会同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评议工作,参加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评议会议的人员,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和通过查阅资料所掌握的情况,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并提出考评意见。

(三)审定。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组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定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反馈。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考核结果。

(五)通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做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履行职责情况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 考核等次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平时检查30分,考核评分7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一类班子按照50%,二类和三类班子分别按照2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良好等次均按照40%左右的比例评定;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到20%、且与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以上的,列为重点考核对象,经重点考核确属不称职的,确定为不称职。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其正职的考核结果对应确定为不称职。

(三)具体的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制定。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存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上级对其诫勉谈话。

对考核不称职的领导干部,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凡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评比活动中均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

第十条 考核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考核组全体成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违犯考核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对其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考核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科技局的实际,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局属各科室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 各科室高度重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日程来抓(60分)

1、 及时贯彻落实局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和机构健全,召开了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议。(30分)

2、 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20分)

3、全年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10分)

(二)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40分)

1、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健全(10分)

2、 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分)

3、 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准配备通讯工具,没有违反规定的计5分。

4、 按规定配置、使用小汽车5分;有一台违规车不得分。

5、 实行财务公开,无私设小金库10分,未达标准不得分。

6、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的规定,全年没有用公款旅游和到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5分)

三、加减分项目和标准

(一)加分项目和标准(20分)

1、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的,年终考核职工测评中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评为满意的加10分;班子成员在职工测评中被评为满意的每人加0.5分。

2、 国家级、自治区、市新闻媒体发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道稿件,国家级每篇5分,自治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

3、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培养和发挥典型作用,被自治区级推广的加5分,被市级推广的 加3分,被局推广的加2分。

(二)减分项目和标准(20分)

1、 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每起减10分。

2、 单位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班子成员受到责任追究的,每发生一起减5分。

3、 年终考核在职工测评中班子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满意的单位减5分;班子成员被评为不满意的每人减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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