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体裁作文 > 教育资讯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机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20:30:58 体裁作文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机制体裁作文

篇一: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第一条、为了规范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规范服务的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处理机制。

第二条、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就涉及的质监工作违纪违规行为以及行政效能向质监部门检举投诉。

第三条、开通“12365”打假热线,另设举报投诉电话87153448,通过新闻报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地址,并在局办公楼外处设立举报箱。

第四条、局办公室固定专人值守,24小时接受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打假举报、投诉,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接电必办,办之有果,办后反馈。

第五条、凡在本局行政范围内发生的涉及质监工作违纪违规以及行政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质监局投诉举报。

第六条、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

1、生产领域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无标准生产、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2、生产、流通领域涉及食品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

3、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定量包装标实不符、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校验、维修、改造等方面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受理及查处投诉举报的程序:

1、登记。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统一编号,并按举报件的进行分类。

2、呈报。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在当日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领导阅批。

3、移送。对不属于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案件,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举报者。

4、查办。对经领导批示的举报案件,组成调查组,一般按自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情况较为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5、提交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办理完毕,调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结论和监察建议,报局领导议决。根据有关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查办结束,将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7、信息反馈。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将办理情况和查处结果做书面汇报;对自办案件,将查办结果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署名举报者。

第八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办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举报者姓名和案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篇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我镇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商品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诚信守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

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广播站)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责任单位:工商所、城建办、农技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三)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镇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市场巡查,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

(五)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技术 - 1 -

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开发和生产装备水平。开展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扩大我镇工业企业品牌效应。加强企业质量培训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动中小企业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经发办)

(六)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医疗单位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加强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干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严格市场监管,依法取缔“黑诊所”。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劣质原料和非法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责任单位:县二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七)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打假工作,强化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依法打击无证生产、“套牌”生产及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责任单位:农技站、工商所)

(八)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打击侵犯假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遵纪守法的典型,积极报道打击侵权假冒的具体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责任单位:宣办、广播站、文化站)

- 2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

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至镇工商所。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12390”侵权盗

- 3 -

版举报电话平台的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建设诚信体系。把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连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 4 -

篇三:镇远县质监局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镇远县质监局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

第一条、为了规范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规范服务的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处理机制。

第二条、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就涉及的质监工作违纪违规行为以及行政效能向质监部门检举投诉。

第三条、开通“12365”打假热线,另设举报投诉电话5720760,通过新闻报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地址,并在局办公楼外处设立举报箱,24小时接受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打假举报、投诉,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接电必办,办之有果,办后反馈。

第四条、凡在本局行政范围内发生的涉及质监工作违纪违规以及行政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质监局投诉举报。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

1、生产领域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无标准生产、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2、生产、流通领域涉及食品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

3、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定量包装标实不符、缺斤短

两等计量违法行

为。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校验、维修、改造等方面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受理及查处投诉举报的程序:

1、登记。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统一编号,并按举报件的进行分类。

2、呈报。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在当日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领导阅批。

3、移送。对不属于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举报者。

4、查办。对经领导批示的举报案件,组成调查组,一般按自受理举报后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情况较为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5、提交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办理完毕,调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结论和监察建议,报局领导议决。根据有关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归档。查办结束,将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7、信息反馈。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将办理情况和查处结果做书面汇报;对自办案件,

将查办结果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署名举报者。

第七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办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举报者姓名和案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篇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总结

***镇2011年打假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商品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确保商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我镇结合实际,在全镇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行动,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现将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我镇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担任组长,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文化站、安监所等部门人员担任成员,对具体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调度和督查。我镇确立了镇长对打假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副镇长负直接责任的打假机制,制定了《**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与17个村(居)委会签订了打假工作责任书。我镇每季度召开一次打假工作相关会议,积极组织工商、物资、食品、烟草、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农资、建材、卷烟、食品等专项打假行动,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打假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从而切实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重视质量监管,保证商品制造和流通安全

今年来,我镇多次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加强对生产和

流通领域的监管,杜绝了行业性、区域性和成规模的制假售假行为,整治了镇内制假售假或者质量问题突出的商品,一年来没有出现被国家、省有关部门通报或联会查处的重大案件,没有发生假日伪劣产品致人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我镇还加强了对自有厂房、仓库、设备的监督管理,在与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时,将“不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列入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在租赁期内若发现承租者利用厂房、仓库、设备进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承租者改正或解除租赁合同。

三、严格打假执法,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

一年来,我镇为了做好安全生产打假工作,加强执法,建立了打击联合执法机制,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专项活动。我镇加强了对圩镇商品市场,特别是重点市场、重大线路、重点商户的检查和监控,发现制假售假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取缔了各种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场所。上级执法部门或外地执法部门到本镇打假执法时,我镇有关领导和部门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创造条件帮助解决打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利用职权包庇、放纵违法单位或者个人,不为违法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没有阻挠、干预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没有挑动、纵容不法分子或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执法人员,阻碍打假行为,没有对违法行为人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送,没有出现利用职权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没有违反纪律、向外泄露举报人身份,造成举报人被打击报复。今年以来,我镇累计出动专项行动人数145人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60起,整改60起,为商品市场销售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次对镇内各个企业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和质量意识培训,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了打假的自觉性,促进了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质量月期间,我镇分别在**圩、**圩、**圩、**圩和下辖15个村委会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做好商品市场消费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曝光涉假违法案件,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营造了良好消费环境,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坚持值班制度,注重信息队伍建设

我镇认真落实打假人员值班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研究制定预案,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信息队伍建设,加大对我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传达到群众中,

并及时接受群众举报,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地推动了打假工作的全面发展。

2011年我镇在打击制假售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维护干净、公正、公平的消费市场仍然任务艰巨,保证消费市场“事故为零”还任重道远。2012年,我镇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利用宣传媒体大造舆论,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为全镇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购物环境改观、营造幸福新安做出贡献。

2011年11月15日

篇五: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若干规定

淮安市金湖工商局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若干规定

为(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不法的重要职责,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我局制定如下规定:

一、突出重点,适时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市场秩序的状况,针对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重要商品,集中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2、为加强对本县制假产地、城乡批发市场、商标和包装印制行业以及货物托运业的重点整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查处、教育、规范、扶持相结合,堵住制假售假的源头。

3、发挥生产企业掌握案件线索和识假辨假的优势,继续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行动。进步健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网络”,健全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制度,依法支持企业追偿索赔;落实定期联系和走访制度,加强与网络成员企业的情况交流。认真总结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的力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度

1、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制假售假、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实施市场巡查制度以基层工商分局为主,分组划片(区域),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经营户和交易场所进行普遍巡查。

2、健全市场巡查职责、巡查内容、工作程序、考核标准等巡查制度。严格市场巡查记录制度,建立与“经济户口”管理相配套的市场巡查工作档案,规范市场巡查工作行为。

3、进一步落实基层工商分局辖区责任制。在巡查中对一般违法违章行为和简单消费争议,应现场即时查处和解决;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复杂消费争议需要立案调查的,按有关办案程序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巡而不查,查而不究的,实行“不作为”追究制度。

三、完善监管方式,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1、实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是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并统一组织全县范围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2、抽查的重点是那些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商品。抽查的内容是对商品内在质量进行检测,同时,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商品外在标示进行检查(包括商标、包装装潢、商品标识等)。抽查商品质量的检测工作委托国家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实施。

3、抽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结果由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组织查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制度

1、集中力量,继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强化大案要案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制度,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加大办案力度,对立案查处的案件一查到底。

2、对跨省、跨地区的大案要案应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案件上报备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时备案。

3、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规定》,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安部门移送来的经济案件,近程序受理,依法处理。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制度

1、实施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备案制度。要把市场经营主体从事违法违章行为,通过建立档案形式,记录在案。已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地方,要把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行为记录纳入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用预警机制。

2、实施市场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查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的营业场所或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布,以惩戒违法者,警示其他经营者。

3、实施违法市场经营主体重点监管制度。各地应对违法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排队,对严重违法或多次出现轻微违法的市场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并视情况,依法采取限制经营范围、不予年检等限制市场准入措施。

六、以“12315”为依托,建立社会监督举报信息网络

1、进一步完善“12315”“一个中心、三级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网络。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切实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督办、汇总分析工作。市局、分局(县)、基层工商所上下联动,有关职能科室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维权协作网络。“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的属于其他行政执法移送的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诉举报,要及时处理。

3、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社会监督网络。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扩展和延伸到各大型市场、主要商业街、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广泛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络点和举报信息员联系网络。认真做好“打假维权进社区”(村镇)“的工作。制定和完善对制假售假案件举报人奖励办法,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假治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1、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

平交易、市场、商标、广告等业务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打假目标责任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国家利益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建立打假奖惩激励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对打假查案有功的办案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特别是与制假售假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为了适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打假工作的需要,建立或确立一支综合执法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制假售假等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要选配素质好的执法人员,保证所需的办案经费,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等办案工具。

4、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掌握和运用先进科技监管手段,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树立廉洁、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体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