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字数作文 > 教育资讯

应当惩恶还是扬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3:33:42 字数作文
应当惩恶还是扬善字数作文

篇一:当下社会应首重扬善 四辩稿

当下社会应首重扬善四辩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谢谢对方辩友刚才精彩的发言,但对方辩友在刚才的辩论环节中存在的一些偏颇之处 下面由我来一一指出: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惩恶,但惩恶只是惩治恶行并不是从根本上除去,所以才会出现惩 治一个马家爵又出来一个药家鑫,这是治标不治本啊对方辩友,而我们的扬善才是从根本 上解决问题,我们弘扬善举,让人们从心里就没有作恶的想法,由量变引发质变,这难道 不是更好的方式吗?

对方辩友给我们举出了相当多惩恶的例子,但对方辩友是否意识到现在社会已相对和 谐,所以作恶的人只是少数,但人们普遍的道德水平下降这个严重的问题对方辩友就要忽 略吗?当今社会作恶的人少,做善事的人也少,难道我们不应该首重扬善吗? 为什么对方辩友总是肤浅的站在时间的概念上来证明你方的观点呢?为何不究其根 本,从长远的角度上来分析问题呢?难道对方辩友对于辩题中“首”这个字的理解就仅仅 是时间在前面吗?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用法律惩恶,但对方辩友是否意识到当下社会作恶的方式不同,涉 及到的范围也很广呢?而我们的法律就算有再多也是有限的,那么对方辩友,有限的法律 怎么能制约住无边的恶呢?

人们生活追求的最终目就是和谐、幸福。但是当人们生活在一个惩恶之举随处可见的 环境中时人们会感到幸福吗?所以我们还是应首重扬善啊对方辩友。

对方辩友说到:惩恶是给扬善提供良好的条件,那不就是说惩恶是给扬善做铺垫吗? 这不就正好说明我方观点,扬善比惩恶更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吗?那我在这里真是要谢谢 对方辩友了。

对方辩友一直强调惩恶的威慑力构成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为什么不换一种思路,扬 善不正是可以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吗?

第一:当下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道德水平缺失严重。我方认为就当下社会而 言,扬善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更有利。我方承认扬善与惩恶并存,但社会中恶的人毕竟是少 数,然而人们普遍道德水平下降这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惩恶解决不了的了。所以让我们立足 当下,放眼未来,首重扬善是时代所需,众望所归,让我们从娃娃抓起,进行善的教育, 由量变引发质变,让社会上邪恶的气息减少到最小,让扬善唤醒我们最初的善良和行善的 勇气,让当下社会更温暖更幸福。

第二:古人云:国之繁荣,家之兴亡,乃善之本也。这难道不就是告诉我们扬善才是 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的的主要推动力量吗?而且,我国正在出台一部《中国老人扶倒细则》 的法律政策,试想一下,若国家出台更多的扬善的政策时,人们还会看到跌倒的老人望而 却步吗?人们还会把救人看成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吗?人们还会让小悦悦的事件发生 吗?所以扬善迫在眉睫,不容置疑。

第三:幸福、和谐、充满善的生活才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的。我方不否认惩恶有一定 的实际意义,但他总会给人们的心里留下或大或小的阴影,试问一下,有谁愿意在一个惩 恶之举随处可见的环境中生活呢?所以我们只有扬善才能让摔倒的老奶奶有人帮忙,让过 马路的老爷爷不再迷茫,让遇到危险的人不必惊慌,让那些为非作歹的人不在猖狂,所以 我方认为当下社会首重扬善。

佛家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做人就应该隐恶扬善,只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能和

睦相处,和谐社会才能构建。若按对方辩友说的那样首重惩恶,那么人与人交往就在防卫

和欺骗里中断了。所以惩恶不仅让人伤心,更让人们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漠然视之。所以 我们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只有大力扬善,弘扬善举,让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行动来扬善, 行善,社会上的恶行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我们的世界,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美 善与恶并存于每一个社会

阶段之中,

扬善与惩恶也并存于每一个社会工作之中。

它既是对立又

是统一的一对矛盾,互相联系着,也会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着。

这是在当今社会形态之下必须认真思考和努力加以切实解决的一个

头脑风暴:

好人多,坏人少。扬善鼓励好人,感化坏人。惩恶警示坏人,提醒好人。

惩恶治标不治本,扬善则是固本培元

当今社会病入膏肓?得了病,但绝没有病入膏肓。所以,首要股本培元,辅以固本培元 扬善,容易。人人能做。惩恶,困难。能力所限,权利所限,体制所限。真正在能惩恶的知识少数人。

谴责是不是一种惩恶?

惩恶扬善是不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扬善减少惩恶,惩恶保证扬善。不能说,一者优于另 一者,但是,两者必有侧重。扬善引导作用(向善)

,惩恶是保证措施(拦截)

相较而言,

类比于治水,引流优于拦截。

惩恶,更多带来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畅快感和警示。

。心。但是,对于“恶”的忌惮消失了吗?因为缺少扬善,大家对于行善没有信心。

彭宇案。彭宇在行善,遭致恶行。这个时候,我们是选择去罚那个“恶人”?显然,撑腰体 的出现是为了鼓励大家去继续行善。以善化恶,而非以罚抑恶。

内外部监督

目的和手段不能比较

理论上来说,一个惩罚应该是“给一个教训”或“改正行为”

但是,如果我们问任何一个打孩子的父母:

“打孩子管用吗?”我们很可能得到的回答是:

“噢,其实不管用。但总能管用一会儿。

”因为,撇开对这件事情的感受不谈,即使支持打

孩子的人也说不出来这种惩罚能教给孩子任何东西。

最糟糕的情况是,

这么说吧,

打孩子是

惟一一种会让父母上瘾的惩罚;

它能自己延续下去,

因为孩子从中学不到什么,

这种犯错和

惩罚的循环便会无休止地进行下去。

所以,想通过打孩子给孩子的“教训”

,无法被整合成孩子的是非观。但是,当孩子下一

次又要犯错时,

他对惩罚的记忆难道不发出警告吗?当然,

有可能,

但这种控制不良行为冲

动的动机来自于外界,

是对外界权威和惩罚的一种恐惧,

而我们会发现,

以此为基础形成的

是非观非常不可靠。

如果危险信号是由孩子对外部惩罚的恐惧而不是孩子自己的内疚感发出

的,孩子就会找很多借口。他可能只需要确信自己的不当行为不会被发现就行了。 或者,经

但是,那些能够产生内疚感的孩子自己有一套信号系统,当他想做一些“坏”事时,这套系统会警告他,阻止行为的发生。与控制系统“外在于”自己的孩子不同,有是非观的孩子不需要身边有一个警察来控制自己的行为。有是非观的孩子自己心里有一个警察。

孩子从挨打中会学到其他许多东西,其中没有一种是父母想让孩子学的。孩子可能会学 会如何避免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产生内疚感,他会建立一个以接受惩罚来抵消自己的“罪过” 的循环,在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后,就可以毫无愧疚地再做这种行为。有些孩子有一个精确的账本,当他们在“罪过”一栏欠下的账目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就会通过自己挨打在“惩罚”一栏还清。账目平衡后,这种孩子会重新开始欠账。“有时他们是找打!”为打孩子辩护的父母这样说。这本身就应该是对父母的一个警告。那些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激怒父母来打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在自己账本上“罪行”一栏欠下了债务,而想让父母通过打自己将债务一笔勾销的孩子。对这样的孩子恰恰不能打!

总结陈词

下面由我为大家作反方总结陈词。

当今社会,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速度快到使物质与精神处于脱节的边缘。由于现代传媒的巨大力量,它的种种阴暗面被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说他浮夸,丑陋,甚至罪恶。但是,面对这种种不是,我们首要该做的究竟是惩恶还是扬善?其实,惩恶扬善本是一体,扬善可以减少惩恶的几率,惩恶可以保证扬善的进行。但在分析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之后,我们觉得它并没有到一个死守底线,以罚代扬的阶段。因而当今社会的首要任务应是扬善。

我方觉得:扬善是在为所有人树立标杆,倡导大家乐于行善。扬善具有广泛性,毕竟,扬善人人能做,再小的善事,只要你愿做,你就在扬善,它可以时刻存在。而扬善是再不断提升社会的道德底线,同时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氛围的提高。对方辩友可能觉得:扬善?不够强硬。面对恶人恶事,该罚!狠狠地罚!罚了以后,你才知道不可以犯错。但是,请试想一下,当一个社会的首要任务在于惩恶的时候,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被罚者本身受到了种种伤害,甚至家破人亡,社会的平衡被打破,人人自危。虽然,惩恶可能由于它本身的警示作用,可以减少犯错的几率,但是,它却更会大大增加社会的冷漠程度,冷漠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求自保去了,社会犯错少了,却也不够温暖了。所以,我们说,惩恶是不能少得,但是,要想推进整个社会在精神层面上的提升,惩恶它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扬善却有着大不一样的效果,它温和,如涓涓溪流,却能流入人心;它缓慢,却是在更大的人群范围之内产生点点滴滴的影响。扬善使人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但有一天,你会在温暖中感觉到社会好人真多,真温暖。而不是在不断地警告自己:别去犯错,犯错就要挨罚。 开篇名义,首先按请允许我解释几个概念,“扬”是称颂传扬的意思,“抑”是压制控制的意思。扬善是说要

称颂传扬好的行为和品质,而抑恶是说压制不好的极坏的行为。我们应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它的根本任务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方的观点是: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先扬善。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第一,从善与恶的关系来看,善是对恶的抑制。恶是违反法律道德的,它损害了人民的利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可是社会毕竟是要发展前进的啊,于是可以对恶进行抑制的善就应运而生了。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应该先扬善,树立榜样的作用,因为抑恶也是要利用善来抑制的啊,如果先抑恶用什么来抑呢?总不能期望恶人自己抑制自己的行为吧。第二,从目的上看,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是要培养“四有”新人,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而在这过程中是需要有人来指引一个方向的,而先扬善则能很好地利用榜样的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旗帜,对人们进行引导。只有拥有了具有精神文明的人才能传播文明的理念再来抑恶。若不先扬善进行那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首先就失去了方向,这样抑恶也只能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了。第三,从后果上看,扬善是一种疏通,而抑恶则是一种堵塞。就像大禹治水,他

首先进行的是疏通,根据规律因势利导,从而成功治水,而在他之前的人则是一味地 堵塞河道最终也是堤溃人亡。可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首先应该先疏通,树立更多 的榜样,利用价值观的导向作用,由堵变为引,引导人们自觉向善,这样也更让人感 到温馨,更富有人情味也更能被人们接受,否则堵把握不住度会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变 得“愈湮愈决”我方并不否认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抑恶,但是首先应当扬善。只有先扬善再抑恶才能首先就确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以一种更为人接受的方式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先扬善。谢谢!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规律来进行。内因决定外因,扬善是榜样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我们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在16日召开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惩是为了治。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人之初,性本善。

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所以说更应该扬善。如果说更应该惩恶的话,不就是人人自危,又怎么能谈上建立和谐社会呢。

2惩恶的目的是为了扬善。

立法从“恶”处着手,司法从“善”因起步。笛福在《穷人的呼吁》中曾说:“法律以惩罚令人有所戒惧,治安法官以强力迫使人们服从;但树立典范却是一种温和与说服的手段,它通过一种潜移默化的、几乎是不知不觉的力量吸引人们改过向善。”法律是惩恶的利剑,但法律的终极目标是扬善,惩恶是为了扬善。如此,法律才会充满温度,我们的生活才会在法律的指引下变得美好。

还有这种辩题有一句万能话:我们不否认****不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嘿嘿。 总结陈词各位老师、同学、主席、以及对方辩友,大家好!下面由我为大家作反方总结陈词。当今社会,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速度快到使物质与精神处于脱节的边缘。由于现代传媒的巨大力量,它的种种阴暗面被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说他浮夸,丑陋,甚至罪恶。但是,面对这种种不是,我们首要该做的究竟是惩恶还是扬善其实,惩恶扬善本是一体,扬善可以减少惩恶的几率,惩恶可以保证扬善的进行。但在分析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之后,我们觉得它并没有到一个死守底线,以罚代扬的阶段。因而当今社会的首要任务应是扬善。我方觉得:扬善是在为所有人树立标杆,倡导大家乐于行善。扬善具有广泛性毕竟,扬善人人能做,再小的善事,只要你愿做,你就在扬善,它可以时刻存在。而扬善是再不断提升社会的道德底线,同时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氛围的提高。对方辩友可能觉得:扬善?不够强硬。面对恶人恶事,该罚!狠狠地罚!罚了以后,你才知道不可以犯错。但是,请试想一下,当一个社会的首要任务在于惩恶的时候,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被罚者本身受到了种种伤害,甚至家破人亡,社会的平衡被打破,人人自危。虽然,惩恶可能由于它本身的警示作用,可以减 少犯错的几率,但是,它却更会大大增加社会的冷漠程度,冷漠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求自保去了,社会犯错少了,却也不够温暖了。所以,我们说,惩恶是不能少得,但是,要想推进整个社会在精神层面上的提升,惩恶它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扬善却有着大不一样的效果,它温和,如涓涓溪流,却能流入人心;它缓慢,却是在更大的人群范围之内产生点点滴滴的影响。扬善使人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但有一天,你会在温暖中感觉到社会好人真 多,真温暖。而不是在不断地警告自己:别去犯错,犯错就要挨罚一辩

开篇名义,首先按请允许我解释几个概念,“扬”是称颂传扬的意思,“抑”是压制控制的意思。扬善是说要称颂传扬好的行为和品质,而抑恶是说压制不好的极坏的行为。我们应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它的根本任务是:培育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方的观点是: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先扬善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第一,从善与恶的关系来看,善是对恶的抑制。恶是违反法律道德的,它损害了

人民的利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可是社会毕竟是要发展前进的啊,于是可以对恶进 行抑制的善就应运而生了。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应该先扬善,树立榜样的 作用,因为抑恶也是要利用善来抑制的啊,如果先抑恶用什么来抑呢?总不能期望恶 人自己抑制自己的行为吧。

(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应当惩恶还是扬善)

第二,从目的上看,进行精神文明建设是要培养“四有”新人,提高整个民族的 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而在这过程中是需要有人来指引一个方向的,而先扬善则 能很好地利用榜样的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旗帜,对人们进行引导。只有拥有了 具有精神文明的人才能传播文明的理念再来抑恶。

若不先扬善进行那么在精神文明建

设中首先就失去了方向,这样抑恶也只能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了。

第三,从后果上看,扬善是一种疏通,而抑恶则是一种堵塞。就像大禹治水,他 首先进行的是疏通,根据规律因势利导,从而成功治水,而在他之前的人则是一味地 堵塞河道最终也是堤溃人亡。可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首先应该先疏通,树立更多 的榜样,利用价值观的导向作用,由堵变为引,引导人们自觉向善,这样也更让人感 到温馨,更富有人情味也更能被人们接受,否则堵把握不住度会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变 得“愈湮愈决”我方并不否认在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抑恶,

但是首先应当扬善。只有先扬善再抑恶才能首先就确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以一种更为人接受的方式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应该先扬善。谢谢!

篇二:惩恶必先扬善

头脑风暴: 好人多,坏人少。扬善鼓励好人,感化坏人。惩恶警示坏人,提醒好人。 惩恶治标不治本,扬善则是固本培元 当今社会病入膏肓?得了病,但绝没有病入膏肓。所以,首要股本培元,辅以固本培元 扬善,容易。(乱世重在惩恶,盛世重在扬善)人人能做。惩恶,困难。能力所限,权利所限,体制所限。真正在能惩恶的知识少数人。 谴责是不是一种惩恶? 惩恶扬善是不可分离的,相互作用的。扬善减少惩恶,惩恶保证扬善。不能说,一者优于另一者,但是,两者必有侧重。扬善引导作用(向善),惩恶是保证措施(拦截),相较而言,类比于治水,引流优于拦截。 惩恶,更多带来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畅快感和警示。畅快过后?引发反思。警示之后?处处小心。但是,对于“恶”的忌惮消失了吗?因为缺少扬善,大家对于行善没有信心。 彭宇案。彭宇在行善,遭致恶行。这个时候,我们是选择去罚那个“恶人”?显然,撑腰体的出现是为了鼓励大家去继续行善。以善化恶,而非以罚抑恶。 内外部监督 目的和手段不能比较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惩罚应该是“给一个教训”或“改正行为”。 但是,如果我们问任何一个打孩子的父母:“打孩子管用吗?”我们很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噢,其实不管用。但总能管用一会儿。”因为,撇开对这件事情的感受不谈,即使支持打孩子的人也说不出来这种惩罚能教给孩子任何东西。最糟糕的情况是,这么说吧,打孩子是惟一一种会让父母上瘾的惩罚;它能自己延续下去,因为孩子从中学不到什么,这种犯错和惩罚的循环便会无休止地进行下去。 所以,想通过打孩子给孩子的“教训”,无法被整合成孩子的是非观。但是,当孩

子下一次又要犯错时,他对惩罚的记忆难道不发出警告吗?当然,有可能,但这种控制不良行为冲动的动机来自于外界,是对外界权威和惩罚的一种恐惧,而我们会发现,以此为基础形成的是非观非常不可靠。如果危险信号是由孩子对外部惩罚的恐惧而不是孩子自己的内疚感发出的,孩子就会找很多借口。他可能只需要确信自己的不当行为不会被发现就行了。或者,经过估计快乐痛苦的风险,他可能先做了再说,即使以后会为此付出代价。但是,那些能够产生内疚感的孩子自己有一套信号系统,当他想做一些“坏”事时,这套系统会警告他,阻止行为的发生。与控制系统“外在于”自己的孩子不同,有是非观的孩子不需要身边有一个警察来控制自己的行为。有是非观的孩子自己心里有一个警察。 孩子从挨打中会学到其他许多东西,其中没有一种是父母想让孩子学的。孩子可能会学会如何避免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产生内疚感,他会建立一个以接受惩罚来抵消自己的“罪过”的循环,在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后,就可以毫无愧疚地再做这种行为。有些孩子有一个精确的账本,当他们在“罪过”一栏欠下的账目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就会通过自己挨打在“惩罚”一栏还清。账目平衡后,这种孩子会重新开始欠账。“有时他们是找打!”为打孩子辩护的父母这样说。这本身就应该是对父母的一个警告。那些做各种各样的事情激怒父母来打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在自己账本上“罪行”一栏欠下了债务,而想让父母通过打自己将债务一笔勾销的孩子。对这样的孩子恰恰不能打!

总结陈词 各位老师、同学、主席、以及对方辩友,大家好! 下面由

我为大家作反方总结陈词。 当今社会,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速度快到使物质与精神处于脱节的边缘。由于现代传媒的巨大力量,它的种种阴暗面被展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说他浮夸,丑陋,甚至罪恶。 但是,面对这种种不是,我们首要该做的究竟是惩恶还是扬善? 其实,惩恶扬善本是一体,扬善可以减少惩恶的几率,惩恶可以保证扬善的进行。但在分析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之后,我们觉得它并没有到一个死守底线,以罚代扬的阶段。因而当今社会的首要任务应是扬善。 我方觉得:扬善是在为所有人树立标杆,倡导大家乐于行善。扬善具有广泛性,毕竟,扬善人人能做,再小的善事,只要你愿做,你就在扬善,它可以时刻存在。而扬善是再不断提升社会的道德底线,同时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氛围的提高。 对方辩友可能觉得:扬善?不够强硬。面对恶人恶事,该罚!狠狠地罚!罚了以后,你才知道不可以犯错。但是,请试想一下,当一个社会的首要任务在于惩恶的时候,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被罚者本身受到了种种伤害,甚至家破人亡,社会的平衡被打破,人人自危。虽然,惩恶可能由于它本身的警示作用,可以减少犯错的几率,但是,它却更会大大增加社会的冷漠程度,冷漠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求自保去了,社会犯错少了,却也不够温暖了。 所以,我们说,惩恶是不能少得,但是,要想推进整个社会在精神层面上的提升,惩恶它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扬善却有着大不一样的效果,它温和,如涓涓溪流,却能流入人心;它缓慢,却是在更大的人群范围之内产生点点滴滴的影响。扬善使人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但有一天,你会在温暖中感觉到社会好人真多,真温暖。而不

是在不断地警告自己:别去犯错,犯错就要挨罚。

篇三:扬善必须惩恶 惩恶才能扬善

扬善必须惩恶 惩恶才能扬善

——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五十周年有感

毛泽东同志在其光辉的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而在其第五章“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论述中又指出“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按照这个伟大的哲学思想来判定,善与恶并存于每一个社会阶段之中,扬善与惩恶也并存于每一个社会工作之中。它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一对矛盾,互相联系着,也会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着。这是在当今社会形态之下必须认真思考和努力加以切实解决的一个重大的社会现实矛盾。

勿庸讳言,当今人们对现实社会生活中善与恶的认识和对扬善与惩恶的看法确实有太多的迷茫和困惑,真善美与假恶丑在许多人的是非判断和价值取向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对此也处在极度的矛盾之中。如若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价值取向就会出现严重偏离,就会严重影响中华民族的未来。社会丑恶现象不加严惩,社会歪风邪气不加以严厉打击,党内的腐败问题不加以坚决惩处,那就势必让人们对宣扬学习雷锋精神、当代雷锋郭明义精神、优秀领导干部杨善洲精神等等感到其学习活动仓白无力,甚至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一份底气,没有一种自觉自愿,并对社会失去应有的自信,对我们的党失去信任,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失去信心。这将是极其危险和可怕的,也是应该积极认真切实加以解决的一对社会矛盾。

必须指出的是,恶不惩则善难扬。扬善必须惩恶,惩恶才能扬善。

这也是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我们只有严格遵循这个科学的法则,才能使这对矛盾在目前的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社会条件下向良性的方向转化。鉴此,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积极查办案件,尤其是要查办大案要案,以此促进党风的好转,进而以良好的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从而引导人们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使我们社会形成一个人人向善,个个憎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如此,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发展,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实现伟大的复兴。

篇四:扬善必须惩恶 惩恶才能扬善

扬善必须惩恶 惩恶才能扬善

——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五十周年有感

毛泽东同志在其光辉的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而在其第五章“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论述中又指出“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按照这个伟大的哲学思想来判定,善与恶并存于每一个社会阶段之中,扬善与惩恶也并存于每一项社会工作之中。它是既对立又是统一的矛盾统一体,既互相联系,也会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是在当今社会形态之下,必须认真思考和努力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社会矛盾。

勿庸讳言,当今人们对现实生活中善与恶的认识和对扬善与惩恶的看法确实有太多的迷茫和困惑,真善美与假恶丑在许多人的是非判断和价值取向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如若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价值取向就会出现偏离,严重影响中华民族的未来。社会丑恶现象不加以严惩,社会歪风邪气不加以严厉打击,党内的腐败问题不加以坚决惩处,那就势必让人们感到对雷锋精神、“当代雷锋”郭明义精神、“优秀领导干部”杨善洲精神等的学习苍白无力,甚至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一份底气、没有一种自觉自愿,进而对社会失去应有的自信,对我们的党失去信任,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失去信心,这将是极其危险和可怕的。

必须指出的是,恶不惩则善难扬,扬善必须惩恶,惩恶才能扬善。这也是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我们只有严格

遵循这个科学法则,才能使这对矛盾在目前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的社会条件下向良性的方向转化。鉴于此,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积极查办案件,尤其是要查办大案要案,以此促进党风的好转,进而以良好的党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从而引导人们以正确的价值取向,使我们社会形成一个人人向善、个个憎恶的浓厚氛围。惟其如此,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发展,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实现伟大复兴。

篇五:“扬善”与“惩恶”需并驾齐驱

“扬善”与“惩恶”需并驾齐驱

◆林 萧

近日广东肇庆市的大街小巷都在热议一位“身边好人”阿华。阿华,全名谭院华,是肇庆市劳教所警戒科的一名员工。7月15日早上,阿华上班时,扶起一位骑单车摔倒的70多岁阿婆,对方却诬陷是阿华撞倒她,后经交警调查澄清。“老人跌倒,上去扶起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阿华说,下次有老人跌倒,还会上去扶。(9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在第全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到来之际,广东肇庆市的“身边好人”谭院华,因为扶摔倒老人由被诬陷到被澄清,再到肇庆市政府出面“力挺阿华”,从而将扶老人这一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光大,在公众普遍感觉社会道德不断滑坡的当前,此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从南京“彭宇案”至今,各种有关扶老人“惹祸”上身的新闻不绝于耳,让公众记忆犹新的是上月27日,江苏如皋市一位姓石的老太太被撞倒,公交车司机殷红彬主动上前扶起,却被老太太诬陷是他撞的,好在公交车装了视频监控,否则任由司机一百张嘴恐怕也无法说清。肇庆谭院华的遭遇基本类似,如果没有交警的调查澄清,恐怕也会陷入“好人反遭讹”的境地。正因为各地扶老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太多,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在一家知名网站的调查结果中显示,超过94%

的网友表示不会搀扶老人。这样的数据是让人震惊的,一方面说明社会道?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缙乃ネ耍币菜得骼嗨剖录斐傻纳缁岢闲哦鹊南陆怠H绻隼?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ren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人不需要担负被诬陷的心理,恐怕人人扶老人都不再是难事,事实恰恰证明,扶老人的风险系数太高,“不扶老人”呈现一边倒的趋势也就在情理之中。

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则告诉我们一个很浅显的道理,那就是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放在社会道德层面上,即扬善与惩恶,缺一不可。对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应该积极弘扬,以便让更多的人传承与发扬,反之,对各种形式的“恶”自然也不能仅仅谴责了事,在“扬善”的同时必须“惩恶”,惟有如此,“善”才能越来越多,“恶”才会越来越少。在各种老人跌倒的事件中,虽然不排除个别老人年老眼花,无法准确辨认出肇事者,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存在想找个人负责的心态,这才导致“好人反遭讹”的事件层出不穷。对于这样的老人,我们不能以怜悯、同情心放之任之,因为无论在法律面前还是道德层面都应该人人平等,只有“恶”得到惩处,“善”才能发扬光大。

从这个角度说,治疗“扶老恐惧症”的关键在于,一方面对扶老人的行为需要大力提倡,一方面对扶老人反被诬陷的现象必须严惩。遗憾的是,在各种铺天盖地的“扶老”事件中,似乎还没有任何一起“恶”受到惩处。所以,“扬善”与“惩恶”需并驾齐驱,这需要政府、司法、行政等方面形成合力,社会的天平才能保持平衡。

字数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