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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戒,博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2:37:59 字数作文
杀生戒,博客字数作文

篇一:关于佛教的不杀生戒

关于佛教的不杀生戒

放生

佛陀告诫我们,生命对每一个众生都是宝贵的,都具有强力的求生怕死的愿望,爱惜自己的生命。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并且当我们活著的时候应有安全感。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种社会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就会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变得繁荣富强。反之,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整天觉得自己不安全,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极度恐惧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们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时间考虑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这样的社会怎能发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宝贵的是生命安全,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重过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儿。所以佛陀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

一、制戒因缘

根据巴利文《律藏分别》,有一次,佛陀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欲静坐半月,除送食者,谁皆不得来我处!”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送饭给佛陀的比丘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因为缺少佛陀指导,有些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出了问题。当他们作不净观时,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无常、肮

脏,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惭羞、困恼、厌恶,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诱惑,有的自杀,有的互相帮助对方结束双方的性命,有的请别人杀而结束他们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对鹿杖沙门说:“朋友,你如果杀死我,我的衣钵都归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动下,这位鹿杖沙门有一天竟杀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后,佛陀从静坐中出来,为诸比丘说法,发现比丘明显减少,阿难报告佛陀所发生的自杀、他杀事件后,而制订“不杀生”戒。

二、不杀生戒定义

杀生戒 博客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胜于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由此可见,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对人而言,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因为,命根为一切生灵最宝贵的的东西。在这儿,一切生灵通常指三种众生:人类、动物和植物。在佛陀时代,古印度人认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动,而动物能移动;植物属于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动物和人类则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利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经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态分为三种:植物、动物和人类。具体地说,不杀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不杀人

犯了杀人罪,戒律中称为“波罗夷罪”,对出家众来说,处罚的方法是“不共住”。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厉的刑罚,又叫做断头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杀人罪,他便自动失去比丘、比丘尼的资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许他在僧团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觉的比丘犯了这条罪仍隐藏在僧团中,一旦发现,他将会被立即驱逐出僧团,因为他已不是僧团的成员,再也无资格住在寺院内,接受人天供养。

不杀动物

后来佛陀进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众,不仅不能杀人,也不能杀害无辜的动物。在很多的经典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杀生的定义:两手占满鲜血,非常残忍地、毫无慈悲之心地伤害或杀死无辜的生命。这儿通常指杀害动物。对出家人而言,若杀害任何动物,其处罚的方法比杀人罪稍轻,虽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团,但处罚也很重,他将被剥夺比丘应有的权利,不但不得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没有资格举他人的过非(过失)。

对在家人来说,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经营屠宰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杀害动物,不管是谁,以何种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不得损害植物

后来随著戒条的不断制定,戒条得以调理化,此时戒律对沙弥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样。对沙弥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杀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和人类。而对比丘和比丘尼来说,要求更高,不杀生指不杀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

正因为如此,在斯里兰卡求学时,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从地上捡鲜花供佛,而沙弥则可以从树上摘鲜花供佛。在寺院中,因为第一戒,一般情况下树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树枝毁坏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违戒律,因为挖土有可能会伤害到泥土中的小虫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动手挖土,这时就让出家人为难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有在家信徒来寺院中时,比丘们便相互谈论: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说挖一口井)。这时在家信徒听后,心领神会,便主动来寺院中为比丘造一口井。

仅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还不够,不杀生戒还要求我们做到不叫他杀或见杀随喜。在《如法经》中,佛陀说:“不应杀生,不应该指使他人杀生,不应该赞同他人杀生,不向一切生灵施暴,无论这些生灵在这世界上是强者,还是弱者。”

因此要真正持不杀生戒,我们必须戒除以下三个方面的行为:

1、自杀:自己亲手杀生,这在上面已详细讨论过。

2、教他杀: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认为人若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国,逃避末日之灾,永享天国之乐;而末日来临之时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灭顶之灾,而且死后堕入地狱,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劝人自杀,致使集体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有时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时全家老幼都成了牺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尸从烧焦了的房子内抬出来时,真叫人惨不忍睹!同样在亚洲国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盗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把“末法”变成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代名词,以此恐吓无知的民众,以达到个人敛财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尽力赚钱,奉献给附佛外道的首领们,以换取进入他们设计的天国的“资本”,给附佛外道的首领大发横财的机会。目前已被人们认清其“庐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奥母真理教,他们早就预警世人:世界末日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世界照常向前发展,为了证明其谎言之正确性,于是便叫它的信徒们到处放毒气,人为地制造世界末日来临的气氛,至使几百人丧生。也是教他杀最明显的例证。

在现实社会中,教他杀的情况特别严重。如果我们以般若智慧观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常以某种借口(为了保护某一群人的利益、权力或“捍卫”某种思想美其名曰真理),挑起争端,甚至大规模的战争,使成千上万人卷入其中,其结果是使无数人丧生!令人记忆犹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几千万人丧生。这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教他杀的记录。

在日常生活中,教他杀的情况也很严重。谋杀是众所公认的教他杀的行为,据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超过一百万人被政治谋杀,又有几千万成为军事冲突的牺牲品。所有这一切都是构成了波罗夷罪。

3、见杀随喜:见到杀生,不阻止,也是犯了波罗夷罪。譬喻:身为政府官员,得知一场屠杀事件即将发生,因怕丢官而不阻止、劝阻,也是犯波罗夷罪。如果用我们的智慧与悲心去尽力阻止杀生事件的发生,劝阻后仍无效,这不算犯波罗夷罪,因为你已尽了力。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无论是自己动手,或叫他人去杀,断了众生性命的,就是杀生。依佛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不管以何种借口,都不为佛教所承认。因此在佛化社会中,若能守第一戒,所有生命的形态都得到保护。

篇二:不杀生戒

净因法师:不杀生戒

护眼色:绿 橙 棕 黑 字体:粗体 大 中 小 作者:净因法师 发布时间:2011-3-23 22:16:40 繁體版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我们必须遵守一定的交通规则,才不会出交通事故,警察也不会找我们的麻烦;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必须遵守一定的生活规则,才能平安、健康、幸福地渡过一生。这个生活规则是什么呢?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佛陀便为我们提供了这种规律,最基本的有五条,一般称为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与不饮酒。在佛教中,戒律分性戒和遮戒两种。五戒中的前四戒(又称四根本戒)为性戒,其本身就是罪恶,无论你受戒不受戒,都是犯罪的。其意为,从宗教的角度讲,不管你是不是佛教徒;从时间上讲,不分过去、现在和未来;从空间上讲,不分中国、澳门或美国,前四戒都为保持社会安定的根本道德准则。犯了四戒中的任何一戒,不但佛法所不容许,国法也是要制裁的。譬喻:你若是佛教徒,杀人有违佛教戒规,是犯罪;你若不是佛教徒,杀人犯国法,也是犯罪。两千年前杀人者偿命;现在杀人者也得坐牢,甚至被判死刑。在美国,你若杀了人,会遭到警察的追捕;在澳门,你若杀了人,同样会受到警方的通缉!正因为如此,四根本戒(不杀、不盗、不邪淫和不妄语)几乎成了所有宗教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基督教摩西十戒中,四条最基本的戒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和不可做假见证;摩奴法典里也规定: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贪瞠;《包达夜那》法典乃举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和不贪五种;耆那教乃说有不杀生、不盗、不妄语、不淫和离欲五戒;《古兰经》规定杀人者要抵命,对淫乱的男女和诬蔑贞节的妇女淫乱者,处以鞭刑,对男女窃犯要断其手,以儆效尤;瑜伽派也说著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和不贪五戒;早在后汉时代,主张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论说,五戒与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将五常的精神,表现为具体禁止的戒条时,乃变为五戒:不杀即仁、不盗即义、不淫即礼、不妄语即信、不饮酒即智。

由此观之,五戒中之前四根不仅是佛教中诸戒之母,也是其他各大宗教赖以生存的基石;不仅是宗教徒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非宗教徒做人的行为准则。换而言之,四根本戒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最重要的道德准绳,缺少了它,很难想像社会会乱到何种程度。所以说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公民,不管你是否是宗教徒,都应该守此四根本戒,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好的文明人。第五戒

是不饮酒戒,为遮戒。其意为:饮酒的行为本身,不一定是罪恶,也不违国法。可是,因饮酒而失去理智,成为作“恶”的助缘,其后果也是很可怕的。所以佛教中也加以禁止。其他各大宗教都不强调不饮酒戒,唯有佛教特别强调它,这与佛教强调智慧有关,所以成为佛教的一大特色。现结合现实生活,说明守此五戒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一、不杀生戒

佛陀告诫我们,生命对每一个众生都是宝贵的,都具有强力的求生怕死的愿望,爱惜自己的生命。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每一个人都有求生存的权力,并且当我们活著的时候应有安全感。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在任何一种社会中,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就会活得幸福,就能安心工作,社会才能向前发展,变得繁荣富强。反之,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整天觉得自己不安全,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朝不保夕,生活在这样极度恐惧与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如何才能活著,我们的主要精力自然都放到求生存方面去了,那有时间考虑好好工作,又怎能安心工作?这样的社会怎能发展?所以在世界上,第一宝贵的是生命安全,人们爱惜自己的生命重过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甚至是自己的妻儿。所以佛陀把“不杀生”放在第一位。

1.1、制戒因缘

根据巴利文《律藏分别》,有一次,佛陀对诸比丘说:“诸比丘!我欲静坐半月,除送食者,谁皆不得来我处!”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送饭给佛陀的比丘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因为缺少佛陀指导,有些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出了问题。当他们作不净观时,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无常、肮脏,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惭羞、困恼、厌恶,感到生不如死,加以外道魔神的诱惑,有的自杀,有的互相帮助对方结束双方的性命,有的请别人杀而结束他们生命。譬喻:有些比丘对鹿杖沙门说:“朋友,你如果杀死我,我的衣钵都归你所有。”在魔神的鼓动下,这位鹿杖沙门有一天竟杀死了六十位比丘。

半月后,佛陀从静坐中出来,为诸比丘说法,发现比丘明显减少,阿难报告佛陀所发生的自杀、他杀事件后,而制订“不杀生”戒。(《四分律》卷二、《十诵律》卷二、《善见律》卷十、《摩诃止观》卷九)

1.2、定义

根据巴利《律藏经分别》,“任何比丘,若故意夺人之生命,或因此而求持杀具者、或赞叹死之美、或以死劝导,云:“咄!男子!此恶若之生,于汝何益?汝死胜于生。”如是心意,如是决心,以种种方便赞叹死之美,以死劝导者,此亦波罗夷不共住。

由此可见,戒律订立之初,不杀生戒仅是对人而言,不杀人。随著时间的流逝,不杀生戒被扩大到不杀动物和毁损植物。不杀生戒被解释为不断绝一切生灵的命根,而令其享尽天然的寿命。因为,命根为一切生灵最宝贵的的东西。在这儿,一切生灵通常指三种众生:人类、动物和植物。在佛陀时代,古印度人认为植物是有生命的,所不同的是,植物不能移动,而动物能移动;植物属于具有一根的生命,而动物和人类则为六根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的生命。因此,在巴利文《中阿含》第九十八经VasetthaSutta中,佛陀把生命存在的形态分为三种:植物、动物和人类。具体地说,不杀生戒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1.2.1、不杀人

犯了杀人罪,戒律中称为“波罗夷罪”,对出家众来说,处罚的方法是“不共住”。这是佛教戒律中最严厉的刑罚,又叫做断头刑。如果出家人犯了杀人罪,他便自动失去比丘或比丘尼的资格(非求道人),所以不许他在僧团中共住。如果遇到不自觉的比丘犯了这条罪仍隐藏在僧团中,一旦发现,他将会被立即驱逐出僧团,因为他已不是僧团的成员,再也无资格住在寺院内,接受人天供养。

1.2.2、不杀动物

后来佛陀进一步要求在家、出家二众,不仅不能杀人,也不能杀害无辜的动物。在很多的经典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描述不杀生的定义:两手占满鲜血,非常残忍地、毫无慈悲之心地伤害或杀死无辜的生命。这儿通常指杀害动物。对出家人而言,若杀害任何动物,其处罚的方法比杀人罪稍轻,虽然不是把他逐出僧团,但处罚也很重,他将被剥夺比丘应有的权利,不但不得为他人依止,更不得收徒弟,也没有资格举他人的过非(过失)。

对在家人来说,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确指出,佛教徒不可以经营屠宰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杀害动物,不管是谁,以何种理由,都犯了第一戒。

1.2.3、不得损害植物

后来随著戒条的不断制定,戒条得以调理化,此时戒律对沙弥和比丘的要求便不太一样。对沙弥和在家信徒的要求是不杀有情众生,包括动物和人类。而对比丘和比丘尼来说,要求更高,不杀生指不杀所有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和人类。

正因为如此,在斯里兰卡求学时,每天清晨,我看到比丘只能从地上捡鲜花供佛,而沙弥则可以从树上摘鲜花供佛。在寺院中,因为第一戒,一般情况下树木是不可以砍伐的,除非树枝毁坏了佛殿或佛塔。僧人挖土也有违戒律,因为挖土有可能会伤害到泥土中的小虫或植物。但如果寺院中需要水井,出家人又不能动手挖土,这时就让出家人为难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有在家信徒来寺院中时,比丘们便相互谈论:寺中需要造一口井(而不说挖一口井)。这时在家信徒听后,心领神会,便主动来寺院中为比丘造一口井。

仅仅自己做到以上三方面,还不够,不杀生戒还要求我们做到不叫他杀或见杀随喜。在《如法经》(Dhammika Sutta)中,佛陀说:“不应杀生,不应该指使他人杀生,不应该赞同他人杀生,不向一切生灵施暴,无论这些生灵在这世界上是强者,还是弱者。”因此要真正持不杀生戒,我们必须戒除以下三个方面的行为:

1、自杀:自己亲手杀生,这在上面已详细讨论过。

2、教他杀:目前在西方,成立了不少新宗教,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认为人若在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死去,就能往生天国,逃避末日之灾,永享天国之乐;而末日来临之时仍活著的人,不但不能逃避灭顶之灾,而且死后堕入地狱,永世不得再生。因而劝人自杀,致使集体自杀案件时有发生,有时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时全家老幼都成了牺牲品。看到一具具死尸从烧焦了的房子内抬出来时,真叫人惨不忍睹!同样在亚洲国家也有一些附佛外道,盗用佛教“末法”的思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把“末法”变成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代名词,以此恐吓无知的民众,以达到个人敛财的目的。信奉此外道的人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尽力赚钱,奉献给附佛外道的首领们,以换取进入他们设计的天国的“资本”,给附佛外道的首领大发横财的机会。目前已被人们认清其“庐山真面目”的有日本的奥 姆真理教,他们早就预警世人:世界末日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世界照常向前发展,为了证明其谎言之正确性,于是便叫它的信徒们到处放毒气,人为地制造世界末日来临的气氛,至使几百人丧生。也是教他杀最明显的例证。

在现实社会中,教他杀的情况特别严重。如果我们以般若智慧观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一些居心叵测之徒,常以某种借口(为了保护某一群人的利益、权力或“捍卫”某种思想美其名曰真理),挑起争端,甚至大规模的战争,使成千上万人卷入其中,其结果是使无数人丧生!令人记忆犹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几千万人丧生。这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教他杀的记录。

在日常生活中,教他杀的情况也很严重。谋杀是众所公认的教他杀的行为,据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有几千万成为军事冲突的牺牲品。所有这一切都是构成了波罗夷罪。

3、见杀随喜:见到杀生,不阻止,也是犯了波罗夷罪。譬喻:身为政府官员,得知一场屠杀事件即将发生,因怕丢官而不阻止、劝阻,也是犯波罗夷罪。如果用我们的智慧与悲心去尽力阻止杀生事件的发生,劝阻后仍无效,这不算犯波罗夷罪,因为你已尽了力。

综上所述,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无论是自己动手,或叫他人去杀,断了众生性命的,就是杀生。依佛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杀生,不管以何种借口,都不为佛教所承认。因此在佛化社会中,若能守第一戒,所有生命的形态都得到保护。

1.3、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

不少人以为守不杀生戒,是我们人类对动物或植物界的一种慈善举动,也有人因羡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这虽然是好事,但不是守此戒之本义。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是“慈悲护生”,救济将被残杀或痛苦的众生,使之得到解脱。正如印顺导师说:“从佛说《阿含经》、《法句经》,到大乘经都说明,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愿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别人(一切众生)的心情,经中称为“自通之法”,也是儒家的恕道。如经上说:“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生命(此据杀生而说),此为我之所欣爱耶?若为我所不喜爱?则去破与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命,他亦不欣爱此。不独如此,凡为自己不爱不快之法,在彼亦为不爱不快之法,然则我如何以所不爱不快之法而害他。”这就是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耶稣也说过:

“要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人与人间的正常道德,不难从这以己度他的意识获得。

篇三:谈佛教五戒之不杀生

谈佛教五戒之不杀生

李彩容

(教院09小教,0904010066,13609013734)

摘要:不杀生,跟儒家所讲的“仁”意思相同。现今,从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不杀生就是不杀害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由此对“不杀生”不以为然。佛家人吃素食,很明显地这与“不杀生”相悖离。但是,当我搜索资料文献、研究了佛教的不杀生思想后,我明白了佛家的不杀生与我们许多人理解的不杀生的不同。而戒杀放生产生的结果存在好、坏两面性。

关键词:佛教;不杀生;杀生;放生。

五戒者: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不杀生,跟儒家所讲的“仁”意思相同。仁是会意字,是两个人,意思就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仁的意思。

现今,从字面上看,很多人会认为不杀生就是不杀害一切有生命的生物,由此对“不杀生”不以为然。鸡鸭牛羊等动物,是我们日常食用的材料,它们对人类来说有很大的价值。还有蔬菜,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饮食中可以说离不开它们了。佛家人吃素食,但是很明显地这也与“不杀生”相悖离。试问:谁能做到不杀生?

在我研究了佛教的不杀生思想后,我明白了佛家的不杀生与我们许多人理解的不杀生的不同。从佛教观点来看,牛马猪羊和人类一样,同属于六道众生,只是生命层次较低。如果我们现世不止恶行善,不种下人天善因,来世也可能堕落畜生道中。1中国禅宗六祖慧能大师的劝善止恶伦理思想,引导广大信众净化心灵,增进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行善止恶,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这是禅宗之所以能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得到广大信众支持和信奉的重要原因。

那么,我们是否愿意未来成为他人的盘中餐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佛教中,将一切有感觉、有思维、有情识的生命称为有情。而将蔬菜之类没有感觉也不知疼痛的植物称为无情。凡是伤害有情生命的行为,皆属于杀生范畴。

这又涉及一个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学佛后是否必须吃素?关于这一点,五戒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五戒和十善中,都以“不杀生”为首。只有以平等慈悲之心对待一切众生,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杀生。如果人人吃素,世间就不会发生为满足口腹之欲而大肆杀戮的惨剧。

此外,学佛者还可能会碰到这一问题:如果不杀生,家中搞卫生时,怎么对待蟑螂之类的小动物呢?如果不小心误伤,是否也属于杀生?佛陀在世时,比丘们曾就类似问题请示过佛陀。2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满生小虫,负责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处理,佛说∶「除尽污水,清洁浴室。」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释然。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予以清理打扫,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死。我们清理居室卫生时,若故意用杀虫剂大量喷洒,自然属于杀生。若是无意间误1中国佛学院学报、《中国佛学》编委会编,中国佛学= The Chinese buddhist studies·2010年总第二十八期,北京: 中华书局, 2010。P4。

2圣严法师,学佛群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P72。

伤,虽也存在业罪,但不算犯杀生戒。此外,误伤后应立即生起忏悔心,为它们念佛,并将念佛功德回向它们,祈愿它们早日脱离恶道之苦。

海涛法师是目前台湾佛教僧青年中影响较大的法师之一,他在《正法念处经》讲座中曾经说:有五因缘,虽是杀生,无杀罪业。第一种是走路时无意踩死了小虫蚂蚁等。第二种是医生为了让病人康复进行治疗,但病人不治而亡。第三种是病人因为吃了医生开的药而死,但医生不是故意为之。第四种是父母以慈爱之心,为了教育孩子而把孩子打死了。第五种是烧火的时候,无意杀虫,而虫子自己掉进火里烧死了。上述五种情形,虽然杀生了,但不获杀生之罪。

不杀生不仅是为了尊重生命,更是为了培养自身的慈悲心。。佛法教我们不杀生,不但是不与一切众生结冤仇,同时更是培养自己的大慈悲心。慈悲心是性德,真心里面本来就是慈悲的,养自己的慈悲心。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是从不杀生上来培养,帮助我们明心见性,这条戒律有这么大的功德。杀生业障非常重,障碍明心见性,障碍我们得一心不乱。因为一个好杀的人,瞋恨心必定重,瞋恨心重的人,念佛怎么会得一心?修禅怎么会得禅定?所以佛法把不杀生列为一切戒条里第一条戒,是有道理的。

3在佛家的不杀生的影响下,雪里脚下的藏族人家开始了“戒杀放生”。 “放生”是藏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习俗,属于民俗宗教活动范畴,各地表现形式大致相同——生灵放归大自然,任其自生自灭。无论农区牧区,藏族人家家养奶牛,喝的牛奶、用的酥油都是它的恩赐,所以在家畜中奶牛也最受宠。许多山村都有将奶牛尤其是老奶牛放生的习惯。在藏区,有的人为了求全家人的幸福和吉祥,就将自家某一特定的牛或羊作为放生对象,任其自由生长,不耕、不驮、不杀、不售,死后其皮肉也都不用。放生对象不仅是牛羊,还有鱼类及野生动物,所以其结果达到了保护生态的目的。放生最大的好处就是和谐了人与自然。

但是,有些地方无节制地放生,严重地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的农牧民盲目地将全家人的平安、吉祥、来世的幸福寄托在放生行为上,牲畜倒是“解放”了,一家人却靠政府救济度日,为了来世,不惜自己和家人的今生贫困窘迫,心甘情愿地过苦日子。也有的牧民把“百头牛”、“千只羊”视为富裕的象征,并且恪守佛教“不杀生”的思想信念,宁肯将牲畜养到老到死也不肯杀、不肯出售,甚至将成群的牛羊赶到山上放生,不仅破坏了草场、浪费了自然资源,还致使资源不能转化为商品,群众生活得不到改善更谈不上提高。这样的放生观念无疑是不可取的。

3杨学政、格茸拉姆,佛光里的诗化人生,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P5-15。

篇四:不杀生(持戒问答)

持戒问答整理——不杀生

(可根据时间节选学习)

何为杀生——印光大师说:“贪生怕死之情,动物和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既然热爱生命,动物怎么可能甘愿去死?由此想来,怎么能杀生呢?一切众生在六道中轮回,都是根据其所造的善恶业上升或下堕的。我们与这些动物,在多生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想着怎么救拔都来不及,哪能忍心杀害呢?一切众生,都有佛性,来世都将成佛。我们要是堕落了,还指望人家来救拔哩。另外,既然造了杀业,必定要堕恶道,偿还过去世的杀债。相互之间杀来杀去,没有了结的时候。由此想来,怎么敢杀生呢?

“然而杀生的根源,是为了吃肉。如果知道了上面所说的因缘,自然就不敢吃了。有些愚昧之人说肉是美味,却不知肉本是精血所成,里面盛着屎尿,外面夹杂粪秽。腥臊恶臭,哪有什么可美的?常这样对肉作不净观,吃了都忍不住要吐出来。

“另外杀生的‘生’包括了人和动物,蛆虫鱼虾,蚊子牛虻,跳蚤虱子,凡有生命的都是。不能说大的不能杀,小的就可以杀。佛经里广说戒杀放生的功德利益,世俗之人不见得读得了。

· 珍珠

问:如果买的东西里面有珍珠,养殖或者天然的,也是涉及到杀业吧?如果是人造的可以吗?

答:可以。

· 皮具

问:学佛之人是不是尽量不用皮具?如果背包上只是有一点点皮也不好,那已经买了的皮具该怎么办呢?

答:是的,最好不用,已经买的,继续用就好,不要浪费。 · 网络游戏

问:我现在做网络游戏,在游戏里经常要杀很多怪物,这算不算杀生? * 答:这也是杀生,会在人的意识中增加杀念,这是很可怕的。

问:有一事不明白:为什么在网上种菜、杀虫子也算杀业呢?并没有杀真正的虫子啊,是不是有打杀的网络游戏都不能玩?

答:这是意识中造杀业,也是犯戒。是的,凡是打杀的游戏都不能玩。

问:我现在在玩一种叫做开心农场的网络游戏,就是在网上种菜,里面有一项内容就是用杀虫剂杀菜上长的虫子,请问可以玩吗?

答:最好不玩,这也是杀业。

· 兵器模型

问:我很喜欢兵器,做了许多相关的模型。学佛以后,我妻子说它是一种杀人工具,不好。我是否应该放弃这项爱好? *

答:爱好本身就是一种贪欲和痴迷,和佛教十善提倡的不贪、不嗔、不痴是相反的,是堕落三恶道之因,应该戒绝。

问:在路上有人问路,问买肉在哪买,该怎么回答?

答:可以回答抱歉就好吧?阿弥陀佛

问:出去一起吃饭,同事或者朋友吃的是肉菜,我吃素,如果是我买的单的话,我是不是也犯了杀戒呢?

答:向您推荐地藏七常见问题9000例——

问:学生在家吃素,要是在外边有应酬,吃肉了,过后用不用做忏悔? 答:要忏悔。

问:朋友要我请客吃饭,可他们都吃肉,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能推掉,就推掉最好。或者,如果有素食馆,请他们到素食馆去体验体验素食的好处。如果实在没办法,也可以你吃你的素,他们吃他们的肉,这个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行。

问:朋友请吃饭都是肉的那该怎么办?或到亲戚家吃饭几乎都是有肉的,不可能不吃吧,少吃那算破戒杀生吗?

答:如果有条件最好表明态度,说明自己吃素,请他们做素菜为好。如果不合适

表明态度,那就最好吃肉边菜。

问:弟子工作出差次数较多,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同席的人点一些肉食,这时心中替它们默念三皈依,有用吗?

答:有用。

问:我才22岁,不知道怎么处理吃素的这一问题。与朋友出去吃饭,我是要直接说我信仰佛教,还是骗人说我减肥,所以吃清淡点?我又怕犯口业。 答:可以找些理由,说明吃清淡些。

问:弟子打七一年多了,自己戒杀放生,家里人也很受益!可是最近爷爷去世三年要做法事,在南方都是乡亲们一起聚会喝酒吃肉,根本不是法事。我推崇素食去办这次法事,家里基本同意,但是说要最后一顿吃荤,本来是要每顿都是荤的。弟子非常怕,实在不行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

答:能够这样已经很好,可以祈求佛菩萨加持大家少吃肉不吃肉。

问:我在正月初七那天晚上和久别重逢的朋友聚餐。餐桌上朋友极力劝我不要吃净口素,并且举出很多其他的朋友吃素身体缺乏各种营养的例子。大家都劝我,并且因为久别重逢,一定劝我喝些酒。无奈之中,只能随顺了他们,在吃的时候默念“阿弥陀佛”,我心里也特别地不舒服,也很无奈。这样算不算犯戒啊? 答:没关系,偶尔情况,我们无奈,但是以后最好少接触这种人,自己继续吃素修行。

篇五:印光大师:杀生罪过不异杀佛 痛心戒绝才能解脱

印光大师:杀生罪过不异杀佛 痛心戒绝才能解脱

蛤蜊蚌壳,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即杀之后,方知是佛。(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佛视一切众生皆是佛,故《梵网经》云:“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恶修善,发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断尽烦惑,亲证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能信一切六道众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极力劝导,互相维持,于同类决无相争相杀之恶作;必定要戒杀护生,大设方便,于异类决无食彼益我之惨心。

人由不知自己与一切众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杀人盈城、盈野以相争与杀彼之身以期悦我之口腹也。

世人杀生,习以为常,大小事体,皆须行杀:祭神、祀祖,养亲、待客,无肉则不能为礼。以极苦极惨之事加诸物,用表我之诚恳孝敬。在迷情边论则尚有可取,在实际上论则大为可怜也。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轮回六道,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生互杀。

佛于诸大乘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即杀之后,现诸异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众生。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载籍所记,何能备述?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即杀之后,方知是佛。

是知杀生不异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须知人物虽异,灵蠢互形,蠢人识暗,灵物智明,五伦八德,固不让人,其诚挚处,比人更深。敢以我强,杀食其肉,致令未来,常受人食?

历观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孙必定贤善发达;凡害人害物者,子孙必定庸劣灭绝。故孔子之赞《周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余庆、余殃者,正庆、正殃之盈余也。正庆、正殃,乃积善、积不善之本人受于来生后世,比余庆、余殃当超过百千万倍焉!人若知此,断不肯以一时之小快愉,致永受大祸害于无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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