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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一个人赔偿多少钱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3 23:32:03 体裁作文
马航一个人赔偿多少钱体裁作文

篇一:网络原文 马航究竟要赔多少钱?

马航究竟要赔多少钱?

在经历了18天的等待与煎熬后,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于3月24日晚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MH370终结于南印度洋”。

截至目前,仍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显示MH370航班确实失事,造成事故的原因仍然未知,但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下称“马航”)必须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国际评级机构标普的专家预测,马航MH370班机失联个案可能将成为2001年美国“9·11”事件以来最大的一桩空难理赔。

作为马来西亚第一大航空公司,马航是全球少数的五星级航空公司之一,但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连年亏损的马航早已深陷财务困境,而此次事故对于早就不堪重负的马航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也许会成为压垮马航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3年马航净亏损达22亿元

由于经营不善,马航最近几年连续出现亏损情况。2011年至2012年马航的净亏损额分别为人民币47.4亿元、8.1亿元。根据马航公布的2013年业绩统计数据,公司尽管实现销售比上年增长9.9%,但是净亏损达到22亿元,亏损额为上年度的2.7倍。

马航长期以来一直属于高成本、低收益的经营状态。马航公司财报显示,马航2013年第四季度运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幅达7%,主要来自于燃油价格9%的上涨,燃油成本占公司成本高达39%。此外,市场营销支出以及客机维护、老旧客机淘汰的存货贬值准备金等支出也同比增加6%。同时,马航还面临国内及国际航班的市场份额不断被同属一国的亚洲航空公司蚕食的现状。

亚太航空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3月底,在马来西亚国内航线和国际航线市场上,马航的份额分别为40%和39%,而亚航则分别占据了51.5%和50%。

过去一年,马航的股价已经下跌了将近四分之一。自从2014年3月8日宣布MH370失联以来,马航的股价更是一路狂跌,跌幅曾高达20%;24日晚MH370失事的消息传出,25日马航股价再次下跌2.3%。

至少要赔2800万美元

由于目前失联客机尚未发现,事故原因不明,马航迄今暂未启动赔偿程序。按照国际惯例,航空公司会在空难后先行向家属给予一定补偿,在查明事故责任后再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3月10日晚,马航宣布向每位失联乘客的家属发放特别慰问金,中国乘客领取3.1万元人民币,境外乘客领取5000美元,并承诺这个款项不会从将来的最终赔偿中抵扣。

鉴于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1999年通过的《蒙特利尔公约》(即《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缔约国,一旦赔偿机制启动,《蒙特利尔公约》将成为此次航空事故的法律赔偿依据。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不管有无过错,航空公司必须对每名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11.31万欧元特别提款权,航空公司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这就意味着MH370每名乘客的家属最低能获得接近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马航因此至少要承担共计2.2亿元的赔偿,但如果马航被证明有过错,则赔偿金额将远高于此。

《蒙特利尔公约》同时规定,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出来后,如果航空公司证明事故不是由于航空公司的过失、其他不当行为、不作为造成的,或者损失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失造成的,则航空公司不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乘客家属不能再向航空公司索赔。

但是如果乘客的人身伤亡是航空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则航空公司承担无限制责任。乘客家属

可以和航空公司协商,或通过诉讼索赔。

在国际性空难中,由于乘客国籍、理赔地、事故原因等因素不同,最终获得的赔偿也可能会相差很大。如果启动诉讼索赔,涉及多个国家、适用不同法律,选择不同的法律、不同的管辖地,赔偿金额也会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失事飞机的出发地、目的地、经停地都可以适用该公约,因此,马来西亚、中国、澳大利亚都可以作为赔偿诉讼的管辖地。此外,作为飞机制造商的美国波音公司也可能成为被告,家属也可以选择美国作为起诉地。

截至发稿时,记者了解到已有两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分别代表不同家属向当地法院起诉马航和波音。其中,代表印度尼西亚籍乘客家属的一家位于芝加哥的律师事务所向媒体表示,如果成功索赔,这起诉讼中家属会获得近15亿美元的赔偿。

据了解,马航曾向德国安联集团投保,整张保单由机身险和综合责任险组成,涉及MH370航班的机身险限额约为1亿美元,综合责任险限额为17.5亿美元。

由于事故原因未明,机身赔付也会有多种可能。如果是一般失事,会触发机身险保单;如果涉及恐怖袭击,触发的则是机身战争、劫持险保单。相比之下,责任险赔付金额的确定更为复杂。也就是说,马航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能否足够用来支付其应付的赔偿金额尚且未知。 难以挽回的信誉危机

虽然最终谁来为此次的赔偿买单尚无定论,但是马航无疑首先要承担此次事故对其信誉造成的影响。

MH370事件发生以来,马航及马来西亚政府的作为一直让人诟病。在关键信息上,如最后确认的失联事件及失联地点,马来西亚方面发布的消息一直相互矛盾,模糊而反复,从南海开始向两个方向扩散,横亘了几乎整个半球。直至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宣布飞机“终结于南印度洋”时,仍无法提供可靠的证据,各方质疑四起。期间暴露出的马航安检问题,假护照事件及机组人员的可疑,更为马航的信誉蒙上了一层寒霜。

马来西亚总理宣布MH370“终结于南印度洋”的消息后,由中国乘客家属组成的马航MH370家属委员会发出了多份声明,直指“马航、马政府、马军方是杀死乘客的真正刽子手”,要求马方公布更多信息。

新浪在线民调显示,截至3月25日早上,在逾38400名参与调查者中,超过77%的网友表示客机失事影响大马旅行计划。不少网友表示“这辈子再也不会选择马航。”据路透社报道,共计11家中国旅行社表示受马航客机失联事件影响,中国赴马旅游订单已大幅下滑。 美国《商业周刊》称,马来西亚一年的访客中有7%来自中国,如果失去这一部分客源,那么对于马航已经不乐观的经营现状来说,想要扭转亏损更是难上加难。

“尽快将马航破产提上日程”

马航的主要控股公司Khazanah Nasional隶属于马来西亚国家主权基金。鉴于马航惨绿愁红的财务困境,“冗员现状,荒谬的要求及其难以让人理解的采购需求”已经使得自身难堪重负,今年2月新加坡《商业时代》曾在报道中敦促Khazanah Nasional公司尽快将马航破产提上日程来“摆脱马航带来的巨大的经济负担” 。

若马来西亚政府决定不再为马航继续买单,那么这次的事故也许会成为压垮马航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世界航空史上,曾有多家航空公司因空难遭遇破产或停运的命运。2008年,西班牙航空一架MD-82客机在马德里起飞时冲出跑道,并爆炸起火,事故造成154人死亡。出于安全考虑,2012年1月27日,西班牙航空宣布停止运营。

最典型的莫过于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美国泛美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47客机在苏格兰小镇洛克比上空爆炸坠毁,造成270人丧生。这起洛克比空难严重影响了泛美航空的营运,曾是美国最主要的航空公司之一的泛美航空公司于1991年宣布破产,曾经的辉煌烟消云散。

篇二:马航失联事件赔偿分析

马航失联事件赔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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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11”事件赔偿回顾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劫持了美国4架民航客机,其中两架撞塌了纽约世贸中心“双子大厦”,一架撞毁华盛顿五角大楼的一角,另一架坠毁造成数千亿美元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9·11恐怖袭击共造成近3000人死亡,重伤者在400人以上。据统计,在“9·11”事件中遇难或受伤的公民每人平均获赔310万美元,共计87亿美元;政府救援机构(如消防员等)遇难或受伤的人员共获赔偿19亿美元,其中第一批赶到事发现场的人,此前已从各慈善机构获得人均110万美元的赔偿;而赔款的大部分共计约233亿美元,是纽约市各类在“9·11”事件中经济受损的公司获得;另外还有约35亿美元的赔款支付给了由于“9·11”事件而失去工作、不得不搬家、精神与身体受到伤害的人们。

保险公司、政府及慈善机构等支付了上述理赔款项,其中保险公司担付了51%,共计约196亿美元;政府担付了42%,共计约158亿美元;而其余的7%,约27亿美元由各种慈善团体支付。赔偿总额还不包括对于民航系统的经济支持,也不包括公共建筑、交通系统或者基础设施的修复。

美国空难赔偿遵循的原则是按受害者本人如果没有死伤,在一生中可能挣到的金额来赔付,因此不同申请者得到的赔偿非常悬殊,从几十万到几千万美元不等。

二、马航空难赔偿焦点分析

2014年3月8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号为MH370的波音777-200客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计划6:30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却在凌晨1:20分失去联系。燃油最多支持7小时,飞机最后的消息来自南印度洋海域。机上有154名中国人。

关于如何解决马航的索赔问题,除了通过诉讼途径,从国内外空难索赔的历史来看,和解是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和解协议可能在诉前达成,也可能在诉讼中或诉讼后达成。当双方无法达成诉前和解时,诉讼仍然会成为当然选择。不同于发生在一国国内的空难事故,此次马航空难属于跨国空难,除了赔偿数额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实体问题,

搞清楚案件由何国何地法院审理的管辖权问题与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依据何国何地法律的法律适用问题是索赔诉讼需要明确的首要前提。

1.索赔依据

目前而言,虽然事故确切原因尚未查明,但针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索赔在国际法层面已经有法可依。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按照运输合同,出发地与目的地均为缔约国的国际载人运输空难索赔适用本公约。两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因此该公约对中国与马来西亚生效。另外,马航MH370属于公约所界定的国际载人运输且不在公约允许缔约国作出的保留范围之内,因此,对于机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分别为马来西亚吉隆坡和中国北京的乘客(不管其国籍)而言,公约自然成为乘客家属向马航索赔的基本依据。

2.诉讼法院选择

如果乘客家属向马航提起索赔诉讼,首先应确定在哪里告。根据公约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在以下法院起诉:承运人住所地法院、承运人主要营业地法院、签订合同的承运人营业机构所在地法院、目的地法院、发生事故时乘客主要且永久居所所在地法院。需要注意的是,首先,以上法院都必须在公约缔约国内。其次,上述第五种管辖权只适用于乘客基于人身伤害、死亡而提出的索赔要求,不适用于行李等财产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原告选择在第五种法院起诉,则行李损失赔偿要求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再次,根据公约第49条,公约对上述管辖权的规定具有强制性,试图通过国际航空运输合同条款或当事人在损害结果发生后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之外法院的做法都是无效的。这可以理解为,马航如果为乘客设置了选择上述规定之外的法院解决索赔诉讼的格式条款,这样的条款无效;或者,如果乘客家属与马航选择上述规定之外的法院作为审理索赔诉讼的法院,这样的选择也是无效的。

一旦管辖法院确定,就涉及国内法的适用问题。例如,公约规定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即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应当到达目的地之日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是,公约同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受理案件的法院的法律确定。如果乘客家属选择在中国法院起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会因特定事由发生中止或中断。例如,航空器搜寻未果可导致时效中止,从找到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乘客家属向马航提出赔偿要求会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

算。因此,对马航索赔诉讼不仅需要依据公约,涉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很多程序和实体规则还要看国内法的规定。

3.赔偿责任构成

对于所有空难罹难者及受伤乘客来说,首先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得到赔偿:

一类是商业保险,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购买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为购买的航空意外险。这类保险对保险责任和赔付金额有详细的规定,理赔过程也比较简单。一些国家的航空公司在机票的价格中就已包含了商业保险的费用,因而具有强制性。

另一类是责任赔偿,即发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据相关国内法及国际法所必须担负的赔偿。责任赔偿根据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理赔过程也较复杂,因而在空难发生后,赔偿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责任赔偿上。

马航空难的国际因素加剧了乘客索赔的复杂性与艰难性。随着调查程序的进行,新的事实又会导致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依赖于不同的法律规则。查清马航空难的原因不仅是给遇难乘客家属及国际社会疑问的一个解答,从法律视角看,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主体。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性质不同,案件定性就会不同,这意味着索赔者与赔偿者之间的请求权基础会有差别,从而其间所适用的法律规则就有所区别。同时,责任主体的不同还会影响诉讼地与管辖法院的确定,并最终影响索赔结果。例如,假若事故是因飞机质量问题引发,责任主体是飞机制造商,则索赔诉讼可能被定性为侵权纠纷从而适用侵权法,案件可能由波音公司所在的美国法院管辖。如果事故系恐怖袭击,责任主体还包括恐怖行为的发起者或资助者,则索赔诉讼也可能被定性为侵权纠纷从而适用侵权法,但案件可能由与责任主体有关的其他国家法院管辖。

提到马航索赔,人们往往更关注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希冀法院或法律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结果固然重要,但是对于这样一起跨国民事诉讼而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能给出明确答案的法院或法律规则。马航索赔诉讼涉及多个国家,由于这些国家法律制度不同,法院审判规则有别,法律冲突在所难免。《蒙特利尔公约》的出现即是为了解决这样的冲突,通过统一规则使得跨国空难索赔能够尽快实现。但是,公约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

统一,法院的审判程序、诉讼时间的长短、赔偿数额的多少等问题还需要相应的国内法规定。

三.遇难家属索赔流程

1.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

鉴于马航事件作为一起国际旅客空难事故,家属可依据以下法律索赔:1、乘客国籍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2、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以《蒙特利尔公约》为主;3、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等等。

索赔诉讼首先要选择准据法,准据法分为两种,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一般情况下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蒙特利尔公约》是1999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外交会议上通过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2009年通过修正案。中国、马来西亚、美国均是签约国,所以,在法律适用上,应当优先适用于《蒙特利尔公约》。

2.何时可以申请理赔?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35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之日、应当到达目的地点之日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的,丧失对损害赔偿的权利。上述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确定。

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第135、13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并且,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第28条,“因航空器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者伤害的,承运人应当在其国内法有如此要求的情况下,向有权索赔的自然人不迟延地先行付款,以应其迫切经济需要。此种先行付款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并可从承运人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抵销。”关于先行付款的规定,承运人不论对事故是否负有责任,都应当不迟延地向失事乘客或者亲属先行进行赔付。

3.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起诉法院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失事飞机的出发地、目的地、经停地都可以适用该公约。据此,马来西亚、中国都可以作为赔偿诉讼的管辖地。此次失联案如果与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有关,家属也可以考虑在美国起诉波音公司,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波音公司一并作为被告。

在美国,空难赔款额一般在100万至500万美元;马来西亚的空难

赔款一般是30万至50万美元;中国的空难赔款一般在120万至150万人民币。就赔偿金额而言,美国是中国的10倍,马来西亚是中国的5倍。若要取得更多的赔偿,乘客家属可入禀美国法庭寻求裁决,因为美国法庭向来对这类案件作出比亚洲国家更慷慨的赔偿。但问题可能在于,需找到可将此事件与美国联系起来的证据。而在本国的法院受审,则本国的法官可能会对本国的受害者更有同情心,也将有利于家属索赔。

任何所得都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马航诉讼赔偿来说,三个国家在诉讼时间上,美国一般需要3-5年,在马来西亚一般是1-2年,在中国一般是1年。所以,遇难乘客家属可以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自认为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获取赔偿。

4.两步递进,计算赔偿

《蒙特利尔公约》最大的特点是通过两步递进形式为旅客人身伤亡赔偿引进了无限制责任概念。第一步不管有无过错,航空公司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11.31万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20万)。这就意味着MH370乘客家属即使未投保商业保险,也可获得1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第二步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是航空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则航空公司承担无限制责任。乘客家属可以和航空公司协商,或通过诉讼索赔。如果航空公司证明事故不是由于航空公司的过失、其他不当行为、不作为造成的,或者损失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失造成的,则航空公司不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乘客家属不能再向航空公司索赔。

在此次马航事件中,多重证据指向机组人员的过失是导致空难发生的直接原因,无论是否为劫机,马航在损失赔偿中都不能摆脱责任。

篇三:马航两起空难赔偿超5亿 三年净亏损达77

马航两起空难赔偿超5亿 三年净亏损达77.5亿元

公司报道浙江在线-今日早报2014-07-20 06:14

马航两空难 赔偿超5亿

三年净亏损达77.5亿元

马航陷入破产阴影

屋漏偏逢连夜雨,4个月内两次空难,让已经连续亏损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成为绝对的悲剧主角。

根据马航财报,2011年-2013年,马航三年净亏损达77.5亿元人民币,而今年第一季度,马航净损失扩大了三分之二,达到约8.6亿元人民币。 记者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计算发现,包括先期赔偿在内,两次空难,马航将支付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

马来西亚总理承认,现在要拯救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马航或许为时已晚,不排除马航宣布破产的可能性。

相似的深夜电话,双重悲剧创马航

“又是马航?!”这是不少人得知MH17航班17日在乌克兰境内坠毁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对于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员工以及马来西亚政府官员来说,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怎么又是我们?!”

4个多月前,MH370航班失联事件让马航以及马来西亚政府备受舆论压力。当一切似乎正慢慢回归正常轨道时,MH17航班坠毁事件让马航及马来西亚官员重回噩梦场景。马航员工回忆,当地时间17日深夜11时许,MH17航班出问题

的消息开始传到马来西亚。不久,一些已经进入梦乡的公司高管接到电话,紧急赶往机场,协助设立事件应急中心。

“当我们走入会议室,环顾四周,我们看到了MH370事件中一样的同事、一样的熟悉面孔,”一名政府官员说,“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气。天啊,我们难以相信这种事会再次发生。”

3月8日,马航MH370航班凌晨从吉隆坡出发,起飞约两小时后同控制中心失去联络。不少公司高管和政府官员同样在睡梦中被电话唤醒。

“MH370事件仅仅4个月后,正当我们的生活开始恢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让我们非常难以接受,”一名航空公司高管对路透社记者哭诉,“你难以想象这是多么让人沮丧,多么让人情绪激动。每个人都不相信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还要把所有的感情再经历一次。”

同一航空公司在不到5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震惊全球的航空事故,这一几率同样令外界震惊。

美国运输部前官员奥利夫·麦吉用“史无前例”来形容马航的双重航空事故:“马航已经处于国际航空安全历史上的最严重危机中??我想象不出它作为一家企业如何能够从(两起事件)中恢复过来。”

连续亏损,是否能承担这么大损害赔偿?

曾代理过中国、美国等多起空难的律师郝俊波19日告诉记者,对于马航来说,如果航空公司在事故中没有重(转 载于:wWw.SmHaIDA.cOM 海达 范文 网:马航一个人赔偿多少钱)大的责任,其实航空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并不是特别多,大多数的赔偿金将会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来支付。

对于马航可能破产的说法,郝俊波说,像马航这样的航空公司,一定会投下数量不少的破产保险。如果马航因为这两起事件而导致破产的话,即使马航还需要支付一部分的赔偿金,其投保的破产保险的获得款也足够支付这一部分的赔偿金。

不过,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表示,在事故调查出结果之前,所有的先行赔偿金和慰问金应该都是由马航先行支付,保险公司没有责任进(微博)行先行赔付。

据悉,德国安联集团是受理马航坠毁客机理赔的主要再保险商,险种为飞机机体(针对飞机本身的保险)和责任险(包括乘客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英国保险中介公司威利斯集团是这笔保险的经纪商。

伦敦保险中介公司Aon Plc 估计坠毁的马航客机价值为9730万美元。Aon还表示,Atrium 承销集团有限公司是受理战争险的主要保险商,如果最后证实坠机与恐怖主义或军事行为有关,他们将进行理赔。

值得指出的是,战争险有免责条款,但这需要相关机构认定。

这是继马航MH370事故以来,德国安联第二次被卷入马航客机意外事故的理赔漩涡中。安联和威利斯是几个月前失事的马航MH370客机的主要保险商和保险经纪。目前MH370事件依然无法定性,所以乘客家属赔偿事宜尚无定案。 接连两次空难,马航怎样赔偿?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不论航空公司有无过错,不管责任归属如何,航空公司都应首先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上限约17.58万美元的赔偿,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豁免。如果过错方是承运人,则赔偿无上限。

民航法专家刁伟民教授指出,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马航应当启动先行赔付程序。即便是事故被认定是军方击落,那么航空公司也应当先行赔付旅客,并在事故原因查明后与事故责任方再进行法律关系处理。 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民航律师张起准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一旦确认此次事件是由于恐怖袭击或者军事打击造成的,那么马航可以说也是受害者。在过往历史中,同性质事件从未有过航空公司赔偿的先例,一贯做法是通过遇难者所属国向责任国索赔。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造成270人遇难,遇难者家属在

15年后获得了利比亚政府每人1000万美元的赔偿金,或可作为赔偿标准的一个参考。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篇四:法律角度看“马航事件”——家属赔偿问题

法律角度看“马航事件”——家属赔偿问题

作者: 刘毅 江西省赣州市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

3月24日晚间10时,在吉隆坡召开的临时紧急发布会上,失联17天的马航MH370被确认在南印度洋坠毁,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亲自宣布了这一消息。纳吉布称,根据英国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数据得出结论,此次航班是按南部航线飞行的,最后位置是在印度洋中部、珀斯西部,此处无任何着陆地点。

根据马方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马方新闻发布会确认MH370失联航班已经在南印度洋坠毁。虽然没有一系列完整的证据链,马方所发布的坠海信息也被大多数的国际媒体的质疑,但是目前所存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还是在很大程度上表明马航MH370已经坠海。

那么假设马航MH370确实已经坠海,接下来,人们关注的重点则将是家属赔偿的问题。大家所关心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若马航MH370确定为劫机,马航还需赔付吗?

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蒙特利尔《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规定,不论是失事还是被劫机,只要乘客遇难或受伤,马航都要按照公约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2、假设MH370失联航班确实坠海,无一生还,家属可以得到多少赔偿费用? 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对于人身方面的最高额度为10万特别期权(大约95万元人民币)。此赔偿不包含在航空意外险之内。

最终家属将得到多少赔偿费用,还没有定论。如果是因为劫机而坠海,也还要分不同的状况来分析。是恐怖组织有预谋的劫机行动?还是因为马方国内的因素所引发的劫机?不同的情况下,责任方是不一样的,具体的赔偿数额也是有差别的。假设劫机者为马方机组成员,那么马航方面要承担的责任自然会比较大。

3、家属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诉,会不会错过起诉期限?

有些家属开始担心起诉马航的起诉期限问题,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索赔在航班应到之日起两年内均可起诉。从马航MH370应到北京之日开始算起,现在才过了半个多月,所以不用担心因延误时机无法获赔,家属可以在近期开始着手准备起诉事宜。

4、家属可在哪些地方提起诉讼,是不是一定要去马来西亚提起诉讼呢? 因为MH370失联航班为美国波音777-200机型执飞,由吉隆坡机场起飞,飞往目的地北京,如果调查结果与机械故障或者人为因素有关,飞机制造商、吉隆

坡机场、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潜在的索赔对象。据此,家属可在马航所在地吉隆坡、目的地北京或发动机生产国英国的法院进行起诉。假设MH370失联航班坠海事故因飞机质量本身引起,乘客还可起诉飞机制造商——美国的波音公司。

5、家属到哪个国家提起诉讼才能获得最高赔偿呢?

由于不同理赔国家的理赔依据、费用不同,所以笔者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是能够在美国起诉,美国有相关案例支持了遇难家属几百万至上千万美元的赔偿请求,如果能够在美国起诉胜诉的话,那么对于遇难家属而言,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安慰方式。

篇五:马航至少需赔付每名乘客120万元 国内险企开始理赔

马航至少需赔付每名乘客120万元 国内险企开始理赔

3月17日,家属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出诉求。京华时报记者潘

之望摄

昨晚,保险公司启动理赔应急通道,据不完全统计,国内24家保险公司约190人次购买了商业险,理赔预估金额超3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马航至少需赔付每名乘客120万元。若是飞行员劫机,家属还可提起人身损害诉讼,马航将赔付更多。

□保险赔付

1.商业保险无保单也可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表示,航空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保险的赔偿,凡购买了保险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伤害险或人身意外险的乘客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第

二部分是责任赔偿,如果乘客没有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险,则只能获得此部分的赔偿。

对于购买了航意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据了解,自MH370失联之日起,各个保险公司立即展开排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4家保险公司约190人次购买保险(或存在单人购买多家保险公司产品情况)。 庹国柱表示,目前飞机已经确认失事,就商业保险而言,即使家属没有找到遇难者投保的保险单,也可以获得赔偿,“保险公司在确认飞机失联后就开始着手准备赔偿了,现在确认为坠毁,预计商业保险部分的赔偿很快就可以落实到位”。

2.国内保险公司开始理赔

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对于此次马航事件赔偿金额暂时没有最终统计数据。但昨天晚间,中国平安[0.00% 资金 研报]表示,初步确认的客户数为50人,预估的金额在1245.21万;中国人寿[0.00%资金 研报]则表示经排查确认承保该航班中方旅客32人,涉及保单74份,预计给付金额近900万;中国太保[0.00% 资金 研报]表示,此次马航事件涉及12位寿险客户,预计总赔付约404万元;泰康人寿此前表示排查到12位客户,预估赔款约450万元。另外,包括中国人保、新华保险[0.00% 资金 研报]等多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将开通绿色通道,配合有关部门空难处理程序。

中国平安昨天晚间已完成首批17位客户预赔付逾370万元。

3.责任险每人至少赔120万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在涉及不同主权国家时,责任赔偿应适用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又称《蒙特利尔公约》),用两级责任制度规制航空承运人的责任。按照国际航协的《蒙特利尔公约》,无论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都要向遇难的客户赔偿10万的特别提款权。如果能够证明航空公司有责任,航空公司通常都投保了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如果有责任的话可以得到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就要根据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状态来进行确定,没有一定的标准。

据了解,《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规定在损失不是由于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或者其他不当作为、不作为造成,或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当承担追加责任。如若马航可以证明失联事件是恐怖分子所为,或者自身没有过失,则马航不需承担额外赔偿。

到目前为止,马航还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金额。按照国际惯例,航空公司会在空难后先行向家属给予一定补偿,在查明事故责任后再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此次马航先向乘客家属发放了3.1万元慰问金,并承诺这个款项不会从将来的最终赔偿中抵扣。

此外,根据《蒙特利尔公约》,每名旅客可获得不超过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2009年12月30日起,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提高至11.31万欧元,大约120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只要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不得免除责任。同时,若托运行李时无声明,行李的毁灭和遗失的赔偿以1000欧元特别提款权为限。

4.恐怖袭击不影响保险理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教授庹国柱表示,目前有关马航MH370坠毁的猜测有很多,包括有消息称马航遭遇了恐怖袭击、机组人员劫机等,但无论商业险还是责任险,均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只要是发生恐怖劫持或者其他主观故意的行为没有发生在被保险人身上,那么对于被保险人自身来说就是遭受到了一个外来的、突发的、非他自己本意的一种意外伤害。这样的话实际上都是符合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的。

5.德国保险集团承保马航

由于航空领域存在较大风险,一般情况下,航空公司会为自己的飞机投保机身险和综合责任险。如果遇到战争或者恐怖袭击等特殊事件,机身险是将其责任除外的,但是综合责任险并不除外,承保的保险公司都会选择再保的方式分散风险。

以2009年法航空难为例,按照当时国际航空险承保人估计,法航失?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苫婕暗?亿美元的机身保险和10亿美元的责任保险赔偿。据悉,法国安盛保险公司为该机的首席保险人,保单由怡和保险经纪在巴黎安排承保,伦敦首席承保人为美国信利金融公司旗下XL保险公司。

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的知名国际保险集团Allianz3月11日确认,其为马航MH370的主承保人。据悉,涉及该失联航班的马航保单由韦莱安排直保,Allianz牵头,再保方案有AIG、ACE等数家全球知名保险公司参与。

马航此番投保的相关信息显示,MH370飞机机身险责任限额约为1亿美元,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亿美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承保。

马航或将支付更多赔偿

据了解,由于责任赔偿会因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由于目前仍不确定该起事故的原因,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因而存在飞机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吉隆坡机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索赔对象的情况。

按照此前的案例,马来西亚航空可能为受害者支付更多的赔偿。1997年,韩国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在美国关岛坠毁,该航空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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