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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图书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23:31:25 体裁作文
国家法官学院图书馆体裁作文

篇一:CSSCI(2012-2013)拟收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

CSSCI(2012-2013)拟收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

(经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共179种)

本目录根据中文社会引文索引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确定的来源期刊收录的原则方法经

讨论后审定,拟收录25个大类的学术期刊179种,按学科代码顺序分类排列。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2012年1月14日

篇二:法学类中文主要核心期刊有哪些

法学类中文主要核心期刊有哪些

1、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单位,下同)

2、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3、中外法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

4、法学 华东政法学院

5、法律科学 西北政法学院

6、法学评论 武汉大学

7、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8、法商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9、现代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10、环球法律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1、比较法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12、法学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3、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14、法制与社会发展 吉林大学法学院

15、政治与法律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6、法学论坛 山东省法学会

17、法学杂志 北京市法学会

18、河北法学 河北省法学会、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人民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人民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

21、法律适用 国家法官学院

很多同学,不管是法学本科生,还是法学硕士生,在写毕业论文之前,常常有一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感。例如,他们经常会咨询本站:“我究竟应该选什么题目好呢?”我们会告诉他,你应该选“学术前沿课题”,并且是你感兴趣的“学术前沿课题”。但是这些学生往往一脸迷茫地告诉我们:“我并不知道哪些问题是学术前沿问题”。

这些同学之所以在选题上犯难,并且不知道哪些课题是学术前沿问题,根本原因是他不知道法学界正在探讨的难题、热点问题究竟是哪些。今天我们重点介绍一下法学学生究竟应阅读哪些杂志。

我们认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学核心期刊(北大版)应该有所阅读,法学类的省级期刊可以不读。最新的北大版核心期刊有如下几本(具体以北大图书馆公布为准):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商研究4.法学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法律科学8.中外法学9.法学评论

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比较法研究12.法学家13.环球法律评论14.法学杂志15.法学论坛16.当代法学17.政治与法律18.行政法学研究19.中国刑事法杂志20.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1.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2.河北法学23.法律适用2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5.人民检察26.知识产权27.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8.清华法学。

这些核心期刊上的文章质量是比较高的,作者一般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写出来的文章在行文风格、内容观点上也比较好,同学们可以多多阅读这些杂志上的文章。

当然,我们也发现此类杂志上的有些文章质量不佳,可能某些所谓的核心期刊收了不少的关系稿和人情稿,或者以为某些老教授的文章就是好文章(其实不一定的)。所以尽信书不如无书,同学们在注意鉴别。在阅读的过程中,同学们应做到如下几点:

1.发现作者的核心观点,并了解作者观点与主流观点存在的差异。如果认为作者的观点与主流观点没什么区别,那么这篇文章不是好文章,属于老生常谈;

2.发现作者的逻辑,理清作者为什么那么论证,有哪些论据,论证力度如何,是否有说服力;

3.发现同类主题文章的不同观点,并分析不同作者对于同一问题有哪些不同的看法;

4.发现作者的写作技巧、行文风格,尤其应了解作者所援引的材料、素材的来源,从而探知人家是如何找资料的; 5.发现其他有价值的地方,并细细揣摩,学以致用。

总之,同学们如果想了解法学学术前沿,就应该阅读上列核心期刊,有时候来不及细度,那么只要了解一下题目和摘要即可,等有时间后再有选择地阅读这些杂志上的文章

篇三: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

(报 批 稿)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6月20日

目 录

一、《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

第三章 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5)

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 (6)

第五章 建筑面积指标 (8)

第六章 主要建筑标准 (14)

第七章 管理和运行 (17)

附录一 本标准名词解释 (18)

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20)

二、《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条文说明23)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建设统一高效的法院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与审判专业水平,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法官培训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的国家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法官学院分院的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是各分院建设应当遵守的最低标准。

国家法官学院专门分院按照培训的专业要求和培训任务,参照本标准建设。

第四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五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应做到选址科学、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规模适当、适度超前。

第六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应根据各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法院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原则,客观合理地确定建设规模与建设水平。也可以统一规划、一次审批、分期建设。

第七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规模应根据同期实施的各类法定培训的人数之和确定,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

第九条 项目建设类别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的建设规模,根据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总编制数和同期应培训人员规模,分为三类。

一类分院建设项目:辖区内法院在职工作人员超过1.5万人;同期容纳770人培训以上。

二类分院建设项目:辖区内法院在职工作人员在0.5万人至1.5万人;同期容纳515人培训以上。

三类分院建设项目:辖区内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满0.5万人;同期容纳260人培训。

第十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项目由房屋、场地、装备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 房屋

房屋建筑项目由教学用房、训练用房、办公用房、信息网络技术用房、生活用房、辅助用房构成。

一、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阶梯教室、双语教室、研讨室、远程教育教室、大礼堂、法官培训交流接待室、音像资料编辑室、图书馆、教师休息室、外宾接待室。 二、训练用房包括:计算中心、模拟刑事审判法庭、模拟民事审判法庭、模拟行政审判法庭、模拟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庭、模拟调解室、模拟候审羁押室、模拟信访接待室、司法警察训练馆、射击馆。

三、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专职教师办公用房、兼职教师办公用房、印刷厂、医务室、传达室、值班室、档案室、陈列室、行政会议室。

四、网络信息技术用房包括:校园网信息中心机房、远程教育机房、学员培训信息综合管理室、通信机房、音视频设备控制室、通信信息管理室、网站信息管理室、UPS电源及灾备室、线路接入及管理室、数字电视信息设备及管理室、中控信息管理控制室、设备维护及备品配件室。

五、生活用房包括:学员宿舍、专家公寓、接待用房、单身教工宿舍、工勤人员宿舍、学员食堂、教工食堂、接待餐厅、公共浴室、商品部、理发室、洗衣服务部、银行邮局综合服务所、文体活动室。

六、辅助用房包括:综合修理部、金木泥工修理间、绿化环卫用房、总务仓库、教学仪器仓库、汽车库、变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

第十二条 场地

场地包括室外器械训练场、室外球类运动场、室外田径场、停车场、绿化用地。

第十三条 装备

装备包括教学设备、模拟法庭设备、远程教学设备、网络设备、法警训练设备、音像录制编辑设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建筑给排水系统及设备、暖通空调系统及设备、建筑供配电系统及设备。

第三章 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第十四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一般宜建在省会(首府)城市。

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选址

一、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地质条件较好、市政设施完备的市内行政区或市郊地段;

二、人文环境较好,能够共享高等院校资源以及社会文化资源的地段。

第十六条 校园规划应当按照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训练区四个区域的不同功能合理布局。

第十七条 校园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功能区分区建设,互不干扰,相对独立。

二、教学区应布局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

三、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中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

四、教学区与训练区应有合理的间距。室外田径场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五、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

第十八条 校园绿地应与校舍建筑统一规划和建设。

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

第十九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用地包括房屋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停车场用地、绿化用地四部分。

一、建筑用地

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建筑容积率不宜低于0.60。

二、运动场地

运动场地是指司法警察体能、队列、专业技能训练以及受训法官课外健身活动所需要的运动场地,包括室外器械训练场、室外球类运动场和室外田径场。各类运动场地面积设置符合表1规定。

表1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运动场地建设(㎡)

三、停车场用地

停车场是指用于停放学员及教职工车辆的场地。宜按同期培训学员人数的30%配置(教职工停车场包含在内),用地面积及车均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停车场用地指标

四、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用地面积不宜超过6㎡/人。

第二十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建设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必须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各类教室、宿舍、模拟法庭等项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4层,建筑覆盖率不小于20%;食堂、警体训练馆、射击馆、大礼堂以及仓库等项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1.5层,建筑覆盖率不小于40%。

第五章 建筑面积指标

国家法官学院图书馆

第二十一条 国家法官学院分院房屋规划建筑面积宜符合表3规定。

表3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分类表

序号 项目

篇四: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拟收录名单

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拟收录名单

(共189种)

780考古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5种)

篇五: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拟收录名单

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拟收录名单

(共189种)

管理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10种)

马克思主义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6种)

哲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3种)

宗教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4种)

语言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8种)

外国文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1种)

中国文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5种)

艺术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10种)

历史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4种)

考古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5种)

经济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23种)

政治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14种)

法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10种)

社会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6种)

民族学与文化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6种)

新闻学与传播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6种)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学科扩展版来源期刊拟收录名单(共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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