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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400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6 05:23:47 体裁作文
读福尔摩斯有感400字体裁作文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400字

读福尔摩斯有感400字

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

篇二: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了:一八七八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华生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他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华生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他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他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了福尔摩斯和他共房,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就这样认识的,是不是很有趣呢?福尔摩斯的判断了和观察是不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呢?

篇三: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有感的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 严陶文暄 四(3)班

篇四: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套书——《福尔摩斯》系列。

这套书我看了很多遍了,情节惊险刺激。每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件,福尔摩斯总能心思缜密地推理出结果。用华生的话来说,“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

这套书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跳舞的人》和《最后一案》这两个案子。

《跳舞的人》这个案子,主要讲了:希尔顿·丘彼特先生向福尔摩斯寻求帮助,他接二连三收到一些类似小孩涂鸦的画,而自己的妻子因此多愁善感。福尔摩斯仔细研究这些有“跳舞的人”的画,发现其中奥秘,知道丘彼特先生将遭遇不测。但他还是被杀害了。正当所有人对这起案件摸不着头绪时,福尔摩斯抓住了凶手——阿贝·斯伦尼。福尔摩斯讲述了他严谨又合理的推理后,警长和华生都佩服的五体投地。看完这一章后,我彻底地被福尔摩斯折服了。那些让人完全看不懂的跳舞小人,福尔摩斯却能将它翻译出来,从而揪出凶手。更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仅凭华生左手虎口的白粉和几周前华生说过的话,便推理出华生不想与朋友到南非投资。他的推理严谨而完美,真的令人感到惊讶!

《最后一案》讲述了福尔摩斯与欧洲最大的邪恶势力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的故事。当华生被莫里亚蒂的手下支走后,莫里亚蒂便与福尔摩斯展开一场生死搏斗。读到这,我便在祈祷:福尔摩斯千万不能死啊!但最后,他还是与莫里亚蒂一起掉下瀑布,同归于尽。我记

得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正面交锋时,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能与你同归于尽,我也无怨无悔。”福尔摩斯是正义的化身,他为了铲除欧洲最大恶势力,宁愿牺牲自己,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人们赞扬吗?三年后,福尔摩斯奇迹的回到了贝克街,回到了华生身边。于是,他与华生携手再次侦破了许多案件??

这套书让我懂得了:细心观察身边的事,哪怕是小小的细节,都一定能有所发现。也许我们不能成为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探,但我们可以尝试着像侦探一样思考,使我们的头脑更灵活。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篇五: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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