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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传奇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22:23:27 体裁作文
侦探传奇读后感体裁作文

篇一:读后感——浅谈陆小凤

阅读有感

——浅谈陆小凤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得知今年仍要像往年一样暑期写读后感,心中不禁泛起这样的略微不恰当的比喻。此时,我的手中正握着古龙古大爷的《陆小凤传奇》。

因为陆小凤是个传奇,所以叫作《陆小凤传奇》。

古龙的小说总给我一种感觉:泛着淡淡的。。。草香,江湖的草,孤独的香。试想一片青青春雨泥泞了浪人的路,披件蓑衣,戴一顶草帽,英雄总是要配把宝剑的。。。

不,这不是《侠客行》,因为侠客行中没有混蛋——陆小凤。陆小凤是一个混蛋,所有人都这么觉得,包括陆小凤。他长着“四条眉毛”,这让人很难一下子想象出陆小凤的模样。不算好看,也不算丑陋,却是有些可爱。这四个眉毛分别代表四个字:登、途、浪、子。他自己都承认女人和酒是她最喜欢的两样东西,当然他也是最受女人欢迎的混蛋,该怎么说呢,陆小凤不能说是花心,只能说是太有魅力了吧,实际上和他在一起的女人都是主动找的他。其实陆小凤还是很专情的,我唯一理解不了的是,为什么每个故事一结束,小凤在上一个故事里的情人都一下失踪了,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

在小说的世界里。要么是英雄,要么就一不小心成了狗熊。陆小凤是个英雄,甚至是一个有些神话了的英雄,他有任何一个侦探都没有的聪明,还有江湖里最厉害的俩手指头,除了知名度太高容易被人

注意或者利用以外,貌似再没有其他的缺点了,能解开各种案子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他又不是一个被刻画得僵化了的英雄,小说里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因为他们都很会说话,抑或古龙让他们都很会说话。尤其是陆小凤,简直有些嘴贫了。他很懒,懒得喝酒都是躺在床上,可是他其实很勤,勤得为解开一个谜底到处奔波;他很喜欢多管闲事,可是其实他管的没一件闲事,每一件“闲事”都是为朋友打抱不平,为义气奋不顾身,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朋友:西门吹雪、老实和尚等等愿意为他做事。

在满是英雄的江湖里,又能有几个像陆小凤一样不孤独?

但其实他的性格很复杂,他的经历也很复杂。也许很少人注意到,古龙曾多次暗示过,陆小凤曾有过极其痛苦的经历,在17 岁的时候,他遇到了几乎要去跳河的伤心事;他还有很多事情从未向人提起,甚至连自己都不敢去想。表面上的飞扬跳脱,其实是华美的掩饰。

陆小凤是与西门吹雪、花满楼完全不同的人。严格的讲,陆小凤并不像是传统的正面人物。他太聪明,以至有一些狡猾;他太自命风流,不免拈花惹草。这边让我想到了韦小宝。在他们的身上,充满了人世间的烟火气息。

从人物形象上讲,陆小凤虽不及韦小宝一样走的那么远,却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陆小凤、西门吹 雪、花满楼的奇异组合具有文化符号一般的象征意义。

在古龙的小说里,你很难找到一个比陆小凤更像“人”的人了。然而他又的确是一个非凡的人。古龙经常说,有的人还活着

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传奇。陆小凤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的非凡之处,绝不仅仅在于他的武功。事实上,古龙一直在借陆小凤宣扬这样的理念:在强大的人格面前,武力往往显得脆弱。

这种强大,往往体现在一些小的细节之中。在决战紫禁之巅一节,他向开罪过自己的卜巨伸出援手,解了后者的窘迫。他与华山名宿华玉坤比武,在胜局已定时突然后退一步,称赞对手的武技名不虚传。他与赵君武的相交,与霍天青比武之前的让步,也莫不如此。

陆小凤似乎总有法子让事情变得轻松起来。很多人会因为意气之争而跟别人斗得头破血流,而陆小凤心里是一片海阔天空,他懂得顾及他人的感受,不执着于意气之 争,不为名声所累。而这正是陆小凤超出常人的地方,他的胸襟和气度,他的淡淡一笑,都辐射出非同寻常的人格力量。在古龙看来,这力量已足够温暖人心。

所以,即便孤高冷傲的西门吹雪,在陆小凤面前也也多了几分俏皮,多了些暖暖的人情味。

陆小凤的人缘儿挺好。无论黑道还是白道,无论敌人还是仇人,都也许会坐下来配陆小凤喝喝酒、聊聊天。

“你应该请我喝酒。”

“为什么?”

“因为我要杀了你,陆小凤。”

“?”

“你应该请我喝酒,让我不要杀你。”

“不对,你要杀了我,是你来找我,应该你请我喝酒。”

“那我今天没请你喝酒,我就不杀你了。”

。。。 小说里的对话总是让人感觉傻了吧唧的。是不是越是传奇的人物,话语中越是带着那些“深奥的玄机”?简短、扼要,还有点二。

有人在读过《陆小凤传奇》之后会想到“风华绝代”这个词,尽管它适用于女人。也有人想用它来概括了那个时代。那个时代有一些很特别的人,他们的为人和为事,也同样可以用“美”或“神圣”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不过对于这样的美,我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的愚痴,我往往不忍、也不敢轻易靠近。我总以为,这世上有一种人或事物只能膜拜,不可亵渎。

篇二: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一)

《俗世奇人》这个书名起得太妙!这本小册子隐去了帝王将相、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等上层人物的身影,把触角伸向了最底层的市井人物和市井生活。本是水陆码头的天津卫--一个曾经的货物集散地,南来北往的商贾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造就了当时经济的空前繁荣。随之催生了错杂的街道、林立的酒肆,遍地的商铺,热闹的戏院,奢华的青楼??,这里有接骨的、拔牙的、刷墙的、偷盗的、钓鱼的、卖古玩的、做小吃的、靠吃家产的、为人算命的、替人打官司的??三百六十行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生存空间;做正当买卖的,干非法勾当的,都有自己的一套生存行规,“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沿着各自的生命轨迹或平行或交叉。

这里其实并不是什么太平盛世的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出入其间,为了养活自己发展自己壮大自己,时时上演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或是血淋淋的聚众斗殴;但这里更多的是靠本事吃饭的规矩人,这些真实的存在造就了当时天津卫无限的丰富。这本书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幅市井生活的画卷,刻画了一个个形象鲜明的底层人物。此谓“俗世”。

何谓“奇人”?天津卫并不是遍地黄金,激烈的行业竞争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并不适应与世无争的“出世者”,在一次次关涉自身的贫与富、贵与贱、生与死的博弈中,淘汰掉太多不适应这种生存法则的“劣币”,留下的是“吹尽黄沙始到金”的“良币”。这里崇尚强者,崇拜能人,你只要有一手绝活,在你这行是公认的NO.1,自然能受到艳羡,也自然有后人为你树碑立传。所以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的故事流传至今。能人都有“奇招”。

“奇人”奇在有过硬的本事。苏七块可以以让病人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的速度接好断骨;刷子李刷墙的动作简直就是艺术家的表演,干完活身上的黑衣没有一星白点;贺道台可以把鸟儿训得服服帖帖;大回可以几天把坑里的鱼钓得“片甲不留”??这些本事令人叹为观止,如能搁到现在,一个个都会上“吉尼斯世界纪录”。就是凭借这些让人啧啧称奇的技艺,他们衣食无忧,并且受到别人的尊敬和追捧,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超群的技艺似乎又促成了这些人行为古怪、举止奇特,而这又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原因。苏七块接骨不管穷人富人一律七块大洋,哪怕穷人借钱看病他再还回去,这就是他的规矩;刷子李刷完一面墙必抽一袋烟,喝一碗茶;“文混混”刘道元为了想看看别人对他的交情,上演了一出“活出殡”的闹剧,让人忍俊不禁,又感到事态炎凉??高超的本领再加上独特的个性更增添了他们身上的传奇色彩,于是越传越奇,越传越神。听他们的故事,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更是现实中不能满足的需要此时得到了一定程度虚幻的实现。谁不想做一个受别人仰慕的富有个性的能人呢?

上文说了,天津卫不都是守规矩的手艺人和买卖人,坑蒙拐骗的事情天天发生,靠着奸诈的“聪明”巧取豪夺往往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胆子之大,方法之“奇”让人不由拍案叫绝。《绝盗》讲到一老二小三人,踩着三轮车,一路气势汹汹、骂骂咧咧地来到一对新婚小夫妻家,老的口称是新郎官他爹,两个小的是他弟弟,说不孝之子私奔到此,却不管快咽气的老娘,听者也义愤填膺,接着三人把能搬的全部搬走,不能搬的砸光后扬长而去,小两口回来后有人告诉他们这事,新郎官哭笑不得,说:“我哪还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有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这可成为“史上最牛的盗案”了

吧!蔡二少爷用低价买进古董再高价卖出,让自视为占了便宜的毛老板有苦难言,也让人啧啧称奇。生活中假恶丑的东西不是主流,但它却是客观的存在,作者采用不隐恶的态度让读者自行评判,因为这也是生活真实的一部分。

当然,奇人们人性闪光的一面也是比比皆是。泥人张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让狂妄的海张五丢尽颜面。他告诉我们:社会地位再低下,也要保持自己的一份尊严;金鳌的仗义让小杨月楼的戏班子起死回生,他也投桃报李,在金鳌的请求下,义演三天救了上千码头工人的命。金鳌救人于危难之中的侠义,小杨月楼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仁义,都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他们并不是鲁迅笔下麻木愚昧的国民,而是“仁”字当先、善良博爱的性情中人。他们身上散发的人性的光辉会让我们感动、追随。

而《俗世奇人》恰恰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底层的、平民的视角。冯骥才以极具韵味的天津方言,诙谐的文笔,毫不拖泥带水的简洁凝练的叙述,让我们看到了当时当地最底层人民的生活,让我们了解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发现了他们真实的个性特点、生活状态、思想动态、精神追求,这样才能对所处的时代有一个最直观的了解和认识,还原时代的真实,消除狭隘的偏见和“想当然”的错误。所以,要做一个明白人,我们既需要放眼宏观,也需要把握微观!

无论语言艺术还是故事内容、思想深度,这都是一本好读、好看、好玩又能掩卷沉思的好书!值得推荐!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二)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俗世奇人》。《俗世奇人》是着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让我敬佩的人物:“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以牙记人的华大夫;(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还有钓鱼很好的大回等,都让人无比佩服。书中也有很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原本精通辨画,却让人忽悠的蓝眼;因为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没死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一看捧腹。这些人物各有各的特点,经过作家冯骥才画龙点睛之笔的勾勒和渲染,变成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跃然眼前,令我赞叹不已。作家的描写太精彩,令人不忍释手。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两个人--治牙的华大夫和苏七块。他们的故事让我看了还想看了还想看。先说说治牙的华大夫吧,他的治牙技术非常高超只要张开嘴,不用说那个牙怎么了,他瞅一眼,全部知道了,一天下晌,两个便衣侦探过来找一个通缉犯,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有健忘症,早上才看了六个人,便忘记了。晚上在一壶春酒楼吃饭时,认出了他的长相,但不敢确定,最后看见他的虎牙就确定了,写出了华大夫认牙不认长相。他“钻”到了这个牙里,才会这样,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他一定付出了很多,才会保持三代都行医。

在这么多身怀绝技的人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苏七块》,看了这题目的人都知道他姓苏,可为什么叫他七块呢?原来他是位医生,每次给人看病都要七块银元。有一天苏七块去与人打牌,牌打到一半,门外来了一车夫张四,张四的一个胳膊断了,要苏七块治,可车

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而且我听爸爸说七块银元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牌友华大夫是出了名的心善,他推说去上厕所,其实偷偷塞给了张四七块银元,张四将七块银元交给苏七块时,苏七块就帮张四接好了骨头,还送了张四许多药。晚上别人走光了,苏七块取出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大夫,说:“不要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是我定的规矩不能改。”我这才知道苏七块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看出了当时,艺人是靠本领说话的,有了高超的技术,便有了规矩,使自己精益求精,本领越来越高超(转 载 于:wWW.zw2.Cn 爱作文网)了。

啊!《俗世奇人》,真是一本有趣又生动的名着啊!

俗世奇人读后感800字(三)

这几年,我订过杂志也买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当属《俗世奇人》。

开始,我只是在五年级下册的语文书中学过一篇《俗世奇人》里的一篇文章《刷子李》,文章后面还有这本书的介绍,它是消遣性的读物,一般这类书读完一次就扔了,但我对它特别钟爱,因为它情节有趣而不低级,高雅而不低庸,所以使我急切的让爸爸买给我看,爸爸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第二天就给我买回来了。

这本书作者是冯骥才,他将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书的封面很朴素,有着淡蓝色的底,上面有一个长方形的花边,“俗世奇人”四个黑色楷体大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一拿到这本书,一看到封面就喜欢上了它,就迫不及待地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这让整天奋战在学海里的我很放松,这高雅通俗的文笔无疑使我注入了一支清爽剂,让我全身的细胞跳跃起来得到放松,并且,让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平凡的人用他们平凡的双手创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这本书中总共介绍了十八个人物,如:酒婆、蓝眼、泥人张=绝盗、刷子李等。酒婆是指一个奶奶每天都到酒楼喝酒,酒量惊人,但她侠肝义胆,爱打抱不平,所以深受当地居民的爱戴;蓝眼是一个古玩店老板,一眼就能看出任何古玩的真假无一差错;泥人张的拟任则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还经常送给家里很穷的小朋友一些泥人;绝盗是一个团伙的人每一次都冒充被盗人家属,说被盗人不孝顺,所以去他家偷东西。

书中所有的人我最佩服刷子李,因为他苦练刷墙技术,最终他刷墙要穿一身黑衣服,但白浆从未滴到他的衣服上,而且他刷的墙非常均匀。刷子李刷墙的浆是他自己研发的,不稠也不稀,颜色也适中,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仿佛到了仙境。人们看到刷子李刷墙那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因为他刷墙的声音像大师演奏的乐曲一样格外优美。

夜晚,群星闪烁,月光皎洁,我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天空,回味着刚刚读完的《俗世奇人》,依然感到它韵味无穷。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牟峰林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尤其是其中引人深思,惹人回味的故事。当我一读起英国“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便为里面离奇而又不可思议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令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高6英尺、身体瘦削、头戴绅士帽、肩披风衣、脚蹬长靴,有着细长的鹰钩鼻、天蓝色的眼睛,而且经常口衔烟斗。这本书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以破解案件为主要情节,以复仇为最终目的,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狡猾的罪犯、凶恶的敌人作斗争的一个个悬疑、惊险的破案经历,刻画了福尔摩斯头脑精密、眼光锐利且机警、果断、沉着、坚强的性格特点,揭露了当时人心的贪婪和社会的险恶,突出了福尔摩斯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光辉品质!从而使《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一部永远不会被湮灭、被销蚀的著作。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血字的研究》是其中最好的一篇文章。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医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后,因为需要合租房子,所以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根据华生的外貌迅速地推断出他曾经

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不仅令华生大为惊叹,而且令初次接触福尔摩斯的我也被他敏锐的推理分析能力所折服了、震惊了为之着迷了!——在只见过对方第一面情况下仅凭着一个人的观察,便有如此准确的结论,令读者为之钦佩!正是这一个有极大吸引力的“传奇”人物,才使我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这本书中最令我琢磨不透的是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我想,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而是他拥有一双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的眼睛。正如福尔摩斯说过的:“只要你善于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某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除此之外,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一往无前的胆识也是侦破案件的关键因素!

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的,这也是福尔摩斯的形象在我们千万读者心目中永不褪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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