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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治军名言警句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2 13:40:20 作文素材
关于从严治军名言警句作文素材

篇一:浅谈从严治军

文章标题:浅谈“从严治军”

依法从严治军是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军队正规化建设的一贯思想,是我军建设的基本规律和优良传统,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履行我军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抓好从严治军就必须严格按照我军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去治理,特别是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治军才会取得明显 成效,部队建设才会有新进步。

浅谈“从严治军”

从严治军,这是军委江主席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近期以来,我直属队各级党委和支部结合防“非典”实行“封闭式管理”狠抓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使部队治军不严、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的现象大大减少,部队建设出现了少有的好势头。然而,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即使“封闭式管理”也不能彻底解决事故案件的发生,我认为,贯彻从严治军,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使实劲、求实效。

一、坚持教化为先,攻心为上,强化以理治军

依法从严治军不仅靠禁令,更要靠理喻。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没有教育的管理,是没有灵魂的管理;没有管理的教育,是没有规矩的教育。”贯彻条令条例,落实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纪律,预防事故案件等等,都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去“导之以觉悟——约其心,齐之以纪律——束其行。”因此,上至单位最高领导,下至列兵,人人都要成为教育的对象,毫不例外地接受教育的熏陶。要针对官兵是非、荣耻、美丑观念模糊,精武、奉献、吃苦、进取意识淡化的现象,深化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和艰苦奋斗教育,切实帮助官兵解决好为谁当兵、为谁工作、怎样做人的问题,清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划清是非、荣辱、美丑界限,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一个政治上坚定清醒,思想上纯洁无邪,道德情操高尚的革命者;要抓住日常生活中发生在官兵身边的典型人物事件,开展现身说法,组织遵守守法的典型作报告,让转化好的违纪战士谈经验教训,通过正面谈经验,反面谈教训,触动官兵的心灵,震撼官兵的神经,从中悟出做合格军人的真谛;要针对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转换和部队训练、执行急险重等任务的特点,预先采取措施,导之以理,尤其是对军队的性质、宗旨、光荣传统、爱国主义、集体英雄主义、军人的职责、义务、条令条例、法纪等等,要不厌其烦的经常讲,一千次一万次的反复讲,弱化松懈心理,强化战斗队观念,使其具备谨慎独立的自觉性。,

二、坚持以条令条例为依据,强化以法治军

军委领导同志说,所谓封半式,就是依法从严管理,按条令条例管理,就是规范化管理。一句话,部队越现代化,越要实行正规化管理,越要按条令条例办事。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些单位在贯彻执行条令条例方面还缺乏应有的力度,有法不依,违章不纠,执法不严,赏罚不明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及靠歪招怪理带兵的“谬论”还没有彻底根除,这是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条令条例是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军队的基本法

规,是军人的行为准则,它反映了军事活动的客观规律。依据条令条例管理部队,才能实现军委江主席在军委扩大会广义上提出军队要以崭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的要求。当前应注重从两方面下功夫:第一,强化条令条例教育,增强法规意识。通过教育,让“国无法不立,军无法不治”的道理深入人心,使大家懂得: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都要用条令条例规范言行,不得有“例外”;部队的各行各业,执行各项任务都必须贯彻条令条例,不得有“特殊”;在时间中必须持之恒,贯穿始中,不得有“间歇”。全体官兵都要树立“条令条令条条是令”,“违背条令就是违法”观念。要采取学、讲、演、背、考、赛等方法学习条令,从面使人人领会基本精神,熟悉基本内容,熟记有关章节,从一点一滴严格、一兵一卒塑造、一朝一夕养成中,增强依据条令条例管理的自觉性。第二,坚决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条令条例珍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具有统一全军的意志和行动,把千军万马凝聚成钢铁般整体的巨大作用。因此,从领导机关到基层连队,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士兵,都必须置于条令条例的制约控制和规范之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不空设”、“法不虚立”,谁违反了条令条例,就惩处谁,决不搞“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三、坚持精武为本,训管一致,强化以训治军

从严治军内容广泛,环节从多,但最基本的一条,就要严格训练,寓治于训,以训促治。“将不骑射,兵不操戈”就必然形成松垮、拖拉、疲沓的作风。从实践出发,千锤百炼,以训治军,首先要强化爱武尚武的意识。要帮助官兵认清军队是为打仗而存在的,而军事训练是提高战斗力的基本实践活动。从而认识军事训练的价值,自觉爱武尚武,积极投身军事训练。二要开展习武精武竞赛,调动起千军万马搞训练的积极性,让争当技术能手、神炮手、神枪手、优秀“四会”教练员的热潮,在部队中形成泱泱大势。三要树立以法治训的思想,认真按照新大纲、条令、教令、教范、教程施训,从难从实战出发,不偏训,不粗训、不漏训,不降低训练标准,不减少训练时间,不跳跃训练环节,切实保证训练“四落实”。

四、坚持为官先正,率先垂范,强化以身治军

严兵不严官,严下不严上的情况,目前在一些单位比较突出,在不少单位“官松”的问题已不是个别现象。严兵先严将,强将手下无弱兵;“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些治军古训,说明了只要军官这些“各路诸候”表率作用好,士兵这些“方面军”才能上行下效。因此,治军必须先治官,治官必须从严。当前必须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五点:一要强化军官职责观念。军队干部应以服从党和军队的需要为根本,端正利益观、职业观、价值观和苦乐观,不论个人和家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在岗位一天就要尽好一天责任,否则,就是失职,就要受到惩处。二要抓紧敬业创业教育。要经常对干部进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五种革命精神”和江主席提出的“64”字创业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任一届领导,负几届责任”、“当一任干部,带几茬精兵”和“守业平庸、败业可耻,创业光荣”的思想,不断增强他们抓工作争先创优,抓管理争先恐后的意识。三要一级严一级。营长对连长要严,连长对排长要严,哪级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这一级的责任,而且应追究上一级的责任。四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凡要求战士不做的事,干部首先不做;凡要求战士遵守的,干部首先遵守。一句话,干部要处处做表率,事事做样板。五要树立严勤细实的作风。严,就是组织要严密,训练要严格,军容要严整,纪律要严明;勤,就是要腿勤、脑勤、眼勤、手勤、嘴勤;细,就是眼细如丝,心细如缕,要看到、想到、管到、管住、管好;实,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到实地,办实事,摸实情,求实效。总之,就是要像李国安那样以寝食不安,夜以继日的精神做好工作,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兵。”

五、坚持优化环境,增强引力,强化以物治军

所谓“物治”,就是适应官兵的需求,通过提高和改善部队物质文化生活,增强军营的凝聚力、吸引力。当前要突出在三个方面使实劲:一要优环境,把兵家氛围造出来。在环境设置上,要突出军营特色,直线加方块,封闭加规范;在各项活动中要坚持一个基调:唱军歌、挂军徽、用军语、放军乐;在日常管理中要军味十足:整军容、端军姿、振军威、敬军礼、让阳刚之气,阳刚之美在军营风行。二要根据青年官兵好动求乐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让军营充满吸引力。要做到重大集会有歌声,业余时间有活动,周末假日有比赛,重大节日有晚会;努力创造有时代特色、有兵味的军营文化,让“军营的世界”比“外面的世界”更精彩。三要积极改善物质生活,用丰富的“菜篮子”稳定部队;要种好每块地,养好每头猪,花好每分钱,吃好每顿饭,让官兵感到部队胜过家。

篇二:扎实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扎实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要深刻吸取徐才厚案件的惨痛教训

习近平指出,要深刻吸取徐才厚案件的惨痛教训,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徐才厚案件的恶劣影响。要以徐才厚、谷俊山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引以为戒。

新华社南京12月15日电(记者曹智 李大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4日来到南京军区机关视察,代表党中央、中央军委向军区部队全体官兵致以诚挚问候,强调要紧紧围绕强军目标,深入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全面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庄严使命。

初冬的金陵,层林尽染,碧潭澄彻。上午9时20分许,习近平来到南京军区军史馆。这座古朴庄重的建筑,原为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大礼堂。1945年9月9日上午9时,这里举行了中国战区侵华日军投降签字仪式。习近平走进军史馆序厅,首先观看了再现这一历史时刻的巨幅油画和复原场景。在指针永久定格于9时的投降签字仪式用钟前,习近平告诫大家,历史刻骨铭心,永远不能忘记。要教育官兵勿忘国耻、奋发图强,决不让历史悲剧重演。

军史馆内,一组组大型雕塑,一件件历史文物,一幅幅图片史料,生动展示了南京军区部队英勇善战的光荣历程和新时期部队建设的

重大成果。习近平对军区部队的历史十分熟悉,一边仔细观看,一边与大家交流。他叮嘱军区领导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教育官兵学传统、爱传统、讲传统,始终保持老红军本色。

随后,习近平亲切接见了驻宁部队师以上领导干部和南京军区机关团以上领导干部,并同大家合影留念。

在听取南京军区工作汇报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抓得更加扎实有效。前不久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重大问题,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要落到实处,在学习理解会议精神上下功夫,在改进创新政治工作上下功夫,在纠治顽瘴积弊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要深刻吸取徐才厚案件的惨痛教训,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徐才厚案件的恶劣影响。要以徐才厚、谷俊山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引以为戒。要把铸牢军魂抓得紧而又紧,确保部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要打造强军文化,巩固部队思想文化阵地,坚定官兵革命意志、升华官兵思想境界、纯洁官兵道德情操,引导他们努力成长为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

习近平强调,高中级干部是治军带兵的骨干,必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考核和选拔任用。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抓好问

题整改和调查处理,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取得官兵满意的实效。

习近平指出,要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得更加扎实有效。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讲全讲透,引导广大官兵深刻理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部队管理,狠抓条令条例贯彻落实,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依法筹划和指导基层建设,严格按照《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习近平强调,要把维护军政军民团结抓得更加扎实有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生动局面。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进基础建设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符合战区特点的军民融合新格局。要满腔热忱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把党的关怀送到老区人民心坎上。

篇三:从严治军

从严治军,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治军,成败系于从严治官从严治权

“军无法不立”。一个现代化、正规化的军队,必然是实现依法治军、高度法治化的军队。实现我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必然要求实行依法治军。

走过78年的历程,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项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实行依法治军则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一个显著标志。多年来,军队各部门坚持依法治军原则,军事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军的全面建设和军事变革的顺利进行。

1990年第一次明确规定依法治军的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事法制建设与国家的法制建设一起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我军在依法治军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树立了我军发展史上一个又一个里程碑:1990年,中央军委批准发布施行的《内务条令》首次规定:“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实行严格科学的行政管理。”这是我军军事法规第一次明确规定依法治军的原则。

1991年,中央军委制定的“八五”期间军队建设规划载明:“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这一方针的明确提出符合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是我军治军思想划时代飞跃。

1997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防法》诞生。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治军。国防法是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律,把依法治军方针上升为国家意志,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确定下来,使依法治军方针得到国家基本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对保证依法治军方针的长期贯彻执行,加强我军的法制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实践表明,依法治军已成为治军的基本手段,是我军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显著标志。

重大举措推进依法治军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方针,中央军委采取了许多重大举措。

1988年,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法制局,作为中央军委领导全军军事法制建设的办事机构和归口管理全军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军委总部和各军兵种也增设专门人员负责军事法制工作。军事法制机构的设立,为依法治军创造了机制条件,提供了组织保障。

1992年,我军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培养军队法律人才的教育机构——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培养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层次的军事法律专门人才,为依法治军提供了人才保障。

1994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我军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军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依法治军的任务、步骤和措施,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

1989年以来,中央军委每年都编制下发年度立法计划;1992年以来,中央军委每五年还编制下发中央军委五年立法规划,保证了军事立法有序推进,军事法律体系日臻完善。2003年,中央军委颁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规范了军事立法工作。2004年,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和武警部队对现行军事法规、军事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统一编印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供全军将士学习、宣传。

依法治军成绩斐然

全军认真贯彻依法治军的要求,把依法治军方针落实到军队建设各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努力,军队各项建设已经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军事立法步伐加快,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适应军队改革需要、规范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军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依法治军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效地加强了军队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改革。

——保障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稳步推进。《组织编制管理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文职人员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为调整改革军队组织人事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法律支持。

——保障军队后勤领域改革不断深入。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解放军总部为稳步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制定了数十项法规制度,《军队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军队预算执行审计规定》、《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接连出台,初步建立了军人保险制度,并加快了《军人保险法》的立法工作。

——保障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加速发展。近年来,中央军委先后颁布了《武器装备管理条例》、《装备科研条例》、《装备采购条例》、《装备维修工作条例》,并与国务院公布了《国防专利条例》,完善了武器装备法规建设,加速了国防科技创新,促使新装备快速形成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军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

立法的完善,推动军事执法成效更加明显。全军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办事,不断加大军事执法力度,依法治军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军能力不断增强,保证了依法治军方针落到实处。

军事斗争准备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中心内容。以《司令部条例》、《军事训练条例》以及新一代作战条例为主体的军事法规,为军事斗争准备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国防动员是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础,事关国家安全,涉及各个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有组织、高效率的战争动员,必须有权威性、操作性强的动员法做保障,依法规范社会各方面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已经生效施行,《国防动员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在抓紧研究起草。

在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中,我军也坚持贯彻依法治军方针,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对外军事合作关系。在军事人员交流与培训、军事技术合作、国际和地区安全合作、军品贸易、军控与裁军、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等多个领域,分别制定了相关军事法律、法规,签订了双边或多边军事条约或协议,并严格遵守相关国际法,履行相关的国际义务,在国际上树立了我军的良好形象 落实依法治军,必须坚持依法与从严相统一,真正搞清维护法纪严肃性的内涵,做到严明纪律要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进而使部队建设沿着健康向上的轨道发展。

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就要确立严在法内的思想。法律法规不但约束着人的行为,也维护着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法规的根本所在。在执法过程中,既不能

“降格”执法,损伤法纪的严肃性,也不能“越格”执法,侵犯被约束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牢固树立从严要严在法内的思想观念。

“法严则人思善,治弛则人生恶”,强调的是依法从严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片面理解依法与从严的辩证关系,过分突出从严,认为只要能把部队管住,什么办法都可以用,什么措施都可以采取。如面对上级下发的规定,个别单位会在规定之外再搞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理由表面上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规定,更严格地管理部队,但这种在法规之外层层加码的做法,实际上损害了法规的威信。也有的基层连队对违纪的战士,不是依据条令条例作出处理,而是在条令之外对其进行惩罚,如罚站岗、罚出公差,更有甚者罚款。既侵占了战士切身利益,又不利于部队建设。依法治军必须正确处理好严与法的关系,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依法严格,依得准确,严之有据,严之有度。

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就要解决护短遮丑的问题。当前,有的部队出现问题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封锁消息、捂着盖着,想方设法不让上级领导知道,直到实在捂不住了,瞒不下去了,再研究怎样上报,在上报过程中能把问题虚化的虚化,能缩水的缩水。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单位的名声,个人眼前的利益。还有的因为出问题的是同乡、身边人等等,拉不下脸,不敢较真碰硬,不能依法处理。凡此种种,使法律法规应有的惩戒作用无法得到体现,既不利于犯错误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也起不到警示作用。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关键在领导,要主动做到对事不对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防止以情乱法,以情废法,以情枉法。要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克服功利思想,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敢于担

当,敢于正视问题。只有如此,法规法纪的严肃性才能得到有效维护,部队建设才能纳入法治轨道,正规化建设才有可靠的保证。

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就要盯住失之于软的问题。当前,执纪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是治军不严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其原因一是要求不严,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使严格要求成为一句空话;二是管理不严,把管理措施落实在文件上、文字上,对干部缺乏约束性;三是监督不严,下级监督不了,上级监督不上,群众不敢监督,其实质就是监督不到位。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要严格执行各项法纪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落实各项管理、监督机制,始终做到坚持从严执纪,狠刹歪风;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则问题就会越积越多,积重难返。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立军之本、强军之魂,是我军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最根本的政治优势,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所在、灵魂所系。

实现强军目标,要充分发挥法治信仰对强军兴军的“护航”作用,依法确立和维护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军的高度统一。坚持法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铸牢党指挥枪的思想根基、理论根基和制度根基,确保我军在任何情况下都永远忠诚于党、信仰坚定、军魂永固。

法治既是信仰也是武器,是抵御西方“政治转基因工程”的利剑。军队是捍卫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法律是捍卫国家安全的重要武器。当今世界,在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价值观念多样多元并存的大背景下,西方部分势力利用其网络优势和话语霸权,极力鼓吹宣扬“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一些人则对此类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恶意炒作缺乏政治警觉和法律防范意识,有的甚至盲目崇拜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和建军治军模式等。有鉴于此,应清醒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长期性,高度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把军队从党的旗帜下拉出去的险恶用心。面对那些处心积虑对我军官兵实施“拔

根去魂”的“颜色革命”和“政治转基因工程”,必须高举法治利剑,运用法律武器破解形形色色的政治陷阱,打好法理较量这场看似不见硝烟的硬仗。

治军方式是治军理念、制度设计、体制机制、思维方式等的总和,依法治军是治军方式、治军法规、治军铁律的科学化体系化法制化。深刻领会习主席关于“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的重要思想,必须推进“三个根本性转变”向纵深突破。

依法行政,在转变治军方式上求突破。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是许多领导干部驾轻就熟的传统工作方法,习惯于搞“红头不如黑头,黑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这种单纯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其弊端是长官意志、言大于法,其危害是“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以权压法。尤其是那些缺乏科学论证、法律依据的“发号施令”“鸡毛令箭满天飞”,往往因违反规律、违背科学、脱离实际而导致部队建设发展

关于从严治军名言警句

遭受挫折。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就应坚决依法纠治和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承诺、拍屁股走人”等现象,依法重点纠治“守着规矩不作为、抛开规矩乱作为”的坏毛病,着力增强党委依法决策、领导依法行政、机关依法指导基层的能力水平,真正使依法行政蔚然成风。

依法履职,在转变运转方式上求突破。法规制度是历史的科学总结,是治军经验教训的宝贵结晶。“千条土规矩,不如一条好法规”,由于受领导个人眼界视野、实践阅历、思维水平等方面缺陷所限,许多看似管用的经验做法实际上往往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尤其是由于缺乏定量分析计算和必不可少的数据支撑,“土经验、土规矩、土办法”往往缺乏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持久生命力。实现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应彻底打破靠习惯靠经验开展工作的僵化模式,树立法规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坚持依靠法规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做到“钢纪铁律皆依法制定、千规万矩都于法有据”,使部队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科学运转。

刚性执法,在转变推动方式上求突破。条令条例集中了全军的智慧,条令条例中的每一条、每一例都来之不易。当前,个别领导经常感叹抓工作落实难,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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