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惜少年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8 04:21:23 作文素材
篇一:劝君须惜少年时
劝君须惜少年时
热市中学136班 龙益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是我们从小便熟识的名言。在学校,听老师说得多了,当你问起时时间的宝贵,大家都会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在家里,听家长唠叨得多了,大家都会说“知道了,我一定珍惜大好年华,不辜负你的期望。”
这样类似的言语听得多了,我有时也会冷笑,是啊,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谁不会说?简简单单的一句承诺,谁不会讲?但同学们,你们真的做到了吗?你们敢在别人问起时信誓旦旦地看着别人的眼睛,大声地说“我做到了”吗?!
语言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只要你在说话时配上一定的表情和正确的音调,那 么语言带给你的就远远不止信任。可是,谁又能看到、猜到那双真诚的眼睛下面究竟藏着些什么?是狡猾还是无谓?同学们,在你们郑重的许下这些承诺后,你们是否有曾想过要去实现它呢?我知道,有人想过。——但往往只有三分钟热度。
众所周知,考试时关于英语单词的默写其实决定着你的成绩。看着英语书后面密密麻麻的单词,大家都退缩了,但为了好成绩,拼了!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好好珍惜时间,每天记十个单词,决不放弃。这是我们许下的承诺。第一天,我们把学习任务安排的满满的,十个单词,轻松搞定。第二天又是十个。第三天,又记了十个。第四天??到了第五天,你刚准备记单词,隔壁家小红来找你玩儿,一开始,你的立场也许还很坚定,但渐渐地,你就会想,“没关系,先玩着,等会儿来记”。当你戏耍归来时,看着书桌上还未完成的任务,你有会因筋疲力尽而想,“算了,大不了我明天记二十个”。第二天,小红又来了。好,没关系,大不了我明天记三十个。第三天,小红又来了??长此以往,即使小红不来,我想,你一定不会去记了吧。人都是有惰性的,看着如此繁重的任务,人们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推脱到明天。“不急,我还有大把的光阴,我还有大好年华!”
当时光使沙一般从指缝溜走,人们才想起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有做,就像考生临近考试才想起还有许多知识未曾掌握??当你悔悟当初时,这一切也许还并不晚,重新立志也并不难,但是你能保证事情不会重蹈覆辙吗?
当然,我不能否认,也有许多人把时间融入进了自己的生命。自古成大事者都必然懂得时间的可贵并珍惜时间,但你能像他们一样有恒心、有毅力并克服自己本性的懒惰吗?
曾经有一位年轻人去向一位学者请教问题。当他等了许久并要失去耐心时,学者开门了,映入年轻人的眼帘里的,是满室的狼籍。学者要年轻人再等待一分钟。当学者再次开门时,那屋子却已经变得焕然一新。年轻人矛塞顿开,满心欢喜地离开了。
许多看过这则故事的人却显得十分麻木,他们大多感慨学者收拾房屋的神速,却从没有人去深究,年轻人矛塞顿开后明白了什么。
其实,一分钟也内可以做许多事。你可以在一分钟内阅读一首小诗,可以在一分钟内记下一个字词,可以在一分钟内查阅一份资料,可以在一分钟内制造一场浪漫,可以在一分钟内完成百米赛跑,可以在一分钟内赢得一次机会??
有人说,世界上最珍贵的,但也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就是时间。时间的价值就
在于怎样去看待,当然,你怎样看待时间,它也会怎样看待你。“今日事,今日毕。今日时还须今日惜”。时间是宝贵的,我们要想实现生命的价值,还需从现在做起,去珍惜时间,去创造生命的辉煌!
劝君须惜少年时,莫待白发生,方悔读书时!
评语:珍惜时间,这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也是每一位有识之士应该做到的。小作者小小年纪就有了如此深刻的体会,实属难得。这是一篇充满了正能量的文章,值得细细品读。
指导老师: 陈妍伶
篇二:劝君惜取少年时
劝君惜取少年时
大学时期是人的一生最美好的时光。每年长达三个月的假期,怎样度过,成为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
大部分的大学生除了正常休息、读书、旅游外,选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比如开展社会调查、打工赚钱、做志愿者等等,这样既可锻炼自己,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理论联系实际,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同时还可以一定程度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但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回家以后,把原来所有的假期计划统统置之脑后,一味昏睡昏玩,浑浑噩噩不知道做什么。睡懒觉、看电视、上网、看电子小说等等,成了假期生活主旋律。晚上玩到深夜两三点,白天睡大觉,不学习,不运动,不做一点家务。对于家长的善意提醒,认为是干涉自己,发脾气,使性子,甚至反目。这样的生活,是在是无聊透顶,假期过得毫无意义。
家庭是温馨的港湾。放假了回到家,陶醉在亲情的氛围中,幸福而美好。休息时间适当长一点,娱乐时间适当多一点,最大限度地放松心情,可以理解而且应该。但是大学生时刻要记住,自己正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期,正是锻炼身体、汲取知识、增长才干的大好时光,是为精彩人生打下坚实基础的时段,切不可懒散和放纵。
唐代诗人杨巨源写了一首《城东早春》的诗:“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 ,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要好好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不要因懵懂、懒散而一事无成,从而遗恨终身。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付出的越多收获越多。如果在青少年时代胸无大志,不珍惜寸金光阴,荒废学业,甚至贪图安逸,在年华虚度后徒生悔恨,到头来必然是一事无成,生活潦倒,乃至沦落为另类。
美好的青春转瞬即逝,短暂的假期如流水般一去不返,劝君惜取少年时。
篇三:劝君惜取少年时
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儿开得最美的时候,是让它在枝头盛极而衰,还是轻轻攀折?千年之前,有一个很小的女孩,逢花开必折,她说,开在枝头莫若开在心里,在枝头终留凋零之悲,在心中却是永远不败。是啊,那也是一种珍惜,一种珍重。
在历代的传奇女子之中,杜秋娘占据了几个之最,她是最聪明智慧,最深明大义,又是最自强自立,而最让后人记取的,却是她在唐宫中经历了数个帝王的崩殂。有人说,她的一生从至贱到至贵,从花街柳巷到上苑琼林,最终又贬为庶民尘归尘土归土,只是一个华丽的曲线。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她起伏的一生中,曾有着怎样坚韧的心和炽热的情啊!
杜秋娘生长于饱蕴天地灵气的润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苏镇江,占尽风流,才貌双全。无奈总是明月楼高,好花皆为尘染。古代有才情的女子,若不是生长在富贵人家,才情便是相摧的秋风秋雨。如果是一平凡女子,也可平凡度过一生,而如杜秋娘,才名艳名远播,注定了一世的身世浮沉。她在少年时便沦为歌伎,红遍江南。只是这样的浮名,只会徒增烦恼,身不由己,如萍辗转。
是一个叫李锜的节度使,拉开了杜秋娘传奇人生的帷幕。镇海节度使李锜,初逢杜秋娘时,杜秋娘刚刚十五岁,正是绝美的年华。李锜把她收为府中艺伎,可她在成群的艺伎之中,却偏偏显得一枝独秀。她就在那时,写了那首《金缕衣》,震惊幕府中无数才子。当她把这首曲子唱给李锜听时,李锜竟是雄心涌动,血脉喷张,已年过半百的他,自听此曲后屡出惊人之举。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今天看了这首诗,虽无悠然之曲,却也让人感慨万端。李锜从中悟出年华虚度之悔,便想重拾少年之志,找回曾经的一腔豪气。于是,他便将杜秋娘收为侍妾,宠爱有加。两人度过了一段柔情似水的时光。对于杜秋娘来说,命运的行程却是刚刚开始,从伎到妾,成功地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可是还没来得及细细地品味,血雨腥风却已扑面而来。
此时唐王朝皇帝更换频繁,当唐宪宗李纯继位之后,李锜的雄心终于爆发了。他手握重兵,割据一方,原本是想终老于江南灵秀之地,可是一曲《金缕衣》,却让他想去折下天下最大的一朵花。当他谋反失败,死于乱军之中,不知心中是否还在念着“莫待无花空折枝”。而杜秋娘的心中是否也有着风起云涌,却已不得而知。扑面而来的命运,如狂风大潮,她只能随风随波,载浮载沉。
被掠入宫后,杜秋娘重又回到了艺伎的身份。她费尽心机赢得的一切,转瞬成空,如海市易散,她还能找到划向梦想的舟楫吗?宿命般的,当她为天子再度唱起那首《金缕衣》,竟多了几许沧桑。又是这支曲子改变了她,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节度使的侍妾也好,圣天子的秋妃也罢,旧曲旧人,只是眼前的男人在变换。她被宠极一时,春风桃李,秋雨梧桐,素面朝天,朝朝暮暮,可是,在那无比的繁华之中,她却是最清醒的。她知晓前朝的杨贵妃,故此她用自己的柔情去鼓舞宪宗勤于朝政,而不是将之
困囿于温柔之乡。她也会偶尔参与天下大事,却是公正无私,只为圣上分忧。在这方面,杜秋娘脱离了古代女子的心思,可谓大智大慧。
好梦易散,当对她情深义重的宪宗逝去,杜秋娘知道,自己的生命中再不会有如此的男人了。十二年的深宫生涯,十二年的青春年少,她真的去珍惜了。幸好宪宗死后,她的地位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波及,她与一个叫李凑的小皇子相依为命。亭台依旧,花草依然,却已是物是人非,她此时的心境,平和中透着希冀。她把目光放在整个的唐王朝江山上,看那些走马灯似的帝王,或狂妄,或平庸,或委琐,一如看满园花草年年的秋黄春绿。
就在这样的历程中,杜秋娘又亲眼看到了两个帝王的殒落。一代一代的后宫嫔妃,都在幽居寂寥。回想自己与宪宗走过的岁月,就如梅馨月色,清澄宁静,既如此,何来幽居,又何处寂寥。她浅浅的笑容独对满宫沧桑,如月照春秋,波澜不惊。
终于迎来了结局,当杜秋娘被逐出宫,以庶民的目光回望那巍峨的宫庭,一切并不如烟似梦,也绝非流连眷恋。尘世的一切,在她清澈的目光中,滤掉了所有的纤尘微瑕,剩下的,只有那些美好,于日月晨昏之中,悄悄落在静静的心田。
不知她最终流落何方,可是千年以下,每每回思,总是那个美丽的女子,立于树下,面对满眼的灿烂,皓腕轻舒。是的,花开堪折直须折,这个叫杜秋娘的女子,终没有辜负生命中最美的那朵花。
篇四:劝君惜取少年时.doc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春天,一颗高大挺拔的树笔直的垂直地面。树枝上,郁郁葱葱,阳光透过小小的空隙,安逸的打在地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长长的树影里,有一位穿着华丽的妇人正拿着书本一字一顿的念起来,她的孩子在一旁玩的不亦乐
乎,不一会儿便弄得全身脏兮兮的。 这宅子里住的是京城大户人家。老爷家财万贯,喜结朋友,故此常有当朝的大臣来访,却也奇了怪了平时老爷乐善好施,可别人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怎么自己才晚年得子?这不,夫人正教那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宝贝儿子读书呢。孩子嘛,天性好动贪玩,先由他去吧。夫人望着他宠爱地笑了。 年复一年,那个小顽童已经长成如树那般高大。可是,与他接触过的人都不禁叹息,如此显赫的家世,怎么会染上这般恶习?好吃懒惰的不说,有次父亲带他认识达官贵人,人家问公子以后是经商还是从政,他倒好,抓住倒茶丫环手不放。父亲怒斥:“孺子不可教也!”答:“丫环不可放也!”满座皆笑。 即便如此,前来说媒的人也络绎不绝。他家的银子一闪一闪
的,谁看了不眼花啊?后来约好了一位姑娘,据说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大家闺秀,自小熟读四书五经,端庄贤惠,美丽大方。这天,姑娘随父亲到他家商谈婚事,他却整天酗酒,踉踉跄跄地走进厅堂,没走几步就“轰”地一声倒在地上,浑身发出一阵酒味,姑娘轻沾手巾掩鼻。 他酒醒后,父亲大骂,混账,我的老脸都被能你丢尽了!母亲哭哭啼啼地说:“方才女方捎来口信,说姑娘以改变心意,决不嫁进咱家。”他轻晃手中的骰子,一脚搭在茶桌上,懒懒散散的说,怕什么,咱家的金山银山八辈子都用不完??此时,窗外的树被风吹落几片树叶,打着圈儿旋转落地。 由于自幼懒惰成性,每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眼看着同龄人苦读十年就要进京赶状元了,父母十分无奈,知道利用关系在朝中谋了一个差位。 几年后,父母两鬓以完全斑白,双手以褶皱,儿子却从未嘘寒问暖,这让二老显得更加衰老,没多久父母抑郁而终,需要披麻戴孝的时候,管家找到正呼呼大睡的他。 深秋了,秋风袭人。庭院里的那颗树凋零了所有生机,根部成堆本是化泥护花的树叶,现在以成了蝼蚁的家。 父母逝世后,他对家中产业一
窍不通,大半老顾客纷纷走掉。同行也派人前去坑蒙谋取利益,嘿,反正他也不懂!朝中大臣见状,都与他绝交,迅速废除其位。于是,他被贬为庶民,回到家中不见一个家仆。恰巧,当地一个富商手拿地契搬了进来?? 几天后,城外路边出现了一个脸庞发灰,衣衫褴褛,臭熏熏的乞丐,他看到前方有一间房屋便想过去讨些水喝。忽然,他顿住脚步;墙内那妇人不正是当年悔意的闺秀吗?正在劈柴的男子是她的丈夫吧。而她,面带慢慢幸福的微笑,边打水边问一旁认真看书的孩童:“儿,还记得娘昨天教你的那句诗吗?” “记得啊,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又是一年春了,一颗高大,挺拔的树笔直地垂直地面,树枝上郁郁葱葱,
阳光钻过许多小小的缝隙,温暖安静的躺在地上
篇五:读书,劝君惜取少年时(红琪)
读书,劝君惜取少年时
时光真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我跨过而立之年已有四个春秋了,这正是一个人成就事业、稳固社会关系的关键时期。我却在这人生最关键的时候掉了链子——越来越不喜欢迎来送往的交际应酬,偏偏喜欢窝在家里或者躲在办公室里读书,常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之念。 越读书越觉得读书的好处实在很多:读书可以修身养性,古人说“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正是功能的一大写照,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人具有温文尔雅、卓尔不群的气质,更能够提高见识、增长才干,使人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只有“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平时多读多积累,写文章时才能文如泉涌、才思敏捷;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生活中遇问题时,爱读书的人视野开阔总能找到不同的解决方法;读书还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从而指导实践,君子学以聚之、学而用之,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使之成为自己事业腾飞的助推器……
学生时代读书时带有学习任务,身负考试、升学压力,不读就不及格,读不好就没有毕业证可拿,只能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强制性地机械地埋头苦读,毫无逸趣可言,这次第,怎一个“苦”字了得!现在读书则与上学读课本有着截然不同的心境,“满园花开任君赏,书
海遨游凭子心”,国学经典、政治经济、哲学文艺、军事历史各类书籍可信手取之,全凭着个人喜好,正如那句广告词说的:我喜欢,我选择!
爱读书的人通常也都喜欢买书和收藏书,我也不例外。为了读书,我特意买了个实木书架放在办公室里。闲暇时候就去书摊、书店逛逛,或者上当当、亚马逊这类网站上去淘书。每次出差,当地的书店是必逛的地方。无论到了哪,只要有了书,心灵就能很快安定下来,旅途就不再寂寞。因为买书我养成了一个毛病,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却买不到手就会寝食难安、坐卧不宁,就像犯了烟瘾而又无烟可抽的人抓心挠肝般地难受。在这种近乎病态的淘书热情下,短短的半年时间,我积累了两百多本书。虽然很多书还没来得及翻看,但老话讲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看着满书架心爱的书,就像老百姓看着粮仓里堆满粮食一样踏实。
孟德斯鸠说: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时刻!抽空读点书成了我生命休憩的重要方式,为我平淡的生活增添无限乐趣。我喜欢畅游书海的感觉,在这里我可以天马行空、纵横捭阖,任性到不能再任性,也可以放飞心灵、涤荡灵魂,自由到不能再自由。我喜欢用一大堆书把自己埋起来,想看哪本随手抽出来翻看,不需刻意为之,只要书在手中把握、文字在眼里跳跃、知识在心里流淌就好。我读书很杂,没有经过挑拣分类,都是随性而读,无
论什么书,都大有裨益,就像弗朗西斯培根说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即使是为了自欺欺人的装点门面而读点书,只要你读书,开卷即有益,或多或少总能从中汲取点营养,哪怕一本书就学会一句诗,一个典故,一个词语,甚至一个生字,这都是收获,这就足够了。
读书像在寻宝,每读一本书,就像在海边捡拾到一粒珍珠、一扇贝壳、一块宝石,把这些珍珠贝壳宝石用一种叫阅历的线串起来,就是一串璀璨夺目的人生瑰宝。寻到宝物固然值得庆幸,而寻宝的历程才是更值得珍惜的,当你回望走过的一串串金色的足迹,这些或深或浅的脚印才是真正值得骄傲的东西。读书又像品尝清冽的香茗,与越多的人分享乐得到的快乐就会越多。把买来的书与周围的人分享,你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与智慧,还得到了别人对你的豁达无私交口称赞,更得到了别人的友善与感激,而没有丝毫损失,可以说百利而无一害。“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很享受与人分享所带来的快乐感觉。所以每当有同事在我书架前驻足,我就会拼命地向他推荐我中意的书,并开心地任其借阅。今年夏天把一本《睡前故事》,一本《历史不忍细看》,放在小区大门口的石台上,就陪女儿在附近玩耍,回来的时候发现书已经被人“拿走”,当时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有一点点窃喜,喜的是此人虽手段让人不齿,
可好歹偷去的是书而不是钱物,足以证明此人好学上进,或许这两本书能改变一个求知若渴之人的命运也说不定,想到此吾心甚慰……正如孟子所说的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与人分享书籍、分享知识是一件多么令人快乐的事啊!有人说我在办公室里放书架堆那么多书太高调、太张扬,说我是在“装”。可是我要说:我装自有装的道理。这还要从我刚参加工作时一段令人追悔的往事说起……
十年前我刚参加工作,正是一个青春年少的毛头小伙儿,一个人待在东明小城,有的是时间可以用来读书学习,也有长者善意地提醒我要珍惜光阴、充实自己,我却一点也没听进去,大把的时间用来喝酒、打牌、上网、看电视,经常玩到凌晨两三点。当时我宁愿一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盯着电视发呆,也不愿意摸摸书本,时光就这样在百无聊赖中流走……。后来喜欢上了读书,却苦于老子妻子孩子房子顶子等上上下下的琐事俗务缠身,想看书却抽不出时间。事情往往这样,当你拥有的时候不知珍惜,想到珍惜的时候却早已物是人非。回想被我白白浪费的几年的大好光阴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套用《大话西游》的一句经典台词:曾经有一段空闲的时光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当我失去它的时候却追悔莫及,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一定多读诗书、不负光阴……。虚度的那几年,如果用来多读几本书,可以说现在的我绝对不是现在的我,不敢
说有多么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至少事业上应该做得更如鱼得水,个人修为上应该更上一层楼。但假设毕竟不是现实,现实是我曾经浪费过那么多的时间、虚度那么多的光阴,而报应终于如约而至,现在能抽出半小时的看书时间都是奢望……作为悔过者和过来人,看到新参加工作的青年同事在网络游戏中挥霍青春,我真的很心痛。于是我不厌其烦地劝诫他们珍惜光阴、多读书学习。说得多了,他们说我是磨磨唧唧的祥林嫂,语气充满了鄙夷和不屑。我知道有些事不自己亲身经历过绝对不知道后悔,就像家长和老师一再告诫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不要谈恋爱一样,并苦口婆心地细数早恋如何耽误学业、如何影响身心健康成长等坏处,可还是有那么多的人飞蛾扑火般地涌来……有些人,不在南墙上撞得头破血流是不知道回头的。我之所以要做喋喋不休的“祥林嫂”,只是想以我的惨痛经历劝诫我亲爱的青年朋友们:读书,劝君惜取少年时!我之所以高调地“装”读书,就是想掀开头发让他们看看我依然血流如注的额头,让他们尽量少撞或者不撞南墙,留一个清醒的头脑好好读几本书,学些进身立命的本领。如果能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无论多高调也不为过。如果能带动周围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多看书,多学知识,我愿将“装”发挥到极致,如果给“装”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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