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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伴我成长初中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7 07:22:10 字数作文
法律伴我成长初中作文字数作文

篇一: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伴我成长

——《青春防线》观后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青春期也是青少年意志最薄弱的时期。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是青春期蠢动时,做出的不理智的行为。

当我看到一个个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留恋于网吧时,我不禁心生感慨。而当我看到一个青少年因为沉迷于游戏,不能自拔,甚至将现实想象成游戏的世界,这让我感到可笑。我看到这个青少年因为沉迷游戏,而在现实世界中,进入了游戏的角色。所以当他碰到孙某时,实施违法犯罪之后,将孙某推在了疾行的卡车前,导致孙某当场死亡。事后竟然毫无悔意,依然回到了网吧继续玩游戏。仿佛杀死孙某只是一件小事。而当警察审查时,他说:“我所做的那些事,都是游戏中的情节,而我也觉得和那些情节一样,死了的人还可以原地满血复活。”这让我感到既可笑又觉得悲哀。而他当即被判了刑。所以我呼吁那些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们,杜绝沉迷网络游戏,对网吧恋恋不舍。

现在,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望子成龙的的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付出越来越多。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考虑事还不成熟。而在生理上,已有了自己的意识,并不理解父母和师长的苦口婆心和殷切希望。父母对子女的情之深、爱之切,使中国的国情。在无形中养成了对孩子的娇生惯养,形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父母师长的含辛茹苦,在青少年的心理上有时会造成逆反心理,稍不留意就会做出出轨的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很多。这万变不离其中的,(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法律伴我成长初中作文)主要是青少年处于青春期,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经常滋事。判断能力差情绪波动大。在愤怒的情况下,可以不计后果的做任何事??沦落的犯罪道路的无非就是这几条。因此,青春期是最难教育的时期,老师和家长最为头疼。如何教育好青少年,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责任。

篇二:小学作文: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伴我成长

防城港市实验小学6(1)班 赖金晶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的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着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被辍学。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

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

篇三: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王志燃

赤峰市松山区关家营满族小学六年级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因为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认为,我们这些正处于中小学阶段的青少年,有三种人,并只有三种人:一种是被学校和老师保护的学习尖子。一种是整天被人欺负,没有尊严甚至连还手的勇气都被剥夺的可怜孩子,他们被当成出气桶,笑柄,跑腿的和取款机,每天定时有人问他们要钱,没有就免不了被拉到厕所狠狠的教训一顿;还有一种就是欺负人的人,他们有名气,会打架,整天三五成群聚一起,专挑好欺负的人欺负,敲诈,打人更是家常便饭...

那么这些青少年犯罪者是哪来的?

一种是天生喜欢欺负人的;一种是给人欺负的受不了所以想报仇的人。他们要么就是改变自己,让自己变的和他们一样整天欺负别人,那就不会被人欺负。 要么就是寻求帮

助,找那些社会的大混混,花点钱,原以为能出了气了。但是哪有那么简单?混的人早已经把良心让狗吃了,见你有钱哪里还愿意放过你?那么你就会被他们控制,由小混混欺负变成被大混混欺负,他们到你家里去拿钱,要你把你爸爸妈妈的车送给他们 ,然后不管你死活让你面对家人的职责(这算好的),更有的就是给你洗脑,让你跟着他们混。

然后你学会抽烟,喝酒,磕药,打架,变的不愿意回家,变的缺钱花,钱哪来?从别人那去抢,去偷,去要...这就是一个好孩子变坏的过程 。

这让我情不自禁想起了网上通报的一件事:6月2日,八里罕一制衣店店主辛某来到八里罕派出所报案称,6月1日晚其停放在门前的自行车被盗,价值1000余元。八里罕派出所立案调查,并通过热水警务室视频监控研判系统调取6月1日夜间重点街道视频监控,获取盗窃自行车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及活动轨迹,通过研判分析锁定为嫌疑人。民警调查走访期间,热水街地税小区住户苏某报案称:其停放在小区楼道内的赛车于6月2日夜间被盗,价值2500元。民警又调取6月2日夜间视频监控发现,嫌疑人与盗取辛某自行车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和活动轨迹相似,民警通过大量的视频监控及走访摸排,于6月4日上午确定盗窃嫌疑人为高某。经讯问,高某供认了两次盗窃自行车犯罪事实,并交代了今年4月份在八里罕街里盗窃一辆电动车。最让人震惊的是,

这个高某仅仅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虽然最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所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点评: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

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像我们平时的学习。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你的理解很透彻,望以自身来影响身边的人,使人人都成为一个守法小公民。

辅导教师:牛亚丽

篇四:法律阳光伴我成长作文6篇

法律阳光伴我成长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级。当时我只有八岁。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记忆还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买菜。在路上有一个乞丐在卖唱。奶奶给了我5元钱,让我给他。当我把钱投入乞丐的小碗里时,迎面来了一位男子,摸约三十多岁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从乞丐后面走去,手还拿棍子。“咚!”一声响,把我惊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时,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让我去。这时,一位老爷爷走向前人骂:“你这人怎么??”还没等老爷爷说完,那位男子抢着乞丐装钱的小碗,一溜烟儿就跑地无影无踪,而那时八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你们跟普通人一样,有手有脚有头脑,为什么要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呢!为什么你们不去做个好人,为祖国做出贡献呢?当你们走在大街上时难道内心就不会忐忑不安吗?如果你们做个好人,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走在大街上,而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和歧视了。难道你们不想过这种安稳的日子吗?

与法律做个好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提到法律就让我感觉到法律这两字是神秘的,陌生的,遥远的。法律是那么的神圣,那么的庄严,我甚至还害怕过,但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就在我身边。有些人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有一次,妈妈在上网,网上有一位阿姨说:“我在店里太忙了,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充一千元,等我有空时还你,一开始,妈妈信以为真,打开充钱的网页,正要按确定时,妈妈突然有了疑问,充这么多钱干什么便打了个电话,一听,原来阿姨的QQ密码被偷了妈妈立刻打了110,我想:这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我爸是李刚”这个真实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河北大学,有一个大学生酒后驾车,在学校里耀武扬威,没想到撞死了好几人,也有几人受了伤,这个大学生被老师和领导们叫去教训,他却神气十足地说:“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来抓我呀!”最后领导们还是去告了。这个大学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即使你们的父母官再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还有一次,我爸爸的朋友喝了很多次酒后没被抓住,结果有一次抓住了,送到了监狱里,还没收了驾驶证。瞧!你逃得过一千次,一万次,但你总有一次会被发现。

又比如有些人为了多赚钱,在小区里,马路里偷了井盖马路上,你们想,如果半夜三更有人回家,掉进了井里怎么办?这些人真可恨,为了蝇头小利去做这么卑鄙的事情,如果抓住了这些人,法律一定会好好的惩罚他们。

我们学会了学法、知法、懂法,还要用法。如果有人买来的东西是假的,我们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

作为新一年代的人,我们一定要会学法、知法、懂法,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辩护自己。因为法律能引领我成长,不让身边的悲剧再次重演。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法律无处不在。 今天街道上显得格外拥挤,道路上满是汽车和自行车,汽车排出的尾气让人感觉很刺鼻,炙热的一昂光如火焰一样照射着但路上依然是井井有条,没有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穿过马路,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着“法律”。这是人尽皆知的法,深入人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走的如此流畅。 当那庄重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宣判,善恶终得报,听见的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的是一个触犯了法律这张大网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不贷,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新的人生。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有时也会向他服务的人民动武,但他从不冤枉好人,总是明辨是非。这是公正无私的法,惩恶扬善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让我明辨善恶是非。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禁猎区》,讲的是警察与在禁猎区里打猎的猎人周旋并成功捉获他们的故事,而在生活中,当猎人站在禁猎区,站在一群羚羊旁举着猎枪准备射击时,有良知的人们一定会想起法律的制裁,也许他会无情的射击,也许他会放下猎枪,与它们和平共处,希望他选择后者,放这些动物一条生路,否则法律的严惩正等着他们。这是保护动物的法,富有爱心的律。正是这样的法律才让我看到充满生机的大草原。

法律伴随着我,跟我一起成长。

篇五: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伴我成长

王兴镇初级中学 朱亚静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俗话说: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在法律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软弱的小鸟变成一只勇猛的雄鹰。

法律在我们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受法律的牵制和保护。它能让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所以我们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任何事情都要与法同行,不能犯法。只要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了,就不会走上歧途了。如果我们不知法、懂法、守法,那我们将会走上歧途,永远在心魔中挣扎,而且越挣扎陷得越深,最后会让我们无法自拔,同时也会为自己做的,而感到不安,这样的生活你想要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如: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而且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呢。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他10元零花钱。当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时,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且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王彬在同学的蛊惑下。抱着试试的心理,和同学来到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游戏。可是没想到,就这王彬的一脚迈进,将他送上犯罪的道理。王彬刚进游戏厅一会,很快就迷上了电子游戏,钱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呢?在这种逼迫下,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打电子而且很快就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而且学习成绩越来越差,父母给的零花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里去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了钱。当时,店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向老太太头部连击数下,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会人丧失了人性,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为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的同时,还要懂法。当然,这其中也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啊!作为我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我们应该听他们的话,做到守法。同时我们的学校对我们的法律知识也不能怠慢教育,应多开展关于法制教育的活动,争取让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但是我们自己也要有自觉性,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不要逞一时之快。而犯了重大错误。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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