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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县人民医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7:24:41 字数作文
江宁县人民医院字数作文

篇一:2014年江宁区中医院招聘50人

2014年江宁区中医院招聘50人

公告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为更好遴选优秀人才,充实我院护理队伍,经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带齐报考所需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至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按招聘要求准备相应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4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确保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3.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行政楼十一楼1103室(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4.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宁区中医院网站,查询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凡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做好笔试准备。

5.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19日~5月20日,领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人事处(行政楼十楼1011室)。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评三个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

(1)笔试内容:以护理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对参加专业笔试成绩在前100名的考生可进入面试。面试前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2)面试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3.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后参加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织的护理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参加考试、面试、技能操作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

三、体检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委托的人才租赁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

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2014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和毕业证书的,不得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六、其它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医院行风办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中医院

2014年4月18日

本次招聘原公告:江宁区中医院招聘/2014/js_0419/9750.html

篇二:南京医院大全

玄武区(9)

回到顶部白下区(12)

回到顶部秦淮区(11) 回到顶部建邺区(8)

回到顶部鼓楼区(40)

回到顶部下关区(7)

回到顶部浦口区(4) 回到顶部六合区(6) 回到顶部栖霞区(12)

篇三:江宁医保新增65家医疗机构和14家药店

江宁区作为南京市医保市级统筹、同城联网试点区,于2013年9月1日开始与南京市医保联网,新增65家医疗机构和14家药店,9月1日起实行。

1、江宁区参保人员可以在南京市区以下医院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南京分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第八一医院、江苏省级机关医院、南京明基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南京市惠民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钟山医院)、南京江北人民医院、秦淮区双塘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医院)、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南京市白下区月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南京东南眼科医院、南京爱尔眼科医院、南京宁益眼科医院、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医院)、南京市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医院)、南京市栖霞区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医院)、南京市白下区止马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建中中医院)、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中医医院)、南京市雨花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夫子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秦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双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秦淮区门西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中心卫生院)、南京市建邺区沙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沙洲卫生院)、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卫生院)、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医院龙潭分院、南京金康老年康复医院、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七家湾回民社区卫生服务站(南京市白下区回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区莫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蓝旗街卫生院)、南京市白下区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石门坎

卫生院)、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卫生院)、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栖霞区医院、南京市白下区大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光华卫生院)、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卫生院)、南京市白下区中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中华路卫生院)、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卫生院)、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卫生院)、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向阳卫生院)、南京市栖霞区仙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林卫生院)、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康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熊猫集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南京市鼓楼区长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晨光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小行医院)、南京市秦淮区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玄武区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朝天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医院)、南京市白下区月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模范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中医医院长白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南京市白下区银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白下区月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苜蓿园东街社区卫生站、江宁区秣陵街道楚襄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南京市白下区中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舜天集团医疗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双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双闸卫生院)、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油运医院)、南京市玄武区仙鹤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医院(建邺区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滨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栖霞区摄山星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栖霞镇卫生院)、南京曙光医院、南京肛泰中医医院、南京仁品耳鼻喉专科医院。 上述医院已与我区医保联网,江宁参保人员可直接持卡结算医疗费用。

2、江宁区参保人员可以在南京市区以下药店购药时直接刷卡结算: 南京先声再康药店有限公司升州路药店 秦淮区升州路183号

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健康药店 白下区建康路149号

江苏采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京中华路二店 秦淮区中华路308号

南京同仁药店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53号

江苏省医药公司国药商场 鼓楼区广州路140号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迈皋桥药店 栖霞区迈皋桥街22号 南京新街口第一药房有限公司 白下区中山南路118号103室南门 南京金陵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街口药房 玄武区中山东路75号

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药店 白下区东白菜园14号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第四药店 栖霞区栖霞街146-3号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省人医门诊药店 鼓楼区广州路300号

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建宁路大观天地药店 下关区建宁路300号一层A113-A114

篇四:合作医疗

发布人:徐发信日期: 信件标南京市江宁区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急诊住院报销比例 题:

信件正你好!

我父亲是南京江宁麒麟街道人,参加京市江宁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苏州突发脑梗塞,急诊住院治疗,请问农保可以报销文: 吗,如果可以报销的比例是多少,需要哪些证明,谢谢!

回复内容

就诊规定: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参合者需转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

的,必须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或经区合管办登记备案,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具体情况请向缴费的保险机构或江宁区卫生局咨询

江宁区卫生局合管办联系方式

电话:025-52194835

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97号卫生大厦

邮编:211100

南京市江宁区2011年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11年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

1、基金标准:2011年年人基金标准为420元,其中参合个人缴纳105元;

2、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011年省级补助年人12元、市级补助年人53元,余250元由区、街道两级财政承担,具体承担

比例另行下文。

二、2011年参合对象及就诊规定:

1、参合对象:2011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为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申报,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由市、区财政补助;凡本区户籍内的2011年6月30日前当年出生并申

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按当年确定的基金标准全额缴纳,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凡本区户籍内的2011年7月1日后当

年出生并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按当年确定的基金标准50%缴纳,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凡户籍关系迁入本区不满

十年的城镇居民由个人(家庭)按当年确定的基金标准全额缴纳参保费用,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

(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江宁县人民医院)

2、参合手续:个人缴费期为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15日,各街道要精心组织,必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个人缴费的收缴工作。

3、就诊规定: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参合者需转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必须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或经区合管办登记备案,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4、定点医院:实行一年确定一次,中途不新增。2011年定点医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江宁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站;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南京江宁医院、江宁区中医院、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江宁区妇保所、江宁区皮防所;转省市指定三级医院为:南京同仁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总院、南京军区总院八三门诊分部、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解放军空军454医院、南

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科院皮研所、上海梅山医院、中大医院;区内其他一级限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南京江宁康复医院、南京江宁荣平老年医院、南京市江宁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南京江宁时代雅居社区卫生服务站、南京江宁阜新诊所、天景山社区卫生服务站、武夷绿洲诊所、东城福园诊所、赐康诊所、春元城诊所、民医社区卫生服务站、悦民社区卫生服务站、天元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科宁社区卫生服务站;区内其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南京世纪现代妇产医院、南京江宁博爱医院、南京永平显微外科医院、顺和祥中医门诊部、南京五洲医院、南京江宁友爱医院、南京新城医院。

三、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比例及限额:

1、补偿范围:限于《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南京市江

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医用材料目录》范围;

2、不予补偿范围:《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金不予补偿的九种情况。

3、补偿比例:

(1)普通门诊: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站及站)发生的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

药目录》和《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中的项目比例,按50%报销补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当日补偿

限额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日补偿限额80元;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

药目录》的药品费,按30%报销补偿,当日补偿限额100元;在三级及三级以上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南京市江宁区

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按20%报销补偿;在其他未指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

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按10%报销补偿;年人累计补偿限额为800元。

(2)门诊慢性病:对于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参合者,年度内限享受一种慢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及补偿比例同普通门

诊,药品目录放宽为针对性治疗所用药品,年累计封顶额为1500元。具体门诊慢性病管理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

疗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部分病种免费服药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

(3)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在门诊进行化疗所发生的费用仅限于药品费、放疗所发生的费用仅限于放疗费视

同住院,补偿范围及比例及限额同普通住院,药品目录放宽为针对性治疗所用药品。具体门诊特定疾病管理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尿毒症病人实行特病管理,具体管理规定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

(4)普通住院:

设立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院为300元,二级定点医院为400元,三级及其他非定点医院为6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

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按住院起付标准的7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门特病人不设起

付线。对于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至3万元内符合新型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材料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的范围给予分级按比例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三回复正文:

级省市指定医疗机构为45%,其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35%。

(5)区级大病救助:区设立总额约2900万元的区级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及风险基金。资金来源:一是区财政补助400万

元,二是在区补助资金中每人提取50元,约2500万元。对于年度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性

医疗机构符合《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南京市江宁区诊疗和医用材料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和门诊特殊疾病的范围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给予区级救助,由街道合管办申报原始材料,经区合管办审核批准,委托街道合

管办适时补偿,费用由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结算。救助标准:实行不分医疗级别分段按比例救助,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

30000元的不享受救助, 3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80%救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救助;年人最高救助限额为

20万元。

(6)对于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员在区级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及风险基金结余的情况下进行救助,具体方案另行

制定。

(7)对于2011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加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

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年度新型合作医疗待遇;三个月内办理的参保者其参加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补

偿。

(8)对于区内其他一级限门诊或限门诊和住院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和住院报销补偿政策参照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执

行。

(9)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产妇分娩的给予定额补助,在街道基金中每人补助600元。 4、免费体检: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在基金结余较多的情况下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对

象、体检项目及资金补助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

四、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完善和发展我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支付模式改革,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1

年将对门诊费用补偿试行总额预付制改革和部分住院病种实行单病种结算试点工作,对于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所开展的肿

瘤放疗项目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优惠政策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下发。

五、开展2011年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目标如期完成。2011年全区新型合作医疗目标为:社区覆盖率100%、群众参合率100%、基金上

划到区到位率100%、报销兑现及时率100%。2011年,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仍然实行“区级管理、分街道建账、核算、

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街道需在2011年1月底前将个人缴纳部分筹集到位,并上划到区农村

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街道补助资金须在2011年5月底前按实际参加人数上划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凡5月

底前未及时上划到位的街道6月份由区财政在其帐户中待扣,划入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并给予通报;区级补助资金

和区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和风险基金于2011年6月底前划拨至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2、强化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以来,部分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了解还不够。为了确保

参合者掌握政策,各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工作,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参加方法、权利

与义务以及报销范围及比例、报销办法等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参保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互助共济意

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每个街道至少开一次专题会议,至少给每个家庭发放《致广大市民群众一封

信》,通过正反两方面例子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每个社区至少悬挂二条横幅、张贴适当标语,制作一期宣传专栏;每个

学校安排学生至少上一堂新型合作医疗科普知识课;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合作医疗有关政策。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区、街道要加强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合作医疗管

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备经办人员、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以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参合者和定

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将参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冒名就诊、住院和伪造、涂改处方及费用单据等凭证和提供虚假医

疗票据、病历、用药剂量等资料骗取基金行为的参合者,要中止其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其相关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并按规定给予处罚。要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本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及费用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按照

“四合理”的原则开展诊疗活动。区、街道合管办要按基金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各街道合管

办每季度公布累计报销在500元以上人员名单和新型合作医疗基金运作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每半年以

书面形式向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新型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并主动接受街道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区合管办

每半年向区合管会、监委会汇报全区新型合作医疗进展情况和运行情况,并主动接受区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江宁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标准提高

2013-01-16 20:44:41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江宁区2013年新型合作医疗标准由2012年的480元提高至580元,辖区养老年龄段征地人员也被纳入,其中个人缴纳费用140元。省级补助年人28元、市级补助由年人65元增加到80元,其余332元仍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区级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提高

所有江宁人都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看病,江宁在今年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收费标准为10元,其中个人支付1元,其余9元由区合管办对医疗机构考核后支付。

今年江宁区级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以及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提高。区级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标准30001元以上部分不再划分比例进行救助,统一按70%补偿,年人最高区级补偿由2012年的22万元提高至24万元。对于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至3万元内符合补偿范围内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内费用给予分级按比例补偿,其中一级和二级

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由2012年的80%

和65%提高到85%和70%,三级省市指定医疗机构和其它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5%和35%。

所有参合群众都有大病医疗保险

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也是今年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的最新内容。今年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的参加对象为所有参合群众,其年人标准为2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0元;个人缴纳部分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中提取,财政补助部分在各级财政补助中提取。保障范围为参合者因生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型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理赔,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按比例赔付。

篇五:江宁五洲医院

江宁五洲医院

南京江宁五洲医院是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批的农保定点单位、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位于江宁区上元大街887号。医院倡导国际医疗“无痛、绿色、安全、微创”理念,设有内科、外科、妇科、男科、肛肠科、骨科、五官科、中医科、计划生育科、不孕不育科等科室,集医疗、保健、预防为一体。

绿色环保医院: 所以诊疗措施可能做到科学规范,所有诊疗用具做到最高标准消毒并且一次性使用;确保对人体绿色无害和杜绝一切交叉感染可能;医院环境每隔6个小时清洁消毒一次。

微创无痛化医院: 医院对所有诊疗措施进行无痛化改进并且规范化,尽量采取对患者痛苦小、创伤小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最大可能达到无痛。医院在手术方面采用最先进的微创技术,患者术后恢复快,术后疤痕小。

航空式服务: 在贵宾室内,所有医生、护士、客服服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围绕着工作——让您感觉仿佛乘坐头等舱。

全程导诊服务: 全部医疗活动安排专职助理医师陪同,解释医疗知识,导诊引导病患挂号、取药、治疗、交费等,减少患者 1

的麻烦和劳顿,并且让患者更加了解治疗流程,减少就医的心理压力。

医院环境温馨优雅、设施齐全,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国际理念下汇集一批高学历、高年资、临床经验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医学精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科优势,尤其在妇科、男科、不孕不育科等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医院以微创、人性的现代化诊疗特色为患者提供权威、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高端服务、平价医疗”为建院精神,一切围绕患者为中心,全力打造成为广大老百姓值得信赖的精品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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