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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给我们的启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7 05:51:13 小学作文
环境污染给我们的启示小学作文

篇一:大气环境污染的启示与应对措施

大气环境污染的启示与应对措施

最近一周来,北京雾霾严重,空气质量状况为重度污染,天空灰蒙蒙的,晴天也似阴天。看到厚重雾霾笼罩下的北京城,不少网友纷纷调侃,称其为“仙境”。持续的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户外活动和身体健康,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破坏。越来越猖狂的雾霾让人们认识到了大气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国的城市大气污染非常严重。我国现有600多座城市,其中大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不到1%。烟尘弥漫、空气污浊在许多城市已是司空见惯。例如北京,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很少能见到蓝天。从1997年开始,我国有20多座大城市,开始在新闻媒介上发布空气环境质量周报,让大家知道一周内空气质量的情况。北京是从1997年2月28日开始发布空气质量周报的。按照我国的规定,我国的大气质量分为五级,一级是最好,五级为重度污染。北京的空气状况大部分时候是在三级或四级,而且是以四级居多。也就是说,北京的空气常年处于中度或重度污染的程度。北京市的居民每天呼吸着这样污浊的空气,即使是不吸烟,也相当于每天吸一包烟了。据世界资源报告,对世界50家选定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评比,中国参评城市是:北京、广州、上海、沈阳、西安。评比结果:最差10个城市中中国占5个。

我国的城市大气污染之所以如此严重,有两个主要原因。一个就是因为我国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煤炭是一种非常肮脏的能源,燃煤要

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烟尘等等。我国的能源结构是以煤为主的,冬季采暖要烧煤,工业发电要烧煤,有些地方居民做饭要烧煤,而燃烧大量的煤会给大气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第二个就是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现在由于我国城市汽车拥有量越来越多,这一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的城市汽车保有量每年在以13%的速度递增。过去许多城市的空气污染是煤烟型污染,现在也逐渐转变为汽车尾气型污染。如北京现在拥有130万辆汽车,并以每月1万辆的速度在递增。汽车尾气都是低空排放,对人体的危害特别大。汽车尾气中含有许多对人体有毒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铅。人体长期吸入含铅的气体,就会引起慢性铅中毒,主要症状是头疼、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儿童对铅污染特别敏感,铅中毒会损伤儿童的神经系统和大脑,造成儿童的智力低下,影响儿童的智商,有时甚至会造成儿童呆傻。广州市曾做过一个调查,广州市的汽车每年向大气中排放300多吨的铅,调查表明,广州市的交通干警和交通干道两边居住的小学生,血液中的含铅量都大大超过正常值,处于铅中毒状态。我国的汽车运行状况不佳,国产汽车质量较低,保养不好,造成在同样状况下,我国的一辆汽车,要比其他国家的汽车排放的污染物量要大得多。北京的汽车保有量仅为日本东京的1/10,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与东京差不多。也就是说,北京一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东京10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如果北京也如东京一样有1000多万辆汽车的话,那么北京的空气污染状况简直就是不可想象了。

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最主要的方法是减少排放。目前各种化石能源的大规模使用是造成雾霾天气的最主要原因。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雾霾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减少排放。大家想想,发电需要燃烧煤,而实际上被燃烧的煤只有不到30%被转化成了电能,其余的都被排放了。汽车、轮船等机械需要石油,同样的,发动机也只是将不足30%的石油转化成了动力,其余的也都被排放了。也就是说我们使用能源是“大手大脚”的,利用的少,排放的多。减少能源的使用是不现实的,而清洁能源远不能满足需求,且价格昂贵。如果现有能源能利用70%,而排放30%的话,环境问题与能源问题会同时得到解决,人类社会也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目前,网络上披露了一种非传统的发动机,是中国人发明的,名叫“往复式转子发动机”,有望实现人类的这一愿望。期望这种机械能早日面世。还有,就是多植树。

篇二:日本环境污染的危害及启示

日本环境污染产生水俣病的危害及启示

作者: 指导教师:周杰

摘要:环境问题一直是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问题之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环境治理和改善的压力很大,任务十分繁重。二战后的日本创造了世界经济奇迹,但由于环境保护不到位,以水俣病为代表的许多公害事件非常严重,不仅危害了当地人的健康和家庭幸福,也使日本政府和企业付出了极其昂贵的代价。从“水俣病事件”发展演变成的“水俣病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公害的最典型的案例,这一由环境问题而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从日本的经验和教训中我们要积极的借鉴,更好的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水俣病;汞污染;环境保护

日本熊本县水俣湾外围的“不知火海”是被九州本土和天草诸岛围起来的内海,那里海产丰富,是渔民们赖以生存的主要渔场。水俣镇是水俣湾东部的一个小镇,有4万多人居住,周围的村庄还居住着1万多农民和渔民。“不知火海”丰富的渔产使小镇格外兴旺。

1 水俣病的产生及现状

1956年,水俣湾附近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病。这种病症最初出现在猫身上,被称为“猫舞蹈症”。病猫步态不稳,抽搐、麻痹,甚至跳海死去,被称为“自杀猫”。随后不久,此地也发现了患这种病症的人。患者由于脑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被侵害,轻者表现为口齿不清、手足麻痹、步履蹒跚、面部痴呆、感觉障碍、视觉丧失、震颤、手足变形,重者神经失常,或酣睡,或兴奋,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当时这种病由于病因不明而被叫做“怪病”。这就是日后轰动世界的“水俣病”,是最早出现的由于工业废水排放污染造成的公害病。

汞也称水银,是我们常用的温度计里显示多少度的银白色金属,它是一种剧毒的重金属,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汞对于生物的毒性不仅取决于它的浓度,而且与汞的化学形态以及生物本身的特征有密切关系。一般认为,汞是通过海洋生物体表(皮肤和鳃)的渗透或摄含汞的食物进入体内。

汞进入海洋的主要途径是工业废水、含汞的农药流失以及含汞废气的沉降。此外,含汞的矿渣和矿浆也是其来源之一。水俣湾为什么会有含汞的海产品呢?这都是源于,1925年,日本氮肥公司在这里建厂,后又开设了合成醋酸厂。1949年后,这个公司开始生产氯乙烯,年产量不断提高,1956年超过6000吨。与此同时,工厂把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排放到水俣湾中。在生产中采用氯化汞和硫酸汞两种化学物质作催化剂。催化剂在生产过程中仅仅起促进化学反应的作用,最后全部随废水排入临近的水俣湾内,并且大部分沉淀在湾底的泥里。工厂所选的催化剂氯化汞和硫酸汞本身虽然也有毒,但毒性不很强。然而它们在海底泥里能够通过一种叫甲基钴氨素的细菌作用变成毒性十分强烈的甲基汞。 2 水俣病对当地的影响

2.1 受害人自己的矛盾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氮肥公司雇佣了当地50%到60%的劳动力。众所

周知,日本社会是一个封建制度继承性很强的国家,尊敬家长、长幼有序、所属单位就视为自己的“家”。这种“家文化”在每个日本国民心中根深蒂固。在他们心中,公司即是他们生活的提供者,也是他们的保护者,给他们提供生活来源。作为回报,雇员们以信任和忠诚来尊敬公司。当渔民们起来反抗公司的时候,雇员们就理所当然地站在了公司一边。虽然很多雇员同情受害的渔民,但是这种家长制的信任文化不允许他们背叛公司。结果导致不同立场上的市民之间很难相互沟通,使得人际关系和信任关系这一社会存在的基础长时间受到损害,在同一地区出现了群体割裂。由此引发的受害者群体、应负责任的公司和地方、中央政府之间的冲突持续了近50年之久。在这个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冲突中, 水俣病的患者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2.2 对大自然的馈赠望而却步

渔民的生活早已深深地嵌入传统的大自然的恩惠中,大海被视为浪漫的化身、生命的恩赐。水俣病的产生造成了人与自然、人与生态出现割裂,改变了几千年来渔民们与大海之间融洽的关系,给当地居民及生存环境带来了无尽的灾难。渔民和他们的家人因为食用了受污染的海产品, 成为“水俣病”的受害者。很多人身心受到摧残,经济上受到沉重打击,甚至家破人亡。对死去的渔民来说, 不仅仅是他们的食物被污染了, 就连自己对大自然的根本看法都被污染了,它如同一场可怕的梦魇留在许多人的记忆当中。

2.3 邻里关系僵化

更为严重的是,水俣病不仅改变了水俣湾居民的社会关系,而且改变了几千年来渔民们之间融洽的关系,大家避而不见,不说一句话,邻里关系日趋紧张。

2.4 水俣镇经济发展的衰败

一旦发生汞中毒,患上水俣病,人体往往会受到不可逆转的持久伤害。更可悲的是,由于甲基汞污染,水俣湾的鱼、虾、贝类不能再捕捞食用,当地渔民的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很多家庭陷于贫困之中。另外,由于捕鱼业的衰败和对水俣病的恐惧,到此地的游客锐减,旅游业受到沉重打击。同时,氮肥公司在由电化学向石油化学方向转型时,职工纷纷调离该厂,因而人口不断减少,对区域性

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水俣湾外的被称为“不知火海”的海域,也失去了生命力,伴随它的是无期的萧条。

3 日本政府控制水俣病环境污染的对策

3.1 制定企业排污废水的标准

从1932年起, 不允许含甲基汞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从氮肥工厂直接排放入水俣湾。1970年12月, 日本政府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 限定了工厂排污废水的有毒物质最高浓度。

3.2 控制鱼类和贝类的捕捞和出售

规定了可出售的鱼类和贝类总汞和烷基汞的最高允许含量, 总汞不得超过0.4ppm/kg, 烷基汞不得超过0.3ppm/ kg。1974年1月设置水俣湾隔离网, 将整个海湾与其他海域隔离, 防止被污染的鱼类扩散,甚至在水俣湾禁止娱乐性垂钓活动。氮肥工厂负责赔偿捕渔业的损失, 大约9亿日元。政府同时也给当地渔民生活补助和贷款, 以支持渔业的发展。

4 日本政府制度环境恢复方案

4.1 实施环境恢复工程的监督

在工程进行期间, 由熊本县水俣湾污染防止监测委员会实施严格的监督,以防止二次污染。该委员会由学者和当地居民代表组成, 工程情况和监测结果在水俣市3处指定地点向市民公布恢复情况。

4.2 进行汞中毒的全面研究

考虑到水俣病带来的一系列医学、社会问题,不断改进水俣病的治疗方法, 1978年日本政府在水俣市成立了国立水俣病研究所, 开展汞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全面深入的研究。同时从更广泛的立场上收集环境问题的相关资料, 防止悲惨的公害再次重演, 为后世敲响环境警钟, 也成为收集、传播水俣病历史教训的中心。在水俣湾及其附近地区, 环境水样、底泥、鱼和贝类以及人发中的汞含量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4.3 做好水土保持, 保护饮用水源

日本的河流具有坡度大、长度短的特点, 河流的河性系数 ( 最大流量与最小流量之比) 一般都大于200。历史上旱涝问题比较严重。水俣市一面朝海, 三面环山,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涵养水源十分重要。

4.4 赔偿和救济水俣病受害者

1973年3月, 水俣病患者和氮肥厂签定了补偿协定, 被官方认定的受害者从 氮肥厂一次性领取1600万至1800万日元的补偿金, 另外还有医疗费、非医疗支出、温泉费、按摩费、丧葬费等费用。熊本县政府和水俣市政府承担一小部分。 5 日本水俣病事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水俣病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正在经历同样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来说,能带来非同寻常的启示。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环保经验,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1 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者要相互协调。要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决不能用损害环境的代价换得经济的发展。不论是“二战”后的日本,还是历史上许多通过工业发展崛起的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往往没有兼顾,大部分国家都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也正是因为水俣病等公害事件使许多国家真正开始注意公害治理,环境领域每一次波及面较大的事件都会促使政府制定或修改法律和政策,强烈敦促带来公害的企业履行恢复环境的责任,以及追究它们的责任。因此,提高环境意识,注重科学发展,我国可以在发展中兼顾环境,在环境保护中促发展。

5.2 环境事件损害赔偿应通过法律处理。

水俣病事件的启示之一就是在环境诉讼方面要保护弱者,作为一个法制国家,日本无论受害者、政府或企业都行使了法律的权利。虽然水俣病责任的追究经历了长达50年,然而幸运的是,政府和企业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就能逃脱对受害者责任的承担,国民也可以追究过去政府的不作为的责任。只有通过界定清晰的权责,提高国民整体的权利意识,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改善单一的评价体系,能够更好地从根本上减少这类事情发生。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对于隐性成本的考虑应该作为企业制定长远发展战略的基本考虑因素。

篇三:这一年环境治理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这一年环境治理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目前湖北武汉市有多家企业选择了将污水处理交第三方运行管理的模式,帮助企业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是格林公司的愿望和目的,武汉格林环保设施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也将继续为您关注工业污水、 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外包、污水处理运营的行业动态。

2015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对未来5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部署,也共同面对了雾霾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这一年是中国环境治理史上极为不平凡的一年。 环境立法有诸多进展,需进一步完善

在国家层面,为了配合《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 《环境保护法》第58条规定的环境公益诉讼做出细化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 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察院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 法》,为治理区域性雾霾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了法制基础。

在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响应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制定或者修改了一些地方法规,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 《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促使新《环境保护法》的创新性规定落地实施。

下一步需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制度、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引咎辞职、诉讼受理和行政追责等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自动启动的机制,让行政监管的权力受到制度化约束,使环境法律实施常态化。 环境执法有所加强,但面临严峻挑战

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上半年,环境保护部门与司法、公安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联动执法加强,环境行政与环境司法之间有序衔接,执 法积极性提高,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行政拘留等有效处罚措施得到落实,环境执法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一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但是,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环境法律的严格实施受到严峻挑战。即使是约谈,城市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转型也需要一段时间。入冬以

来,华北、东北等地雾霾 污染严重,区域性雾霾出现扩散现象。雾霾已不全然是个案的执法问题,而是更深层次的全局性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问题。严重的环境污染考验地方党委 和政府的执政能力,考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信任和实施效果,必须引起重视。可见,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能源结构,目前显得尤其紧迫。除了 要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检查机制和执法效果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一以贯之地落实《环境保护法》的严格要求外,还要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的平衡能力考 核,不要让环境法治在现实中走了样、变了调。

环境司法有所突破,但效果不容乐观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放宽了原告的起诉资格,如对“设区的市”和“社会组织”作了扩大解 释,明确了具有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排除性的条件,促进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和审理。全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达到30多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 益诉讼开始出现。

但是从现实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效果不容乐观,如在社会组织是否可以索赔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矛盾之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由技术、律师和财力较为雄厚的著名社会组织提起或者参加,其他的社会组织数量虽然庞大, 但基于组

织的宗旨限制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考量,要么不愿意管闲事,要么财力不足或者技术能力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持观望态度,远远未能达到环境法学界期待 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井喷”状况。造成此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阻力广、成本高、难度大,警示效果有限,且环保社会组织存在天然和后天的不 足。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但仍存在挑战

2015年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不仅发布了总揽全局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还出 台了指导生态文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了中国未来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大格局。

一是环境保护部重启了绿色GDP研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通过环境的价值性来约束环境污染型和生态破坏型发展。环境保护部拒绝审批一批有环境影响的水电、火电等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是为了促进水污染的防治,国家在启动《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的同时,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了3个方面的创新:提出2020、2030、 2050年三步走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与我国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阶段性预期目标相契合,凝聚了共识,让人民群众看到了

环境治理的希望;在每段工作任务后规 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各部门的责任,使计划的落实具有可考核性;吸收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参与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发挥党政同责的作用,使 环境保护的责任分配规则与权力运行的政治规则相一致,使政治权力的责权利相匹配。

三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源头科学管理,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在全国28个县市开展“多规合一”的试点,海南省于2015年5月被中 央确定为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地区。“多规合一”可以促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形成基于发展的一 张蓝图绘到底的大规划格局。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还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开展环境保护的分类施策工作, 使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精细化,具有针对性。

四是为了形成环境保护监管新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上收全部国控点的监测运行权;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还提出,省以下环境监测工作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直接负责,实行垂直管理。这些措施有利于保证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破解污染企业污染排放数据造假 和地方政府环境质量数据造假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难题,为环境保护考核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奠定了基础。为了破解地方环境执法的保护主义,中共

篇四:雾霾给我们的启示

雾霾给我们的启示

“雾霾”,这个词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耳边。其根本原因就是我国中北部出现了大片大片的雾霾天气。雾霾,顾名思义,也就是大气中出现了许多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这三项是雾霾主要组成部分,可以看出雾霾天气对人身体危害是很大的。雾霾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我们人类对空气的肆意破坏,为此我们应该作出深刻反省。 有毒空气的来源主要是这些:首先是汽车尾气。使用柴油的大型车是排放PM10的“重犯”,包括大公交、大型运输卡车等。使用汽油的小型车虽然排放的是气态污染物,比如氮氧化物等,但碰上雾天,也很容易转化为二次颗粒污染物,加重雾霾。其次是北方到了冬季烧煤供暖所产生的废气。 第三是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比如冶金、机电制造业的工业窑炉与锅炉,还有大量汽修喷漆、建材生产窑炉燃烧排放的废气。第四是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

面对这么多方面的“杀手”,由于目前科技技术还没有达到,要想根本铲除它们是不可能的,还因为它们其中有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元素。但也并不是不可预防的。先看汽车尾气,我们可以减少驾驶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或走路。 其实出现雾霾还有一个原因是天气变暖,这个目前全世界都在努力防治的难题。防治天气变暖我们也可以做出很多

贡献:减少使用塑料袋,植树造林,减少用电等。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出一点贡献,那么即使无法消除这种现象,但也可以延缓天气变暖的态势。如果我们延缓了天气变暖,雾霾天气也会大大好转,因此我们的生活环境也会大大好转,同时世界人的生活环境也都会好转的。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在此呼吁所有人,都能够为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做出一点微乎其微的贡献。

篇五:2015高考政治热点之环境污染

2015高考政治热点:最严环境保护法实施

一、【背景材料】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从多个角度体现出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在现阶段,原环保法已经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理念已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法律定位不清晰、政府环境责任难落实、与单项法的衔接不顺等等。

新《环境保护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定位合理,是定位在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二是创新理念。近年来环保领域的一些主要理念和指导精神,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三是完善制度。一些新的制度,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四是强化责任。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此次修法已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一部环保法,也为未来统一协调大环保“基本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理论分析】

1、从经济生活角度分析

(1)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必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有助于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有助于节约资源,提高消费的科学性,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2)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更“严格”。一方面加大处罚,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另一方面,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取消了限期补办,进行处罚甚至还要恢复原状。这就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积极践行节能减排。

(3)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完善信用机制。新的《环境保护法》增设了按日计罚、治安拘留等措施,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新的环保法延续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条款。按着法律的要求,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没做好,那意味着招商招不来,因为没有总量控制的环境指标了。这是政府利用法律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体现。

(5)落实科学发展观。新的《环境保护法》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使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这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体现。

(2)我国政府的性质、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新的《环境保护法》针对过去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加强了对政府的严格考评,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原则。

(3)政府的职能。原环保法立法理念已不适应时代变化的要求、法律定位不清晰、政府环境责任难落实、与单项法的衔接不顺等等。新的《环境保护法》狠抓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的落实,体现了政府履行经济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4)坚持依法行政。一直以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法律在不断完善的同时,执法也必须要加强。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公益

诉讼,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有利于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

3、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

(1)意识具有目的计划性和主动创造性。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环保工作必须树立新思维,实现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

(2)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树立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环保新思维,对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各领域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尊重自然规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环保工作再上台阶。

(3)搞好局部可以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刚刚过去的2014年,整个社会对于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和关注可谓前所未有,这一年,生态文明建设重拳频出。与修订环境保护法同时,还有很多措施,它们与环保法一起,共同助推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

(4)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尽管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但我们也要看到,治理环境污染需要一个过程。这启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既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前途充满信心,又要善于走曲折之路。

三、【跟踪试题】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据此回答1~2题。

2.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①有助于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②有助于节约资源,提高消费的科学性

③是每一个消费者追求的目标 ④不利于我国消费品市场的发展

A.①② B.②③ C.①②③ D.①②④

2.新《环境保护法》向污染宣战,启示我们消费者,应:

A.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B.避免(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环境污染给我们的启示)盲从,理性消费

C.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D.勤俭节约,减少消费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 法律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大修后的环保法,直指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据此回答3~4题。

3.践行这些条文,启发人们在生活方式上要:

①超前消费,防止消费滞后 ②理性消费,避免情绪化消费

③保护环境,提倡绿色消费 ④艰苦奋斗,倡导节约消费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4.下列有利于的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生活消费行为有:

①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 ②改进生产技术,减少资源消耗

③强化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 ④追求低碳生活,减少废气排放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5.设计“按日计罚”制度经济学依据是:

A.加大国家宏观调控力度,消除市场调节的缺陷

B.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

C.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D.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有效形式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这说明: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 ④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发展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新《环保法》对政府“严格”,表现之一是与干部的考评机制挂钩,本级政府要考评两个对象,一个对象是这级政府当中环保局及其局长的表现。二是下一级政府的政府首长的表现。据此回答7~9题。

7.针对过去违法成本低、环保意识弱等环境治理顽疾,新环保法加强了对政府的严格考评,体现了:

A.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总是一致的 B.对人民负责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原则

C.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D.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8.对政府进行严格考评的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

A.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水平 B.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C.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 D.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9.一直以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法律在不断完善的同时,执法也必须要加强。这就要求政府部门:

A.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B.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阳光工程”

C.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D.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0.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环保工作必须树立新思维,加快实现三个转变:目标导向从以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途径从主要依靠环境容量向依靠环境流量、环境容量的动静协调、统筹支撑转变。这表明:

①意识具有目的计划性 ②意识具有直接现实性

③意识具有主体差异性 ④意识具有主动创造性

A.②④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11.刚刚过去的2014年,整个社会对于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和关注可谓前所未有,这一年,生态文明建设重拳频出。与修订环境保护法同时,还有很多措施,它们与环保法一起,共同助推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这说明:

①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 ②要坚持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③要注重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④搞好局部可以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A.①④ B.②③ C.①②③ D.②③④

12.尽管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但我们也要看到,治理环境污染需要一个过程。上述材料带来的启示有:

①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认识规律,改变规律

③坚持实践第一,人类就能取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成功

④既要对事物发展前途充满信心,又要善于走曲折之路

A.①③ B.②③ C.①② D.①④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2015年1月1日起,环保部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届时,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将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材料二 对于公众来说,每一个人都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既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制造者。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也需要每个公民心中树立绿色出行、节能节水等理念,珍惜环境资源,规范自身行为。这样才能构成一个政府负责、企业守法、公众积极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政治现象?

(2)请你结合材料二为治理环境污染提出合理化建议。

(3)从哲学角度说明为什么要崇尚绿色消费观念?

参考答案:

1.A 2.C 3.B 4.C 5.B 6.D 7.B 8.D 9.A 10.B 11.D 12.D

13.(1)材料一反映了我国政府依法行政的同时,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公民的知情权,加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储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表现。

(2)①作为企业,要从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积极从事绿色产品的生产,为环保事业作出贡献。②国家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对企业生产的宏观调控和对个人消费行为的引导,坚决关停一些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③作为消费者个人要树立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理念。

(3)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崇尚绿色消费观念有利于引导人们的绿色消费行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②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主动创造性。崇尚绿色消费观念有利于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保护,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③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崇尚绿色消费观念有利于国家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使使生态文明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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