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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归原主的意思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7:08:54 小学作文
物归原主的意思小学作文

篇一:物归原主

物歸原主

馬太福音22:15-22

明白的我們應把屬神的東西歸回神,並明白繳稅和奉獻的意思。

?

?

? 讓學生明白物歸原主是應當的。 讓學生明白交稅是一個國民應有的責任。 讓學生明白作為基督徒對社會及教會都有責任。

各教會的主日學時間長短不一,導師可以自行剪裁課程。

─殖民地的稅收

羅馬帝國中有很多城填成為了羅馬政府的殖民地,這些地方被視為羅馬政府的前哨站,每個地方各有兩名執政官治理。羅馬政府執行法紀,並建造了一些歷來最好的道路,初期的基督徒也利用這些道路把福音廣傳。羅馬人負責供應各地的政府官員,建市場,浴室和其他公共設施,所需要的經費是來自當地的稅收,如:物業稅、購物稅、關稅,甚至食物稅等等。各地的羅馬監察官僱用稅吏收稅吏收稅,人民也常被迫繳納多於金額的稅收。

(資料來源:《大眾百科全書》香港:天道出版社。1989。頁244)

物歸原主 15分鐘

目標:讓學生透過小活動,明白物歸原主是應當的。

1. 導師預先選擇10-15項物品,例如:

? 十字架

? 聖經

? 聖餐杯

? 某人的手錶

? 某間房的鎖匙

? 教會辦公室的一些文具等等

2. 學生分成兩至三組,而每組負責把分派到手的物品物歸原主,時間最快者為

勝。

3.

4. 學生頇要找出物品誰屬,及頇放回原處,最後由導師檢查。 導師發問:

? 這些物品是屬於誰的?(每組輪流作答)

? 物歸原主應該嗎?(學生自由作答)

? 為什麼要物歸原主?(學生自由作答)

5. 導師指出:今天的經文中也有談及到物歸原主,讓我們一起看看經文。

巧妙的答案 20-30分鐘

目標:讓學生藉查經知道耶穌的巧妙的答案,並明白到交稅是應當的。

1. 導師影印足夠份量的附錄一或準備足夠份量聖經,分發給學生。

2. 導師在與學生查經時,先讓學生了解當時的背景,幫助學生明白經文。(見附

錄一下半部)

3. 導師和學生查經後提問:

?

?

?

? 從經文看出,誰是心懷不軌的人? (法利賽人) 從什麼地方可以看出?(彼此商議怎樣從耶穌的話找把柄來陷害他) 法利賽人問的問題是什麼?(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否違背我們的法律呢?)(即以色列人交稅給羅馬皇帝是否對呢?) 耶穌如何回答呢?(耶穌拿了一個銀幣,問他們:「這上面的像和名

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凱撒的。」於是耶穌對他們說:「那麼,

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

你認為耶穌為什麼要這樣回答呢?(學生自由回答) ?

4. 導師指出:若按照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設計,耶穌祇得從兩個答案中去選

擇。一是可以,另一是不可以。前者表示對羅馬帝國政府效忠,如此一來便是背叛了猶太國,更違背了他們的信仰,因為上帝才是他們唯一的君王,這人必遭猶太人唾棄。後者表示背叛當時的羅馬帝國政府,這人可即時被捕,甚至被處死。但耶穌的答案卻巧妙地迴避了,反而道出了作為基督徒的雙重責任。

你交了「稅」沒有? 20-30分鐘

目標:讓學生明白作為基督徒對社會及教會都有責任。

1. 導師可預先準備一份報稅表,讓學生知道每個大人都為社會的需要而交稅。

2. 導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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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為何人要繳稅?(學生自由回答) 市民所交的稅款提供了哪些社會設施或服務呢?(學生自由回答) 你認為人是否應該繳稅?(學生自由回答) 教會的經費又是從何而來?(學生自由回答)

3. 導師指出:因為納稅只是其中一種責任。清潔香港、環保、垃圾埇等等。試

問個人或個別團體怎可以獨力承擔,更何況龐大的如衛生系統、自來水系統、清潔系統、城巿規劃概念等等,這些公共服務不能以一個團體來辦理,祇有政府才能有能力去做更多改善我們生活的事。我們年紀還輕,雖然未需要納稅,希望大家都能明白每個人都需要對社會負起責任。

4. 導師指出:耶穌曾說,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凱撒的

東西給凱撒意思是指我們把部分從社會而來的金錢回饋社會,那麼,什麼是

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

5. 導師派發學生本的報稅表給各學生,着他們一起填寫個人報稅表,然後大家

一起分享如何利用天父所賜的東西,事奉教會,回饋天父。

若我們對社會要盡上責任,繳納當繳納的稅項,則我們又如何盡上天國子民的責任呢?每當我們在參加崇拜,當講道完畢後,便是我們對上帝聖道的回應,你有沒有預備了禮物來獻給上帝,你有沒有在上帝前立志,如何在生活上來見證上帝呢?

附錄一

閱讀經文

納稅給凱撒的問題

22:15 法利賽人出去,彼此商議要怎樣從耶穌的話找把柄來陷害他。

22:16 他們差派自己的徒弟,會同希律黨黨徒去見耶穌,問他:「老師,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不管人怎麼想,你總是忠實地把上帝的道教導人,因為你不看情面。 22:17 請告訴我們你的想法: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否違背我們的法律呢?」 22:18 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想陷害我? 22:19 拿一個納稅用的銀幣給我看吧!」他們給他一個銀幣。

22:20 耶穌問他們:「這上面的像和名號是誰的?」

22:21 他們回答:「是凱撒的。」於是耶穌對他們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

22:22 他們聽見這話,十分驚訝,就離開他走了。

附錄三 羅馬政府的錢幣

這枚是羅馬政府的錢幣(比實際的大),該錢幣是主後七十年羅馬政府所用的錢幣,非經文記載的那段時期的錢幣,但可作為參考。此枚錢幣是為紀念羅馬佔領耶路撒冷的。而經文所記載的錢幣是有羅馬皇帝凱撒的頭像。

Oversized replica of a Roman coin from the era of the Roman Emperor Titus that

commemorates the capture of Jerusalem by the Romans in A.D. 70.The inscription, in a clockwise direction, reads “Judea Captured.” In the center of the coin is a palm tree symbolizing Judea. On the left of the Palm Tree is a Roman Soldier and to the right a seated woman with her head in her hands—symbolizing the sorrow of the Judeans.

附錄二

參考文章

基督徒當盡的責任

你要認識當盡的責任

太廿二章17節下「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納稅」乃是巿民向政府繳納的金錢,成為政府的收入來源,並且妥善運用去建設改善社會生活環境。按照這個定義,生活在當地的人便要納稅,更可見納稅乃是巿民的一個責任。這與夫子、誠實人、不徇情面、傳道的人全沒有關係。祇要你有收入,你便要按政府的規定,按比例繳納稅款。比方你到泰國旅行,這是一個佛教國家,若你買物便要付稅不在乎你贊成或不贊成國家宗教。又若你到台灣旅行,你若吃飯買東西也要付稅,可見不是要你贊同或不贊同才需要繳稅。因此納稅不是以個人的取決而納,乃是政府定下的措施而行。

若按照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設計,耶穌祇得從兩個答案中去選擇。一是可以,另一是不可以。前者表示對羅馬帝國政府效忠,如此一來便是背叛了猶太國,更違背了他們的信仰,因為上帝才是他們唯一的君王,這人必遭猶太人唾棄。後者表示背叛當時的羅馬帝國政府,這人可即時被捕,甚至被處死。

因此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不是在討論納稅問題,乃是變相討論效忠問題。耶穌藉此機會說明如何去做一個好巿民。

太廿二章21上「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若從這節經文來說,任何人也不能免稅,基督徒都不能例外。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有雙重身份,在天和在地,在天因我們是天國子民; 在地也因我們是社會上一個公民。故此我們要多思想天上的事,同時也該順服地上的政府。當耶穌叫人拿一個上稅的錢給祂時,祂說: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換言之,基督徒在這個社會有當盡的責任。可惜有些人持有不同的想法,一是我的家在天上,所以社會上的事我不管;另一是該撒是暴君,我不要支持他。這些都是不正確的態度,我們該全力支持政府的運作,提出正確的意見,以改善我們的生活。

我們對社會要付上責任,因為納稅只是其中一種責任。還有清潔香港、環保、遵守交通規則、愛護公物,甚至抽出時間服務社會。試問有誰能獨力自置一套街燈系統。今天有些私人街道也交出來給政府管理。可見管理維修不是個人或團體可以獨力承擔。更龐大的如衛生系統、自來水系統、清潔系統、城巿規劃概念等等,這些公共服務不能以一個團體來辦理,祇有政府才能有能力去做更多改善我們生活的事。

今天我們對於政府做了的事有沒有去欣賞呢?總體來說我們對於社會承擔責任實在很少。我們小孩子上課,乃是享受到九年免費教育,這也包括一些身體檢查、牙科保健、疫苗注射等等。當我們有病入醫院時,我們住院費每天祇不過是數十或百多元,若不是香港公民,則每天是千多元,這個相距實在很遠。香港還有綜緩、傷殘津貼、老人宿舍等等大大小小的津貼和社會服務。若再數下去,我們欠政府的實在太多。若以我們基督徒來說,我們是有榮譽感的人,我們同時也

篇二:捡到东西物归原主是不是需要回报

捡到东西物归原主是不是需要回报-答谢

A--大家好,我是你们今天的法制老师,欢迎来到我们今天的法制课堂。

B\C--老师好,很高兴来上你的课。

C--老师,那我们今天的法制主题是什么?

A--恩,相信大家在不久前都有看到报道--关于一位中年妇女归还失主失物时索要钱财,惨遭网友人肉搜索的事件吧!

B--是杭州一位钱女士捡到张先生皮夹并向其索要1000元的答谢费的事件吗?

C--我昨天还听到有一个在某餐厅打工的服务员捡到一位顾客的手机后,向失主的妻子打电话说给800元答谢费就将手机归还,但收到的是失主的起诉纸。

A--是的。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现在社会很多人对做了好事之后都希望自己能从中获得些许利益,似乎拾金不昧有了一番新的见解。那你们是怎么看待交到东西后交给失主,并向其索要答谢的呢?

B--我认为其实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毕竟如果失主失去了某样东西造成的损失会比给予他们答谢费要耗费的多。

A--恩恩,比如你刚将的张先生丢失钱包的事情,她丢失的可能不只是钱包里的钱物,可能还有一些证件等。

B--是的证件的补办都是需要较大时间的投入,会造成诸多的不便利,所以物归原主并向其索要答谢费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这也是我赞成的

原因。

C--但是,这完全使得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变质了,大家做好事都会出于功利化的目的。

A--恩恩,说的有道理,还有其他见解吗?

C--还有一点,我认为是否给答谢金额完全应该出于失主自愿原则,而非刚才说的,不给800答谢金就不归还手机。这完全是利益熏心的表现。

B--有时候失主也会主动给拾金不昧者以金钱的回报等。

A--很好,你们说的都很好,而且你们的观点也是社会学专家所争论的,都是很有价值的。

BC--谢谢。

C--那老师,我们两个的那种结论是正确的呢?

A--你们说的都正确,但我国政府也就此事件向公众进行了调查。 B--调查结果是怎么显示的呢?

A--显示47%的人同意回报答谢金,36%的人不赞成,剩余的表示两者皆有可取之处。

C--那结果表明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 B--是的,现代的社会正在发生着巨大的改变。

A--是的,这不刚刚制定的法律也就该事件进行了立法,支出失主有必要向归还者提供一定的答谢金作为回报。今天的可就到这里,同学们再见。

BC--老师再见。

篇三:偷开被扣车辆后“物归原主”如何判定

偷开被扣车辆后“物归原主”如何判定

魏新建 郑华伟

案情:

2005年3月14日,钱某以每天200元的价格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价值11万余元的北京现代轿车。行驶过程中,因无驾驶证并超速行驶,被交警扣押,交警中队向钱某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随后,交警将轿车停放在交警大队指定的停车场内等待处理。当天上午,钱某在五金商店购买一把大力钳,晚上9时许,钱某用大力钳剪断该停车场大门链子锁,将轿车开走。第二天上午8时,钱某将轿车归还给该汽车租赁公司,并结清租赁款。数日后案发。

分歧意见:

1.钱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理由是钱某在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活动中,故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采用大力钳剪锁手段将等待处理的扣押车辆开走,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性处罚。

2.钱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理由是钱某采用秘密窃取手段,将公安机关管理中的价值11万余元的轿车盗走,根据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钱某盗窃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

评析: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非法秘密开走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扣押车辆的案件经常发生,各地法院及不同的法官因对法律的理解不一,加之没有相关的统一司法解释,导致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迥异,要么不作为犯罪,要么处以重刑(大凡盗窃车辆均可以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情节)。鉴于此,笔者认为确有必要对这一类案件的定性加以详细探讨。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此类案件主要涉及两个罪名:盗窃罪和妨害公务罪。就本案来说,笔者认为不构成犯罪。

一、本案不构成盗窃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构成盗窃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体则是侵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所说的所有权包括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利:“非法占有”也不是仅指行为人取得财物的占有权,而是对所有权各项权能的整体侵犯。在民法学上,所有权是绝对权和对世权,它只能因买卖、赠与、互易、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发生转移,或者因财物被有关机关依法没收而转归国家。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扣押的车辆并不当然地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对所有权的行使予以限制,所有权人并不因此而丧失对车辆的所有权,倘若所有权人秘密开走车辆,虽说手段不合法,但构不成对所有权的侵害。换句话说,在秘密开走被扣押车辆的大多数场合,因所有权未发生移转而不可能被侵害,难以构成盗窃罪。本文前引的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行为人秘密开回车辆以后,第二天即将车辆还给了租赁公司,证明他只是为了逃避治安处罚,为了“早点了事”,不宜认为构成盗窃罪。但如果行为人开回车辆后将其隐藏、转移或者变卖,并且持扣押凭证向扣押机关索要车辆或者索赔,则其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意图非常明显,应以盗窃罪处罚。

具体到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即“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条只是为了给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

罪界定出何为“公共财产”,所列财物并不因这一规定而转移其所有权,故对盗窃罪的对象没有必要区分是否私人财产或公共财产,只要在非法占有的意图下侵害了或即将侵害财产的所有权,就可以认定构成犯罪。

二、本案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秘密开(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物归原主的意思)走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扣押的车辆能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及在何种情况下构成,相当复杂,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情况分别说明:

(一)如果该车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工具或者涉及其他国家安全问题,行为人秘密将其开走,将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继续或者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亦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其他危害,此时应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行为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二)如果该车系违反交通法规、治安管理或其他行政法规而被有关行政机关扣押的,行为人秘密将其开走,如果行为人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且无关涉国家安全问题,就没有达到需要刑事制裁的程度,不符合妨害公务罪的要件,而仅仅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本案即属此种情形。本案行为人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以及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所以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三)如果该车辆为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中,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的,行为人秘密将其开走,可以认定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干扰案件的侦查、起诉,最终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四)如果该车辆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对象,或依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将要被没收的对象,行为人秘密将其开走,则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应该说明的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妨害公务的行为,只是不限于暴力、威胁的手法及主体特殊而已。据此,笔者以为我国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设置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内涵与外延不一致,从而难以与其他众多具有妨害公务性质的犯罪形成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的关系,导致适用法律时的困惑。按照《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公务”是指有关国家或集体的所有事务。可见,一切立法、司法、执法活动和所有涉及公共权力行使的活动无疑都是“公务”,阻碍这些活动的行为能否构成犯罪,只应看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不应在对象上进行区分。正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走私毒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等罪的补缺拾遗条款一样,妨害公务罪也应该是一个补缺拾遗的兜底式条款。笔者对刑法分则中具有妨害公务性质的犯罪作了一番考察,认为妨害公务罪可作为除以下刑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犯罪之外的、具有妨害公务性质之行为的兜底条款:1.所有的妨害司法罪;2.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3.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5.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等。

篇四:物归原位思想及其扩展

物归原位思想及其扩展

从小我们就受到这样的教育,叫做物归原位:玩具摆弄完了,就放回原位;睡觉前把书包整理整理,明天早上就可以直接去学校。长大了我们会以为,这是在培养我们的效率观,在不紧急的时候做重要的事,就会比在紧急的时候做重要的事要来得周全,这样会提高效率,中国的父母们还经常教育小孩子,做得慢将来饭都吃不着。这一点是毋庸臵疑的,中国人总是把眼光盯在未来,所以教育孩子要未雨绸缪,为东风准备万事。

不过,仅仅把物归原位的思想运用到效率方面还是不够的,因为我们会发现,物归原位思想还有更广的应用领域。比如在一个很安静的自习室,有人进来了,门吱地响了一下,可能在自习室学习的某些同学会抬头看一眼,并不是因为他们想要看清进来的人长得什么样,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习惯突然间被打破了,下意识地抬一下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时候这位刚进来的同学就会不好意思地轻轻把门关上,悄悄地走进教室,找个位臵坐下,这样就使原来的局势重新稳定下来,这就是物归原位的扩展。只要这个打破局面的人做到物归原位,那么人心就会安定,如果他不仅察觉不到这点,而且还去开灯关灯,或者开窗帘拉窗帘,或者不关门,甚至大声说话,那么就会造成人心不安,人们又要为一种新的模式耗费适应的时间,当然会反感。如果在公共场合,那么这样的人最多被人诅咒,骂为没素质。但如果到了一些跟自己关系密切的场合,那么自己的这种表现马上就会招致敌

意,对自己是不利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新官上任,总是要承诺“萧规曹随”,一切不变动,并且极力歌颂前任的丰功伟绩,这不是虚伪,也不是客套,而是为了老百姓的心理安定,如果新官上任就放三把火,那么老百姓就会开始造谣,制造舆论压力,然后鸡犬不宁,阻碍新官的变革。我们说以不变应万变,不是说决不改变,而是说要变得像没有变一样,在不扰乱人心的前提下悄悄地进行变革,才不会遭受商鞅式的悲剧,达到持经达变的效果。

我们回头再来看物归原位的源初含义,其实小时候如果我们不物归原位,那么可能下次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的时候会怎样呢?我们首先不是考虑效率的问题,而是心烦意乱起来;晚上书包没整理好,到了第二天早晨就可能丢三落四,这样就影响了一整天的心情,破坏了原来的有规律的生活。所以,物归原位,不仅仅是培养我们一种效率意识,而且还是使我们能够有一种安定的状态,两者唇齿相依,这两层含义加起来,用一个非常中国化的字词,就叫“顺”,即“事顺”,“心顺”,“气顺”。中国人最希望的事情,莫过于诸事顺心了,万事顺利。而“顺”从古汉语的角度,与“川”是同源字,就是告诉我们,要像川流一样,不要逆行,按照自然状态去悄悄变行。

篇五:BPPV的最全面讲解

早在1921年,匈牙利医生Barany就描述了一种以发作性眩晕为特点的征候群,尤其是将患者头部摆放在与重力相关的特定位置时发病,持续时间很短,病程多有自限性。后来, Dix 和 Hallpike 重新确定认了这个综合症,将其称为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 ( Benign Paroxysmal Positional Vertigo ,简称BPPV )。他们发现低头时位于下方的耳就是引起旋转性眼震的责任侧。据统计,BPPV是未稍性眩晕中常见的,约占25 %。随着实验研究和临床观察的不断深入,确认这种疾病是由于囊斑上面耳石脱落进入内淋巴液中,随着头或身体位置的改变,这些脱落的颗粒]撞击半规管的感受器造成的眩晕症状。实质上,BPPV的发病在于前庭囊(椭圆囊和球囊 )斑内耳石的变性与脱落,又黏附在囊斑变为漂浮在内淋巴液中,随着头部的运动,这些变性的颗粒就会撞击半规管的感受器,形成眩晕的临床症状。因此,更好地理解半规管和球囊以及椭圆囊的结构和功能特点对于该病的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膜迷路被骨迷路包围着,在两者的骨膜之间有支持功能的网状结缔组织和血管,其中含有外淋巴液;而膜迷路内含有内淋巴液。胚胎时期,内淋巴系统是外胚层内折形成的,起初仅仅是简单的内折,随后很快就形成了密闭的腔隙,即耳囊,与原始的外胚层发生了分离。至胚胎第七周,内淋巴管系统嵌入中胚层组织,直到第14周它已经达到了成人的大小。随着耳囊的连续性内折,形成了三个主要的区域:内淋巴管和囊、椭圆囊及半规管和球囊及蜗小管。膜性耳蜗包含着Corti器,负责着声能的转换。椭圆囊、球囊和半规管构成了固有膜迷路,司理着位置与运动的感受器。最后,内淋巴管构筑了内淋巴和珠网膜下腔之间的交换。除了耳蜗感受声音的听觉部分外,内耳还含着前庭部分,负责感受运动和维持机体的平衡。正如所知,前庭部分包含在骨迷路内,构成膜路的后上部分,主要由球囊、椭圆囊和三个半规管组成。

膜迷路的模式图

前庭部分

半规管是三个膜性管腔,横截面积0.4毫米,各形成2/3的圆,直径6.5毫米。它们依次排列形成协调的系统。水平半规管有两个开口与椭圆囊相交通,与水平面形成30度夹角。另外两个半规管都呈垂直位,彼此之间存在相切关系。上半规管朝向椭圆囊顶的内外方向。两个垂直的半规管共同构成一个总开口与椭圆囊的后面连接。水平以及上半规管的前开口和后半规管下口都形成膨大部分,我们称为壶腹。每个壶腹内有一个嵴状隔横跨其中,即壶腹嵴,与半规管的长轴垂直。壶腹嵴骑跨在半规管的骨质上面,是由覆盖在结缔组织上面的感觉上皮构成,血管和神经通过?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降执锔芯跣愿惺芷髑颉:贯盏谋砻嬗忻赴湎嗣蝗脶彰蹦冢笳呤且恢钟攵ぶ柿肯嗤慕褐释趴椤a彰贝雍贯盏谋砻嫔煜蚝沟亩ゲ浚纬闪艘恢址浪姆獗战峁埂:怪醒氲腎型毛细胞较周围多,边缘含有移行上皮,由含有很多皱折的细胞组成,据认为这些细胞具有分泌功能,也就是所谓的暗细胞。出生后,毛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差,因此,一旦损害的话,功能的丧失可能是持久性的。其中,三个半规管是相互垂直的,分别为外、后和上半规管。这些半规管含有能够流动的内淋巴液,可以头或身体的位置变化发生流动,通过半规管的感受器使大脑感知三维空间的运动,即左右、前后和上下方向,而三个半规管都直接与椭圆囊相沟通,后者又通过球囊管与球囊相连接。

双侧半规管的相互关系

无论骨性还是膜性半规管都形成 2 / 3 弧形,每个半规管都有一个膨大的脚与椭圆囊相连接,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壶腹。壶腹内存在着半规管的功能部分,即壶腹嵴,能够随着内淋巴液的流动发生形状的改变,从而感受角加速度的刺激。壶腹嵴内主要有毛细胞和支持细胞构成,毛细胞的顶部有动、静两种纤毛,而纤毛的上覆盖着一层如同僧帽一样的胶质,即嵴帽。壶腹嵴与半规管长轴的垂直,形成半规管和椭圆囊之间的膜性膈,无论来自于椭圆囊侧还是半规管侧的内淋巴液流动,都能够冲击这个部位发生偏移,从而是的毛细胞的纤毛发生倾斜,最终引发毛细胞的去极化过程。每个壶腹嵴内的毛细胞都与其动毛处于相同的方向。但是,两个垂直的半规管内的动毛都朝向半规管侧,而水平半规管的动毛则朝向椭圆囊。这种形态上面的极化也是水平和垂直半规管之间存在着方向敏感性不同的原因。水平半规管传入神经纤维可以感受内淋巴液朝向椭圆囊或向壶腹方向流动的刺激,而两个垂直半规管则感受内淋巴液的离壶腹运动。

壶腹结构的模式图

壶腹结构的模式图

壶腹结构的模式图

膜迷路在前庭内形成两个球形的腔隙,即球囊和椭圆囊。球囊位于前庭内侧壁椭圆囊下方的球囊隐窝内,通过球囊管与内淋巴管相交通,经集合小管连接耳蜗。球囊的感觉区域是囊斑,系内侧壁膜的分化斑,呈钩状的垂直隆起。椭圆囊腔位于球囊的上方,呈卵圆形,经过五个孔与膜性半规管连接。椭圆囊斑位于水平半规管前方开口的附近,几乎呈水平位置容在椭圆囊前部的隐窝内。椭圆囊和球囊斑的表面被覆耳石膜,后者是一种由网状纤维和酸性粘多糖组成的结构。组织学上,椭圆囊和球囊的囊斑上面存在着耳石膜的结构,由一层粘多糖类的物质和碳酸钙结晶颗粒组成,覆盖在毛细胞的纤毛顶部。通常,这种所谓的耳石颗粒被粘多糖黏附在囊斑上面,不能够游走到半规管内。耳石自然降解后,被迷路的暗细胞主动性再吸收,它们位于椭圆囊和壶腹嵴附近。这种结晶体植入在内耳的球囊和椭圆囊的囊斑上面,溶解或几周后回到前庭内,并不引起任何症状。囊斑毛细胞的静毛突入耳石膜内,经囊斑中心有一个明显弯曲带,将每个囊斑分成两个区域。沟纹两侧的毛细胞排列,使其动毛处于相反的方向。椭圆囊内的动毛朝向沟纹,而球囊则离开沟纹,因此,囊斑耳石膜沿着一个方向的移动对沟纹两侧的毛细胞产生相反的生理学影响。另外,由于沟纹的弯曲,毛细胞位于不同的角度,这就造成了囊斑对多个方向的敏感性。大量的 I型毛细胞位于沟纹的附近。 壶腹与囊斑的解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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