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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汽车撞怎么赔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19:25:30 作文素材
房子被汽车撞怎么赔作文素材

篇一:汽车被撞该如何理赔百度

汽车被撞该如何理赔? 撞车事故索赔程序

(一)、明确责任

若肯定负责任,则向保险公司报案;若肯定不负责任,则不必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及对方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三)、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费用, 并给您一张《定损单》。 注意: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车

1、将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五)、开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 带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您得到一张《事故证明》(盖交通队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证件。

(六)、递交单证

《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均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七)、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五、撞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7、《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

8、《赔款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撞车事故的交通责任区分对索赔的影响

(一)、负全部责任

您要承担自己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要负责给对方修车。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您的保险公司定损、修理。修完车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去交通队结案,还要开出一份事故证明。把事故证明和修车手续送到您的保险公司,等领回赔款。

(二)、负主要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的之和的大部分(70%或**%)。索赔时,把双方的车送到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然后去您的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双方的车。让修理厂把修车手续做成两份,自己一份,交对方车主一份。凡是双方责任(主要、对等、次要)都要由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由责任大的一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车。

(三)、负对等责任

您要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50%。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交通队一般会判各修各的车。索赔时,方法和负主要责任索赔差不多。如果是各修各的车,您可以按负全部责任的方法去索赔,只是最后要把交通队的事故证明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四)、负次要责任

您承担双方车辆损失之和的小部分(30%或40%)。报案、定损的方法与负主要责任相同。不同的是,您的车将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还要向对方车主索要一份修车手续连同事故证明一起交给您的保险公司。

(五)、不负责任

您的车和对方车的全部损失由对方承担,交通队也不会扣您的分、罚您的款。您完全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明年续保时,您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10%的安返。

另外,易车险专家告诉我们,双车事故,如果你主险保了不计免赔,则不分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给你全赔,全年没有有责的双车事故的话,第二年根据国家规定,交强险下浮10%,商业险不一定的,要看你的赔付率,因为商业险是保险公司的盈利渠道,所以就算你交强险下浮了,但如果你单车事故多,赔付次数多,也会把你列为高风险客户。

篇二:撞车了或者被撞了怎么办--有车的朋友必读

开车撞车之后,不要傻里傻气的。 【谨此献给有车的朋友】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

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

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费就说做生意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

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

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的。

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

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你不点火,发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

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俺们还是不陪。

8,周末天气好爽,正在happy的飙车,左方一大货车突然一盘子甩到你道上和你kiss了一下,你只有一盘子打到花坛上,你小心肝扑通扑通的隔了5分钟才安静下来,一看大货车早没影了,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员把大货车狂决一顿,并表示想要修车,保险员遗憾的告诉你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哦亲。——————其实你可以说,太阳晃花了我的眼,让我上了花坛,什么大货车?没看到~没注意。。。

9,路上爆胎,左转右转稳住方向,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别个不陪。

10,停在楼下,上楼看了一集康熙来了,下楼一看,4个轮子没了,几块板砖给俺垫着,不用打电话给保险了,别个不陪。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险 VS 第三者责任险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哈哈……

应对方法:不要在地震一结束就急于申请赔偿,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

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砸坏了您的爱车,切记:千万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西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您该怎么说呢?

假如您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哗!内功够高啊,呵呵,本人只是以纸巾盒举个例子开个玩笑。)”那么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对您说:“请看我的口型——NO!”

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

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但是人撞坏的就另当别论。

案例3:如果您的车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怎么办?

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么您以为是赚到了吗?不是的,实际上您大概要赔了,亏本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2500-5000之间(更高档的车会更贵),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那么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额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不如10%的折扣来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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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精解(二) 丢车——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报警?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警察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

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别忘了,有我呢!!!!

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找我也没用了,再买一辆吧!

如果你上了盗抢险,首先,我要恭喜你,你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了,不过,也要小心啊!这时你要做的是闭紧你的嘴,踏踏实实的看完我的帖子,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

案例1: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些规定在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不信,您可以拿出单子仔细看看,肯定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能发现这段话。

所以不管你是否有一把备用钥匙曾经丢失过,或者是在您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您记住一定要忘记这件事,否则……5%的损失您自己扛定了!

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所以,每次停车时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面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告他好了,呵呵,给您一个好消息,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所以根据案件推溯的原则,以后的案件审判可以依照这个案例来判决,哈哈!

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您自己琢磨去吧。

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账目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

告诉您,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任免除。

所以,您大可忘记您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公安局和法院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您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题扯进来了,以中国法院的工作效率,您大概半年之内得打车出门了!

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交管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不负责赔偿。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公安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

看来如果您不是仗着胆子改一下丢失的时间,新买的车就算送人了!我可又什么都没说啊!

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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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精解(三) 撞车

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你只要认真看看手里的保单赔偿免责条款就知道了,保险公司有一大堆不赔的东西呢,想把损失降到最低,还是来找我吧,哈哈!

案例1: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如果你去了,你就是神经病,保险公司会一脚把你踢出去,为什么??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

那什么是第三者呢?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现在明白了,你作为当时的驾驶员,撞伤你的家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好了,你知道该怎么办了!什么?还不知道?气死我了,换个驾驶员撞的不就完了嘛,真是的,害我什么都说出来了。

案例2: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你该如何处理呢??还能怎么样,给钱就是了!

错!大错特错!

你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不是五马换六羊嘛。

老兄,你又错了,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明白了??别的保险公司都替你赔,精神损失可不管,所以,宁可多给对方点钱,也别答应精神赔偿,总之,慷保险公司之慨呗,呵呵!

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可以,不过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因为您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所以,切记,切记,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然后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保险公司了,剩下的烂摊子尽管让它们收拾去吧,谁让它们每年收了您那么多的保险费呢!

案例4:记得以前有个倒霉的司机在警察的指挥下,帮助警察拦截正在逃窜的罪犯,撞向了罪犯,结果两车相撞,那叫一个惨啊,保险公司会赔他吗?

当然不会啦,保险条款写的明明白白,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在赔偿之列,所以只能自己修车了:

所以,如果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当英雄之前要考虑一下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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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精解(四)索赔——不可不看,因为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

★保险案例一:一位朋友丢失爱车,已上全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未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到车管所查询,此车未年检。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所做所为,十分合理,于保险合同条文也有根据: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就算您保养的再好也没用,结果只能是丢了白丢,保险也上了白上,顶多退回保险现金价值。

案例结论:您的爱车,千万要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此时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

案例解决办法: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如果真的发生不幸,也要记住千万不要立即报案,尽快花银子把验车手续补齐后再办理报案索赔手续!

不好意思,刚才一阵头晕,我什么也没说吧?说了也是胡话。

★保险案例二:与上类似,驾驶员年审未做的请注意了,您在驾驶中发生的一切问题,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理由与上例相似,恕不赘述。

★保险案例三: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的车刚买,还没有上牌照,保险是否生效?

解释: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这时您的车丢了就算倒霉了,撞了人啥的还算凑合有保险公司给您顶着,现在清楚了吧!

★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一并解答)

保险索赔时分几种情况:

1,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

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这些材料绝对好使,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放心索赔好了 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

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很麻烦;

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

所以,最好报案时报在城市道路上,否则……累死你!

3,在道路上发生小事故的,包括停车时的剐蹭

此类需要证明的原则是:是否涉及第三方?如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证明。

如事故双方自行了断的,可以在索赔时注明:事故第三方自修,然后按车损险中的自责索赔,保险公司要是让您到交通队开证明,您一定得咬住了别松口,就说没地儿开去,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太较真。您要答应去开证明,别怪我没提醒您,您就跑去吧,赔的钱不定够不够油钱呢!

4,最背的人:

如果被别的车撞到后,肇事车逃逸,无法查找。情况严重的就比较麻烦,要通过交通队解决,可以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不严重的话,最好也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而且要在索赔时注意到车身是否粘有对方车油漆,以及撞的方向,一定得自圆其说,否则你惨了!

篇三:汽车撞人后怎么处理

汽车撞人后怎么处理

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伤人事故,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你知道怎么办吗? 很多人都知道打110,120,打电话喊亲戚朋友,除了这些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对吧。

一般发生有人伤的事故,报110是必须的,因为这样的事故容易有纠纷,所以一定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这里不一一详述,可以教大家一个办法,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弄的他瘫痪么完结。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里有底,怎么赔,责任怎么分担。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吃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 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

举个例子,我一个客户曾经撞了一个漆匠,漆匠工资是100一天,这个确实是事实,但是他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的,那么理赔的时候我们只能按照行业标准,最多赔付他4-50一天误工费,但事实上,在交警队处理的时候你肯定要按照100一天赔偿他,不然他肯定不会签字的。还有一次是建材市场一个老板,他说他每天收入起码1-2000,现在休息了你这个要按价赔偿,这个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认可的,那么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你就肯定不能给他,不管你赔多少,肯定理赔不到,还有一个事故,是电厂一个中层,他一年奖金18万,这个也没帐算了,理赔肯定不认可的,奖金的认可算法是,按照事故发生前单位前3年的职工平均奖金计算的,超过纳税标准的,按照起征点计算。

在实际处理事故时候,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去谈,肯定谈不拢的,为了早点了结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赔偿金,所以一般牵涉到误工费的客户自己去理赔肯定是赔不足的。只有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有办法尽量解决,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赔足,不过比自己去赔肯定可以多赔很多。具体操作方法这里也不便说明。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确实在单位继续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需要所在单位出证明,不然不予认可。

营养费,没有评到1-10级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交通费如果需要赔偿,那么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赔偿 , 1

不是他提供一堆打的票你就需要赔他的,坚决不赔。精神损失费必须经过司法途径才可以认可赔偿,否则你可以直接拒赔,江苏标准每一级伤残赔5000精神抚慰金,深圳是1万一级。举个例子,脾脏切除是8级,光伤残赔偿就要98000左右,手指一个骨折就是10级,大拇指可以达到9级。骨盆骨折,一般有内固定的,很多情况下可以鉴定到10级,脑外伤有开颅手术的,一般可以认可到10级,轻微外伤是肯定不够伤残级别的。

在谈判时候一定注意,如果对方提供不了收入证明的,就是按事故发生当地行业最低标准赔付的,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目前本市赔偿范围大概在28元左右一天。前几天一个事故,对方外地人说他是送报纸的,每天收入100,这样的人直接叫他滚蛋,送报纸一天可以赚100,那么人人都去送报纸了。

前几天还有一个事故,一个认识的人自己去处理的,对方锁骨骨折,一年后来取钢板,结果交警队去协商的时候赔了他几万,这个案子当事人就处理的非常不好,首先,不是他休息一年就可以认可一年误工费的,锁骨骨折,就算放内固定,一般首次手术认可在70天左右,不会多认可的,取钢板的第2次手术,认可病假一个月吓死人了,也就是你最多需要赔他3个多月误工费。结果当事人赔了他整一年多的误工费,外地人提供的麦之西伯的收入证明2500一个月,但是没有提供纳税证明,等于废纸一张,理赔是不予认可的,另外他没有提供伤残证明,赔他的伤残费也是保险公司理赔不到的,多认可10多个月的误工费也是一分赔不到的。碰到这样的事情,和你赔偿心里价位差的多,理都不要理他,叫他直接起诉,法院判多少,哪怕9万10万,保险公司都认可的。所以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可误工费的时间限制,不是他要求多少就多少,或者医生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如果碰到串通医生乱开病假的,直接拒赔他。打官司好了,一般律师费10万内的案子是按6%收费的,没多少的

有的事故,当事人会提出,陪病人的人也需要计算误工费,一般事故是认可的,重伤事故根据伤残鉴定一般可以认可1-2个陪护家属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比如上次一个严重脑外伤事故,伤者父亲来去双飞,我们只认可他飞来的机票,因为情况紧急这个可以认可,但是回去不紧急了,我们肯定只能按照火车票的价格来认可,这个大家也要注意。

最近还有一个事故,当事人是学生,他父母提出,孩子病假,他们要休息了去看护他,要求赔误工费,这个大家要注意了,这个不予认可的,在陪护费上我们只能认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40元一天。这个你绝对可以拒绝他的。当时他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一点皮外伤,血都没出,这个显示是说不出的,直接拒赔。不服打官司好了,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怎么判怎么弄好了

还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的,如果双方事故,没有认识,损失在200以内,那么可以现金解决最好现金解决,不要麻烦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折扣是根据是否有有责双方事故来计算优惠的,比如第3年的车,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那么接下来一年交强险只要680,但是只要你动用交强险赔偿哪怕一分钱,第2年就要跳到950,也就是你将会多出300元,而且接下来一年本来可以继续680的,但是你要变成855,也就是你起码3年都要多出,直接经济损失绝对要600以上,与其这样,还比如给个100-200搞定。特别是在保险即将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动用交强险。还有一个是交强险不要脱保,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重新投保将被视为新车投保,又要从950开始累计。最重要的是万一有有责双方事故,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但是交强险赔偿部分由车主自行买单,碰到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11万自己先买单,超过部分才能按照责任比例再商业险部分赔偿,那你不是哭撒,而且一般碰到这样的事故,交警肯定到场,你没交强险,就要处于2倍罚款,再补交交强险。就算你开后门不罚,起码你要去交警部门欠人情,人情是不能白欠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交强险脱保。

警察在事故处理中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虽然警察必须公平公正处理事故,但是你最好还是做好警民沟通,和谐的环境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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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汽车撞人后怎么处理完全攻略

很多人都知道打110,120,打电话喊亲戚朋友。发生有人伤的事故,报110是必须的,一定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现场的事故证明必须有5张以上现场照,没有现场照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可以不认可拒赔。人伤事故原则上,出警后一定会扣车处理,主责以上机动车主还要罚款。(责任明确的无人伤事故可以先移动车子到路边不要影响交通,按快速处理流程处理,在移动前用手机或相机把第一现场拍下来,注意把2个车的牌照拍出来,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实在不行你几个角度多拍几张)

有人伤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现场,人伤严重的要先协助抢救伤员,当然最好是叫120那种专业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乱搬动,抢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损伤。若果对方轻伤的,一般都会要求你陪同去医院看病买单,这个时候,一般你要推说没带钱,因为责任没定,很多情况下你不一定全责的,你掏钱后,万一不是你责任,那么这个钱你很难拿回来。不管如何不要掏钱,反正第2天去交警队该怎么处理再怎么处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现场处理很简单的,需要120的他们会做好份内事情,保险公司你报案后,不一定来现场,除非重特大事故,因为可以去交警队调现场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险公司定损员可以当场出定损单,大点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厂拆解定损,一般的案子拆检后就可以出定损单,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时候,还要等修复的车子上路测试,如果发现有问题,那么还要拍照,最后全部弄好后出最后的定损单,这样就可以保证维修价格不超过定损价,不然早出定损单的话,再有问题就难改了。

在交警队处理事故的时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里有底,怎么赔,责任怎么分担。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强险部分是只要吃到责任就要全额赔偿,次责和全责后果是一样的。 误工费只赔由于病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不是对方想说多少就多少的,超过1600是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如果对方提供不出纳税证明那么只能按行业最低标准赔偿。 举个例子,我一个客户曾经撞了一个漆匠,漆匠工资是100一天,这个确实是事实,但是他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的,那么理赔的时候我们只能按照行业标准,最多赔付他4-50一天误工费,但事实上,在交警队处理的时候你肯定要按照100一天赔偿他,不然他肯定不会签字的。还有一次是建材市场一个老板,他说他每天收入起码1-2000,现在休息了你这个要按价赔偿,这个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认可的,那么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你就肯定不能给他,不管你赔多少,肯定理赔不到,还有一个事故,是电厂一个中层,他一年奖金18万,这个也没帐算了,理赔肯定不认可的,奖金的认可算法是,按照事故发生前单位前3年的职工平均奖金计算的,超过纳税标准的,按照起征点计算。 在实际处理事故时候,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去谈,肯定谈不拢的,为了早点了结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赔偿金,所以一般牵涉到误工费的客户自己去理赔肯定是赔不足的。只有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有办法尽量解决,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赔足,不过比自己去赔肯定可以多赔很多。具体操作方法这里也不便说明。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如果对方伤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下,60(女50)周岁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你不需要赔偿,如果超过退休年

龄,确实在单位继续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么需要所在单位出证明,不然不予认可。 营养费,没有评到1-10级伤残是不需要赔偿的,交通费如果需要赔偿,那么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赔偿 ,不是他提供一堆打的票你就需要赔他的,坚决不赔。精神损失费必须经过司法途径才可以认可赔偿,否则你可以直接拒赔,江苏标准每一级伤残赔5000精神抚慰金,深圳是1万一级。举个例子,脾脏切除是8级,光伤残赔偿就要98000左右,手指一个骨折就是10级,大拇指可以达到9级。骨盆骨折,一般有内固定的,很多情况下可以鉴定到10级,脑外伤有开颅手术的,一般可以认可到10级,轻微外伤是肯定不够伤残级别的。

在谈判时候一定注意,如果对方提供不了收入证明的,就是按事故发生当地行业最低标准赔付的,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目前本市赔偿范围大概在28元左右一天。前几天一个事故,对方外地人说他是送报纸的,每天收入100,这样的人直接叫他滚蛋,送报纸一天可以赚100,那么人人都去送报纸了。 前几天还有一个事故,一个认识的人自己去处理的,对方锁骨骨折,一年后来取钢板,结果交警队去协商的时候赔了他几万,这个案子当事人就处理的非常不好,首先,不是他休息一年就可以认可一年误工费的,锁骨骨折,就算放内固定,一般首次手术认可在70天左右,不会多认可的,取钢板的第2次手术,认可病假一个月吓死人了,也就是你最多需要赔他3个多月误工费。结果当事人赔了他整一年多的误工费,外地人提供的收入证明2500一个月,但是没有提供纳税证明,等于废纸一张,理赔是不予认可的,另外他没有提供伤残证明,赔他的伤残费

也是保险公司理赔不到的,多认可10多个月的误工费也是一分赔不到的。碰到这样的事情,和你赔偿心里价位差的多,理都不要理他,叫他直接起诉,法院判多少,哪怕9万10万,保险公司都认可的。所以在协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可误工费的时间限制,不是他要求多少就多少,或者医生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如果碰到串通医生乱开病假的,直接拒赔他。打官司好了,一般律师费10万内的案子是按6%收费的,没多少的。

有的事故,当事人会提出,陪病人的人也需要计算误工费,一般事故是认可的,重伤事故根据伤残鉴定一般可以认可1-2个陪护家属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比如上次一个严重脑外伤事故,伤者父亲来去双飞,我们只认可他飞来的机票,因为情况紧急这个可以认可,但是回去不紧急了,我们肯定只能按照火车票的价格来认可,这个大家也要注意。 最近还有一个事故,当事人是学生,他父母提出,孩子病假,他们要休息了去看护他,要求赔误工费,这个大家要注意了,这个不予认可的,在陪护费上我们只能认可住院期间的护理费,40元一天。这个你绝对可以拒绝他的。当时他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一点皮外伤,血都没出,这个显示是说不出的,直接拒赔。不服打官司好了,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怎么判怎么弄好了。

还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的,如果双方事故,没有认识,损失在200以内,那么可以现金解决最好现金解决,不要麻烦保险公司,因为交强险折扣是根据是否有有责双方事故来计算优惠的,比如第3年的车,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那么接下来一年交强险只要680,但是只要你动用交强险赔偿哪怕一分钱,第2

年就要跳到950,也就是你将会多出300元,而且接下来一年本来可以继续680的,但是你要变成855,也就是你起码3年都要多出,直接经济损失绝对要600以上,与其这样,还比如给个100-200搞定。特别是在保险即将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动用交强险。还有一个是交强险不要脱保,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重新投保将被视为新车投保,又要从950开始累计。最重要的是万一有有责双方事故,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但是交强险赔偿部分由车主自行买单,碰到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11万自己先买单,超过部分才能按照责任比例再商业险部分赔偿,那你不是哭了,而且一般碰到这样的事故,交警肯定到场,你没交强险,就要处于2倍罚款,再补交交强险。就算你开后门不罚,起码你要去交警部门欠人情,人情是不能白欠的。所以千万不要让交强险脱保。 JC在事故处理中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虽然JC必须公平公正处理事故,但是你最好还是做好J民沟通,和谐的环境很重要。所以要做好J民沟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切记切记,不要老头老脑,号称认识谁,认识谁,这个时候谁都不认识最好。

请问楼主,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响案子定性的,那么根据交通法,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既然可以判对方全责,你们就可以按照对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来处理,如果你是机动车,那么你只需要在交强险部分给予无责赔偿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对方买单。 我估计你这个指的是双方机动车事故,一般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除了赖你就是诈你,根本不会逃的。只有对方是机动车,出于某些特

篇五:自家车撞自家车 人保财险怎么赔

自家车”撞“自家车” 保险公司怎么赔

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案例一】

2012年2月,为了方便爱人接送小孩,身为有车一族的周先生家里添置了第二辆车(以下简称“新车”)。两辆车均投保了车损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由于操作不熟练,一次妻子在倒车出车库时,错将油门当刹车,方向也没把握好,撞上了停在旁边的家里的旧车,造成新车左后大灯损毁、保险杆移位,旧车右后侧门凹陷。夫妻俩立即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报了事故,并在第二天一早就来到保险公司快速处理中心办理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告知周先生,由于两辆车同在其名下,所以这种“自家车”撞“自家车”的事故,保险公司只能就负全责的新车损失部分进行理赔,而无责的旧车损失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拒绝赔偿。周先生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旧车的损失。

【案例二】

刘先生名下有两辆面包车,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上了保险。前不久,刘先生和另一名司机分别驾驶这两辆车回京,途中突遇一条大狗窜上路面,在前面的刘先生急刹车,后面的那辆面包车躲闪不及,导致追尾。当时,刘先生拨打电话报警,随后办理了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中表明,后车负全责,前车无责任。日前,刘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也遇到了难题。保险公司告知刘先生,因两辆车的车主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不予理赔。保险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是:该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方面第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核心提示:

由过失或意外引发的自家车撞自家车案件中,有责车辆的损失由本车车损险予以赔付,无责车辆的损失可由自身车损险以及有责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如是故意制造的事故,保险公司仅赔偿人身损害,对财产损失是不赔的。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一是如何界定同一人名下的不同车辆相撞,被撞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强制保险“第三者”范畴; 二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财产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这一条款的效力。

一、关于“第三者”范围

何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历来争议很大。

1.《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交强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从文义解释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除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上述两个案例,争议焦点是同一人名下的第二辆车的损失是否属于受害人的财产?

2.对《道路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深度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12月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编者针对该条文进一步阐明,在我国的交强险制度设计中,被保险人范围除了投保人外,还包括了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这就导致出现投保人与本车实际驾驶人相分离的情形。具体到某一特定的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要么是投保人本人,要么是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换言之,就某一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被保险人只可能有一个而不会是多个。也就是说,交强险中的所谓“被保险人”,是需要特定化的概念,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才能确定。因此,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造成非本车上人员的投保人损害时,被保险人为投保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而非投保人,投保人此时与其他人一样,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交强险应予赔偿。

由此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同一名下的两辆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肯定是不同的两个人,相对于其中一辆车的驾驶人而言,另一辆车的驾驶人就是“第三者”。所以,自家车撞自家车,无责车辆的损失理应由有责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

3.是否属于“第三者”应当根据财产来判断,而不应当以所有人为标准来判断

有一种观点认为,第三者责任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范畴,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故所指的“第三者”应以财产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财产的所有人为判断标准。虽然撞车的车辆和被撞的车辆同为原告的财产,但在特定事故中被撞车相对于撞车的应该是第三者,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我们认为有一定的道理。

假设某人有一个车队,旗下拥有1000辆汽车,其中两辆车相撞的几率将会大大(来自: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房子被汽车撞怎么赔)增加。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做法,自家车撞自家车不赔,那么这个人将被迫寻找另外999个人,以1000个不同的名义投保,才会使自己的保险权益得到保障,这显然是非常荒唐的。

我们认为,“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对象,两辆车相撞,被追尾的车辆(前车)对于后车来讲就应该是“第三者”,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车主也就转化为“第三者”,理应获得赔偿,是不是“第三者”与车主

二、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

本案争议的另一焦点是: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条款》)第10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条款一般都是直接引用《交强险条款》,其中免责条款中也有上面的规定。那么如何看待该条款呢?

1.商业三者险

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章第26条规定:“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

从商业保险的角度讲,保险人设置免责条款,是对自己所应承担保险责任的限制。如果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已经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是有效的。对保险人来说,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应该的,我们不能一味要求一个经济利益体去承担政府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责。基于此,保险人并不是对保险标的涉及的所有的风险都承担保险责任,而只是根据收取的保费及大数法则,约定特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因此,免责条款是合理、合法的。

2.交强险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功能不同,设立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那么对《交强险条款》第10条第(二)项的规定,即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应作何解释呢?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即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和车上的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对车外的财产是应该赔偿的。换句话说,如果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话,不管车内车外一概不赔,否则,应该赔偿。这是符合交强险立法本意的。退一步讲,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限额有责的情况下是2000元,这点支出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保险业有一个“通融赔付”原则,指的是按照合同约定,保险人可赔可不赔的损失,由于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保险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补偿。如果从通融赔付的角度、从保险公司培养潜在客户的角度、从提升保险公司社会形象的角度讲,保险公司对自家车撞自家车的情况也是应该赔的。

3.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效力

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将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所有的其他车辆排除在外,显然是作出了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解释。《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适用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根据该条款规定,免责条款对原告方不产生效力,原告应当被认定为交强险中第三者的范围,是应该得到赔偿的。 已于2013年6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免责条款作了进一步规定,其中第9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

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第10条又规定,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不负解释说明和提示义务,不属于无效免责条款。然而,本案“《交强险条款》第10条第(二)项的规定”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禁止性规定情形,该免责条款在本案中是无效的。

三、无责车辆也可由自身车损险赔付

1.“无责不赔”条款无效

在一般的追尾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习惯性做法是:若前车无责,后车全责的话,前车的损失由全责的后车通过其三者险赔付;后车的损失由后车的车损险进行赔付,前车的车损险是不予赔付的。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无责不赔条款是无效的。

保险公司的另外一种解释是:三者险是责任险,赔偿原则是赔他人不赔自身,虽然标的物是车辆,但是保的却是车主对外的赔偿责任,并不是保车主自己的损失,这是国际通行的保险原则。而且理论上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享有向有责方追偿的权利,既然两辆车属同一车主,如果给车主理赔后回头还得找车主追偿,就没有意义了。

保险公司的观点混淆了车损险的性质,车损险不是责任保险。投保人购买了车损险后,一旦车辆有损失,而且能够证明非投保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否则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目的就落空了。至于能否行使代位求偿权是另外一个问题,不是赔偿的先决条件。

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已经废除了“无责不赔”的规定。

2.关于代位权的行使问题

《保险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自家车因意外或过失导致自家车损失,保险公司不可以行使代位追偿权。

结论

一、过失或意外导致事故

在自家车撞自家车的案件中,有责车辆的损失由本车车损险予以赔付,无责车辆的损失可由自身车损险以及有责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

二、故意制造事故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保,那么保险公司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

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从该条文可知,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仅赔偿人身损害,对财产损失是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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