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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妻子爱上代孕男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21:23:56 体裁作文
怀孕妻子爱上代孕男体裁作文

篇一:夫妻借腹生子得男婴 丈夫却爱上代孕女

传宗接代妻子助他“借腹生子”

1975年,25岁的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同龄的吴先生,1978年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直很好,1980年,王女士生下一个女孩,但吴先生却想要一个男孩传宗接代。

王女士告诉记者:“我有正式工作,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我看他抱着别人家的男孩不愿松手,心里很内疚,就同意了他和别人‘借腹生子’。”

1997年,47岁的吴先生结识了20岁的小玲,与小玲沟通后,夫妻二人决定实施借腹生子计划。3人约定,给小玲一笔钱,让她与吴先生怀孕生男孩。

吴先生答应妻子,“不会动真感情,只为要个儿子”。小玲也承诺,自己生完孩子拿了钱就会离开。

就这样,吴先生和小玲开始同居。

日久生情他与女子假戏真做

小玲和吴先生同居没多久就怀孕了。随着接触越来越多,两人的感情也日渐增深。 1998年6月,小玲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这让吴先生喜出望外。看到丈夫终于如愿以偿,王女士答应可以用收养的名义,将其中一男孩的户口上在原住所地。

孩子生下后,王女士要抱走,小玲却说“孩子还小,得吃母乳”,王女士只好答应等断奶后再将孩子抱走。可眼看孩子已快两岁了,小玲仍没要交出孩子的迹象,反而和吴先生联系更密切了,这下王女士着急了。

夫妻两人经常吵架,但吴先生就是不同意和小玲断绝来往。王女士只好找到小玲,希望她遵守约定离开丈夫,却同样被拒绝,愤怒之下,她对小玲大打出手。

2008年,吴先生从自家搬出后就再也没回去过。“从那以后,丈夫就很少回家。2004年,丈夫还以一个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王女士后悔不已。

夫妻陌路她诉至法院要离婚 本文转载于 莽荒纪

无奈,王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

吴先生同意离婚,但他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借腹生子’的事情是她默许的,小玲生产时也是她在同意书上签的字。儿子的房子是小玲买的,不是我买的。”吴先生说。

法院认为,因吴先生与小玲非法同居并生育二子,造成双方夫妻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造成吴先生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生子事实,与王女士同意借腹生子的做法也有关系,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王女士所指房子因在吴先生儿子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王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吴先生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其92.92平方米住房一套、130.46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本田轿车一辆等,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50%归王女士所有。 据《大河报》

(原标题:图文:借腹生下一对男婴丈夫却爱上代孕女)

篇二:已婚男骗女网友代孕 与不孕妻合谋产房夺子

已婚男骗女网友代孕 与不孕妻合谋产房夺子 热点资讯汉网-武汉晨报贾雪梅2014-01-13 07:35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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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后怀孕,情郎不照顾她,其妻反而产房抢子。女青年李丽(化名)获悉真相后,欲哭无泪。

2008年,李丽来汉打工谋生。一天,她QQ聊天时遇到了一个有情人。对方自称刘强,刚刚离异,是武汉市某中学教师,想找一个女友。3个月后,他们同居了。

2011年3月,李丽怀孕。2012年1月,李丽进产房,刘强以李丽丈夫名义在医院为母子签字交款。不久,李丽生了个胖小子,刘强却突然失踪了。一个自称是刘强老婆的女子到李丽的病房抱着孩子就想跑,被李丽喊人抓住了。经追问,这个抱小孩的女子是刘强老婆,因为不能怀孕,她与刘强决定,让刘强假装离异,到外面骗人同居怀孕,然后她到产房夺子。

法院调解

受骗后,李丽要刘强提供孩子抚养费未果,去年9月她提起诉讼。近日,武昌区法院调解该案,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孩子生父是刘强后,要求刘强每月向李丽支付600元,每月探视孩子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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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湖南妻子代孕

湖南:男子为买房劝妻子为人代孕 妻生子后爱上雇主

原标题:丈夫为钱劝妻为人“代孕” 妻生子后爱上雇主

在(湖南)省会长沙买一套房子,是这对来自永州的年轻夫妇的心愿。在感觉通过自己打工无法筹集首付款之际,一个高价“代孕”的消息让丈夫看到了希望。于是,他极力说服妻子去赚这笔钱,以用于支付房子首付款。原本以为妻子生下孩子并拿到钱后就可以回到自己身边,然而,如今孩子已经半岁了,事情却并没有按他的计划和想象发展?? 丈夫说服妻子为人“代孕”

31岁的卢某完全没有想到,因为两年前的一次“代孕”,他和结婚三年的妻子李某萍的婚姻走到了尽头。4月9日下午,在卢某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锦苑小区的家里,虽然“被迫”和妻子离婚已经16个月,但卢某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一直称李某萍为“妻子”。 “我们的感情以前非常好。”卢某说,2009年3月,他在广州打工时和李某萍认识,当时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一次见面后,得知两人都是湖南永州人,身在异乡的两个年轻人很快熟络起来,不久便成了情侣。

2009年11月底,经不住家长反复催婚,相恋8个多月的卢某和李某萍办理了结婚手续。 结婚后,两人再次南下广州打拼,因为在这对年轻夫妇心中怀揣着一个大梦想:“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几年后能在省会长沙买一套房子。”为此,两人没有急着要孩子。 “我们还是在同一个厂里,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工作压力虽然很大,但是我们感情一直非常好。”回忆起有爱伴随的打工生活,卢某一直阴沉的脸上有了难得的笑容。

不过,三年打拼后,夫妇俩发现,自己的存折上没有看到钱,看到的只有不断上涨的房价。“仅仅凭我们上班的收入,要凑够买房的首付款,基本上就是不可能。”

为此,夫妻俩在生活中也出现了小摩擦。看不到未来的卢某一度过得很消极,“有时候朋友和老乡一吆喝,经常会去打打牌”。

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他的人生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起伏。 2012年11月27日,“彻底改变了我们夫妻的生活”。卢某说,当晚8时多,他接到了一个亲戚打来的电话。

“亲戚一开始没有明说,只是问我‘你老婆怀没怀孕’、‘你老婆身体有没有问题,做没做过体检’之类的话。我觉得奇怪,反复追问,他才支支吾吾地说有个赚钱的路子,事成后可以得10万元钱。”卢某没有想到的是,亲戚提出的条件是要李某萍“给别人代孕生子”。

让自己妻子帮别人生孩子?听到这,卢某沉默了。可一想到“10万元”的回报,卢某又有些动摇了。

晚上,卢某小心翼翼地把这件事告诉妻子李某萍的时候,李某萍很是愤怒。“她当时就骂了我。”卢某说,“她一直强调,就是家里再缺钱用,也不能把怀孕变成赚钱的手段。”

但是想起“10万元”的报酬,卢某还是耐下心来跟妻子李某萍解释:“就是利用现在的高科技,将对方夫妻的受精卵植入你体内。”

一周后,为了房子的首付款,李某萍最终妥协了。

妻子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2012年12月10日,在亲戚的陪同下,卢某和李某萍在长沙见到了“雇主”邓某国。对卢某来说,这是一次尴尬而纠结的见面。尽管至今已过去16个月,但当时的场景,卢某依然记忆犹新。

在长沙一家高档茶馆,双方一见面,亲戚就介绍,邓某国是长沙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苦于妻子不能生育,才想了这个办法。而卢某和妻子李某萍则紧挨着坐在一起,低着头不停地喝茶,很少主动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尴尬。特别是当亲戚提到卢某是李某萍的丈夫时,邓某国的表情更是有些异样。

“两人必须先离婚才能有偿代孕。”邓某国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至于原因,卢某现在还不是很明白。

“他说要我们夫妇俩离婚,我就觉得这事无法谈下去了。”卢某说。谈判一时陷入了僵局。

“11万!”良久,邓某国不急不慢地加价,卢某低着头不做声。“再加一万!”卢某猛地站起,拉着妻子就要走。“这种卖老婆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眼看卢某就要走出门,邓某国喊着给出了最后条件:“15万,我只能给这个数,不答应我就找别人了”。

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好,就15万元!”万万没有想到,这句话居然是妻子李某萍说出来的,一旁的卢某顿时懵了。“等我一年后把孩子生下来,一切都会变好的。”妻子当初的安慰,卢某至今还记得。

2012年12月15日,卢某瞒着家人和亲戚,和李某萍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几天后,卢某南下广州打工,李某萍则直接到了长沙。在长沙某医院做完受精卵植入手术后,李某萍顺利怀孕。

对于卢某来说,这是揪心的等待。得知李某萍怀孕,卢某几乎每天都打几个电话嘘寒问暖。但很快,卢某就发现不对劲,李某萍的电话越来越难打通了。

更加蹊跷的事情发生在2013年7月26日,当天下午,卢某突然收到李某萍发来的一条短信:“医生嘱咐我生下小孩前少用手机,因为手机辐射会影响胎儿发育,尽量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可心有不安的卢某还是忍不住。“有一次,她刚接我电话,就大声骂我。”妻子的反常情绪让卢某很是委屈。而这时,从电话里传来的一个男人的声音让卢某傻眼了:“我清楚地听到有个男人说,‘我不会和你结婚的’。”

这个说话的男人是谁呢?

“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3年10月的一天,眼看“妻子”李某萍分娩在即,卢某愈发着急,当天上午,卢某给李某萍发去短信问候。但几小时后仍没回复,卢某急了,随即拨打了李某萍的电话,可一连打了几个,始终没人接。他只得拨通了邓某国的电话,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邓某国也责备起卢某来。孩子已经在一个星期前生了。

“邓某国说要我把老婆管好,不要破坏他的家庭。”邓某国的话,让卢某听得又急又气。 4月1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到已经当了妈妈的李某萍。李某萍说,她在长沙养胎的10个月里,除了自己的父母偶然来过,绝大部分时间里,她是邓某国在照顾。更让李某萍感动的是,邓某国经常抽空过来陪她聊天解闷,还买来营养品帮她调养身体。在李某萍看来,邓某国不仅事业有成、工作上进,而且很有责任心,她确实对他有爱慕之心。李某萍很直接地告诉记者:她希望能和邓某国结婚,“我只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自己没有

怀孕妻子爱上代孕男

错。”虽然这样做,有当“小三”之嫌,但李某萍否认了自己“小三”的身份。“我和邓某国也从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情,我只是觉得自己生下了他的孩子,自己又喜欢他,我想告诉他我心里的想法。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不会强求。只是,这个孩子,我想和他一起抚养长大。”

对于李某萍的主动示爱,邓某国又是什么态度呢?

随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邓某国。邓某国回应称:“我觉得她愿意为我们夫妻代孕,自己有责任照顾好她,如果她因为这个喜欢我,我只能表示感谢。但自己和妻子的感情很好,不可能因为她而和妻子离婚。至于孩子,如果她愿意归还,我们愿意付钱;如果不愿意,我会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邓某国反复强调,他照顾李某萍,完全就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他和李某萍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

当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卢某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卢某沉默良久后说:“这个事情,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我还是希望她能回来和我复婚。我们还年轻,以后我会踏踏实实地工作,给她一个温馨的家庭。”

代孕不合法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湘南说,根据我国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孕在我国大陆内地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所以代孕不合法。

事实上,代孕妈妈一旦代孕行为完成并领取报酬,就不能与孩子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很难再与孩子有任何联系。本文女主人公李某萍表面上看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但实际上与孩子没有亲子关系,邓某国夫妇才是孩子实质意义上的父母。

尹湘南律师强调,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代孕这个灰色地带已经出现很长时间了,代孕母体一般都会在成功代孕后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但对代孕女性获得报酬如何处罚,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这种行为产生的纠纷可能会因为违背良俗或公共利益而被司法机关判定无效。代孕期间出现纠纷的话,代孕母体的“权益”也很难得到维护。记者 陈炜

篇四:1代孕引发的伦理问题及思考

代孕引发的

伦理问题及思考

代孕引发的伦理问题及思考

摘要 自从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于解决不孕不育症这一人类自身生产的实际问题开始,“代孕"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就一直存在。代孕,简单来说就是女性接受他人的委托孕育孩子,生产之后将孩子交由委托方抚养。接受委托孕育孩子的女性称为“代母"。代母正是采用人工授精或者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才得以孕育胎儿。所以,严格来说,代孕本身是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延伸。如果说人工受精足弥补男性绝对不育的可行方式。那么相应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则町以为绝对不育的女性提供有效的帮助,代孕就是其具体措施之一。

关键词 辅助生殖技术 代孕 伦理问题

1 代孕相关的辅助生殖技术

现代的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授精、体外授精和无性生殖三个部分,其他新技术均是在这三者的基础上派生发展出来的。其中与代孕相关的技术在现阶段主要是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代孕并不是一种独立的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但代孕的实现需要人工授 精、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的支撑。因此代孕引发的伦理问题中有些是人工授精技术或体外授精技术本身所固有的,而在代孕这一更加特殊的生育形式中,使得问题愈加复杂。因此在研究代孕问题之前,有必要对所涉及的有关人工授精、体外授精胚胎移植等技术进行简要的 介绍。

1.1人工授精(Art ificial Insemination,AI )

人工授精是指将体外排精的精液或精子注入女性生殖道内获得妊娠的助孕方法,要求女方子宫及至少~条输卵管功能正常。[1]这项技术又可分为两种:未处理精液的人工授精与处理精液的人工授精。前者由于其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副作用大,已基本被淘汰;后者就是现在通常意义上的人工授精。处理精液的人工授精又包括宫腔内、输卵管内、腹腔内以及卵泡内人工授精,其中最常用的是宫腔内人工授精。根据精液来源的不同,我们又可将人工授精分为同质人工授精与异质人工授精两种,两者的不同就在于同质人工授精的精液来自丈夫,而异质人工授精的精液来自捐献者。

1.2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术(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fer ,IVF-ET.) 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是指用人工方法在体外使精子和卵子在模拟人体内输卵管液成分的培养液中授精,当受精卵在孵箱内发育到8个细胞的前胚胎阶段,再将该前胚胎植入到女性子宫内的人工辅助生育技术。体外授精胚胎移植的适应症包括输卵管性不孕、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免疫性不孕、男性因素导致的不孕和原因不明性不孕。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俗称第一代,主要针对输卵管等因素造成的女性因素不孕;第二代体外显微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即用显微注射技术将精子注入卵母细胞胞浆内帮助授精,主要针对男性严重少、弱、畸精子症及部分无精症;胚胎筛选预防遗传病俗称第三代,对有遗传病的夫妇通过体外授精发育成的胚胎进行筛选,将没有遗传病基因的胚胎移植到女方的子宫内。[2 ] 2 代孕引发的伦理问题

2.1 代孕的现状

伦理学亦称“道德哲学”,是关于道德及其起源和发展,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相互间和人们对社会、国家等的义务的学说。人类创造了伦理文化,创造了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但人一度却沦为道德的奴隶,成为被动的加工对象,只有当个人意识到自己在道德主体中的地位,并真正获得这种地位时,才能真正成为道德的主人。人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开始走

向成成熟阶段时,就会重视生命的质量,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伦理文和伦理道德要求。

辅助生殖技术具有积极优生、弥补生理缺陷及作为自然生育不足之补充手段的作用,它的应用不仅成功地从技术上解决了不孕不育等长期困扰医学界的难题,为无数家庭带来了欢乐,对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的发展。但是随着辅助生殖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与发展,它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到辅助生殖技术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精子、卵子和胚胎的冷冻保存、转赠以及代孕等问题,这就使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比其他医学技术的实施涉及到更广泛和复杂的法律、伦理、道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代孕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技术,据统计,在育龄夫妇当中,有10%的夫妇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达到受孕产子的目的。代孕技术正是基于这部分病人强烈要求拥有后代的愿望而蓬勃发展起来的。但代孕技术却因对人类固有的生殖伦理和法律形成强有力的冲击而被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禁止,目前,仅有部分西方国家如美国、瑞典允许代孕技术,而我国大陆及英、法、德国均禁止代孕技术,我国香港虽然允许代孕但禁止其商业化哺。[3]

2.2 代孕的伦理问题

对于病理原因切除子宫、先天性子宫发育不良或某些遗传病不能正常受孕的妇女,借助代孕技术是她们获得血亲后代的唯一选择。在辅助生殖技术日趋完善的今天,代孕已不再是技术本身的问题,在加上代孕确实有现实需求。

2.2.1 支持者认为

医务工作者应该以解决患者的疾患为天职,帮助每一位渴望成为母亲而又不能自然妊娠的妇女园做母亲的梦。若不孕夫妇用自己的胚胎通过代孕技术得到血缘关系的后代,首先,认为后代比领养的孩子更亲,给家庭带来了快乐;其次,后代也完全不同于非婚生子和私生子等乱伦性关系的非道德“产物”;再者,任何人的人权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这其中就包括拥有自己的后代的生育自由权。

2.2.2 反对者认为

愿意做代孕母亲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是绝大多数还是处于经济考虑,她们多数是穷人,出租自己的子宫作为制造和加工婴儿的机器,目的是为了赚钱,制造出来的婴儿就变成了商品,商品时可以买卖的,那么婴儿可以随意买卖吗?

传统家庭里的辈分关系的混乱 ,比如 患者的母亲或姐妹帮其代孕,那么出生后的笑话死的真正母亲是谁呢?是患者本人还是其他人?论是谁,这种家庭关系都是非常混乱,家庭角色不明确,冲击了社会人伦关系,也给未来的生活带来负面效应。这样的“代孕”问题会弓发法律、道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中国是凭出生母体确立亲属关系,“代孕”可能会动摇亲属关系。因此,代孕技术可能存在着谁是孩子的母亲及孩子的所有权这样一个让法律感到棘手的问题,尤其是“代生孩子”一旦被委托方拒绝抚养时,带来的问题更严重。若患者通过捐赠的配子或胚胎再通过代孕生出来的孩子,其在家庭中的地位更为复杂,若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对其健康成长是否有影响?

若代孕母亲对腹中的胎儿产生感情,拒绝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该如何裁定 ?若生出的小孩是畸形或有严重疾病,责任如何分担 ?若此时委托人拒绝抚养小孩,那么小孩该怎么办?

若怀孕期间,代孕母亲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而不能继续妊娠,那么腹中的小孩该怎么办?

在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之一,随着代孕婴儿的出现,不仅存在着谁是母亲这样一个让法律感到棘手的问题,还存在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冲击阿题。代孕母亲一般都是已经生育过,并且有健康子女的妇女,应该严格的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代替别人生孩子,不符合当前计划生育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这一基本国策相违背。[4]

2.2.3伦理对策

目前尽管人们对代孕在法律和伦理上的认识尚不一致,但代理受孕无论在国际立法还是在国内的社会实践中都不能漠视现实。在一定的伦理规则和法律条文没有形成之前,如何规范代孕的医疗行为和个人行为,使之尽可能符合我们现有的道德伦理法律标准,减少冲突,这才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 高芹、王琼主编.不孕不育与辅助生育[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2

[2 ] 余谋昌著.高科技挑战道德[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3] Boada M.Veiga A.Quintana 0.Legal and ethical aspects in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iques.The debate in Spain[J].[Journal Article.Review]Law&the Human Genome Review.2002 Jul-Dec,(17):205-14.

[4]霍玉芝,逯蕾,胡伟,韩华.代孕技术中的伦理道德及法律问题[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4(2):64.

篇五:“百万酬金”找男子“代孕” “少妇”骗得三男子现金

“百万酬金”找男子“代孕” “少妇”骗得三男子现金

2014年03月06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有少妇找男子代孕,看中了先给50万元,怀孕之后再给100万元?南海一个诈骗团伙,用这样的手法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便让三名男子乖乖交上了“诚意金”、“公证费”、“转账费”等共计2万余元。昨日下午,该团伙的三名成员在南海法院受审。

据指控,2013年5月至7月,黄福安(另案处理)以南海区罗村某出租屋为窝点,实施电话诈骗,丁某、唐某娅、吴某萍先后去到该窝点参与作案。他们先由唐某娅、吴某萍以“肖红娟”的名义打电话要求被害人让其怀孕,承诺支付被害人巨额报酬后,诱骗被害人向指定账户汇“诚意金”、“公证费”、“转账费”等款项。2013年5月29日至6月13日这半个月时间内,共骗得余某等三名受害男子20300元。同年7月9日,公安人员在出租屋内将丁某等三人抓获,起获短信群发器等作案工具。 昨天的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存在部分异议。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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