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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浴室死亡20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4 23:27:59 单元作文
女孩浴室死亡20天单元作文

篇一:女孩酒后遭5人强奸死亡 法医鉴定为醉酒致死

女孩酒后遭5人强奸死亡 法医鉴定为醉酒致死 社会万象人民网 [微博] 万炳全等2014-01-0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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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下午,上栗县桐木镇发生一起强奸案,五名男子对一名深度醉酒女子(1994年4月生,桐木人)进行强奸、猥亵,事后五名男子将该女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接到医院报警后,全力组织侦查,并快速控制该五名男子。经审查,该五名男子对醉酒女子实施强奸、猥亵的事实供认不讳,现该五名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该女子的直接死亡原因初步认定为醉酒致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西一男子强奸前妻未遂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社会万象中国新闻网 [微博] 温颖2014-01-03 13:43

中新网梧州1月3日电 广西一男子在离婚一年后违背前妻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并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广西梧州市岑溪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岑溪县法院3日介绍了案件经过:2012年5月,王明(化名)与前妻陈红(化名)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一年后,2013年5月4日晚上,陈红因要拿户口簿办事,打电话给王明。王明即产生与陈红发生性关系的念头。

次日早上,当陈红来到王明的住宅房间内拿户口簿时,王明马上将房间门插销插上。王明乘陈红找户口簿时,从背后将陈红抱住,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但遭到陈红的极力反抗。后陈红以先吃早餐、洗脚后再发生性关系为由得以逃离现场。

此后,陈红向派出所民警报警,申诉自己的遭遇。派出所民警于2013年5月6日将王明刑事拘留。

庭审中,陈红对王明的强奸行为表示谅解,王明也承认犯罪事实,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王明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惩处。考虑到王明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归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男子欲与前妻复婚未果 将其强奸获刑1年半 社会万象中国新闻网 [微博] 孙权 张迅寒2013-07-0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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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江阴7月4日电 (孙权 张迅寒)虽然离婚了,但是夫妻两人还是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一直想复婚的丈夫何某因复婚不成,竟对前妻实施了强奸。4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强奸案,何某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据了解,今年44岁的何某与妻子李某在20年前结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何某有外遇的事情被妻子发现,双方协议离婚。离婚不久,因舍不得儿子,李某又与何某复婚,可惜李某的原谅没有换来好的结果,何某还是与她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2012年9月,何某、李某两人再次离婚,但为了方便照顾儿子,李某这次没有搬出去住,依然跟何某住在同一幢房子中,分楼上楼下居住。第二次离婚后,何某恶习难改,依然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但何某心里还是觉得李某做老婆最好,遂几次三番跟李某提出复婚,但遭到拒绝。

眼看复婚不成,何某心生歹意,决定“软的不行来硬的”,在自家房屋里用电线将李某捆绑,并用剪刀等物品威胁李某就范,最终将李某强奸。

事后,惊魂未定的李某报警求助,而冲动过后的何某则逃到了自己姐姐家,在亲人的劝说下,何某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何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何某能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离婚不离家”现象并非个案,很多人都是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选择‘离婚不离家’,离婚夫妻继续一起生活,会引发财产、情感和子女抚养方面的诸多纠纷。“离婚不离家”并非处理婚姻问题的明智选择,若实属无奈之举,也要在事前做好各种协议和约定,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也理清楚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女孩被强吻后跳湖自杀 惹事男子救起后趁机强奸

社会万象红网-潇湘晨报 [微博] 任文婧2013-07-04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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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 今年6月17日晚上11点多,29岁的江西人李某在梅溪湖大桥上,遇到了20岁的小梅。小梅说,李某和她搭讪,“要我做他女朋友,我说我不认识他,不想理他。”

可李某不放过,一直跟着小梅,对着小梅唱情歌,说情话,不管小梅是骂是打,李某就是不肯离开。两人纠缠了一个小时。

“当时我很生气,用行李袋追着他打,还捡了块石头,准备干脆和他打一架。”小梅追着李某来到桥下的树林里,李某却突然转身,抓住小梅,再次调戏并搂抱强吻了小梅。

觉得被羞辱了的小梅狠狠地咬了李某手臂一口后,便跑到了梅溪湖边。“我觉得很委屈,就直接跳到湖里,准备自杀。”

见小梅真的跳进湖里,李某也被吓着了,赶紧跳进湖里边救小梅边大声喊“救命”。这时,两三名路人赶来,与李某一起才终于将小梅救上岸。

怕被路人发现不对,李某立即解释,“我们是情侣,刚刚为点小事吵了一架,她想不开就跳湖了。”见此情况,路人劝解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李某将小梅平放在草地上后,见周边没了人,小梅又晕倒了,便强行与小梅发生了关系。

小梅表示,当时她虽然意识清楚,但头还晕晕的,全身无力,无法反抗,只能使劲地咬自己的舌头保持清醒。李某抬头一看,发现小梅满嘴鲜血,“我很害怕,赶紧帮她穿上裤子后跑到桥边求救。”这次路人看到情况后终于发现不对,立即拨打了120,李某也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家里重男轻女,从小就遭受家庭暴力。”记者了解到,小梅是在案发前半个月,因为不堪忍受家中父母的打骂,从深圳离家出走,只身一人来到长沙的。

事发后,李某也十分后悔,“不该这么做的,我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而已。”李某说,自己是因为生活不如意,妻子也与自己离了婚,想找个人一起过日子而已,并不想伤害小梅。

7月3日,记者从岳麓区检察院了解到,李某因涉嫌强奸,刚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任文婧 实习生孟宝乐 通讯员黄珀

南昌一老人强奸13岁幼女 并以200元介绍给他人

社会万象大江网朱超 万庆庆2013-07-0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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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记者朱超、万庆庆报道:南昌新建县流湖乡前坊村一老人以10块钱为诱饵,多次将13岁小女孩萱萱(化名)骗到家中进行强奸,之后还以每次200元“介绍”给另外两老人与该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同村老人以10块钱为诱饵多次强奸13岁幼女

篇二:咚~浴室的死亡舞步、

浴室的死亡舞步

陌生的旋律还在跳动 熟悉的面孔早已告别

别动! 他在请求你不要动! 继续! 它在命令你不要停!

一旦踏上了旋律就再也停不下来 当水珠落地的喧闹侵蚀了你的心 又是什么在暗处指导

起步时的微妙 落脚时的步调

起初的他一再阻挠 最后的你无力苦恼

好像没有人能看的到

是谁

还在废弃的浴室舞蹈

当初的彼此欢笑 此刻的死亡曲调

你努力时的孤独与自傲 他等待时的寂寞与喧闹 都消失的毫无意义

随着水珠淋透已不再思考 那些回忆已在清醒中丢掉

篇三:“女浴室俩少女被殴”暴露休闲场所诸多安全隐患

“女浴室俩少女被殴”暴露休闲场所诸多安全

隐患

蒋孟龙

2013-1-24 16:08:02 来源:华声在线 2013-01-24 10:36:14

有网友发帖称,1月18日晚11点,二个年仅19岁的女孩去兰陵美林大浴场洗澡。一个陌生女人说她们动了她的洗面奶,上去一巴掌,拉扯孩子的头发,另一个孩子去大厅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不但没有帮忙,更是借手机给陌生女人打电话叫来黑社会般的6名男子。他们直接进女浴室对2名孩子进行殴打。期间,浴室内的员工无一人出面阻止,家长赶来时,6名男子还在二楼餐厅,“我叫警察上去抓人,他们没动,我就自己上去了。”结果招来一顿群殴,造成后脑勺开裂,手骨砸断。(人民网)

无论贵贱平凡,但凡读此新闻,能够保持心态平静者恐怕没有。如果此帖百分之百真实,相信谁人都有可能生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旁生”的念头,即便您的修养修炼得再好,您也难免出离的愤怒。首先,笔者第一感觉就是这俩女孩子太不懂得自珍自爱了,黑灯瞎火的,你们还跑到大浴场去干啥?在家里面洗澡就难道那样让你们讨厌?其次,笔者觉得帖子中的陌生女人表现得太嚣张太跋扈了,不就是为了一瓶洗面奶么?“男子汉打架脚套脚,小姑打架搬嫂嫂”,为了修理俩娇滴滴的小姑娘,竟然连六名黑道高手也派出来了?女人吵架,与家长何干,六名彪形大汉合伙殴打女孩家长至后脑勺开裂,手骨砸断,难道他们就不觉得手段太残忍?他们真当这世道难道没得王法了?再次,笔者觉得美林大浴场的员工素质太低了,既然两方都是顾客,他们怎能偏袒一方?厚此薄彼,难道美林大浴场以后就不想继续开门做生意了?私借手机给陌生女人更是太不应该?最后,笔者感到兰陵警察实在太不给力,到达现场这么久仍然无甚作为,众目睽睽下,黑恶势力悍然将女孩家长打成重伤,朗朗乾坤,天理何在?

沉静下来,笔者百度,却发现兰陵美林大浴场是一个面向和服务于大众的平民消费处所,其平时消费只有38元每次,包含洗澡,休息,自助餐.。周末则是58元。由此可见,此大浴场并非色情娱乐场所,俩女孩前来洗澡也并非网友们所想象的不懂自爱,而是因为此地消费低廉,才引来各地顾客摩肩接踵。正是因为该浴场不是高档消费场所,因而前来消费的顾客自然也谈不上谁有丰厚身家。一瓶小小的洗面奶事件都能导致两方疯狂斗殴,这不能不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杯具?笔者查询了次日出版的《常州日报》及其他媒体记者的现场调查,发现该帖与记者调查有所出入,归结一点,一个巴掌拍不响,都是因为双方失去理智惹的祸。试想浴场女宾室尚有不少女客,究竟是谁不小心动了陌生女人的洗面奶,没人说得清,陌生女人仅凭一丝猜疑就无端指责,此端苗应是事件缘起。俩女孩遭遇莫名委屈不是有理有据的进行解释,或是请求浴场工作人员介入调解,而是口出脏言针锋相对,自然难免造成情绪对立矛盾升级?双方发生争吵中途,俩年轻女子不是主动寻求第三者协调解决,反而依仗人多对陌生女子进行前后夹击,陌生女子情急之下拨打电话呼叫在浴场吃饭的丈夫和朋友(即帖子中的六名黑社会般的男人)救援亦很正常。自古好男不与女斗,六名身强力壮的男人竟然冲进女宾间出拳殴打俩花信少女,如此行为,真是严重玷辱斯文,哪里还有一丝半点怜香惜玉的男人风度?常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藐视国家法律,践踏法制尊严,此种行径,不是小人胜过小人,不是法盲超越法盲!

据《常州日报》记者调查,女孩万某父亲赶到时,打人方已经停手,正准备逃走,被万某父亲堵在餐厅。对方再度行凶,将他打倒在地,血流如注。万某父亲事后被送至医院,鉴定为右臂骨折,脑后缝了20多针。笔者以为,警方已经到了现场,按理应该有所动作,但是打人者照样依然固我肆无忌惮,可见,当时警方对于现场的掌控虚有其表。其现场表现,虽然够不上放纵违法犯罪,但是至

少其现场应对显得苍白无力。

透过美林大浴场殴斗事件,暴露了大众休闲场所安保措施与安全监管方面的诸多漏洞,笔者以为,像美林大浴场这样的大众服务场所,不仅要大幅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而且还要不断得加强安保措施的落实和安保设施建设的投入,并且要努力强化安保人员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及时制定和演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只有当企业的管理者真正在心里将消费者当成了自己的上帝,企业才有可能能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绵绵不绝的原动力。

篇四:女孩酒后遭5人强奸死亡 法医鉴定为醉酒致死

女孩酒后遭5人强奸死亡 法医鉴定为醉酒致死 社会万象人民网[微博]万炳全等2014-01-0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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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下午,上栗县桐木镇发生一起强奸案,五名男子对一名深度醉酒女子(1994年4月生,桐木人)进行强奸、猥亵,事后五名男子将该女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接到医院报警后,全力组织侦查,并快速控制该五名男子。经审查,该五名男子对醉酒女子实施强奸、猥亵的事实供认不讳,现该五名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该女子的直接死亡原因初步认定为醉酒致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大江网萍乡频道 (大江网萍乡频道 记者万炳全、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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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www.sMHaiDa.com 海 达范文网:女孩浴室死亡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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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女孩同时吃两种感冒药意外死亡!记住这些药千万不能一起吃

最近天气骤冷,很多小伙伴们都感冒了。为了不耽误工作学习,有些小伙伴就会买来各种感冒药,一通乱吃,四川教育手机报小编庞晓明提醒亲们,服用药物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能像她们一样盲目用药! 近日广东江门一名18岁女孩同时吃两种感冒药后离奇死亡!

有同学会问,我平时也是好几种药一起吃,怎么没事?还是来看看科学的解释吧!

据报道,女孩服用的罗红霉素缓释胶囊与复方甲氧那明胶囊会致人茶碱中毒 。

重要提醒

许多感冒药、退烧药和止痛药中都有扑热息痛,如泰诺、白加黑、百服宁、快克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同时使用两种感冒药,或同时

吃退烧药和止痛药,一旦扑热息痛摄入过量,会造成急性肝损伤,严重会引起肝衰竭甚至死亡。

这样的事绝非偶然,再来看看其他事例!!

事件一

今年60岁王大伯不舒服,喝了两支藿香正气水,又服下两粒头孢。结果,面色潮红血压下降,被送去医院抢救。

提醒:

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在体内消化产生乙醇,而头孢类药物会抑制乙醇在体内的代谢,造成乙醇蓄积,引起中毒,严重时可诱发急性肝损害、呼吸暂停甚至死亡。

事件二

某老人为降压,吃了2片降压药,之后又吃了小半个柚子。半个小时后就感觉头晕得厉害,心跳也很快,甚至在送医院的半路上晕了过去。

提醒:

柚子中含有的生物活性成分能促使药物迅速进入血液,等于加大药量。另外,柚子本身有降压功效,如与降压药同服,会使药效增加几倍到几十倍,引起头晕恶心,比较危险。

事件三

王女士在打扫卫生间时同时使用了洁厕灵和84消毒液,而后突然晕倒。

提醒:

84消毒液和洁厕剂混合反应后产生氯气,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对上呼吸道粘膜造成损伤,使组织受到强烈氧化,粘膜发生炎性肿胀,造成呼吸困难,严重时可致死。

事件四

今年夏天,王女士喷完驱蚊液后涂抹防晒霜,大腿和手背出现过敏红肿现象,还发生了昏厥。

提醒:

驱蚊液中的主要成分为避蚊胺和酒精,而防晒霜中含有二苯甲酮,大量的避蚊胺、酒精和二苯甲酮混合,在高温下被皮肤加速吸收,在过敏体质人群中易引起过敏。

这些药物不能同时服用

碘酒+红药水=碘化汞中毒

碘酒中含的碘会与红药水中的汞发生反应,形成碘化汞,会沉着在皮肤表面,汞本身就具有毒性,对身体有害。

感冒药+中成药=药效减退

感冒药如泰诺、快克、感立克、感冒清等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遇到蜂蜜会形成一种复合物,减弱退烧作用。同理,凡是含蜂蜜的中成药,如止咳糖浆、川贝枇杷膏等都不宜和上述感冒药同服。

维生素C+磺胺类药=结石

维生素C属酸性物质,而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及其代谢产物在酸性环境中易形成磺胺结晶盐,而形成泌尿系统结石,导致肾脏损害。 银杏叶+阿司匹林=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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