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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火炬创业导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9/25 03:19:49 体裁作文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体裁作文

篇一: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

2007年底,科技部火炬中心、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全国学联办公室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联合发起了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 第一批39位成功企业家、专家已被聘为火炬创业导师,通过培训辅导、企业咨询、专题诊断、一对一深度辅导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了实际的帮助。

上海、湖北、杭州、武汉等地方政府和133个国家孵化器陆续启动火炬创业导师辅导工作,各孵化器聘请的创业导师与1800多家在孵企业确定辅导关系。

在未来3年,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将发展1000名创业导师,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辅导3000名以上优秀科技创业者,培训500名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辅导员队伍,有效推动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培养出一批杰出的创业者,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领军人物。

2008年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论坛暨2008中国海外学子辽宁(大连)创业周。9月23日,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主办,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承办的“2008年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论坛暨2008中国海外学子辽宁(大连)创业周”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本届论坛旨在进一步开展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推动留学人员成功创业。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党委书记张序国、大连市委常委、

副市长戴玉林等出席论坛。长春金赛药业公司的金磊、上海杰事杰新材料股份公司杨桂生等首批火炬创业导师代表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成都创新中心派员参加了此届论坛活动。火炬创业导师论坛是在我国开展火炬计划20周年之际,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全国学联办公室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联合发起的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一部分,今年是首次举办。目前,全国已有39位成功企业家、专家首批被聘为火炬创业导师。科技部计划在5年内,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将发展1000名创业导师,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辅导3000名以上优秀科技创业者,培训500名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辅导员,有效推动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养出一批杰出的创业者并力争使他们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领军人物。

2009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论坛。2009年10月22日,论坛地点:大连市委党校培训中心酒店报告厅;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技术创业协会;承办单位: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技部火炬中心在第十届海创周期间举办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论坛,邀请火炬创业导师和创业者代表到现场授业解惑,通过嘉宾精彩的专题演讲和经典的案例分析,帮助孵化器代表更好的开展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激发中小型科技企业家的创业热情、点燃海外留学人员的创业梦想。论坛主题:传承科技创业智慧 感悟创新孵化魅力。 。 http://www.chinatorch.gov.cn/notice/notice1/201208/19231.html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 http://www.chinatorch.gov.cn/plan/plan/201209/19431.html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宗旨

在火炬计划旗帜下,聚合发起机构创新创业资源,着眼于40000余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的创业成长需求,以近6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工作网点,邀请聚集形成一支创业导师团队,以一对

一、一对二的辅导方式,悉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家,实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0年后全力提升孵化能力服务的新战略目标。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必要性

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孵化器数量,入孵企业数量,孵化面积及其硬件环境,以及优秀的孵化服务管理经营团队,均确立了世界孵化器大国的地位。根据《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孵化器在新战略思考和新目标设立方面,确立了专业化+创业投资+创业导师的目标方向,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成为未来孵化器工作的主线。“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正是实现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

篇二:火炬创业导师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办公室

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中心专委会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

引 言

? 编写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丰富导师工作内涵,加强导师工作在孵化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手册供地方科技部门、孵化器协会及各孵化器参考实施。

? 背景

经过25年的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孵化器数量,入孵企业数量,孵化面积及其硬件环境,以及优秀的孵化服务管理经营团队,均确立了世界孵化器大国的地位。

2008年,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中国高新区协会创业中心专委会共同发起的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一经开展,立即得到了全国各级科技部门、尤其是各孵化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参与。

截止2011年底,全国纳入火炬计划统计的1034家孵化器中,共聘请创业导师6075人(其中认定为火炬创业导师共39人),创业辅导员4967人,创业联络员8303人,创业导师对接企业共13539家,平均每个创业导师辅导2.2家企业,为被辅导企业融资47.3亿元,被辅导企业的平均毕业时间为32.6个月。

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加强创业导师建设”,制定和完善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创业导师的认定和规范工作,建立完善的“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孵化体系。创业导师工作已成为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

?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火炬创业导师工作的体系建设和流程管理。

一、工作体系

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指导下,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管理下,各地孵化器的积极参与下,实施集中管理与各自运作相结合的模式。

(一) 科技部火炬中心

在火炬计划旗臶下,聚合发起机构创新创业资源,聚集形成一支创业导师团队,悉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家,实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5年后全力提升孵化能力服务的新战略目标。

火炬中心具体负责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方案、构架和工作规范的制定;创业辅导员的培训和相关教材的组织编写;指导地方创业导师工作开展;“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备案及公示工作。

(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内负责本地区导师工作的规划制订、工作推进、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管理制度、共享资源整合等工作,并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年度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中国火炬创业导师”。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孵化器按照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求,自行制订本孵化器创

业导师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导师聘任、工作考核、工作奖惩、制度拟订、及具体工作实施计划等内容。

(四)创业导师

创业导师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聘任,主要来源于成功的技术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科技领域大学、科研院所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等。导师应认同火炬计划和创业精神及创业者价值,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导师能够对创新创业精神感同身受,创业经验丰富,具备热情和奉献精神,对自己的成长过程和成功潜意识充满反哺愿望。

篇三:2012中国火炬导师备案名单

附件

2012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备案名单(310人,山东20人)

篇四:火炬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

火炬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

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创业者:

地址: 邮编:

丙方:

主任:

地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创新精神,共同帮助创业成功,服务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义务辅导乙方,每月与乙方沟通交流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交流时间不少于2小时。

2:甲方主动了解乙方个人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乙方有义务积极主动配合。

3:甲方有义务与乙方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有义务对丙方的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实行培训。

5:甲方在自愿原则下对丙方整体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6:甲方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7:乙方有意愿与甲方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期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务帮助。

8:乙方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计划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9: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提交个人简历及公司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及事业规划、火炬创业

导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10:乙方需积极主动地与甲方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11: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并有义务对辅导进展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

12:乙方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如与甲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需主动积极的与甲方沟通,并向丙方寻求帮助。

13: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日常服务,信息沟通服务。

14:丙方有义务对甲方计划的方针、方式和运行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5:丙方有义务跟踪甲方对乙方的指导活动,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16: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许可的活动帮助。

17:乙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后果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利用对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等)从事具有盈利性质的活动。

18:三方履行本协议,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存在严重分歧,经丙方协调未果时,任?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w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我环娇上虻际π卸厥榇μ岢鲋罩剐榈那肭蟆?/p>

18: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21日止。

19: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丙方

签字:签字: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 月 日签字时间:年 月 日

篇五: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

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

作者:

来源:《硅谷》2013年第03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孵化器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设和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区域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层次的创业团队,营造科技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创新带动创业高潮,为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全国孵化器数量达150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到500家,并实施国家级孵化器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国家级孵化器30%以上建立创业苗圃和企业加速器,50%以上具有天使投资和持股孵化功能,60%以上从业人员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80%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90%形成创业导师辅导体系。

以下为规划全文

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孵化器不断创新和提升整体孵化能力,培养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领军人才,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情况

(一)政策环境更加优化

“十一五”期间,国家制定一系列扶持科技创新创业和发展孵化器事业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导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大对创业孵化器基础设施投入和创建创业服务网络,并试行了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许多地方出台政策文件确立了发展孵化器事业的战略部署,加大了支持力度。孵化器对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

(二)事业快速发展壮大

“十一五”期间,孵化器发展规模是前20年的总和,孵化器建设得到国家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参与,社会基础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末,全国纳入火炬计划统计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96家(其中国家级346家),孵化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达1.5万余人,在孵企业56382家,其中留学生企业7677家,留学回国人员16184人。我国孵化器的数量和规模均跃居世界前列,中国孵化器事业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初步完成全国区域布局。

(三)服务创新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由科技部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共同启动的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形成3500多人的创业辅导队伍,促进了创业咨询、培训、辅导和跟踪制度的建立,推动了被辅导企业的快速成长;孵化器持股孵化模式初步创立,形成投资人、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诞生了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孵化器投资基金和针对科技创业竞赛的专项投资基金;2010年,依托孵化器设立的149个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强化了孵化器与大学的战略合作,形成5871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带动了数万大学生以科技创业促进就业的创新模式。

(四)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十一五”期间,我国孵化器从中心城市和国家高新区向有条件的县市区辐射,体现了创新创业与当地资源、产业方向和市场需求的有机对接;由清华、南开、厦门等众多大学研究机构与孵化器共同建立的创业孵化研究联盟,为孵化器的战略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孵化器管理处和孵化器即时通讯信息平台的建立,全国和行业孵化器网络年会、地方孵化器协会组织、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孵化联盟和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等服务网络体系得到强化,创业服务的受益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孵化器的多元化投资、专业化运营、网络化服务和国际化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

(五)社会价值充分彰显

截至2010年末,全国孵化器在孵企业带动就业人数达117.8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超过74%。毕业企业累计近4万家,其中毕业当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达30%以上,累计上市企业超过158家。仅2010年毕业企业5930家,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1509家、被并购64家,当年毕业上市企业23家;孵化器内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超过90%,获得专利的达到60%,其中有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超过40%。孵化器已成为高层次创业人才的集聚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摇篮,成为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的主要聚集地,全国的80%以上“千人计划”创业人才落户孵化器。同时,孵化器也成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载体,“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对俄罗斯、中欧、非洲和东南亚20多个国家地区、300多人次的孵化器管理培训工作,加快“引进来、走出去”和多边合作步伐,提升了我国孵化器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孵化器在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的社会价值正充分显现。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在国际金融危机深刻影响下,世界主要国家重新审视和调整各自的经济发展方式,都将科技创新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纷纷大幅增加研发投入,竞相争夺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创新资源,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约束,孵化器要充分聚集和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要素,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经济的转型发展,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在信息、生物、新能源、纳米等前沿技术领域酝酿着革命性的突破,以智能、绿色和普惠为特征的新技术革命和新产业形态蓄势待发。科技创新正在改变财富获取方式和国际经济社会格局。中国同样也面临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孵化器要充分发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的作用,努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突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孵化器内的孕育和产生。

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创新人才尤其是复合型创新和管理人才十分短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技术开发、市场进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存活非常困难。作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孵化器肩负着服务创新创业的神圣使命和社会责任。面对各类技术创业群体和复杂的市场竞争格局,孵化器应以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创新的孵化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目前,相对于活跃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我国孵化器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主要表现为:支持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的政策环境尚待健全;整体数量和质量尚难满足不断增长的科技创业需求;对创业企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链接与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都亟需在“十二五”期间研究和重点解决。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中长期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以科技创新创业为主题,以提高孵化器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目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为转方式、调结构,支撑区域经济发展,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孵化器强国。

“十二五”期间,孵化器要实现从注重载体建设向注重主体培育转变;从注重企业集聚向注重产业培育转变;从注重基础服务向注重增值服务转变;从注重科技创业孵化向注重科技创新创业的全链条孵化转变;从注重基础建设向可持续发展转变,形成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

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体系规范化、资源共享国际化的发展局面。

(二)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原则。坚持孵化服务的社会公益目标,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公共财政支持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多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孵化器的发展;

——质量优先原则。在整体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孵化效率,强化孵化器在人才凝聚、产业培育、研发支撑、资本驱动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组织功能;

——分类指导原则。以产业和区域优势资源为依托,确立孵化器专业化发展方向和高效运行机制,建设世界一流、区域标杆和具有专业特色的孵化器,促进欠发达地区孵化器、农业科技孵化器和民营孵化器的能力提升与数量质量并举;

——突出重点原则。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成果及创业领军人才的培育为重点,促(转载于:www.smhaida.com 海 达 范 文网: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进孵化器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完善企业加速成长机制,打造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持续不断地发掘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业企业。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孵化器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建设和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区域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层次的创业团队,营造科技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创新带动创业高潮,为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全国孵化器数量达150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达到500家,并实施国家级孵化器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国家级孵化器30%以上建立创业苗圃和企业加速器,50%以上具有天使投资和持股孵化功能,60%以上从业人员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80%建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90%形成创业导师辅导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

发挥孵化器引导作用,引领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在“十二五”期间,推动建设数十家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

——建设标杆科技企业孵化器

培育和建设百家世界一流、区域标杆和独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充分发挥优秀孵化器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孵化器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创业团队

孵化器内企业就业人员超过200万,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超过80%;聚集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人才占总数80%以上,培育千家高水平创业团队。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在孵企业达10万家,累计毕业企业超过6万家。在孵企业50%以上申请专利,40%获得专利。培育万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机制,实现多元发展

——实施分类指导。制定世界一流、区域标杆和具有专业特色孵化器的评价标准和细则,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提升经济发达地区或科教资源丰富地区孵化器的质量,推动其他地区孵化器的数量扩张和质量并举。对国家级孵化器实施分类指导,全面促进孵化器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

——打造孵化链条。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从创业苗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到孵化器、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等,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

——创?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趸翁9睦趸鞑扇《嘀中问椒⒄梗剿鹘⑼缧槟夥趸鳌⑽⑿头趸鳌⑴┮悼萍计笠捣趸鳌⒋葱鹿こ〉壤嘈偷男滦头趸鳎涓嗫萍即匆嫡撸睦刑跫姆趸飨蛲馐涑龇趸瘛?/p>

——创新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器,在保持孵化器公益性基础上,探索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鼓励国有孵化器实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采用市场机制运营。采用持股孵化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二)拓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聚集创新创业要素。拓宽孵化器服务内容,进一步聚集政、产、学、研、金、介、贸等优势资源,实现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和融资服务等各种创新要素集聚,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务。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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